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榆林市建设领域农】名工工资保证金实施!。办法 第一条 为】规范建设领》域,农民:工工资保证金的缴纳!、使用和退还等【工作预?防和及时解决农民】。工工资问题切实【维,护农民工工资权【益,依据:国务院办公厅关【于全面治理拖欠农】民工工资问题—的意:见(:国办:发〔2016〕1号!),和陕西省《人民政?。府办公厅关于—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!工,。资问题的实》施意见(陕》政,办发〔2《016〕28—号)有关规定制【。定本办法《 ,第二条 《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!房,物,建筑和市政基—础设施工程项目的】建设单位应当缴【。纳农民工工资保【证金:缴存:期限不?得,低于6个月 第三条! 市人社局》与市建规局(含【。各县区)按照—。属地监管的要求负】责本:办法:的组织落实工作【 ,第四条 新开工【建设项目的》建,设单位在工程批准立!项时:到市(县区》)劳动监察》机构指定的银行【开设农?民工工资专》项账户并按照工程】投资:总,额的0.5%--】--3%缴》纳农民工工》资保证金 》第五条 建设单位在!农民工工资专项账户!中缴纳的农民工【工资保证金未经市(!县区)人社和建【规部门?的同意开户行—不得划转和提—取使用保证金 【第六条 农》。民工工资保证金实行!专款专用用于—该建设项目发生农民!工,讨薪:突发事件的处理突发!讨薪事件《时,经农民工申请人【社部门核实以后从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】中垫:付被拖欠的农—民工工资保》证金使用以后建设单!位应当在30—日,内补:足保证金 》第七:条, 建设工程》项目:竣工:以后:。建设:单位可持相关部门出!具的:竣工验收证》明向人?社部门申《请退还保证金经核实!自申请之日》起30日内未发【现拖欠农民工工【资的退还保》证金本息如果—。发,现任何承《包环节有《拖欠农民工工资【的人社部门及时【督,促解决在此期—。间暂停退《还手续直至妥善解】决拖欠工资问—题 第八《条 建?设,单位缴?纳农民工工资保证】金经人社《部门审?核在本省行政区【域内投资的项目连】续2:年未拖欠农民—工工资的《不再缴纳农民工工】资保:证金 第《九条 ?建设单?位,未按规定缴纳或【补,足,农民工工资》保证:金的由人《社部门责令限期缴】纳 第十条人社【部门应通过门户【网站定期对》。农民工工资保—证金的缴纳、使用、!退还等情况予以公】布,对建设单位》。。缴纳:农民工工资》的情况及时通—报建设?行政主管《部门建设行政主管】部门依法记入建【筑市场信用档案并】予以公示《 第十一条 本办法!自2017》年3月17》日起:施行有效期从20】17年?3月17日起至20!22年3月1—6日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