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榆林:市建设?领域农名工工资保证!金实施办法 第一】条 :为规:范建设领域》农民工工资》保证金的缴》纳,、使用和《退还等工作预—防和及时解决—农,民工工资问题—切实维护《农民工工资权—益依据国务院办【公厅关于全面治理】拖欠农民工工—资问题?的意见(《国办发〔《2016〕1号【),和陕西省人民—政府:办公厅关于全—面治理拖《欠农民工工》资问题的实》施意见?(陕政办《发〔201》6〕28号)有关】规定制定本办—法, 第二条《。 本市?行政区域《内,从,事房物?。建筑和?市政基础设》施工程项目的建设】单位应当缴》纳农民工工资保【证金缴?。存期:限不得?低于:6个月 第三条 】市人社局与市建规局!(含:各县区)按照属【地监管的要求—。负责本办法的组织】。。落实工作 第—。四条:。 新:开工建设项目的建设!单位:在,工程批准立项—时到市(县》区):劳,动监察?机,构指定的银行—开设农民工工资【专,项账户并《。按照工程投资总【额,的0.5《。。%--?--3%缴纳农民工!工资保证金 第【五条 建设单位在农!民工工资专项账【户中缴纳《的农民?工工资保证》金,未,经市(县区)人【。。社和建规《部门的同意》开户行不得划—转和提取《使用:保证金 《第六条 农民工【。。工资保证金》实行专款专用用于】该建设项目》发生农民工讨薪突发!事件的处《理突发讨薪》事件时经农民工【申请人?社部门核实以后从】农,民工工资保证金中垫!付被:拖欠的农民工工【资保证?金使:用以后?建设单?位,应当:在30日内补足【。保证:金 第七《条 建设工程—项目竣工以后建【设单位可持相—关部门出具的竣工验!收证明向《人社部?门申请退还保证金经!。核实自?。申请:之日起3《0日内未发现拖欠农!民工工?资的退还保证金本】息如果发现任何承包!环节有拖欠农民【工工资的人社部【门及时督促解决【在此:期间暂停退》。还手续直至妥善解】决拖欠工资问题【 第:八条 ?。建设单位缴纳农民】工工:资保证金经》人社部?。门审核?在本省行《政区域内投资的项目!连,续2年未拖欠农民】工工资的不再—缴纳农?民工工资保证金 第!九条 建设单位未】按,规定缴纳或补—足,农民工工资》保证金的由人社部】门责令?限期缴纳 第十条人!社部门应《通,过门户网《站定期对农民工工资!保证:金的缴纳、使用、退!还等情况予以公布】对建设单位》缴纳农民工工资的】情况及时通报建设行!政主管部门建设【。行政:。主管部门依法记【入建筑市场信用档】案并予以公示 【第十:一,条 本办《法自2?017年3月—1,7,日起施行《有效期从2017】年3月1《7日起至《2022《年3月16日止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