榆林市建设领域农】名工工资保》证金:实施办?。法,
第一条 为规范建!。设领域农民》工工资保证金的【缴纳、使用和—。退还等工作预防【和及时解决农民工】。工资问题切实—维护农民工工资权益!依据国?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!治理拖欠农》民工工资问题的【意见(国办发〔20!16〕1号》)和陕西省人民政】府办公厅关于全面】治理拖欠农民工【工,。资问:题的实施意见(【陕政:办发〔2《01:6〕28号》)有关规定制—定本办?法
第二条》 本市行政》区域内从事房物【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!工,程,。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!缴纳农民工工资【保,证金缴存期》限不得低于6个【月
第三条 —市人社局与市建【规局:(含各县区》)按照属地监管的】要求负责本》办法的组织》落实工作
第四条】 新开工建设项目的!建设单?位在工程《批准:立项时到市(县区)!劳动监察机构指定的!银行开设农民工【工资专项账户并【按照工程《投,资总额的0.5【%-:--:-3%缴纳农—民,工工资保《证金
第五》条 建设单位在农民!工工资专《项账户中缴纳—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!未经市(县区—),人社和建规部—门的:同意开户《行不得划《转和提取使》用保证金《
第六条 农民【工工资保证金—实行专款专用用【。于该建设项目发【生农民?工,。讨薪突发《。事,件的处?理突:发讨薪事《件时经农民》工申请人《社部门?核实以后《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!中垫付被拖》欠的农民工工资保】证金使用以后建设单!位应当在30日内】补,足保证金
第七条】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!以后建?设单:位可持相关部门【。出具的竣《工验收证明》向人:社部门?申请退还保证金【经核实自申》。请,之日起3《0日内?未发现拖欠农民工工!资的退?。还保证金本息如果发!现任:何承包?环节有拖欠农—民工:工资的人社》部门:及时督促解决在此】期间暂停退还手续直!至妥善解《决拖欠工资问题
第!八条 建设单—位缴纳农民工工【资保证金经人社部】门审核在本》省行:政区域内投资的项】。目连续2年未拖欠农!民工:工资的不《再缴纳农民》工工资保证》金,
第九条 建设单位!未按规定缴纳—。或补足?农,。民工工资保》证金的由人社—部门责令《限期缴纳
第十条】人社部门应通过门户!网站定期对农民工】工资保证《金的:。缴纳、使用、退【还等情况予》以,公布对建设》。单位:缴纳农民工工—。资的情况及时—通报建设《行政主管部门建设行!政主管部门》依法:。。记入建筑市场—信用档?案并予以公示—
第:十一条 本办法【自2017》年3月1《7日起施行有效期】从2017年3【月17日起至202!2年3月16日止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