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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市?政府办?。公厅关于印》。发, 南京市建设项目】环境影响评价—文件分?级审批管《理办法 的通知 】宁政:。办发〔2016〕】83号 》 各区人民政府、市!府各委办《局、市各《直属单位   南京!市,建设:项,目环境影响》评价文件分》级审批管《理,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!现印发给你们请【认真抓好贯彻实【施   南京【市,人民政府办》。公,厅   201【6,年6月2《1日   南【京,市建设?项目:环境影响《评价文件《分级审批《管理办法    】 第一条  —为,进一步规范我—市建设项目环境影】响评价审批明确审批!权责加强审批—管理提高审批效【率根:据环保?部关:于,发布〈环境保护部】审批环境影》响,评价文件的建设项】目目:录,(2015年本)〉!的公告和省政—府办公?厅关:于,印发江苏省建设项目!环,境影响?评价文件分》级审批管理办—法的:通知(苏政办—发〔2015〕57!号)等规定结合【我市实际制定本【。办法   第—二条  本办法【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!内建设?项目(不含核与辐】射建设项目)环境】。影响评价《文件的?分级审批管理—   第三条  】建设项目环》境影响?评价文件的分级审批!权限原则上按—照国家?。和,省市有关规》定、建设项目投【。资审批(或》核准、备《案):权限和对环》境的影响程》度等确?定   第四条  !市、区环《境保护行政主—管部门和《园区管委会》按照规?定权限审批建设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】文件建?设项目所在地环境】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!园区:管,委会(以下》统称“环保审批部门!”)应积极配合上级!环境保护《。行政主管部》。门的审批工作—。出具预审意见并依法!对建设项目》实施环境监督管理】  :。。 ,第五:条  市环境—保护行政主管部门】负责审?批下列建《。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!文件   (一【)本:市范围?内,由国务院或》。国务:院有关部《。门审批(或核准、】备案)且《按,。规定应当编制—。环境:影响报告表和填报环!境影响登《记表的项目(按【规定须报国务院和省!环境保护行》。政主管部门》审批:的除外?)   (二)【本市范围内由省【人,民政:府,或省投资主管部门】审批(或核准—、备案)的》。下列:项,目(按规定须—报省环?境保护行《政主管部门》审批的除外) 【  1.实》行核准制(》或备案)的项目  ! 2.实行审批制】且按规定应当编制】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填!报环境影《响登:记表的项《目   (三)市】政府及市投资主管】部门审批(或—核,准、备案《)且按规定应—当编制环境影—响,报告书和报告表的】项目   (四【)化工?、,制浆:、酿造、涉及重点】重金属(铅、汞、铬!、镉和类金属砷【5种重金属)—。排放的项《目   (五)跨】行政区域(园—区)的项目 —  (六)法律、法!规、:规,。章等规定《由市环境保护—行政主管《部门审批的》其他项目   第】六条:  市环境保护行】政主管部门根据【上述原?。。则和省?环境保护行政—主管部门制》定的目录制》定市级审批》环境影响评》价文件的建设项【目,目录并可根据—国家:和省有关规定—适时调整报市政府批!。准,后实施   第七】。条  ?区环境保护行政主】管,部门负责审批下列建!设项目环《境影响评价文件  ! 1.?由区:。级办理的审批—制(:或核准、备案)建设!项,目 :  2.《由市政府或》市投资主管部门审批!(或核准、备案【)按规?定应当填《报环境影响登记表】类项目?。 ,  :。3.除国家》、省和市环境保【护行政主管部门审】批之外的其他—建设项?目   《第八条  江北新区!范,围内市权《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!批,。由江北新区》环保机构《行使:   ?河西新城《范围内市权建设项】目环:评文件审批根据【。市委、?市政府关于进一步】加,快河西新城建设发展!的若干?意见(宁委发〔2】012〕《1,。5号)由建邺区【。环境保护行政—主管部?门行使 《  南京高新—技术开?发区、南《京经:济技术开发区、南】。京化学工业园区和江!宁经济技术开发【区内的建设》项目环?评文件审批由园区】管,委会按宁委办发〔】2,012〕3》8号规定办理  】 ,第九条  各级环】保审批部《。门,应按照国家建设项】目环境影响评—价分类管理名—。录(环境保》护部令第《33号)规定对项目!实行分类《管,理,其中填报《环境:。影响登记表》的项目可由建设单位!。自行填报不得—增加或变《相增加申请人义【。务各级环保》审批部?门对审批结果负【责,下,级环保审批部门超越!权限:、违反法定程—序,或条件做出》环境:影,响评价?文件:审批决定的上级【环境保护行政主【管部门可以依法撤】销或:者责令?其撤销审批》。决定由?此造成?的后:果由违法《违规审批部门承担 !  第十条  建】设项目环境影—响评价文件的—分级审批法律、法】规、规章另》有规定的《从其规定   【第十一条  本办法!自发布之日》起施行此前》我市建设项目环境影!响评价文件》审批权限的有关规】定中与本办》法,不符的?相关:条款同时停止—执行本办法由市环境!保护:局负责解释   】   附件1.【南京市环境保护【局审:批,环境影?。响评:。价文:件的建设项目目录(!2016年》本)   2—.,建,设项目环境影—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!(环:境保护部令第33号!)     【 附件1《   南《京市环境保护局【审,批环境影响评价【文件:的建设?项目目录(20【16年?本)    —。 一、省环境保【护行政?主,管,部,门委托市环保行政】主管部门《审批的项目 —  :二、环?境保护部《审批环境影响评价】文件的?建设项目目录—(20?15年本)和江苏】省环境保护厅—审批环境《影响评价文》件的建?设项目目录(201!5年本)之外—的,下列项目   (】一)本?。市范围内由》国务院或《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!。(或核?准、备案)且按规】定应当编《制,环境:影,响报告表《。和填报环境影响登记!表的项目   【(二)本市》范围内由省》人民政府或省投【资主管?部门审批(或核准、!备案)的下列—项目 ?  1.实》行核准制《(或备?案)的项目 —  :2.实行审批制且】按规定?。。应,当编制?环境影响报告表【和,填报: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!目   (三)【市,政府及市投资主管部!门审批(或核—准、备案《),按规定?应,当编制环《境影响报告书—和报告表《的项目   (【四)化工、制浆【、酿造、《涉及重点重金属(】铅、汞、铬、镉【和类金属砷5种重】金属)排放的项【目   (五—。。)跨行政区》(园区?),。。。的,项目   三、法律!。、法规?、规章等规定由市】环境保护行》政主管部门》审批的其他项目 】    》 附件2《   ?建设:项,目环:境影: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!。   (环保部【。令  第3》3号)   —  : 第一条《  为了实》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!评价分类《管理: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!第十:六条的规定制定本】名录   第二条】  国家根》据建设?项,目对:环,境的影?响程:度对建设项》目的:环,境影响评价》实行分?类管理?   建《设单位应当》按照本名《录的规定分别组织】编制环境影响报【告书、环境》影响:报告表?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!记表   》第三条 《 本名录所称环境敏!感区是指依》法设立的《各级各?类自然、《文化:保护地以及对—建设项目的》某类污染因子或【者生态影响》因子特别敏感的【区域主要包括  】。 (一)自然保护区!。、风景名胜区—、世界文化和自【然遗:产地、饮用水水源】保护区?。;   (二)基本!农,田,保护区、《基本草原、森林公园!、地质公《园,、重要湿地、天【然林、珍稀濒—危野生动植》物天然集中分—布区、重要水生生】物的自然产卵—场、:索饵场、越冬—场和洄游通道、天】然渔场、资源性缺水!地,区、水土流失重点防!治区、沙化》。土地封禁保》护区、封闭及半【封闭海域、富—营养化水域;—   ?(三)以居住、医】疗卫生、文化教【育、科研、行政办公!等为主要《功,能,的,区域文?。物保护单《位具有?特殊历史、文化、】科学、民《族意义的保护地 】  第四《条  建设项目所】。。处,。环境的?敏感性质和敏感【程度是确《定建设项目环境【影响评价类别的重】。要依据   涉及】环境敏感区的建设】。项目应?当严格?按照本名录》确定其环境影响【评价类别不》得擅自提高或—者降低环《境影响评价类别环】境,影响评价《文件应当《就该项目对环—境敏感?区的:影响:作重点分《。析   第五—条, , 跨:行业、复合》型建设项目其环【境影响评《价类别按其》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!定,  : ,第六条  本—。名录:未作规?定的建?设项目其环境影【。响评价类别由省级】环,境保护行政主管部】门,根据建设项目的污染!。因子、生态影响因子!特征及其所》处环境的敏感性【质和敏?。感程度提《出建:议报:国务院环境保护【行政主管《部门认定   【第七条  本—名录由国务院环【境保护行政主管部】门负责解释》。并适:时修订公布 —  第八条》 , 本名录自2—015年《6月1日《起施:行建设?。项目环境《影,响评价分类管—理名录(环境保护部!令第2号)同时废】止      附!件建:设项:目环境影响》评,价分类管理名录【详,表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