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!于印:发,
南京市建设项目环!。境影响评《价文件分级审批【管理办法
的通知】
宁政办发〔20】16〕83》号
《各,区人民政《府、市府《各,。委办局?。、市各直《属单位
—南京:市建设项《目环境?影响评?价文件分级审批【管理办法已经—市政府同意现—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!好,贯彻实施《
南京市人】民政府办公厅
!2016年6月2】1日
南【京市建设项目—环境影响评价文【件分级审批管理【办法
?
第一条【 为进一》步规范我市建设项】目环境影响评价审】批,明确审批权责加强】审批管?理提:。高审批?效,率根据?环保部关于发—布〈环境《保护部审《批环境影响》评价:文件的建设》项目目录(2015!年本)〉的公告【和省:政府办?公厅关于印发江苏】省建设项目环境影】响评价文件分级【审批管理《办法的通知(苏【政办发〔《20:15〕57号)【等规定结合我市【实际制定《本办:法
第二条 !本办: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!域内建设项目(不】含核与辐《射建:设项目)《。环境影响《评价文件的》分级:审批管理
第】三条 建设项目】环境影响评价文件】的分级?审批权限原》则上按?照国家和省》市,有关规定、建设项】。。目投资?审批(或核准、【。备,案)权限和对环【境,的影响程度等确定】
第四条 市!、区环?境保护行政主—管部门和园区—。管委会按照规—定权:限审批建《设项目环境影响【评价文件建设项目】所在地?环境保护《行政主管部门—和园区管委会(【以下统称“环保审】批部门”)应—。积极配合上级环境保!护行政主管》部门的审《批工作出具预审意见!并依法对建设项目实!施,环境监督管理—
第五条— :市环境保护行政主】管部门负责审批下】列建:设项目环境影响【评价:文件
《 (一?),本市范围内》由国:务院或国务院—有,关部门审批(或【核,。。准、备案)且—按规定应当编制【环境影响报告表【和填报环《境影响?登记表?的项目(按》。。规定:须报:国务院和省环境【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!。批,的除外)
(二!。)本市范围内由省】人民政府或省投【资主管?部门:审批(或核准、备案!)的下列项》目(按规定须报省】。环境保护行》政主:管部门审批》。的除外)
1】.,实行核?准制(?或备案)的项目
】 :2.实行《审批制且按规定应】当编:制环境影响报告表】和填报环境》影响:登,记表的项目
【。 (:三)市政府及—市,投资主管《。部门审批(或—核,准、备案)且按规定!应当编制《环境影响报告书【和报告表的项目
】 (四)化—工,、制浆、酿造、涉及!重点重?金属(铅、汞、铬】。。。、,。镉和类金属砷5种】重金属?),排放的项目
【 (五)跨行政【区,域(园区)的项目】。
: ,(,六,)法律、《法规、规章》等规定由《市环境?保护行政主管部【门审批的其》他项目?
第六条 【 市: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!门根据上述原—。则和省环境保—护行: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目!录制定市级审批环境!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!项目目录《并可:。根据国家和省—有关规定适时调整报!市政府批《准后:。实施
第七【条 : 区环境保》护行政?主管部门负责审批下!列,建设项目环》境影响评价文—件
《1.由区级办—理的审?批制(或核准、备】案)建设《项目
? 2.《由市政府或市—投资主管《部门审批(或核准】、备案)按规定应】当填报环境影响【。登,记表类项《目,
3.除国家、!。省和市环境保护【行政主管部门审批】。之外的其他》建设项目
》 , 第:八条:。 :江北新区范围内市】权建设项《目环评?文件审批由江北新】。区环保?机,构行使
》 河西新城》。范围内市权》建,设项目环评文件审】批根据市《委,。、市政府关》于进一步《。加快河西新城—建设发展的若干【意见(?宁委发?〔2012〕15】号)由?建邺区环境保—护行政主管部—门行使
南京高!新,技术:开发区、南》京经:济技:术,开发区、南京化【学工业园区和江宁经!济技术开发》。区内的建设项目【环评文件审批由【。园区管委会按宁委办!发〔2012—〕38号规定办理】
第九》条 各级环—。保审批部门应—按照国家《建设项目《环境影响评》价分类管理名录【(环:境保护部《令第33号》)规定对项》。目实行分《类管理其《中填报?环境影响登记—表的:项目可由《建设单?位自行填《报不:得增加或变相增加】申请人义务各—级环保审批部—门,对审批结果》负责下级环》保审批部门超越【权限、?违反法定程》序或条件做出环境】影响评价文件审【批决定的上》级环境?保护行政主管部【门可以依法撤—。销或者责《令其撤销审批决【定由此造成的—后果由违法违规审】批部门承担
第!十条 建设项目】环境影响评价—文件:的分级审批法律、法!规,、规章另有》规定的?。从其规定
【第十一条《 :本办法?自发:布之日起施行此【前我市建《。设项: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!。审批权限的有关规定!中与本办法不符的相!关条款同时停止执】行本办法由市—环境保护局负责解】释
《。
附件1.【南京市环境保护【局审批环境影—响评价文件的建【设项目目录(2【016年本)—
2.建—设项目?。。环境影?响评:价分类?管理名录(环境保护!部令第3《3号:)
】附件1?
南《京,市,环境保护局审批环境!影响:。评价:文件的建设项目目】录(201》6年本)
】。。。 一、?省环境保《护,行政主管部门委托】市环保行政》主管部?。门审批的项目
【 二、环》境保护部审批—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!建设项目目录(【201?5年本)和江—。苏省环境保》护,厅审批环境》影响评价文件—。的建:设项目目《录(:2015年本)之】外的下列项目
】 (一)本》市范围内由国—务院或国《务院有关部门审批(!或,核准、备案)且按】规定:。。。应当编制环境影【响报:告,表和填报环境影响】登记表的项目
】 (二)本市范【围内由省人》民政府或省投资主】管部门审批》(或:核,准、备案)的下列】项目
? :1.:实行核准《制(:或备案)《的项目
2.实!行审批制且按规【定应当编制环境影响!报,告表:和填报环境影响登记!。表的项目
【(三)市政府—及市投资主管部门】审批(或《核准、备案)按规】定应当编制环—境影响报告书和【报告表?的项目
—(四:)化:。工、制浆、酿造【、涉及重点重金【属(:铅、汞、铬、—镉和类金属》砷5种重金属)【排放的项目
— (五)跨—行政区(园区)【的项:目
: 三、法律—、法规、规章—等规定由市》环境保护行政主管】。部门:。审批的其他》项目
!附,件2
建设【项,目,环境影响评价分【类管理?名录
(—环保部令 》 第33《号)
《
第一条【 为了实施建设项!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!管理根据《环境影响评》价法第十六条的【规定制定本名录【。
?第二条? 国家根据—建设:项目对?环境的影响》程度对建《设项:目的环境影响评价】实行:分类管理
建】设单位应当按照【。本名录的规》定分别组织编—制环境?影响报告书、环境影!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!境影响登记》表,
第三条 本!名录:所,。称环:境敏:感区是指《依法:设立的各级各—类自:。。然、文?化保:护地以及对建—设项:目的某?类污染因子或者生】态影响因《子特别敏感》的区域主要包括【
(《一)自然保》护区、?风景名胜区、世【界文化和自然—遗产地?、,饮用水?水源保护区;—
(《二)基本农田—保,护区、基本》。草,原、:森林公园、》。。。地,质公园、重》要湿地、天》然林:、珍稀濒危野生【动植物天《然集中分布区、重】要水生生物的自然】产卵场、《索饵场、越冬场和洄!。游通道、《。天然渔场《、资源性缺》水地区、水土—流失重点防治区、】沙化土?地封禁保护区—、封闭及半封闭海域!、富:营养化水域;
!。(三)以居住、【医疗卫?生、文化教育、科研!、行政办公等为【主,要功能的区》。域文物保护单位【具有特殊历史、文】化、科学《、民族意义》的保护地
》 第四条 建设!项目所处环境的敏感!。性质和敏感程度是确!定建:设项目环境》影响评?价类别的重要依据】
涉及环境【敏感区的《建,设,。项目应当严》格按照本《名录确?定其:环境影响《评,价类别不得擅自提】高或:者降低环《境影响评价类别环】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!就该项目对环境【敏感区的影响—作重点分析
— 第?五条 《跨,行业:。、复合型《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!评价类别按》其中单项等级最【高的确定
【第六条? 本?名录未作《规定的建设项目其环!。境影响?评价类?别,由省级环境保护行】政主管部门根据【建设项目的污—染,因子、生态影—响因子特征》及其所处《环境:的敏感性质和—敏感:程度提出《建,议,报,国务院环境保—护行政主管部门认】定
第七条 !本名录由《国务院环境》保,护,行政主管部门—负,。责解释并适时修【订公布
—第八条 本名录自!。2015年6—月1日起施行建设】项目:环,境影响评《价分类管理名录【(环境保护部令第】2号)同时废止
!
附件建设!项目:环境影响评价分类】管理名录详表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