榆林市无《定河流域水污染补】偿,办法(试行)
第一!条 ?。为强:化,各县区无《定河流域区域—水环:境保护的属》地,责任持续《改,善无:定河流域水质促进上!下游协同治水特制】定本办法
第二条】 :本办法适用于无【。定河干流、支流流】域内的定边县、靖边!县、横山区、榆阳区!、米脂县、》绥德县、子洲县和清!涧县地表水生—态环境污染补偿
】第三条 各县区政!府,是本行政区域水环】境保:护的责任《主体考核因子暂定】为化学?需氧:量、氨氮2项基本污!染因子和除基本【污,。。染因子外的指标中超!标最严重《的一项污《染因子
第四条【。 污染补偿工【作由市环保局—牵头会同市财—政局共同实施其中市!。环保局?负责划定各县区断】面、监测断》面水质、《核算污染补偿资金并!商市:财政局提出污染补偿!资金使用方案;【。市财政局负》责污染?补偿资金《的管理
《第五条? 流?域水质补偿依—据为跨县区河—流交界断面、市【。界出境断面的水质目!标,和监测数据(考【核,补偿断面污染物【。控制指标《见附件1《污,染物浓度《由市:。环,。保,局手工监《测校核?后确定校核方法见附!件2)?
第六条《 根据“谁污染谁!补偿;谁保护谁有奖!”的原则以达到水环!。境控制要求》为基准经监测—考核确认《县区出境断面水质劣!。于控制要《求的予?以,经济处罚对出境断】面水质达到》Ⅲ类水质且同比明显!改善的县区由市政府!根据实际情况—年底予以经济奖【励
第七条 县】区出境?断面水质达》到控制要求的若【入境断面水质也【达到控?制要求时要扣除入】境腾出的《环,境容量相《对应的?污染物量;若上游入!境断面为处罚断面时!要将入境断面超【过控:制要求?。。输,入的污染物量—计入下游县》。区水质改善范—畴
第八《条 ?县区出境断面水【。。质,劣于控制要》求,的其:入境断面水质也劣】于控制要求》。的补偿量要扣除入境!超过功能区要求输入!的污:染物:量若结果为负—值则:。不予处罚;》。其入境断面水—质,达到控制《要求的腾出的—环境容量相应的污染!物量将作为》下游的惩罚》量
第九条 各】县区考核断面水【质监测数据按月进行!统计:污染补偿资金按月】为单位进行核算【。、每半?。年结:算一次
第十条 】 各县?区需缴纳的》补偿:。。金由市环《保局会同市财—政局:核定报市《政府审定后下达缴】款通知相关县区政】府在收到《通知后1《5日内完《成缴款
第》十一条 市—政府建立流域水质】考核:奖惩:专项资金《账,户用于管理》。水污:染补偿金《的缴纳收缴的款项】用于奖?励对:水质:改善作出突出贡献】的县区与河流断面】的,监测也可《用于全市《水环境治理、监【控及水源地保护等
!第十二条 县【区政府获得的—奖,。励性补偿金可用于本!行政区的水环—境,治理、监控及—。水源地?保护等也可》用于支付来年惩【罚性:。补偿:金,
第十三条 强】化对流域水质考【核奖惩工作的责【任考核考核结果【与领导干部》实绩考评挂钩年度考!核总体水质》达不:。到控制?。要求的下一》。年度实行区域—限批停止审批、核准!增加排放超标污染物!的建设项目和新【的大宗取水》项目停止设置新的入!河,排,污,口;连续《2年出境《水质达不《到控制?要求:的,要严:肃问责
第十—四条 对于遭受重!大自:然灾害(如干—旱、洪涝、地—震等)?或重大工程建—设、调度等对上【下游、左右岸水环境!质量产?生重大影响及其【。他特殊情形的可免】。于补偿
第十—五条 本》办法自201—8年11月1—日起施行《具体由?市环保局、市—财政局负责解释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