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中市廉租》住房和公共租赁住】房并轨管《理实:施细则(《。试行)
第一—章 : 《 总 则
第【一条 ? 依据?住房和城乡》。建设部公共租—。赁住房管理办—法、关?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!。租住:。。房并轨运行的通知陕!西,省保:障性住房管理办法(!试行)省住建—。厅、省发改》委,、省财政厅、省国土!。资源厅、省纠风办关!。。于,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!住房并轨管理的【指导:意,见(试行)制定【本实施?。细,。则
第二条 实行!并轨运行管理后廉】租住房和公共—租,赁住房统称为—公共租赁住房公【。共租赁?住,房的建设、》分配、运营、使用】、退出和管》理,适用:本,。实,施细则
第三条 】 公共租赁》住房是指《面向符?合规定条件的—。城镇中低收入—住房困难家庭、新】就业无房职工—和在城镇稳》定就业的外来务【工人员出租的保障】性住房
《第四条 公—共租赁住房可通过新!建、改建、收购【。、长:。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!集可以由政府直接投!资建设也可以由政】府提供政《策支持、社会力量】投资建设
第—五条 公共租【赁住房可以》是,成套住房也》可以是宿舍型住【房
第六条》。 , 汉中市住》房和城市管》理局负责全》市公共租赁住房【的指导和监督工【作各:县(区)住房城乡】。建设:(住房保障)主管部!门,负责:本行政区《域内的公共租—赁住房管理工作
】第七条 市、县(!区)住房保障主【。管部门应当加强公共!。。租赁:住房管理信息系统建!。设建立和完》善公共租赁住—房管理档案
第八】条 任何》组织和个《人对违?反本实施细则的行】。为都有权进行举【报、投诉申请人【及其共同申请人对】申,请公共租《。赁住房?工作中的行政管理行!为有:异议或不服的可以向!有关部门投诉—、申诉或依法提起行!政复议?、行政诉讼
—第九:条, 住房保障—主管:部门和各有关部门】及其工作人员在【公共租赁住房—建设管理工作中应当!。依法行?政对玩忽职》守、滥用《职权:或,徇私舞弊《的由:上级行政机》关或监察机关依法、!。。依纪进行严》肃处理;涉嫌犯【罪的移交司法机【关追究刑事责任【
第十条《 住房保障主【管部门接到举报【、投诉应当依法及时!核实、处理
】第,二章 》。 公共租【赁住房建设管理
】第十一条《 公【共租赁住房的建设】实,行政府主《导,社会参与《统筹规划分步实【施的原则市政府【建立本市公》共租赁住房建—设、房源筹集、配租!及租赁监督管理等】工,作协调机制》公共租赁住房主管部!门负责?协调发改、财政【、国土、建规、物】价、:税,务、监察《等有关?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!好相关工作
第十】。二条 市!住房保障管理—中,心负责市本级公共】租赁住房建设的【组织实施《各县、区人民—政府负?责组织实施辖—区内公共租赁—住房的建《设指导、《协调和监《督辖区各街道办事处!、镇人民政府—和有关部门、单【位做好公共租赁住房!的租:。赁管理工《作
第十三条 ! 各级》住房保?障主管部门会同本】级相关部门根据公】共租赁住房的实际】需求:组织编制公》共租赁住房建设【规划及年度建设计划!经本级人《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相!关部门?在编制城《市住:房建设规划时应将】公共租赁住》房纳入规划;国土】资源部门在制定【年,度土:地利用规划》及土地供《应计划时应根据本地!公共租赁住》房年度建设计划优先!安排:建设用地并实行净地!供应
第十》四条 ? 》公,共租赁住房房源可】通过集?中,新建、?在商:品房开?。发项目中适量配建、!公有:住,房改建、收》购市场存量小户【型住:房以及在市》。。场长期租赁小—户型住房等方式筹】集,。
第十五《条 新建!、配:建的公共《。租赁住房《项目:应选择在交通相对】便利市政基》础设:施较为完善的区域进!行建设
《第十六?条 :。。 : 成套建设的】公共租赁住》房单:套建筑面积应控制】在60平方米以【内满足基本居住需要!外,来务工人员集中的开!发区、产业园区【应按照集约用地【。的原则统筹规划集】中建:设单:元型或宿舍型公【共,租赁住房《面向用工单位—或园区内就业人员出!租,不得超面积、超【标准建?设公共租赁住房
】。第,十七条 《 公共租赁!住,房,项目建?设实行“谁投资、谁!所有”投《。资者权益可依法【转让
第十八条 】 ? 政府投资的公共!租赁:住房建设用地—。。采用划拨《方式供?应其他方式投资【的公:。共租:。赁住:房建:设用地可以采取市场!方式出让也可—以,经过有资质的土地评!估机构评估》后以租赁或》者作价入股等方【式有:偿使用采取划—拨、:出让等方式供应土地!的住房建设要求、套!型结构等要作为土】地供应?的前置条件
第【十九条 — 鼓励企业和】社会资本投》资建设公《共租赁住《房由:企,业和社会资本建设的!公共租赁住房在住房!。性质:不变并纳入当地公共!。租赁住房年度建【设,计划:的情况下可以使用各!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!
第二十条 ! 以配《建方式?建设:公,共,租赁住?房的建筑面》积、建设标准—、共有产权、—回购条件《。以,及价格等内容—应在公共租赁住房配!建合同中明确约定
!第二十一条 — , — 公共租赁住—房的建设项目要切】实落实现行建设、买!卖、经营等环节【税收优惠政策—免收:城市基础设施配套】费等各?种行政事业》性收费和政府—性基金人《防结建费《。。。、建筑业劳保统筹费!应按有关规定收取
!第二十二《条 ? 公【共租赁住《。房项目可以规划建】设配套商业》服务设施由》建设单位统》一管理经营以弥补】建设资金缺口
第二!十三条 —。 , , 市、县(区)!政府要综合》运用:。土地供应、资本金注!入、投资补助—、财政贴息、—税费优惠等政策措施!吸引:企业和其他机构【参与公共租赁住房】建设和运营多渠道增!加公:共,租赁住?房供应
第二十四条! , 【 公共租赁住房项目!中配套的《公共:服务设施《和市:政基础设施》。应符合?相关:。建设标?准规范与住宅同步建!设、交付使用公【共租赁住《房小区应《按规:定配套物业》用房等物《业设施全面推行社】会化物业管理服务
!第二十五条 ! ? 公共租赁住房】工程质量《应当符合《国家和本市工—程建:设强制性规范和标】准开发?建设单位《对,公共租赁住房工程质!量终身负责并依【法承担保修责任施】工,单位对工程质量【依法负责
第二十六!条 》 ? 建设单位应【。严格执行国》家和本市《有关技术规》范和标准优》化规:。划设计?方案采用先》进成熟适用的新技术!、新工艺、新—材料、新设备提高建!。设,水平
第三章】 公共租》赁住房的分配—管理
第二十七条】 !公共租赁住房—分配:实行:。申请、审查、公【示、轮候及复核制度!
第二十《八,条 】 各级?住房保障主管部【门会同?有关部门根据本级城!镇,居,民上年度人均可支】配收入?、居住水平和住房价!格等:因素确定公共租赁】住房:申请条件报本—级政府批准后公布
!第二十?九条 《 申【请公:共租赁住房的家庭】应符合市、》。县(区)政》。府,公布的关于》申请公共租赁住【房的有关《程序、标准、条件】和实施细则》进行
第三十—条 — ,。对,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家!庭由市、县(区【)住房保障》主管部门根据—实际情况确定轮候】顺序对登记为轮候对!象的申?请人应当《在轮候期内安—排公共?租赁住房
第三十一!条 【。 市?、县(区)住房保】障主管部门应—当根据本地区经济发!展水平和公共—租赁住房需》求合理确定》公共租赁住房轮候】期报本级人民政府】批准后实施并—向社:会公布轮《候期一般《不超过5年
—。第三十二条 【 : 》公共租赁住房—房,源确定后《市、县(区)住房保!障主管部门》应当制定配租方案】并,向社会?公布配租方案应当】包括:房源的位置、—数量、户型、面积】租金标准供应对【象,范围意向登记时【限等内容
第三【。十三条 ! 企事业单位投!资的公共租赁—住房的供应对象范围!可以规定为本—单位职工《
第三?十,。四条 ? : 《 :配租:方案公布后轮—候对象?可以按照配租方【案到:市、县(区)—住房保障主》管部门?进行意?向登记
第三十【五条 】 : 市、县(区—)住:房保: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!有关部门在15个工!。作日内对意向—登记的轮候对—象进行复审对—。不符合条件的应当】书面通知并说—明理由
第三—。十六条 — , 对复审】通过的轮《候对象市、》县(区)住房保障主!管部门可以采取综合!评分、随机》。摇号等方式确定配租!对象与配租》排序
第三十七条 ! 】综,合,评分办法、摇号【方式及评分、—摇,号的过程和结果【应当向社会公—开
第三十八条 ! , , : , :配租对象与》配租排序确定后【应当予以公示—公示:无异议或者异议不】成立的配租对象【按,照配:。租排序选《择公共租赁》住房
第三十九条】 : 对于!配租社?。会组:织投:资建设的《公共租赁住房的市、!县,(区)住房》保障行政主》管部门同时将其申请!资料、审《核意见等相关—材料送产权人(出】租人)备查
第四十!条, 《 公共租赁住房配!租对象实行动—态管:理按:年度审?核资:格对于符合条件的家!庭可以续租公共租】赁,住房对于不符合条】件的家庭由住房【保障行政主管—部,门书面告知承租【家,庭限期退出
第【四十一条 ! 实行并轨】运行管?理后在公共租赁住】房房源不足、无法实!现实物配租的符合】廉租住房保障条【件,。。的家:庭可以申请廉租【住房租赁补贴
【第,四十二条 】 : , 公共租》赁住房租《金计收标准由各级住!房保障主管》。部门会同本级—。物,价部门按《照,略低于同期》、同:区域、同《品质普通《商品住房市场租【金的水平确定报【同级人民政府—批准后执行租金【。标准实行动》态管:理定期向社》。会公布执行
第四】。十三:条 ?。 ,。 由各级!政府直接投资的公共!租赁住房租》金收取实行》收支两条线》管理:由各:级政:府和社会资本共有的!公共:租赁:住房按照产权比【例收取租《金政府收取的租【金,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!
第四十四》条 》 《。 ,公共租赁《住房出租人与承租】人应当签订书面【租赁合同租赁合同】。应载明?房,屋地址、《租赁面积、租金水】平、:。。租赁期限《、退:出要求、违约—责任等事项租—赁合同期限不超过3!年同时需签订小区】物业服务协》议书并按有》关规定交《纳物业服务费
第】四十五条 【 : 《租,赁合同?期内承租人符—合,规定承租条件—按时缴纳租金及【其他费用且按—规,定使用住房的产权】人(出租人》),不得提前终止租【赁关系承租人—若提前终止》租赁关系在再次申】请,公共租赁住房时【需,重新轮候
第四十六!条 : — 公共租赁住房的!租金收缴和》物业服务以》及房:屋修缮等具体—事务性工作产—权人(出租人)根】据实际需《要可委托具备相【应资质条件》。的单位负《责
第四《十七条 】。 公《共租赁?住,房只能自住》不得出借《、转租、闲置或从事!其他经营活》动公共租赁住房【的承租人及》其家庭成员应按照合!同约:定合理?使用住房不得—擅自对住《房进行扩建、改【建及改变原有使【用功能和内部结【。构的装修不得擅【自,搭建构筑物
第四】。十八条 】 房地产中介!机,构不得接受委托【代理转让、出—租,公共租赁住房违者由!。房地产?行政:行政主管部门—依法查处
第四十】九条 — ? 承租公共租赁住!房后如家《庭发生不符合承租】公共租赁住房规【定条件?的承租人应当主【。动申报?并在规定《或租赁?合同:。约定的时间内退出公!共租赁住房
第五】十条: 《 公共租赁—住房承租家庭有【下,列行为?之一的产权》人,(出租人《)应解除其租赁【合同收?回公共租《赁住房并将其行为】记入信用档》案承租人5》年内不得申请各类保!障性住房
(一【)将承租的公共【租赁住房出借、【出租的?;
(二)擅自【扩建、?改建:。或进行改变公共【。。租赁住房《原使用功能》和内部结构的装【修;
(《三)无正当》理,。由连续空置住房【3个月以上的;
!(四)拖欠租—金累计6个月以上】的;
(五)—利用:公共租赁住房从【事违法活动的;【。。
(六)《其他违反租赁合同约!定应解除租赁合同的!行为
第《五十一条 】 《 承租公共》租赁住房《的应:当在租赁合同—。届满前2个月内向产!权人:(出租人)或—。其,委托单?位,申请续约如实—申报家庭收入—、资:产、人口和住房【变动:等情况产权人(【出租人)或其委托】单位应当在1—0个:工作日内将其申报】材,料报市、《县(区)住》。房保:障,主管部门审》核并按以下规定【。处理
(一》)住房保障》。主管:。部门:应在15个》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!书面告知出租人【及申请人审核—。结果;
(二)经】审核符合《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!件的继续提供—公,共租赁住《房并与承租人续签】租赁合同;
(【三)经审核不再【符合:公共租赁住房—保障:条,件的按租赁合同【约定:退出所承租的公共】。。租赁住房
第—五,。十二:。条 【 租赁》合同解除或》终止承?租人:应在规定《或租赁合同约—定的时间内退出【。公共租赁住房并结清!水、:电、天然气、物业服!务费等一切应—当由承租人》承担的费用
第五十!三条 】 合同期满或】不符:合公共租赁住房保】。障条件的家庭如退】出住房确有困难暂】不能退?出的经市、县(区)!住房保障《行政主管部门同【意可以申《请最长不超》过6个月的延长租住!期,延长期内按》同区域普通商品住房!市场租金标准—收取租金《延,。长租住期届满—。后承租人不退—出住:。房的产权《人(出租人)—或其:委托单位可按同区域!同类普通商品住【房市场租金的—2倍:计,收其:超期居住的租金将】其行为载入诚信档】案并:视情:况申:请同级人民法院强】制,执行承租人在—超期居住期间及超期!居住退房《。后,5年内不得申请各】类保障性住房
第五!十四条? : ? : 申?请人以虚报、瞒报】情况:或提供虚假证明【材料等手段骗—租公共租赁》住房的由产权人(出!租人)收《回房:屋,按房屋所在地域同类!普通商品住房市【。场租:金2倍的《标准追缴其占—用公:共租赁住房期间【的房屋租金并其【行为载?入,诚信:档案承租人及其共】。同,申,请家:庭成员自收回房屋之!日起5年内》不得申请各类保【障性住房;构成犯罪!的移交司法机—关依法?处理
《
第四章 公共】租赁:住房的租金补贴
第!。五十:五条 — ? 公共租赁住房】的租金严格实—。行“收支两条—线,”管理?租金收入及时上缴】财政专项用于偿【还政:府拥有产权的—公共租赁住》房建设贷款》。。。本息以及住房管理、!维修:、设施更新、—租金补贴《和物业?补贴等
第五十六条! 】 对承租《公,共租赁?住房并?在租赁期内按—合同缴?清,房租及其他费用【的城:镇低收入困》。。难家庭?实行租金补贴—
第五十七条 】 ? 公共租赁住!房的产权人或其【委托的运《营单:位向承?。租保障?。对象收?取房屋?租金市、县(区)】人民:政府在规定期限【期内对?辖区具有本地户籍】的承租?保障对?象发放租金补贴
第!五,十八条 】 : 租金补贴资金】由市、县(区)【政府从其《收取的房屋》租金收入《中予以解《。决
第五十》。九条 【 《租,金补贴的标准按以】下公式确定
Σ【 =(A- —B)×100 / !A + C +【 D
其中》 Σ:住《房租金补贴占已缴】纳年租?。金的比?例(%)《;
A:上一年度当!地城镇居民家庭人均!可支配收入;
B】:经核定的保障【对象家庭人均年【收入;
C:—保障对?象家庭成《员残疾等级对应的分!。。。值;
D:保障对象!家庭成员患有—慢性疾病对应的分】值
第六十条— : 承》租公共?租赁住房的》保障对?象,家庭成员是指申请人!及其配偶、未—成,年子女和《共同居住的》父母以?及有直接赡养、【。抚养关系的亲属
第!六十一条 】 ? 承租公共租赁住!房保障对象家—庭的人均年》收入由市、》县(区?)城镇居民家庭【经济状?况核对?中心核定按公式计算!对应:收入档次的实际【分值计算结果—大于85的》按85计
第六十二!条, 【 承租公共租【赁住房保障》对象家庭成员如【有残疾的残疾等【级由市、县(区)】残,联核定证明不同残】疾等级对应不同分值!最大:10分
第》六十三?条,。 — 承租公共租赁!住,房保:障对象家庭成员【如有严重慢性疾病的!。疾病:状,况由市、县(区)二!级以上医疗机构【。核,定证明?不同疾病对应不同分!值,最大5分
第六十四!条 — 《不同残疾《等级和严重慢—性疾病对应的租金补!贴标准分《值由:。市住管局会》同人社、民政、残】联等部门单位确定】
第六十五》条 : 【 租金补《贴,在公共?租赁:住房:租赁期内按年—发放承?租保障对象家庭【。在,缴清房租《6个月后可》向市、县(区—)住房保障主管部门!提出租金补贴申【请提交相关核—定材料经审核合【格后计算补贴标准和!金额由市、县(区】)住:房保障主管部门按批!公示合格后以现金】形式发放租金补【贴
第?六十六条 — 》 签订一年以上租!赁,合同:。的,保障对象须按—年申请租金补贴租金!计,算基:数为其缴纳的年度】平均租金依照第六】。十四条规定审—核合格后按》年发放
第六—十七条 】 ? 对:高,层公共?租赁住房物业服务】费实:行政府?补贴由各级财政从】公,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!中按照物价部门【审批的公共租赁住房!住宅区物业服务收】费标准的5》0%对物《。业服务单位按—年度进行补贴公【共租赁住房承—租,户仅需按收》。费标准的50%缴纳!物业服务费多层公】共租赁住房不—实行物业《补贴承租户按物【价部门批准的物业】服务收费标准缴纳】物业服务费
—
:第五:章 附— ,则
第六十》八条 《 : ? 县、区住—房保障主管部门【可以根据本实施细】则制定?实施细则
第六十】九条: 】 原汉中市廉租住房!保障管?理办法、汉中市【公共租?赁住房建设管理暂】行办法同《时废止
第七十条】 本实】施细则自《20:15年?4月1?日起施?行有效期5年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