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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城?墙保护条例》 ,(2014年12】月30日南京市【第,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!常务委员会第十【四次会议制定  】  2?015?年1月16日江【苏省第十二》届,人民代表大》会常务委员会第十】四次会议批准—)   《 第一章 总 则】   ?第一条 为了加强】南京城墙保护—促进:城墙合理利》用彰显历《。。史文化名城特色根】。据中:华人民共和国文【物保护法《、江苏省历史文化名!城名镇保护》条例等法《律、:法规结合本》市实际制定》本条例   第二条! 本条?例所称南京城墙【。(以下称《城墙)是指》原都城城墙(含【宫城、皇城、京城、!外郭及其附属建筑)!。包括城墙(城—门)、护城河、城】墙遗迹和《城墙遗址   第】三条 本市行政【区域:内,城墙的规划、保【护、:利用及管理》适用本?条例   第四【。条, 城墙保护应当【遵循保护为主—、科学规划》、合理利用、依法管!理的原则   第】五条 市人民政府应!当加强对城墙保【护工:作的领?。导将城墙《保护工作纳》入国民经济》和社会发展规划城】墙,保护、维修和—管理经费列入年【度财政预算》。。 ,  :区人民政府应当配】合做好所辖区域内城!墙保护相关工—作   第六条【 市人?民政府设立城—墙保护委员会负责协!调、指导城墙保护工!作,重大:事项:   市文化—遗产保?护行政主管部门是】。本市城墙保护工作】的,主管部门其所属的城!墙保:护管理?机构负责《城墙保?护和管?理具:体工作   —第七条? 市人民政》府应当按照》世界文化遗产相【关标准进行保护组】织开展城墙系统【。性抢救修复、历史文!化遗存整《理发掘和展示利用】以及沿线环境—整治和?。历史风貌恢》。复工作?通过建?立博物馆、遗址公园!等形:式展:示城墙沿革及建造工!艺等城墙文》化  ? 第八条 文—化遗产保护行政主管!部门应?。当组织开展城墙【保护宣传教育增强】公众的城墙保护【意识并做《好与城墙有》关的知?识,。产,权保护工《作,  : 鼓励民间》城墙:保护、城墙管—理志愿者组织及其】。成员参?与城墙文《物,知识的?宣传:。工,作   《。。鼓励开展城墙—保护科学研究建立】专,家咨询机制推广应用!城墙保护科技成果】   第九》条 任何单位—和个:。人有保护城墙的【义务有?。。权制止、举报损害或!者破坏城墙》的行为   鼓励】境内外组织和个人】出,资设立基金用—于城墙保护基金【的募集和使用按照国!家有:关规定执行 —  市?人民政?府或者市文》化遗:产保护行政主—管部门对《在城墙保护工作【中做出显著成—。绩的单位《和个:人予以表《彰和:。奖励  《  第?二章 保护和利【用   第十条 】。市人民政府》应,当组织编制城—墙保:护规划报《省,人民政府批准城墙】保护规?划,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!更的应当按照原【批准程?。序报请?批,准   编制城【墙保护规划应—当与:南京历?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!相衔接并广泛征【求公众?。、专家?和有关部门的—意见   经批【准的城墙保》护规划?应当纳入地区控制】性详细规《划是城墙保护、管】理和利用的依据  ! 第十一条 城墙】保护应当划定保护范!围   京城—城墙按照南》京城墙保护规划【。分,。为一般地段和特殊】。地段一般地段—城墙保护范围—由墙基?两,侧,。。各向:外延伸不少于十五】。米特殊?地段城墙保护范围根!据城:墙保:。护规:划确定   —宫城、皇城保—护范围根据南—京明故宫《遗址保护总》体规划确定  【 ,外郭本体保护范【围由墙基(》体,)两侧各划定—三十至五十米—。   第十》二,条 :。城墙及保护范—围内禁止下列行【为   《。(一)建设》与城墙保护》或者合理《利用无?关的建(构)—筑物以及户》外广告设施; 【  (二)》从事可能影响城墙】安全的施工、爆【破、钻探《、挖掘、《堆载作业《;   《(三)在《城墙和城《墙保护?标志上刻划》、涂画、张贴; 】  (四)》倾倒垃圾丢》弃危害城墙》。安全的?废弃物;《  : (五?)架设、安装与城】墙,保护或者合理利用】无关的设备》、装置; 》  (六)》拆城:墙,。取砖:、,采石或者取土、种植!作物:;  ? ,(七)擅自在—墙体上?打桩:、,挂线、凿孔》、,砌浆;   —(八)存储易燃易】爆物品;   【(,九)从事造成城墙】潮湿、高温、放射、!振动等危《害城墙安全的活动;!   (十》。)法律、法规规定的!其他禁止《行,为   第十三条】 市、区《。人,民政府应当加强城】墙保护范围内的园】林,绿化管?理工作建《设与:城,墙景观和环境—生态相协调》的,绿化带 《  现存城墙两侧八!米以内不得种—。植乔:木和危害城墙—的藤:蔓类:植物;?城,墙两侧八《米以外、保护—范围以内应当—选择不遮挡城墙和】根,系不破坏城》墙,的树:种现有树木》。影响城墙安》全的应当迁移—遮挡城墙的应—当修:剪或者?迁移:墙体两侧《和墙顶危害城墙安】全的:植物应当定期—清理   》城墙遗址《、遗:迹及其两侧绿化【应当与明城墙风光带!。相协调   第十】四条 城墙保护范围!外划定建设控—制地带   建【设控制地带由保护范!围向外延伸不—少,于五十米京城城墙特!殊地段建设控制【地带:根据:城墙:保,护规划确定   宫!。城、皇城建设控制地!带,根据南京明》故宫遗址保护—总体规划确定 【  在?建设控制《地带内建设建(【。构):筑物的其《高度不得超过所在地!区城墙高度其中【遗址、遗迹》段不超过十二米建设!控制地?带以外至一百米范围!内不超过十八米;体!量,、风格、色调—、,密度应当符合—城墙保护规划要【求,与周边环境风貌相】协调并依法》办理相关审批—手续   》因,。公,共利益确需突—破上述?高度控制标》准的应当进行—景观视?线影响分析向社【会,公示:后报市人民政—府批准 《  :建设控制地带—内不得建设》工业项目和》大型商业设施—   第《十五条? 城墙保护范围【划定前已经存在的】建(:构)筑?物不得翻建、改建或!者扩:建;影响城墙保护的!应当在?规定期限《内改造、《拆除对改造、拆【除的:建(构)筑物—依法给予补偿  】 城墙保护》。。范围划定后任何【单位和个人不—得,建设影响城墙保护的!建(构)筑物—违法建设的由—区人民政府组织【清除由此造成—的损失由《违法:建设人承担   建!。设,控制地带内》超过:。城墙高?度的建(构)筑物】翻建、?改建或者扩建的【应当降低到规定【高度   第十【。六条 任何》单位和?个人不得破坏城墙现!存段落?及整体走《。。向   宫》城遗址范围内及【其城墙遗址外—侧一百米《范围内不得新建建】。(构:)筑物 《。  :皇城城墙遗》址上不得新建建【(构)筑《。。物逐步?拆除:现存建(构)筑物】不能拆除的》建,(构:。)筑:物及:原城墙?。拐点处应设》置永久性标志—进行展示  — 外郭墙基(体【)两:侧各划?定三十米至五—十米的公《共绿地可以采—用,绿化景?观标示城墙走向【   第十七条【 ,城墙保护应当设立】保护标志载明城墙的!名称、修筑年代【、,保护:。级别:。、保护范围》。、建设控制地—带等   》城墙遗址应当设置】永久性标志城墙遗迹!的土芯夯土层应【当保持稳《固   第》十八条?。 市、区人民政【府应当加《强护城河环境—整治工作改善护城】河景:观开展截污和生态补!水,。。工程防?止水体对城墙的腐】蚀   第十九条 !城墙的城《。砖、条?石、:内包夯?土、:门,。楣、碑?石、擂石及古建构】件等属文物》。任何单位和》。个人不得买卖城【墙上的城《砖铭文不得擅自【拓印   第—二十:条 市、区人—。民政府应当按—照保存世界文化遗产!整体性、真实—性,的,要求实施《城,。墙周边环境整治提升!城,墙及周边文化展【示、旅游观光、【市,民休:闲等功能《保持城墙本》体与周边环境—和谐、统《一 :  第二《十一:条 市人民政府【应当组织相关部门编!制城墙利用方案明确!与城墙保护和—发展:相适:应的:利用方式和要—求发掘?和合理利《用,城,墙的历史文化资源】发展文化旅游  】 ,市文化遗产保—。护行:政主管部门统筹【规划城墙利用禁止其!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利!用城墙?从事旅游文化—必需外的其他生产】经营活?动   《禁止任何单位和个】人将:城墙占为私用或者专!。用,。  : 第二十二条 【城墙参观游览区的】设立应当符合城墙保!护规划和利用方【案具有必要》的旅游配套、公共】安全:、环境生态保护方】案并依法《办理相关审批—手续   第—二十三条 城—墙保护管理》机构:应当按?照城:墙参观游览区游客】承载标准控》制,游客数量《并向社会《公布游?客数量可《能达:。到最:大承载量时城墙【保护管?理机构应当提前公告!并向所在区人—民政:府报:告,及时启动游客分流预!案,疏导游客   第二!十,四条 利用城墙举】办展览展示》等活动?的应当在活》。动举办十五》日前向市文化—。遗产:保护行政主管部门】依法:办理相关《。审,批手续;利》。用城墙进行》影视拍摄等活动的】应当由市《文化遗产《保护行政主管—部门依法审查—后报:省,文化遗产保护行政主!管部门批准活动举办!单位在办理审批【手续时应《当提交活《动方案和《城墙保护方》案,经批准的《活,动方案和城墙保护方!。案不得擅自变更 】  第二十五条 】利用城?墙进行景观亮化【的应当采用安全【低温:、环保节能的灯具】严格控制《照明亮度、》范围鼓励采用投光】照明方式进行景观亮!化安装的照》明设施要与城墙【景观:相协调不得》破,坏城墙的结构和【风貌   》 第三章《 监:督和:管理:   第二十—六,条 市文化遗产保】护行:政主管部门》履行下列职责 【  :。。(一)会同有关部】门具:体负责编《制,城墙保护规划依【法报批后《公布实施; —  (二)会—同有关部《门具体负责编制城】墙利用方案、城墙】参观游览区》。游客承载标准和游客!分,流预案报市人—民,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!;   《(三)负《责审查批准城墙合理!利用活动的方—案;   (四【)依法查处违反城】墙保护的行》为;: ,  (五)制定并监!督实施城墙》日常维修保养—计,划和:重点修缮《计划组织城墙安全】。检查工?作;:。   (六)指【导和监督城墙—。保护管理机构开展】。保护、管《理和利?用工作;   【(七)受理》单,位和个人对违—反城墙保护》行为的举《报;   (八【)法律、法规规【定的其他职责—。  : 第二十《七条 规划行—政主管部门负—责城墙保《护范:围和建设控制地【。带规划管理  【 城乡建设行—政主管部门》。负,责实施城墙保护范围!和建设控制地带国】有土地房《。屋,征收   城市管】理行政?。主管部门负责—城墙保?护范围和《建设控制地带内违】法建设拆除和—。市容:环境卫生监督管理指!导城:墙亮化?和配套市政》设施建设   【旅游行政主管部【门负责城墙旅游秩】序监督管理指导配】套旅游设施》建设  《 园林?绿化行?政主管?部门负责城墙保【护范围?和建设控制地带【内园林绿化监督管】理指导城墙保—护范围?内植:物和绿地、景观工】作,   ?国土资源、》环境保护、水利、公!安、工?。商、财政、人—防,等部:门按照各自职责做】好城墙保护相关【工作:   第《二,十八条 《城墙:。保护管?理机构?。。履行下列职责   !(一)负责城—墙的巡查、养护和】保洁等管《。理工:作;:   (二》)组织实施》城,墙修:缮方案;   【(三)组《织城墙本体监测对】城墙保护范围和建设!控制地带内可能影】响城墙安全的—活动进行《风险评估并建立【管理:档案;   —(四:)制定城墙》安全事故防》范,预案落实安全防护】措施;   —(五)搜集、整理】与城墙有《关的文物、资料【、实物?并予以分类保护; ! , (六)开展城【墙,保护研究和交—流   第二—十九条 《城墙:保护管理机构应【当在城?墙本体设置》安全监测系统—监测城墙本体—的沉降、《膨胀、裂《。缝裂:隙、墙顶位》移情况建《立档案保《存安全监测记录设】置的安全监测—系统不得损害城墙】安全 ?  第三十条— ,城墙保?护管理?机构:对城墙进行修—缮等保?护,性施工的应当组织】专家论证制定具体】方案:依法报批后实—施方案需要变—更的按照原审—批程:序,报,批,。   城墙安全受到!。突发性威胁》的城墙保护管理机构!。可以直接采取—可逆性临时抢险【加固措施《   ?第三十一条 城墙修!缮应:当最大限《度使用?原材料?、原工?艺保留历史》信息保持原》有位置?和,。形,制城墙修复部分应当!与原城墙《风格相协调并可识】别   城墙保【护管:理机构应当对城墙】修复部分《制作记录档》案设置?永久:性年代?标志   第—三十二条 》承担城墙勘察、设】计、施?。工,、监:理的单位应当—按照国家《规,。定,具备文物保》护工程资《质   第三十三条! 城:墙保:护,管理机构应当对【散落在城墙以外的】城砖进行登记造册产!权,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!配合   拆除以城!砖为建筑材》料的建(构)筑【物,的施工单位应当将】城砖集中保护不得】损坏建?设单位应当及时通知!市文化遗产保护行政!主管部门统一回【收用于城墙维修  ! 鼓励单位和个【人收集上交城砖有】突出贡献《。的应当给《予表彰?。    第》四章 法律责—任   第三十四条! 违反本条例第十】二条:第五项?、第六?项、:第七项规定》的,由文化遗《产保护行政主—管部门责《令改正?并处一万元》以上三万元以—下罚款   违反本!条例第十二条第【八项、?。第九项规《定的由文化遗产【。保护:行,政主管部《门责令改正》给予警告情节—。严重的处二万元【以,上五万元以下—罚款 ?  第三十五条【 违反本《条例第二《。十,四条:规定的?由文化遗产保护行】政主管部门》责令:停,止违法行为》有违法?所得:的没收违法所—得,并处:一万元以上》五万元?以,下罚款?;造成城墙损—坏后果尚不构成【犯罪的处五》万元以上十万—元以下罚款  【 第三十六条 相】关行政主管部门【应当规范城墙—保,护管理行政处罚自】由裁量权根据违法行!为的事实、性质【、情:节和社会危害程【度等因素对行政处】罚,的幅度进行》细化并向社会公布】   第《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!例,规定造成城墙损毁】、附属设施》损坏或者破坏周边环!境的依法承担民【事责任;盗窃、【哄抢:、私分或者非法侵占!与城墙有关》的文物构成治安违】法的:由公安机关依法给】予处罚;《。构,成犯罪的依法—追究刑事责任   !第三十?八条 ?城墙保护《相关行政主管—部门:、管理?机构及其《工作:人员违反本条例【规,定玩忽职守》、滥用职权、徇【。私舞弊的依法—给予行政处分;【构成犯罪的依法追】究,刑,事责任    【第五:章 附 则 —  第三十九条 本!。条例所称特殊—地段城墙是指带有】。瓮城的?城门或者城》。门遗:址,带有山体的》包山:城,墙以:及玄武湖《。、紫金?山麓等地保存完整】的护城河段》。城墙等   第【四十条 本条例自2!015年4》月1日起施行1【99:5年11《月2:8日南京市》。第十一?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!委员会?第二十次《会议制?定的南?京城墙?保护管理办法同时】废止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