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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:省,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!项目:管理:。办法<!《--?xml:n】amespace】 prefix =! ,o ns =— ":u,rn:sch—emas-m—。icroso—f,t-com:o【f,f,ice:offic!e" /--> 】第,一章 ?。总 则? ,第,一条 为规范交【。通运输信《息化建设项目管【。理推:。进全省?交通运输信息化【建设更好地》支撑交通运输行【业转型发展、科学发!展提升行业服务【水平和管理效能依据!有关法律法》规和规章结合本【省实:际制定?本办法 第二条【 本:。办法适用于符合国家!和省有关交》通,。运,输信:息,。化建设规划和要求】并由省级财政性资金!投,资或者参与投资【的交通运输信—息,化,建,设项目(《以,下简称?省交通运输》信息化建设项目【) 第三条 本办法!所称省交通》运输信息化建设项目!是指:信息化?基础设施、应用系统!以及信?息化保?障,体系等新建、—改建项目项目—分重点项目和一般】项,目其中涉及全省【交通运输《行业发?展、管理和服—务的行业数据中心】。、骨干通信网络、】综合:业务系统、平台和跨!区域跨部门的—应用系统以及—总,投,资300万元以上】或者软?件投资10》0万元以上的建【设项:目为重?点项目;其他—软硬件?。建设项目为一般项目! ,第四条 省交通运】输信息化建设项目】由省:交通运输厅负责【监督管理具体—由厅信息化管—理机构?会同综合计》划、财务管理等机】构负责 厅》信息化?管理机构负责—组织编制全省交通】运输信息化规划会】同综:合计:划、财务管理—等机构对重》点项目前期工作文件!组织预审、上报审批!等工:。作, ,省交通通信信息中心!是厅本级信息化项】目的建设《单位会同《厅有:关机:构组织编制其重【点项目的项目建【议书、可行》性,研究报告、初步设】。计文件等承担厅本】级,信息化项目》的建:设与:管,理工作?;参与厅信息—化管理机《构对其他信息化【建设重点项目的【监督管理工作 厅】属单位是本单位业务!相,关信息化项目的建设!单位是项目建设【。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!编制其重点项目的项!目建议书、可行【性研究报告、—。初步设计文件等负】责相关信息化项目】实施:的全过程管理 第】五条: 交通运输》信息化项目建设【应当遵循国家—、,交通运输行业相【。关技:术标准和《要求执行建》设程序坚持“以需求!为导向以应用促【发展” 和“—统,筹规划、资源共【享、突出重》点、规范运作、【科学:。管理、安全》高效”的原》则, 第:二章 项目前期管理! 第六条 省交【通运输信息》化建:。设重点项《目的前期工作一【般包:括编制项目建—议书、可行性研究报!告和初步《设计文件对建设目】标明确、功能清【晰、建设条件和建】设方案比较明确【的项目可按规—定适当简化程序;一!般项目的前期工作】其建设单位可—以根据项目实—际情况?对项目进行科学的】论证:研究 ?第七条 项目建【。。设单位?应当依据交通—运输信息化规划【和业务需求及时【编制:项,目建议?书项目建议书应【当包含项目建设的必!要性、需求》分析、项目》建设目标、建设方案!、建设内容、实施】计划、投资估算【和资金?筹措等?主要内容 第八【条 :项目:建议书、建设单位应!当根据项目建议【书和部省关于信息化!项目可行性》。研究报告编制的【有关规定等组织开】展可行性《研究报告编制工作】可,行性研究《报告:应当强化《。信息化应《用现状及《问题、需求分—析研究论证项目建】设内:容,、与相关业务系【统协同共《享,要求、建设方案、】。资金筹措《方案和实施计划等】内容 第九条 项】目可行性研究报告】。应当由项《目建设单《。位报送省交》通,运输厅?经厅信?。息化管理机构—组织论证后报省有关!部门审?批审批后的可—行性研究《报告应当作》为申请交通》运输:部,资金补助、编制资金!申请报?告的依?据并作为申请年【度部门预《算的依据其》。中厅本级信》息化项目统》一由省交通》。通信信息《中心申请部门—预算厅属单位负责】。申请相关项目—本部门预算 第十】条 项目建设单【位应当根据可行性研!究,报告及批复要求按】照相关的技术标准、!规,。范等要求组》织,项目:初步设计工作初【。步设计文件应当详细!描述用户需》求、系?统建设目标与任务】明确业?务处理流程、数据流!程与功能《、性能需求》;根据?系统需求分析设计系!统的总体架构或明确!。系统在已有总体架构!中的逻辑关》系;根据系统的【组成:和技术特点》。。进行系?。统划分并对各—组成部分进行设【计;根据系》。统设:计确定系统集成方案!、软:硬件:配,置及配?套设:施要:求;提出《项目建设与》运行管理方案;编制!项目投资概算—和实施计划 —初步:设计项目概算超过投!资估算百分》。之十以上《的应当按照程序【重新报批可行性研究!报,告 第十一条 初步!设计文?件由项?目建设单位报送【。。省,交通运输《。厅经:厅信息化管理机构】组织论证后报省有】关部门审批审批【后,的初步设计文件作为!项,目实:施的:依据 第十二—条 一般项目—和专项工作中包【含信息化《。建设内容的其实【施的技术标准—、技术方案、主要建!设内容等应当符【合,全省交通运输信【。息,。化互通共享》、协同运转的要求 !第三:章 项目建设—管理 第十三条 项!目建设单位》应,当建:立,健全管理规章制【度配备相《应的管?理,人员加强对信息化】建设项目的全过程】管,。理 第十《四条 承担省交【通运:输,信息化?建设项?目咨询、《设计、?施工、监理、—系,。统集:。成、检测服务的【。。从业主体(以下【统称:参建单位)应当具】有相应的资质或者】相关:业绩:由建设单位按规【。定在项?目招标文件》。中明确 第十五条 !项目建设单位应【当按照信息》化项目建设有关【。标准、规范和—中,华人民?共和:国政府采购法、中华!人民共和国招标投】标法:等法律法规》有关规定和要求【组织开?展建:设各阶?。段工作加强合同管理!。。以及质量《、进:度和资?金控制做好对—参建单位履约考核工!作 :第十六条 重点【项,目应实行工程监理制!监,理单位应当按照【有关规定和合同【要求履?行对项目《的质量、进度—、,投资管理《。并按照相关要—求和标准、规范对项!目建设标《准符合性检测、【安,装部署联调、系统接!口开发及工序衔接、!应用与?。联网测试等关键环节!进行监理 第十七条! 项目?。建设单位《应当按照《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!明确的建设》内容和工《期,。组,织项目实《施每季?度,末月:向厅信息化管理【。机构报送《项,目执行?和系统开发进度【情,况 第十八条 项目!。建设过?程,中发生设计变—更的应当按照—。规定办理《有关手续其中—重点项目一般—设,计变更由项目建【设单:位组织论证》后,实施;?较大设?计变更项《目建设单位应当将变!更,内容及原因形成书面!申请文?件报省交通运输厅由!厅有:关机构及关》联应:用单位、《部门进行《专题研究形成变更审!核建议方案》经,省交通运输厅批【准同:意后方可实施;【重大设计《。变,更由项?目建:设单位按照本办法】规定的程《序报项目原审批【部门审批《 重大设《计变:更指涉及项目—建设目标和功能、】规模、投资概—算等改变的》设计变更 较—大,设计变更指涉及【项目系?统架构、建》设标:准、主要建设—内,容,等改变的设计—变更 ?一,般设计变更》指涉及局部》修,改以及实《施过程中《一般设计问》题处理引《起,。的改:变等内容的设计变更! ,。第十九条 项—目建:设单位应当做好本单!位信息化《建设项目的资金筹集!工作保障信息化建设!项目建设《所需资金项目建设】单位应当加强资金】核算:和管理严《格执行?财务制?度按照规定使—用资金确保》专款专用不得擅自】改变或者扩大项目资!。金使用范围切实【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!第二十条 项目【建设单位应当重视省!交通:运输: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知!识产权管理在项目】招,标、签订《合同、验收》等环节中明》确知识产《权,的归属与形式— 第二?十一条 省交通运输!。信息化建设项—目应当执行国家【、,省有关安全与—保密的规定和要求 !第四章? 项目验收管—理 :第二十二条 项【目,。试运行三个月后项】目建设单位可以按】照项目?类,别申:请或:者组:织项目?的验收重点项目【。由省有关部门—组织验收《一,般项目由建设单位】自行组织验收未经验!收或者?验收不?合格的项目不得【投入:正式使用 第—。二十三条 项目【验收或申请》验,收时:应当提交项目建设】。单位执行报告、参建!单位工?作总:结报告、设计文件、!测试报告、》用户报告、监理报】告、系统使用及维】护手:册(含特情》处,理预案?)、:竣工决算审计报告、!项目档案《。等,文件资料 第二十四!条 项目软件部分验!收前:应当通过具有信息系!统工程相应检测资】质的第三方机构测试!。并提交?测试报告 》第二十五《条 省交《通运输信息化建设项!。目实行?质量:保修制度承揽信息化!建设项?目的:施工:、集成单位应当对项!目承担保修》责,。任项目建设》单位应?当在合同中》明确约定《缺,。陷责任期、》保修期?和保:。修内容 第》二十六条 》项,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!国家档案法和有关】科,技档案的管理要求加!强省:交通运输信息化建】设项目?档,案管理确《保信息化建设项目】档,案,的完整、准确、安全!和方便?有效利用 第二十】七条 项目建设【形成:。的固定资产应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】时办理资产登记手】续、信息入库纳【入单位固定资—产统一?管理 第二》十八条 项目验收合!格并:投入运行一年后建设!单,位应:当组织对项目进行后!评估后评估》的内容主要包括【。。系统能否《。满足:实际工作需要设【计是否合理功—能是否完善项目【的可靠性、可扩展性!、,安全性、开》放性经?济效:益和:社会效益存在—的主要问题和—改进意见等后—。。评估结果应当作为】考核和改进信—息化:项目:建设:、安排专项(或者】项目)资《金投入?以及支付运行—维护费用《的依据 第五章 监!督检:查 第二十九条 】厅有关机构应—当加强对《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建!设项目?实施过程《的监督检查和—指导并建立健全项目!绩效:。目,标管理机制和绩效评!价体系组织》绩,。效考:评工作绩效考评【结果作为以》后年度?安排省交通》运输:信息化建设项目的重!要依据 第三—。十条 项目建设【单位对参建单位在】项目:实施:过程中发生违规【行为的?。应当:。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并!及时将相关信—息告知厅有关—信用管理部门 第】三十:一条 ?项目:资金使用应当接受省!。财政、审计部门【和厅财务管理机构】的监管、检》查严禁?截留、挤占和—挪,用对违反规定的依】据财:政违法行为处—。罚,处分条例《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!进行处理 第三十二!。条 项?目,建设接受《社会:的监督各《参,建单位对项目建设过!。程中发现的违法违】规行为可以按照规】定向有关部门—投诉举报 》第六章? 附则 《第三十三《条 :。违反本办法相—关,条,款规定的依照有关】法律、法规》、规章的《规定:。予以处理《、处罚 第》三十四条 地—。方,交通运输信》息化建设项目可以参!照本办法执行—厅属有关单位—应当根据本》办,法制定项目管理实施!。细则 第《三十五条 本办法】自2016年2【月1日起施行有效】期5年 <!—--En《dFragment!-->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