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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省交《通运输信息化建设项!目管理办法<—。!--?xml:n!amesp》ace pref】ix = o— ns 《= "urn:【schemas【-micr》oso?ft-com:of!fice:of【fi:ce" /-—-> 第一章 总】 则 第一》条 为规范交通运输!信息化建设项目管】理,推进全省《交通运输《信息化建设更—好,地支撑交通》运,输行业转型发展、】科学发展提升行业】。服,务水平和《管理效?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!。和规章结《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!法 第二条》 本办法适用—于符合国《。家和省有关交通运】输信息化建》设规划和要求并由省!级财政性资》金投资或者参与投资!的交通运输》信息化建设项—目(以下简称—省交:通运输信息化—建设项目《) 第三《条 本办法所称省交!通运输?信息化建设》项目:是指信?息化基础设施、【应用系统以及信息化!保障体系等新—建、改建项目项【目分重点项》目和一般项目—其中涉及全》。省交通运输行业发展!、管理和服务的行业!数据中心、骨—干通信网络、综【合业务系统、—平台:和跨区域跨部门的应!用系统以及》总投资300万元】以上或?者软件投资100万!元以上的《。建设:。项目为重《点,项目;其他软—硬件建?设项目为一般—。项目 ?第四条 省交—通运输信息》化建:设项目由省》交通运输厅负责【监督管理具体由【厅信息化管理机【构会:同综:合计划、财务管理】等机构负《责 厅信息》。化管理机构负—责组织编制全省交通!运输信息化规划会同!综合计划、》财务管理《等机构对重》点项目前期工作文件!组,织预审、上报审批等!工作 省交》通通信信息中心【是厅本?级信息化项》目的建设单位会同厅!有关:机构组织编制—其重点项目的项目建!议书:、可行性研究报告、!。初步设计文件—等承:担,厅本级信《息,化项目的《建设:与管理工作;参【与厅信息化》管,。。理机构对其》他,信息化?建设重点《项,目,的监督管理工作 厅!属,。单,位是本单位业—。务相关信《息,化,项目的建设单位【是项目建设》的责任主体》负责:组织编制其重—点项目的《项目建议《书、可行《性研究报《告、初步设计文件】等负责相《关信息化《项目实施的全过程管!理 第?五,条 交通运输—信息化项目建设应】当遵循国《家、交通运输行【业相关技术标准和】要求执?行建设程序》坚持“以需求为【导向以应《用促发展” 和“】统筹规?划、资源共享、【突出重点、规范运作!、科学管《理、安全高》效,。”的原则 第二章 !项目:前期管理《 第:六条 省交通运输信!息化建设重点项目】的前期工《作一般包括》。编制项目建议书【、可行性研究报告和!初步设计文件—对建设目标明确【、功能清晰、—。建设条件和建设方】案比较明确的项目可!按规定适当》简化程序;一般项】目的前期工》作其建设单位—可以根?据项目实际情况对】项目:进行科学的论证研】究, 第七条《 项:目建设单位应当【依据交通《运输信息化规划和业!务需求及时编制项】目建议书项目建【议书应当《包含项目建》设的必要性、—需求分析、项目建设!目标、建设方案、建!设内容、实施—计划、投资估算和资!。金筹:措等主要内容 第】八条 项目建—议书、建设》单,位应当根据项目【建,议书:和部省关于信息化项!。目可行性研究报告】编制的有关规—定等组织开》展可行?性研究报告》编制工作《可,行性研?究报告应当强化信】息化应用《现,状及问题、需求分】析研究论证》项目建设内容、【与,相关业务系统协同】共享要?求,、建设方《案、资金筹措方案】和实施计划等内容 !第九条 项目可行性!研究报告应当由项】目建设单《位报送省《交通运输厅》经,厅信息化管理机【构组织论证后—报省有?关部:。门审批审批后的【可行性研《究,报,告,。应当作为申请交通运!输,部资金补助、编【制资金申请》报告的依据并作【为申请年度》部门预算的依据其】中厅本?级信:息化项目统一由省】交通通信《信息中?心申请部《。门预算厅属单位负】。责,申请相关项目本部门!预算 第十条 项】目,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可!。行性:研究报?告及批复要求—按照相关《的,技,术,标,准、规范等要—求组织项目初步设计!工作初步设计—文件:应,当详:细,描述用?户,需求:、系统建设目—。标与:任务明?确业务?处理流?程、数据流程与功能!、性:能,需求;根据系—统需求?分,析设计?。系,统的总体架构或明】确系统在已有总体】架构中?的逻辑关系;根据】系统的?组成和?技术特点进行—系统:划,分,并对各组《成部分进行设—计,;根据系统设计确】定系统集成》方案、软硬件配置及!配套设施要求;【提出项目建设与运】行管理方案》;编制项目》投资概算和实施计】划 初步设计项目】概算超过投资估算百!。分之十?以上的应当》按照程序重新报批可!。行性研究《报告 第十一条【 初步设计》文件由项目建—设单位报送》省,交通运?输厅经厅《信息化管理机构【组织论证《后报省有关部门审】批审批后的初步设计!文件作为项目实施的!依据 第十二条【。 一:般项目和专项工作中!包含信息化建设【内容的其实施的技】术标准?、技术方案》、主要建设内—容等应当符合—全省交?通运输信息化互【通共享、协》同运:。转的要求 第三章 !项目建?设管理 第》十三条 项目建【设单位应《当建立健全管—理规章制度配备【相应的管《理人员加强对—信息化建设项目的】全,过程管理 第十四条! 承担省《交,通,运输:。信息化建设项—目咨询、设计—、,施工、监理、系【统集成、检测—服,务的从业主》体(以下统称—参建单位)》应当具有《相应的资质或者相】关,业,绩由建设单位按规】。定在项目招标文件中!明确 ?第十五条 》项目建设《单位应当按照信息】。化项目建《设有:关标准、规范和中华!人民共和国政—府采购法、》。中华人民共和—国招标投标法等法】律法规有关规定和】要求组织《开展建设《各阶段?工作加?。强合同管理以及质量!、,进度:和资:金控:制做好对参建单位履!约,考核工作 第十六】条 :重点项目应实行工程!监理:制监理单《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!。。和,合同要求履》行对项目的质量【、进度?、投资管理并按照相!关,要求和标《准,。。。、规范对项目建设标!准符合性检测、安】装部署联调、系【统接口开发及工序衔!接、应?用与联网测试等关】键环节进行监理 】第十七条 项目建】设,单位应当按照批准】。的初步?设计:文件明确的建设内容!和工期组织项目实施!每季度末月向—厅信息化管理机构报!。送项目执《行,和,系统开发进》度情况 第十八条】 项目建设过程【中发生设计变更的应!当按照规定办理【有关手续其中重点项!目一般?设计变更由项目建】设单位组织》。论,证,后,。实施:;,较大设?计变更项目建—设单位应《当将变更内容—。及原因形成书面申请!文件:报,省交:通运输厅由》厅有关机《。构及关联应》用单位、《。部门进行专题—研究形成变更审核建!议方案经省交通运】输厅批准《同意后方可实施;重!大设计变更由项目建!。设单位按照本—办法规定的程序报】项目原审《批部门审批 重大设!计变更指涉及—项目建设目标和【功能、规模、投资】概,。算等改变的设计变】更 较大设计—变更指涉及》项目系统架构—、建设标《准、主要建设内容等!改变的设计》。变更 一般设—计变更指涉及—局部修改以及—实施过程中一—般,设计问题处》理引:起的改?。变等内容的设计变更! 第十九条》 ,项目建?设单位应当》做好本?单,位信息?。化建设项目的—资,金,筹集:工作保障《信息:。化建设项《目建设所需》资金项目《建设单位应当加强资!金核算和管理严【格执行财务制—度按照规定使—用资金确《保专款专用不得【擅自改变或者扩【大项目?资金使?用范围?切实发挥《资金:使用:效益 第二》十条 项目》建设单位应当重视】省交通?。运输信息化建设【项目:的知识?产权管理《在项目?招标、签《订合同?、验收?等环节中明确知识产!权的归?属与:形式 ?第二十一条 —省交通运输信息【化建设项目应当执行!国家、省有关安全】与保密?的规:定和:要求 第四章 项】目验收管理 第【二十二条 》项目试运行三个月】后项目建设单位可以!按照项目类别申【请或者组织项目的验!收重点项目由—省有关?部门组织验收一般项!目由建设单位—自行组织验收—未经验收或》者验收不合格的项】。目不得投入正式【使用: ,第二十三条》 项目验《收或:申请验?。收时应当提交项目】建设单?位,。执行报告、参建【单位工作总结—报告、?设计文件《、,测试:报告、用户》报告、监理》报告、?系统:使用及维《护手册?(含特情处理—预案)?、竣工决算审计报】。告、项目《档案等?文件资料 第—二十四条 项—目软件部分》验收前应当》。通过具有信息—系统工程相应—检测资质的第三方】机构测试并提交测】。试报告 第》二十五条 省—交通运输信息—化建设项《目实行质量保修制】度承揽信息化建【设项:目的施工、集成单位!。应当对项《目承担保《修责任?。项目建?设单位应当在合【同中明确《约定缺陷责任期、】保修期和保修内容】 第二十六条 项】。目建设单《位应当?按照国家档案—法和有关科》技档案的管理—要求加强省》交通运输信》息,化建设项目档—案管理确保信—息化建设项目档【案的完?整、准确《、安全和《方便有效利用 第二!十七条 项目—建设形成的》。固定资产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!时,办理资产登记手续】、信息入库纳入单位!固定资产统一管理 !第二十八条 项目】验收:合格并投入》运,行一年后建设单位】应当组织对》项目进行后评估后】评估的内容主要包】括系统能否满足实际!工作需要设计是【否合理功能是—否完:善项目的可靠性、可!扩,展性、安全性、【开放性?经,济,效益:和社会效《益存在的主要问【题,和改进意见等后评估!结果应当作》为考核?。和改进信息化项目建!设、安排专项(【或者项?目)资金投入以及】支付运行维护费用的!依据 第五》章 监?督检查 第二—十九条 厅有关【机构应当《加强对省交通运输信!息化建?设项目?实,施过程的监督检【查和指导并建立健全!项目绩?效目标管理机—制和绩效评价体系】组织绩效考评工【作绩效考评结果【作为以后《年度安?排,省交通运输信息【化建设项目的重要依!据 第三十条— 项目建设》单位:对参建单位在项【目实施?。过程中发生违规行】为的应当按照合【同约定办理并—及,时将相关《。信息告知厅有关信】。用管理部门 第三】十一条? 项目资《金使用?应当接受《省财政、审计部门】和厅财务管理机构】的,监管、检查严—禁截留、挤占和【挪用对违反规定【的依据?财政违法行为—处罚处分条》例及其?他有关法律》法规进行《处,理, 第三十二条 项目!建设接受社会的监督!各参建单位对项目】建设过?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!。行为可以按照规定】向有关部门》投诉举报 》第六章 《附则 第三十—三条 违《反本办?法相关条款规定的】依照有关法律、法】规、规章的规定予以!处理、处《罚 第三十四条 地!方交通运输信息化建!设项目可以参照【本办法执行厅属有关!单,位应当根据》本办法制定项目管】理实施细则》 第三十五条 本办!。法自2?01:6年2月《1,日起施行有效—期5年? <!--EndF!ragment-】-,。>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