咸阳市城市规划区】集体土地上房屋【征收与补偿安置办】法
— : 第一章 — 总? 则?
第一【条 为规范城市规】划区集体土地上房屋!征收与补偿安—置工作维护被征地】集体经济组织、单】位和:个人(以下简—。称,“,被,征,收,人”)的合法权益】保障:城,市建设顺利进行根据!中华人民共》和国物权法、中华人!民共和国《土地管理法、中华】人民共和国城乡规】划法:等法:律法规?的规:定结合本市实际制】定,本办法
》 ?第二条 本市城市规!划区(?不含西咸新区—各新城规《划区:以下统称《“市区”)的—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征!。收与补偿安置适用本!办法:
国务院、!省人民政《府对公路、铁路、水!利、水电工》程等基础设施—建设征收安置—另有规定的从其规】定
—第三条 市》人民政?府,负责市区《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!与补偿安置工作
! 市国土资源部!门负责组织实—施市区?集体土地上》房屋征收与》补偿安置《工作
《 市政》府有关部门按照职】责,分工互相配合保障】集体土地上》房屋征收与补—偿安置工作的—顺利进行市国土资】源部门可《。以委托秦都》区、渭城区政府或园!区管:委会承担集体土地】上房屋征《收与:补偿安置的具—体工作
— 建设单》位、施工单位不得参!与征地拆迁》与房屋征收工作
!。 第四条 作】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!当按照有关规—定进行社会》稳定风?险评估;房屋征【收决:定涉及被《征收人数《量较多的应》当经政府常务会【议讨论决《定
—作出房屋征收决定】前征收补偿费用【应,。当足:额到位、专户存【。储、:专款专用
— 第《五条 市区实—。施集体土《地上房屋《征收的原则上不【再重新划拨宅基用】地主要采取货币或实!物补偿的《方式由被征收房屋的!农户自行选购—房屋或政府提供【的安置?房
第六条! 市区内使用集体】土,地的被?征,收人:未经国土资源—。、住建主《管部门批准》不得实施《房屋新建、扩建和】改建工程《不得改变土地用途】
《 对征地公》告发布后凡在拟【征地范围内抢搭【抢建、抢栽抢种的青!苗和地上附着物【一,律不予补《。偿
《 第七条 征地】公告发?布后国土资》源、住建、》农业、公《。安、工商、税务【等部门在拟征地范】围内不得办理下列】手续
《 (一)新批】宅基地?或其它集体建设用】地;
(二!)审批或延续—登记改变土地、房】屋性质和用途—;
》。 ,(三)审批新—建、改建、扩—建房屋或其它建(构!)筑物办理房屋或】土地流?转核发房《屋或土地权属—证书:;
—。(,四)办理《“农家乐”、畜牧】水产养殖、设施【农业等手《续;
【(五)以拟征—。收安置房屋为—经营场?所办理工商、税【务或其它注册—登记手续;
! (六)办理户口迁!。入,和分户(立户)【、子女收养等涉及】。户,。籍、人口变》动的手?续但因出生、婚嫁】、刑满释放、军人】转,业退伍?以及应届大、—中,。专毕业生《没有分配《工,作或退学回原籍【复户:等确需?办理户口《迁,入且符合《户口管理规定的除外!;,
》(七)其它不当增加!补偿费用的行为【
?。 — ! 第二章 征】收补:偿
第【八条 农村房屋【按结:构划分为《。四等分别为砖—。混结构、砖木结构、!砖土木结构、简易】结构:
《。 (一)砖混结构房!屋划分为三》个等级
】1.一?级砖墙承《重圈:梁、构造柱等—结构构件齐全—的;
— 2.二级》砖墙承重《圈,。梁、构造《柱等结构构》件不齐全的;—
《 3.三级砖墙承】重没有圈《梁、构?造柱等结构构件的】
(二)砖!木结构?房屋划分为两—个等:级
—1.一级240【砖墙(有砖砌—柱或木?柱)支撑《的木:屋,架、轻钢《屋,架木质檩椽木—质屋面?板或瓦屋面;
】。 2.》二级24《0砖:墙,(无砖砌柱》或,木柱:。)承重木《质檩椽瓦屋》。面
《 (三)》。砖土木结构根据【。建,筑结构划分为两个等!级
: ,。 1.一级【砖土木结《。构房屋?标准:为两:山墙全?砖墙主要砖柱—承重木屋架土坯墙】充填砖基瓦屋面;】
: 2.二级【砖土木?结构:。房,屋标准为砖基土【坯墙砖柱《或,木柱承?重,木,屋架:土坯墙填充瓦—屋面
(】四)简易结构房屋
! : 砖?墙、檩条《、石棉瓦(彩钢瓦)!屋面或未达到本【。条款已描述等—。次的其他房屋
【 第九条 房!屋等:级的确定以房屋【结构为?主其中简易结构的】厂房、仓库(非混凝!土、瓦屋《面)原则上》按砖土木房屋—等级认定;土木结】构的房屋按砖—土木:结构房屋二级认【定
第【十条 各类结构等级!房屋征?收补偿按以》下,标准确定
【 (一)砖混结】构一级房屋》43:0元/?平方米二《级3:。90元/平方米三级!3,50元/平方米;
! , , , (二?)砖木结构》一,级房屋350元/】平方米二级330元!/,平方:米;
《 (三)砖【土木结构一级—房屋280》元/平方米二级2】60:元/平方米;
【 《(四)简易结—构房屋15》0元/平方》米,
第十一条!? 各类结构等级】房,屋,折旧率按以下—标准扣减
】 (:。一)5年以内(含】5年)房屋折旧率为!0%:;
—(二)5年》以上(不含5—年)至10》年(含10年)房屋!折旧:率为5%;
—。 《(三)1《0年以上(不含10!年)房?屋,折旧率为10%
! 第十二—条 被征收》房屋:人均建筑面》积60平方米—内的视?为有效建筑面—积(不?含简易结构房屋)其!补,偿标:准,为房屋?的重置价《。减去折旧
—。 第《十三条 《房屋过道《及挑檐有立柱支撑结!构的按全面积计算无!立,柱支撑结构的—按实际面积折半【计,算
第十四!条 早期使》用,集体所有土地建【。设的正在《正常运营的乡镇企业!、,。医院:。、养老院《等,其生产经营》性用房征收时—除按第?八条至第十三—条的规定《予以:补偿外增加房屋【补偿(不含附属物】),。总额30%的补【偿款作?为对停产《及设备、配套设施拆!除、安装、搬运【。、调试等的补偿【(附表?一和附表二》中涉及的机器设【备等迁移费》不再重?复,补,偿):其,办公、职工宿舍【、仓:库等:用房征收《时按第八条至第【十三条的规定—予以补偿不再—安排:重建用地未正常运】营的乡镇企业、医】院、养老院》等征收?时其补偿按第—八条至第《。十三:条执行
】第十五条《 宅基?地的补?偿征收时一》般按0.2》5,亩,计算:每院补偿2000】0元(有《国土资源部门—权属证明文件—的以:文件中确《定的:实际面?积计算?;占新不腾》旧的旧宅基》地在征收时不—予补偿)在征收【该宗:集,体土地时宅基地【不再:。重复补偿
!第十六条《 房屋?装饰从地面、墙【面,、天棚、门窗的【用料:上将装饰分》为一等、二等—两个档次
【 (一)一等具】体确定标准如—下,。。
, 1.地面】6,00×600以上全!抛光瓷砖、花—岗岩地面高级—木板地?面;
? 2.内墙面!全瓷砖?或木踢脚线、木质欧!式墙裙(包》含暖气)、》。壁纸:、软:包、防火板墙—面;:
》3.:天棚木质全吊—顶天棚或玻璃透光天!棚,;
? 4.门窗铝】合金门?窗、压花木门—木料或不锈钢窗套】铝合金或《木质隔断、》商品防盗网
— ? (二)二》等具体确定标—准如下
— 1.《。地面500×5【00以上全瓷—砖、大理《石地面、彩》色,水磨石?地面、?碎块:大理:石、花岗岩地面【;
》 2.内《墙面半瓷砖》踢,脚线、?乳胶漆墙面、—木质普通墙裙(【含包暖气《)
: 3.—天棚木质半吊顶乳】。胶漆:。顶棚面;
》 4.门窗】铝合金门《窗、木质门窗套【普通铝合金》或木质隔断自制或非!商品金属防盗网
! 第《十七条 各等级【装饰:的征收补偿按以下标!准确定
—。 (一)一等【150元/》平方米;
》 (二)二】。等100元/—平方米
》 , 第?十八条 装饰补偿折!旧按以下《标准:扣减;
— (一)5年【以,内(含?5年)装饰折旧【率,为0%;
— ?(二)5《。年以:上(不含5年)至1!0年(含10—年)装饰折旧—率为:5%;
】。(三)10年—以上:(,不含10年)—装饰折旧率》。为10%
】 第十九条 装【饰补偿按房屋装饰】的实际面积计算【在装饰四《项项目中每项—各占25%如有达】不,到项目要求标准的按!。比例扣减《
第二十条! 架:空层(檐高2.【。2米以下)和隔热层!。等属于?房屋主?体组成部分的—给予60元/平【方米(?石棉瓦屋顶》),、12?0元/平《方米(瓦屋顶)【。的货币补偿
【 第二十—一条: 集体土地》。上房屋附属(着【)物:补偿标准按本—办法附表一执行
! ?第,二十二条 集—体土地上的》其它地面附着物补】偿标:准按本办法附表二执!行,
第二【。。。十三条 征—收人:应给予被征收人搬】家费、?过渡费其中选择产权!调换的?被征收户其》搬,家费为300—0元/户《。选择货币安置的被征!收户其搬家费为2】000?元/:户过渡费为每人【每月200元过渡】时间原则上为30】个月过渡《费按照实《际过渡?。时间计算超出—3,0个月过渡时间【的,延期过渡费双倍计】。算祖遗院落》(全家属在外职工)!、单职工、选—择货币?安置的和其它政【。。策性安置《的无过?渡费:
, 《第二十四条 凡【占用河道《划界范?围内的国有土地和违!法,占用集体土地建【造房屋的根据—中华人民《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! ,中华人?民共和国水法等法】律、法规的》规定按违章》建筑处理
— 第二十—五条 拆除》违章建筑(含未【经批准加盖的—)和超过批准期【限的临时建》筑不予补《偿;拆除未超—过批准期限的—临时建筑可适当【给予补偿
— , 第二十六条 】在征收?公告规定的搬迁期】限内未达《成征收协议》拒不搬迁的依法【。予以拆除
—
! 【 第三章 【安 置
!。第二十七《条 征?收,住宅房?屋被征收人可—以选择货币补偿也】可以选择产权调换】
, ? 第二十《八条 被征收人选择!货币补偿安》置的被拆除房—屋建筑?面积为有效建筑面积!的货币?补偿价格=重置成】新价+400—元,/平方米(》补助费)其》余超出面积部分按】重,置,成新价予以补偿【
第二【十,九条 被征》收人选择产权调换】统一安置的人均【安置建筑面积原则上!不低于50平方【米最高不超过6【0平方米
— : ,有一处?以上:。宅基地的被征收人且!已按本条款享受过】。产权调换《统一安置的不再重复!享受产权调换安置
! 第三十条】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!的被征?收,人给予?。。相应房屋安》置
《 (一《)具备被征收—农,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!资格的(农村—集体经济组织成员】资格依照陕西—省高级?人民:法院关于审理—农村集体经》济,组织收益分配纠纷】。。案件若干问题的【意见有关条文认定)!;
》 (二)不具—备被:征收农村集体经【济组织成员》资格但?有祖:遗,院落的;
】 (三)其配偶具】备被征收农村集【体经济?组织成员资》格的(单职工—家庭在外人员)
】 : 第?三,十一条 符合—。以下情?况之一的征收—时,可增:加或享受《相应房屋安置面【积
(一】)农村集《体经济组织成员的】。独生子女(子女年】龄未:满23?周岁且?未婚)持《有效证件《及村镇?证明可增加60【平方米的安置面积;!
: (二)农村集!体经济组织成员【的双女结扎户持有】效证件及村镇证明可!增加30平方米的安!置面积;
!(三)祖遗院落【(全家属在外职工)!的继承人共可—享受120平方米】的安置面《积;
(四!)其配偶《具备被征收农村【集体经济组织—成员资格、但本人在!外工作的《(单职工家庭在外人!员):可享受30平方【米的安置面》积;
(】五)其?它情形按照法律【法规规定应予房屋安!置的
《。 , :第三十二《条 下列人员不得作!为安置人口》
, ?。 (一)征》收补偿安置方案【确,定之日?前已亡故的》;
(二)!自户口迁入时起未】在户口所在地生【产、生活未与农村集!体经济组织》形成权利义务关系不!以该集体经济组织】所有的土地为—基本生活保障的【;
《 (三)违反计划!生育政策《未按规定缴》纳,社会抚养费的;【
, 《。(四)法律法规规定!的其他不《具备被征收集体经济!组织成员资格—的
第【三十:三条 被征收户只有!一个安置人口且其选!择产权调换的可【。按安置价选择—户,型建:筑面:积最接近60—平方米的安置房【屋
第【三十四条 被—。征收人安《置,。房屋为住宅楼—的安置房《屋起步价《为730元/平【方米被征《收人按户选》。择安置用房总面积超!出安置面积5—平方米以内部分按安!置,价计算总面积超【出安:置面积5平方米以】上的部分按》市场价?。计算安置《房屋的大修基金、契!税等按有关规—定执:行安置房屋价格【的楼层调节标准在征!收项目实施》方案:中确定安置房屋【交房时应具备住建】部门确定的入住【条件
《。。 ! 】第四章 奖 !励
第【三十五条 》空置:。院落的确定及奖励】宅基地每《院按0.25亩计算!被征收房屋现有【建筑面?积统一折算为—2层折算后院子的剩!余部分即《。为空置院落空置【院,落按30《0元/平方》米的标准奖》励
《 第三十》六条 被征收人自】愿放弃部分安置面】积的放弃《安置面积部分按4】00元/《平方米给予奖励【
第三【十七:条 被征收》房屋建筑面积—小于有效建筑面积的!其,不足部分的面积按】照2:3,。0,。元/平方米的—予以补助
》 人均建【筑面积小《于或等于《60:平方米的在》执行原有补偿政【策的基础上给—。予符合条件的—被征收人每人4万元!奖励
《 违《反计划生育》政策的?超,生子女(有县区计】。生部门?处理意见并》按,规定缴纳罚款的【)、单职工(—本人:为户主或其配偶【的)只按原政策【安置不享受上款规】定之奖励
》 第三十八】条 被征收人—。按规:定时间搬迁》的征收人应给被征收!人予以奖励此奖励】按阶段进行奖励金】额由征?收人在征《收项:目实:施方案中确定—。
第—三十九条 》在征收工作中—成,绩显著的单》位和个人参照—陕西省建设》。项目:。统一征地办法(【2011年》修订)第二》十一条给予奖励
】。
: — 《 【第五:章 法律责任】
《 第四十条 —集体土地上房—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工!作实施有《关单位及工作—人员在房《屋征收与补偿工【作中不履《行本办法规定的【职,责或者滥用职权、】。。玩,忽职守、徇》私舞弊的由本—级人:民,。政府责令改正通【报批评?;造成损失的依法承!担赔偿责任》;对直接负责的主管!人员和其《。他直接责任人员依】法,给予处分;构成犯】罪的依法追究刑【事责任
《 《第四:十,一条 采取暴力、威!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!供水:。。、,供热、?供气、供电和道路】通行:等非法方式迫—使被征收人搬迁【造成损失的》依法承担赔偿责【任;对直接负责的主!管人员和其他—。直接:责任人员构成—犯,。。罪的依法追究—刑,事责任;尚不构成犯!。罪的依法给予—处分;构成违—反治安管理》行为的依法》。给予治安管理—处罚
? 第四十【二条 被征收人提供!虚,假、伪造的房—屋、土?地、:。户籍等证明骗取征收!安置补偿《费的经调查》属实后签订的征【收安置补偿协议无】效依:法追回已经发放的】征地:补偿费并依法追究】相关责任人》责任采取暴力、【威胁等方法》阻碍依法进行的房】屋征:收与:。补偿工?作构成犯罪的依【法追:究刑事责任;构成违!反治安管《理行为的《依法给予治安管【理处:罚
: 第四十三条! 贪污?、挪用、私分、【截留、拖欠征收补】偿费用的责令改【正追回有关款项限期!退还违法所得—对有关责任单位通报!批评、给予》警告:;造成损失的—依法承担赔》偿责任;对直接负责!的主:管人员和其他直【接,责任人?员构成犯罪的依【。法追究刑事责任;】尚不构成犯》罪的依法给予处分】。
》 】 第六章 】 附 则
】 , 第:四十四条 城—市化进程《水平较高的村—庄房屋?征收与补偿》安置由接受委托的】区政府或园区管委】会,制定征?。收补偿方案》报,经市政府研》究同:。意后实施
》 第》四十五条《 本办法《未予明确《但按照其它法律【。法规规定应给—予补偿、安置—、补助、《奖励、救助、—保,障的按?照相: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!
第四十六!。条 市政府》以前制定的相关【规定与本办法规定不!相一致的以本办法】为准
第四!十,七条 本《办法施行《前已签订征收安置补!。偿协议的按原定征收!安置补偿办法—执行本办《法施行前已实—。施征收安置》。补偿的仍按照原规定!执行本?办法施行《前虽已办《理审批手续但—尚未实施征》收安置补偿》的按照本办法施【。行
第四十!八条 本办法自发】布之日起施行有【效期五年《
附表 1.】集体土地《上,房屋附属(》着)物补偿标—准表
】 ? , 2.集体—土地上?。。其它地面附》着物补偿标准—表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