宝鸡市建《筑施工?安全生?产标:准化:考评实施细》则
第一章 ! 总—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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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】为进:一步加?强建筑施《工安全生产管理落】实企业安全生产主】体责任推《。动全市建筑施工【安全生产标》准化工作全面—提升全市建筑施工】企业和施工项目安】全生产管理水—平,根据省住建》厅建筑施工》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!实施细?则(陕建《质发〔2017〕】63号)结》合我市实际》制定:本细则
— 第二条 本细则】所,称建筑施《工安全生《产,标准化考《评包:。括建筑施工项—目安全生产标—。。准化考评和建—筑施工企业安全生】产标准化考评建筑】施,工项目是指新建、】扩建、改建》房屋建筑工程项【目(以下统称工程】项目:)建筑施工》企业是指在我市【从,事房屋建筑工程【施工活动的建—筑施工总承包—单位和专业》承,包单位?
?第三条 全市—。各级城乡建设行政】。主管部门负责建【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!化考评工作具—体考评工作由—各,级建设工《程质量安全监督【站(:。以,下简称考评》主体)实施
市!。级考评主《体负责?本辖区二级(含专业!承包二级)建筑施工!企业和所监管工【程项目?的安全生《产标:准化考?评工作?
县级考—评主体负《责本辖区三级(含】专业承包三级)【及以下建筑施工企业!和所:监管工?程项目?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!评工作
第四】条 建筑施工安全】生,产,标,准化考评工作应当】坚持客观、公—正、公开《的原则
《 第?五条 鼓励应用【。信,息化手段开展建【筑施工安全生—。产标准化考评工【作
《第六条? 建筑业协会要加强!安全生产标准化【考评的宣《传、教育及相关【培训工?作
第二章 —工程项目考评
! 第:七条: 考评主体对—本辖区已办理质量】。安全监督手续—、并取得施工许【可证的建筑》。施工:项目实?施,安全生产标准化【考,。评工作
第】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!应当建立以工程项目!负责人为第一—责任:人的项目《标准化自评机—构,负责组织实施—工,程项目安全生产【。标准化自《评
: 第《。九条 工程项目【实行施工《总承:包的施工总承—包单位对《工程项目安全生【产标准化考评—工作负?。总责:由总包、专业—承包单位的项目【负责人、《技术负责人和—专职安全员等—相关人员共同组【成,自评机构开展项目】安全生产标准化考】评工作项《目首次开展自评的】时间为办理监—督手续?当月起
《 第十》。。条 工程项目—自评:机构每月依据—建筑施?工安:全检查标准》(,JGJ59-—2011)开—展安全标准》化自评工作》项目自评材料—须,留档:备查;在对》施工各分部分—。项工程进行检查评】分时属于专业承包单!位施工的应注明【。该单位名称》。建设、监理单位对】项目自评材料—进行审核《。并,。签,署意见发现自评【。工作不?认真或安全隐患【。未,消除的责《令其整改或重新自】评
? ,第十:一条 工程项目因特!殊情况中止施工时总!承,包单位应向工—程,项目考评主体出【具经:驻工:。地监理?机构及建设单—位签署的中止—考评报?告报告中应说明中止!。原,因;复工前总承【包单位向工程项【目考评主体出具复】工报告以及》对施工现场进行自查!的相关资料
— 第十二》条 工程项目考评】在自评的《基础上?进行工?程项:目考评主《体应:当,在实施日《常安全监督时同【步开展工程》。项目考评工作—并抽查项目阶段性自!评,情况指导《监督工程项目自【评工作
【第十三条 工程项】。目完工后办理竣【。工验收前《。由建筑施工企业【向工程项目考评主体!提交宝鸡市建筑施工!项目安全生产—标,准化考评申》请表(附件1—)及:项目安?全生产?标准化?自评:材料主要包括
【(一)? 项目建设、监!理、施工总承包、】专业承包单位及其】主,要,负责人名录及变更】文件资料;
(二】) 建筑施工项目!安全生产《标准:化月自评表》;
:(,三) 建筑施【工,项目安全生》产标准化月自评【汇总表;
(四【) 企业对项目安!全生产?标准化工作》季度:评价汇总表》;
(五)》 工程项目发生生!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!;,
(:六) 工—程项:目施工期间》因安全生产受到城乡!建设主管部门—奖惩情?况(包括通报表【。扬,、表彰奖励、—限期整改、停工整】改、通报批评—、,行政处罚等);
】(七) 》工程项目考评主【。体要求的其他资料
! 第?十四条 工程项目】考,评主体收到建筑【施工企业提》交的考评资料—后以:工程项目《自评为基础结合监】督检查情况对工【程项目?安全:生产:标准:化工作进行评定【在10个工》作日:内,向建筑施工企—业下发建筑施—工项目安全》生产标准化考评结】果告知书项目考评结!。果告知书《中,应包括项目建设、】监理、?施,工总承包、专—业承包等单位及【其项目主要负责【人信息项《。目自评资料不—符合:。要求或与实际状况】不符的项目考评【主体书面说明理由并!退回资料
— : 第十五《。条 工程项目安【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的!结果分为《“优良”、“—合格”、“不合格】”综合得分在—80分(含)—以上的?。为“优?良” ?70分(含》)以上80分(不】含,)以下?的为“?合格”70分(【不含)以下的为“】不合:格,”
第十六!条 具备下》列条件之一的工程】项,目优先评定为—优良
《 (一)获》得全国建《筑工程?安全文明标准化【。工地:、省级?文明工地或者工程】所在地?安全文明施》工观摩工地的;【
, (二《)安全生产》。、文明?施工受到省级以【。上有关部门表—。彰奖励?的;
(三)在!施工安全《技术和?标,准化研发方面获【。得专利?或,省,。级以:。上科学技《。术奖:的
第十七条 !工程:项目具?有,下,。列情形之一的安【全生产标准化评定】为不合格
》(一) 发生—生产安?全责任事故的(【。不再统计行》政处罚次数);
】 (二)因存【在安全隐患》在一年内受》到,建设行政主管—部门或项目考评主体!。2次及以上限—期整:改、:停工整改、通报批评!、行政处罚的;【
, (三《)月自评资》料,。不健全、《不连续或企业未对】项目标准《化工作进行》季度检查评分的【;
》 (四)办理竣】工验收?前,建筑施工企》业未提交工程项【目自评及申》请材料?或项目?自评:材料弄虚作假—的
第?三章 ?企业考评
【 第十》八条 ?考评主体《应当: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!证且许可证》。在有效期内的建筑】施工:企业实?施安全生产标—准化考评《。
第十》九条 ?建筑:施,工,企业(?。。含外地进宝企—业)成立以企业【主要负责《人负责?的企:业,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!机构依据施工企业安!全生产评价标—。准(JGJ/T7】。7-2010)开】展企业安全》生产标准化自评【。工作形成自评—报告并向《考评主体报备自评工!作每年进行一—次
第二—十条 建筑施—。工企业在办》理,安全生产许可证【延期时应提前90日!。向,。考评主体《。提交宝?鸡市建筑施工企【业安全生产标准化】评申请表(》附表2)及安全生产!标准化自评材料主要!包括
(—一)建筑《施,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!化年周期自》评表:;
(【二)近三《年内:企业承建项目的安全!生产标准化》考,评结果汇总》表;
(—三)因?安全生产《受到城?乡建设主管部门奖惩!情况(包括通报【表扬、表彰、奖励、!通报:批评、行政》处,罚等);
(】四)承建项目发生】生产安全责》任事故情况》;
(五)【考评主体规定的【其,它材料
第【二十:一,条 企业考评—在企业自评的基【础上进行《考评主体《收到建筑施工—企,业提交的材料后【经查验符合要求【的以企业自评为【基础结合企》。业自评报告》、企业承建项目考评!结果评定企》业安全生产标准化】工作在20个—工作日内向企业发放!建筑施?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!化考评结果告知【。书
第二十【二,条 :建筑施?工,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!考评或复核结—。果分为“优良、【。合格:、不:。合格” 汇总得分在!80分(含)以上】为“优良” 70分!(含)以上80分(!不含)以下为—“合格”70分【(不含)以下为“不!合,格”
》。。 第二?十三条 建筑施工】。企业在考评周期【。内(三年)未发【生安全生产责任【事故并具备下列【情形之一《。的可优先评为优良
! 1.竣工—项目:。考评优良率》达到:1,0%以上的;—。
2《.在建工程全部实】行关:键岗位实名制管理的!;
3》.省级文明工地数量!达到已考评项目【总数量10%以上;!或者获得全国—建,筑工程安全文明标】准化工地2个及以】上、:或,者,。获得:省级文明工地观摩】工地1个及以上的;!
4.获得省级!以上有关部门安全生!产和文?明施工表《彰奖励的;
】5.在施工安全技术!和标准化研发方面获!得专:利或省级以上科【学技术奖的
】。 第二》十四条 建筑施工】企业具有《下列情形之》一的安全生》产标:。准化考评结果为不合!格
《(一)未按规定开】展企:业自评工作或自评】结,果低于70分—的;
(—二):企业近三年所承【建的项目《。。发生较?大及以上《生产:安全责任事故—。。的(不再《统计行政《处罚次数);
!(三)企业近—三年已竣工项—。。目安全生产》标准化考评》不合格率超过5%的!
第四?章 奖励和惩—戒
》第二十五条 各级城!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!将建筑?施工安?全,生产标准化考评【。情况:记入安全生产信【用,档案
第二【十六:条 安全生产标准】化考评不合格—的建筑施工企业城】乡建设主管部门【应,当责令限期整—改在企业办理安【全生产许《可证延期《时重新复核其安【全生产条件》对整改后具备安全生!产条件的安全生产】标,准化:考评结果为“整改】后合格”
》 , 第二十—七条 对于安全生】。产标准化考评不合】。格,。。的,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!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】应当责令企业主【要负:责人:(法人、《总经理、安全生产】负责人?)、:安全管理部门负责】人、项目《负责人?在30日内重—新进:。行,安全生产《知识考?核对重新《考核合格的核发安全!生产考核《合格:证;对重新考—核不合格或逾—期未考的不》予核发安全生产考核!合,格证
第二十八!条 经安全生—产标准化考评合【格或优良的建筑【。施工企业及》项目发现有下列【情形之?一的由考评》。主体:撤销原安全生产【标准化考《评结果?直接评定为不合格】并对有关责》任单位和责任—人员依法予以处【罚
: :(一)提交的材【料弄虚作假的;【
(二)漏报】、谎报、瞒报—生产安全事故—的;
(—三,)考评过《程中有其他违法【违规:行,为的
第五章 【考评管?理
: 第二十九条】 外地进宝建筑【施工企业和》外,地进宝?建筑施工企业承建】的工程项目考评结】果由市级考评主体汇!总后报省《级,考,评主体
— 第三十条 考评!主体应当建立—健全安全生产—标准化考评工—作制度、流程加强考!评管理各级考评主】体应:当指定专人负责【辖区考评《工作:并将其单位、姓【。名,、电话报《省级考?评主:体和市级考》评主体?备案
第】三十一条 》各级考?评主:体在对辖区》。。企业进行考》评时可?根据省住《房和城乡《建设厅公布的该企】业在:外市(区)及—外省项目考》评情况、结合该企业!在辖区的实际—做出考评结》果;
县级考评主】体,将辖:区项:目考评结《果统计后于次—月前5个工作日向】市级考评主》。体报送对企》业考评结果原则上每!季度末的5个工作】日内向市《级考评主体》报送1?次,
市级?考评主体将全—市项:目考评结果统计【。后于次月前5—个工作日内向—省级考评《主体报送对》企业考评结果原则】上每:季度向省级》考评主体报送1次对!。全市项目和》企,业的考评结果于每】季度末的5个工作】日内报市《规划局备《案,
市建设—。工程质量安全监【督站每季《度在互联网公布全市!项目考评结果以及企!业考评结果》
》第三十二条》。 对于工程项目或】施工企业因》受,到行政?处罚、通报批评、】安全生产责任—事故等不良行为被】评定为不《合,格的或因《获得通报表扬、表】彰、奖励等业绩【被评定为优良—的均以?各级:人民政府或行—。政主管部门的文件为!准
第三】。十三条 建》。筑施工企业安全生】产标准化年周期自评!工作不足半年—的可以不向》考评主体《提交该?年,度周期自评表—但,应提供本细则第二】。十条第一款之外的】其他材料《。;半年以上的按【一个年周期计—起
1_—宝鸡市建《。筑施工项《目安: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申!请表.?doc
2_】建筑施工《项目安全《生,产标:准化考评结果告知书!.doc
》
3_宝鸡市【建筑施工《企业安全《生产标准化考评申】请表.doc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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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_建筑施—工企:业,安全生产《标准:化考评结《果告知?书.doc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