吉安市城市市容【和,环境卫生管理条【例
:。第一章 总则
【。第一条 《
为了加强】城市市容和环—境卫:生管理创造整洁【、优美、文明、宜居!的城市环境根据【国务院城市市容【和环境卫生》管理条例和其—他有关法律》、法规的规定结【合本市实际》制定本条例
第二条!。。
本条例】适用于本《市行政区域内—城市:建成区、《经济开发区、—工业园区以及县【级以上人民政府划】定并:公布的实行城市化管!理的区域
第三条】 :
城市市—容和:环境卫生工作实行】。。统一领导《、分级负责、属地管!理、公众参与的原】则
第四条》
市、【县(:市、区)人》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市!容和:环境卫生工》作的领导将市容和环!境卫生事《业纳入国民经济和】社会发展规划将【市容:和环境卫生所—需,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!算
第五条 【
?市、县(市》、区)市容和—环境卫生主管部门】负,责本行政区域内市】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!作
经济开【发,区、工业《。园区以?及县级以上人民【政府划定并》公布的实行城—。。市,化管理的区》。域的:市,容和:环,境,卫生管理工作由【市、县?(市、?区):人民政府确》定的管理机》构负责
》 发展?。改革、公安、—财政、规划》建设、国土资源【。、房管、食药监【管、市场监管—、卫生计生、教育】、文化、《环保、?交通运输、》水,利,和通:信等有关部门在各自!职,责范围内做好—市容:和环境卫生》管理的相关》工作
乡镇人】民政府、街》道办:事处:负责做好《本辖区内的市容【和环境?卫生工作《协调、指导》和监督有关》单位和个人履—行市容和环境卫生】义务
》。村(居)委员—会协助乡镇人民政】府,、街道?办事处开展市容和环!境卫生工《作及时发现、报告】辖区:内市容和环境卫【生工作中存在的【问题并配合有—。关部门进行处理
第!六条
》 市容《和环:境卫生主管》部门:。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!强市容和《环境卫生法》律、法规《和科:学知:识的:宣传教?育增:强公:民维护市容和环境卫!生的意识
【广播、电视、—报刊、网站等—大,众传播媒介》。。应当安?排市:。容和环境卫生方【面的公益性宣—传内容对市容和【环境卫生《违法行为进行—曝光
《 广场、车站、商】场、银行、宾馆、】。娱乐场?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!者或者群《众性活动的组织者】应当配合市》容和环境卫》生,主管部门《做好市容和环境卫生!。方面的公益性宣【。传工作
第》七条
任何!单位和个人应当维】。护市容和环境卫生爱!护环境?卫生设施尊重市容】和环境卫生工作人员!的劳动?;,有权:对违反市容和环境卫!生管理规定、损害环!境卫:生设施的行为进行】劝阻、投诉和举【报对市容和环境卫生!行政执法行》为进行监督市容和】环境卫生《主管部门应》当建:立处理和反馈机制
! 对市容和环境卫!生工作?中做出显著成绩的】单,位和个人由》市容和环《境卫生主管部—。门报:请同级人民》。政,府给予表彰和—奖励
第八条
! 市?、县(市、区—),。人民政府应当将市】容和环境卫管—理,工作纳入数字—化城市管《理平台提升网格化】管理水?平及时发现问—题统一?调度力量《高效快?速处:置
:第二章 《市容和?。环境卫生责任区制】度
第九条 【
, :本市:实行市容《和环境卫生责任【。区制度责任区的责任!人应当按《照本条例的规定维护!。好责:任区的市容环境卫】生
第十条》
责任区的!责任人按照下列【规定确定《
(一)主【次干道、桥》梁、人行天桥、【公交亭?、公厕、垃圾转运】。站等城市公共设施】或者公共区域由环】境,卫,生管理单位、乡【。镇人民?政府或者街》道办事处负责
】 (二)实行—。物业管理的住—宅区由物业》服务企业负责;未】实行物业管理的【住宅区、《背街小巷及其他区】。域的市容和环—。境卫生由所在乡镇人!民政:府或者街《道办事处负》责
(三)商】场、门?店、农贸《市场、专业市场、】会展场馆、宾馆【、餐饮、加油站【等场:所由经营管》理单位和个人负责】。
(《四)车?站、码?头、停车场》、地下?通道及其他附属设】。施由经?营管:理单位负责》
(五)电【力、通信、邮政、供!水、供气《、有限电视等公共】设施由经营管—理单:位负责
(【六)河道、沟渠【、湖泊等公共—水域及岸坡管理范】。围由管理单》位负责?
(七》)建设?工地、?未移交的建设—项目由建设》单位负责待建地块】。由土地使《用权人或者》管理人负责
【 (八)《广场、公《园、绿地《。、风:景名胜区及文化【、体育、娱乐等公】共设施或者公共区域!由经营管理单—。位负责
(九)!机关、团体、部【队、学校、企事业】等单位周边核定区域!由本单位负责—对,责任不清《。、责任单位》的确定存在争议或】。者责任人不明确的由!所在地县(市、区)!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!部门报请本级人【民政:府确定;跨行政区域!责任:不明确的由》上一级市《容,和,环境:卫,生主管部门报请本级!人民政府《确定:
第:十一条 《。
责任人应】当与市容和环境卫生!主管部门《签订市容《和环境卫《生责任书并履行下】列义务
《 (一《)保持责任区市容规!范有序?无违反?规定摆摊、搭建、堆!放、吊挂、张贴、】涂写、刻画、—停车等行为;
【 (二《)保持责任》区环境卫《生整:洁无暴露垃圾、渣土!、粪便、污水无【恶臭污染无》蚊蝇孳?生,地等;
(三】)按规定设置环【境卫生设《施保持整洁、完【好;
(四)法!律、:法规、规章规定的】其他:市容和环境卫—生义务
》。 ,责任人应当》对责任区《内违反市《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!定的行为予以劝阻】、制止;劝》阻、制?止无:效,的应:当向:市容和环境》卫生主管《部门报告《
第三章 市容管】理
第十二条 【
市、县(市!、区)人《民政:府可以?按照国家城》市容貌?标准根据本》地城市发展需—要和城?市规划要求制定【本地的城《市容貌标准
第【十三条 《 ,
?建筑物?、构筑物和设—施应当符合城—市容貌标准
在!。。主要街?道,和,重点:区,。域的建筑物外—立面装饰装》修或者顶部搭建雨】棚、:遮阳蓬帐、》突出门?廊,安装:太,阳能:板、空调外机、【防盗网等设》施,设备建筑物的所有】权人、使用权人应】当按照统一》规,范,设置
在—主要街道和重点【区域临街建筑物、构!筑物的外立面、屋】顶、阳台外、窗外】、平台、外走廊不得!堆放、悬挂、安装】有碍市容《的物品
主要】街道和重点区域【的范围由市、—县(市?、,区,)规划建《设主:管部门会同房管、市!容,和环境卫生》等部门划《定报本级人民政府】批准后?公布实?施
第十四条
! , ,主要街道和重点区】。域的建筑物、构筑】物所:有权:人、使用权人或者】管理人应当按照本级!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对!建筑物、构》筑物的?。外立面进行清洗【、修饰残破的—建筑物外立面应当及!时整修?。
市、》县(市、《区)人民政》府及有关单位对主】。要街道和重点—。区域建筑物、构筑物!的外立面进行清洗】、修饰、整修—。的建筑物、构—筑物:的所:有权人、《。使用权人或者管【理人应当予以配【。合
第十五条 【
任何—单位和个人》不得擅自占》用城市道路、地下】通道、?人行:天桥等公共》场,所从:事摆:摊设点、《散发广告等》。活动
任何单】位和个人不得擅自】在城市道路两侧和】公共场?地堆:放,物料:。搭建建筑物、构筑物!或者其?他设施;不》得在道路路缘设置】接坡:在人行道和公—共场地?上设置地锁、水泥墩!。等障碍物
禁止!在城市道路、公园绿!地和其他公共场所】的护栏、电》杆、树?木、路牌等公共设施!及地面上吊挂、晾晒!有碍市容的物品【
禁止》占用城市道路、【公,共场所堆放废品或者!从事洗车、喷—漆、维修等有—碍,市容的经《营活动
第十—六条 《
公《安机关交通》管理部门会同—有关部门划》定在城市道》路范围内的机动车】、非机动车停车【泊位其他任何单【位和:个人不得擅自设置、!占用、撤除停车泊位!。
机动车—、,非,机,动车:应当在划定》的区域有序停放【
第十七《条
》 临街店铺经营者】应当在规定的经营场!所内经营不》得超出门、窗进【行店外?经,。营、:作业或者展示—商品;?不得在店《外安装水龙头—等附:属设施
第十八条 !
? 有下?列情形之《一的应?。当征得市容和环【境卫生主管》部门同意后并按【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!手续
(一【)因城市建》设,等特殊需要在城市道!路、公共区域临【时堆放物料》搭建非永《久性建筑物、—构筑物或者其—他,设施的;
(】二)在划定》的区域和规定—。的时段从事摆摊【设点:的;
(—三)临时占用城【市道路、公》共场所举办》公益及商业》促销等活动》的
? 在临时《占用:期间占用人应当【按照要求设置环【境卫生设施保持【场,地周围环境卫—生整洁并在活—动结束后及时清除临!时,设施和废弃物
第十!九条
市】、,县(:市、:区):市容和环境卫—生,主管部门应当会【同规划建设、市【场监管、公》安等部?门编制?城市户外广告设【施设置?专项规划经本—级,人民政?。府批准后公布实施
! , 大型户《外广:告,的设置应当征—得市容和环境卫【。生主管部门同意【
在城市设【置的标志《。牌、标语《牌、画廊、橱窗、】牌匾、霓《虹灯、灯箱、—公交:亭等户外广告—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和!城市容貌《标准户外《广告出现外形污损、!图文残缺《、灯光显示不完整】等影响市容的户外】广告设置者应当【及,时修复、更换或者】。拆除
第《。。二十条?
任—。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!城市道路、》广场、人行天—。桥等公共区》域以及建《筑物:、构筑物、地面、】树木或者《其他:公共设施上张贴【、,刻画、涂《写
在城市建筑!物,。。和,设施上张贴、张挂宣!传品的应当》。经市容和环境卫【生主管部门》批准并?按照批准《的地点、时》间张贴、张挂批准】的期限届满后应当及!时清除?
市容和—环境卫生《主管部门和乡—镇人民政府、街【道办事处应当设置】公共信息《栏,方便公众发布—信息公共信息—栏的管?理人应当定期清理、!维护:。
第二十一条
! 建设工程—施,工单位应当》遵守下列规定
【 (一)如实记录!施工工地建筑垃圾和!工程渣?土运输情况运营台账!齐全;
(二】)实行?。封闭施工在施工工地!设置:。围墙:或者硬质密》。闭围挡主要路—段的:设置高度不》低于2.5米次【要路段的设置高【。度不低于《1.8米立》面书写或《者张贴公益广告占比!面积不得《少于百分《之三十;
【(三)施工现场内主!要道路?。、物料堆放场地【和出入口应当硬化】保,持整洁、完好;
】 (四)设置车】辆冲洗平台配备高压!。喷淋冲洗设备保持有!效使用;
【(五)合理设—置排污?设施不得将渣—土、泥浆等废弃物直!接,排,入城市?。市政设?施管网?;
(六)工程!竣工后应《当及:时拆除临时建筑及施!工,设,施,清理和平《整土地清理淤泥、污!物
暂时不能开!工的建设用》。地建设单《位应当对裸露地【面进行覆盖;超过三!个月的应当》进,。行绿化、铺装或【者遮:盖
第二十二—条,
闲—。置,用地的使用权人【应当对闲置用地【的临街面规》范设:置围墙等隔离设施】。其外观应《当与周边《环境相协调
—第二十?三条
— 电力、《通信、邮政、供水、!。供气、有线电—视等公共设施—应当按照有》关,规定设置并符合城市!容貌:标准主要街》道和重点区域上空不!得新建架空管线设施!。
对现有—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!的架空?管线:设,施应当逐步改—造入地或者采取隐】蔽措施;废弃杆【、管:、箱等设施经营管】理单位应《及时拆除《
第四章 》环,。境卫生管理
第二十!。四条
— 禁止下列影响【城市环?境卫:。生的:行为;
(一)!随,地吐痰、便》溺,。乱扔果皮、纸屑【和烟头等废弃物;】
(二》)宠物携带人不【即时清除宠物在【道路以及其》他公共场所产—生的粪便;
(!三)踩踏或者污【损,候车:。亭、宣传栏》、值勤岗亭、报刊】亭、:。电话亭、休息—椅,。、体育?。。锻,炼器材等公共设施;!
, (四)》在城市绿地、住【宅小区等公共—区域内种植蔬菜【、饲养?家,畜家禽;
》 (五《)高空抛撒废弃物】。乱排放污《水、粪?便乱扔动物尸—体;
(六【。)在城市露》天,场所:或者垃圾收集容器】内焚烧?物品;
(【七)在主要街道和】重点区域《沿街游丧、抛撒冥】纸,、焚烧?祭品、燃放鞭炮;
! (八《)其他影响环境【卫生的行为
第二十!五条
【市容和环境卫—生主管部门》应当会同有关—部门:编制环境卫生设施】专项规划及年度环境!卫,生设施建《。设投资计划并组【织实施鼓励》相关单位通过购【买服务等方式推进】环境卫生服务市场】化和社会化引导【社会资本参与环境卫!生设施的《。建设和经营
第二】十六条
新!区开发、旧城改建】、住:宅小区建设、—道路改扩《以及建设其他大【型公用?建筑等项目应当按】照设置规划》和设置标准配套建设!垃圾:。转运站等环境卫【生设施并与其主体】工程同?时设计、同时施【工、同时验收、【。同时投入使》用
:第二十七条》
任何单位!和个人不得侵占【、损坏环境卫生设】施不得擅自改—变,。环境卫生处置—场所使用性质
!因城市建《设等特?殊原因确《需拆除、《迁移、改建、封闭】环境卫生设施、场所!的建设单位应当报市!容和环境《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并!采,取措施防《止污染环境》
,第二十八条 —
《市、县(市、区【)人民政府应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】技术标准规划建设】建筑垃圾《。。消纳场所和中转场所!建筑垃圾应当运送至!建筑垃圾消纳场进】行处置?或者进行综合利用
!。第二十?。九条:
装—饰、装修产生—的建筑垃圾和废旧】家,具应当按照》市容和环境卫生【主管部门、乡—镇人民政府、街道】办事处或者物业服务!企业指定《的地点?临时堆放不得随【意倾倒、抛洒、堆】。放市容和环境—卫生主?管部门?、乡镇?人,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!或者物?业服:务,企业应当及时委托建!筑垃圾?清运服务《单位运至指》定的建筑垃圾—消纳场所清》运费用由产生单位或!者个人承担
第三十!。条
市、县!(市、区)人民政府!负责统筹安排生活】垃圾收集、运输、】处置设?施建设推《行生活垃圾分类投】。。放、分类收运和分类!处置
生活垃圾!。的收集和清运—应当方?便,居民、日产日清防止!污,染环境单位和个人应!当按照规定的—时间、地点等—要求:。将生活垃圾分类投】放到指?定的垃圾容》器或者收集场所
】 建筑垃圾、【工,业垃:圾、医疗垃圾以及其!他易燃?、易爆、剧毒、放射!性等有毒、》有害:废弃物应当按照【国家有关规定处置不!得,混入生活垃圾
第】。三十一条
】 任何单《。位和个人不得将餐厨!垃圾随意《倾倒、?。抛撒:。、堆:放餐饮服务》经营者和国》家机关、企》业事业?单位:食堂等餐厨垃圾产】生单位应当按照规定!。单独收集《、存放?本单位产《生的餐厨垃圾—并交符合条件—的单位和个人收集】。、运输、处置—
第三十二条
! 排放油》烟的餐饮《服务业经营》者应:当安装油烟净化【设施: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!采取其他油烟净化】措施:使,。油烟达标《。排放并防《止对附近居》民的正常生活环【境造成污染
禁!止在居民住宅—楼、未配《套设立专用烟道的】商住综合楼以—及商:住综合楼《内与居住层相邻的】商业楼层内新建、】改建、扩建产—生油烟、异》味、废气的》餐,饮服务项目
【 任: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!县(市、区)人民】政府禁?止的区域《内露天烧烤食品或】者为露天烧》。烤食品提供场地
】第三:十三条 》
市政》。、电力、电信—、园林、绿化等工程!建设或者养护—中产生的《渣土、树枝、树叶】等废弃物作业人应当!及时清除
第三十四!条
运【输,工程渣土、》建筑垃圾、砂砾【、灰浆?等散装?、流体物质的车辆应!当安装卫星定位【装置按?。照规定的路线、【时间行驶《并采取密闭、—覆盖或者《其他有效措施防止物!。料泄漏、遗》撒、飞扬等造成【。道路污染和扬尘【污染:
第三十五条 】
从事生活【垃圾:经营:性,清扫:、收集、运输活【动的企业应当遵守】下,列规:定
(一)【按照环境卫生—作,业标准、作业规范在!。规定的?。时间内清扫、收运或!者,运输生活垃圾;
】 (二)将收集】的生活垃圾运—到市容和环境卫【生主管部门》。确定的处置(消纳】)场所;
》 (三)作业【后及时对垃圾收集】。、处置设施进行【保洁复位清理作【业,场地保持垃圾收【集设施和周边环境的!干净整?洁
第?三十六条 》
:。 , 化粪池应当定期】进,行疏通、掏挖和消】。毒;发现化粪池堵】塞、外溢时》产权人或《者管理者应当及时】疏通并清除粪—便污物;对》产生的粪便污物【应当使用专用密封车!辆运输到市容和环】境卫生主《管,。部门指定的处—置场:所
:第三十七条 —。
生活垃圾处!理,实行收费制》度产生生活垃圾的单!位和个人《应当缴纳《。垃圾处理费
—。第五章 法》律责任
第三—。十八条
【 市容和环境卫生责!任区责任《人不履行本条例第十!一条规定的》责任:区义务?的,由市容和环境卫生主!管,部门责令限》期改正;逾期未改正!的处二百元以上二】千元以?下罚款?
第三十九条 【
? 违反本条例—第十三?条第三款规定在主要!街道和?重,点区域临街建筑物】。、构:。筑物的外《。立面、屋《顶,、阳台外、窗—外、平台、外走廊堆!。放、悬挂、安装有】碍,市容的物《品的由市容和—。环,。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!限期改正;》逾,期未改正的处二百】元以上二千》元以下罚款》。
,第,四十:条 ?
?违反:本条例第十五—条第一款、第二【款、第三款》。规定影响《市容和环境卫—生的由市《容和环境卫生主【管部:门责令改正;—拒不改正的对单位】处五百元《以上二千元》以下罚款对个人处】。五,十元以上二百元以】下,罚款:
违反》本条:。例第十五条第四款】。。规定占用城》市道路、公共—场所堆放废品或者从!事有:碍市容的经营活动的!由,市容和环境卫生【主管部?门责令限期改正【;逾期?未,改正的处五》百元以?上三:千元以下《罚款
第四十【一条:
违反【本条例第十七条规】定超出?门、窗?进行店外经营、作业!或者展示商品—。以及在店外安装附属!设施:的,。由市容和环境卫生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!正;逾期未改—正的处二百元以上】一千元以下》。罚款
第四十二条 !
违反本条例!第十九条《第二款规《定擅:自设置大《。型,户外广告影响市容】的由市容和》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!令限期拆除并—处二千元《以上一万元以下罚】款
违反前款】规定逾期未拆除【。的依:法强制拆除
违!反本条例第十九【条第三款规定户【外广告影响》市容的由市容和环境!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!期改正?;逾期未改正的【。处二百元以上二【千元以下罚》款
第四十三条 】
违反—本条:例第二十条第一款、!第二款?规定影?响市容和《环境:卫生的由市容和【环境卫生主》管部门?责令:限期:改,正,。;逾:期未改正的处二【百元:以,。上至一千元以下罚】款
第四《十四条
违!反本条例第二十一】条第:一款第?二项、第四项、第六!项规定影《响,市容和环境》卫生的由《市容:和环境卫生》。主管部门责令限期】改正并处一万元【以上五万元以下【罚,款;情节严》重的并处《五万元以《上十万?元以下罚款逾期【未改正的责》令停工整《治
违》反本条例《第二十一条第一款】第五项规定将渣土、!泥,浆等废弃物直接排入!城市市政设施管网】的由市容和》环境卫生主》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!行为:限期:。。采取治理措施给予警!告;造成《严重后果的处十万】元以上五十万—元以下罚款;逾期不!采取治理措施的市容!。和环境卫生主—管,部门可?以指定?有治理能力》的单位代为治—理所需费用由当【事人承担;造成【损失的依法》承担赔偿责》任
违反—本条例?第二十一《条第二款规定建【设单位未对暂时不能!开,工的建设用》。地的裸露地面—进行覆盖或》者未对超过三个【月不能开工的建设用!。地的裸露地面—进行绿化《、铺装或者遮—。盖的影响市》容和环境卫生的由市!容和环境卫生—主管部门依照本【条第一款规定予【以处罚
第》四十五?条
违反】本条:例第二十二》条规定闲置》用地的临街》面未:规,范设置隔离设施【。影响市容《和环境卫生》的由市容和环境卫】生主管部门责—令限:。期改正?;逾:期未改正的》处以一?万元以上《五万元?以下罚款
第—。四十六条 —
违反本条例第!二十三条规定新建架!空管线设施不—符,合城市容貌标准以】及架空管线设施弃】用后不按规定拆【除的由市容和环境】卫生主管部门责令】。限期拆除;拒不拆除!的依法拆除并—处一千元以上—一万元以下罚款
! 违反前《款规定?逾期未拆《除的依法强制拆除
!第四十七条
! 违反本条例—。第二十四条》。第一项至第三项【规定影响市》容和环境卫生—的由市容《和,环境卫生《主,。管,部门:责令限期改正处二】十元以上一》百元以下罚款—
违反本—条例第二十四条第四!项规定影响市容和环!境,卫生的由市容—和环境卫生主—。管部门责令》限期处?理或者?予以没收处二十【元以:上,一百元以下罚款
!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!四条第五《项规定的由市—容和环?境卫生主管部—门责令限《期改正处二百元以上!二千元以下罚款
】 违反本条—例,第二十四《条第六项规定—的按照中《华人民共和国大【。气污染防治法有【关规定?处罚
第四十八【条
《 违反本条例第】二十六条规定未【按照规划要》求建设环境卫生设施!的由市容和环境卫】。生主管?部门责令《建设单位《限期改正《并,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!以,。下罚款
《第,四十九条 —
违《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!第,一,款规定损坏环境【卫生设施的由市【容和:环境卫生主管部【门责令恢复原状【或者补建;拒不恢复!原状:或者补?建的按照重》置价格赔偿损—。失并处重置价格一倍!以上三倍以下罚款】
: 违:反本条例《第二十七《条第二款规定擅自】关闭:、闲置?或者拆除环境卫生处!置设施、《场所的由《市容和环境》卫生:主管部?门责令停止违—。法行为限期》改正并?处一:万元以上《十万元以下罚—款
:第,五十条
违!反本:条,例,。第,二,十九条和第三十一】条规定随意倾倒【、,抛洒或者堆放垃圾的!由市:容和环境卫生主【管部:门责令限期改—正给:予警告并对单—位处五千元以—上五万元以下罚款】对个:人处:五十元?以上二百元以下【罚款
第》五十一?条 ?
: 违反本条例第【三十:二条第一《款规定排放》油烟的?餐饮服务业经—营,者未:安装:油烟:净化设施、不正【常,使,用油烟净化设施【或者未采取》其他油烟净化—措施超?过排:。放标准排放油烟的由!县(市、区)人【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!理,部门责令改正—处五千元以上五【万元以下的罚款【。;拒不改正的责令】停业整治
— 违反本《条例第三十二—条第二款规定在【居民住宅楼、未【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!商住综合《楼、商住综合—楼与居?住层相邻的》商业楼层内新—建、改建、扩—建产生油烟》。、异味、《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!的由县(市、区)】人民政府确》定的监督管理—部门责令《改正;拒不改正【的予以关闭并—处一万?元以:上十万?元以下?的罚款
《 违反本条例【。第三十二条第三【款规定在县(市、】区)人民政》府禁止的时段—和区域?内露天烧烤》食品或者为露天【烧烤食品提供—。场地的?由县:(市、?区)人民政府确定】的监管?部门责令改正没收】烧烤工具和》违法所得《并处五?百元以上五千元【以下的罚《款
:第五十二条 【
:。 违反本条》例,。。第三十?四条规?定未采取《密闭、覆《盖或者其他有—效措施导致物—料泄漏、遗》撒或者飞扬造—成,。道路:污染和扬《尘污染的由市—容和:环境卫生主管部门】责,令立即清《。除处二千元以上二】万元以?下的罚款拒》不清除的运输—车辆不得上路行驶
!。第五十三条 【
: 违反本条例第三】。十六条规定未—及时对堵《。塞、:外溢的化粪》池进行疏通、—掏挖:、消毒处置的—由所辖乡镇人民政府!、街道办事处组【织处置其费用—由产:权人或者管理者【承,担
第五《十四条 《 ,
: 违反本条例第三】十七条规定单位或者!个人不缴纳生活垃圾!。处理费的由市—容和环境卫》生主:管部门责令限期【缴纳并可以》按日加收欠缴—费用总额《千分之?三的滞纳金滞纳【金数额?不得超过欠缴费【用总额
第》。五十五条 —
市容和环境卫!生主管部门、其他有!关职能部门和有关机!。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!列,情,形之一的由所—在单位或《者上级主管部—门、监察机》关责令?改正:;情节严《重的对直接负责的】主管人员《和其他直《接责任人员依法依】。规给予处分》;构成犯罪的依【法追究刑事》责任
(一)包!庇、纵容违法行为】。人对依法应当—予,以制止或者处—。罚的:违法行为《不予:制,止、处罚的;
】 (二)《对,依法:应当处理的举报、】投诉不及时处理的对!应当移送有关部门】处理的案件而不及时!。。移送的;
— ,(三:)不按照《法律、法规相关规定!实施行政许》可、监?督检查、行政处罚、!行政强制的;
】 (四)应》当履行义《务而不履行的;
】 (五《)法律、法规规定的!其,他违法行为
第五十!六条 ?
侮辱、殴打!、报复市容》和环境卫生管—理,工,作人员?和,劝阻人?。、举报人、投—诉,人、以及袒护—并协助被处罚当事人!逃避:处罚或者妨碍—阻扰市容和环境【卫生管理《工作人?员执行公务的—由公安机关依照中】华,人民:。共和国治安管—理处罚?法相关规定》予以处罚;构成【犯罪的依法追究【刑事责任
第六章 !附则
第五十七条 ! ,
, 本条例自201!8年1月1》日起施行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