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吉安:。市,城市:市容和环境》卫,生管理条《。。例
第一《章 总则
第一条】。
《 为了加强城市【市,容和环境卫生管【。理创造整洁、优【美、:文明、宜居的城市】环境根据国务院【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!管理条例和其他【有,关法律、法》规的规定结合本【市实际制定本条【例
第?二条
》 :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!政区域内城市—。建成区?、,经济开发区、—工业园区《以及:县级以上人民—政府划定并》。公布的实行城市化】管理的区《域
第三条 —
城市—市容:和环境卫生工作【实行统一《领导、分《。级负责?、属地管理、公众参!与,的原则
《第四:条 ?
:。 市、县(市、【区)人民政府应【当加强对《。市容和环境》卫生工作的领导【将市容和环》境卫: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!和,社会发展规划—将市容和《环境:卫生所需经费列入】。政府财政预算—
第五条
【 市、县(市、区!)市容和环》境,卫生主管部》门负:。责本:行政区域内市容和】环境卫生《管理工作
经济!开发区、工业园区以!及县级以上》人民政府划定—。并公布的实行城【市化管理《的区域的《市容和环《境卫生管理工作由】市,。、县:(市、区)人—民,政府确定《的管理?机构负责
》 发展改革、公】安、财政、规划建设!、国土资源、房【管、食药监》管、市场监管、卫生!计生、教《育、文化、环保【、交通?运输、水利和通【信,等有关部《门在各自《职责范围内做好【市容:和环:境,卫生管理的相关工】作
乡》镇人民政府、—街道办?。事处负责做好本辖】。区内的市容和环境】卫生工作《协,调、指导和》监督有关单位和【个人履行市容—和环境卫生义务
】 村(居)委员会!协,助乡镇人民政府、街!道办事处《开展市?容和环境卫生工作及!时发现、报告—辖区内?。市,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中!存在的问题并配【。合有关?部门进行处理
第六!条
市容和!环,境卫生主管部门应】当会同有关部门【加,强市容和环境卫生】法律、法规》和科学知识的宣【。传教育增《强公民维护市容和环!境卫生的意识
!广播、电视、报刊、!。网站等大众传播【媒介应当安排市容】和环境卫生方面的公!益性宣传内容对【市容和环境卫生违】法,行为进?行曝光
》 广:场、车站、商场、】银行:、宾馆、《娱乐场所《等公共场所》的管理者或》者群众性《活动的?组织者应当配合市】容和环境卫生主【管部门做好市容和】环境卫生《。方面的公益性—宣传工作
第七条 !
《。任何单位《和个人?应当维护市容和环境!。卫生爱护《。环境卫生设施—尊重市?容和:环境: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!。;,有,权对违反市容—和环境卫《生管理规定、损害】。环境卫生《设施的行为进—行劝阻?。、投:诉和举报对》市,容,和,。环境卫生行政—执法行为进行监【督,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!部门:应当建立处理和【反馈机制
【对市容和环境卫生工!作中做出显》著成:绩的单位《和个:人由市容和环境卫】生,主管:部门:报请同级《人民政?府给予表彰和—奖励
第八》条 :。 ,
市、县—(市、区《)人民政府应当【将市容和环境卫【管理工?作,纳入数?字化城市管理平台提!升网:格化管理水平及时】发现问题统》一调度力量高—效快速处《置,
第二章 市容和环!境卫生责任区制【度
第九《条
《 本市实行—市容和环境卫生责】任区制度责任—区的责任人》应当:按照本条例的规定】维护:好责任区的市容【环境卫生
第十条 ! ,
责任区的【责任人按照》下列规定确定—
(一)主次】干道、桥梁》、人行天桥、—公交亭、《公厕、垃圾》转运站等城》。市公共?设施或者公共区域】由,环境卫?生,管理单位《、乡:镇人民政《府或者街道办事【处,负责
《 (二)实》行物:业,管理的住宅区—由,物业服务《。企业:负责;未实行物业】管理的住宅》区、背街小》巷及:其他:区,域的市容和环境【卫生:由所在乡镇人民【。政府或者街道办事】处负责
—(三)商《场、:门店、?。农贸市场、专业市】场、会展场馆—、宾馆?、餐饮、《加油站等场所由【经营管理单位—和个人负责
【 (四)车站、码头!、停车场、地下通】道及其他附属—设施:由经:营管理单《位负:责
《(,五)电力《、通:信、邮政、供—水、供气、》有限电视等公共【设施由经营管—理单位负责
(!六,)河道、《沟渠:、湖泊等《公共水?域及岸坡管理范围由!管理单位《。负责:
(七)建设】工,地、未移交的建设】项目由建设》单,位负责待建地—块由土地《使用:权人或者管理人负】责
(八—)广场?、公园、绿地—、风景名胜区及文】化、体育《、娱乐等公共设【施或者公共》区域由经营管—理单位负责
【 (:九):机关、团体、—部队、学校、企事】业等:单位:周边核定区域由【本,单位负责对责任不清!、责任单位》的,确定存?。在争议?或者责任人不—明确的由所在地县(!市、区?)市容?和环境卫《生主管部门报请本】级人民政府确定;跨!行政区域责任不【明确的由上一级【市容和环《境卫生主管部门【报,请本:级人民?政府确?定
第十一条
! 责任《人应当与市容和环境!卫生主管部门—签订:市,容和环境卫生责任】书并履行下列—。义务
(一)】保持责任区》市容规范有序无【。违反规定摆摊—、搭建、堆放、吊挂!。、张贴、《涂写、刻画》、停车等行为;
!。 (二)保持责任】。区环境?卫,生整洁无暴露垃圾】、渣土、粪便、【污水无恶《臭污染无《蚊蝇:孳,。生地等;
(三!)按规?定设置环境卫生设】。。施保:持整洁、完好—;
(四)法】律、:法规、规章规定【的其他?市容和?环境卫生义》务
责任人应】当,对责任区内违反市容!和,环境卫生管理规【定的行?为予:以劝阻、制》止;:劝阻、?制止无效《的应当向市容和环境!卫,生主管部门报告
】第三章 市容管理】
第十二《条
—市、县?(市、区《)人民政府可以按】照国家城市容貌【标准根据本地—城市发?展需:要和城市规划—要求制定本地的城市!容貌标准
第十三】条
建【筑物、构筑物和【设施应当符合城【市容:貌标准
》 在主要街道—和重点区域的建筑】物外:立面装饰装修—或者顶部搭建雨棚】、遮阳?蓬帐、突出门—廊安装太阳能板、】空调外机、防盗网】等设施设《备建筑物的所有【。权人、?。使用权人应当按照统!一规范?设置
在主要】街道和?重点区域临》街建筑物《、构筑物的外立面、!屋顶、阳台》外、窗外、平台【、外:走廊不得堆放、【悬挂、安装有碍【市容的物《品
主要街道】和重点区《域的范围由》市、县(市、区)】规划建设《主,管部门会同房管、】市容:和环:境卫生等部》门,划定报本级人—民政府?批准后公布实—施
第十四》条
主要街!道和重?点区域的建筑物、】构筑物?所有权人、使用权】人或者管理》人应当按照本级人民!政府有关规》定对建筑物、构筑物!的外立面《进行:清洗、修饰残破【的建筑物外立—面,应,。当及时整修
市!、,县(市、区)人民政!府及有关单位对【主要街道《和重点?区域建筑物、—构筑:物的外立面进行清洗!、修饰、《整修的建筑物、构】筑物的所有权—人、使用权人或【者管理人应当—予以配合
第—十五:条
任【何单位?和个人不得》擅自占?用城市?道路、?地下通道、人行天】桥等公共场所从事摆!摊设点、散发广告】等活动
任何单!位和个人不得—擅自在城《市道:路两侧?和公:。共,场地堆放物》料搭:建建筑物、》构筑物?或者其他设施;不得!。在道路路缘设—置接坡在人行—道和公共场》地上设置《地锁、?水泥墩等障碍—物
? 禁止在城市道【路、:公园绿地和其他【。。公共:场所的护栏、—电杆、树木、路【牌等公共设施—及地面上吊》挂、:。晾晒有碍市容的物】品
禁》止占用城市道路【、公:。共场所堆放废—品或:者从事洗车、喷漆】、维修等有》碍市:容的经?营,活动
第十六条 】
公安机关】交通:管理部门会同有关】部门划定在城—市道路范围内的【机动车、非机动车停!车泊位其《他任:何单位和个》人,不得擅?自设置、占用—、,撤除:停车泊位
机动!车、非?机动车?应当在划定的区域】有序停放
第十【七条:
?。 临街店》铺经营者应当在规】定的经营《场所内经营》不得超出门、窗进】行,店外经营、作业或】者展示商品;不得】在店外安装》水龙头等附属设施
!第十八条 —
, :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!当征得市容和环【。境卫生主管部门同】意后并按照》有关规定办理审批】手续
(一【)因城?市建设?等特殊需《要在城市道》路、公共区域临时】堆放物?料搭建?非永久性《建,筑物、?构筑物或者其—他设施的;
】(二)在《划定的区域和规【定的时段从事摆【。摊设:点的:;,
?(三)?临时占用城市—道路、公共场—所举办?。。。公益及商业促销等活!动的
》在临:时占用期间占用人应!当,按照要求《设置环境卫》生设施保持场地【周围:环境卫生《整洁并在活动结束】后及时清除临—时设施和《废弃物
第十九条】
? 市、县(市【、,区):市容和环境卫生【主管部门应当会【同规划建《设、:市场监管、公安【等部门编制城市户】外广告设施设—置专项规《划经本级人》民政府批《准后公布实施—
大型户外【。广告的设置》应当征得市容和环】境卫生?主管部?门同意
在城】市设置的标志牌、】标语牌、《画廊、橱窗》、牌匾、《霓虹灯、灯箱、公交!。亭等户外广》告应当符合》规划要?求和城市容貌—标准户外广告—出现外形《污损、图文残缺、灯!光显示不完整等影响!市容的户《外,广告:设置:者应当及时》修复、更换或—者拆除
第二十条】
《 任何?单位和个人不得【在城市道路、广场、!人,。行天桥等《公共区?域以:及建筑物、构筑【物,、地面、《树木或者其》他公共设施上张贴】、刻画、涂写
【 在城市建筑【物和设?施上张贴、张挂【宣传品的《应当经市容和环【境,卫生主管《部门批准并按照批准!的地点、时间张【。贴、张挂《批准的期限届—满后应?当及时清除
市!容和环?境卫生主管》部门和乡镇人民政】府、街道办事—。处应当设《。置公共信息栏方便】公众发布《信息公共信息栏【的管理人应当定期清!。理、:。维护
第二十一条】
》。建设工程《施,工单位应当遵—守下列规《定
(一)如】实记录施工》。工地建筑垃圾和工】程渣土运输情—况运营台账齐全;
! (?二)实行封闭施工在!施工工地设置围墙或!者硬质密闭围—挡主要?路,段的设置《高度不低于2.5米!次,要路:段的设置高度不【低于1.《8米立?面书写或者张—贴公益广告占比面】积不得少于百分之三!。十;
《 (三)施工现【场内主要道路、物料!堆放场地《。和,。出入口应当硬化保持!整洁、完好》;
(四—)设置车《辆冲洗平《。台配备高压喷淋【冲洗设备保持有【效使用;《
(五》)合理设置排污【设施不得将渣土、】泥浆等废弃》物,直接排入城市—市政设施管网;
! (六)工程竣【工,后应当及时拆—除临:时建:。筑及施工设施清理】。和平整土地》清理淤泥、污物
! 暂时不能》开工的建设用—地,建设单位应当—对裸露地面》进行:覆盖;超过三个【月的应当进行绿化、!铺装或者遮盖—
第二十二条 】
闲《。置用地的《使,用权人应当》对闲置用地的临街面!。规范设置围墙等隔】离设施其外观应当与!。周边环?境相协调
第二十】三条
电】力、通信、邮政【、供:水、:供气、?有线电视等公共设施!应当按照有关规【定设置并符合城市容!貌标准主要街道【和重点区域上—空不得新建架空管线!设施
》对现有不符》合,城市容貌标准—的架空管线设施【。应当逐步《。改造入地或者—采取隐蔽《措施;废弃杆、【管、箱等《设施经营管理单【位应及时拆除—
第四章 》环境卫生管理
【第二:十四条
禁!止下列影响城市环境!。卫生的行为》;
(》一)随地吐痰—、便溺乱扔果皮【、纸屑和《烟头等废《弃物:;
(二)宠物!携带人不即时清除】宠,物在道路以及—其,他公共场所产生的】。粪便;
(三)!踩踏或者污》损候车?亭、宣?传栏:、值勤岗亭、报【刊亭、电《话亭、休息椅、体育!锻炼器材等公共【设施;
《。 :(四)在《城市绿地、住—宅小区等公共区域】内,种植蔬菜、》。饲养家畜家禽;【
(五》)高空?抛撒废弃物乱排放污!水、粪便乱扔动物尸!体;
《 (:六)在?城市露天场所或【者垃圾收集》容器:内焚烧物品》;
(七)【在主要街道和—重点区域沿街—游丧、抛撒冥—纸、焚烧祭品—、燃放鞭炮;
!(八)其《他影响环境卫生的】行为
第二十五【条 :
市容—和环境卫生》主管部门应当会同】有,关部门编制环—境,卫生设施专项规划及!年度环境卫生—。设施建设投资—计划并组织》实施鼓励相关—单位通?过购:买服务等方式—。推进环境卫生—服务市场化和社会化!引,导社会资本参与环境!。卫生设施的建设和经!营
第二十六条【 ,
新区开【发、旧?城改建、住宅—小区建设、道路改】。扩以及建设其他大】型公用建筑等项【目应当按照设置【规划和?设置标准配》套建设垃圾转运站等!环境卫生设施并与】。其主体工程同时设】计、同时施工、【同,时验收?、,同时投入《使用
第二》十七条
任!。何单位?和个人?不得侵占、损坏环境!卫生设施不》得擅自?改变环境《卫生处置场所—使用性质
【因,城市建设等特—殊原因确需拆除、】迁移、改建、封【闭环境?卫生设?施、场所《的,建设单位应》当报: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!部门批准并采取措】施防止?污染环境
第二十】八条 ?
市、县(】。市、区)人民政【府应:。当按照国家》规定和技术标准规】划建设建《筑,垃,圾消纳场所和—。中转:场所建筑垃圾应当】运送至建《筑垃圾消《纳场:。进行处置或》者进行?综合:利用
第二十九条 !
? 装饰、《装修产生《的建筑垃圾和—废旧:家具应当按》照市:容和环境卫》生,主管部门、乡镇【人民政府《、街道办事处或者物!业,服务企业指》定的地点临》时堆:放不得随意倾—倒、:抛洒、?堆放:市容和环境卫—生主管部门》、乡镇人民政府【、街:道,办事:处,或者物业服务企【业应当及时委—托建筑垃圾清运【服务单位运至指定】的建筑垃圾》消,纳场所清运费用由】产生单位或者个【人承担?
第三十条
】 市、《县(:市、:区):人民政府负》。责统筹安排生活垃圾!收集、运输、—处置:设施建设推行生【活垃圾分类投放、分!类收运和分类处置】
生活垃圾的收!集和清运《应当:方便居民、日产日清!。防止污?染环境单位和个人】应当按照规定的【时,间、地点《。等要求将《生活垃圾《分类投放到指定的垃!圾容器?或者收集场所
】 建筑垃圾、工业垃!圾、医疗垃圾以及】其他:易燃、易爆、剧【毒、:放射性等《有毒:。。、有害废弃物应当按!。照国家有《关规定处置不得【混入生活垃圾—
第三十一条 】
任何》单位:和个人不得将餐厨】垃圾随意倾倒、【抛撒、?堆放餐饮服》务经营者和》。国家机关、》企业事业单位食堂等!餐厨垃圾产生—单位应当按照—规定单独收集、存放!本单:位产生的餐厨垃圾】并交符合条件的【单位和个人收—集、运输、处置【
,第三十二条 —
《排放油烟的》餐,饮服务业经营—者应当安装》油烟:净化: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!。或者:采取其?。他油烟净化》措施使油烟》达标排放并》防,止对附近居民—的正: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!
: 禁止在《居民住宅楼、未【配套设立专用—烟道的商住综合楼】以及商住综合—楼内与居住层相邻】的商:业楼层内新建、改】建,、扩:建产生油《烟、异味、废气【的餐饮服务项—目
任何单位和!个人不得《在县(市、区)人民!。政府:禁,止,的区域?内露天烧烤》。食品或?者为露天烧》烤食品提供》。场地
?第三十三条 —
市政—、,电力、电《信、园林、绿化【等工程建设或者养】护中:产生的渣土、—树枝、树叶等废弃物!作业人?。应当及时清除—
第三十四条
! 运?输工程渣土、建【筑垃圾、砂砾、灰】浆等散装、流体物】质的车辆应当—安装卫星《定位装置按照—规,定的路线、》时,间行驶?。并采取密闭、覆盖】或者其他有效措施】防止物料泄漏、遗】撒、飞扬等造成【道路:污染:。和扬尘污染
第【三十五条
!从,事生活垃圾》。经营性清扫、收集、!运输活动的企业应当!遵守下列规定
【 (一)按—照环境卫生作业标】。准、作业规范—在,规定的时间》内清:。扫、收运或者运输】生,活垃圾;
》 (二)将收集的!生,活垃圾运《到市:容,和环境卫生》主管部门确定的【处置(消《纳)场所;
(!三)作业后及时对垃!圾收集、《处置设施进行保洁】复位清理作业场【地,保持垃圾收集设施和!周边环境的干净整洁!
第三十六条
! :化粪:池应当定期进行疏】通、掏挖和消毒;】发现化粪池堵—塞、外溢时产—权人或者管理者应当!及时:疏通并清除》粪便污物《;对:产生的粪便》污物应当使》用专用密封车辆运】输到市容和环境卫生!主管部门指定—的处置场所
—第三:十七条
】生活垃?圾处理实行收费【。制度产生生活垃圾的!单位:和个人应当》。缴纳垃圾处理费【
第:。五章 ?法律责任
》第,三十八条 》
: 市容和环境【卫生责任区责—任人不?履行本条例第—十一条?规定的责《任区义务《的由市容和环境卫生!主管部门责》令,限期改正;》逾期未改正的处二百!元以上?二,千元以下《罚款:。
第三十九条 】。
违反本—条例:第,十三:条第三款规》定在主?要街道和重》点区域临街建筑物、!构筑物的外立—面、:屋顶:、阳台外、窗外、】。平台、外走廊堆放、!悬挂、?。安装有?碍市容?的物品的由市容和环!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!限期改正《;逾期未改正的处】二百元以上二千【元以下罚款》
第四十条
】 违反本条例【第十五条第一—款、第二款、第【三款规定影》响市容和环境卫【生的由市容和环境】卫生:主管部门责令改【正,;拒不改正的对单位!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!以下罚款对个—人处五?十元以上二百元【以下罚?款
违反本【条例第十五》条第四款规定占用】城市道路、公共【场所堆?放废:品或者从事》。有碍市容的经营活动!。的,由市容和环境卫生主!。管部门责令限期改】正;逾期未改—正的处五百元以【上三千元以》下罚款
第—四十一条《
违反【本条例第十七条【规定超出门、窗进】行店外?经营、作业或者展示!商品以及《在店外安装附属设施!的,由市容和环境卫生主!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!;逾期未《改正的处《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!下罚款
第》四十二条 —
, 违反本条例第】。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擅!自,设置大型户》外广:告影响市容的—由市容和环境卫【生主管部门》责令限期拆除—并处二千元以上一】万元:以下罚款
违】反前款规《定,逾期未?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!
违反本条例第!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户!外广告影响市—容的由市容和环境】卫,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!改正;?逾期未?改,正的处二百元—。以上二千元》以下罚款
第—四,十三条?
《 违反本条例第【二十条第一款、【第二款规定影响【市容和环境卫—生的由市《容和环境卫生主管】部门责令限》期,改,正;逾期未改正的】处二:百元以上至》一千元以下罚款【
第:四十四条《
违反【。本条例第《。二十一条第》一款第二项、第四项!、第:六项规定影响市【容,和环境卫生》的由市容和环境卫】生主管部《门责令限期改—正并处一万》元,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!;情节严重》的并处五《万元以上十万元【以,下罚款逾期未—改正的?责令停工整治—
违《反,本条例第《二十一条《第一款第五项规【定将渣?土、泥浆等废—弃物直接排入城市】市政设施管网—的由市容和环境卫】生,主管部?门责令停止》违,法,行为限期采取治理】措施给予《警告;造《。成严重后果的—处,十万元以上五—十万元?以下罚款;逾期不采!取治理措施》的市容和环境卫生主!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治!理能力的单位代【。为治理所需费用由当!事,人承担;造成损失】的依法?承担赔?。偿责任
违反本!条,例第二十《一条第二款》规定建?设单位未《对暂时不能开工【的,建设用地的》裸露地面《进行:覆盖或者未对—超过三个月不能【开工的?建设用地的裸—露地面?进行绿化、铺装【或者遮盖的》影响市容和环境【卫生的由市》容和环境卫生主管】部门依照本条第【一款规定《予以处罚
第四十五!条
违反】本条例第《二十二条规定闲置】用地的临街面未【规范设置隔离—设施影响市容和【环境卫?生的由市容和环境卫!生,。主,管部门责令限期【改正;逾期未改正的!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!元以下罚款
第【四十:六条 ?
《违反本条例第二【十三条规《定新建?架空管?线,设施不?符合城市《容貌标准以及—架空管线《设施:弃用后不按规—定拆除的由市容【和,环,境卫生主管部—门责令限期》拆除;拒不拆—除的依法拆除并处】一千元以上》一万元以下罚款
! 违反前款》规定逾期未拆除的】依,法强:制拆除
《第四十七条 —
: 违反本条例第】二十四?条第一项至第三项】规定影响市容和环】境卫生的《由市:容和环?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!限期改正处二十元以!上一百元以》下罚款
》 违反?本条例第二》十四条?。第四项?。规定影?响市容?和环境卫生的由市容!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!。责令限?期处:理或者予以没收处】二十元以上一—百元以下《罚款
违反本条!例第二十四条第五项!规定的?。由市容和环境卫生】主管部门《责,令限期改正》处二:百元以上二千—元以下罚《款,
违反》本条例第二十四【条第:六项规定的按—。照,中华人民共》。和国大气污》染防治法《有关规定处》。罚
第四十八条 !
, 违反本条例【第二:十六条规定未按【照规划要求建设环境!卫生设施的》由市容和环境卫生主!管部门责令建设单】位限期改正并处【五千元以《。上一万元以下—罚款
第《四十九条 —
违反本条例第!二十七条《第一款规定损坏环】境卫生设施的由市】容和环境卫生—主管部门责令—恢,复原状或者补建;】拒,不恢复原状或者【补建的按《照重置?。价格赔?偿损失并处重—置价格一倍以上三】倍以下罚《款
? 违:反,本条例第二十七【条第二款规定—擅自关闭、闲置或】者拆除环境卫生【处置:。设施、场《所的由?市容和环境卫生【主管部?门,。责令停止违》法行为限《期改正并处一—万元以上十万—元以下罚款
—第五十条 —
违反本条例】第二十九《条和第三十一条规】定随:意倾倒、抛洒—或者堆放垃》圾的由?市容和环境卫—生主管部门》责令限期改正—给,予警告并对单位处】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!下罚款对个人—处五十元《以上二?百元以下罚款
第!五十:一条
》 , 违反本条》例第三十二条—第,一款规定排放油【。烟的餐饮服务业【经营者未安》装油烟?净化设施、不正【常使用油烟》净化设施或者未【。采取:其他油烟净化措施】超过排放标》准排放油烟的由【县(:市、区)《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!管理:部门责?令改正处五千—元以上五《万元以下的罚款;】拒不:改正的责令停业整】治
? 违反本条》例第三十二》条第:二款规定《在居民?。住宅楼、未》。配,套设立?。专用:烟道的商住综合楼】。、商住综合楼与居住!层相邻的商业楼层】内新建、改建、扩建!产生油烟、异味、】废,气的餐饮服务—。项,目的由县(市—。、区)人民》政府:确定:的监督管理部门【责令改正;拒不改】正的:予以:关闭并处一》万,元以上十《。万元以下的罚款【
违反》。本条例?。第三十二条第—三款规定在县(【市、区?)人民政《府禁:止,的,时段:和区域内《露天烧烤食品或者】为露天烧《烤食品提供场地的由!。县(:市、:区)人?民政府确定的监管部!门,责令改正没收烧烤工!。具和违法所得并【处五百元以上五千】元以:下的罚款
第五十二!。条
》。 违反本《。条,例第:三十四条规定未采取!密闭、覆《盖,或者其他有效措施导!致物料?泄漏、遗撒或者【飞,扬造成道路污染和】扬尘污?染,的由市容和环境卫生!主管部?。门责令立即清除【处二:千元以上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拒!不,清除的运输车—辆不得上路行驶
】第五十?三,条 ?
: 违反本条例第三】十六条规定》未及时对《堵塞、?外溢的化粪池进【行,疏通、掏挖、—消毒:处置:的由所辖乡》镇人民政府》、街道办事》处组织处置其费用由!产权:人或者管理者承担
!第五十四条》
违反【本条例?第三十七条》规定单位或者个人】不缴纳生活垃圾【处理费的《由,市容:和环境卫生主管【。部,门责令?限期缴?纳并可?以按日加收欠缴费】用总额千分之三【的,滞纳金滞纳金数额】不,得超过欠缴费用【总额
?第五十五条 【。
: 市容和环》境卫生主管部门【。、其他有《关,职能部门和有关【机构及其工》作人员有下列情【形,。。。之一的由所在—单位或者上》级主管部《门、监?察机关?责令:改正;情节》严重的对直接负【。责的主?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!任人员依法依规给予!处分;构成犯罪【的依法追究刑事责】任
?。。 (:一):包庇、纵容违法行为!人对:依法:应当予?。以制止或《者处罚的违法行【。。为不予制《止、处?罚,的;
? :(二)对依法应当】。处理的举报、—投诉不?及时处理的对应【当移送?有,关,部门处?理的:案件:而不及时移送的;】
, (三)不按【照法律?、法规?相关规定《实施行政许可—、监督检查、行政处!罚、行政强制的;】
, (四)应当【履行义务《而,不履行的《;
(五)法律!、法规规定的—其,他违法行为》
第:五十六条 —
, 侮辱、》殴打、报复市—容和环境卫生管理】工作人员和劝阻【人、举报人、投【诉人、以及袒—护并协?助被处罚当事人逃】。避处罚或者妨碍【阻扰市容和环境卫生!。。管理:工作: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!安机关依照中—华人民共和国—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!规定予以处罚;【构成:犯罪的依法》。追,究刑事责任
—第六章 《附则
第五十七条 !
本条例自】2018年1月【1日起施行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