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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。。吉安市城《市市容和环境—卫生:管理条例 第—一章 总则 第一】条  ?   为了加强城】。市市容和环境卫【。生管理创《造整洁、优美、文】明、宜居的城—市,环境:根据国务《院城:市市容和环境—卫,生管:。。理条例和《其他有关法律、【法规的规定结—合本市实际制定本】条例 第二条   !  本条例适—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!城市建成区、—经,济开发区、工—业园区以及县级【以,上,人民政府划定—并公布的实行—城市化管理》的区域 第》三条     城】市,市容和环《境卫生?。工作实行统一领导、!分级:负责、?属地管理《、,公众参与的》原则 第四条  】   市、县—(市、区)人民政府!应当加强对市容和】环境卫生工作的领导!将市容?和,环境卫生事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!。会发展?规,。。划将市容和环境卫】生所需经费列入【。政府财政预》算 第五条    ! 市、县(市—、区)市容和环【境卫生主管部—。门负:责,本行政区域内—市容和环境卫生【管理工?作   经济开【发区、工《业园区以及》县级以上人》民政府划定》并公布的《实行城市化管理的】区域的市容》和环境卫生管—理工作由市、县(市!、,区)人民政府确定】的管理机《。构负责   —发展改革、》公安、财《政、规划建设、国土!资源、?房管:、食:药,监管:、市场监管、卫【生计生、《教育、文化》、环保、交通运【输,、水利和通》信等有关部门在【各自职责范围内【做好:市容和环境》卫生管理的相关【工作   乡镇【人民政府、》街道办事处》负责做好本辖区【内的市容和环—境卫生工作协—调,、指导?。。和监督?。有,关单位和个人—。履行市容和》环境卫生义务 【 , 村(?居)委员《会,协助乡镇人民—政府:、街道办事处开【。。展市容和环境—卫生工作及时—发现、报告辖区内市!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中!存在:的问题并配合有关部!门进:行处理 第六—条  ?。   市容和环境卫!生主管部门应—当会同?有关部门加强—。市容和环境卫生法】。律,、法规?和科学知《识的宣?。传,。教育增强公民维护市!容和环境卫生—的意识   广播、!电,视、报刊、网—站,等大众?传播媒介应当安【排市容和环境—卫生方面的公—。益性宣传内》容对市?容,和环境卫生违法行】为进行曝《光   广场、车】站、商场《、银行?、宾馆、娱乐场所等!公共场所的》。管理者或者群众【性活动的组织—者应当?配合:市容和环境》。卫生主管《部门做好市容—和环境卫生方—面的公益性》宣传工作 》第七条     】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!维护市容和环—境卫生爱护环境卫生!设,。施,尊重市容和环境【卫,生工作人员的劳动;!有权对违反市容【和环境卫生管—理规定、损》害环境卫《生设施的行为进行劝!阻、投?诉和举报对市容和】环境卫生行》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!市容和环境卫生【主管:部门应当建》立处理和反馈机制】   对市容和环】境卫生?工作中做出显著【成绩的?单位和个人》由市:容和环?。境卫生主管部门报请!同级人民《。政府给予表》彰,和奖:励 第八条》     市—、县(?市、:区):人民政?。。府应当将市容和环境!卫管理工作纳入【数字化城市管理【平台提升网格—化管理水平及时【发现问题统》一,调度力量高效快【速处置 第二章 】市容:和环境?卫,生责任区制度 第】九条    — 本市?实行市容和环境【卫生责任区》制度责任《区的责任人应当【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维!护好责任区的市【容,环境卫生 》第十条     责!任区的责任人按【。照下列?规定确定   (】一)主次干》道、桥梁《、人行天桥、公交亭!、,公厕、垃圾转运站】等城市公共设施【或者公?共区域由环境卫生管!理单位、乡》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!办事处负责》   (二)实行】物业管理的住宅区】由物:业服务企业负—责;未实行物业【管,。理的住宅《区、背街小巷及其】他区域?的市容和环境—卫生由所在乡—镇人民政府或者街】道办事处负》。责 :  (三)商场、】门,店、农贸市场、专】业市场、会展场馆】、宾馆、餐饮—、,加油:站,等场所?由经:营管:理单:。位和个?人负责? ,  (四)》车站、码头、停车场!、地下通道及其他附!属,设施由经营》管理单位负》责   (五)电】力、通信、邮政、】供水、供气、有【限电视等公共—设施由经《营管理单位》负责   (六)】河道、沟渠、湖【泊,等公共水域》及岸坡管理范围【由管理单《位负责 《  (七)建设工】地、未移交的建【设,项目由建设单位负】责待建地块由—土地使用权人—。或者:管理人负《责   (八)广场!、公园、绿地、【风景名?胜区及文化》。、体育、娱》乐,等公共设施或者公】共区域由经营—管理单位负责   !(九)机关、团【体、:部队、?。学,校、企事业等单位周!边核定区域由本【单位负责对责—任不:清、责任单》位,的确定存在争议【或者责任人》不明确的由》所在地县(市、区】)市容和环》境卫生主《管部门报《请,本级人?民政府确《定;跨行《政区:域责任不《明确的由上一级市】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!门报请?本级人民政府确定 !第十一条 》   ? 责任人应当—与市容?和环境卫生主管部】门签订市容和环【境卫生责任书并【履行:下列义务《   (一)保【。持责任区市容规范】有序无违反规定摆摊!、搭建、堆放、吊挂!、张贴、涂写、【刻画、停车等—行为;?  : ,(二)保持责任【区环境卫生整—洁无暴露《垃,圾、渣土、粪—便、污水无恶臭【污染无?蚊蝇孳生地》等; ?  (三)按规定设!置环境卫生设施保持!整,洁,、完好;  — (四)法律、【法,规、规章规定的其他!市容和环境卫生义务!   责任人应当】对责任区内违反市】容和环境卫生管理】规定的行为予以劝】阻、制止;劝—。阻、制止无效—的应当向《市容:和环境?卫生主管《部门报告 第—三章 市容管—理, 第十二条 —    市、县(】市、区)人》民政:。府可:以按照国家城市容貌!标准根据本》地城市发展》需,要和城市《规划:要求制定本》地的城市容》貌标准 第十三条 ! , ,  建筑物、构筑】物和设施应当符合】城市容貌标准 【  在主要》街道和重《点区域?的建筑物外立面装饰!。装修或?者顶部搭《建雨:棚、遮阳《蓬帐、突出门廊安装!太,阳能板、空调—外机、?防盗网等设施设【备建筑物的》所有:权,人、使用权》。人应当按照统—一规范设置   在!主要:街道:和重点区域临—街建筑物《、构筑?物的外立面》、,屋顶、阳台》外,、窗:外、平台、》外走廊不得堆放【、悬挂、安装有碍】市容的物品 —  :主要街道《和重点区域》的,范围由市、县—(市、区)规划建】设主管部门会同【。房管、市容和—。环境卫生等部门【划定报本级人民政】府批准后公布实【。施 第十四条—。     主—要街道和重点区【域,的建筑物、构筑【物所:有,权人、使用权人【或者管理人》应当按照本级—人民政府有关规定】对建筑?物、构筑物的外【立面进?行清洗、修饰残【破的建筑物》外立面应当及时整】修   《市,、县:(市、区)人民政】府及有关单》位对主?要街道?和重点区域建筑物】、,构,筑物的外立面—进行清洗、》修饰、整修的—建筑物、构》筑物的所有权人【。、使用权人或者管】。理人应当予》以配合 第十五条】     任—。何单位?。和个人不得擅自【。占用城市道》路、地下通道、人】行天桥等《。公共场所从事摆【摊设点、散发广告】等活动  》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!得擅自在《城市道路两侧—和公共场地堆放物】料搭建建筑物、【构筑物或者》其他设?施;不?得在道?路路缘设置接—。坡在人行道》和,公共场地上设置地】锁,、,水泥:墩等障碍物   】禁止:在,城市道路、公园【绿地:和其他?公共场所的护栏【、,电,杆、树木《、路牌等公共设施】及地面上吊》挂、晾?晒,有碍市容《的物品   禁【。止占用城市道路【。、,公共:场,所堆放废品》或者:从事洗车《、喷:漆、维修《等有碍?市容的经营》活动 第十六—条,   ?  公安机关交【通管:理部:门会同有《关部门划定在—城市道路范围内【的机动车、非机【。动车停车泊位其他】任何单位和个—人不得擅自设—。置、占用《、撤除停车泊位 】  机动车、非机动!车应当在《划定的区域有—序停放 第十七【。条,。     临街店铺!。经营者应当在规【定的经营场所内【经营不得超出门、窗!进行:店外经营、作业或者!展示商品;不得在】店外安装《水龙头等附》属设施 第》十八:条    》 有下列情形之一】的,应当征得市容和环境!。。卫生主?。。管部门?同意后并按照—有关规定《办理审批手》续   (一)【因城市建设等—特殊需?要在城市道路、公共!区域临时堆放—物料搭建非永久性】建筑物、构》。筑物:或者其他设施的【;,   (二》)在划定的区域【和规定的时段从【事摆摊设《点的;   (【三,)临时?。占,用城市道路、公【共场所举办公益及商!业促销等活动的  ! 在临时占用期【间占用人应》当按照要求》设置环境卫生—设施保持场地周【围,。环境卫生整洁—并在活动《结束:后,及,时清除临时设—施和废弃物》 第十九条    ! 市、县(市、【区)市容和环境【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会!同规:划建:设,。、市场?监管、?公安等?部门编制城市户外】广告:设施设置专项规划经!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!公布实施 》  :大型户外广告的【设置应当征得市【容和环境卫生—主管部门同意—   在《城,市设:置的标志牌、标语】牌、画廊、橱窗、】牌匾:。、霓虹灯、灯箱【、公:交亭等户外》广告应当符》合规划要求和城市】容貌:标准:户外广告出》现外形?污损:、图文残缺》、灯光显示不完【整等影响市容的户】外广告设置者应【当,及时:修复、?更换或者拆除 第二!十条     任何!单,位和个人不得在【城市道路、广场、】人行天桥等公共区域!以及建筑《物、构?筑物、地面、树木或!者其他公共设施上张!贴、刻画、》涂写   在—城市建筑《物,和设施?。上,张贴:、,张挂宣传品的应当】经市容和环境卫【生主管部门批准并按!。照批准的地点—、时间张《贴,。、张:。挂批准的期限届满】后应当及时清除  ! 市:容和环境卫生主管】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!、街道办事处应当】设置公共信息栏方便!公,众发布?信息公共信息栏的】管理:。人应:当定期清理、维护】 第:二十一条   【  建设工程施工】单位应当遵守下列】规,定,   (一)—如实记录施工工【地建筑垃《。圾和工程《渣土运输情》况运营台账齐全; !  (二)实行封】闭施工在《施工工?地设置围墙或者【硬质密闭围挡主要】路段:的设:置,高度不低于2.5米!次要:路段的设置高度不】低于1.8》米立:面书写?或者张贴公益广告占!比面积不得少于【百分之?三十;   (三】)施工现场内主【要道路、《物,料堆放场地和出【入口应当硬化保持整!洁、完好;》   ?(四)设置车辆冲洗!。平台配?备,高压喷淋《冲,洗设备保《持有效?使用;   (五)!。合理设置排污设【。施,不得将渣《土、泥浆等废弃物】直接排入城市市政设!施管网;   【(六)?工程竣工《。后应:当及时拆除临时建】筑及施工设施清理】和平整土地清理【淤泥、污物   暂!。时不:能开工的建设—。用地建设单位应当】对,裸露地面《进行覆盖;超过【三个月?的应当进行绿化、铺!装或:者遮盖 第二十二】条     闲置用!地的使用《权,人应当?对闲:置用地?的临街?面,规范设置围墙等【隔离:设施其外《观应当与周边环境相!协调 第二》十三条?    《 电力、通》信、邮政《。。、供:水、供气、有—线电:视等公共《设施应当按照有关规!定设置并符合城【市容貌?。标准主要街道和重点!区域:上空:不得新建架空管【线设施 《  对现有》。不符合城市容貌【标准的架空管线设】施应当?逐步改造入地或【。者采取隐蔽》措施;废《弃杆、管、》箱,等设施经营管理单】位应及时拆除 【第四章 环境卫【生管理 第》二十四条《     禁止【下列影响城市环境】卫生的?行为;?   (一)随地】。吐痰:、便溺乱扔果皮【。、,纸屑和烟头等—废弃物;   (二!)宠:物携带?人不即时清除宠物在!道路以及其》他公共场《所产生的粪便;  ! (三?)踩踏或《者污损候车》亭、宣传栏、—值勤:岗亭、报刊亭、【电话亭、休息椅、体!育锻炼器材》等公共设施; 【。 , (四)在》城市:。绿地、住宅小区【等公共区域》内种:植蔬菜、《饲养家畜家禽; 】  (?五)高空抛撒—废弃物乱排》放污水、粪便乱扔】。动物尸体;  【 ,。(,六)在?城,市露天场所或—者垃圾收集》容器内焚《烧物品;   【(七)?。在主要街道和重点】区,域沿街游丧、—抛撒冥纸、焚—烧祭品、《燃放鞭?炮; ?  :(八)其他影—响环境卫生》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!     市—容,和环境卫生主—管,部门应当会》同有关部门编—。制环境?卫生设施专项规划】及年度环境卫—生设施建设》投资计划并组织实】。施鼓励相关单—位通过购买服务【等,方式推进环》境卫生?服务市场化》和,社会化引《导社会资本参—与环境卫生设—施的建设和经—营, 第二十六条 【  :  新区开发、旧城!改建:、住:宅小区建设、—道路改扩《以及:建,设其他大《。型公用建筑等—项目应当按照设置规!划,和设置标准配套建设!垃圾转?运站等环《境卫生设《施并与其《主体工?程同:时设计、同》时施工、同时验收、!同时投入使用— ,第二十七条  【   任何单位和】。个人不得《侵占、损坏》环境卫生设施不得擅!自改变环《境卫生处置场所使用!。性质   因城【市建设等《。特,殊原因确需拆—除、迁移、改建、封!。闭环境卫生设—施、场所的建设单】位,应当报市容和环【境卫生主管》部门批准并采—取措:施防止污染环—境 第二十八条【。  :  : 市、?县(市、区)人民】政,府应:当按:。照国家规《定和技术标准规划】建设建?筑垃圾消纳场所【和中转场所建—筑垃圾应当》运送至建筑》垃圾消纳场进—行处置或者进行综合!利用 ?第二十九《条 :  :  装饰、装修产】生的建筑《垃圾:和废旧家具》应当按照市容—和环境卫生主管部】门、乡镇人民政府、!街道办事处或—者,物业服务企》业指定的《地点临时堆放—不得随意倾》倒、抛洒、堆放【市容:和环境卫生主—管,部门、乡镇》人,民政府、街道办事】。处,或,者物业服务企业【应当及时委托建筑】垃圾:清运服务单位—运,至指定的建筑垃圾】消纳场所清运—费用由产生单位或】者,个人承担《 第三十条  【   ?市、县(市、区【。)人民?政府负责统》筹安排生《活垃圾?收集、?运输、?处置:设施建设推行生活垃!圾,分,类投放、分类收运】和分类?。处置   生活垃】圾的收集和清运应】当方便?居民、日《产日:清防止污染环—境单:位和个人应》当按照规定的—时间、地《点,等要求将生活垃【圾分类投放到指定】的垃圾容《器或者收集场所【  : ,建筑垃圾、工业【垃圾、?医疗垃圾以》及其他易燃》、易爆、剧毒、【。放射性等有毒—、有害废《弃物应当按照—国家有关规定处置】不得混入生活垃圾 !第三十一条  【   任何单位【。和个人不得将餐【厨垃圾随意倾倒、】抛撒、堆放餐饮服】务经营者和国家机】。关、企业事业单【。位食堂等《餐厨垃圾产生单【位应当按《照规定单独》收集、存放本—单,位产:生的餐厨垃》圾并交符合》条件的单位和个人】收集、运输》、处置 第三—十二条     排!放油烟?的餐饮服《务业经营者应当安】装油烟净《。化设施并保持正常】使用或者采取其【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!烟达标排放》并防止对附近居民】的正常?生活环境造成污【染   禁止在居民!住宅楼?、未配套《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!。综合楼以及商—住综合楼内与—居住层相邻》的,商业:楼层内新建、—。。改,建、扩建产生油烟、!异味、?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!。   任何单位和个!人不得在《县,(市、区)人民【政府禁止的区域【内露: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!天烧烤?食品提供场地 【第三:。。十三条     市!政、电力、电信、】。园林、绿化等工【程建设或者养—护中产生的渣土【、树枝、树叶等废】弃物作业人》应当及时清》除 :第三十四条   】 , 运输工程渣土、】。建筑垃圾、砂砾、】灰浆等散装、流【体物质?的车辆应当安装卫星!定位装置按照规定】的路线?。、时间行《驶并采取密闭、覆盖!或者其他有效措施防!止物料泄漏、—遗撒:、飞扬等造成—道,路污染和扬尘污染 !第三十五条 —    从事生活】垃圾经营《性清扫、《。收集、?运输活动的企业应】当遵守下列规定  ! (一?)按照环《境,卫生作业《标准、?作业规范在》规定的时间内—清扫、收运》。或者运输生活垃圾】;   (二—)将收集《的生:活垃圾运到市容和环!境卫生主管部门确】定的处?置(消纳)场—。所;  《 (三)作业后及】时,对,垃圾收集《、,处置设施进行保【洁复位清理作—业场地保持垃圾收集!设施和?周边环?境的干净整洁— 第三十六条  】   化粪池应【。当定期进行疏通【。、掏挖和《消毒;发现化粪【池堵塞、外溢时产】权人或者管理—者应当及时疏通并清!除粪:便污物?;对产生的》粪便污?物应当使用专用密封!车辆运输到市容【和环境卫生主管【部门指定的处—。置,场所 第三十七【条     生活垃!圾处理实行收费制度!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!和个人应当缴纳垃】圾,。处理费 第五章 法!律责任 第三十【八条     【市容和环境》卫生:责任:区责任?。人不履行本条例第十!一条规?定的责任《区义务的由市容和】环境卫生《主管部门责令—限期改正;逾期未】改正的处《二百元以《上二千元以下—罚款 第三十九【条    》。 ,。违反本条例第十三】条第:三款规?定在:主要街道和重点区域!临街建筑物、构筑】物的外立面、屋【顶,、阳台外、窗外、平!台、外走廊堆放、悬!挂、安?装有碍市容的物【品,的由市容和环境卫生!主管部?。门,责,令限期?。改正;?逾期:未改正的处二百【元以上二千元—以下罚款 》第四十条     !违反本条例》第十五条《第一:款,、第二款、》。第三款规定影响市】容和环境卫生的【由市容和环境卫生】主管部?门责令改正;拒不改!。正的对单《位处:五,百元:以上二千元》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!。十元以上二百元以】下罚款   违【反本条例第》。十五条第四款—规定占用城》市道路?、公共场所堆—放,废品或者从事—有碍市容的》经营活动《的由市容和环—境卫生主管部—门责令限期改正;逾!期未:改正:的处五百元以上三】千元以下罚款 】第四十?一条 ?    违反本条例!第十七?。。。条,规定超出门、窗【。进行店外经营、作】。业或者展示商品【以及在店外安装附】属设施的由市—容和环境卫生—主管:。部门责令《限期改正;逾—期未改正的》处二:百元以?上一千元以下—。罚款: 第四十二条  】  : 违反?本条例第《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擅!自设置大型户外广】告影响?市容的由市容和【环境卫生主管—部门责令限期—拆除并处二千元以上!一万元?以下罚款《   违反前款规定!逾期未拆除》的依法强《制拆除   —违反本条例第—十九:条第三款规》定户外广告影响市】容的由市容和—。。环境卫生主管部【门责:令限期改正;逾期】未,改正:的,。处二:百元:以上二千元以下罚】款 :第四十三条  【   违反本条【例第:。二十条第一款、第二!款规定影响市—。容和:。环境卫生的由市【容和环境卫生主管】部门责令限》期改正;《逾,。期未改正的》处二百元以上至【一千元以《下罚款 《第四十四《条 :  :  违?反本条例第二十【一条第一款第二【。项、:第四项、《第六项规定》影响市容和》环境卫生的由市【。容和环境卫生—主管部门责令限【期改正并处一万【元以上五万元—以下罚款《;情节严重》的并: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!以下罚款逾期未【改正的?。责令:停工整治   违】反本条例第二—十一条?。第,一款第五项》规定将?渣土、泥浆等废【弃物直接排入城【市市政设《。施管网的由》市容和环《境卫生主《管部: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!限期采取《治理措施给予—警告;造成严重【后果的处《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!以下罚款;逾期不】采取治理措施的市容!和环境卫生主管【部门可?以指定有《治,理,能,力的单位代》为治理所需费—用由当事人承担;】造,。成损失的依法承担】赔,偿责任   违【反本:条例: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!定建:设单位未对暂时不能!开工:的,建设用地的裸—露,地面:进行覆盖或者未对超!过三:个月不?能开工的《。建设用地的裸—露地面进行》绿化、?。铺装或者遮盖—的影响市容》和环境卫生的—由市容和环境卫【生主管?部,门依照本条》第一:款规定予以处罚【 第:四十五条《    《 违反本条例—第,二十:二条:规定闲?置用地的临街面【未规:范设置隔离设施影响!市容和环境》卫生的由市容和环】境,卫,生主:管部:门责令限期改正;逾!期未改正的处以一】万,元以上五万》元,以下罚款 》第四十六条 —    违反本条】例第二十三》条,规定新建架》空管线设《施不符合城市—。容貌标准《。以及架空《管线设施《弃用后不按规定【拆除的由市容和环】境卫生?主,管,部门:责令限期拆除—;拒不拆除的依法拆!除并处?一千元?以上一万《元以下罚款  【 违反前《款规定逾《期未拆除的》。依法:强制拆除 第—四,十,。七条     违】反本条例第二十【四条第一项至第【三项规定影》。响市容和环境—卫生的由市容和环境!。卫,生主管部门》责令限期改》正处二?十元以上一百元【以下罚款《   ?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!条第四项规定影响】市容和环境卫生【的由市容和环境卫】生主管部门责令限】期处:理或:者予以?没收处?二十元以上一百【元以下罚款  【 ,违反本条例第二十】四条第五项规—定的由市容和环境】卫生主管部门责【令限期改正处二百元!以上二?千元以?下罚款   违反本!条,例第二十四》条第六项规》。定的按照中华—人民共和国大气【污染防治法有关规】定,处罚 第四十八条】     违反本条!例第二十《六条规定未按照【。规,。划要求?建设环境卫生设施的!由市:容和:环境卫生主管部门】责令建设单位—限期改正《并处五?千元以上一万元【以下罚?款 第四十》。九条  《   ?违反本条例第二【十七条第一款—。规定损?坏环境卫生》设施:的由市?容和:环境卫生主管—部门:责,令恢复?。原状或者《补建;拒《不恢复?原状或者补建的按照!。重置价格赔偿损【失并处重置》价格一倍《以上三倍以下罚款】   违反本—。条例第二《十七:条第二款规定—擅,自关闭、闲置或者】拆除环境卫生处【。置设施、场所的【由市容和《环境卫生主管部门】责,令停止?违法行?为限期?改正并处一》万元以上十万元以】下罚款 第五—十,条 :。 ,   违《反本条例第》二十九条和第三十一!条规定随意倾倒、抛!洒或者堆《放垃圾?的由市容《和环境?卫生主管部门责令】限期改正给予警告】并对单位处五千元以!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!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二!百元以下罚款 第!五十:一条   》  :违反本条《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!规,定排放油《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!者未:安装:。油烟净化设施、不正!常使用油烟》净化设施或》者未采取其他油烟】净化措施超过排放】标准排?放油烟的由》县(市、区》)人民政府确定的监!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!处五千元以上五【万元以下的罚款【;拒:不改正?的责令?停业整治  — 违反?本条例第三》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在!居,民住宅?楼、未配《套设立专《用烟道?的商住?综合楼、《商住综合楼与—居住层?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!建、改建、扩建【产生油烟、》异味、?废气的餐饮服—务项目的由县(市】、区)人《民政府确定的监【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!;拒不改正》的予以关闭并处一万!元以上十万》元以下?的罚款?。   违反本条例第!三十二条《第三款规定在县(】市、区)人民政府禁!。止的时段和》区域内露天》。烧烤食?品或:。者为露天烧烤食【品提供场地》的,由县:(市、区《)人民政《府确定的监管—部门:责令改正没收—烧烤:工具和违《法所得?。并处五?百元以上五千元以】下的罚款 》第五十二条 —    违反本条】例第三十四》条规定未《采取密闭、覆盖或】者其他有效措施导致!物料泄?漏、遗撒或》者飞扬造成道路污】染和扬尘《污染的由《市容和环境》卫生主管部门责【令立即?清除处二千元—以上:二,万元以下的》罚,款拒不清除的运输车!辆不得上路行—驶 第五十三条【。     》违反本条例第三十】六,条规定未及时对【堵塞、外溢的化【粪池进行《疏,通、掏挖、消毒处】置的由所辖乡—镇,。人民政府、街道办】事,处组织处置其费【用由产权人或者【管理:者承担 第五十【四,条    》 违反?。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!。定单位或者》个人:不缴纳生活》垃圾:处,理费的由《市,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!门责令限期缴纳并】可以按日加收欠缴费!用总额千分之三的】。滞纳金滞纳金—数额不得超过—欠缴:费用总额 第—。五十五条  —   市容》和环境卫生主管部】门、其?他有关职能部—门和有关机》构及其工作》人员有下《列情形之《一的由?所在单位《或者上级主管部【门,、监察?机关责令改正;情节!严重的对直接—负责的主管人员【和其他直接责—任人员依《法依:规给:予处分;构成犯罪的!依法追究《刑事责任《  : ,(一)包庇、纵容违!法行为?人对依法应当予【。以制止或者处—罚的违法《行为不予制》止、处罚《的;   (二【)对依法《。应当处理的举报【、投诉不及时处理】的对应当移送有【。关部门处理的案【件而不及时移送【的,;   (三)【不,按照法律、法规【相关规定实》施行政许可、监督】检查、?行政处罚、行政强制!。的;   (四【)应当履《行义务而不履行的】;   (五)【法,律、法规《规,定的其他《违法行为 》第,五十六条   【  侮辱《、殴打、报复市【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!作人:员和劝阻人、—举报人、投诉—人、以及《袒护并协助》。被处罚当事人逃【避处罚或者妨—碍,阻扰市容《和环:境卫生?管理工作人员—。执行公务《的由公?安机关依照》中华人?民,共和国治安》管理处罚法相—关,规定予以处罚—。;构成?犯罪的依法追—究刑事责任》 第六?章 :附则 第五十七条】。   ?  本条《例自2018年1】月1日起施行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