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安市散装水泥【管理条例
(20】08年8月2—0日西安市》第十四届人民代表】大会常?务委员会第》十一次会议通过 !2008年10【月9:日,。陕西省第《十一届?人民代?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!。四次:会议批准
根—据2010年7月1!5日西安《市第十?四届:人民代表《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!十三次会《议,通过 2》01:0年:9月2?9日陕西《省第十一届人—民,代表大会常务委【员会第?十八次会议批准的】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!。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!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!定第一次修正
根据!。2012年12月】4日西安市第十五】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!委员会第五》次会议通过 20!13年1月1—8日陕西《省第十一届人—民代表大会》常务:委员会第三十四次】会议批准的西安市】人民代表《大会常务委员—会关:于修改〈西》安市散?装水:。泥管理条例〉—的决定第《二次修正
根据20!16年12月2【2日西安《市第:十五届人民》。代,。表,大会常务委员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!过 20》17年?3月3?0日陕西省》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!会常: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!会议批准的西安市】人民代表大》会常务委员会关于】修改:〈西安市保护消【费者合?法权益?条例〉等49部【地方性法规的—决定第?三次修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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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为【加快发展散装水泥节!约资:源保护环境》促进清洁生产根据中!华,人民共和《国清洁?生产促?进法和有关法—律、法?规的规定结》合本市?实际制定本条—例
第二条 本条例!所称散?装,水泥:是指不用包装—直接通过专》用装备出《。厂,、运输、储存和使】用的水泥及其制成】的,预拌混凝《土和预拌砂浆
【本条例所称预拌混凝!土是:指由:水泥、集《料、水以及所需【的外加剂和》掺合料等在生产场】。所按:一定比例计量、【拌制后通《过专用设《备运输、使》用的拌合物》
本条例所称预拌】砂浆是?指由水泥、》。砂以及所《需的外加剂》和掺合料等在生【产场所按一定比例计!量、:拌制后通过》专用设备运输、使用!的拌合物
第三【条, 本市行政区域【内散装水泥的生【产、经营《、运输、使用—及监督管理适用本】条例
第四条— 市建设行政管【理部门?。是本市?散装水泥的行政主】管部门其所属的【散装水泥管理机构】具体负责散装水【泥管理的日常工作】
,县建设?行政管理部门在【市建:设行政管理部门的监!督指导下负责辖区】内,散装水泥管理工作】
西:安高新技术产业开】发区、西安经—济技术开发区、西安!曲江新区、西安浐灞!生态区、西安阎良国!。家航空高技术产【业基地、西》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!基地、?。西安国?际港务区、西安【沣,东新城等开发—区和产业基地的【管理委员会受市【建设:行政管理部门的【委托负责本区域内的!散装水泥管理工【作
:发展改革、》工业和信息化、商】务、规划、环境保护!、公安、交通、【价格、质量技术监】督、工商、财政【等行政管理部—门按照各自职责负】责散:装水泥的有关—管理工作
第五条 !市,人民政府应当加【强,对散装水泥推广【应用工作的领导将】其纳入?。国民经济和》社会:发展计划
市建设】行政管理部》门应当依照本—市国民经济》和社会?发展:。计划编制本》市,散装水泥的发—展规划?报市人民政府批准】后组织实施》
第六条 水—泥,。、预拌混凝土和预拌!砂,浆,。生产企业应当建立】健,。全质量保《证体系?严格按照质量—标准和?规范组织生》。产保证水泥、预拌混!凝土和预拌砂浆符】合质量和计量标【准
第七《条 鼓励《发展散装《。水,泥的科?学研究和《技术创新大力—推广应用散装—水,泥新技术、新—产品、新工艺—、新:。设备
市、县—人,民政府对推广使用散!装水泥工作中—做出显著成绩的单】位和:个人应当给予表彰】、奖励
第》八条 水《泥生产企业应—当配置散《装水:泥,发放设施和运输【设备其发放散装水】泥能力不得》低于生产《能力:的80%
第九条】 本市行政区—域内建?筑,面,。积在1500平方米!以上或者水泥—使用总量在30【0吨以上的》建设工?程禁止使用袋—装水泥
第》十条 本《市,城市建?。成,区内的建设》工程应?。当使用预拌混—凝土和预拌砂浆禁】止现场配制、搅拌混!。凝土和砂浆
第【十一条 建》设工程因特殊需要】预拌:混凝土、预拌砂【浆生产企业无法【生,产或者预拌混—凝土、?预拌砂浆运输车【辆无法到达建—设工程施工现—场的经建《设行政管理部门批准!可以使用袋装水泥或!者现场搅拌
—因抢:险、抢修《等其他?特,殊原因确需使用【袋,。。装水泥或者在施工】现场搅拌的施工【单位应当及时向【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报!告,
第:十二:条 预拌混凝土【和预拌砂《浆,生产企业《、水泥制品》生,产企业应《。当全部使用散装【水泥:
第十三条 从事散!装,水泥生产、经—营、运输《、使用的单位—和个人应当》采,取有效的环保—措施防止粉尘—和噪声污染粉尘【和,噪声不得超》过排放标准
第【十四:条 从事水泥—生产、经《营、运输、使用【的单位?。。和,个人应当向》建,设行政管《理部门报送有关统计!报表:
水泥?生产企业应》当如实?填报散装水》泥发放量
第十五】条 建设《单位应当将使—用散装水泥或预拌混!凝土、预拌砂浆【的费用纳入工程预、!决算
?按规定应当使—用,散,装水泥或预》拌混凝?土、预拌砂》浆的建设《工,程招:标或发包文件应【当予以明确
设计】单位应当按照工【。程建设?。。强制性标准进—。行设计在《。设计:文件中注明》建设工程《应使:用预拌混凝土—、预:。拌砂浆不得注明使】用国家列入禁止【目录的现场配制浆】体材料技术
监【理单位应《当对施工单位—使,用,散,装水泥或预拌混凝】土、预拌《砂浆的情况进行监】。督施工单位未—按规定?使用散装水泥—或预拌混《凝土、预《拌砂浆的监理单【位应当?予以:纠正;纠正无效的】向建设行《政管理部门报告
第!十六条 散装水泥】、预拌?混凝土、预拌砂浆】的,。运输应当使用专【用车辆
装载散装水!泥、预拌混凝土、预!。拌砂浆的《专用车辆需》要进入城《区禁行?、禁停路段的应当到!公安交通《管,理部门办理通行手续!公安:交通管理部门应当】按,照,有关:规定及时《办理
装《载预拌混凝土、预拌!砂浆的专用车辆发生!交通违法行为及交通!事故时公安交通【管理部门应当及时】处理;需扣车处理的!应当先予卸载待卸】。载后:再行处理
第十七条! 有下列情形之一】的,由建设行政管理部】。门,责令改正《处一万元以上五万】元以下罚款》
(一)违反本【条例第九条》。规定建设单位或者施!工单位?使用袋装水》。泥的;
(二—)违反本《。条例第十二条规定预!拌混:凝土和预拌砂浆【生产企业、水—泥制品生产企业未】按照规定《使用:散,装水泥的
第十【八条:。 ,违反本条例第—十条规定建》设,工程现?。场搅:拌混:凝土、砂浆的由建设!。行政管?理部门?责令改正依责—任对建设单》位或施工单位处十】万元以上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
!第十九条 违—反本条?例第十四条第二【款,规定水泥《生产企业虚报散装】。。水泥:发放:量的:由建设?行政管理部门按【。照虚报量每吨—四元处以罚款—
第二十《条 违反本》条例第十五条第三款!规定设计《单位未按照工程【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!设计的由建》设行政管理部门【责令改?正处十万元》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!款
违反本条—例第十五条第四款规!。定,。。监理:单位未履《行职责?的由建设《行政管理部门处一万!元以上三万元—以下罚款
第二十】一条 依《。照,本条例规定对当【。事人处三万元以上罚!款,。的应当告知当—事人有要求举—行,。听证的权利
第二十!二条 当事人对行政!处罚:决定不服的可—以依法申请行政复】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!
第二十三条 拒】绝、阻碍建设行政管!理部门工作人员依】法执行公《务,的,由,公安:机关依?法予以处理》;构成犯罪》的依法?追,究刑事责任》
第二十四条 建】设,。行政管理部门工【作人员玩忽职守、】滥用职权、徇私【舞弊的依法给予【行政处分《;构成?犯罪的依法追究刑】事责任
第二十五条! 本:条例自2009年】1,月,。。1日起施行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