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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安市散装水泥管】理,条例 (2》008年8》月20日西安市【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!。。会常务?委员会第十一—次会:议通过  2008!年10月9》日陕西省第十一届人!民代表大会常务【委员会?第四次会议批准【 根据2《010年《7月15日》。西安:。市第十?四届人民代表—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!十三次会议通过  !2010年9—月,29日陕西省第十】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!务委员会第十八【。次会议批《准的西安《市人民代表》大会常务委员会【关于修改部分—地,方性法规《的决定第《一次修正 根据2】012年1》。2月4日西安市【第十五届人民代【表,。。大会常务《委员会?。第五次会议通过 】 2013年1【月18日陕西省第】十一届人民代—表,大会:常务委员会第三十】四次会议批准的西】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!务委员?会关于修改〈西安市!散装水泥《管理条例〉的—决定第二次》修正 根据201】6,年12月2》2日:西安市第十五—届,人民: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!。第三:十六次会议通过【。  201》7年3月30日陕西!省第十二届人民【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!第三十三次》会议批准的西—安市人民《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!关于修改〈西安市保!护消费?者合法权益》条例〉等49部【地方性法《规的决定第》三次修正)  【 第一?条 为加《。快发展散装水泥节约!。资源保?护环:境促进清洁生产根】。据中华人民》共和国清洁生产促】进法和有关法律、】法规:的规定结合本市【实际制定本条例 】第二条 本条—例所称散装水—泥是指不用包装直接!。通过专用装备—出厂、运输、储存和!。。使用的水泥及其【制成:。的预拌混凝土和【预拌砂浆 本—条例所称预》拌混凝土是指—由水泥、集料、【水以及所需的外加】。剂和掺合《料等在生产场所按一!定比例计《。量、:拌制后通过专—用设备运输、—使用的?拌,合物 本条例所【称预拌砂《浆是指由水泥、【砂以及所需的外加】剂和:掺,。合料等在生产—场所按一定比例计】量、拌制后通过专】用设备?运输、使用的拌合物! 第三条 本市【行政:区域内散《装水:泥的生产、经—。营、运输、使—用及监督管理—适用本?条例 ?第四条 市建设【。行政管理部门是【本市散装水泥的行】政主管部门其所【属的散装《水泥管理机构—具体负责《散装:水泥管?理的:日常工作 县建【设行政?管理部门在市—。建设行政《管理部门的监督【指导下负责》辖区内散装》水泥管理工作 西】安高新技术产业【开发区、西安经济】技术开发《区,、西安曲江新—区、西安浐灞生【。态区、西安阎良【国家航空高》技术产业基》。地、西安国家民【用航天产业基地、】西安国?际港务区、西—安沣东新城等—。开发区和《产业基?地的管理委员—。会受市建《设行政管理》。部门的委托负—。责本区域内的散装水!泥管理工作 发展】改革:、工:业和信?。。息化、商《务、规划、》环境保护、公安、交!通、价格、质—量技术监督、—工商:。、财政?等行政管理部门按】照各自职责负责散】装水泥的有关—管理工?作 第五《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!加强对散装水泥推广!应用工作的领导将其!纳入国?民经济?和社会?发展:计划 市建设行政管!理部门应当依照【本市国?民经:济和社会《发展计划《编制本市散》装水泥的发展规【划报:市人民政《府批准?后组:织实施 第六条 水!泥、预拌混凝土【和预拌?砂浆生产企业应【当建立健全质量【。保证体?系,严格:按照:质,量标准和规》范组织生产保证水泥!、预拌混凝土和【预拌:。。砂浆符合质量和计】量标准 第七条 】鼓励发展散装水泥】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!新大力推广应用散】。装水泥新技术—、新:产品、新工艺—、新:设备: 市、县人民—政府:对,推广使用《散装水泥工》作中做?出显著?成绩的单位和个【人应当给予表—彰,、奖:励 第?。八,条 水泥生产企业应!当配置散装水泥【发放设施和》运输设备其发放散】装水泥?能力不得低于—生产:能力的80》% 第九条 本【市行政?区域内建筑面—积在15《00平?方,米以上或者水—泥使用总量在—300吨以》。上的建设工程禁止】使,用袋装水泥》 第十条 本市城市!。建成区内的建设【。工程应当使》用预拌?混凝土和《预拌砂浆《禁止现场配制、搅】拌混凝土和砂—浆 第十一》条 建设工程因特】殊需要预拌混凝土】、预拌砂浆生产企】业无法?。生产或者《预拌:混凝土、预》。。拌砂浆运输》车辆无法到达建设】工程施工现场的【。。经,建,设行政管理部门批准!可以使用袋装—水,泥或者现场》搅拌 因抢险、抢】修等其他特》殊原因确需使用袋装!水泥或者在施—工现场搅拌的施工】单位应当及时向建】设行政管理部门报】告 :第十二条 预拌【混,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!企业、水泥制品【生,产企业应当全—部使用散《装水:泥 :第十三条 》从,事散装水泥生产【、经:。营、运输《、使用的《单位:和个人应当采取有效!的环保措施防止粉尘!和噪声污《染粉:尘和噪?声不得超《过,排放标准《 第十四条 从事水!泥生产、经营、运输!、使: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!向建设行政管—理部:门报送有关统—计报表 《水泥:生产:企业应当如实填报散!装水泥发放量—。 第十五条 —建设单位《应当将使用散—装水泥或预拌混凝土!、预拌砂浆的费用】纳入工?程预、决算》 按规?定应:当使用散装水泥或】。预拌混凝《土、预拌《砂浆的建设工程招】标或发包文件应当】予以明?。确 设计《单位应当按照—工程建设强制性【标准:进,行设计在设计—文,件中:注明建设工程—应使:用预拌混凝》土、预?。拌砂浆不得注明【使用国家列》入禁止目录的现场】配,制浆:体材料技术》 监理单位应当【对施:工单位使用》。散装水泥或预—。拌混凝土、预—拌,砂浆:的情况进《行,监督施工《单位未按规定使【。用,散装水泥或预拌混】凝土:、预拌砂浆的监理】单位应当予以纠正】;纠正无效》的向建设行政管【理部门报告》 第十六条 —散装:。水泥、预拌混凝土、!。预拌:。砂浆的运输》应当使用专用—车辆 ?装载散装水》泥、:预拌混凝土、—预拌砂浆的专用车】辆需要进入城区禁行!、禁停路段的—。应,当到公安《交通管理部》门办理通行手续公安!交通管理部门应当】按照有关《规定及时办理 装】载预拌混凝土、【预拌砂?浆的专用车辆发生】交通违法行为及交通!事故时?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!当及时?处理;需扣车处【理的应当先予卸载】待卸:载后再行处》理 :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!形之一的由建设【。行政管理《。部门责令改正处【一万元以上五万【元以下罚款 (一】)违反本条例第九条!规定建设《单位或者《施工单?位使用袋装水泥的;! (二)违反—本条例第十二条规】定预拌混凝土—和,预,拌砂浆生产》企业、水泥制品生】产企业未按照规【定使:用,散装水泥的 第【十八条? ,违,反本条例第十条【。规定建设工程现【场搅拌混《凝土、?砂浆:的由建设行政—管理部门责令—改正依?责,任对建设单位或施工!单位处十万》元以:。上二十万元》以下罚款 第十九】条 :违反本条例第十四】条第二款规》定水泥生产企业虚报!散装水泥发放量【。的由建设行政管【理部门按照虚—报量每吨四元处【以罚款 第二—十条 违反本条【例第十五条》第三款规定设计【单位未按照》工程建?。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!计的由建设》。行政管理部门责令】改,。正,。处十万?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!罚款 违反》本条例第十》五,条第四款规定—监理单?位未履行职责的【由建:设行政管《理部门处一万元以上!三万元以下罚款 】第二十一条 依照】本,条例规定《对当事人处三—万元以?上,罚款的应当告知【当事人有要求—举行听证《的,权利 第二十二条】 当事人对行政【处罚决定不服的【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!议或者提起》行政诉讼 第—。二十三条 拒绝【、阻碍建设行—政管:理部门工作人员【依法执行《公务的由公安—机关依法予以处【理;构成犯》罪,的依法追《。究刑:。事责任? 第二?十四条 建设—行政管理部》门工:作人员玩忽职守【。、滥用?职权、徇《。私舞弊?的依法给《予行政处分;—构,成,犯罪的依法追究【刑事责任 第二【十,。五条 本条例—自2009年1【月1日起《施行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