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陕西省建设项—。目环境监理管理暂】。行规:定     — , 第一条《。 为:了加强建设项目事中!环境监管规范环境监!。理工:。作确保项目建设符合!环境保护要》求依据陕西省实【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!环,境,影响:评价法〉办法—、陕西省大》。气污染防治条—例,。和环境保护部建设项!目环境?保护事中事后监【。督管理办法(—试行)等制定—本规:。定   第二条【 ,本规定所称建设项】目环境?监理是指环境—监,。理机构受建设单位委!托依:据环:境保护?有关法律法》规、技术标准规范】和建: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!。文件及?批复:文件等对项目建设期!间环境保《护工作?提供:。全过程跟踪指—导和监督《。管理等技术》服务引导建设—项目落实环》境保护措施和要求】的活:动   《第三条 开展建设项!。目环:境监理应《坚持“专业化、市】场化、全程化—”的运行模》。式建:立完善的环境监【理 :“标准规范体系、】质量:审查体系、》技,术培训体系”—   第《四条 本规定—适用于陕西省—辖区内?建设项目环境监【理的监督管理 【  第五条 —省环保厅《对,全,省建设项目环境监】理工作实施》统一监督管》理  ? 省建?设项目环《境监督管理站受省环!保厅委托负责全省环!境监理日常监—督管理;制定建设】。项目环境监》理,相关管理制度;【开展建设项目环【境监理人员技术培训!、建:设项目环境监—理技术咨询;定期在!省,环保厅官《方网站公布环境监】理机构相关信息 】  市、县(区)环!境保:护主管部门按照省】环保:厅统一要求负责对】本辖区内建设—项,目环境?监理日常工作的监】督管理?   第六条 【下列建设项目应【当在其建设过程中开!展环境监《理   施工周期】长、生?态环境影响大的水】利、交通、电力、】化工:、矿产资源开发等建!设项目?   第七条— 建设项目环境监理!工作时段《从建设项目施工开】始起至项目主—体工程、配套环境】保护工程建》。成和生态《保护措施落实具备运!行条件时结束 【。  第八条 —建设单位在建—。设项目开《工,。前应:委托符合《条件的环《境监:理,机构开展《。建设项目环境监【理工作公《示建设?项目:环,境监理?信,息建设项目环境监】理合同应明》确环境?监理工?作的责?任、权?利和:义务   第九条】 建设单位应—将建设?项目环?境监理?纳入工程建设管理体!系环境监理费用【纳入工?程项目预算   】第十条 建设单位】应向环境监理机构】提供建设项目的【相关资料和环境【监理项目部现场办公!场所建立对》环境监理工作的考核!制度 ?  第十一条 【。凡从事环境监理的】机构应具备满足环】境监理工《作,需要的人员和设备】   ?第十二条 环—境监理机构和—建,设,单位:签订建设项目环【境,监理合同后应立【即组建环境监理项】目部配备《环境监理人员、交】通,工具、仪器和设备】等收集建设项目相】关资料按《照建设?项目环境《监理规范的》规定在30》个工作?日内编制《建设项目环》境,监理实?施方案报项目—建设单位并将环境监!理接受委托情—况和建?设项目环境》监理实施《方案报?负责对建《设项目施工》。期间监督管理的【环境保?护主管部门》和审:批环境影响》评,价文件的环境保【护主管部门   第!十三条 环境监理人!员应与施工》单位同时进场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】监理实施方》案开展建设项目环】境监理工作》环境监理机》构应建立《规范的环境监理档】案管理制度》建设项目《环境监理报告应由环!境,监理项目《总监和项目部成【员负责编制》环境监?。理机构负责人签【发建:设项目环《。境监理?工作完成后》向建设单位提交【符,。合要求的建设项【目环:。境监理报《告移交建设项—目环境监《理相关资料》   第十四—条 环境监理—人员在工作过程中】应认真?填写建设项目环【境监理工作用表【。如实反映项目施工过!程中的环境》保护措施、要求和】建,议,环境监理机》构按规定报送建设】项目环境监理月【报、专题报告 【 ,。 环境监理在工作过!程中发现项目施【工存在环境》污染、生《态破坏?风险:的要通知施工单【位及时整改施工【单位应及《时落实环境监理【的整:改要求对造成环【境,污染、生态破坏【的环境监《理机构以专》题报告的形式报告】项,目建设单位和—负责建设项目施工期!监督管?理的环境保护主管部!门 :  环境《保护主管部》门应及时《处理建设《项目环境监》理月报、专》题报:。告中反映《的问题   第十】五条 环《境监理机构在—监理过程中发—。现建:设项目?存在下列问》题时应向建设—。单位:提出:处理意见由建设【单位报告审批环境】影响评价文件的【环境保?护主管部门 —。。  (一)建—。设项:目的性质、规模【。、地点、生》。产工艺、环境保护措!施发生重大变化的】;   (二)【发,现环:境影:响评价文件存在【重要环境保护目【标遗漏、主要环境】保护措施缺失、【环,境影响评价结论【存在问题《的   第十—六条 环境监理【机,构在环?境监理?时段内未经项目【建设单位和环境保护!主管部门同意—环境监理项目—部人员不得撤场【 ,  第十七条 建设!项目竣工《验,收时建?设单位应《出示符合要求—的建设项目环—境监理报告 — ,。 第十?八条 环《境监理机构必须确】保建设项《目环境监理实施方】案的全面性、可行性!、可操作《。性和建设项目报告的!。完,整性委托相关机构对!建设项目环》境监理?实施方案和建设项目!环境监理报告进行技!术咨询   第十】九条 各《级环:境保护主管》部门应?掌握:建,设项目开工》情况:和环境监理开展【。情况加强《对建:设项:。目环境监理》工作的监督检—查杜绝建《设项目?环境:监理:滞后和不按规定程序!实施严格查》处和纠正违规行【为   第》二十条 各级—环境保护主管部【门应公开环境—监理监督管理信息市!、县(区)环境保护!主管部门定期向上】级环境保护主管部】门报告建《设项目环境》监理监督检查和管】理情:况实现?建设项目环》境监理管理信—息,互联互?通  ? ,。第二十一条 各级环!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将!建设单位环境监理】工作和环境监—理机构纳入诚信评价!体系   第—二十:二,。条 环境监理—机构违反本办—法规定有下列情形】的由省建设项目环】境监督管理》。站视情节轻重分【别给予通《报批评、《限期整改等》处理:措施对严重违规的】将按:。照陕西省环境—保护失?信“黑名单”相【关,。管理办法采取联合】惩戒:措施   (一)通!过恶意竞争获取环】境监理项目有意缩】减建设项《目环境监理时段、】程序的  》 (二)未按规定】。和要求编制建设【项目环?境监理实施方案【的;   (三【)环境监理项目【部设置不规范环【境监理人员、环境】监理设备不满足相关!要求的?未经项目建设单位】和环境保护》主管部门同意环境】监理人员自行—撤场的;   (】四)环境监理工【作程序、监理方法】不符:合相关规定和—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规!范,的; ?  :(五)未按》规,定报送?建设项目环境监理】月报和专题报告【的;   (六【。)项目建《设中存在环境污【染、生态《破坏隐患和施工期造!成环境?污染环境监理未【及时:提出管控、》。整改要求未》向环:境保护主管部门及】时专题报《告的;?   ?(七)在环》境监理工作中弄虚作!假,建设项》。目,环境监理报告失实对!项,目,后期环境管》理造成隐患的—;   (八)【建设项目《环境监理资料缺【失的;  》 (九)《向项目建设单位提交!不合格的建设项目环!。境监理实施方案、】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报!告,。的   第二十三条! 环:境,监理机构、》环境监?理人:员,对承担的建设项【目环境?监理工作终身负责】   第二十四条】 建:设单位在项目—开工前未《按环境?影响评价文件及【批复文件要求—委,托环境?监理由县级》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!门按:照陕西省实施—〈中:华人民共《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!〉办法要求进—行处理   —第二:十五条 本规定【自2017》年3月1《日起:施行原陕《西省建设项目环境监!理暂:行规定作废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