陕西省建设项目环境!监理管理暂行规定
! ? 第一条 【为了加强建设—项目事中环境监管规!范环境监理工作【确,保项目建设》符合环境《保,护要求?依据陕西省实施【〈中华人民共—和国:。环境影响《评价法〉办法、【陕西省大气污—染防:治条例?。和环:。境保护部《建设项目环境—保护事中事》后监督管理》办法(试行)—。等制定?本,规定
第—二条 本规定所称】建,设项:目环境监《理是指环境监理【机构受建设单位【委托依据环境—保护:有关法律法规、技】术标准规范和建设】项目环境《。影响评价《。文件及批《。复文件等《对项目建设期间【环境保护工》作提供全过程—跟踪指导和监督管】理等:技术服务引导建设】项目落实环境保【护措施?和要求?的活动
第三条! 开展?建设:项目环境《监理应坚《持,。“专业化、市场【化、全程化”的运】行模式建《立完善的环境监理 !“标准规范体—系、质量审查—。体系、技术培训体系!。”
第》四条: 本规定适用于【陕西省辖区内建设项!目环境监理的监督管!理
第五—。条 省环保》厅,对全:省建设项目环境监】理工作实施》统一监督管理
【 省建设项—目环境?监督管理站》受,省环保?厅委托负责全省【环境:监理日常监督管理;!制定建?设项目?环境监?。理相关管理制度【;,。。开展建设项目环【。境监理人《员技术培训、—建设项目环境监理】技术咨询;定期【在省环保厅》官方网站公布环境监!理机构?相关信?息
? 市、?县(区)环境—保护:主管:部门按?照省环保《厅统一要求负责对本!辖区:。内建设项《目环境监《理日:常工:作的监督管理—。
, 第六条 下列建!设项目?应当在其建设过程中!开展:环境监理
》。 施工《周期长、《生态:环境影?响大的水利、交通、!电力、化工、矿产资!源开发等建设项目】
第七条 建】设项目环境》监理工作时段从建】。设项目?施工开始起至项目主!体工:。程,。、配套环境》保护工程建成和【生态保护措施落实具!备运行条件时结束
! 第八条 —建设:单位在建设项目【开,工前应委托符合条件!的环境监理机构【开展建设项》目环境监理工—作公示建设项—目环境?。监理信息建设项目】环境:监理:合同应明确环境监】理工作的责任、权利!和义务
第九条! 建设单位》。应将建?设项:目环境监理纳入工程!建设管理体系—环境:监理费用纳入工程】项目预算
【第十条 建设单【位,应向环境监理机构】提供建?设项目?的相关资料》和环境监理》。项目部现场办公场】所,建立对环《境,监理工作的考核制度!
, 第?十,一条 凡从事环境监!理的机构《应具备满足环境监理!工作需要的》人员和设备
—。 , ,。。第十二条 环境【监理机构和建—设单位签订建设【项目环境监理合【同后应立即组—建环境监理》项目部?配备:环境监理人员、交通!工具、?仪器和设备等收集】建设项?。目相关资料》按照:建设:项目环境《监理规范的规定【在30个工》作日内编制建设【项目环境监》理实施方案报项目】建设单位并将环境监!。。理接:受委托?情况和?。建设项目环境监【。理实施方案报—负责:对建:设项目施工期间监】督管理的环境保护主!管部:。门和审批环》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!境保护主管部门
】 第十三条 【环境:监理人员应与施工单!位同时?进场按照建》设项目?环境监?理实:施方案开《展建设项目环—境监理?工作环境监》理机:构应建立《规范的环境监理档】案管理制度建—设项目环境监—理报告应由环境【监理项?目,总监和项目部成员负!责编:制,环境监?理,。机构负责人签发【建设项目环境监【理工作?完成后向建设单位提!交符合?要求:的建设项目环—境监理报告移交建设!项目环境监理相关】资料
》第十四条 环境监理!人员在工作过程【中应认真《填写建设项目环境】监理工作用表如实反!。映项目施工》过,程中的环境保—护,措施、要求和建议环!境监理机构按规定】报送建设项目环境监!理月报?、专题报告
— 环?境,监理在工作过程【中发现项目施工存】在环境污染》。、生态破坏风—险的:要通知施工》单位及时整》改施工单位应—及时落实环境监理的!整改要求《对造:成,环境污染、生态破坏!的环境?监理机构以》专题报?告的形式报告—项目建设单位和负责!建设项?目施工期《监督:管理的环境保护主管!部门
环—。境保护主管部门【应及时处理建设项目!环,境监理月报、专题报!告中反映的问题【。
: 第十五条 环境监!理,机构在监理过程中发!。现建设?项目存在下》列问题?时应向建《设单位提出处理意】见由:建设:。。单位报告审批环境】影响评价文》件的:环境保护主》管部:门
(一—)建设项目的—性质、规模、地【。点、生产工艺—、环境保《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化!的;
(二)】。发现环境影响评价文!件存在?重要环?境保护目标遗—漏、主要环境保护】措施缺失、环境影响!评价:结论:存在问题的
第!十六条 环境监理机!构在:环境:监理时段内未经【项目:建设单位《和环境保《护,主管部门同意环境监!理项目部人员不得】撤场
》第,十,七条 建设项目【竣工验收时》建设单位应出—示,符合要?求的建设项》目环境监理报告
! 第十八《条 环境《监,理机构必《须确保建《设项目环《境,监理实施方》案的全面性、—可行性、《可,操作性和建设项目】报告的完整》性委托相关》机构:对建设?项目环境监理实施方!案和建设项目环境】监理报?告进:行技术咨询
— 第十《九条 各级》。环境保?护主管部门应掌握】建设项目开工情【况和环境监》理开展情况加强【对建设项目环境监理!工作的监督检—查杜绝建设项—目环境监理滞—后和不?按规定程序》实施严格查》处,和纠正违规行为
】 第?二十条 各级环境】保护主?管部门应公开环境】监理监督管》理信息市、》县(区)环境保【护主管部门定期【向上级环境》保护主管部门—报告建设《项目:环境监理监督检【查和管?理情况实现建设项目!环境监?理管:。理信息互联互通
】。 , 第二十一》条 各级环境—保护主管部》门应将建设单位【环境监理工作—和环境监理机构【纳入诚信评》价体:系
:。 第二十二—条 :环,境监理机构》违反本办《法规定有下列情形的!由省建设项目环【境监督管理站视情】。节轻重?分别给予通报—批评、?限,。期整改等处》理措:施对严?重违规的将按—照陕西?省,环境保护《失信“黑名单—。”相关管理办—法采取联合惩戒【措,施
(一)【。通过恶意竞争获取环!境监理项目有意【缩减:建设项目《环境监?理时段、程》序的
(二)】。未按规定和》要求编制建设项目】环境监理《实施方?案的;
《 , (三)环境监理】项目部设置不规【范环境监理》人员:、环境监理》设备不满《足相:关要求?的未经?项目建设单位和环】境保护主管部门同】。意环境监理》人员自行撤场的;
! :(四)环《境监理工作程序【、监:理,方法不符合相—关规定和建设项目环!境监:。理,规范的;
(五!)未按规定》报送:建设项目《环境监理月报—和专题报告》的,;
(六)项目!建设中存在环—境污:染、生态破坏隐患】和施:工,期造成环《境污染环境监—理未及?时提出管控、整改】要求未向环》境保护主《管部门?及时专题报告—的;:。
(七)在环】境监理工作中弄虚】作,。假,,建:设项目环境监理报】告失:实对项目后期—环境管理造成隐【患的;?
:。 ,(八)建设项目【环境监理资料—缺失的;
(】九)向项目建设【单位提交不合格的建!设项目环《境监:理,实施方案、建设项目!环境:监理报?告的
第—二十三条 环境监】理机构、环境监理】人员对承《担的建设项目环境】监理工作终身—负责
》第二十四条 建【设单位在项》目开工前《未按环境影响—评价文件及》批复文件要》求委托环境监理由县!级以上环境保—护主管部门按照陕】。西省:实施〈中华》人民共和国环境【影,响评价法〉办—法,。要求进行处理
】 第二十五条— 本规定自》2017年3—月1日起施行原【陕西省建设项目【环境监理暂行—规定作废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