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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省建设项目环境!监,理,管理暂?行规定?。      — 第一条 》。为了加强建设项【目事中环境监—。管规范环境监理工作!确保项目建设符【合环境保护要求依据!陕西:省实:施〈中华人民共和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】〉办法、陕》西省大气污染—防治条例《和环境保护部建【设项目环《境,保护:事中:事后监督管理—办法(试行)等【制定本规定 —  :第二条? 本规定所称—建设:项目环境监理是指环!境监理机构受建设单!位委托依据环境保】护,。有关法律法规—、技术?标准:规,范和建设项》目环境?影响评?价文件?及批:。复文件等对项—目建设期《间,。环境保护工作提供】全过程跟踪指导和】监督管理等》技术服务《引导建设项目—落,。实环境保护措施和】。要求的活动  【 第三?条 开展《建设:项目环境《监理应坚持“—专业化、市场化【。、全程?化,”的运行模式建【立,完善:的环境监《理 :“标:准,规范体系、质量【审查体系、技术培训!。体系”  》 ,第,。四条 ?本规定适用于陕西】省辖区内《建设项?目环境监《理的:监督管理   第五!。条 省环保厅对全】省建:设项目环《境监理工作实施统】。一,监督管理   省建!设项目环境监—督管理站《受省环保厅委托负责!全省:环境监?理日常?监督管理;制定建设!项目环境监理—相关管理《制度:;,开展建设项》目环境监《理,人员技术培训、【建设项目《环境监理技术—咨询:;定期?在省环保厅官方网站!公布环境监》理机:构相关信《息   市》、,县,(区)环境保护【主管:部门按照省环保厅统!一要求负责对本辖区!内建设项《目环:境监理日常工作的监!督管理   第【六条: 下列建设》项目应当在其—建设过程中开展环】境监理   施【工周期长、生态【环境影响《大,的水利、交通、电力!、,化工、?矿产资源开发—等建设项目》   第七条 建】。设项目环境监理工】作时段从建设项目】施工开始起至—项目主体工程—、,配套环?境保护?。工程建成《。和,生态保护措施—落实具备运行—条件时结束 —  第八《条 建设单位在建】设项目开工前应委托!符合条件的》环境监理机构—开展建设项目环境】监理:工作公示建设项目】环境监理信息建【设项目环《境监理合同应—明确环境监》理工作?的责任?、权:利和:义务  《 第九条 建—设单位应将建设项】目,环,境,监理纳入工程建设】管理体系环》境监理费用纳入工】程项目?预算   第十条 !建设单位应》向,环境监理机构提【供建设项目》。的相关资料和环【境监理项目》部现场办《公场所?建立对?环,境监理工作的考核】。制度   第十一】。条, ,凡从事环境监理的机!构应具备满足—。。环境监理工作需【要,的人员和设备—   第十》二条 环境监理机】构和建设《单位签订建》设项目?环境监理合同后应立!即组建环《境监理项目部—配备:环境监理人员、交通!工具、仪器和设【备等收集建设—项目相关资料按照建!设项目环境监理规】范的规定在3—0个工作日内编【制建设项目环境监】理实施方案报项目】建设单位并将环境监!理接受委托情况和建!设项:目环境监理实施【方案报负责对建设】项目施?。工期间监督管理的环!境保护主管部—门和审批环》境影:响评价?文件的环境保护主】管部门   第【。十,。三条: 环:境监理人员应与施工!单,位同时?进场按照建设项目】环境监理《实施方案开展—。建,设项目?环境:监理工?作环境?监理机构应建立规】范,的,环境监理档案管理】制度:建设项?目环境监理报告【应由环境监理项目总!监,和项目部《成员负?责编制?环境监理机构负责】人签发建《设项目环境监理工】。。作完成后向建—设单位提交符合【要求的建设项目环】境监理?报告移交建》设项目环境监理相】关资料   第【十四条 环》。境监理人员在工作】过,程中应认真填写【建设:项目环境监理—工作用表如实反【映项目?施工:过程中?的环:境保护措施、要【求和建议环境监理】机构按规定报送【建设项目环境监理】月报:、专:题,报告   》环境监理在工作【过程中发现项目施工!。存在环境污染、生态!破坏风险的要通【。。知施工单位及时【整改施工《单位应及《时落实环境监理的整!改要求?对造:成环境?污染:、,生态破坏的》环境监理机构—以专:题报告的形式报告项!目建设单位和负【责建设项目施—。工期监督管理—的,环境保护主管—部门 ? , 环境保护主管部】门应及时处理建设项!目环境监理》月,报、专题《报告中?。反映的问题 —。  第十五条 环】境监理?机构在监理过—程,中发现建设项目存在!下列问?题时应向建设单位】提出:。处理意见由建设单位!报告审?批环境影响》评价文件的》环境保?护主管部门 —  (一)建设项目!的,性质、规模、地【点,、生产工艺、环境保!护措施?发生重大变化的;】 ,  (二)发现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存!在重要环境保护目标!遗漏、主《要环境保护措施缺失!、环境影响评价结】论存在问题的   !第十六条 环境监理!机构在?环境监理时段—内,未经项目建设—单位和?环境保护主》管部门同意环境监】理项目部人员不得】撤场: ,  第十《。七条 建设项目【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!应出示符合》要求:的建设项目环—境监理报告   第!十,八条: 环境监理机—构必须确保建设项目!环境监理实施—方案的全面性—、可行性、可操作性!和,建设项目报告的完整!性,。委托相关机构对建】设项目环境监理实施!方案和?建,设项目环境监理报告!。进行技术咨询   !第十九条《 各级环境保—护主:管部门应《掌握建?设项目开工情况和】环境监理开展情况】加强对建设项目【环境监理工作的监】督检查杜绝建设项】目环境监《理滞后和不按规【定程序?实施严格查处—和纠正违规行为 】  第二十条 各级!环境保护主管—部门应公开环—境监理?监督管理《信息市、县(区)环!境保护主《管部门定期向上【级,环境保护主管—部门报告建设—项目环境监理监督】检查和管《理情:。况实现建设项目环】境监理管理信息【互联互通   第二!十一条 各级—环境保护主管部门】。应将建设单位—环境监理工作和【环境监理机构纳入诚!信评价体系  【。 第二十二条 环】境监理机构违反【本,办法规定有下列【情,形的由省建设项目】环境监?督管理站视情节轻重!分别给予通报批评、!限期整改等处—理措施对严》重违规的将按—照陕西省环》境保护失信“黑名单!”相关管理办法采取!联合惩戒措施   !(,一)通过恶意竞【争获取环境监—。理项目有《意缩减建《设项目环境监理时】段、程序的   (!二)未按规定和【要求编制建设项目】环境监理实施方【案的;   (三】)环境监理项目部】设置不?规范环境监理人员、!环境监理设备不【满足相关要》求的未?。经项目建设单位【和环境保护》主管部门《同意环境监》理人员自行撤场【的;  《 (四)《环境监?理工作?程序、?。监理方?法不符合相关—规定和建设项目环境!。监理规范的》;   (五)未按!规定:报送建设项目环【境监理月报和—专题报?告的;   (六)!项,。目建:设,中存在环境》污,染、生态破坏—隐患和施工期造【成环境污染环境【。监理:未及时提出管控、】整改:要求未?向环境保护主管【部门:及时专题报告的;】   (七》。),在环境监《理工作中弄》虚作假,建设—项目环境监》。理报告失实对项目】后期环境管理造【成隐患的;   】(八)建设项目环境!监理资料《缺失的;   (】九)向项目建设【单位提交不合—格的建设项目环【境监理?实施方案《、建:设项目环境监—理报告的   第二!十三:条 环境监理—机构、环境监—理人员对承担—的建设项目环境监理!。工作终身负责 【  第二十四—条 建设单位在【项目开工前未按【环境影响评价文【件及批?复,文件要求委托—环境:监理由县《级以上环境保—护主管?部门按照陕西省【。实施〈中华人—民共和?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】〉办法要求进行【处理:  : 第二十五》条 :本规定自《2017年3月1日!起施行?原陕西省建设项目环!境监:理暂行规定》作废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