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排,污许可证管理—暂行规定陕西省实施!细,则 第一章》 总则 第》。。一条 为规范本省排!污许可证《管理:根据中华《人民共和《国环境保护法中【华,人民共和国水—污染防治《法中华人民》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!法中:华人民共和国—行政许可法》陕西省?。。大,气污染?防,治条例等法律规定以!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!印发控制污染物排】放,许可制实施方—。案,的,通知(国办》发〔201》6〕81号)和【。。环保:部,关,于印发 第二条【。 本省行政区域内排!污许可证《的申:请、核发《、实施、监管等【行为适用本》细,则 第三《条 本细则所称【排污许可是指—环境保?护主管部门依据排】。污单位的《申请:和承诺通过发放排污!。。许可证法律》文,书形式依法依规规】范和限制《排污单位排》污行为并明确环境管!。理要求依据排污许】可证对排污单位【实施监管执法的环】境管:理制度排《污许可?证,是排:污单位获得排污许可!的,唯一凭证 本细则所!称排污单位特指纳入!排污许可分》类,管理名?录的企业事业单位和!其他:生产:经营者 第》四条 下列排污单】位应当实行排—污许可管理》 (一?)排放工业废气或】者,排,放,国家规定的有—毒有害大气污—染物:的企业事《业单位 (二)集】中供:热设施?的燃煤热源生产运】营单位 (三)【直接:或,间接向?水体排?放,工业废水和医—疗,污水的?企业:。事业单位 》(四)城镇或工业】污水:集,中处理设施》的,。运,营单位 《(五)?依法应当《。实,行排:污,许可管理的》其他排污单位— 按照环境保护【部制订并公布—的,排污许可分类—管,理名录?,按行业分》批分步骤推进排【。污许可证管理排污单!位应:当在名录规定—。的时限内《持证排污禁止无证排!污或不按证》。排污 第五条— 根:据排污?许可分类《管理名录对不—同行业?或同一行业的不【同,类型排污单位实行排!污许可差《异化管?理,。。对,污染物产生量—和排放量较小、环境!危害程?度较低的排污—单,位实行?排污许?可简化管理》简化管理的内容【包括申请《材料、信息》公开:、自行监测、台【账记录、《排污许?可证执行报告的具体!要求 第《六条 对《。排污单位排》放水污染物、大气污!染,物,。的各类?排污行?为实行综合》许,可管理排污单位申】请,并领取一个》。排污许可证同一法】人,单位或其他组织有一!。。个生产?经营现场《或活动现场的申【请并:领取一个排污许【可证;有多个—。生,。产经营现场或活动现!场的应当分别—申请和领取》排污许可《证不同法人单位或其!他组织所有的排【。污单位应当》分,别申请和领》取排污许可证 第】七条 ?县级:以上人民政府以【排污许可证形式将】污染:物总量控制指—标分解落实》到本行政区域内排污!单位本行《政区域?内所有排污单—位许可的《污染物?排放量总和不得超过!本,。区域:污染:物,总量控制指》标, 第八条 省级环】境保:护主管部《门负责本省排污许】可制度的统》一监督管《理和:组织实施按照国【。家相关?政策、标准、规范制!定本省配《套政:策指导各地实—。施排污许可制—度 省级环境保护主!。管,。。部门负责核发—总装机容量30【万千瓦?及,以上:发电企业《的排污许可证县级】环境保护主管部【门负责实施简化【管理:。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!作其余的排污—许可证原《。则上由?。市级环境保护主【管部:门负责?核,发 按照《。国家有关规定—。县,级环境?。保护主?管部门?被调:。整为市级环》境,保护:主管部门派》。出分局的,由—市级: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!织所属?。派出分?。局实施排污许可证核!发管理 省》管县(市)》按,。照市级?排污许可证核发权】限执:行 第九条 排污许!可证申请、受—理、审核、发放、】变,更、延续、注—销、撤销、遗—失,补,办,应当在国家排污【许可证?管理信?息平台上进行排污许!可证编码通过国家排!污许可证《管理信息平》台获:取排污许可》证的:执行、?监管执法《、社:会监督等信息应当在!国,家,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!平台上记录 第【二章 排《污许可证内》容,。 第十条 排污许可!证由正本《和副本构成正本载明!基,本信息副本载明基】本信:。息、许可事项、环】境管理要《求、持证《须,知等信息 第十一】条下列基本信—息应当在排污—许可证正本和副本中!。载明 (一)证书编!号,。、单位名称、注册地!址、法定《。代表人或者》实际负责人、生产】经营场所地址—、行业类别、—组织机构代码、【。统一社会信用代【码 (二)排污许】可证有效期限—、发证机关、—发证日期、证书编号!和二维码等信息【 除上述《基本信息副本中还】。应载明技术负责人】、固定电话》、移:动,电话技术负责人【变更时应及时上报】核发机关 第十二条! 下列?许可事?项和环?境管理要《求,应当在排污许可证副!本中载明 (一)】许可事?项 1.《排污:单位基本情》况 (1)排污单】位基本信息; (2!),生产装置《、,主要产品及》。产,能、主要原辅—材料及燃料、生【产工艺流程》图、生产厂区总平面!布置图; (3)产!排污:环,。。节、污染物及—污染治理设施信【息; (4)排【污权有偿使用和【交易:信息 2.大—气污染物排》放口:基本情?况包括?排污口位置和数量】、排放方式、排【。放去向?等,; 有组织排—放,许可限值包》括各排放口污染物】种类、许可排放浓】度限值?、许可?年排放量限值以【及,全厂有组织》排,放,总计; 特殊情况】下(环境《质量限期《达,标规划、重污染天气!应对等对排污单位有!更加严格的排放【控制要求的情况【下)许可限值包【括各主要《排放口、一般排【放口和无组织—排放的?污染物种类、—许,可排放时段、许可】排,放,浓度限?值、许可日》排放量限《值和许可《月排:放量限值等; 【(1)无组织排【放许可?条,件包括各产污环【节主:。要污染物种类—及,。其防治措《施、国家或地方【污染物排放标准、】年许可排放量限值】以及:特殊时段许可排放】量限值等; (2】)排:污单位大气》污染物许《可排:放总量?; (3)法律法】规规定的其》他事:项 :3.水污《染物排放 (—1)排放口基本情况!包括:直接和间接》废水排放口地—理坐标、《废水:排放去向、排—放规律?、间歇排放时—段、收纳自然水【。体信息和《汇入收纳自然—水体相关信息等;】 (2)排放—许可限值包》括各排放口污染物】种类、许可排放浓度!限值、?许可年排放量限值以!及全厂排放口许可】年排:放量限值;》 (3?)特殊情况下(环】。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!等情况下《)许可限值包括各排!口的许可排放时段】、许可排放浓度限值!和日许可《排放量限值等; 】(4)法《律法规规定的—其他事项 4.其他!许可事项 》对实行排污许可简】化管:理的排污单》位,可做适当简化许可事!项可:。只包:括,排污口位置和数【量、排放《方式、排放去向【、排放?污染物种类、—许可:排放浓度等 排污】单位承诺《执行更加严格的【排放浓度和排—放量并为此享受【国家:或地方优惠政策的】应当将更《加严:格的:排放浓?度和排放量在副本】中载明 县级以上】人民政府制》定的环境质量—限期:达,标规划、重污—。。染天气应对措—施中对排污单位污】染物排放有特别【要求的核发机关应当!。在排污许《。可证副本中载明【 (:二)环境管》理要求 1.—污染防治设》施,运行、维护无—组织排放控制—等环境?保护措施要求 【2.自行监测方案、!台,账记:录、排污许可证执行!报告等要求 3.】排污:单位自行监测、排污!许可证执行》报告等信《息公:开要求 4.法【律法规规《定的其他《事项:。 对实?行排污许可》简化管理的可—。作适当简化 各【级环境保护主管【部门可根据管—理需求?在排:。污,许可证副本载明【其他信息 》第三章 申请 核】发 变更 撤—销, 注销 第十三条 !省级环?境保护主管》部,门根据环《境保护部确定的期】。限要求等确定本【省排污许可》证申请时限、核发】机关、?申请程序等相—关,事项并?向社:会公告 市级环境】保护:主管部门根据—本省:统一时限要》求确定本行政区域内!具体的排污》许可证申领时—限、核发机关、申请!程序等?事项向社会公告并】。报省级环境保护主管!部门备案 第十【四条 现有》排污单?位应当在规定的【期限内向具有排【污,许可证核发权限【的,核发机关申请领取】排,污许可证 》新建项目的》排污单位应》当在投入生产或使用!并产生实《际排污行为之前申】请领取?。排污:许可证 现有停产】企业在恢复生产【前须:按规定取《得排污许可证 第十!五条排污单》。位,依法按?照环境保护部—制定的排污许—可证申请与核发技】术规范提交排—污许可申请申报【排,放污染物种类、排放!。浓度等测算》并申报污染物—排放量 第十六条】。 排污单位》申,请排污许可证前应当!将,。主要申请内容包【。。括,排污单位基本信【息、拟申请》的许:可事项、产排—污,环,节、污染防》。治设施?通过:国家排污许可—证管理信息平台或者!其他规?定途径等《便于:公众: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!开公开时间不得【少于5日《对实行排污许可简化!管理的?排污:单位可不进行申【请,前,信息:公开 第十七—条 :排污:单位应当在国家排】污许可证管理信【。。息平:台上填报并提交排】。污许可证申》请同时向有核发权限!的环境保护主—管部门提交通过平台!印制的书《面申请材料排污单位!对申:请材料的《真实:。性、:合法性、完整—性负法律责任申【请材料应当包括 】(,。一)排污许可—证,申请表主要内容【包括排污单》位基本信息主要生】产,装置废气《、废水等产排污环】节和污染防》治设:施申请的排污口位】置和数量、》排放方式《、排放去向、—排放污染物种类、】排,放浓度和排放—量,、执行的排放标【准排污许可证申请表!。格式见附件》 (二)《有排污?。单位法?定代表人或者实际负!责,。。人签字或《盖章的?承诺书主要承—诺内容包括对—申请材?料真实性、合法性、!完整性负法》律责任?;按:排污许可《证的要求《控制污染物排放【;按照?相,关,标准规范开展—自行监测、台账记录!;按时提交》执,。。行报告并及时—公,开,。相,关信息等 (—三)排?污单位按《照有关要《求进:行排污?口和监测孔规范【化设置的情》况说明 (四)【建设项目《环境影响评价批复】文号或按照国务【院办: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!管执法的通》知(:国办发〔2014】〕56?号)要求《经地:方,政府依?法处:理、整?顿规范并《符合要求《的相关证明材料 (!五)城镇污水集中处!。理设施还应提供纳】污范:围、纳污《企业名单、管—网布:置、:最终:排放去向等材料 】(六)排污单位【通过:主,。要污染物排污权有】偿使用?和交易或者通过【污染物排放等量或】减,量替:代削:减获得总量》指标的应提供相【关材料 (七)【法律法规规定的【其他材料 对实【行排污许可简化【。管理的?。排,。污单位上述材料【可适当?简化 第十八条 】核发机关收》到排污单位提交的申!请,材料后?。。对材料的完整—性、规?范性进行《。审,查按照?下列:情形:分别作出处理 (一!)依本细则》不需要取《得排:污,许可证的应当即【时告知排《污单:位,不需要办《理 (二)不属【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!围的:应即时作出不予受理!的,决定并告知排污【单位有核发权限【的机关 《(三)申请材料【不,齐全的?应当场或《在五日内出》具一次性告》。知单:告知排污单》位,需要补?充的全部材料—逾期不告知的—自收到?申请材料之》日起即为受理 (】四)申请《材料不符合》规定的应当场—或在五日内出具一】次性告知单告—知排污单位需—要改正?的全:部内容可以当场【改正的应当允许【排污单位当》场,改正逾期不告知【的自收到申请材【料之:日起即为受理— (五?)属于本行政机【关职权范围》。申请材料齐全、符】合规定或《者排污单位按要求提!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!的,应当受理 核发机关!应,当在: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!信息平台《上作出受理或者不】予受理?排污许?可申请的《决定同时《向排污单位》。出具加盖本行政机】关专用印章和注【明,日期的受理单或不】予,受理告知单 —第十九条核发机关】根据排污单位申请材!料和承诺对满足下】列条件的《排污单位核发排污】许可证对申请材料中!存在疑问的可—开展:现场核查 (一)不!属于国家或地方政】府明确规《定予以淘汰或取缔的!。 (二)不位—于饮用水水源—保护区等法律—法规明确规定—禁止建设区》。域内 ?(三:)有符合国家或地】方,要求的污染防治【设施或?污染:物处理能力 —(四)申请》的排放浓《度符合国家或地方规!定的相关《标准:和要求排放量—符合排污许可证【申,。请与:核发技术规》范的要?求 (?五):申请:表中填写的自行监测!方案、排污》许可证执行报告上报!频次、信《息公开方《案符合相关技术规范!要求 (《六,),对新改扩建》项目的排污单位【还应满足环境影响】评价文件《及其批复的相关要求!如果是通过污染【。物,排放等量或》减量:。替代削减获得总【量指标的还应审核被!替代削减《的排:污单:位排:污许可证《变更情况 (—七)排污《口,设置:符合国家或地方【。。的要求 (八)法律!法规规定的其—他要求 核发机关】根据审核结果自受】理申请之日起二十】日内作出是否准【予,许可:的决定二十日内不】能作出决定的经本】行政机关《负责人批准可以延】长十日?并将:延长:期,限和理?由书面告知排污【。单位:依法需要《听证、检验、检测和!。专家评审的所需【时,间不:计算在本《细则的期限内行政】机关应当将所需【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! 核发?机关作出准予许可决!定的须向国家排【污许可?证管理信息平台提交!审,核结:果材:料并申请获取全【国统一的《排污许可证编码 核!发机关应自》作,出许可决定起—十日内向排污单【位发放加《盖本行政机关印章的!排,污许可?证并:在国家排污许可【证管理信《息平台上进行公【告;作出不予许可】决定的核发机—。关应当出具》不,予许可书面决—定书书面告》知排:污单位?不予许可的》理由以及享有依法申!请行政复《议或提请行》。政诉讼的权利并在国!家排污?许,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!进,。行公告 第》二十条? 核发机关根据污染!物排放标准、环境】影响评价《文件及批复要求、主!要污染物排污权【有偿:使用:和交易、《总量控制《指,标、行业排污许可证!申请:与核发技术规范、污!染物排放等量或【减量替代削减等相关!要求依法合理—。确定排放污》染,物种:类、浓度及》排放量 第二十一条! ,在,排污:许可证?有效期内下列事项发!生变化的排污单位】应当:在规定?时间内向原核—发机关?提,出变更排《污许可证的申请【 ,。(一:)排污单位名称、】注册地?。址、法定代表人或者!。实际负责人等正【本中载明的》基本:信,息发:生变更?之日起二十》日内 (二)排污】口位置和数》量、排放方式、排放!去向等?排放污染物种类【、许可排放浓度、许!可排放量以及—法律法?规规定的其他—许可事项《发生变?更之日?前,二,十日内 《(三)排污》单,位在原场《。址内实施新改扩【建项目应当》开展环境影响评价】的在通过环境影【响评价审批或者备】案,后产生实际排—污行为之前二十日内! (四)《国家或地方实—。施新:污染物排放标—准的核发《机关应主动通知【排污单位进》行,变更排污《单位在接到通知【后二十日内申请【变更 (五)政【府相关文件》或与其他企业达【成协议进行》区域替代《实现减量排放的应在!文件或协议规—定时限内提出变【更申请 (六)需要!进行:变更的其他情形 第!。二十二条申请—变更:排污许可证的—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!料 (一)排污许可!证申请表 (二)】。排,污,。许可:证正本、副本—复印件 (三—),与变更排污许—可事项有关的其他】材料 ?排污单位应》当书面?承,诺对变?更申请材料的真【实性:、合:法性、完整性负法】律责任?以及:严格执行变更后排】污许可证的》规定 第二十三条】核发机关应当对变更!申,请材料进行审—查同意变更的在副本!中载明变更内—容并加盖《本行政机关印章发】证日期和有效期与】原证书一致》 排:污单位?名称、注册》地址、法定》代表人或者实际【负责:。人等正本中载明的】基本:信息发?生变更的核发机【关应当?自受理?变更申请之日起十】日内作出变更决定】并换发排污许可【证正本发生其他变】。更的核?发,机关应当自受—理变更申请》之日:起二十日内作—出变:。。更许可决定 第二十!四条排污许可证【有效期届满》后需:。要继续排放》。。污染物的排污单【位应当在有效期【届,满前三十日》向原核发机关提出延!续申请 第二十【五条申请《延续排污许可证的应!当提交下《列材料 (一)排】污许可证《申请表 (》二):排污许可证正本、】副,本复印件 (三【)与延续《排污许可《事项有关的其—他材料 第二十六条!核发机关应当—对,延续申请材料进行审!查同意?延续的应当自—受,。理,延续申请之日起【二,十日内作出延续【许可决定向排污【单位发?放加盖本行政机关】。印章的排污许可证并!在国家排污许—可证管理《信息平?台上进行《公,告同时收回原—排污许可证正本、】副本 第二十七条】有下列情形之一【的排污许《可证核发机关或其】上,级机关可以》撤销排污许可决【定并及时在国家排】污许可证管》理信息平台上进行公!告, (一?)超越法定职—权核发排污许可证】的 (二)违反法】定程序核发排污许可!证的 (三)核【发机关工作人—员滥用?职,权、玩?。忽职守核发排—污许:可证的 《(四)对不具备【申请:资,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!件,的申:请人准予行政许【。可的 ?(,五)排污单》位,以欺骗?、贿赂等不正当手段!取得排污许》可证的 (六)依法!可以撤?销,排污许可决定的其】他,情形 第《二十八条《有,下列情形之一的【核发机关应》当依法办理》排污许可证的注【销手续并及时在【国家排污《许可证管《理信息平台上进【行,公告: (一?)排污?许可证?有效期届满未—延续的 (二)排】污单位被《依法终止不再排【放污染?物的 ?(三)?法律规定应当—注销的?其他情形 第二【十九条排《污许可证发生—遗失、损毁的排污】单位:应当在三十日内向原!核发机关申请补领排!污许可证遗失排污】许,。可证的?。还应同?时提交?遗失声明,》损毁排污《。许可证的还》应同时交回被损毁】的许可证《核发机关《应当在收到补领申请!。后十日内补发—排污:许可证?, 并及《时在国家排污许【可,证管理信息平台上】。。进行公告《 第三?十条排污许可证【自,。发证之日起生效按】本细:则首次发放》的排污许可证有效】期为:三,年延续?换发的排污许可证有!效期:为五:年排污许《可证有效期限起始】时间:以许可?证核发时间起算【年许可排放》量的:有效周期以滚动12!个月计 第三十一】条禁止涂《。改、伪造排污—许可证禁止以出租】、出借、《买,卖或其他方式—转让排?污许可证排污单位应!当在:生产经营场》。所内方便公众—监督的?位置悬?挂,排污许?可证:正本 第三十—二,条环境保护主管部】门实施排污许—可不得收取费—用 第四章 实施与!监,管 第三十三条 排!污单位应当严格执行!排污许可证的规定遵!守下列要《求 (?一)排污口》位置:和数量、《排放方式、排放去】向、排放污染物【。种类:、排放?。浓度和排放量—、执行的排放—标准等符合排污【许可证?的规定不得私—设暗管或以其—他方:式逃避监管 (二】)落实重污》染天气应急管控措】施,、遵守法《律规:定的最新环境—保护要求等 (三】。)按排污许可证【规定的?监测点位、监测【因子、监测频次【和相关监测》技术:规范开展自行监【测并公开 (四)】按规范进行台—账记录主要内容【包括生?产信息、燃料—、原辅材料使用【情况、污染防—治设施?运行记录、监测数据!等 (五)按排污许!可证:规定定期在国家排污!许可证管理》。信息平?。台填:报信息编制排污许】可,证执行报《。告及:时报送有核发权的环!境保:护主管部门》并公开排污》许可证执行报告主】。要内容包括生—产信息、污》染防治设施运—行情况、污》染物按证《排放情况等 (六】)法律法规规定的其!他义务 第三—十四条环境保护主管!部门应?依据排污许可—证,对排污单位排放污】染物行为进》行监:管执法检《。查许可事项的落【实情况?。审核排污《单位台?账记录和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】告检查污《染防治设施运行、】自行监测、信息【公开等排污》许可证管理要求【的执行情况》 对投诉举报多【。、有严重违法违规】记录等情况》的排污单位要—提高抽?查比:例;对实行排污【许可简化《管理的排污单—。位以及环保诚—。信度高、无违法违规!记录:的排污单位可减少检!查频次 在》国家排污《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!上公布监《督检:查情况对检查中发】现,违反排污许可证行】为的应记入企—业信用?。信息公示系统和陕】。西省企业环境—。信用评?价系统作为企业信用!评价的?依据 环境》保护主管部》门可:通过政?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!托第三方机构对排污!单,位的台?账记:录和排污许可—证执行报告进行审核!提出审核意见作【为环:境保护主管》部门监督检》查的依据《 环:境保:护主管部门》应加:强对:第三方机构的管理 !第三十五条上级环】。境保护主管部门可采!取随机?抽查的?方式对具《有核发权限的—下级环境保护管理】部门的排污许—可证核发情况—进行监督检查和【指导 对违规—发放的排《污许可证上级—环境保护主管部【门可:根据本细则》。撤销许?可并责令改正;情节!特别严重的由—上级环境保》护主管部门撤销违】规发放的排污许可】。证并责令整》改对直?接负责核发的—主管人?员和其他直接责【任人员依法给予【行政处分 第—三,十六条鼓励》社会公众、新闻【媒,体等对?排污单位的排—污行为进行》监督排污单位应【及时公开信息—畅通与公《。众沟:。通的渠道自》觉,接受公众监督公民】、法人和其他—。组织发现违反本【细则行为的》有权向环境保护主管!部门举?报接受?举报的?环,境,保护:主管部门应当依法】。调查处理并按有关规!定对调查《结果予以反馈同时】为举报人保密 第三!。十七条除涉》及国家机密或商业】秘密之外排污单位应!当按自行监》测、排污许可证执】行报告等信息公开要!求规定及时》在国家排污》许可:证,管理信息《平台上公开相—关信息;环境保【护主管部《门应当在《国家排污《。许可:。证管:理信息平台公—开排污许可监督【管理:和执法?。信,息 第?五章 附则 第【三十八条本细—则实施前核发的【。仍在:有效期?。内的排污许可证持证!排污:单位应按照国务院】。办公:厅关于印发控制污】。染物排放《许,可,制实施方案的通知】(国办发〔》201?6〕81号)和【本细则规《定向具有核发—权限的机关申领新的!全,国统一的排污许可】证 第三十九—条 本?细则自颁布之日起】施行陕西省排—污许可证管》理暂行办法》(陕环发〔2—015〕2》0号)同时废止【该细则在国家排污】许可证条《例,正式:出台:后将根据我省实【际情况予以》修,订或废止 》第四十条 本细则由!。陕,西省:环境:保护厅解释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