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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排,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!定陕西省《实施细则 第一【章 总则 第一条】 为规范本省排污许!。可证管?理根据中华人民共】和国环?境保护法《中华人民《共和国水污染防治】。法中华人民共和国】大气污?染防治法中》华人:民共和国行政许【可法陕西省大气【污染防治《。条例等法律规定以及!国务:院办公厅关于印【发控制污染物排放】许可制实施方案【的通:知(国办发〔20】16:〕81号)和环保】部,关于印发 》第二:条, ,本省行政区域内排污!许,。可证的申《请、核发、实施、】监,管等行为适用本细】则, 第三条 本—细则所称排污许可】是指环境保》护主管部门依据排】污单位?的申请?。。和承诺通过发放【排污许可《证法律文书形—。式依法依规规范和限!制,排污单位排污行为并!明确环境管理要求依!据,排污许可证对排污】单位实施《监管执法的》环境管理《制度:排污许可证是排污单!位获得排污》许可的唯一凭证 】本细则所称排—污单位?特指纳入《排污:许可:分类管理名录的企】业事:业单:位和其他生产经营】者 第四条》 下列排污单位应当!实行排?污许可管理 (一】)排放工业废气或】者排放国家》规,定的有毒有害大【气污染?。物的企业事业—单,位 :(二)集中供热【设,。施的:。燃煤热源生产运【营单位? (三)直接—或间接向《水体排放工业废水】和医疗污水的企业事!业单位 (四)城镇!或工业污水集中【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! (五)依法—应当实行排污许可】管理的其他》排污单位 》按照环?境保护部制订并公】布,的排污许可分—类管理名录,按行业!分批分步骤推—进排:污许可证管理排污单!位应当在名录规定】的时限内《持证排污禁止无【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! 第五条 根据排】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!对不同行业或同【一行业的《不同类型排》污单:位,实行排污许可差异化!管理对污染物产生】量和排放量》较小、环境危害程度!较,低,的,排污单?位实行排污许可简化!。管理简化管理—的内容包《括申请材料、信息】公开、自行监测、】台账记录、》排污:许可:证,执,行,报告的具《。。体要求 第六条 】对排污单位排放水】污染物、大气污染物!的各类排污》。行为实行综合许可管!理排:污单位?申请并?领取一个《排污许可证同一【法人单位或其—他组织有一个生【产经营现场或活动】现场的申请并领取一!个排污许可证;有多!个生产经营》现场或活动现场的】应当:分别申?请和领取排污许可】证不:同法人单位或其他组!织所有的排污单位】应,当分别?申请和领取排污【许可证 《第七:条 县级《。以上人民政府以【排污许可证形式将污!染物总量控制指【标分解落实到本【。行政:区域内排污》。单位本行《政区域内所有—排污单位许可的【污染物?。排,放,量总和不得超过本】区域污染《物总:量控:制指标 第》八条: ,省级环境保护—主,管部门负责本—省排污许可制度的统!。一监督管《理和组织实施按【照国:家相关政策、标【。准、规范制定本省】配套政?策指导各地实施排污!许可制度 省—。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!负责核发总装—机容量30万千瓦及!以上发电企业的排】污许可证县级环境】保护主管部门负【责,实施简化管理的排】污许可证核发工作】其余的排污许—可证原则上由市级环!境保护主管》部门:负责:。核发 按照国家有关!规定县级环境保【护主管部门》被调整?为市级环境》保,。护,主,管部门?派,出分局的,由市级环!境保护主管部—门组织所《属派出分局实—施排:污许可证核》发管理 省管县【(市)?按照市?级排污许可》证核发权限》执行 第《九条: 排污许可证申请、!。受理、审核、发【放,、变更、《延续、注《销,、撤销、遗失补办应!当在国家排》。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!台上进行排污—许可证编《码通过?国家排污许》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获!取排污许可证的执行!、监管执《法、社会监督等信】息应当在《国家排污许可证【管理信息平台上记】录 第二《章 排污《许,可证内容《 第十条《 排污许可证由【正本和副本构成正本!载明基本信息副本载!明基本信息》、许可?事项:、环境?管理要?求、持证《须知等?信息 第十一条下】列基本信息应当【在排污许可证—正,本,和副本?中载明 (一—)证书编号》。、单位名称、注【册,地址:、法定?代表人?。或者实际负责人【。、生产经营》场,所地址、行》业类别?、组织机构代码、统!一社会信用代码 (!。二)排污《许可证有效期限、发!证机关、发证—日期、证《书编号和二维—码等信?。息 除上述基本信息!。副本中还应载—。明技术负责人、【固,定电:话、移动电》话技术负《责人变更时应及时】上报核发机关 第】十,二条 下列许—可事:项和环境《管理要求应当—在排污许可》证副本中《载明 (一》)许:可事项 1.排【污单:位基本情况 (1)!。排污单位基本信息;! (2)生产装【置、主要产》品及产能、主要【原,辅材料及燃料、【生,产工艺流程图、生】产厂区总平面—布置图; (—3,)产:排污环节、污染【物及污?染治理?设施信息; —(4)排污权有偿】使用和交易信息 2!.大气污染物—排放口基本情—况包括排《污口位置和数量【、排放?方式、排放去向【等; 有组织排放许!可限值?包,。。括,各排放?口污染物种类、【。许可排放浓》。度限值、许可年排放!量限值以及》全厂有组《织排放?总计; 特殊—情况下(环境质【量限期达标规划、重!污染天气《应对等对排污单位有!更,加严:格的排放控制要求的!情,况,下)许可限值包括各!主要排?放口、一般排放【口和无组织》排放:的污染物种类—、许:可排放时《段、许可排放浓【度限值、许可日【排放量限值和许可】月排放量限值—等,; (1)无组织】排放许可条》件包括?各产污环《节,主,要污染?物种类?。及其防?治措施、国家—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!准、年许可排放量限!值以及特《殊时:段许可?排放量限值等—; (2)排污【单位大气《污染物许可排放总量!; (3)法律法】规,规定的其他事项【 3.水污》染,物排放 (1)【排放口基本情况包括!直接和间接废水排】放口地理《坐标、废水排放【去向、排放规律【、间歇排放》。时段、收纳》自,然水体信息和汇入收!纳自然水体》相关信息等;—。 (2)排放许【可限值包括各排放】口污染物种类、【许可排放浓度限值】。、,许可年排放》量限值?以及:全厂排放口许可年排!放,量,。限值;? (3)特殊—情况:下(环境质量—限期达标规划等情】况下)许可限值包】括各排?口的许?可排:放时段、《许可排放浓度限值和!日许:可排放量限值—。等; (4)法律法!规规定?的其:他事项? 4.其他许可【事项 对实行排污许!可简化管理的—排污单位可做适【当,。简化:许可事项可只—包括排?污口位置和》数量、排《放方式、排放去【向、排放污染物种类!、许可?排放浓度等 —排污单位承诺—执行:更加严格《的排放?浓度和排放》。量并为此享受国【家或地?方优惠政策的—应当将更加》严格的?排放浓度和排放量】在副本中载明— 县级以《上,人民政府制定—的环境质量限期达标!规划、重污染天气应!对措施中对》排污单?位,污染物?排放有特别要—求的核发《机,关应当在《排,污许可证《副本中载明 (【二)环境管理要求】 1.污染》防治设施运》行、维护无组—织排放控制》等环境保护措施要求! 2.自行监测方】案、台账《。记录、排污许可【证执:行报告等要求 3.!排污单位自行—监测、排污许可证执!行报:告等信息公开要求】 4:.法律法规规—定的:其他:事项 对实行排污】许可简化管》理的可作适当简【化 各?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!可根据管理》需求:在排污许可》证副本载明其他信息! ,。第三章 申请 核发! 变更? 撤销 注销— 第十三条 省【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!根据环境保护部【确定:。的期限要《求等确?定本:省排污许可证申请】时限:、核:发机关、《申请程序等》相关事项《并向社会《公告 市级环—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!本省统一时限要【求确定本行政区域】内具:体的排污许可证申领!时限、?核发机关、申请【程序:等事项向社会—。公告并报省级—环境:保护主管《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! 现有排污单—位应当?在规定的期限—。内,向具:。有排污许可证核发权!限的核发机》关申请领取排污许】可证 新建项目的排!污单位应当在—投入生产或使—用并产生实》际,排污行为之》。前申请领取排污许】。可证 ?现有:停产:。企,业在恢复生产—前须按规《定取:得排污许可》证 第十五》。条排污单位依法【。按照环境保护部【制定的排污许可证申!请与核发技》术规范提交排污许】可申请申报排放污】染物种类、》排放:浓度:等测算并申报—污染物排放量 第十!六条:。 排:污单:位申请排污许—可,。证,前应当将主要申请内!容包括排污单位基】本,信,息、拟申请的—许可事?项、:产排污环《节、污?染防治设施通过【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!信息平台《或者其他《规定途径《。等便于公众知晓的】方式向社会公开公】开时间不得少于【。5日:对实行排污许可【简化管理《的排污单位》可不进行申请前信】息公开 第十七【条 :。。排污单位应当在国】家排污许《可证管理信息平台】。上填报并《提交排污《许,可证申请同时向有】核发权限的环境保】护主管部门提—交通:过平:台印制的书面—申请材?料排:污单位对申》请材:料,的真实性、》合法性、完整性负】法律责任申请材料应!当包括 《(一)?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主!要,内容包括排污单位】基本信?息主要生《产装:置废气?、废水?等产排污《环节和?污染:防治设施申》请的排污口位置和】数量、排放方式、】排放去向、排放污染!物种类、排放浓度和!排放量、执行的排放!标准排?污,。许可:证申请表《格式见附件 (【二)有排污单—位法定?代表:。人或者实际》负责人签字或—盖章的承诺书主【要,。承诺内容《。包括对申请材料真】实性、合法性、完】整性负法律责—任,;按排污许可—证的要求控制—污染物排《放;按?照相关标准规范开】展自行监测、台账】记录;?按时提交执行报【告并及?时公开相关信—息等 ?(,三)排污单位—按照有关要》求进行排污口和【监测孔?规,范化设置《的情况?说明: (四)建设项目环!境影:响评:价批复文号或按【照国务院办公厅【关于加强环境—监,管执:法,的通知(国办发〔】2014〕56号)!。要求经?地方政府依法处【理、整顿规范并【符合要求的》相关证明材》料 (五)城镇污水!集中处理设》施还应提供纳污范围!、纳:污企业名单、—管网布置、最终排放!去向等?材料: (六)《排,污单位通过主—要污:。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!和交易或《者通过污《染物排?放,等量或减《量替代?削减获得总量指【标的应提供》相,关材料 (七)【法,律法规规定的—其他材料 》对实行排污许—可简:化管理的排污单位】上述材料可适当简】化 第十八条 核】发机:关收到排污单位提】交,的申请材料后对材】料的完整《。性、规?范性:进行审查按照下列情!形分别作出》处理 ?(一)依本》细则不需要》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应!。当即时告知排污单】位不需要办》理 (二)不—。属于本行政》机关:职权:范围的应即时作出】不予受?理的决定《并,告,知排污单位有核发权!限的机关《 (三)申请—。材料不齐全的—应当:场或在五日内出【。具一:次性告知单告知【排污单位需》要补充的全部材料逾!期不告?知的自收到申请材】料,之日起即《为受:理 :(四)申请材—料,不符:合规定的应当—场或在五日内—出,具一次性告知—单告知排污单位【需要:改正的全部》。内容可以当场改正的!应当允许排污单位】当场改正《逾期不?告知的自收到申请】材料之?日起即为受理 (】五):属于本行政》机关职权范围—申请:材料齐全、符合【规定或者排污单位】按要求提交全部【补,。正申请材料的—应当受理 核发【机关应当在国家【排,污许可证管理信【息平台上作出—受,理或者不予受理排】。污许可申请的决定同!时向排?污单位出具加盖【本行政机关》专用印?章和注明日期的受】。理单:。或不予?受理告知单 第十九!。条核发机关根—据排污单《位申请材《料和:承,诺对满足下列—条件的排污》单位核?发排污?许可证?对申请材料中存在疑!问的可开展》现,场核查 (一)不属!。于国家或《地方政?府明:确规定?予以淘汰或取缔【的 (二)不—位于: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!。法,律法规明确规定【禁,止建设区域内 (】三):有符合国家》或地方要求的污染】防治设施《或污:染物处理能力 (四!)申请的排放浓度符!合国:家或地?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和!要求排放量》符合排污许可证申请!与核发技术》规范的要《求 (五)申—请表中填写》的自行监《测方:案、排污《许可证?执行报告上报频【次、信息公》开方案符合相关技】术规范要求 (【。六,)对新改《扩建项?目的排污单》位还应?满,足环境影《响评价文件》及其批复的相关【要,求如果是通过污染】物排放等量》或减量替《代削:减,。获得总量指标的还】应,审核被替《代削减的排污—单位排?污,许,可证变更情况— (七?)排污口设置—符合国家或地方的】要求 ?(八)法律法规【。规定的其他要—求 核发机关—。根据审?。核结果自《受理申请之日—起二十日内作出【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!二十日内不能作【出,决定的经《本行政机关负责人】批准可?以延长十日并将【。延长期限和理由书面!告知排污单位依法需!要听:证、检?验、检测和专家评审!的所需时《间不计算《在,本细则的期限—。内行政?机关应当将所需【时,间书面告知申请【人 :。核发机关作出准【予许可决定的—须向国家《排污:许可证管《理,信息:平台提交审核结【果材料并《。申,请获取全国统一【的排污许可》证编码 核发机关应!自作出?许可决定起十日【内向排污单位发放加!盖本:行政机关印章的【排污许可证并在国】家,排污许可《。证管:理信:息平台上进行公告】;作出不予许可【。决,定的核发机关应当】出具不予许可—书面:决定书书《。面告知排污单—位,不予许可的理由以】及享有依《法申请行政》复议或提请行政诉】讼的权利并在国【家排污许可》证管理信息平台上进!行公告 第二十条 !核发:机关根据污染—物排放标准、—环境影响评价文【件及批复要求—、主要污染》物排污权有偿使用】和交易、总量控制】指标、行业排污许可!证申请与《核发技术规范、污染!物排放?等量或减量》替代:。削减等相关要—求依法?合理:确定排放污》染物种类、》浓度及排《放量 第二十一条 !在排:污许可证《有效期?内下:列事项发生变化的】排污单位《应当在规定时间【内向原核发机关提出!变,更排污许可》证的申请 》(,。一)排污单》位名:称、注册地址、法定!代表人或《者实际负责人—。等正本中载明的【基本:。信,息发生?变更之日起》二十日内 (—二)排污《口位置和数量、排放!方式、排《放去向等排》放污染物种类、许可!排放浓?度、许可《排放:量以及法《律法:规规定的《其他许?可事项发生变—更之日前《二,。十日:内 (三《)排污单位在原场】址内实?施,新改扩建项》目应当?开展环境《影响评价的在通【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!或者备案后》产生实际排污行【为之前二十日—内 :(四)?国家或地方实施新污!染物排放标准—的核:发机关应主动通知排!污单位进行变更【排污单位在》接到通知后二—十日内申请变—更, (五)政府—相关文件或与其【。。他企业达成》。协议进行区域替代实!现减量排放的—应在文件或》协议:规定时限内提出【变更申请 (六【)需要进行》变,更的其他《情形 第二十二条申!请变更排污许—。可证的应当提交【下列申请材料 (一!)排污许可证申请】表 (二)排污【许可证正本、—副本:复印件 (三)与变!更排污许《可事项有关的—其他材料《 排污单《位应当书《面承诺对《变更申请材料—的真实性、合法【性、完整性负法【律责任以及严—格执行变《更后排污《许可证?的规定 第二十三】条核发机关应当【对变更申请材料进行!审查同意变更的在副!本,中载明?变更内容《并加盖本行政—机关印章《发证日期《和有效期与原证【书一致 排污单位名!称,、注册地址》、法定代表人或者】实际负责人等—正本:中载明的基本信息发!生,变更的核发机关应】当,自,受理变?更申请之日》起,十,日内作出变更决【定,并换发排污许可证正!本发生其他变更【的核发机《。关应当自受》理变:更,。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!作出变更许可决定 !第二十四条排—污许:可证有效期届满【后需:要继续排放污染物的!排污:单位应当在有效【期届满前三》十日向?原核发机关提出延续!申请 第二十五【条,申请延续《排污许可证的应【当提交?下列材料 》(,一)排污许可—证申请?表 (二《)排污许可证正【。本、副本复》印件 ?(三)与延续—排污许可事项—。有关的其他材料【 第二十《六条核发机关应当】对延续?申请材料进行审查】同意延续的应—当自:受理延?续申请之日起二十】日,内作出延续许可决】定向:排,污单位发放加盖本】行政机关印》章的排污许可证并】在国家排污许可证】管理信?息平台上进行公告】同时收?回原排污许可证【正本、副本 —。第,二十七条有》下列情形之一的【排污许可证》核,发机关或其》上级机关可以撤【销排污许《可决定并及时—在国:家排:。污,许可证管《理信息平台上—进行公告 (一)超!越法定职《权核:发排污许《可证的 《(二)违《反法定?程序核发《排,污许可证的 —(三:)核:发机关工作人员【滥用职权、玩忽职守!核发排污许可证的】 (四?)对:。不具备?申请资格或者—不符合法定条件【的,申,。请人准予行政许【可,的 (五)排—污单:位以欺骗、贿赂等不!正当手段取得排污许!可证的 (六)依】法可以撤《销排污?许可:决定的其《他情形?。 第:二,十八条有下列—情形之一的核发机】。关应当依法》办理排污许可证的注!销手续并及时在国家!排污许?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!进行公告 》(一)排污许可【证有效期届满未延】续的 (二)排污单!位被依法终止不再排!放污染物的 (【三)法律规定应【当注销的其他情形】 第二十九条排污】许可证?发,生遗失、损毁—的排污?单位应当在三十【。日内向原核》发机:关申请补领排污【许可证遗失排污【许可证的还应同时提!交遗失声明》,损毁排污》许可证的《还应:。同时交回被损毁的】许可证核发机关【应当在收到补领申】请后十日内补发【排污许可证》, :并,及时在国《家,排,污许可证《。。管理信息平台上进】行公告 第三十【条排污许可》证自发?证之日起生效—。按本细则首次发放的!排污许可证》有效期为三年延续】换发的排污许可证有!效期为五年排污【许可证有效》期限起?始,时间:以许可证《核发时间《起算年许可排放量的!有效:周期以滚动1—2个月计 第三十一!条,禁止涂改、伪造排污!许可证禁止以出租】、,出借:。。、买:卖或:其他方式转》让排污许可证—排污单位《应,当在生产经营场所内!方便公众监督的位置!悬挂排?污,许可证正本 第三十!二条环境《保护主?管部门实《施排污许可不得收取!费用 第四章 实】施,与,监管: ,第三十三条 排污】。单位应当严格—执,行,排污许可《证,的规定遵守下—列要求 (一)排】污口位置和数—量、:排放方?式、排放去向、排放!污染物种类、排放浓!度和排?放量、执行》的排放?。标,准,等,符合:。排污许?。可证的规定不得私】设暗:管或以其《他,。方式逃避监管 【(二)落实重污染天!气应急管控措施、遵!守法律规定的最新环!境,保护:要求等 (》三)按?排污许可《。。证规:定,的监测点位、监【测因子、监测频次和!相关监测技》术规范开《展自行?监,测并公开《 (四)按》规,。范,进行台账记录主要内!容包括生产》信息、燃料、原辅材!料使用?。情况、?污,染防治设施运—行记录、《监测数据等 (【五)按排污许可证规!定定:期在国?。家排污许可证管【。。。理信息平台填—报,信,息编制排污许可证执!行,报告:及时报?送有核发权》的环境?保护主管部门并公开!排污许?可证执行报告主【要内容包括》生产信息、污—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!、污染物按证排放】。情况等 (》六):法律:法规:。规定的其他义务 】第三十?四条环境保护主【管部门?应依据排污许可证】对排污单位排—放,污染物行《为进行监管执—。法检查许《可事项的《落实情况《审核排污单位台账记!录和排污许可证执行!。报告检查《污染防治设施运【行、自行监测、信息!公开等排污》许可证管理要求的执!行情:况 对?投诉举报多、有【严重:违法违?规记录?等情况的《排污单位要提高抽查!比例:;对实行排污许可】简化管理的排污【单位以及环保诚【信度高、无》违法:违规记录的排污【单,位可减少检查频次】 在国家《排污许可证管理【信息平?台上公布监督检查情!况对检?查中发?现违反?。排,。污许可证行为的应记!。入,企业信用信》息公:示系统和陕西省【企,业环境信用评—。。价,系统作为《企业信?用评价的依据— 环境保《护主管?部,门可通过政府—购买服务的方式【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排!污单位的台账—记,录和排污许可证执】行报告进行》审核:提出:审,。核意见作为环境保护!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!依据 环《境,保,护主:管部门应加》强对第三方机构的管!。理 第?三十五条上》。级环境保《护主管部门可—采取随机抽查的【方,式对具有核发—权限的下级环境保护!管理部门《的排污许可证核【发情况进《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!对,违规发放的排—污许可?证上:级环境?保护主管部门可【根,据本细则撤》销许:。可并责令改》。正;情节特别—。严重的由上级—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撤!销违规?。。发放的排《污许可?证并责令整改对直】接,负责核发的主—管人员和《。其他直接《责任人员依法给【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!六条:鼓励社会公众、新】闻媒体等《对排污单位》。的排污行为进行监】督排污单位应及【时公开信息畅通与】公众沟通的渠道自觉!接受公众监督公民、!法人和其他组织发】现违反本细则行为】的有权向《。环境保护《主管部门《举报接?受举报的环境保护主!管部门应当依法【调查处理《并按有关规定—对调查结果予—以反馈?同时为举报人—保密 第三十七条除!涉及国家机》密或商?业秘密之外》排污单位应当—按自行监测、排【污许:可证执?行报告?等信息公开要—。求规:定,及时在国《家排污许可证—管理:信息平台上公开相】关,信息;?。环境:保护主管部门—应当在国家排污许可!证管理信息平台【公开排污许可—监,。督,管理和执法信—息 :第五:章 附则 》第三十八《条本细则实施前核】发的仍在有效—期内的排《污许可证《持,证,排,污单位应按照国【务院办公厅》关于印发控》制污染物排放许【。可制:实施方?案的通知(国办发〔!20:16〕81》号)和本细则—规定向具有》核发权?限的:机关申?领新的?全国统一的排—污许可证 》第三十九条 本细则!自颁布之《日起施行陕西省【。排污许可证管—。理暂行办《法(陕环《发〔2015〕【20:号)同时废止该细】则,在国家排污许可【证条例正式出台【。后,将根据?我省实际情况予【以,修,订或废止 第四【十条 ?本细则由陕西省环】境,保护厅解释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