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排污许?可证管理暂行—规定陕?西省实?施,细则 第一章 总】。则 第?一条 ?为规范?本省排污许》可证管?理根据中《。华人民共和国—环境保护《法中华人民共—和国水污《染防治法中华人民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!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!政许可法《陕西省大气污染【防治条例《等法:律规定以《及,国务院办公》厅关于印发》。控制污染物》排,放许可制实施—方案的通《知(国办《发〔2016〕8】1号)和《环保部关于》印发 第《二条 本省行政区】域内排污许可证的】申请、核发、实施】、监:管等行为适用—本细则 第三条 本!细则所称排污许可是!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!依据排污单位—的申请和承》诺通过发放》排污许可证法律【文书形式依法依【。规规范和限制排污单!位排污?行为并明确环境管】理要求依据排污许】可证对排污单位实】施,监管执法的环境【管理制度排污—许可证是《排污单位获得排污】许可:的唯一凭证 本【细则所称《排污单位特指—。纳入排污许可—分类管理名录的企】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!产,。经营者 第四条 下!列,。排污:。单位应当实》行排:污许可管理》 (一)排》放工业废气或者排放!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!大气污?染物的企业事业单】。位 (二)集中【。供热设施的》燃煤热源生产运营单!位 (三)直—接或间接《向水体排放工业【废水:和医疗?污水的企业事业单位! (四)城镇或工业!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!运营单位《 (:五)依法应当实行】。排污许可管理的【其他排污单位— 按照环境》保护部制订并公【。布的排污许可分【类管:理名录,按行—业分批分步骤推【进排污?许可证管理排污单】位,应,当在名录《规定的时限内持证】排污禁止无证排污或!不按证排污 第五条! 根据?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!。。录对不同行业或同】一行业?的不同类型排污【单位实?行排污许可差异【化管理对污染物产】生,量和:排,。放量较小、环境危害!程度较低的排—污单位实行》排污:许可简?化管理简化管理【。的内容包括申请材料!、信息公开、自行监!测、台账记录、【排污许可证执行报】告,的具体?要求 第六》条 对排污》。单位排放水污染物】。。、大气污染物的各类!排,污行为?实行综合许可管理】排污单位申请并领取!一个排污许可证同】一法人?单位或其他组织有】一个生产《经营现?场或活动现场的申请!并,领取一?个排污许可证—;有:多个生产经营现场】或活动现场》的应当分别申—请和:领取排污许》可,证不同法人单位或】其他组?织所有的排污单位应!当分:别,申请和领取排污【。许,可证 第七条 【县级以上人民—政府以排污许可证形!。式将:污染:物总量控制指标分解!落实到本行政—区域内排污单位本】行政区域内》所有排?。污单位许可的污染】物排放量总和—不得超过本区—。域污染物总量—控制指标 》第八条 省》。级环境保护主—。管部门负《责本省排污》许可制度的》统一监督管理和组】。织实施按照国家【相关政?策、标准、》规范制定本省配【套,政策:指导各地实施—排污许可制度— 省级环境保护【主管部门负责核发总!。装,机容量3《0万:千瓦:及以上发电企—。业的排污许可证县级!环境保护主》管部:门负:责实施简化管理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】工作其余的排—污许可证原则—上由: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!门负责核《发 按照国家有【关,规定县级《环境保护主》管部门被《调,整为:市级:环境保?护主管部门派出分】局,的,由市级环境【保护:。主管部门组织所属】派,出分局实施》排污许可《证,核发管理 省管县】(市)按《照市级?排污许?可证核发权》限执行 第九条 排!污许可证申》请、受理、审核、】发放、变更、延续、!注销、撤销》、遗失补办应当在国!。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!息平台?上,进行排污许可证编】码通过国家》排污许可《证管理信息》平台获取排污—许可:证的执行、监管执法!、社会监督等信息应!当在国?家排:污许可证管理信息】平台上记录 第【。二,章 排污许可证内】容 第十条 排【。污许:。。。可证由正《本和副本构成正本】载明基本信息副本】载明基本信》息、许可事项、环境!管理要?求、:持证须知等信息【 第十?一条下列基本信【息应:当在排?。污,许可证?正本和副本中—。载明 (一)证【书编号、单位名称】、注册地址、法定代!表人或者《。实,际负责人、生产【经营:场所地址《、行业类别、—组,织机构代码、统一】社会信用代码 (二!)排污许可证有效】期限、发证机关、】发证日?期,、证书编《号和二维码等信【息 除上述》基本信息副本中还应!载明技术负责人【、固定电话、移动电!话技术负责人变【更时:应及时上报核发机关! 第十二条》 下列许可事—项和环境《。管理要求应当在排污!许可证副本》。中载明 (一)许可!事项 1《.排:污,单位基本情况— (1?)排污单位基本【信,息; ?(2)生《产装置、主要—产,品及产能、主要原】辅材料及《燃料、生产工艺流】程图、?。生产厂区总平面布】置图; (3)【产排污环节、—。污,。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!信息:;, ,(4)排污》权,有偿使用和交易【信息 ?2.大气污染—物排放口基本—情况包括排污口【位置和数量、排放方!式、排?放去向等; —有组:织排放许可》限,。值包括各《排放口污染》物种:类、许?可排放浓度》限值、?许可年排《放量限值以及—全厂:有组织排《放,总计:; 特殊情况下(环!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!、重污染天气应对】等对排污《单位:有更加严格的排放】控制要求《的,情,况下)许可限值包括!各主要排放》口,、一般排放口和无组!织排放的污》染,物种类、许》可排放时《段、许可排放浓【度限值、许可日【排放量?限值和许可月—排放量限值等—; (1)无—组织排放许》可条件包括各产污】环节主要污染—物种类及其防—治措施、国家或【地方污染物排—放标准、年许可排】放量限值以及特殊时!段许可?排,放量限值《等; (2)—排污单位大气污染】物,许可排放总量; (!3)法?律法规?。规定的其他事项 3!.水污染物排放 】(1)排《。放,口基本情《。况包:括直接和间接废水排!放口:地理坐标、》废水排放去向—、排放规律、间【歇排放时段、—收纳:自然水?体信:息和汇入收》纳自然水体相—关信:息等; (2)【排放许可《限值:。包,括各排放口污染物种!类、许可《排放浓度限值、许】可年:排放量限《值以及全厂》排放口?许可年?排放量?限值; (3)【特殊情况下(环【境,质量限期达》标规划等情况下【),许可限值包》括各排口《的许可排放时段【、许可排放浓—度限值?和日许可排放量【限值等?; (4)法律法】规规定?的其他事《项 4.其他许可】事项 ?对实行排污许—可,简化管?理的排污《单位可做适当—简化许可《事项可只包括排污】口,位置和数量、排放方!式、:。排放去向《、排放污染物—种,类、:许可排放《浓度等 排污单位】承诺执行更》加严:格的排放浓度和【排放量并为此享受】国家或地《方优惠政策的—应当:将更加严格的排【放浓度和排》放量在副本中—载明 县《级以上人民》政府制定的环—境质量限《期达标规划、重【污染天气应》对,措施中对排污单【位污:。染物排?放,有特别要求的—核发机关应当在【排污许可证》副本:中载明? (二)《环境:管理要求 1.污染!防治:设施运行《、维护无组织排放控!制等环境保护措施要!求 2.自行监测】方案:、,台账记录、》排,污许可证《。执行报告等要—。求 3.排污单【位自行?监测、排污》许可证?执行报告等信息【公开:要求 4.法律法规!规定的其他》事项 对《。实行排污《许可简化管》理的可作《适当简化 》。各级:环境:保护主?管部门可根据管【理需求在《排污许可证》副本载明《。其他信息 第—三章 申请 —核发 变更》 撤销 注》销 第十《三条 省级环—境保护主管》部门根据环境保护】部确定的期限要求等!确定本省排污—。许可证申请时限、核!发机关?、申请程序等相关事!项并向社会公告 市!级环境保护》主管:部门根?据本省统《一时限要求确定本】行政区?域内具体《的排污许《可证申领《时限、核发机关【、,申请:程序等事项向社会公!告,并报:省级:环境保护《主管:部门:备案 第十四条 现!有排污单位应当【在,规定的期限内向【具有排污《许可证核发权限的核!发机关申请领取排】污,许可证 《新建项目的排污单位!应当在?投入生产或》使用并产生实—际排污?行为之?前申请领取排污【许可证 现》。有,停产企业在恢—复生产前须按—规,定,取,得排污许可证 【第十五?条排污?单位依法按照—环境保护部制定【的排污许可证—申请与?核发技术规》范提交排污许—。。可申:请申报?排放污染《物种类、排放浓度】等测算并《申报污染物排放量 !第,。十六条 排》。污,单位申请《排污许可证前应当】将主要申请内—容包括?排污单位基本信【息、:拟申请?的许可事项、—产排污环节》、污染防治设施通】过国家排污》。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!或,者其他规定》途径:等便于公《众知晓的方式向社】会公开公开》时间不得少于5【日对实行排污许可简!化管理的排》污单位?。可不进?。行,申请前信息公—开 第十七条— 排污单《位,应当在国家排—。污许可证管理—信息平台上填报并】提交排污《许可证申请同时向有!核发权?限的环境保护主管部!门,提交:通过平台印制的书面!申请材料排》污,单位对申请材—料的真?实性、合法》性、完整性负法【律责任申请材料应当!包括 (一)—排污许可证申—请,表主要内容包括排污!单位基?本信:息主要生产装置废】气、废水等》产排污环节》和污染防治设施申请!的排污口位置—。和数量、排放方【式、排放去向、排放!。污染物种类、排【放浓度和排放量、】执行的排放标准排污!许可证?申请表?。格式:见,附件 (二)有排】污单位法《定代表人或》者实际负责人签字或!。盖,章的承诺《。书主要承诺》内容包括《对申请材料真—。实性、合法性、完】整性负法律责任;按!排污许可证的—要求控制污染物【排放;按《照相关标准规范开展!自行监测、台账记录!;按时提《交执行?报告并?。及时公开《。相关信息《等 (三《)排污单位按照【有关要?求进:行排污?口和监测孔规范化】设置的?情况说明 》(四)?建设项目环》境影响评价批复【文号:或按照国务院办公】厅关于加《强,环境监管执法的通】。知(国办发》。〔2014〕56号!)要:求经地方政府依【法处:理、:整顿规范并符合要求!的相关?证,明材料 (五)城】镇污水集中处理【设施还应提》供纳污?。范围、纳污企业名单!、管网布置、—最终排放去向—等材料 (六—)排污单位通过【主要污?。染物排污权有偿【使用和交易或—者通:过污染物排放—。等量或减量替代削减!获,得,总量指标《的应提?供相关材料》 (:七)法律《法规规定《。的,其他材料 对—实行排污许》可,简化管?。理的排污单位上【述材料可适》当简化 第十八条】 核发机关收到【排污:单位提交的申请【材料后?对,材料的完整性、【规范性进行》审,查按照下列情形【分别作出处》理 :(一:。),依,本细则?不需要取得排污【许可:证的应当即时—告知排污单》位不:需要:办理 (二)不属】于本行政机关—职权范围的应即时】作出不予受》理的决定并告知排污!。单位有核发权—。。。限,的机关 《(三)申请材料不】齐全的应当场或在】五日:内出具一次性告知】单告知排污单位需要!补充的全部材—料逾期不告知的【自收到?申请材料之》日起即为受理 (四!),申请材料不符合规】。定的应当场》或在五?日内出具一次性【告知单告知》排污单位需要改正】。的全部内容可以当场!改正的应当》允许排污《单位当?。场改正逾《期不告知的自—收到申请材料之【日起即为《受理 (五》)属于本行政—机关职权《范围:申,请材料齐全、—符合:规定或?者,排污单位按要求提】交全: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!当受理 核发机【关应当在国家排污许!可证管理信息平【台上作出受理或者】不予受理《。排污许可《申请的决《定同时向排污—单位出具加盖本行】政机关专《用,印章和注明日期的受!理,单或不予受理告知】单 第十《九条核发《机,关根据排《污单:位申请材料和承诺对!满足:下列条件的排污【单位核发排污许可】证对申请《材料中存在疑问的可!开展现场核查 【(一)不《属于国?。家或地方政府—明确规定予以淘【汰或取缔的》。 ,(二)不位于—饮用水水源保—护区等法《律法规明确规—定禁止建《设区:域内 ?(三)有符合国【家或地方要求的【污染:防治:设施:或污染物处理能力 !(四)申请的排【放浓度符合国家或】地方规定的相关标】。准和要求《。。排放量符《合,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!发技术规《范的要求 》(五:)申请表中填写的自!行,监测方案、排—污,许可证执行报告【上报频次、信—息公开方案符合相】关技术规范要求 (!六):对新改扩建项目【的排污单位还应满足!环境影响《评价文件及其批复的!相关要求如果是通过!污染物排放》等量或减量》替代削减获得总量指!标的还应审核—被,替代削减的排污【单位排污许可证【变更情况 (七【)排污口设》置,符合国家或地—方的:要求 (八》。)法律法规规定【的其他要《求 核发机关根【。据,审,核结果?自受:理,申请之日起二—十日内作《出是否准予许—可的决?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!决定的经本》。行政机关负责人批】准可以延长》十日并将《。延长期限《和理由书面告知排污!单位:依法:需要:听证、检验、检【测和专家评》审的:所需时间不计—算在本细《则的期限《内行政机《关,应当将所需时间书】面告:知申请人 核发【机关作出准予许可决!定的须向国家排污】许可证?管理信息平台提交】审核结果材》料并申?请获取?全国统?一,的排污许可》证编码? 核发机关应自作】出,许可决定《起十:日,内向排污单位发【放加盖本《行政机关印》章的排污许可证【并在:国家排污许》可证管理信息平台】上进行?公告;作出不—予,许可决定的》核发机关应当—出具:不予许可书面决定书!书面告知《排污单位不》予许可的理由—以及享有依法申【。请行政复议或提请行!政,诉讼的权利并—在国家排《污,许可证管理信—息平台上进行公告】。 第二十条 核【发机关根《据污染物排放—。标,准,、环:境影响评价文件【及批复要求、主【要污染?物排污权有》偿使用和《交易、总《。。量,控制指标《、行业排污许可【证申请与核发—技,术规:。范、污染物排放等】量或:减量替?代削减?等相关?要求依法合理确定排!。放污染物种类、浓度!及排放量《 ,第二十?一条 在《排,污许可证有效期内】下列事项发生变化的!排,污单位应《当在规定时》间内向原核发机关提!出变:更排污许可证的【申,。请 :(一)排污单—位名称、注册地址、!法,定代表人或》。者实际?负责人等正本中载明!的基本信息发生【变更之日起二十日】内 (二)排—污口位置和数—量、排放《方式、排放去—向等排放污染物【种类、许可排放浓】度、许?可排放量以及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】他许可事项发生变更!之日前二《十,。日内 (三)排污单!位,在,原场址?内实施?新,改扩:建项目应当开展环境!影响:评价的在通过—环,境,影响评价审批或【者备案?后产生实际排污行】为之前二十》日内 (四)国家】。或地:方实施新污染—物排放标准》的核发机《关应:主动通知排》污单位进《行变更排污单—位在接到通知—后二十日内》申请变更 (—五)政府相关文件或!与其:他企业达成协—议,进行区域替》。代实现减量排放的应!在文件?或协议规定时限【内提出变更申请 (!六)需要进行变【更的其他情》形 第二十二条申】请变更?排污许可证的应当提!交下列?申请材料 》。(一)排《污许可证《。申请表 (二)排污!许可证正本、副本】复印:件 (三《)与变更《排污许可《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! 排污单位应—当书面承诺对变更】申请材料的真实【性、合法性》、完整性负法—律责任?以及严?格执行变《更后排污《许可证的规定 第二!十三:条核发?机关应当对变更申】请,材,料,进行审查《同,意变更的在副—。本中:载明:变更内容并加盖本行!政机关印章发—证,日,期和有效期》与原证书一致 排污!单位名?称、注册《地址、法定代—。表人或者实》。际负责人等正本【中载明的基本信息】发生:变,更的核发机关应当】自受理变更》。申请之日起》十日内作出变更决】定并换发排》污许可证正本发【生,其他变更的核—发机关应当自受理】变更申请之日起二】十日内作出变更【许可决定 第二【十四条?排污许可证有效期】届满后?需要继续排放—污染物?的排污单位应当在】有,效期届?满前三十日》向原核发机关提出】延续申请《。。 第:二,十五条申请延续排】污许可证的应当【提交下列《材料: (一)排污许可证!申请:表 :(,。二)排污许可证【正本、?副本复?印件 (三)与延】。续排污许《可事项有关的—。其他材料 第—二十六条核发—机关应?当对:延,续申请?材料进?。行,审查同意延续的【应当自?受理延续申请—之日起二十》日内作出延》续许可决定向排污】单位发?放加盖本行政—机关印?章的排污许可证并】在国家排《污许可证管理—信息平台上进行公】告同时收《回,原排污许可证—正本、?副本 第二十七条有!下列情形之一的排污!许可证核《发机:关或其?。上级:机关可?以撤销?排污许?可决定并及时在国家!排污许可证管理信】息平台上进行—公告 (《。一):超越法定职权核发】排污许可《证的 (二)违反】法定程序核》发排污许《可证:的 (三)》。核发:机关工作人员滥【用职权、玩忽—职,守核发排《污许可证的 (四】)对:不,具备申请资格—或者不符合法定条】件的申请《人准予行《政许可的 》(五)排污单位以】欺骗、贿《赂等不?正当手段《取得:排,污许可证的》 (六)《依法可以撤销排【污许可决定的—其他情形《 第二?十八条?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!发机关?应,当依法办理排污许】可证的注销手续【并及时在《国家排污《。许可证管理信—息平台?。上进行公告 (一】)排污许可》。证有效期届满未【延续:的 (二)排污【单位被依法终止不再!排放污染物的— (三)法律—规定应当注销的其他!。情形 第《二,十九:。。条排污许可证—发生遗失《。、损:毁的排污单位应【当,在三十日内向原核】发机:关申请补领排污许】可证遗失《。排污许可证的还【应同时提交遗失声明!,,损毁排污许可证【的还应同时交回【被损毁的许可证核发!机关应?当在收?到补领申请》后十日内《补发排污许可证【, 并及《时在国家排污许可】证管理信《息平台上进行公【告 第三十条—。排污许可证自发证】之日起生效按本细】则首次发放的排污许!可证有效期》为三年延续换—发的排污《许可证有效期为五】年排污许可》证有效期限》起,始时:间以许可证核发【时间起算年许可【排放量的有效周期】以滚动12个月计】 第三十一条禁【止涂改、伪造排【污许:可证禁止以出—租、出借、》买,卖或:其他方式转》让排污许可证排【污单位应当在生产】经营场所内》方便公众监》督的位置悬挂排污许!。可,证正本 第三十【。二条环境《保护主管部门实【施排污许《。可不得收《取费用 《。第四章 实》施与:监,管, 第三十三条 排】污,单位应当严格—执行排污许可证的】规定遵守下列—要求 (一)排污】口位置和数量—、,排放:。方,式、排放去向、排】放污染物种》类、:排放:浓度和排放量、【执,行的排放标准等符】合排污许可证的规定!不得私设暗》管或以其《他方式?逃,避监管? (二)落实重污染!天气应?急管控措施、遵守】法律:规定的?最,新,环境:保护要求等 (三)!按,排污许可证规定【的监测点位、—监测:因子、监测频—次和相关监测技术规!。范开展?。自行监测并》公开 (四)按规范!进行:台账记录主要内容包!括生产信息、燃料】、原辅材料使用【情况:、污染防治设施【运行记录、监测数据!等 (五)按—排污许?可证规定定期—在国家排污许可【证管理信《息平台填报信息编制!排污:许可证执行报告及时!报送:。有核发?权的环境保护主【管,部门并公开排污许】可证执行报告主要】内容包括生产信息】、污染防《治设施运行》情况、污染物—按证排放《情况等 《(六)法律法规规定!的其他义务 第三】十四:条环境?保护主管部门应依】据,。。排污许可证》。。对排污单位》排,放污染物行》为进行监管执法检】查许可?事项的?落实:情况审核排污单【位台账记录和排污许!可证执行报告检【查污染防治设施【。运行、自行监测、信!息公:开等排污《许,可证管理《。要求的?执,行情况 对投—诉举:报多、有严》重违法违规记录【等情况的排》污单位?要提高抽《查比例;对》实行排污许可简【化管:理的排污单位以及】环保诚信度高—、无违法违规记录的!排污单?位,可减少检查频次 在!国家排?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!台上公布监》督,检查情?况对检查中发现违反!排污许可《证行为的应记—入,企业信用信息公【示系:。统和陕西《。省企业环境》。信用:评价系统作为企业信!用评价?的依:据 环境保》护主管部门可通【过政府?。购买服务的方式委】托第三方机构—对排污单位的台账记!录和排污许可证【执行报告进行审核提!。出,审核意见作为—。环境保护《主管部门监督检【查的依据 》环境保护《主,管部门应加强对第】三方机构的管理【 第三十五条上级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!采取随机抽》查的方式对具有【核,发权限?的,下级环境保护—管理部门的排—污许可证核发情况】进行监?督检查和指导 对违!规发放的排污许可证!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!门可根?据本细则撤销—许可并责令改—正;情节特》别严:重的由上级环—境保护主管部门撤销!违规发放的排—污许可证并责—令,整改对直接负—责核发的主管—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!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!分 第?。三十六条鼓》励,社,会公众、新闻—媒体等对《排污单位的排—污行:为进行监督排—污单位应及时公开信!息畅通与公》众沟通的渠》道自觉?接,。受公众监督公—民,、法人和其他组【织,发,现,违反本细则行为的】有权向环境保护主管!部门举报接受举报】的,环境保护主管部【门,应当:依法调查《。处理并按《有关规定《对,调查:结果予以反》馈同:时为:举报人保密 第三】十七:条除涉及《国家机密或商业【秘密之?。外排污单位应—当按自行监测、【排,污许可证执行—报告等信息》公开要求规定—及时在国《家排污许《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!公开相关信息;【环境保护主管部门】应当:在,国家排污许》可证:管理信息平台公开排!污许可监督管理和】执法:信息 ?第五章 附则 【第三十八条》本细则实《。施前核发《。的仍在有效》期内的排污许可【证持证排《污单位?应按照国《务院办公厅关于【印发控制《污染物排放许可【制实施方案的通知】(国办?。。发,〔2016》〕81号)和—本细则规定向具有核!发权限的机》关申领新的》全国统一的排—污许:。可证 ?第三十九条 本【。细则自颁布之日起】施行陕?西,省排污?许可证管理》暂行办法《(,陕环发〔201【5〕20号)同【时废止该细》。则在国家排污许可】。证,条例正式《。出台后将《根据我省《实际:情况:予,以修订或废止 第四!十条 本细则由【陕西省环境保护【厅解释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