排污许?可证管理《暂行规定陕》西省实施《细则
?第一章 《总则
第一条 为规!范本省?排,污许可证管》理根据中《华人民共和国环境】保护法中华人民共】和国水污《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!和,国大气污染防—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!行,政许可法陕》西省大?气污染防《治条例等《法,律规定以及国务院办!公,厅关于?印发控制污染—物排放许可制—实施:方案的?通知(国办发〔20!16:〕81号)和—环保部关于》印发
?第二条? 本省行政区—域内排污许可证【的申请、核发、实】。施,、监管等行为适【用本:细则
?第三条? 本细则所称—排,污许可是指环境保】护主管?部门依据排污—单位的?申请:和,承诺通?过发放排污许可证】法律文书形式依法依!规规范?和限制排污》单,。位排:污行为并明确—环境管理要求依据】排污:许可证对《排污单位实》施,监管执法的环境管】理制度排污》许可证是排污单【。位,获得排?污许可的唯》一,凭证
本细则所【称,排污单位特指纳入】排污许可分》类管理名录》的,企业事业单位和其】他生产?经营者
第四—条 下列排污单位应!当实行排污许可【管,理
(?一)排放工业—废气或?者排放国家规定的有!。毒有害大气》污染物的企业事【业单位
(二)【集中供热设》施的燃煤热源生产】。运营单位
(三)】直接或间接向水体】排放工业《废水:和医:疗污水的企》业事业单位
—(,四)城镇或工业污水!集中处理设施—的,运,营单位
(五)依】法应当实行》排污许可管理的其他!排污单位
按—照环境保护部制订并!公布的排《污许可?分类:管理名?录,按行业分批【分步骤推《进排污许可证管【理排:污,单位应当在名录规】定的时限内持证排污!禁止无证排污—或不按证排》污
第五条 根【据排污许可分—类管理名录对不同】行,业或同一行业的不同!类型排污单位实【。行排污许可差异化】管理对污染》物产生量和排放【量较小、环境危害程!度较低的排污单【位实行排污许可【简化管理简》化,管理的内《容包括申请》材料、?信,息公开、自行监测、!台账记录、排污许】可证执?行,报告的具体》要求
第六条— ,对排污?单位排放水污—。染,物、大气污染物【的各类排污行—为实行综合》许可管?理排污单位申请并领!取一个排污》许可证?同一法人单位—或其他组织有—一,个生产经营》。现场或活动现场的】申请并领取》一个:排污许可证》;有多个生产经营现!场或活动现场的应当!分别申请和领—取排污许可证不【同法人单位》或其他组《织所有的排污单位】应当分别申请—和领取排污许—可证
?第七条 《县级:以上人民《政府以排污许可【证形式?将污染物《总量控制指标分解】落实到本《。行政区?域内:排污单位《本行政区域内—所有排污单位—许,可的污染物排放量】总和不得超过本【区域污染物总量控制!指标
?第八条 省级环境】保护主管部》门负责本省》排污许?可,制度:的统一监《。督管:理和组织实施—按照国?家相关政策、标准】、规范制定本省配】套政策指导各—地实施排污》。。许,可制度
省级环境】保护主管部门负责】核,发,总装机容《量30万千》瓦及以上发电企业的!排污许?可证县级环》境保护?主管部门负责实施简!化管理的排》污许可证核发—工作其余的排—污许可证原则上由市!级环境?保护主管部门负责】核发
按照国家【有关规定县级环境保!护主管部门被调整为!市级环?境保护主管》部门派出分局的,由!市级环?境保护主管》部门组织所属派出】分局实施排污许【可证核发管》理
省?管县(市)按照【。市级排污许》可,证核发权限执行【
第九条 排污许可!证,申请:、受理、审核、【发,。放、变?更、延续、注销【、撤销、遗失补【办,应,当在国家排污—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!上进行排污许—可证编码通过国家】排污许可证》管理信息平台获取】排污许可证的执行】、,监,管执法、社会监督】等信:息应当在国家排污】许可证管理信息平】台上记录
》第二章 排污—许可证内容
第十】条 排?污许可证由正本和副!本构成正本载明基】本信息?副本载?明基本信《息、许可事项、环境!管理要求、持—证须知等信息
【。第,十一条下列基—本信息应当在排污】许可证正本》和副本中载》明
(一)证书编】号、单位名称、注】册地:址、法定代表人或】者实际负责人、生】。产经营场所地—址、行业类别、组】织机构代码、统一】社,会信用代《。码
(二)排污许】可证有效期限、【发证:机关、发《证,日期、证书》编,。号和二维码等信【息
除上述基本信息!副本中还应载明技】术负责人、固定【电话:、移动电话技术负责!。。人变更时《应及时上报核发【机关:
第:十二条 下》列许:可事项和《。环境管理要》求应当在排污许【可证副本中载明【
(一)许可事项】
1.排污单位【基,本情况
(1)排污!单,位基本信息;
(2!)生产装《。置、主要产品及产能!、主要原辅》材料及燃料、—。生,产工艺流程图、【生产厂区总》平面布置图;
(】3)产排污环节、污!。染物及污《染治理设施信—息;
(4)排污权!。有偿使用和》交易信?。息
2.大气污染物!排,放口基本《情况包括排污—口位:置和:数量、排放方式、】排放去?向等;
有组织【排放许?可限:值包括各排放—口污染物种类、许可!排放浓度限值—、许可年排放量限】值以及全厂有组【织排放总计;
特】。殊情况下(》环境质量限期达【标规划、重污染【天,气应对等对》。排污单位《有更加严《。。。格的排放控制要求】的情况下)许可【限,值包括各主要排【放口、一般排放口】和,无组织排放的污【。染物种类《、许可排放时—段、许?可排放浓度限值、】许可日排放量—限值和?许可月?排放:量,。限值等?;
(1)无—组织排放许可条件包!。括各产污环节主要污!。染物种类及其—防治措?施、国家或地方污】染物排放标准—、年许?可排:放量限值以及特殊】时,段许可排放量限【值等;?
(2)排污单位大!气污染物许》。可排放总量;
(】。3)法律法》规,规定的其他事—项
3.《水污染物《排放:
(1)排放口基本!情,况包括直接和间【接,废水排放口地理【坐标:、废水排《放去向、排放—规律、间《歇,排放时段、收纳【自然水体信息和汇】入,收,纳自然水体》相关信?。息等;
(2—),排放许可限值包括】各,。排放:口污染?物种类、许可排【放,浓度:限值、许可年排放量!限值以及全厂排放】口许可年排》放量:限值;
(3—)特殊情况》下(环境质量限【期达标规划等—情,。况下)许《可限值包括》各排口的许可排放时!段、许?可排放浓度》限值和?日许:可排:放量限值等;
【(4)法律法规规定!的其他事项
4【.其他许《可事:。。项
对?实行排污许可—。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!可做适当简化许可】事项可只《包括排污《口位置和数量—、排放方式、排放去!向、排放污》染物种类、许可排】放浓度等
排污单位!承诺执行更加严格】的,排放浓?度和排?放量并为此》享受国?家或:地方优惠政》。策,的应当将《更加严格的排—放浓度和排放量【。在,。副本:中载明
县》级以上人《民政府制定》的环境质《量,限期达?标规划、重污染天气!应对措施中对排【污单位污染物排【放有特?别要求的核发—。机关应当在排污许可!。证副本中载明
(】二)环境管理—要求
?1.污?。染防治?设施运行、》维护:无,。组织排放《。控,制,等环境保《护,措施要求
2.自】行监:测方案?、台账?记录、排《。污许可?证执行报《告等要求
3—.排污单位自行监】测、排污《许可证执行报—告等信息公开要【。求
4.法》律法规规定》。的,其他事项
对—。实行排?污许可简化管—。理的可作适当—简化
各级环境【保护主?管部门?可根据管理》需求在排污许可证副!本,载,明其他信息
第【三章 ?申请 核发》 变更 《撤销 注《销
第十三条— 省级环境保—护主管部门》根据环境保护部确】定的期?限要求等确定本省】排污许可证申—请时:限、核发机关、申请!程序等相关事项并】向社会公《。告
市级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!据本省统一时限要求!确定本行政区域内具!体的排污许》可证申?领时限、核发机关】、,申,请程序等事项向【社会公告并报—省,级环境保护主—管部门备案
第【十四条 《现有排污单》位应当在规定—的期限内向具—有排污?许可:证核发权限》的,核发机关申请领取】排污许可《证
新建项目—的排污单位应当【在投入生产或—使用并产《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!申请领取排污许可】证
现有停产—企业在恢复生产前须!按规定取得排污许】可证
?第,。十五:条,排污:单位依法按照环境保!护部制定的排污【许可证?申请:与核发技术规范提交!。排污许?可,申请申报排放—污染物种《类,、排放浓度》等测算?并申报污《染,物排放量
》第十六?。条 排污《单位申?请排污许可证前【应当将主要申—请内容?包括:排污:。单位基本信息—、拟:申请的?许可事项、》产排污环《节、:污染防治《设施通过《国家排污《许可证管理》信息:平台或者其他规定】途径等便于公众知】晓的方式《向社:会公开公开》。。时间不得少于5【日对实?行排污?许可简化《管理的排污单—位可不进行申请【前信息公开
第【十七条 排污单位应!当在国家排污许【可证管理信息平台】上填报并《提交:排污许?可,。证申请同时向有核发!权限的?环,境保护主管部门提】。交通过平台印制的书!面申请材料排污单位!。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!。、合法性、完—整性:负法律责任》申,。请,材,料应当包括
—(一:)排污许《可证申请表主要内容!包括排污单位—基本:信息主要生》产装置废气》、废水等产排污环】节和污染《防治设施申》请的排污口位—置和数量、排放方式!、排:放去:。向、排放污染物种】类、排放浓度和排放!量,、,执行的排放标准【。。排污许可证申请表】格式:见附件
《(二)有《。排污单位《法定:代表人或者实际负】责人签字或盖章【的承诺书主要—承诺:内容包括对申—。请材料真实性、【。合法:。性、完整性》负法:律责:任;按排污》许可证的《要求控制《污染物排放;按照相!关标准规范开展【自行监?测,、台账记录;按【时提:交执行报告并及时】。公开相关《信息等
(》三):排污单位按》照有关要求进行【排污:口和监测孔规范化】设置的情况》。说明
(四》)建设项目环—境影响评价批复【文号或按照国务院办!公厅关于加强—环境监管执法—的,通知(?国办发〔201【4〕56号)—。要求经地方政—府依法处《理、整顿规范并符】合要求的相》关证明材《料
(五)城镇污】水集中处《理设施还应提—供纳污范围、纳【污企:业名单、管》网布置、最》终排放去向等材料】
(六)排污—单位通过主要污染】。物排污权有偿使用】和,交易或?。者通:。过,污染物排放等—量或减量替代削减获!得总量指标的—应提供相《关材料?
,(七:)法律法规规定的】其他材料
对实行排!污许可简化》管理的排污单位上】述材料可《适当简化
第十八条! 核发机关收—到排污单位提—。交的申请材料后对】材料的完整性、【规范:性进行审查按照【下列情形分别作【出处理
(一)依本!。细则不需要取得排污!许可证?的应当即时告知【排污单位不》需要办?理
:(二)不《属于本行政》机关职权范围的应】即时作出不》予受:理的:决定并告知排—污单位有核发权限】的机关
《。(三)申《请材料不《齐全的应《当场或在五日—内出具一次性告知单!。告知:排污单位需要补充】的全部材《料逾:。期不告知《的自:。收到:申请材?料之日起即为受【理
(四)申请材】料不符合规定的【。应当场或在》五日内出具一—次性告知单告知排】污单位需要》改正的全部》内容可以当场改正的!应当允许排污单位当!场改正逾期不告知】的自收到申请—材料之日《起即为受理
(五)!属于:本行政机《关职权范围申—请材料齐全、符【合规:定或者?排污单?。位按要求提交全部补!正,申请材料的应当受】。理,
,核发机关应当在国家!排污许?可证管理信息平台】上作出?受理或者不予受理排!污许可申《请的决定同时向排】污,单位出?具加盖本《行政机关专用印【章和注明日期—的受理单或不予受】理,。。告知单?
第:。十九:条核发机关根据排】。污单位申请》材料:和承诺对满足下列条!。件的排?污单位核发排污【许可证对申请材料】中存在疑问的可开展!现场核查
(一【)不属于国》家或地方政府明【确规定予《以淘汰或取》缔的
(二)—不,位于饮用《水水源保护区等【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!止,建,。设区:。域内
(三)—有符合国《家或:。地方要求的污染防】治设施或污染物【处理能力
(—。四)申请的排放浓度!符合国?家或地方规定的相关!标准和要求排放【量符合排污许—可证申请《与核发技术规范的】要,。求
:(五)?申请表中填写的【自,行监测方案、排污】许可证执《行报告上报》频次、?信息公开方案符合相!关技术规范要求
(!六)对新《。。改扩建项目的—排污单位还应满足环!境影响?评,价文:件及其批复的—相,关要求如果是通【过污染物排放等量或!减,。量替代削减》获得总量指标的还】应,审核被替代削—减的排污单位排污许!可证变更情》况
(七)排污口设!置符合国家或地方的!要求
(八)法律】法,规规定的其他要求】
核发机关根—据审核结《果自受理申请之日】起二十日内作出是】。否准予许可的—决定二十日内—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!行政机关负责人批】准可:以延长十日并将延长!期限和理由书面告】知排污单位依—。法需要?听证、检《验、:检测:和专家评审的所需时!间不:计算在?本细:则的期限内行政【机关应当将所—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!人
:核发机关作出准予许!可决定的《须向国家《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!平台提交审》核结:果材料并申请获取】全国统一的排污许】可证:编码
核发机关应自!作出许?可决定?起十日内向排—污单位发《。。放加盖?本行政机关印章的】排污许可证并—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!理信息平台》上进行公告;—作出不予许可—。决定的核发机关【应当出具不予许【可书面决定书书面】告知排污单位不予许!可的理由以》及享有依《法申请行政复议【或,提请行政诉讼的权】利并在国家排污【许可证管理信息【平台:上进行公告》
第二十条 核发】机关根据污染—物排放标准、—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】及批复要求、主【要污染?。物排污权有偿使用】和交易、总量—控制指标、》行,业排污?许可证申请与核发】技术规范、污染物】。排放等量或减量替代!削减等相关要求【依法合?理确定排放污染【物种类?、,浓度及排放量
【第二十一《条 在排污许可证有!效期:内下列事项发生【变化:的,排污单位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】向原核发机关提【出变更排污许可证】的申请
《(一)排《污,单位名称、注册地址!、法定代表人或者实!际负责人等正—本中载明的基本信】息发:。生变更之日起二十日!内,
(二?)排污口位置和【数量:、排放方式、—排放去向等排放污】染,物种类、许可排放】。浓度、?许可排放量》以及:法律法规规定的【其他许可事项发生】变更:之,日前二十日》内
(三)排污单位!在,原场址内实施新改】扩建项?目应当开展环境【影响评价的在通过】环境影?响评价审批或者备】案后产?生实际排污行为【。。。之前二十《日内
(《四)国?家或:地方实施新污—。染物:。排,放标准的《核发机关应主动通知!排污单位进》行变更排污单位在】接到通?知后:二十:日内申请变更
【(五:)政府相关文—件或与其他企业达】成,协议进行区域替代】实,现,减量排放的》应在文?件或协议规》定时限?内提出?变更:申,请,
(六)需要进行】变更的其他情形
第!二十二条申请变更排!。污许可证的应当提交!下列申请《材料:
(:一)排污许可证申请!表
(二)》排污许可证正本、】副本复印件
—(三)与变更排污】许可事项有关的【其他材料
排污单位!应当书面《。承诺对变更》申请材料的真—实性、合《法性、完《整性:负法律责任以及严格!执行变更后排—污许可?证,的规定
第二—十三条?核发机关应》当对变更申请材料】进行审查同意—变更的在副本中载】明变:更内容并加盖本行】政机关印章发证【日期和有效期与原】证书一致《
排:污单位?名称:。、注册地《址、法定代表人或者!实际负责人等—正本中载明的基本信!息发生变《更的:核发机关应当自受】理变更?。申请:之日起十日内作出】变更决定并换—发排污许可证—正本发生其他—变更的核发》。机关:应当自受理变更【申请之日起二十【日内作出变更许可】决定
第二十四条】排污许可证有—。效期届满后需要继】。续排放污《。染物的排污单位应当!在,。有效期届满前三十】日向:原核发?机关提?出延续申请
第二十!五条申?请延:续排污许可证—的应当提交下列材】料
(一)排污许可!证申请表
(二)】排污许可证正本、副!本复印件
》(三)与延》续排污许可事项有】关,的其他材料
—第二:十,六条核发机关应【当,对延续申请》材料进行审查—同意延续《的,应当自受理延续【申请之日起二十日】内作出延续许可决】定向排污单位发放】。加盖:本行政机关印章的】排污:许可证并在国家排污!许可证管《理信息平台上—进行:公告:同时收回原排—污许:可证正本、副本【
第二十七》条有下列情形之一】的排污许可证核发】机关或其上级机关可!以撤销排污许可决定!并,及时在国《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!息平台上进行公告
!(一)超越法定职】权核发排污许可证】的
(二)违反法】定程序?核发排污许可证的
!(三:)核发机关》工作人员滥用职权、!玩忽:职守:核发排污许》可证的
《(四)对不具备申】请资格或者不符【合法定条件的—。申请人准予行—政许可的
》(,五):排污单位以欺骗、】贿赂等?不正当手段》取得排污许可证的
!(六)依法可以撤销!排污许可决》定的其他情形—
第二十八条有下】列情形之《一的:核发机关应当—依法办?理排污许可证的注】销手续并及时在国家!排污:许可证管《。理信息平台上进行公!。告,。
(一?。)排污许《可证有效期届满【未延续?的
(二)排污【单,位,被依法终止不再排放!污染:物的
(三》)法律?规定应当注销的【。其他情形
》第二:十九条排污许可证】发生遗?失、损?毁的排污单位—应当在三十日内【向原核发《机关申请补领排污许!可证遗失排》污,许可证的还应—同时提交遗失声明】,损毁排污》许可:。证的还应同时交【回被损毁的》许可证核发机关应当!在收:到补领申请》后十:。日,内补发排污许—可证, 并及时【在国家排污》许可证管理信—息平台上《进行公告
第三十条!。。。排污许可证自发证】之日起生效按本【细,则,首次发放的》排污许可证有—效期为三年》延续:换发的排污许可证】有,效期为五年排污许可!证有效期限起—始时间以许可—证核发时间起算年许!可排放量的》有效周期以滚动1】2个月计
第三十一!条禁止涂改》。、伪造?排污许可证》禁止以出租》、出:借、:买卖或其他方式【转让排污许可证【排污单位应当—。在,。。生产经营场》。所内方便公》众监督的位置悬挂排!污许可证正本
【。第三十二条环境保】护,主管部门实施排污许!可不得收《取费用
第四章 实!施与监管
第三【十,三,条 排污单》位应当严格执行排污!许可证的规定遵守】下列要求
(一)排!污口位置和数量【、排放方式》、排放去《。向、排放污染物【种类、排放》浓度和?排放量、《执行的排放标准等】符合排?污许可证的规定不】。得私设暗《管,或以其他方式逃避】。监管
?(二)落实》重,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!施、遵守法律规定】的最新环境保护【。要求等?
,(三)按排污许可】证规定的监》测点位、监测因【子,、,监,测频次和相关监【测技术规范开展【。自行监?测并公开《
(四)按规—范进行台账》记录:主要内容包括生产信!息、燃料、》原辅材?料使:用情况、《污染:防治设施运行记录】、监测数据等
(五!)按排污许可证规】定定期在国家排污】。许可证管理信息【平台填报信息编制排!污许可证执行报告】及时报送有核发权】的,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并!公开排污《。许可证执行报告主】要内容包括生产信息!。、污染防治》设施:运行情况、污染【物按:证,排放:情况等?
(六)法律法【规规定?的其他义《务
第三十四条环】境保:护,主管部门《应依据排《污许可证对》排污单位排》。放污:染物行为进行监管】执法检查许可—事项的落实情况审核!排,污单位?台,账记录和排污许可证!执行报告检查污染】防治设施运行、自行!监测、?。信息公开等排—污许可证管理—要求的?执行情况
对投诉举!报多、有严重违法违!。规记录等《情况:的,排污单位要》提高抽查比》例,;对实行排》污许可简化》管理的排污单位以】及环保诚信度高【、无违法违规—记录的排《污单位可减少—检查频?次
在国家排污许】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!公布监督检查—。情况对?检查中发现违—反,排污许?可,证,行为的应《记入企业《信用信?息公示?系统和陕西省企业】环境:信用评价系统作为企!业信:用评价的《依据
环《境,保护主?管部门可通过政府购!买服务的方式—委托:第三方机构》对排污?单位的台账记—录和排污《许可证执《行报:告进行?审核:提出审核意见作为环!境,保护主管部门—。监督:检查的依据》
环: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加!。强,对第三方机构的管理!
,第,三十五条上级环【境,保护主管部门—可采取随机抽—查的方式对具有【核发权限《。的下:级环:境保护管理》部门的排污许可证核!发情况进行监督检查!和指导
对违规【发放的排污许可【证上级?环境保护《主管部门可根据本细!则撤销许可并—责令改正;情节特别!。严重:的由上?级环:境,保,护主管部门撤—销违规发放的—排,污许可证《并,责令:整改对直接负责核发!的主管人员》和,其他直接责任人员】依,法给予行政处分
第!三十六条鼓励社会】公众、新闻媒—体等对排污单位的】排污行?为进行监督排污单位!应及时公开信息【畅通与公众》沟通的渠道自—觉,接受公众《监督公民、法人【和其他组织发现违反!本细则行《为,的有权向《。环,境保护主管部门举】报接受?举报的环境保护主管!部门应当《依法调查《处,理并按有关规定【对调查结果予以反】馈同时为举报人【。保密
?。第三十七《条除涉及国家—机密或商业秘密之外!排,污单位应当》。。。按自行监测、—排污许?可证执行报告—等信息公开要—求规定及《。时,在国家排污许可证】管理:。。信息平台上公开【相关信息;环境保】护主管?部门应?当在国家排》污许:可证管理《信息平?台公开排污》。许可监督《管,理和执法信息
【第五:章 附则
第—三十八条本细则【实施前核发的仍在】有效期内的排污许】可证持证排污单位】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!。关于印发《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!制实施方《案的通知(》国办发〔201【6〕8?。1号)?和本细则规定向具有!核发权限的机关申】领新的全国统—一的排污许可证【。
第三十九》条 :。本细:则自颁布《之日起施行陕西省排!。污许可证管理暂【行办法(《。陕环:发,〔2015〕20号!)同时废《止该细则在国家排】污许可?证条:。例正式?出,台后将根据我省实际!情况予?以修订或废止
第】四十条 本细则由】陕西省环境保护【厅解释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