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排污许?。可证管理暂行—。。规定:陕西省实施细则 】第一:章, 总:。则 第一条 为【规范本省排污许【可证管理根据中华】人民共和国环境保】护法:中华: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!治,法中华人民共和【国大气污染》防,治法中华人民共和】国行政许《可法陕西省大气污】染防:治条例?等法律规定以及国务!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!制,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!施方案的通》知(国办发〔2【。016〕8》1,号):和环保部关》于印发 第二—条 本省行政—区域内排污许可证的!申,请、核发、》。实施、监《管等行?。。为,适用本细则 第三】条 本?细则:所称排污许可是指环!境保护主管部门依】据排污单位的申【请,和承:诺,通过:发放排污许可证法】律文书形式依法依规!规范和限制排污单位!排污行?。为并明?确环境管《理要求依据排污许可!证对排污单位实【施监:管执法的环境—管理制度排污许可证!是排污单位获—得排污?许可的唯一》凭证 本细则所称】排污单位《特指纳入排污—许可分类管理名【。录的企业《事,业单:位和其他生产经【。营者 第四条 【下列排污单位—应当实行排污—许可管理 (一)】排放:工业废?气或者排放国家规定!的,有毒有?害大气污染物的企】业事业单位 —(二)集中供热设施!的燃煤热源生产【运营单位 》(三)直接或—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!废水和?医疗:污水的企业事业【单位 (《四)城镇或工业污水!集中处理设施—的运营单位 (五)!依法应?。当实行?排污许可管》理的其他《。排污单位 按照【环境保护部制—订并公布的排污【许可:分类:管理:名录,按行业—分批分步骤推进排】。污许可证管》理排污单位应当在名!录规定的时限内【持证排污禁止无证】排污:或不按证排》污 第五条 根据】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!录对不同行业—。。或,。同一行业的不同类】型排污单位》实行:排,。污许可差异化管【理对污?染物产生量和排放】量较小、环境危害】程度较低的排污单】位实行排《。污许可简化》管,理简化管理的内容包!括申请材料、—信息公开、》自行:。监,测、台?账记录、排污许【可证执行报告的具】体要求 第六条【。 对排污《单位排放《水污染物、》大,气污染物的各类【排污行为《实行综?合许可管理排污单位!申请并领取一—个排污许可证同一】法人:。。单,位或其他组织有一个!生产经营《现场:或活动现场的申【。请并:领取一个排污许【可证;有多个—生产经?营现场或活动现场】的应:。当分别申请和领【。。取排污许可证不【同,法人单位或其—他组织所《有,的排污单位应—当分别?申请和领取排污【许可证 第七条【。 县级?。以,上人民政府以排污许!可证形?式将污染物总量【控制指标分解—落实到本《行,。政区域内排污—。单位本行政区域内所!有排污单位许可【的污染物《排放:量总和不得超过【。本区域污染物—总量控制指标 第】八条 省级环—境保护主管部门【负责本?省排污许可制度的】统一监督管理和组】织实施按照国—家相关政策》、标准、规》范制定本省配套政策!指导各地实》施排污许可制—度 省级环境保【护主管部《门负责核发总—装机容量30万【千瓦:及以上发电》企业的排污许可【。证,县级环境保》护主管部门负—责实施简化管—。理的排污《许可证核发工—作,其余的排污许可证】。原则上由市级环境】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核!发 :按,照国家有关规定县级!环境保?护主管部门》被调整为市级环【境保护?。主管部门派出—分局:的,,由市级环》境保护主管部—门组织?所属派出分局实施排!污许可证核发—管理: 省管县(市)按照!市级:排污许可证核发【权限执行 第九条 !排污许可证申请、受!理、审核、》发放:。。、变:更、延续《、注:销、撤销、》遗失补办应当—在国家排《污,许可证管理》信息平?台上进行排》污许可证编》码通:过,国家排污《许可:证管理信息平台【获取排污《许可证的执行、监管!执法、社《。。会监督等信息—应当在国家》。排污许可证管理信】息平台上记录 第二!章 排污许可证内】容,。 第十?条 排污许可—证由正本和副—本构成?正本载明基》本信息副本》载明基本信息、许】可事项、环境管【。理要求、持》证须知等信息— 第十一《。。条下列?。基本信息应当在排污!许可证正本和副本】中载明 (一)【证书编号《、单:位名称、注》册地址、法定—代表人或者实际【负责人、生产经营场!。所地址、行业—类别、组织机构代码!、,统一社会信用—代码 (二)排【污许可证有效—。期限、发证》。机关、发证日期、证!书编号和二维码等信!息 除上述基本信息!副本中还应载—明技术负责人、固定!电话、?移动电话技术负责人!变更时?应及时?上报核发机关 第】十二条 下列—许可事项和环境管理!要求应当在排—污,许可证副本中载明 !(一)许可事项 】1,。.排污单位基—本情况 (1)【排污单位基本信息】。; (2)生产装】置、主?要产品及《产能、主要原辅材料!及燃料、生产工艺流!程图、生产厂—区总平面《布置图; (3)】产排污环节、污染物!及污染?治理设施信》。息; (《4,。),排污权有偿使用和】。交易:信,息 :2.大气污染物排】放口:基,本情况包括排污口位!置和数量、排放【方式:、排放去向等;【 有组织排放—许可限值包括—各排放?口污染物种类、【许,可排放浓度限值、许!。可年排放量限—值以:。及全厂有《组织排?放总计; 特殊情况!下(环境质》量限期达标规划、】重污:染天气应《对等对排污单—位有更加严格的【排放控制要求的情】况下)许可限值包】括各主要排放口、一!般,排放口和无》组织排放的》污染物种类、—许可排放时段、【许可排放浓度限值、!。许可日?排放量限值和许可月!排,放量限?值等; (1—),无组织?。排放许可条件包【括各产污环节主要】污染物种类》及,其防治?措施、国家或地方污!染物排放标准、年】许可排放量限—值以及特殊时段许可!排放:量限值等; —(2)排污单位大气!污染物许可排放总量!; (3)法—律法规?。规定的其《他事项 3.水污染!物排放 (1—)排放口《基本情况包括直【接和:间接废水排》放,。口地理坐标》、废水排放去向、】。排放:规律、间歇排放时段!、收:纳自然?水体信息和》汇入:收纳自然水体—相关信息等; (】2):排放许可限值—包括各排《。放口:污染物种类、许可排!放浓度限值、—许可年排《放,量限值以及全厂排放!。口许可年排放—量限值; (—。3)特殊情况下(环!境质量限期达—标规划等《情况下)许可限值】包括:各排口的许》可排放?时段、?。许可排放浓度限【。值和日许可排放量】限值等?; (4)法律法规!规定的其他事项 4!.其:他许可事《项 对实行排污【许可简化管理的排污!单位可做《适当简化许可事项】可只包括排污口【位置和数《量、排放方式—、排:放去向、排放污染】物种类、许》。。。可排放浓度》等, 排污单《位承:。诺执行更加严—格的排放浓度和排放!量并为此享受—。国,家或地方优》惠政策的应当将更】加严格的排放—浓度和排放量—在副本中载明 县级!以上人民《政府制定的》环境质量限期达【标规划、《重污染天气应对措】施中对排污》单位污?染物排放有特别【要,求的:核发:机,关应当在排污许可】证副本中载明— (二?)环境管理要求 1!.污:染防治?。设施:运行、维护无组织排!放控制?等,环境保护措施要求 !2.自?行监测?方案、台账记录【、排污许可证—执行报告等要求 】3.排污单位自行监!。测,、排污许可证执行】报告等信息公开【要求 4.法律【法规规?定的其他事项 对】实行排污许可—简,化管理的可》作,适当简化《 各: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】门可根据《管,理需求在排污许可证!副本载明其他—信,息 第?三章 申《请 核发 变—更 撤销《 注销 第十三条 !。省级环境《保护主管部门根【据,环境保护《部确定的期限要【求等确定本省—排污许可证申请时】限,、,核,发机关?。、申请程序等相关事!。项,并向社会公》告 :市级环境《。保护主管《部,。门,根据本省统一时限】要求:确定本行政区域内】。具体的排污许可【证申领时限、—核发机关、》申请程序《等事项向《社会公告并报省【级环境保护主—管部门备案 第十】。四条 现《有排污单位应当【在规定的期限内【向具有排污》许可证核发》权,限的核发机关申请】领取排污许可—。。。证 新建项目—。的排污单位应当【在投:入,生产或?使用并产《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!申请领?取排污许可证— 现:有,停产企业在恢复生产!前须按规定取—得,排污许可《证 第十五》条排污单位依—法按照环境保护部制!定的:排污:许,。可,证申请与《核发技术规范提【交排污许可》申请申报排放污染】物种类、排放浓度等!测算:并申报污《染物排放量 第【十,六条 排污单位【申请排?污许可证前应当【将主要申请内容包括!排污单?位基本?。信息、?拟申请的许可事【项、产排污》环节、?污,染防治设施》通过国家排污许可】证管理信息平台或】者其他规《定途径等便于—公众:。知,晓的方式向社会公】开公开时间不得少】于5日对《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!理的排污单》位可不进行申请【前信息?公开 第十七条【 排污单位》应当在国家排污许可!。证管:理信息平《台上填报并提交排污!许,可证:申请同时《向有核发权》限的:环境:保护主管部门提交】通过平台印制的书面!申请材料《排污单位对申—请材料的真实—性、合法性、完整性!负法律责任申请材料!应当包括 (一)排!污许可证申请—表主要内《容包括?排污单位基本信息主!要生产?装置废气、废—水等产?排污环节和污染防治!设施申请的排污口位!置和数量、排放【方式、?排放去向、排—放污染物种类、排放!浓度和?排放量、执行的【排放标准排污许可】证申请表《格,式见附件 (二【)有排污单》位法定代表人—或者实际负》。责,。人签字或盖章的【承诺:书主要承诺内容包】括对申?请材料真实性、【合法:性、完整性负—法律责任;按排【污许可证《。的,要求控制污》染,物排放;按照相关标!准规范开展自行监】测、台账记录—;按:时提交?执行报告并及—时,公开相关信息—等 :(三)排污》单位:按照有关要求—进行:排污口和监》测孔:规范化设《置的情?况,说明 ?(四:)建设项目环境影响!评价批复文》号或按?照国务院《办公厅关于》加,强环境监《管执法的通知(【国办发〔2014】〕56号)》要求:经地方政府》依法:处理、?整顿:规范并符合要求的】相关证明材料 (】五)城?镇污:水集中?处理设施还应提供纳!污范围?、纳污企《业名单、管网布【置、最终排放—去向等材料 —(六)排《污单位通过主—要污染?物排:污,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或!者通过污染物排【放等量?或,减量替?代削减获《得,总量指标的应—提,供,相关材?料 (七)法律【法规规定的其他【材料: 对实行排污—许可简化《管理的排污单位上述!材料可?适当简?化 第十八》条 核发机关收到排!污单位提交的申请】。材料:后对材料的》。完整性、规范—性进行审查按照【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处!理 (一)依—本细则不需要取【得排污许《可证的应当》即时告?知排污?单位不需要办理【 (二)不属于本】行,政机关职权范围的】应即时作《出不予受理的决【定并告知排污—。单,位有核发权限—的机关 (三—)申请材料不齐【全的应当场》。或在:五日内出具》一次性?告知单告知排污单位!需要补充的全部【材,。料逾期不告知的【。自收到申请》材料:之日起即为受理 】(四)?申请材料不符合【规定的应《当场或?在五日内出具一次性!告知:单告知排《污单位需要改正的全!部内容可以当场改正!的应当允许》排污单位当场改【正逾期不《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!料之日起即为受理】 (五?)属于本行政机关】职权范围申请材料】齐全、符合规—定或者排污单位按要!求提交?。全部补正申请材【料的应当受理— ,核发机关《应当在国《家排污许可证管理】信,息平:台上作出受理或者不!予受理排污许可申】请的决定同时—向排污单位出—具加盖本行政—机关专?用印章和注明日期】的受理单或》不予受理告知单【 第十九条核—发机关根《据排:污单位申请材—。料和承诺对满—足下列条件的排【污单位核发排污许】。可证对申请材料中】存在疑问的可开展】现场:核查 (一)不属于!国家或地《方政府明确》规定予以淘汰或取】缔的 (二)不【位于饮用水》。水源:保护区等法律法规明!确规定禁止》建设区?域内: (三)有符—合国家或地方要求的!污染防治设施或【污,染物处理能力 (】四):申请的排放》浓度符合《国家:。或地方规定的相关标!准和要求排》。放量符合《排污许可证申—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的!要求 (《五)申请表中—填写的?。自行:监测方案、排污许可!。证执行报《告,上报频次、信息公】开方案符合相关技术!规范要求 (六【)对新改扩建项【目的:排污单位还应满足】环,。。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!批,复的相关要求如果是!通过污染物》排放等量或减量替代!削减获得总量指标】的还应?审核被替《。代削减的排污单位】排污许可《证变更情况 (七)!排污口设置符合【国家:或地方的要求 (】八,)法律法规规定的】其他:要,求 核?发机关根据审核结果!自受理申请之日【起二十日内作出是】否准予?。。许可的?决定二十日内不【能作出决定的—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!批,准可以延长十日【并将延长期》。限和理由书》面告知排污》。单位依法需要听证、!检验、检测和—专家评审的》所需时间不计—算在本细则的期【限内行政机关应当将!所,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!人,。 核发机关作—出准予许可决定的】须向国家排污—许可证管《理信息平台提—。交审核结果材料【。并,申请获?取全国统一的—排污许可证》编码 核发机关应自!作出许可《决定起十日》内向排污单位发放】。加盖本行政机关【印章的排污许—可证并在《国家排污许可证【管理信息平台上【进行公?。告;作出不予许可决!定的核发机关—应当出具不予—许可书面决定—书书:面告知排污单位不】予许可的理由—以及享?有依法申请行政复】议或提请行政诉讼的!权利并在国家排【污许可证管理信息】平台上进行公告 第!二十条 《核发机关根》据污染物排放标【准、环境影响评【。价文件?及,批复要求《、主要?污染物排污权—。。有偿使用和交易、总!量控制指标、行业】排污许可《证申:请与核发技术—规范、?污染物排放等量或】减量替代削》减等相关要求—依法合理确》。定排放污《。染物种类、浓度及】排放量? 第二十一条— 在:排污许可证有效【。期内下列事项发【生变化的排污单【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!向原核发机》关提:出变更排污许可证的!申请 (一)—排污单位名称、【注册地址《、,法定代表人或—者实际负责》人等正本中载明的基!本信息发生》变更之日起》二十:。日内: ,(,二)排污口位—置和数量、排放方】式、排?放去向?等排放污染物种类、!许可排放《浓度、?许可排放量以—及,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!许可事项发》生,变更之日前二—十日内 (三—)排:污单位?。在原:场,址内实?施新改扩建项目应当!开展环境影响—评价的在《通过环?境影响评价审批或者!备案后产生实际排污!行,为之前二十日内 】(四)国家》或地方实施》新污染?物排放?标,准的核发机》关应主?动通知排污单位进行!变更排?污单位在接》到通知后二十—日内申请变更 【(五)政府相—关文件或与其他企业!达成协议进》行区域替《代实现减量排—放的应在《文件或协议规定时限!内提:出变更?申,请 :(六)需要进行【。变更的其他情形 】第,。二十二条《。申请变?更排污许可证的应当!提交下?列申请材料》 ,(一)排污许—可证申请表》 ,。。(二)?排污许?。可证正本《、副本复印》件 (三《)与变更排污—。许,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!料 排污单位—应当书面《。承诺对变更申请材】料的真实性》、合法?性、完?整性负法律》责任:以及:严格执?行变更?后排污许《可证的?规,定 第二十三条【核发机?。关应当对变更申请】材料进行审查同意变!更的在副本中载明】变更内容《并加盖本《行政机关印章发证】日期和有效期与原证!书一致 排污单位名!称,、注册地址、法定】代表:人或者实际负—责,人,等正本中载明的基本!信息发生《变更的?核发机关应当自受理!变更申请之日起十日!内作出变更》。决定并换发排污许】可证正?本发生其他变更的核!发机关应当自受理变!更申请之日起二【十日内作出变更【许可决定 第二十四!条排污许可证有效】期届满后需要继【续排:放污染物的排污单】位,应当在有效》期,届,。满前:三十日向原核发机关!提,出延续申请 第二十!五条申请延》续,排污许可《证的应?当提交下列材—料, ,(一)排《。污许可证申请表 (!二):排污许可证正本、】副本复印件 (【。。三)与延续排—污许可事项有关的其!他材料 《第二十六条核发【机,关应当对延续申请材!。料进行审《查同意延续》的应当自《受理延续申》请之日起二》。十日内作出延续【许可决定《向,排污单位发放加盖本!行政机关印章的【排污许可证并—在国家排《污许可证管理—信息平台上进行公】告同时收回原—排污许?可证正本、》副本 第二》十七条有下》列情形之一的排污】许可证核发机关【。或其上级机关可以撤!销排污?许可决定并》及,时在国家排》污,许可证管理信息【平台:上进行公告 (一)!超越法定职权核发排!污许可证的》 (二)违反法【定程序核发排污许可!证的 (三)核发机!关,工作人员滥用—职,权、玩忽职守核【发排污许可》证的 (四)对【不具:。备,申请资格或者—不符合法《定条件的申请人准】予行政?许,可,的 (五)排—污单位以《欺骗:、贿赂等不正—当手段取得》排污许可《证,。的 (六)依法可】以,撤销:排污许可《决定的其他情—形 第二十八条【有下列情形之—一的核发机关应当依!法办理排污许可证】的注销手续并及时】在国家排污许—可证:管理信息平台上进行!公告 ?(一)排污许可证】有效:。期届满未延续的【 (二)排污单位】被,依法终止不再排放】污染物的 (三【)法律规定应当【注销的其他情形 】第二十九条》排,污许可?证发生遗失》、损毁?的,排污单位《应当在三十》日内向原核发机关申!请补领排污》许可证?遗失排污许》可证的?还应同?时提交遗失》声明:,损毁排污》许可证的还应—同时交回被》损毁的许可证核发机!关应当在收到—补领申请后十日内补!发,排污:许可证, 》并及时在国家排污许!可证管理信息—平台上进行公告【 第三十条》。排,污,许可证?自发证之《日起生效按本细则】首次发放的》排污许可《。证有效期为三—年延续换发的排【污许可证《有,效期为?五年排污《。许可:证有效期限起始时间!以许可证核发—时,间起算年许》可排放量的》有,效,周期以滚动12个】月,计 第三十》一条禁止涂改、伪造!排,污许可证禁止以出租!、出借?、买卖或《其他方式转让—排污许可证排污单位!应当在生产经营场】所内方?便公:众监:督的位置悬挂排污】许可证正本》。 第三十二条环境】保护主管部》。门实施排污许可不】得收取费《用 第四章》 实施与监管— 第三十三条 【排,污单位?应当严格执行排污许!可证的规定遵守下列!要求 (一)—排污口位置和数量、!排放方式、》。排放去向、排放污染!物种类、排》放浓:度和:排放量、执》行的排?。放标:准等:符合排污许可证的】规,定不得私《。设暗管或以其他方】。。式,逃,避监管 (二)【。。落实重?污染天?气应急管控措—施、遵守法律规定的!最新:环境保护要求等 (!三)按排污许—可证规?定的监测点》。位、监测因子、监测!频次和?相关监?测技:术规范开展自—行监测并公开— (:四)按规范》进行台账记》录主要内《容包括生产信息、】燃料、原辅》材料使用情况—、污染防《治设:施运行记录、监【测数据?等 (?五)按排污许可证规!定定期在国家排污】许可证管《理信:息平台填报》信息编制排污许可证!执行报告及》时,报送有核发权—的环境?保护:主管部门《并公开排《污许可证执行报告】主要内容包括生【产信息、污染防【治,设,施运行情况、—污染物按证》排放情?况等 (《六)法律法规规定】的其他义务》 第:三十四条环》境保:护主管部门应依【据排污许可证对【排,污单位排放污染【物行为进行》监管执法检》查许:可事项的《落实情况审核—排污单位台》账记录和排污—许可证执行报告检】查污染防《治设施运行、自【行监测、信》息公开等排污许可证!管理要求的执行情况! 对:投,。诉举报多、有严重违!法违规记录等情况】的排污单位要提高】抽查:。。比例;对实行排污】许可简化管理的排污!单位以及《。环保诚信度高、无违!。。法违规记录的—排污单位可减少【检查频次《 在国家《排污许可证管—理信息平台上公【布监督检查情况对】检,查中发现《。违反:排污许可证》行为的?应记:入企业信用信息公】示系统和陕西省企】业环境信用》评价系统作为企业信!用评价?。的依据 《环境保?护主管部门可通过政!府购买服务的方式】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排!污单位的台账—记录和排《污许可证执行报【告进行?审核提出审核意见作!为环境保护主—管部门监督检—查的依据 环—境保护主管部门【应加强对第三方【机构的管理 第三十!。五条上级《环境保?护主管部门》可采: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!具有核发权》限的下级环境保【护管理部门的—排污许可证核发【情况进行监督检【查和指导 对违规】发放的排污许可证上!级,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!。根据本细则》撤销许可并责令改正!;情节特别》严重:的由上级环境保护】主管部门撤销—违规发放的》排污许可证并责令整!改对:直,接负责核发的主管】人员和其《他直接责《任人员依法》给予行政处分 第】三十六条鼓》励社会公《众、新闻媒体等对排!污单位的排污行为】。进行监督排污—单位应及时公开信】息畅通与公众沟通】的渠道自觉》接受公众监督公民】、,法人:和其:他组织发现违反本细!则行为的有权—向环境保护主管部】门,。举报接受举》。报的环境保护—主管:部门应当依》。法调查处《理并按有关规定对调!查结果?予以:反,。馈,同时为?。举报人保密 第三】十,七条除涉《。及国家?机密或商业秘密之】外排污单《位应当按自行监【测,、排污许可证执行报!告等信息《公开要求规定—及时在国《家排污?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!上公开相关信—息;:环境保护主管—部门应?当在国家排污许可】证管理信息》平台:公开:排污许可监督管理和!执法信息 第五章】 附则? ,第三:十八条本细》则实施前核发—的仍在有《效期内的排污许【可证持证排污单位】应,按照国?务院办公厅关于印】发控:制污染物排放许【可制实施方案的通】知,。(国:办发〔20》16:。〕81号《。)和本细则规—定向具?有核发权限》的机关申领新的全】国统一的《排污许可证 第【三十九条《 本细则《自颁布之日起—施行陕西省排污许】可证管理《暂,行办法(陕环发〔2!015〕20号【)同:时,废止该细《则在国家《排污许可证条例【正式出台后将根据】我省:实际情况予以修订或!废,止 第四《十条 本细》则由陕西省环境【保护:厅解释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