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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省国家建—设项目审《计条例? 总  《则,  :    第一条为了!加强国家《建设项目的审—计监督规范投资【。行为提高投资效【益促:进廉: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!共和国审《计法、中华人—民共和国《审计法实施条例和有!关法律?、行政?法规结合《本省实际制定本条】例    》  :第,二条本省国家建设】项目的审计》监督工作适用本条例!    《  第三条本—条例所称国家—建设项目是指 【     (一【。)政府投资和—以,政府投资为主的【建设项目;    !  (二《)国家的事》。业组织、《社会:团体:使用财政资金、【国有资产抵押贷款及!其管理的公益性基金!和资金投资的建设】项目;?    《  (三)国—有资本占控股—地位或者主导—地位的企业、金融】机构:投资的建设》项目;     】 (:四)政府通过招标等!方式确定《投资人由《其承担资《金筹:措,和工程建《设竣工验收后移交政!府政府按照》合同:约定:回购:的项目;     ! (五)政》府通过招《标等方式确定投【资人:由其承担资金筹措和!工程建设并在—特许期?内管理经《营特:许期结束后投资人】按照合同约定—移交政府管》。。理的项目     !。 第四条县级以上】人民政府审计机关】。负责国?家建设项《目审计工作依法实施!审计监督     !。 审计机关》依法:对,国家建设项目实施】审计监督时有关单】位和个人《应当予以协助配【合    》 , 第五条《。审,计机关应当会同国家!建设项目审》批部:门、主管部门和有关!监督部门建》立协作机制相互通】报情况    【  第六条审—计机关应当依法向】社会公告国家建设项!目审:计,结果  《    第七条审】计机关建立举—报制度接《受单:位和个人对国家建】设项目及《其审计工作中—违法行为的》举报并及时调—查处理 审计职【责和权限   【   第《八条审计《机关对国家》建设项目的概预【算,。执行、单《项工程结算》和项目竣工决算依法!进行审计监督;【对,与项:目有关的勘》察,、设计、代建、施】工、监理、供—货、:咨询等?单位:取得建设项目—。。资金的?。真实性、合法性【进行:审计调?查 :。    《 第九条国家—建设项?目申请调整概算调】增幅度超过》原批复概《。算百:分之十及以上的项目!审批部门可》以商同级审计机【关审计后《根据审计结果—予,以处理   —   第十条审【计机关?进行国家建设项目审!。。计可以采取下列方】式   《 ,  (?。一)直接审计—;  ? ,   (二》。)授权下级审计机】关审计;  —  :  (三)》以委托等《方,式向社会中介机构】购买审计《。服务;   —   (四)与社】会中介?机构:建立协作机制利用】其工作结《果 :   ?  第十一条审计】机关可以聘请—具有:相应专业《技术资?格的人?员,参,。与国家建《设项目审计所聘请的!专业技术人员应当】具备下列条件  】 ,   (一)具有】相应的专业技术【资格证书且执业三年!以上;   — , , ,(二)近三年未【受过行业处》理和相关行政处罚;!      (三)!与参与审计的国家建!设项目?无利:害关系  》 ,   ?第十二条审计机关委!托或者建立协作【机制的?社会中介机》构应当具《备下:列条件  》    (》一)具?。备审计事《项所需的《资质;   —   (二)近三】年未受过行》业,处理和相关》行政处罚;    !  (三)》与参与?审,计的国?。家建:设,项,目无利?害关系 《    《 第十三条审计机关!应当遵循公开、公平!、公正的原则—依法选择参与国家】建,设项目审计工作的社!。会中介机构》并加强对其》的业务?指导和监《督 审?计,机关利用所聘请专】业,技术人员的咨询【、鉴:定或者使用社会中介!。机构工?作结果作为审计【证据的应当建立健】全审:查复核机制并对利用!其工作结果所形成】的审:计结论负责 —     第十【。四条项?目法人?或者建设单位应当配!合,。审计机?关,开展国家建设项【目审计工作负—责召集勘察》、设计、代建、施工!、监理、供》货、咨询等》单位接受审计调查 !有关的勘察》、,设计、代建、施工、!。监理、供《货、咨询等单位接受!审计调查时》应当及时提供相关】资料:并对所?提,供资料的真实—性,、完整性负责 【     第—十五条国家建设项目!主管部门、项目法人!或者建?设单:位应当建立》健,。全内部审计》制度:。其内部审《计工作接受审计机关!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!审计程序  —   ? ,第十六条国家建设】项,目审批部门应当将】本年度审批、—核准、备案的国家】建设项目的批复文件!和投:资,计划及时抄送同级】审计机关 》     》国,家建设项目》。主管部?门应:当在每?。年10月底前—向同级审计》机关提交本》年度:。已经开工的国家建】设项目目录》和相关资料》以及下一年度具【备竣工决算审计条件!的国家建设项目目录!和相关资料 审计机!关根据国家建—设项:目审批部门、主管】部门:抄送:和提交的《资料按?照,本级人民政府和上】。级审计机关的要【求确:定国家建《。设项目审计工—作重点编制年度审】计计划      !审计:机关确定年度—审计:计划后应当书—面告知国家建设项】目主管部门、项目法!人或者建设单位【     》 第十七条》未,。列,入年:度审:计计:划,的国家建设项目主】管部门、项目法人】或者建?设单位?告知审?计机关后可以自【行组织项目竣工决算!审计并将审计结果报!送同:级审:计机关备案审—计机关对其审计结】果进行?监督     【。 ,第十八条审计—机关应当根据—年度审计计》划组:成审计组调查—了解国?家建设项目的有【关情:。况编制审计方—案并在实施审计【三日前?送达:。审计通知书 —     审计【人员应当《。按照国家建设—项,目审计?相关的法律》法规和国家》审计准则《开展审计工作 【   ?  第?十九条审计人—员取得?的建设管理、工程决!(结:)算、财政财务【。收支等审计事项的】审计证据《材料应当由提—供证据的有关人【。员、单位《签名或者盖》章,。   ?   有关人员【、单位收到审计机关!送达的相关》审计证据后应—当在:十个工作日》内签名或者盖章或】者以书面《形式:提,出异议;涉及代建、!施工、监理等相关】单,。。位的审计《证据由?项目法人或者建设单!位,代为征求意见   ! ,  审?计证据逾期不能取得!签名:或者盖章《不影响事实》。。存在的?该审计证据》。。仍然:有效:审计机关可以依法】作出审计结》论但:审计人员应当注【。。明原因 《    《。第二十条审》计,。组向审?计机关提出》审计报告前应—当书面征求》项,目法人或者》建设单位的意见项目!法,人或:者建设?单位应当自接到审计!组的:审,计报告之日起十【日内提出书》面意见;十日内【。未提出书面意见【的,视同无异议    !    第》二十一条审计机关】对审:计组的审计》报告:进行复核、》审理后出具审计机】关,的审计报《告作出审计决—定  ?    《 , 第二?十二:条项目法《人或者建《设单位应当按照审】计机关?规定的期《。限,。和要求执《行审计决定》并根据审计报告和审!计决定进行》整改 ?国家建设《项目主管部门应【当督促项《目法:人或者建《设单:位进行整改》审计机关《应当检?查,项目法?人或者建设单—位执行审计决定【以及进行整改的情】况      【 第二十三》。条审计机关》。在对国家建设项目】实施审计《过,程中发?现重:大违法?线索时应当及—时移送监察、检察】、公安等《机关予以查处  】     第二十】四条国家建设项目的!施工:承包合同可以约定工!程结算以《审计结果作为—工程价款结算的【依,。。据 国家建设项目依!法进行招标的招标】人可以在招标文件】中,载明:投标人响《应工程结算以审【计结果作为工程【价款:结算依?据的要求《   ?。    第二十五条!国家建设项目审【批部门、主管部门、!项目法?人或者?建设:单位等有下列行为之!一的审计机关可【以提请?本,级人民政府》进行督办《  : ,  (一)未—按规:定,将本年度国家建设项!目的批复《文件和投资计划抄送!同级审计机》关,的;     (二!)未按规定提—交本年度已经开工以!及,下一年度具备竣【工决算审计条—件的国家建设项目】的;    —。 (三)《未根据审《计报告和审计决定进!行整改?的;:     》(四:)其他?需要进行督办的事项! ,  :审计内容  —    第二十【六条:审计机关对国—。家建设?。项目进行概》。预算执?。行审计、《竣工决算《审计、绩效审计【等      【第二:十七条?概预:算执行审《计的:主要内容包括   !     (—。一,。)基:本建设程序执行情】况;  《     (—二)项目资本金、资!金来源及资金—到位情况《;      (】三)建?设用地征《收征:用、征地《拆迁补?偿,费用标准《执行和实际》支付:情况;   —   (四)—供水、供《。电、道路《、通讯和场》地平整等《前期费?用支出情况;  】 ,   (五》)项目设计概预算】的执:行情况;     ! (六)项目—。的勘察、设》计、代建、施工【、监理、《供货、咨询》等方面招标投标和工!。程承包发包情况【;    》  (七)》项,目招:标的最高《投标限价情况; 】。 ,    (八)合同!签订、履行情况【;     —。 (九)《财务收支情况;【      (十)!单项工程结算情况】; :    (十一)项!目所需?。设备、材《料的采购和管理情况!。。;    》 (十二)各—种税费?的计提和缴纳情【况; ?    (十三)有!关内部控制制度建立!和执行?情况;  》   (十四)法】律法规规定需要审】计的其他《事项:  :    第二十八条!竣工决算《审计的主要内容包】。括    》 ,(一)竣工项—目概况表、竣工财务!决算:表、交?付使用资产总—表、交付使用资产】明细:表的真实、合—法情况; 》。  :  (二)项—目的建筑安》装,工程投资、设备【投资、待摊投资的】内容和分《摊、:其他投资的真实【、合法情况;   !  (三)交付【使用:资产和各《项结余资金》的真实、合法情况;!     》(四)建设期—收入的来源、分配、!上缴和留成使用情况!;     (五】),尾留工程《情况; 《     (六)】资金预留《情况;  》    《(七)法律法规规定!需,要审计的其》他事项    【  国?家建设项目未进行】概预算执《行审计的竣》工决:算审计应当包括本条!。例第二十《七,。条规定事项》  :    第》二十九条《审计机?关在真实性》、合法性审计—的基础上《开,展国:家建:设项目绩效审—计 绩效审计—主要针对下列内容实!施      (】一):经济性包括项—目立项、招标投【标、:设计、?施工、监《理,等,环节:的资金?、投入和《工程造价控制等情况!;      (二!)效率性包括项【目立项、招》标投标、设》计、施工、》监理等环节的管理】措施、组织结构、】资金利用及》其执:行等情况;   】   (《。三)效果性包括项目!的预期目标、经【济效益、社》。会效益?以及环境保》护设施与工程建【设,的同时设计》、同时施工、同【时验收情况    !  :第三十?条审:计机关根据国家【建设项目投》资规模、《。建设周?。期、管理水平等情】况可以对国》家建设项目实—施分阶段、分年【度的跟踪审》计     — 审计机关对国【家建设项目的跟踪】审计应当在职权范】围内行?使审计监督》职责审?计人:员不得参与、—干预:项目法人或》者建设单位的项目管!。理活动   法律】责任    —   第三十—一条国?家建设?项,目的项目法人或【者建设?单,位违:。反本条?例,规,定拒绝、《拖延提?供与:审计事项《有,关资料的或者提供】的资料不真》实、不完整的—或者拒绝、阻挠审】计的由审计机关责】令改:正可:以,通报批评、给—予警告;拒不改正的!对项目法人或—者建设单位可以处五!万,元以下的罚》款对直?接负:责的主管人员—和其他直《接责任人《员可:以处二万《。元,以下的罚《款审计机《关认为应当给予行】政处分的《向有:关主管机《关、单位提出给予】行政处分的建议;】构成犯罪《的依法追究刑事责】任   《 ,   第三》十,二条国家建设项目】的项目法人或者【。。建设单位有违反国家!规,定的财?务收支行为》的审计?机关可以通报批评】给予警告;有违【法所得的没收违【法所得并处违法所】得一倍以上五倍【以下的罚款;有违法!所得的可以处五【万,元以下的罚款—;      对】直接负?责,的主管人《。员和其他直接责任】。人员可以处二万【元以下的罚款审【计,机,关,认为应当给予—行政处分《的向有关主管机关】。、单位提出给予行】政处分的建议;【构成犯?罪,的依法追《究刑事责任   】   第三十三条】勘察、设计、代建、!施,工、监理、供货、咨!询等单位或者—个人以虚《报、冒领、关—。联交易等手段骗取国!家建设资金的由【审计机关在职—权范围内责令其改】正调整?有,。关会计账《目追回被骗取—的国:。家建:设资金没《收违:法所得?建,议,有关部?门核减或者停止拨付!工程投资 对单【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!批,评并建?。议,有关部门对直接负责!的主管人员》和其:他直接?责,任,人员给予行》。政处分;构成—犯,罪的依?法追究刑《事责任     】。 第三十四条—。社会中介《。机,构,和,专业技术《人员参与国》家建设项目》审计工作出具虚假审!计结果隐瞒审计【中发现?的违法、违》规问题或者有其他】违,法、违规行为的【由审计机《关移送有关部—门依法处理  【    《第三十五条国—家建设项目的项【。目法人或者》建,设单位对《审计:机关作出的有关【。财务收支的审计决定!不服的可以依法【申请行?政复:议或者?行政诉讼; 对【审计机关《作,出的:有关财政收支的审】计决定不服的可以提!请审计机《关的本级人民政府裁!决本级人民政—府的裁?决为最?终决定     】。 第:三十六条《国家建设《项目的项目法人或者!建设单位未按规定】。期限和要求执—行审计决定的审计机!关应:当责令?限期执行《; 逾期仍不执行的!审计机关可以—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!行建议有关主—管机关、单》位对直接负》责的:主管人员《。和其:。他直接责任人—员给予处分》  :    第三十【七条违反本条例规】定的行为其他法律法!规有处罚规定—。的从其规定  【  :  第?三十八?条审计机关依照本条!例规定?对单位处十万—。元以上罚款对个人处!一万:元以上罚款》的应当?告知当事《人,有要求听证的—权利: ,     第三十九!条审计人员滥用【职权、徇《私,舞,弊、玩忽职守或者泄!露国家秘密、商【业秘密的依法给予】处,分;构成犯罪的【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】 附则 本条例【。自2:014年11月【1日起?施,行2001年—9月:27日省人民—政府发?。布的陕?西省国家建设项目审!计办法(《省人民?政,府令第7《2号)同时废止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