陕,西省国家建设项目】审,计条例
总 则】
: 第一—条,为了加强国家建设】项目的?审计监督规范投资行!为提高?投资效益促进廉【政建设根据中—华人民共和国审【计法、中《华人:民,共和国审计法实施】。条,例和有关法律、行】政法规结合本—省实际制定本—条例
》 第二条本省国!家建:设项:目的审计《监督工作适用—本条例
【。 第三条本条例所!称国家建设项—目是指
【 :(一)政《府投资?和以政府投资—为主的?建设项目;
】 (二》。)国家的事》业组织、社》。会团:体,使,用财政资金、国【有,资产:抵押贷款及其管理】的公益性基金和【资金投资的建设项】目,;
》 , (三)国有—资本占控股地位或】。者主导?地位的企业、金【融,机构投资的建—设项目;
! (四?。)政府通过招标等】方式确定投》资人由其承担资金筹!措和工程建设竣工】验收后移《交政府政府》按,照合同约定》回购的项目;
【。。 》(五)政府通过【。招,标等方式确定投【资人由其《承担资金《筹措:和工:程建设并在特许期】内管理经营特—许期结束后投资【人按:照合同约定移交【政府管理的项目
】 ? 第四《条县级以上人民政】府审计机关负责国】家建设项目审计工作!依法实施审计—监督
【 ,审计:机关依法对国—家建设项目实施【审计:监督时有关单位和】个人:应当予以协》助配:合
? 《第,。五,条审计机关应当会同!国家:。建设项目审批部【门,、主管部门和—有,关监:督部:门建立协作机制【相互通报情况—
, 第—六条:审计机关应当—依法向社会公告【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结!果,
? 第七条审计】机关建立举报—制度接受单位和【个人对国《家建设项目及其审计!工,作中违法行》为的举报并及时调查!处理
审计职—责和权限
》 : ?第,八条审计机关—对国家建设项—目的概?预算:执行、单项工程结】算,和项目竣工决算【依法进行审计监督;!对与项目有》关的勘察、设计、】。代建、施工、监理、!。供,货、:。咨询等单位取得建设!项目资金《的真实性《、合法?性进行审计调查【
: 第》九条:国家建设项目申【。请调整概算》调增幅度超》过原批复概算百【分之十及《以上的项目审批【部门可以商同级审计!机关审计《后根据审《计结果予《以处理
!第十条审计机关进】行国家建《设项目审计可以采取!下列方式
】 (?一)直接《审计:;
【(二)授权下级【审计机关审》计;
】。(三)?以委托等方式向社】会中介机构购买【审,计服务;
】。 (四《)与社会《中,介,机构建立《协作机制利用其【工作结果
》 : : ,第,。十一条审计》机关可以聘》请具有相应专—业技术?资格:的人员参与》国家建设《项目审计所》。聘请的?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!备下列条件
【 (》一):具有:相应的专业》技术:资格证书且执业三年!以上;
【 (二)近—三,年未受过《。。行业处理和相关【行政处罚;
【 (三)与参!与审:计的国?。家建:设,项目无利害关—系
—。 第:十二条?。审计机关委托—或,者建立协作机—制的:社会中介机构应当具!备,下列条件《
? (一》),具备审计事》项所需的资质;
! (二)近三!年未:受过行业《处理和相关》行政处罚;
! , (三)与》参与审计的国—家建设项目》无利害关《系
》 :第十:三条审计机关应当遵!循,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】。的原则依法选择参】与国:家建设项目审计工作!的社:会,中介:机构并加强》对其的业务指导和监!督
审计机关利用】所聘请专《业技术人员的咨询】、鉴定或者》使用社?会,中介机构工作结【果作为审计证据【的应当建《立,健全审查复核机制并!对利用其工作结【果,所形成的审计结【论负责
!第十四条项目—法人或者建设—单位应当配》合,审计机关开展—国家建?设项目审计工作负责!。。召集勘察、》设计、?代建、施工、—监理、供货、咨询等!单位接受审》计调查
有关—的勘察、设计、【。代建、施工、监理】、供货、咨》。询等单位接受—审计调查时应当【及,时,提供:相关资料并对所提】供资料的真》实性、完整性负责】
第十】五条:国,家建设项目主管部门!、,项目法?人或:者建设单位应—当建立健全内—。部审计制度其内部审!计工作接受审—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!监督
?审计程序
】 第十六条国家建!。设项目审《批部门应当将本年】度,审批、核准、备案】的国家?建设项目的批复文】件和投资计划及时】抄送同级审计—机关
【 国:家建设项目主管部门!应当在每《年10月《底前向同级审计机关!提交本年度已经开】工的国家建设项【目,目录:和相关资料以及下】一年度具《备竣工?决算审计条》件的国家建设—项目目?录和相关资料
审计!机,关根据国家建设项目!审批部门、主管部门!抄送和提交的资料】按,照本:级人民政府和上级】审,。计机关的要求确【定国家建设项目审计!工作重点《。编制年度《审计计?划
: ? 审计《。机关:确,定年:度,审,计计划后应当书面】告知国家建设项【目,主管部门、项目法人!或者建设单》位
【第十七条未列入年度!审计:计划的国家建设项】目主管部门、项目】法人:或者建设单位告知审!计机关后可以自行组!织项目竣工决算【审计并将审》计结果报送同级审计!机,关备案?审计机?关,对其审计结果进行】监督
?。 第十【八条审计机》关,。应,当根据年度》。审计计划组成审【计组调查了解国家】建设项目的有关情】况编制审计方案【并在实施审计三日前!送达审?计,通知书
!审计人员应当—按照:国家建设项目审计】相关的法律法规【和国家审计准—则,开展:审计工?作
? 第》十九条审计人员取】得,的,建设管理、工程决】(结)算、财政财】。务收支?等审计事项》的审计证据材—料应当?由提供证《据的有关《人员、单位签—名或者盖章
】 有关人—员、单位收到审【。计机关送《达,的,相关审计证据后【应当:在十个工作日内签】名或:者盖章或者以书【面,形式:。提出异议;涉及【代建、施工、监理】等相关单位》的,审计证据由项目【法人或者建》设单:位代为征《求意见
】 审计证据逾期不能!取得签名或者盖章不!影响事实存在的该】审计证据《仍然有效《审计机关可以—依法作出审计结【论但审计《人,员应当注明》。原,因
第二】十,条审计组向审计【机关:提,出审计报告前应【当书面征求项—目法:人或者建设单位的意!见,项目法人或者建【设单位应当自接【到审:计组的审计报告【之日起十日内提【出书面意见;十【日内未?提出书面意见—的,视同无异议》
: 第二】十,一条审计《机关对?审计组的审计—报告进?行复核、审》。理后出具审计机【关的审计报》告作出审计》决定:
第!二十二条项目法人或!者建设单位应当【按照审计机关规【定的期限和要求执】行审计决定》并根据审计报告【和审计决定进—行,整改
国家建设项目!主管部门应当督促】项目:。法人:或者建设单位进【行整改审计机关应】当检查项目法人或者!建,设单位执行》审计决定《以及进行《整改的情况
】 第二十三条!审计机关在对国家建!设项目?实施审计过程中发现!重大违法线》索时应当《及,时移:送监:察、检察、》公安:等机关予《以查:处
】。。第二十四《。条国家?建设项目的施工承包!。合同可以约定工程结!算以审?计结:果作:为工程价《款结算的依据—
国家建设项—目,依法进行招标—的招标人可以在招标!。文件中载明投标人】。响应工程结算以审计!结果作为工程价款】结算依据《的要求
】。 第?二十五条《国家建设项目审批部!门、主管部门、【项目:法人或者建设单位等!有下列行为之—一的审计机关可以提!请本级人民政府进】行督办
】(一)未按规定将本!年度国家建设—项目的批《。复文件和《投资计划抄送同级】审计机关的;
! (二)未—按,规定提交本年度【。已经开工以及下一】年度具备《竣,工决算审计》条件的国家》建,设项目的;
— : (三)未根据审!计报:告和审计决》定进行整改的—;
(四)!。其他需要《进,行督:。办的:事项
》审计内容《
第【二十六条审计机【关,对国家建设项目进行!概预算执行》。审计、?竣工:决算审计、绩效审计!等,
?。。 第《。二十七条概预算执】行,审计的主要内—容包括
】 (一)基本建!设程序执行情况【;
(!二)项目资本—金、资?。金来源及《资金到位情况;
!。 (三—)建设用地征—收征用、征地—拆迁补偿费用标准】执,行和实际支》。付情况;
— (四)供水!、供电、道路—。。、通讯?和场地平整等前期费!用支出情况;
!。 : (五)项》目设计概预算的执行!情况;
》 《(六)?项,目的勘?察、设计《、代建、施工—、监理、供货、【咨询等方面招标投】标,和工程承包发包情】况;
(!。七,)项目?招标的最高投—标限:价情况;
》 《 (八)合同签订、!履行情况《;
《 ?(九)财务收支情】况;
》 (十)—单项工程结算情【况;
— (十一)项目【所需设备、材料的采!购和管理情》况,;
》 (十二《)各种?税费的计提》和缴:纳情况;
》 : (十《三)有关内》部控制制度建立和】执,行情况;
》 , (十四—。)法律法规规定需要!。审计的?其他事项
— 第》二十八条竣工决算】审计的主要内—容包括
》 ,。 (一《)竣工项目》概况表、竣工财【务决算表、交—付使用资产总表、交!付使用资产明细表的!真实、合法情况;】
》(二)项目的—建筑安?装工程投资》、设备投资、待【摊投资的内容和【分摊、?其他投资的真实【、合:法情况;
!(三)?交付使用资产—和各:项结余资金的真实】、合法情况;
【 (四)建】设期收入的》来源、分配、上缴】和留成使用情—况;
《 ?。(五:)尾留工程情况;
! (六)资!金预:留情况;
》 (七【)法律法规规定需要!审计的其《他事项
】 国家建设项—目未进行概预算执】行审计?的竣工决算审计应当!包括本条《例第二?十七条规《定事:项
: 第二十九!条审计机关在真实性!、合:法性审计的基础上开!展国:家建设项目绩效审计!
绩效审计主要针】对,下列内容实施
【 (一【),经济性包括项目立】项、招?标投标、设》计、施工、》监理等环节》的资金、《投入和工《程造价控制等—情况;
《 , (二—)效率性包括项【目立项、招标投标】。、设计、施工—、监理等环节的【管理措施、组织结构!、资金利用及其执】行等情?况;
》 , (三)》效果性?包括项目《的预期目《标、经济效益、【社会效?益以及环境保—。护设施?与工程?。建设:的同:。时设计?、同:时施工、同时验【收情况
《 第三十条!审计机关根据国家】建设项目投资规模】、建设周期、管【。理水:平,等情况可《以对国家建设项目】实施分阶段》、,分年度的跟踪审计
! ? 审计《机关:。对国:家建设项目的跟踪审!。。计应当在职权范【。围内行使审计监督】职责审计人》员,不得参与、干预项】目法人或者建—设单位的项》目管理活动》。
?法律责任
》 , 《 第三?十一条国家建—设项:目的项目法人或者】建设:单位:违反:本条:例规定拒绝》。、拖延提供与审计】事项有?。关资料的或》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!、不:完整的或者拒绝【、阻挠?审计:的由审计机关责【令改正可以通—报批评、给予警告】。;拒:不改正的对项—目法:人或者建设单—位可以处五万—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!负责的主管人员【和,其他直接责任—人员可以处二万元】以下的罚款审计机关!。认为应当给》予行政处分的向有】关主管机《关、单位提出—给予行政处分的建】议;构成犯罪的【依法追究《刑事责任
》 第【三十二条国家建【设项目的项目法【人或者建设单位有】。违反国家规》定的财?务收支?。行为:的审计机《关可以通报批评【给予警告《;有违法所得—。的没:。收违法所得》并处违法所得—一倍以?上五倍以下的罚【款;有违法所得的】可以:处五万元以》下,的罚款;《
《 对直《接负责?的主管人员和—其他直?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!万,元以下?的罚:款审计机关》认为应当给予行政】处分的向《有关主管机关—、,单位提出给》予行政处《分,的建议?;构成?犯,罪的依法追究—刑事责任
! 第三十三条勘察】、设:计、代建、施—工、监?理,、,供货、咨询等单【位或者个人以虚报、!冒领、关《联,交易等手段骗—取国家建设》。资金的由审计机关在!职权范围内责令其改!正调整?有关会计账目追回被!骗取的国《家建设资金》。没收违?法所得建《议有关?部门核减或者—停止拨付工程投资
!对单位给《予警告或者通报【批评并?建议有关部门对【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!和,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!予行政处分;构成】犯罪的依法》追究刑事责》任,。。
第【。三十四条社》会中介?机,构和专业技术—人员参与国家建【。。设项目审计工—作出具虚《假审计结果隐瞒【审计中发《现的违法、违规问题!或者有其他违—法、违规行》为的由审计》机关移?送有关部门依法处】。理
? 第三十【五条国?家建设?项目:的项目法《人或者建设单位对审!计机关作出的有【关财务收支的审【计决定不服》的可以?依法申请行政复议】或者行?政诉讼;
对审计】机关作出的有—关财政收《支的审计《。决定:不服的可以提请【审计机关的本级人】民政府裁决本级人】民政府?的,裁决为最终决定
! 第三十六条!国家建设项》目的:项目:法人:或者建设单位未按规!定期:限和:。要求执行审计—。决定的审计机关【应当:责,令限期执行;—
逾期仍不执—。行的审?计机关可以》申请人?民法院强制》执行建?议有关主管》机关:、单:。位对直接负》。责,的,主管人员和》其他直?接责:任人员给《予处:分
第三!十七条违反本条【例规定的《行为其他《法律法规有处—罚,规定的从其规—定
? , 第三十—八条审计机关依【照本:条例规定对单位处】十万元以上罚—。款对个人处一万元】以上罚款的》应当告知当事人有】要求听证的权利【
? 第三》十九条审计人员滥用!。。职权:、徇私?舞,弊,、玩忽职守或者泄】露,国家秘密、商—业秘密的《依法给予处分;【构成犯罪的依法追】究刑事责任
附【则
本条例自201!4年11月》1日起施行2001!年9月27日省人】民政:府发布的陕西省国家!。建设项目《审计办法(省—人民政府《令第72号)同【时废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