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印?发陕西省房屋—建,筑,和,市政:。基础设施工》程竣工验收备案实施!细则的通知
陕建】发〔2017〕【3,77号
—各设区市建设—规划局(《建委、住建局)【、杨凌示范区住【房和:城乡规划建设—局、西?咸,新区:规划建设局、韩城市!住房和城《乡建设局神木县【、府谷县住房和城】乡建设局
陕西!省房屋建筑和市【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】工验收备案实施细】则经:第11次陕西—省住房城《乡建设厅厅务会研】究审议通过现印【发你们?请认真遵照执行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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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?省住房和城乡建【设厅
2《017?年9月15》日
陕【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!基础设施《工程竣工验》收备案实施细—则
第【一条为加强全省房】屋建筑和市政基础】设施:工程的竣《工,验,收备案管理工作【结合我省实际—制订房屋《建筑和?市政基?础设:施工程竣工》。。验收备案《实施细则《以,下简称实施细则【
第二条 【凡本省?。。境内:新建、扩建、—改建各类房屋建【筑和市政基础设施】工程(?以下统称工程)【的竣工验收备案适】用本实施《细则
? , 第三?。条 省住房和城乡建!。设,厅负:责全省建设工—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管!理工作
县【级以上?地方人民政府建设】。行政主管《部门负责本行政区】域内建?设工程的竣》工验:收备案管《理工:作
县级以【上地方人民政府建】设行政?主管部门可以委托】其所属的建设工【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!具体实施建设工【程竣工验《收备案?工作即?为备案机关
第!四条 工程》竣工验收的监督情】况应作为工程质量监!督,报告:。。的重要内《容应:当自工程竣工验收】。之日起15个工【作日内向备案—机关提交
— ,第五:条, 建设单位应当自】建设工程竣》工验收合格之日起】15个工《作日内向《工,程所在地的》备案:机关办理备案手续竣!工验:收,备,案按照?下列程序进行
】 (?一)建设单位—填写房屋建筑和【市政基础设施工程】。。竣工验?收备案表(见—附件:1)进行《申报
(二)】建,设单位提《交本细则第六条【。规定的材料向—备,案机关备案》
第六条— 建设单位办—理工程竣工》验收备案时应当提】交下列资料》
(《一,) 房屋建筑和【市政基?础设施工程竣工验】收备:案表(见附件1)】
(二)建设工!程竣工?验收报告(见附件2!。)
(三)【由,规划部门出具的建】设工程规划竣工验】收,合,格证(涉及养老设】施建:设的:应做到?同步建设、同—步验:收、同步交付—使用)
(】四):按照:。建设工程消》防监督管《理规定(中华人【民共:和国公安部》令,第11?9号)第十三—条、:第十四条规定的【建设工程《应提供?公安消防《部门出具《的建设工程》消防:竣工验收《意见书
(五)!按照陕西省民用建筑!节能条例第三十【条、第?四十二?条的规定《提供建筑节能或【者绿色?建筑验收报告—国,家机关办公建筑【和大型公共建筑还】。应按第十《五条的规定提—。供能耗分项计量【装置验收《情况
(六)】施,工单位签署的工【程质:。量保修书
》 , (七)竣工结算材!料
? (八?)建设单位对住宅】工程还应提交工【程质量保证书和工】程,。使用:说明书
(九】)法规?、规章规《定必须提供的其【他,资料
第七条 !。备案机关在收到工】程质量监督报告和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!料后15个》工作日内对备案资】料,齐全的?应当在工程竣工验】收备案?表加盖竣工验收【。备案专用章工—程,竣工验收备案—表一式两份一份【由建设单位保存一】份留:备案:机关存档《对,于备案?资料不齐全》或者失效的应当场】或者:3个工作日内—一次性告知建设【单位需要补正的全】部内容;对》于不符?合条件的应》。当自:收到备案资料之日】起,5个工作日内通知】建设单?。。位并:说明理由
【。第八条 备》案机关应当》。使用建设工程竣【工验收备《案信息系统并将备案!信息传送同》级,建设行政《主管:部门和上《级管理部门并—由前者将工程记入】业绩库
—第九条?。 备案机关发—现建设单位在竣工】。验收过?程中有违反国家有】关建设工程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】的应当在收讫竣【工验收备案资料1】5个工作日内下发】。责令改正通知书【(见附件《3)责令停止使【用,重新组织竣工验收
! 第十条 —。军用房屋建筑工程】竣工验收备案的管理!按照中央军事委员】会的有关《规,定执行抢险救灾工】程、:临时性房《屋建筑工程和农民】自建:低层住宅工》程不适用本》。实施细则《
第十》一条: 建设?单,位,竣工验收《后未:。按照规定办理—竣工验?收备案的备案机关应!按照有关法律—法规、规章的规定进!行处罚
第【十二条 本实施【细则自201—。7年9月1》。5日起施行至2【022年9月1【5日自?行废:止有:效期五年
【 附:。件1.房《屋建筑和市政—基础设施工》程,竣工:验收备案表
【 附件2.》建设:工,程竣工?。验收报告
【附件:3.责令改正通知】书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