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藏自治区建设【工程安全《生产管理《条例:
2:015年1月14】日西藏自治区第十】届人:民代表大会常—务委员会第十四次】会议通过
】 第一章 总】 则
—第一条? 为:。了加强建《设工程安全生产【。管理预防和减少【。安全生产事故保障】人民群众生命—和财:产安全根据中—华人:民共和国建》筑法、中华人民共和!国安全生《产法和?建设工程安全—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!。法,律、:法规结合自治—区实际制定本条【例
第二条 】在,自治区行政区—域,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!建、扩建、》改建和拆《。除等有关活动—的安全生产以及实】。施对建设《工程安全《生产的监督管理应当!遵守本条例
本!条例所称建》设,工程是指《土木工程、建筑工程!、线路管道和设【备安:装工程以及装—。修工:程
第三条 】建设工程安全生产】管理应?当,坚持安全第一、预】防为主的方针建【立健全安《。全生产的责》任制:度
第四—条 县级以》上人民?政府应当加》。强建:设工:程,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!支持、督《促各有关部》门依法履行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!责建立健《全建设工程安全【生产工作《协调机制及时协调、!解决建设工程安【全生产?监督管理中存在的】重大问题
》 , ,乡、镇人《民政府?以,及街:道办:事处:、开发区管理机构】等政府派《出机构应当按照职责!加强对本行政区域】内,生产:经营单?位,安全生产状况—的监督?检查协助上级人【民政府有《。关部门依法履—行建设工程》安全生产监督管【理职责?
第五条 县】级以上人民政府住】房和城?乡建设?主管部门负责本行】政区域内建设—工程的安全生产【监督管理县级以【上人民政府交通【、水利等《有关部?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!负,责本行业内建设工程!。。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!
,。 第六条》 县级以上人—民政府安全生产【监,督管理?部门依?法对建?设工程安《全生产实施综—合指导?、协调和《监督检查《
第七条— 建设单位、—勘察单位、设计单位!、施:工单位?、工程监理单位以】及其他与建设工程】。安全生产有关的【单,位,应当建立《健全建设工程安【全生产管理制度保证!建,设工程安《全生产?依法承担建设工【程安全生《。产责任
》 第八条《 ,公民、法人和其【。他组织有权对—。。建设工程安》全,生,产事故?以及:。事故隐患等影响【建设工?程安:全生产的行为—进行检举和投—诉,住,房,和城:乡建设主《管部门或《者其他?有关部门《应当及?时,受理、调查并依法】。作出处理
第九!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!主管部门《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!当,对在建设《工程:安,全生产中作出突【出贡献的单位和个】人给予表彰、奖【励
》 第二》章 建设单位的安全!责任
第十条】 建:设单位应当遵守【建,设工程安全生产法】律,、法规和工程建【。设的强?制性标准规定严格执!行工程基《本建:设程序不得压缩【合同约?定的工期确保建【设工:程安全生产
— 第十一条 建】设单位应当为—勘,察、:设计和?施工单位提供施工】。现场及毗邻区—域内与施工相关的】。水文、气《象、地质、地下管】线资料?以及相?邻建筑物、》构筑物、地下—工程的有《关资料并保》证,资料的真实、—准,确、完?整
建设—单位因?建设工程需要向有】关部门或者单—位查询前《款规定的资》料时有关部门或者】单位应当提供涉【及国家秘密的资料按!有关规定《执行
《 ,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!在编制工程概算时】应当确定《建设工程项目安【全作业环《境以及安《全防护、文明施【工措施所需》。费,用
: :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!与施工单位》应当在施工合同中】明确建设工》程项:目安全作业环境【以及安全防护—、文明施工措—施总费用《以及费用预》付、支付计划、使用!要求、调整方式等】条款该费《用标准不得低于【自治区?关于工程建》设标准定额的规【。。。定在工程《施,工招标投《标文件中予以单【列并:不得将其作为—。招标投标竞价条【件
建设单位与!施工单位在施—工合同?中对建设工》程,项目安全作业—环境以及安全—防护、文明施工措】施费用预付、—支付计?划未作约《定,或者约定不明的按】照国家和自治区关】于建设工程项目【安全作业《环境以及安全防护、!文明施工措施—费用的?有关规定执行
【。 :建设工程安全项【目作业环境以及安全!。防,护、文明施工措【施费用应当专项用】于,安,全生产?不得挪作他用—
第十四—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!领取施工许可证【件时应当向住房【和,城乡建设《主管部门提供—下列安全施工措【施,的资料
《 (一)施工现】场总平面《布置图;
》 (二)工程概算!确,定的安全作业—环境以及《满足安全施工进度需!要的安全防护、【文明施工措》施费用?以及先?期拨付计划;—
(三)经【工程监理单位审查】同意的?施工组织《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!;
(四)拟】使用的施工起重【机械设备相关—资料;
》 (五)工程项目负!责人、技术负责人】、专职安全》生产管理人员、特种!作,业人员和工程监理单!位总:监理工程师》等人员的有效证件复!印件(加盖》企业公章)》;
(六—)国家?和自治?区规定的《其,。他,资料
《 第:十五条? 建设工程主体【和承:重结:构需:。要变动的建设单位】应当委托原设计单】。位或者具有相应【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!提出变?动方案并依据变【动方:案对原有《的施工图进行—调整调?整后:的施工图《应当报原《施工图审查机构【进行:重新审查未经—重新审查或审查【不合格的不得变动】。
?第十六条 》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!工程: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!等级、具备保—证安全?条件的施《工,单位:
第十七—条 :建设单位应当—。。督促相?关单位对住》房和:城乡建设主管—部门:或者其他有关部门】。提出的限期整改意】见进行整改落实【并予以书面反馈【
【第三章 勘察—、设计、工程监理及!其他有关单》位,的,安全责任《
第《十八:条 勘察单位—应当按?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!建设工程施工安【全法律、法规以及】工程:。建设强?制,性标:。准,进行勘察提》供的地质《、测量、《水文等?勘察资料和文—件应当真《实,、准确满足建—设,工程:安全生产的需要【
, 勘察《单,。位在勘?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执!。。行,操作规程采取安全】有效防范《措施保证《各类管线、设施【和周边建《筑物、构筑物安【全
? 第十?九,条 设计单》位应当按照国家和自!治区有关建》设工程施工安—全法律、法规—以,及工:程建设强制》性,标准进行《设计并就设计文【件中:有关建设工程安全】。生产事?项向建设、》施工、工程监理【等单位?作出说明完成—技术:交底
设—计单位?应,当,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!点部:位,。和环节在设计—文件中注明并对防】范安全生产事故提出!。指导意见
第】二十条 《勘察、设计单—位应当?配,合有关部《门对已经发生的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!故进行调查并在【勘察、设计的后【续方案中提出防【范、补救措》施
? 第二十一条 工】。程监理?。单,位应当依法履—行下列安《全监理职责
【。 (一)根》据,工程特点编制包括】安全生产《监督管理内容的【监理规?。划和:细则;
(二】)检:查施工现场》安全生产条件以【及安全职《责履行?情况;
《。 (三《)审:核施工组织》设计中的安全技【术措施和专》项施工方案是否符】合工程建设强—制性标准并》检查执行情况;
】。 :(四)对深基坑施】工、起重机械安装拆!卸和整体提》升脚:手架升降《作业实?施巡视检查关键【部位、关键工序实施!旁站监理;》
(《五)监督施工单【位建设工程安全【项目作业《环境以及安全防护、!文明施工《措施费的使用情况;!
(《六)法律、法规规定!的其他安全监—理职责
《 第二十二—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!当选派有相应资格的!工程项目总监理【工程师?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!工现场
总监理!工程师对工》程项目的安全—监理全面负》责其:工作变动应》当经建设单位同【意,监,理工:程师对?。。所承担?的分部分项工—程的安全《监理负责
总】监理工程师》和监理工程师—不得委托他》人,代行监理职责或【。者同时承担两个以及!两,个以上工程》项,目的安全监》理
第》二十三条 工程监理!。单位在实施监理【过程中发现存在安】全事故隐患》的应当?要求:施工:。单,位,整改;情况严重的应!当要:求施工单位暂时【停止:施工并及时》报告建设《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!改或:者不停止施工的工】程,。监理单?。位应当向住房和城】乡建设主管部门或】其他:有关部门报》告
施工—现场发生《安全生产事故的【工程监理《单,位应当及时》向所:在地:住房和城乡》建设:主管部门《。或者其?他有:关部门报告
】第二十?四条 在施》工现场安装》、拆卸施工起重机】。械和整体提升脚手】架、模板《等自升式架设—设施应当由具—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!担
安装—、拆卸施《工起重机械和整体】提升脚手架、—模板等自升式—架设设施应当编制拆!装方案制定安全【施,工措施并由专业【技术人员现》场监督
—第二十五《条 检验检测机【构进行施工起重机】械和整体提升脚【手架、模板》等自升式架设设施检!测时发现安全隐患的!应,当及时书《面,告知使用单》位进行整改直至合格!
,。 》 第四?。章, 施工单位的—安全:责任
第二【。十六条 《施工单位应》当,依法取?得相应等级的—资质证书并在其资】质等:级许可的范围内【承揽工程
施工!单位应当依法—取得建设工程—安全:生产许可证未取得】安全生产许可证【的不得从事建设【。工程施工活》动
第二十七】条 施工《单位的法定》代,表人依法对本单【位,的建设工《程安全生产工—作全面负责》并,定期向职工代—表大会或者职工【大会报告本单位的建!。设工程?安全生产情况
】 直接分《管安:全生:产工作的负责—人,依法对?。本单位的建设工程】安全生产工作具【体负:责
项目负责】人依法?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!生,产全面负责
【 第二十八》条 施工单位应当建!立健全建设工—程安全生产教育培】训制度未经安全【生,产教育培训或者考】核不合格的人员【不得上?岗作业
—建筑起重机械—。设备操作人员、【安装拆卸工、—爆破作业人员、起重!。信号工、架》子工:等特种?作业人员《应当经过专》门的安全《作业培训《并取得?特种作业操》作资格?证书后方可上—岗作业
《 电(《气)焊?。工和油漆工应当【在进行岗《前消防安《全,培训后方可上岗作】业
: :第二十九条》 施工单位应—当设立建设》工程安全生》产管理机构配备与其!生产规模相适应的、!具有工程《序列:技术职?称的:专职安全生产管理】人,员
:。 第三十》条 专职安全—生产:。管理人员负》责对建?设工:程安全生《产进行现场》监督检查《发现:。安全生产事故—隐患的应当及时向项!目负责人和》建设工?程安全管《理,机构报告对违章指】挥、违?章操作的应当立【即制止
—专职安全生产管理】人员不得在建设工程!实施期间脱》岗不得同时》承担两个或者两个】以上建?。设工程?项目的现场》安全:。监督工作
第三!十,一条 施工单位【应,。当对达?到一定规模的危险】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!程,编,制,专项施?工方案对于依法需要!论证、?审查的施工》单位应当组织—。专家进行论证、【审查
第三【十二条? 建设工程施工实】行总承?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!对全部建设工程施】工现:场的安全生》。产管理负《责;总承包单位依法!将建设工《程分:包给其他单位的按】照分包合同的约定施!。工现场的安全—生产管理由分包【单位向总承包单位】负,责;总承《包单位与分包单【位对分包工程施工现!场的安全《生产管理承》担连带责任》
第三十三【条 施工单位—应当对城市》市,区内的?建设工程施工—现场实行封闭围挡防!止或者减少》粉尘、废气、废水】、固体废物、噪声、!振,动和施工照明—造,成的污染和危害
! 第三十四条 施工!单位应当《保障:施工现场《的道路平整、硬化、!畅通并设置交通【指示标志在施工现】场的:危险部?位应当设置明显的、!符合国家标准—的安全警示标志【
在车辆、行】人通过的地方施工应!当对沟?、坑、井等进行覆盖!并设置施《工标志和《防护设施
【第三十五《。条 施工单》位应当建立消防安全!责任制度确定消防】安,全责任?人制定用《火、用电、使—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!。项消防安全管理制】。度和操作规》程
施工单位】应,。当按照国家》和自治区的》规定在施《工现场设置消防通】道、消防水源—配备消防《设施和?灭火器材并在—入口处设置》明显标志
》 第三十六条 】。施工:单位应当为建设工程!施工人员《提供符合安全—标准的生产环境、】生活设施、作业【条件、机械设备和】安全防护《用具
《 施工单《位不:得在尚未竣工—的建:筑,物内安?排人员?。住宿
施—工,单位设置的生活区应!当达到消防以及【其他:安全标准《
第三十七条 !施工单位应当对进入!施工现场前的安全防!护用具、机械设【备、施工机具—以及:配件的?生产(?制造)许可证—、产品合《格证进?行查验
《。 施工单》位,应,当对进入施工现场】。的安全防护用具【、机械设备、—。施工:机具以及配件指定】专人定期进》行检查、《维,修和保养建立资料档!案并按照国家—规定及时报废
】 第三?十八条 施工单位】应当委?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!位安装、拆》卸施工起重》机械设备
【安装完成的施工起重!。机械:设备:应,当,经具有相应资—质,的检测机构检测;未!经检测或者检测【不合格?的不得使用
】第三十九条 施工】单位应当《制定建?设工程安全生产事】。故应急救援预—案报住?房和城乡建设—主,管部门?备案
? 施工《单位:应当建立应急—救援组织《配备:应急救援人员—和器材设备并定期组!织演练
《 第四《。十条 施《工现:场发生建设工程【安全生产事故时施】工单位应《当及时采取》措施抢救受伤人员】和财产保护事—故现场并按照—国家和自治区—有关规定程序上【报
因抢救人】员,、防止事故扩大【以及疏?。。导交:通等原?因,需要移动事故现场】物件的应当作—出标志绘制现—场简图并作出书【面记录妥善保护【现场重要痕迹、物证!有条件的《应当拍照或者—录像
? 第四十》一条 施工单位应当!为建:设工程施工现场从】事危险作业的人【员办理意《外伤:害保险
》。 》。意外伤害保》。险费用由《施工单位支付—意外伤害保险—期限自建设工—程,开工之日起至竣工】。验收:合格止
》 第五【章, 监督?管,理
第四十二】条 县级以上—。。人民政府住》。房,和城:。乡建设主管部—门或者其《他有关部门应当制定!本行政?区域内?建,设工程安《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!预案
第四【十三:条 县级以上—人民政府住房和城】乡,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!他,有,关部门应当履行下】列监督管理》职责
(—一,)监督检查国家和自!治区:有,关建设工程》安全生产法律—、法规和工程—建设强制性》标准的执行》。。。情况;?
(二)监【督检查建《设工程中各方主体的!施,工安全行为和—安全措施落实情【况;
》(三)组织建设工程!施工安全宣传、教】育和培训;
— (四)参与建设!工程施工安全事故】调查;
—(五)?法律、法规规定【的其他监督管—理职责
第四十!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!政府住房和城—乡建设主《管部门或者》其,他,有关部门《在履:行安全监《督检查职责时可【以采取下列措施【
(一》)要求被检查单位】提供有关建设工程】安全生产的文—件和:资料:。;
(二)【。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!工现场进《。。行安全检查并—将检查?的时:间、:地点、?内容、发现的问题】及其: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!录;
(三)纠!正施工中违反—。安全生?产要求的行为—;
(四)【发现施工安全—隐患:时责令被检》查单位改正或者立】即,。排除隐患;重大安】全事故?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!过程中无法保证【安全:的责令从危险—区域内撤《出作业?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!工;
(—五)法律、法规规定!的其他措施》
其他负—有建设?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!监督管理责任的【行政执法部门对施】工,现场依法实施检查时!应当互相配合—实行联合《检查;确需分别进】行检查的将检—查情:况通报同级人民政】府住房?和城乡建设主—管部门或者》其他有?关部门
《 第四《。十五:。条 :安全:生产监?督管理部门》。应当依法对施工【单位取?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!情况进行监督
!第四:十六条 建设—工程安全生》产事故的报告和【调查:处理按照国家和自】治区的有关规定执】行
《第四十?七条 住房和城乡建!设主管部门》或者其他有》关部门应当通过建设!工程监督管理信【息平台向社会公【布建设工程的基本情!况、主要参与单位、!施工许可、竣工验收!等信息
住房和!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!当建立建设》工,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!记录:和查询系统向—社,会公布安全生—产违法行《为及其?处,理结:果
: 》 第六章 法律责任!
?第四十八条 —违反:本条例第十》八条、?第十九条、第—二十条规《定勘察、设计单位有!下,。列行为之一的责【令限期改《正;:逾期不改的》处以5万元以—上10万元》。以下的罚款;情【节严重的《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!质等级?。直至吊销资质—证书;?造,。成损:失的依法《承,担,赔偿责任;涉嫌【犯罪:。。的移送?司,法机关处理
【 (一?)勘察单位未—按照:法律法规《以及工程建设—。强制性标准从事勘】察活动、其》提,供的勘察资料和文】。件不真实、准确【不能满足建设工【。程安全生《产的需要的;
【 (二)》设计单位未》就有: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!事项向建设、施工、!工程监理《等单:位作出说《明并完成技术交底的!;
(三)【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!中未对?防范安全《生产事?故,提,出指导意见》的;
(四)】勘察、设计单位【在,发生:安全事故《后不配合调查—。并在勘察、设计的】后续方案中未提【出防范、补救措施的!
: ,第四十九条 违【反本条例《。第二:十二条第《三款规定《总监理工程》。师和:监理工程师委托【他人代行监理职责】或者同?时承担两个以及两】个以上建设》工程项目安全监理】。的责令限《。期改正;逾期不改】的处以3万元—以上5万元以下的】罚款:;造成建设工程安全!生产事?故的暂?扣或者吊销》。监理人员资格证书】;涉:。嫌,犯罪的移送》。司法:机关:处理
? 第五十条 违】。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!规定施工人员未经】安全生产教育—培,训或:。者考核不合格上岗】作业的、特种作业】人员未取《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!上岗作业的、电(】。气)焊?工和油漆工未—进,行岗前消防》安全:培训上岗《作业的责《令限期改正;逾【期不改的处以500!0元以上2万元以下!的罚款;《造成建设工程—安全生产事故涉嫌】犯,罪的移送司法—机关处?理
: 第五十》一条: 违反本条》例,第三十条《。规定专职安全生产管!理人员发现建设工程!安全生产存在事【故隐患未及时向项目!负责人和建设工程安!全管理机构》报告未立即》制,止,。违,章指挥、违章操【作的或者《在建设?工程实施《。期间脱岗、同时承】担两个以及两个以】上,建,。设工程项《。目的:现,场安全?监督工作《的责令限期》改正;逾期不改的】处以3万元以上【5万:元以下的罚款;造】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!事故的暂扣》或,者吊销专职安—全生产管理》人员考核《证书;涉嫌》犯罪:的移送司《法机关处理
】第五:十二条 住》房和城乡建设—主管部门《或,者其他有关部门在建!设工程安全生产监】督检查中发》现勘察?、设计、施工—、工程监理、检验检!测等单?。位不符合《相应资质条件的应】当责令其《限期改正;逾期不】改正的责令》。停业整顿降低其资质!等级:直至吊销《资质证书
第】五十三?条 住房和城乡建】设主管部门或者其】他,有关部门以及建设】工程安全监》督机构?的工:作人员在建设工程安!全生产监督管—理工:作,中玩忽职守》、滥用职权、—徇私舞弊的由其【所在:单位或者监》察机关给予行政【处分;?涉嫌犯?罪的移送司》法机关处理
】第五十四条 —建设工程安》全生产监督人—员的尽职免责按【。照国家有关规—。定,执行
》第五十五条》 本条例规定的行】政处罚由住房和【城乡建?设主管部门或—者其:他有关部门依照【法定职权实施
!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!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!法律、法《。规已有处罚规—定的从其规定
】 : ?第七章 附则
】 ,第五:十七条 《抢,险救灾和农牧民自】。建低:层住宅的《安全:生产管?理不适用《。本条例
《 第五十八条【 ,本条例自201【5,年4月1日起—施行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