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西藏自治区建设工】程安:全,生产管理条例—
20?15年1《。月14日西藏自治】区第十届人民—代表: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!四,次会议通过》
: 第一【章 总 》则
第一条 】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!全,生产:管理:预防和减少安全【生产:事故保障人》民,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!根据中?华人:民共和国建筑—法、中华人民—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】和建设工程安全生】产管:理条例?。等有关法《律、法规结》合,自,治区实际制定本条】例
第二—。条 在自治区—行政:。区域内从《。事建:设工程的新建—、扩建、改建—和拆除等《有关活动《的,安全生?产以及实施对建【设,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!管理应当遵》守本条例
》 本?。条例所称建设工【程是:。指土木?工,程、建筑工程、线】路管:道,和设备?。安装工程以及装【修工程
第三】条 :建设工程安全—生产:。。管理应当坚》持安全第一、—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!健,全安全生产的—责任制度
第四!条, 县级以《上人民政府应—当加强建设工程安全!生产工作的领—导支持、督促各有关!部门依法《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!理职责建立》健全建设工程安【全生产工作协调机】制及时协调、解决建!设工程安全生产监】督管理中存》在的重大问题
】 乡、镇人民政府】以及街道办事—处、开发区管理机】。构等:政府派出机构—应当按照职责加【强对本行政》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!安全生产状况的【监督检查协》助,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!。门依法履行建设工程!安全生产《监督管理职责
!。第五: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!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!管部门负责》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!程的安全生产—监督:管理县级以上人民】。政,府,交通、?水利等有关部门【按照各?自职责分工》负,责本行业内建设【。。。工程的?安全生?产监督?管理
第六条】 县级以上人民【政府: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】部门依法对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!施综合指导、—协调:和监督检查
第!七条 建设单位、】勘察单位、》设计单位、施—工单位、工程监理单!位以及?其他与建设工—程安:全生产有关的单【位应当建《立健全建设工—程安全生产管—理制度保《证建设工程》。安全:生产依法承担—建设工程安全生产】责任
? 第八条 公民】、法人和《其他组织有权对建】设工程安全生产【事故以及事故隐患等!影响建设工》程,安全生产的行为【进行检举和投诉【住房和城乡》建设主管《部门或?者,其他有关《部门应当及时受理、!调查并依《法作出处理
】第九条 住房和【城乡建设主管部门】或,者其他有《关部门?应当对在建设工程】安全:生产中作出突出贡献!的单位和个人给【予表彰、奖励—
? , , 第二章 建设】单位:的安全责任
【 第十条 建—设单位应当遵守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】。。法律、法规和—工,程建设的强制性标】准规定严格》执行工程基本建设程!序不得压缩合—同约:。定的工期《确保:建设工程安》。全,生产
《 第十一条 建【设单位应当为—勘察、设计和施工单!位提供施工》现场及毗邻》区域内与施工—相关的水文、气【象、:地质、地下管线资】料以及相邻建筑【物、构筑物》、地下工程》的有关资料并保【证资:料的真实、准—确、完整《
建设单—。位因建设《工程需要向有关部】。门或者单位查询【前款规?定的资料时有关部】门或者?单,位应当提供涉及国家!秘密的资料按有关】规定:执行
《 第十二条 建设】单,。位在编?制工程概《。算时应当确定建【设工:程项:目安全作《业环境?以及安全《防护:、,文明施工措施所需费!用
《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!。与施工单《。位应当在施》工合同中《明确建设工》程项目?安全作?。业环境?。以,及安全?防护、文明施—工措施总费用以及】费用预付、支付计划!、使用?要求、调整方式等】条款该费《用标准不《得低于?自治区关于工程建】设标准定额》的规定在工程施【工招标投《标文件中予以单列】。并不得将其》作为招标投标—竞价条件《
, 建设单位与施工!单位在施工合同中对!建设:工程项目安全作业环!境以及安《全防:护、文明施工措施费!用预付、《支付计划未》作约定或者约定【。不明的?按照国家和自治【区关于建设工—。程项目安全作业环】境以及安全防护【、文明施《工措施费《用的有关规定执行】
?建设工程《安全项目作业环境以!及安全防护》、,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应!当专:项,用于安全生产—不得挪作他》用
第十四条】 建设单位在申【请领取施工》许,。可证:件,时应当向住房和【城乡建设《主管部门提供下【列安全施《工措施?的资料
(一)!施工现场总平面【布置图?;
《(二)工程概算【。确定的?安全作业环境以及满!足安全?。施,工进度需要的—安全防护、文明施】工措施费用》以及先期拨付计划;!
(三)经【工程监理单位审【查同意的施》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!工方案;
(】四)拟使用的施工】起重机械设备相关资!料;
(五)工!程项:目负责人、技术负】责人、专职安—全生产管理人—员、特种作业人员】和工程监理单位【总监理工程师等人员!的有效证件复印件(!加盖企业公章)【;
? (六)国家和自治!区规定的其》他资:料
: 第十五条— ,建,设工程主体和承【重结构需要变—动的:建设单位应当委【托原设计单位—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!件的:设计单位提》出变动?方案并?依据变动方案对原有!的施工图进行调整】调整后的施工图【应当报原施工—图审查机构》进行重新审查未经重!新审查或审查不合】。格的不得变动—
, 第十《六条 建设》单,位应当?将,拆除工?程发: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!级、具备保证安全条!件的施工单位
【 第十《。七条 建《设单位应当督促相】。关,单位对住房和城【乡建:设主管部门或—者其他有关部门提】出的限?期,整改意见进》行整改?。。落实并予以书面反馈!
【第三章 《勘察、设计、—工程监?理,。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安!全责任
第【十八:条 勘察《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!自治区有关》建设:工程施工安全—法律、?法规以及工程—建设强制性标—准进行勘察提供的】地质、测量、水文】等勘察资《料和文件应当真实、!准确满足建》设工程?安,全生产的需要—
勘《察单位在勘察作【业时应当严格执【行操作?规程采取安全有效防!范措施保证各类【管线:。、设施和《周边建筑物》、构筑物安》全
: 第?十九:。条 设计《单,位应当按照国家【和自治区有关—建设工程施工安全】法律、法规以—及工程?建设:。强制性标准》进行设计并就设计文!件中有关《建,设工程安全生—。产,。事项向建设》、施工、工程监【理等单位作出说【明完:成技:术交底?
: 设计单位应当【对涉及施工安—全的重点部》位和环节在设计文】件,中注明并对防范【安全生?产事:故提出指导意—见
第二十【。条 勘察、设计【单位应当配合有关】部门对已经发—生的建?。。设工程安全》生产事故进行—调查并在勘察、设】。计的:。后续方?案中提?出防范?、补救措《施
第二十【一条 工程监—理单位应当》依法履行下列安全】监,理职责
(【一)根据《工程特点编制包括安!全生:。产监督管理》。内容:的,监理规划和细—则;
(二)】检查施工《现场安全生》产条件?以及安?全职责?履行:情况;
(【三)审核施工组【织设计中的安—全技术措施》和专项施工》方,案是否符《合工程建设》强,制性标准并》检查执行情况;【
?(四)对深》基坑施工、起—重,机械安装拆卸和整体!提升脚手架升降作】业实施巡视检查关键!部位、?关键工序实施—旁,。站监理;
》 (五《)监督施《工单位建设工—程安全项《目作业环《境以及安全防—护、文明施工措施】。。。费的使用情》况;
(六)法!律、法规规定的【其,他安全监理职—责
: 第?二十二条 》工程监理单位—应当选派有相应资】格的工程项目总监理!工程师?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!工现场
—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!项目的安全监理【全面负责其》工作变动应当—经建设?单位同意监理工程师!对所承担的分—。部分项工程的—安,全,监,理负责
总监理!工程师和监理工【。程师不得委托他人】代行监?理职责或者》同时承担两个—以及:。两个以上工程项【目的安?全监理
第【二十:三条 工程监理【。单,位在实施《监,理过程中发》现,存在安全《。事故隐患《的应当要求施—工,单,位整改;情况—。严重的?应当要求《施工:单位暂时停》。止施工并及》时报告?建设单位施》工单位拒不》整改或者不停止【施工的工《程监理单《位应当向住房—和城乡建设主管【部门或其他有—关部:门报告
《 施工现场发生】安全生产《事故的工程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!所在地住房》和城乡建设主—管部门或者》其他有关部门—。报告
第—二十四条 在施工】现场:安装、?拆卸施工起重机【械,和整体提升脚手架】、模板等自升—式架设设施应当由】具有相应资》质的单位承》担
安装、【拆卸施工起重机【械和整体提升脚【手架、模《板等自升《式架设设施》应当编制拆装—方案制定安全—施,工措施并由》专业技术人员现【场监督
《 :第,二十五?条 检验检测机【。构,进行施工起重机械】和整体提升脚手架】、模板等自升—式架设设施检测时发!现安全隐患的应当及!时书面告知使用单位!进行整改《直至:合,。格
? 第—。四章 施工单位的】。安全责任
— 第二十六条 【。施工单位应当依【法,取得相应《。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!其资质等级许可的】范围内承《揽工程
》 施工单位应当依】法取得建《。设工:程安全?生产许可《证未取得安全生【产许可证《。的不得从事建设【工程施工活动
】 第二十七条 【施工单位的法定【代表人依法对本【单位的建设工程安全!生产:工作全?面负责并定期—向职工?代表大会《或者职工《大会报告本单位的建!设工程?安全生产情》况
《直接: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!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!的建设工程安—全生产工作具体【负责
项目负】责人依法对本工程】项目的安全》生产全?。。面负:责
第二十八条! 施工单位应—当建立健全建设工】程安全生产教育培】训制度未经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】或者考?核不合格的人员不】。得上岗?作业
建筑起重!机,械设:备操作人员、—安装:拆卸工、《。。爆破作业人员、起重!。信号工、《架子工等特种作【业,人员应当《经过专门的安全作】业培训并取得特种】作业:操作资格证书后方】可上岗作业
电!(气:)焊工?和油漆工应当在【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!训后方可上岗作业
! 第?。二十九条 》施工单位应当—设立建设工程安全生!。。产管理机构配备【与其生产《规模相适应的、具有!。工程序列技术职【称的专职《。安全生产管理—人员
《 第三十条》 专职?安,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!对建设工程安全【生产:进行现场监》督检查?。发现安全生产事【故隐患的应》当及时向《项目负责人和建设】工程安全管理机【构报告对违章指挥、!违章:操作:的应:当立即?制止:
专职安全生产!管理人?员,不得在建设工程实】。施期间脱岗不得【同时承?担两:个或者两《个,以上建设《工,程项:目的现场安》全监督工作
【。 第三十一》。条 :施,工单位应当》对,达到一定规》模的:危险性较《大的分部分》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!方案对于依法—需要论证、审查的施!工单位应当组织【专家进行论》证,、审查
第【三十二?条 建设《工,程施:工实:行总承包的总承包】。单位应当对全部建】设工: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!产管理负责;总承】包单:位依法将《建设:工程:。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按!照分包合同的—约,。定,施工现场的安—全生产管理由分【包单位向总承包【单位负责;总承包】单位与分《包单位对分》包工程施工现场的】安全生产管理—承担连?带责任
—第三十三条 —施工:单位应当《对城市市区内的建】。设工程施工》现场实行封闭围挡】防止或?者减:少,粉尘:、废:气、:废水、固体废物【、噪声、振动和施工!。照明:造成的污染和—危害
》第三十四条 施工单!位,应当保?障,施工现场的道—路平整、硬化—、畅通并设置交【通指示?标志在?施工现场的危险部】位应当?设置:明,显的、符合国家标准!的安:全警:。。示标志?
, 在车《辆,、行:人通过的地方施工应!当对沟、坑、井等】进行覆盖并设置施】工标志和《防护设施
》。 第三十五条 施!工单位?应当:建,立,消防安?全责任制度》确定:消,防安全责任人制定】用,火、用?电、:使用易燃《易爆材料等》各项消防安全管理】制度和操作规程
! ,施工:。单位应当《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!。规定在施工现场设】置消防通《。道、消防水源配【备消防设施和灭火】器材并在《入口:处设置明显标志【
: ,第三:十六条 《施工单位《。。。应当为建设工—程施工人员提供【符合安全标准的生产!环境、生活设施、】作,业条:件、机械设备和安】全防:护用具
—施工单位不得在【。尚未竣工的建筑物】内安排人员住宿【
, 施工《单位设置的生—。活区应?当达到消《防以及其他安—。全标准
》 第三十七条— 施工单位应当对】进入施工现场前的】。安全防护用具、机械!设,。。。备、施工机具以及】配件的生产(制造】。)许可证、产—品合格?证进行查《。验
施工单位】应当对进入施—工现场的安全—防护用具、机械设】备,、,施工机?具以及配《件指定专人定期进行!。检查、维修和保【养建立资料档—案并按?。照国家规定及—时报废?。。。
,。 , 第:三十八条 施—工单:位应当委托具—有相应资质的—单,位安装、拆卸施工起!重机械设备
【 安装完《成,的,。施工起重机》械设备应当经具【。有,相应资质《的检测机构》检测;未《经检测或《者,检测不合格的不得】使用
《 第三?十九条 施工—。单位:应当制定建》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!应急救援预案—报住:房和城?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!
施工单位【应当建立《。应急救援组织—配备应急《救援人员《和,器材设备《并定:期组织演练
— 第四十》条 施工现》场发生?建设工程安》全生产事故时施工】单位应?当及时采取措施抢】救受伤人员》和财产保护》事故现场并按—照国家和自治—区有关规定程序上报!
因《抢,救人员、防止事故】扩大以及疏导交通等!原因需要移动—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!作出标志《绘制现场简图并【作出书面记录妥【善保护现场重要痕迹!、物证有条件的【。应当拍照或者录【像
?。 第四十《一条 施工单位应当!为,建设:工程施工现场从事危!险作业的人员办理】意外:伤害保险
! 意外伤害保险】费用由?施工单位《支付意?外,。。伤害保险期限自【建设工程开工—之日起?至竣工验收合格【止
第!五章 监督管理
】 第四十二条 】县级以上人》民政府住房和城【乡建: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!有关部门《应当制定本行政区】域内建设工》程安全生产事故【应急救?援预案
第【四十三条 》县级:以上人?民政府住房》和城乡建《设主管部《门或者其他有—。关部:门,。应当履行下》列监:督管理职责
— (?一)监督检查—国家和自治区有【关建:设,工程安全生产—。法律、?法,规和工程建设—强制性标《准的执?。行情况;
(二!)监督检《查建设?工程中?各,方主体的施工安全行!为和安全措施—落实情况;
【 (三)组织建设】工程施工安全宣【传、教育《和培:训;:
(四)参【与建设工程施—工安全事故调查【;
(五—)法律、法规规定】的其他监督管理职责!
第四》十四条 县级—以上人民政府—住房和城乡建设【主,管部门?或者其他有》关部门在履行安【全监督检查职责【时可:以,采取下列措施
【 , ,(一)要《求被检查单位—提供有关建设—工程安全生产的文】件和资料;
】(二)进入被检查】单位的施工现—场进行安全》检查并将检查的时】间、地点《、内容、发现的问题!及其: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!录;
(三)纠!正施工中违反安全】生产要?求的行为;》
(四》)发现施工安全隐】患时责令《被检查单位改正【或者立即《排除隐?患;重大安全—事,。故隐患排除》前或:者排除过程中无法】保证安全的》责令从危险区域【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!暂时:停,止施工;
(】。五)法律、法规规定!的其他措施
其!他负有建设工程质】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!理责任?。的行政执法部门【对施:工现场依法实施检】查时应当互相配合实!行联合?检查;确需分—别进行检查的将检】查情况?通报同级人民—政府住房和》城乡建设主管部门】或者其他有关部【门
? 第四十五条 安全!生产监?。督管理部门应—当依法对施工单【位取得?安全生?产许可证的情—况进行?监督
第—四十六条 建设工程!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!和调查处理按照国】家,和自治区的有关【规定执行《
第四十—七条 住房和—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!。者其他有关部—门应当通过建—。设工程监督管理【信息:平台向社会公—布建设工程的基本情!况、主要《参与单位、》施工许可、竣工验】收等:信,息
住》房和城乡建设主【管部门应当建立建】设工程安全生产【违法行为记录和查询!系统:。向社会公布》。安全生?产违法行《为及其处理结—果
】。第六章 法》律责任
《。 第四十八条 违!。反本条例第十八条】、第十九条、第二】十条规定勘察、【设计单位有下列【行为之?一的:责令:限期改正《。;逾期不《改的处以5万元以】上,10万元《以下的罚《款;情节严重的【责令停业《。整顿降?。低资质等《级直至?吊销资质证书—;造成?。损失的?依法:承担赔偿《责任;涉嫌犯罪的移!送司:法,机关处理《
(《一)勘察单》位未按照法律法规】以及工?程建设?强制性标准从事勘】。察活动、其》提供的勘察》资料和文件不真【实、准确不能满足】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!需,要,的;:
(二)设计单!位,。未就有关建设—工程安全生》产,事项向建设、施工、!工程监理《等单位作出说—明并:完成技术《交底的;
— (三?。)设计单位在设计】文件中?未,对防范安全生产事故!提出指导意见的;
! (四《)勘察、设》计单位在发生—安,全事故后《不配合调查》并在勘察、设计的后!续方案中未提出【防范、补救》措施的
第【四十九条 》违反本条例第—二十:二条第三款规定总】监,理工:程师:和监理工程师委托】他人代行监理—职责或者同》时承:担两个以《及,两,。个以上建设工程项】目,安全监理的责—令限期改《正;逾期不改—的处以3《万元以上5万—。元以:下的罚款;造—成建设工程安—全生产?。事故的暂扣或—。者吊销监理》人员资?格证书;《涉嫌犯罪的移送【司,法机关处理
— :第五十条 违反本】条例:第二十八条规定【施工人员未》经安全生《产教育培训》或者考核《不合格上岗作业【。的、特种《作业人员未》。取得特种作业—操作资格《上岗:作业的?、电(气)焊工和】油漆工?未进行岗前消防安】全培训上岗》。作业:的责令限《期改正;逾期不改的!处,以5:000元以上—。2万元以下的罚款】;造成建设工程安全!生产事故《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!机关处?理
第》五十一?条 违反《本条例第三十条【规,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!人,员发现建设工—程安全生产》存在事故隐患—未及:时向项目负责人和】。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机!构报告未立》即制:。止违章指挥、—违章操?作的或?。者在:建设工程实》施期间脱岗、同时】承担两个以及两个】以上建?设工:程项目的现场安全监!督工作?的责令限期改正;】。。逾期不改的》处以3万元以—。上,5万元以下的罚款】;造成建设工—程安全生产事故【的暂扣或《者吊销专职安全【生产管理人员考核证!书;涉嫌《犯罪的移送》司法:机,关,处理:。
第五十二【条 住房和城乡【建设主?。管部门或者》其他:有关部?门在建设工程安【全生产监督检—查中发现勘察、设】计、施工、工程【监理、检验检测【等,单位:不符合相应资—质条件的应当—责,令其:限期改?正;逾期不改正的】责令停?业整顿?降低其资《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!证书
第五十三!条 住房和城—乡,建设主管部门或【。者其他有关》部门以及建设工【程,安全监督机构的工作!人员在建设工程安】全生产监督管—。理工作中玩忽职【。。守、滥用《职权、徇私舞弊【的由其所《在单:位或者监察机关【给予行政处分;涉嫌!犯罪的移送司法【机关处理
》 第五十四条【 建设工程安全生】产监督人员的尽职免!。责按照国家有关规】定执行
第五】十五条? 本条例规定—的行政?处罚由?住房和城《。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!其,他有关部门》依照法定职权—。实,施
第》五十六条 违反【本条:例规定的其他—行为法律、法—规已有处罚规定的】从,其规:定
】第,七章 附则
第!五,十七条 抢险救【灾和农牧民自建低层!住宅:。的安全生《产管理不适用本条例!。
第《五十八条 本条例】自20?15年4月》1,日起:施行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