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藏自治《。区建设?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!例
2015年1月!14日西藏自治区】第十届人《民代表大《会常务委员会—第十:四次会?议通过?
: :。 第一章— 总 则
— :第一条 为了加【强建设?工程安全生产—管理预防和减—少安全?生产事故保》障人民群众生命【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!人民共和国建筑【法、中华《人民:共和国安全生产【法和建设《工,程安全生产管—理条例?等有关法律、法【规结合自治区实际】制定本条例》
, 第二条 在【自治:区,行政区?域内: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!、扩建、《改建和拆除》等有关活《动的安?全生产以及》实施对?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!监督:管理应当遵》守本条例
【本条例?所称建设工程是【指土木工程、—建筑工程、线路【管道:和设备安装工程以及!装,修工程
第三条! ,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!理应当坚持安全【第一:、预防为主的方【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!的责任制度》
,。 第四条》 县级以上》人民政府应》当,加强:建设工程《安全生?产,工,作的领导支》持、督?促各有关部门依法】履行安全生产监督】管理职责建立健全】建设:工程安全生产—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!调、解决建设工程安!。全,生产监督管理中存】在的重大问题
】 乡、镇人民政【。府,以及:街道办?事,处、:开发区管理机构等】政府派出《机构应当按照职责】加强对本《行政:区域内?生产经营单位—。安全生产状》况,的监:督检查?协助上级人民—政,府有关部《门依法履行建设【工,程安:全,生产监督《管理职责
— 第五条 县级【。以上人民《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!主管:部门负责本行—政区域内建设工【程的安全《。。生,产,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!民政:。府交通、《水利等有《关部门按照》各自职责《分工负责本行—业内建设工程—的安全?生产监督管理
【 第六条 县【级以上人民政府安】全,生产监督管理部【门依法?对建:。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!综,合指导、协调和【监督检查
—。 第七条《 建设单《位、勘察《。单位、设计单位【、施工单位、工程】监理单位以》及其他与建》设,工,程,安全生产有关的【单位应当建立健全】建设工程《安全生?产管理制度保—证建设工程安—全生产依法承—担建设工程安全生】产责任
第八条! 公民、《法人:和其他组织有权【对,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!故以及事《故隐:。。患等影响建设工程安!全生产的《行为进?行检:举和投诉住》。。房和城乡建》设主管部门或者【其他有关部门应【。当及时受理、调查】并依法作出处—理
第》九条 住房和城【乡建设主《管部门或者其他有】关部门应当对在建设!工程安全生产中作出!突出贡?献的单?位和个人给》予表彰、奖励
】 第—二章 建设单—位的:安全责任
— 第十?条 建设单位应当遵!守建设工程安全【生产法律《、法规?和工程建《设,的强:制性标准规定—严格执行《工程基本建设—程序不得压缩合同】约定:的工期确保建—。设工程安全生产
! ,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!应当为勘察》、设计和施》工,单位提供《施工现场及毗—邻,区域内与《施工:相关的水文、—气象、地质、地【下管线资《料以及相邻建—筑物、构筑物—、地下工程》的有关?资料并保《证资料的真实、【准确、完整
—。 :建设单位因建设【工程需?要向有关部》门或者?。。单,位,查询前款规定—的资料时有关部【门或:者单位应当》提供涉及国家—秘密的资料按有【关,规定执行
— 第十二条》 建设单位在编制工!程概:算时应当确》定建设工程项目安全!。作业环境以及安全】防护、?文明施工措施所需】。费用
第十【三,条 建设《单位与施工单位应】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!建设工程《项目安全作业环境以!及安全防护、文明施!工,措,。施总费用以及费用】预付、?支付计划、》使用要求、调整方式!等条款?该费用标准》不得低于自治区关于!工程建设标》准定额的规定在工】程施工招标投标文件!中予以单列并不得将!其作为招《标投标竞价条件【
建设单位与】施工单位在施工合】同中对?建设工程《项目:安全作业环境—以及安全防》护,、文明施工》。措施费?。用预付、支付—计划未作约定或者】约定不明的按照【国家和自治区关【于建设工程项—目安全作业环境【以及安全防》护、文明施工措施费!用的有关规定—执行
建设【工程安全项》目作业环境以及【安全防护、文—明施工措施》费用应当《专项用于安全生产】不得挪作他用
】 第十四条 建设单!。位在申请领取施【工许可证件时—应当向住房和城【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供!下,。列安全施工》措施的资料
— (一)》施工现场总平—面布置图;
】(二:)工程?概算:确定的安全作业环】境以及满足安全【施工进度需要的【安,全防护、文明施【工措:施费:用以及先《期拨付计划》;,
, :(三)经工程—监理单位审查同【意的施工组织设【计,和专项施工方—案;
? (四)》拟使用的施工起重机!械设备相关》资料;
《 (五)工程项目!负责人、技术负责】人、专职安全—生产管理人员、【。特,种作业人员和工程监!理单位?总监理工程师等【人员的有《效,证件复印《件(加盖企业公【章);
(六】)国家和自治区【规定的其他资料【。
第十五—条 建设工程主体】和承:重,结构需要变动—的建设单位应当【委托原设计单位或】者具有相《应资质条件的设【计单位提出变动方案!并依据?变动方案对原有的施!工图进行《调整调整后的—施工图应《当报原施工图—审查机构《进行重新审查未经】重新审查或审查不】合格的不得》。变,。动
《第十:六条 ?建设单位应当将【拆,除,。工程发包给具有相】应资质等《级、具备保证安全条!件的:施工单位
第】十,七条 ?建设单?位应当?督,促相关单位对住【房和城?乡建设?主管:部门或者其他—有关部?门提:出的限期整改意【见进行整改落实【并予以书面反馈
】 ?。 第三章 勘】察,。、设计、工》程监理及其他有【关单位的安全责【任
第十八条】 勘:。察单位应当按照【国家:和自治区有关建【。设工程施工安全法】。律、:法规以及工程建【设强:制性标?准,进行勘察《提供的地质、测【量、水文等勘察【资料和文件应当【真实、准确满足建】设工程安全生产的】需要
勘察单】位在勘察作业时应】。。当严格?执行操?作规程采取安—全有效防范措施保】证各类管线、—设施和周边建筑【物,、构筑?物安全?
第十》九条 设《。。。。计单位应当》按,照国家和自治区【有关: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法!律、法规《以及工程《建,设强制性标》准,进行设计《并就设?计文件中有关—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!项向建设、施工、工!。程,。监理等?单位作出说明完成】。技术:交底:
:。 设计单《位应当对涉及施工安!全的重点部位和环】节在设计文件中【注明并对《防范安全生产—事故提出指导意【见
第二—十条: 勘察、设计—单,位应当配合》。。有关部门对已经发】生的建设工程安全】生产事故《进行调?查并在勘察》、设计?的后续方案中提出】防范、补救措—施
? 第二十一》条 工程《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履!。行下列安全监—理,职责
《 (一)根据工程特!点编制包《。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!内容的监理》规划和细《则;
(—二)检查《施,工现场安《全生产条件以—及安全职责履—行情况;《
?(三)审核施工【组织设计《。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!专项施工方》。案是否符合》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!并检查执行情况【;
(四)对深!基坑:施工、起重机械【安装拆卸和整—体提:升脚手?架升降作《业实施巡视检—查,关键部位《、关键工序实施【旁站监理;
— (五)监督【施工单位建》设,工程安全项》目作业?环,。境,。以及安全防护、【文,明施:工措施费的使用情况!;
(六)法】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!安全监理职责
!。。第,二十二条 工程监理!。单位应当选派—。有相应资格的工【程项目总监理工【程师和监理工程师】进驻施工《现,场
总监—理工程师对工程【项目的安《全,监理全面负责—其工作变动应当【。经建设单位同意监】理工程师对所承担的!分部分项《工,程的安全监理负责】
总监》理工程师和监理【工程师不得委—托他:。人代行监《理职责或者同—时承担两《个以及?两个以上工》程项目的安》。全监理?
第二十三条】 工程监理》。单位在实《施监理过《程中发现存在安【全事故隐患》的应当要求施工【单位整改;情况严】重的应当要》求施工?单位: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!报告建设单位—施工:单位拒不整改或【者,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!理单位应当》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!管部:门或其?他有关?部门报告
施工!现场发生安全生产】事故的工程监理【单位:应,。当及时向所在地住】房,和,城乡建设《主管部门或者其他】有关部门报告
【 , 第二十四条 在施!工现场?安装、拆《卸施工起重机械【和整体提升脚—手,架、模板等自升【式架:设设施?。。应当由具有相应资】质的单位《承担
安—装、:拆卸施工起》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!。手,架、模板《等自:升,式架设设施应—当编制拆装方—案制定安《全施工?措施并由专业技【术人员现场监督
! 第二?十,五条 检验检测【机,构进行施工起重机】。械和整体提升脚【手架、模板等自【升式架设《设施检测时发现安】全隐患?。的应当及时书—面,告知使用单》位进行整改直至合】格
— 第四《章 施工单位的【安全责?任
第二—十六条 施》工单:位应当?依法取得相应—等级的?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!等级许可的范围内】承揽工程
【施工单位应当依法】取得:建设:工程安?全生产许可证未【取得安全生产许可】证的:不得:从事建设工程施工】。活动
? 第二十七条 】施工单位《。的,法定代表人依法【。对本单位的建设工】程,安全生产工》作全面负责并定【。。期向职工代》表大会?或者职?工大会报告本单位】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!情况
《 直接分《管安全生产》工,作的负责人依法对本!。单位的建设工—程安全生产》。工作具体负责—
项目负责人依!法对:本工:程项目的安全—生产全面负责
】 第二?十八条? 施工单《位,应当建立《。健全建设工程—安全生产教育—培训制度未》经安全生产教育培】训或者?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!得上岗作业
【 建:筑起重机械设备【操作人员、安装拆卸!工、爆?破作业人员、起重信!号工、?架子工等特种作业】人员应?当经过专门》的安: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!种作业操《作资格?证书后方可》上岗作业
— 电(?气)焊工和油漆工】应当在进行岗前消】防安:全,培训:后方可上岗作—业,
第二十九条 !施,工单位?应当设立建设工程】安全生产管理机【构配备与其生产规】。模相:适应的、具》有,工程序列技术职称的!专职安?全生产?管理人员
— 第三十条》 专职?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!责对建设工程安【全生产进《行现场监督检查发】现,安全生产事》故隐患的应当及【时,向项目负《。责人:和建设工程安—。。全管理机构报告【对违章指挥》、违章操作》的应当立即》。制止:
专职安—全生产管理》。人员不得在》建设工程实》施期间脱岗不得同时!承担两?个或者?两个以上《建设:工程:项目的现场安—全监督?工作
》第三十?一条 施《工单位应当对达到】一定规模的危险性】。较大的?分部分?项工:程编制?专项施工方案对【于依法需要论—证、审?查的:施工单位应》当组织?专家进?行论证、审查
【 第三十二条 】建设工程施工—实行:总承包的总承—包单位应《当对全部建设工【程施工现场的安全】生产:管,理,负责;总《承包单位依法—将,建设工程分包给【其他单位的》按照:分包合同的》约定施工现场的【安全生?产管理由分包单【位向总承包单—位负责;《总承包单位与—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!施工现场《的,安全生?产管理承担连带责】任,
第三十三【条 施工单位应当】对城市市区内的建设!。工程施工现》场实行?。。封闭围挡防止或者】减少粉尘、废气、废!水、固体废物、【噪声、振动和施工照!明造成的污》染和危害
第三!十四:条 施工单位应当】保障施工现》场,。。的,道路平整、硬化【、畅通并设置交【。通指示标志在—。施工现场《的危险部位应当设置!明显的?、符:合国:家标准?。的,安全警示《标志:
在车》辆、行人通过—的地方施工应—当对沟?、坑、井《等,进行覆盖并设置【施工标志和防护设】施
第三—十五条 施工单位】。应当建立《消防安全《。责任制度确定消防】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!、用电?、使用易燃易爆【。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!。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!
施《工单位应《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!的,规定在施工现场【设置消防通》道、消防水源—配备消?防设施和灭火器材】并在入口《处设置明显》标志
第三十六!条 施?工单位应当为建设工!程施工人员》提供符合安全—标准的生产环—境、生活设施、作业!。条件、机械设备和安!全防护用《具
施工单【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!建筑物内安排人员住!宿
《施工单?位设置的《生活区?。应当:达,到消防以《及,其他安全标》准,
, 第三《十七:条 施工《单,位,应当:对进入施工现场前的!安全防护用具—、机械设备、施工机!具以及配《件的生产(制—造)许可证、产品合!格证进行《查验
施—工,。单位应当对进入施工!现,场的安全《防护用具、机—械设备、《施工机具以及配件指!定专人定期进行【检查、维《。修和保?养建:立资料档案并—按照国?。家规定及时报废【
第三十八【条 施工单位应【当委托?具,有相应?资质的单《位安装、拆卸施工】起重机械设备
】 ,安装完成的施工起】重机械?设备应当经具有相应!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!;未经检测或—者检测不《合格的不得使用
】 第?。。三十九条 》。施,工单位应《当制定建设工程【安全生产《事故应急救》。援,预案报住房和城【。乡建:设主管?部门备案
施工!单位应当建立应【急救援组织配备应】急,救,援人员和《器材设备并定期【组织演练
— ,第四:十条 ?施工现场发生建设】工,。程安全生产事故【时施工单位应当【及时采取措施—抢救受伤《人员和财产保护事】故现场并按》照国家?和自治区有》关规定程序上—报
因抢—救人:员、防止事》故扩大以及疏导【交通等原因需要【移动事故《现场物件的应当【。作,出标志绘制》。。现场:简图并作出书面记】录妥善?保护现场重要痕【迹、物证有条件的】应当拍?照或者?录像
? 第四十一条 】施工单位应当为建】设工程施工现—场从事危险作—业的人员《办理意外伤害保险】
? 《意外:伤,害保险费用由施【工单位支付意外伤害!保险期?。限自:建设工程开工之日】起至竣工验》收合格止
【。 : 第?五章: ,监督:。管理
第四十二!条 县级以》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!乡建设?主管部门或者其【他有关部门应当制定!本行: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安!全,生产事故应急救援】预案
第四十】三条 县级以—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!乡建: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!。有关:部门应当履行下【。列监督管理职责
】。 (一)监—督,检查国家和》自治区有《关建:设,工程安?全,。生产法律、法—规和工程建设—强制性?标准的执行》情况;
《 :(二)监《督,检查建设工》程,中各方主《。体,的施:工安全?行为:和安全措施》落实情况《。;,
, (三《。)组织建《。设工:程施工?安全宣?传、教育和培训;
! (四)》参与建设工程施工】安全事故调查;
! (五)法律、【法,规规:定,的其:他监督管《理职责
第四】十四条 县级—以上人民政府—。住房: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!或者其他《有关部门在履行安全!监督检查职》责时可以采取下列措!施
: , (一)要求—被检查单位提供【有关: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】的,文件和资料;—
(二)进入被!检查单位的》施工: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!。将检:查的时间、地点、内!容、发?现的问题《及其处?。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!;
:。。 (三)纠—正施工?中违反安《。全生:产,要求的行为;
!。(四)发现施工【安全隐?患,时责令被检查单【位改正或者立即排】除,隐患;重大安—全事故隐患排除【前或者?。排除过程中》无法:保证安全的责令从】危险区域内》撤出作业人员或【者暂时停止》施工;
(五】)法:律、法规规定—的其他措施
其!他负有建设工—程质量和《。。。安全生产监》。督管理责任的行政执!法部门对施》工现场依法实施【检查时应当互相配合!实行联合《。检查;确需》分别进行《检查的将检查—情况通报同级人民政!府住房和《城,乡,建设主管部门或【者其他有关部—门
第四十【五条 安全生产监督!管理部门应当—依法对施工单位取】得安:。全生产许可》证的情况进行监督】
: 第四十六条 建设!工程安全生》。产事故的《报告:和调查?处,理按照国家和—自治区?。的有关规定执行【
, 第四十》。七,条 :住房和?城,乡,建设主管部门—或者其?他,有关部门《应,当通过建设工程监督!管理信息平台向【。社会公?布建:设工程?。的基本?情况、主要参—与单位、施》。工许可、竣工验收】等信息
住房和!。城,乡建:设主管部门应当建】立建设工程安全【生产违法行为记【录,。和查询系统》向社:会公布安全生产违】法行为及其》处理结果
》 第六】章 法律责任
!第四十八《条 :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!、第十九条、第二】十,条规定勘察、设计单!位有下列《行为之一《的责:令限期改正;逾【期不改的《处以5万元以上10!。万元以?下的罚款《;情节严重的责令停!。业整:顿降:低资质?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!书;造成损失的依】法承担赔偿责任【;涉嫌犯罪》的移送?司法:。机关处理《
(一》)勘:察单位未按照法律】法规以及工程—建设强制性》标,准从事勘察活动、】其提供的《勘察资料和》文件:不真实、准确不【。能满足建设》工程安全生产的【需要的;
(二!),设计单?位未就有关建设工】程,安全生产事项—。向建:设、施工、工程监】理等:单位作?出说明并完》成技术交底的;
! (三)设计—单位在设《计文件中《未对防范《安全生产事故提出】指导意见的;
】。 (四)勘察、设计!。单位在发生安全事】故后不配合调查【并在勘?察、设计的后续方案!中未提出《。防范、?补救措施的
】第四十九《条 :违反本条例第二【十二:条第三款规定总监】理工程师和监—理,工程师委《托,他人代?行监理?职责或?者同时承《担两个以及》两个以?。上,建设:。工,程项目安全监理【的责令限期改正;逾!期,不改的处以》3万元以上5万【元以下的罚款;造成!建设:工程安全生》产事故的《暂扣:或者:吊销监理人员资格证!书;涉嫌犯罪的移】送司法机关处理
! 第五十条 违【。反本条例第二十【八条规定施工人【员未经安全生产【教育培训或者考【核不:合格上岗作业的、特!种作业人员未取【得特种作《业操作资格上—岗作业的、》电(气)焊工—和油:漆工未进《行岗前?消防安全培训上岗】作,。业的:。责令限期改》。正;:逾期不改《的处以5000元以!上2万?元以下的罚》。款;造成建设工程安!全,生产事故《涉嫌犯罪的》移送司法《机关处理
第】五十:一条: 违反?本条例第三》十条:规定专职安全生产管!理人员发现建设工】程,安全生产存在—事故隐患未及时向】项目:负责:。人,。和建设工《。程安全管理机构报告!未立即制止违—章指挥、违章操作的!或者:。在建设工程》实施期?间脱岗、同时承担】两个以?及两个以上建—设工程项目的现场安!全监督工作的责【令限期?改正:。;逾:期不改的《处,以,3万元以《上5万元以下—的罚款;造成建【设工:程安:全生产?事故的暂《扣或者?吊,销专职安全生—产管理?人员考?核证书;涉嫌犯罪的!移送司法机》关,处理
《 第五十二条 住】房和城乡建》设主管部门》或者:其他有关部门—。在建设工程安全【生产监督检查中发】现勘察?、设计、施工、工程!监理、检《验检测?等单位不符》合,。相应资质条》。件的应当责令其限期!改正;逾期不改正的!责令停业《整,顿降低?其资质等级直—至吊销资质证书
】 第五十》三条: ,住,。房和: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!者其:他有:关部门以及建设工】程,安全监督机构的【工作人员在建设工】程安全生产监督管】理工作中《玩忽职守《、滥用职权、徇私舞!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!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!处分;?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!。机关处理
【。第五十四条 —建设工程安全生【产监督?人员的尽职免责按照!国家有关规》定执行
—第五:十五条 《本条例规定的行政】处罚由住房和城【乡建设主管部—门或者其《他有关部门依照法】定职权实施》
第五十六条】。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!其,。他行为法律、法【。规已有?处罚规定的从其【规,定
》 第《七章 附则》
: 第五十《七条 ?抢险救灾和农牧民】自建低层住》宅的安全《生,产管理不适》用本:条例
第五十八!。条 本条例自2【015年4》月1日起施》行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