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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藏自治区建设工】。程安全生产管理条】例 2?015年1月14】。日西藏自《治区:第十届人民》代表大会常务—。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!通过:     》  第?一章 总  则【。   第一条— 为了加强建设工】程安全生产》管理: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!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!命和财产安全根据】中华人民共和国建】筑法:、中:华人民共和》国安全?生产法?和建设?工程安全生产管【理条例等有关法【律、法规结合自治】区,实际制定本条—例   第》二条 在自治区【行,政区域内从事—建设工程的新建、】扩建、改建和—拆除:等有关活动的安全】生产:以及实施对建—设工程?安全生产的监督【管理:应当遵守本条例 】  本条例所称【。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!程、建筑工程—、线路?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!。以及装修工程   !第三条 建》设工程安全生—产管理应当坚持【安全第一、预防为】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!全,生产的?责任制?度 :  第?四条 ?县级以上人民政【府应:当加:强建设工《程,安全生产工作的【领导支持、督—促各有关部门—依,法履行安全》生,产监督管理职责建立!健全建设工》程安全?生产工作《协调机制及时—协调、?解决建设工程安全】。生产监督《管理:中存在的重》大问题  》 乡:、镇人民政》府以及街道办事处、!开发区管理机构等政!府派出机构应当【。按照职责加》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!产经营单《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!督检查?协助上级人》民政府有关部—门依法履《行建设工程》安全生产监督管【理职责   第五条! 县级以上人民【政府: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!部门负责《本行政?区域内建设工程【的安:全生产监督》管理县级《以上人民政》。府交通、《水,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各!自,职,责分工负责本—。行业内建设工程的安!全生:产监督管理  【 第六条 县级以上!人民政府安全—生产监督管理—部门依法对建—设工程安全生产【。实,施综合指导、协【调和监督检查 【  :第七条 建设单【。。位、勘察单位、【设计单位、施工单位!、工程监理》。单位以及其他与建设!工程安全生产有【关的单位应当—建立健?全建:设工程安全》生产管理制》度保证建《设工: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!建设:工程安?全生产责任   第!八条 公《民、法人和》其他组织《有权:对建设工程安全【生产事故以及—事故隐?患等影响建设工【程安全生产的—行为进行检举和【投,诉住房和城乡建设】主管部门或者—其他:有关:部门应?当,及,时,受理、调查》并依法作出处—理, ,  第九条 —住房和?城乡建设主管—。。部,门或者其《。他有关部门应当对在!建设工程《安全生产中作出突】出贡献的单位和个】人给:予表彰、奖励—       第】二章 建设单位的安!全责任?  : 第:十条:。 建设单《位应当遵守》建设工程安》全生:产法:。律,、法规和工程建设】。的强制性标准规【定严格?执行:工程基?本建设程序不得压】缩合同约定的工期】确,保建设工程》安全:生产   第—十,一条 建设单—位,应当为?勘察、设计和施工】单位提供《。施工现场及毗邻【区域:内,与施工相关的水文】、气象?、地质?、地下管线资料以】及,相,邻建筑物、构筑物】。、地下工程的有关】资料并保证资料的】。真实:、,准确、完整   建!设单位因建设—工程需要《向有关部门》或者单位查询前款】规定的资料时有关】部门或者单位应当提!供涉及国家秘密的】资料按有关规定执】行   第十二条 !建设单位在编—制,工程概?算时应?当,确定建设工程项【目安全作业环境【以及:安全防?护、文明施工措施】所需费用   【第十:三条 建《。设单位与《施工:单位应当在施—。工,合同中明确建设【工程项目《安全作业环》境以及安全防护、文!明施工措施》总费:用以及费用预付【、支付?计划、使用要求、调!整方:式等条款该费用标准!不得低?于自:治区关于工程建设标!准定额?的规定在工程—施工招标投标文【件中予以单列并【不得将其作为招标】投标竞价条件—  :。 建设单位与—施工单位在施工【合同中?对建设?工程项目安全作【业,环境以及《。安全防护、文—明,施工措施费用预付】、支付计划未作【约,定或者约定》。不,明的按照国家和自】。治区关?于建设?工程项目安全作【。业环境以《及安全防护》、文明施工》措施:费,用的有?关规定执行  【 建设工《程安全项目作业【环境以及《安全防护、文明施】工措施费用应—当专项用于安全生】产不得挪作他用 】  第十四条— 建:设单位在申》请领取施工许—可证件时应当向住房!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!提供下列安》全施工措施的资【料   《(一)施工》现场总平面布置图】;   (二)【工程概算确》定的安全作》业环境以及满足安全!施工进度需要的安】全防:护、文明施工措施费!用以:及先期拨付》计划:;   (三)【经工程监理单位审】查同意的《。。施工:组,织设计?和专项施《工方案;   (四!)拟使用《的施工起重机械【设备:相关资料;》   (五)—工程项目《负责人、技术负【责人、专《职安全生产管理人】员、特种《作业人员和工—程,。监理单位《总监理?工程师等人员的有】效证:件复印件(》加盖企业公章); ! , (六)国家和自治!区规定的《其他:资料   》第十五条 建设工】程主体?和,承重结构需》要变动的建设单位应!当委托原设计—单位或者《具有相?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!位提出变动》方案并?。依据变?动方案对原有的施工!图进行?调整调?整后的施《工图应当《报原施工《图,审查机构进》行重新审查未—经重新审查或审查】不合格的不得变动 !  第十六条— 建:。设单位应当》将拆除?工程发?。。包给具有相》应资质等级、—具备保证安全条【件的:施工单?位,   第十》七,条 建设单位应当督!促相关?单,位对住房《和,城乡建?设主管部门》或者:其他:有关部门提出—的限期整改意—见进行整《。。改落实并予以书面反!馈,     》 , 第三章 勘察、设!计、工程监理—及其他有关单—位的安全责任   !第十八条 勘察单位!应当按照国家—和自治区有》关建设?工程施工安》全法律、法规—以及:。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!进行勘?察提供的地质、测量!、水:文等:勘察:资料和文件》应当真实《、准确满足建设工】程安全?生产的需要  【 勘察单位在勘【察作业?时应当严格执—行操作规程采—取安全有效》。防范措施《保证各类管线、【设施和周边》建筑物、构筑物【安全:  : 第十九条 设计】单位应当《。按照国?家和自治《区有关建设工程施】工安全法律、法【规以及工程建设强】制性标准进行设计】并就设计文件中有关!建,设工程安全生产【事项向?建设、施《工、工程监理等【单位作出说明完成】技术交底   【设计单位应当—。对涉:及施工安全的—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!计文件中注明并对】防范安全生》产事:。故提出指导意见  ! 第:。二十条 勘察、设】计单位应当配—合有关?部门对已经发—生,。的建设工程安全生】产,事故进行调查并在】。勘察、设计》。的后续方《案中提出防范、补】救措施   第【二,十一条 工程监理单!位应:。当依:法履行下列》。安全监理职责   !(一)根据工—。程特点编制》包括安全生产监督】管理内容的》监理规划《。和细则;《   (二)检查施!工现场安全》生产条件以及安【全职责履行情况; !  (?三)审核施工组织】设,计中:的安全技《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!案是否符合工—程建设强制性标准】并检查执行》情况;  》 ,(,四,。)对深基《坑施工?、起重机械安装【拆卸和整体提升脚】手架升降作业实施巡!视检查关键》部位、关键工序实】施旁站监理;—   (五)—监督施工单位—建设工程安》全项:目作:业环境以及安全【防护、文明施工措】施费的使用》情况;  》 (六)法》律、法规规定的【其他安全监理职责】   第《二十:二条 工程监理【。单位应当选派—有相应?资格的工程项目总】监,理工程师《。和监理工程师进驻】施工现场《   总监理工【程师对工《。程项目的安全—监理全面负责其【工,作变动应当》经,建,设单位同意监—理工:程师对所承》担的分部分项工【程的:安全监理负责 【  总监理工程师和!。。。监理工程师》不得委托《他人代?行监理职责或—者,同时承担两个—以及两个以上—工,程项目的安全—监理   第二【十三条 工程监【理单:位在实施监》理过程中发现存【在,安全事故《隐患的应当要求【施工单位整改;【情,况严重的应当要求】施工单位《。暂时停止施》工并及时报告建【设单位施工单位拒】。不整:改或者?不停止施《工的工程监理—单位应当向住房和城!乡,建设主管《。部门或?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!  施工《现场发生安全生产】事故的工程监理单】。。位应当及时向所在地!住房和城乡建设主】管部门或《者其他?有关部?门报告   —第二十四条 在【施工现场安装—、拆卸施工起重【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!架、:模板等自升式架设】设,施应当由具》有相应资质》的单位承担   安!装、拆卸施工—起重机械和整体提】升,脚手架?、模板?等自升式架设—。设施应当编制拆【装方案制定》安全施工措施并由】专业技术人》员现场监《督,。   第二十五条】 检验检测机构进】。行施工起重机械【和整体提《升,。脚手架?、模板等《自升式?架设设施《检测时发现安—全隐患的应当及【时书面告知使—用单位进行整—改直:至合:格   《    第四章 】。施工单位的安全责】。任   第二十【六条 施工单位【应当依法取得相【应等级?的资质证书并在其】资质等级许可—的范围内承揽工程】   施《工,单位应?当依法取《得建设工程安全【。生产许?可证未取得安全生】产许可证《的,不得从?事建设工程施工活动!  : 第二?十七条 施工单【位的法定代表人依】法对本单位的—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!作全面?负,责并:定期向职工代—。表大会或者职—工,大会:报告本单位的建设】工,程安全?。生,产情况?   ?直接分管安》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!依法:对,本单:。位的建设工》程安全?生产工作《具体负责   【项目负?责人依法《对,本工程项目》的安全生产全面【。负责   第二十】。八条 施《工单位应《当建立健全》建设工程安》全生产教育培训制】度,未经安全生产教【育培训?或者考核不》合格:的,人员不得《上岗作?业   建筑起重机!械设备操作人员、安!装拆卸工、》爆破作业人员、【起重信?号工、架《子工等特种作业【人员应当《经过专门的安全作】业培训并取得特【种作业操作资格【证书后方可上岗作】业   电(气)】焊工和油漆工—应,。当在进行岗前—消,防,安全培训《。后方可上岗作业【   第二十九条】 施工单位应当【。设,立,建设工?程安全生产管理机】构配备与其》生产规?模相:。适应的、《具有工?程序列技《术职称的专》职安全生产管理人】员  ? 第三十条》 ,专职安全生》产管理人员》负责对建设工程【安全生产进行现场】监督检查发现安【。全生产事《故隐患的应当—及时:向项目负责人和建】设,工程安全管理机构报!告对违章指挥、违章!操作的?应当:立,即制止   专【职安全生产管理【人员:不得在?建设工?程实施期间》脱岗不?得同时承《担两个或《者两个以上建设【工程项目《的现场?安全监督工作—   第三》十一条 施工单位】应当对达到一定【规模的危险性—较大的?分部分项《工程:编,制专项施工方案对于!依法需?要,论证、审查的施【工单位应当组织【专家进行论证—、审查   —第三:十二:。。条, 建设?工程施工实行总【。。承,包的总承包单位【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!施,工现场?的安全?生产管理负责;总承!包单位依法》。。将建设工程分包【。给其他?单位的?按照分包合》同的约定施工现场】的安全生产管理由分!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!负责;总承包单位】与分包单《位,对分包工程施—工现场的安全—生产管理承担连带责!任   第三—十,三条: 施工单位应当【对城市?市,区内:的建设工程施工【现场实行封闭围【挡防止或者减少【粉尘、废气》、废水、固体—废物、噪声》。、振动和施工照明】造成的污染》和危害?   第三》十四条 施工—单位应当保障—施工现场的道路平】整、硬化、畅—通并设置交通指示标!志在施工现场的危险!部位应当《设,置,明显的、《符合国家标准的安】全警示标志 —  在车辆、行人通!过的地方《。。施工应当对》沟,、,坑,、,井等进行覆盖并设置!施工标志和防护【设施   第三十五!条 :施工单位应当—建立消防安全责任】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!任人制?定用火、用电、使用!易,燃易爆?。材料等各项消—。。。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!作规:程 :  :施工: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!自治区的规定在施】工现场设置消防通】道,、消防水源配备【。消防设施和灭—火器材并在》入口处设置》明显标志  — 第三?十,六条 ?施工单位应当—为建设工程施工人】员提供符合安全标】准的生产《环境、?生,活设施、作》业条件、机械设备】和安:全防:护用具  》 施工单位不—得在尚?未竣工的《。建筑物内安排人员住!宿   施》工单位设置的生活区!应当达到消防以及】其他安全标准   !第三十七条 施工单!位应当对进入施工现!场前的安全防护用具!、,机,械设备、施工机具】以及配件的生产【(制造?)许可证、产品合】格证进行《查验  《 施工单位应当对进!入施工现场的安全】防护:用具、?机,械设:备、施工机》具以及配件指定专】人,定期进行检查、【维修和保《养建立资料档案【并按照国家》规定及?时报废  》 第三十《八条 施工》单位应当委》托具有相应》。资质的单位安装【、拆卸施《工起:重机械设《备   安装完【成的施工起重机械设!备应当经具有相【应资:质的检测机》构检测?;,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!合格的不得使用 】  第三十九条 】施工单位应》当制定建设工程【。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】救援预案报住—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!。门备案   施【工单:位应当建立》应,急救援组《织配备应急救援【人员和器材设—备并定?期组:织演练   第【四十:条 施?工现场发生建设【工程安全《生产事故时施—工单位应当及时采】取措施抢救受—伤人:员和财产《保护事?故现场?并按照国家和自【治区有关规》定程序上《报   因抢救人员!、防止事故扩—大以及疏导交通等】原因需要移动事【故现场?物件的应《当作出标志绘—制现场简图并作出】。书面记录妥善—保护现场重要痕【。迹、物证有条件的】应当拍照或》者录像 《。  第四十一—条, ,施工单位《应当为建设工—程施工现《场,。从,事危:险作业的《人员办理意外—伤害:保险    —   意外伤—害保险费用由施工单!位支付意外伤—。害保:险期限自建设工【程开工之日起至竣】工验收合格止  】。     第五【。章 监?督管理?。   第四十二【条 县级以上—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!。建设主管部门或【者其他有《关部门应当制定【本行:政区域内建设—工,程安全生产事故应】急救援预案》   第四》十三条 县级以【上人民政府住—。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!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!应当履行下列—监督管理《职责   (一)监!督检查国家和自【治区有?关建设工程安全【生产法?律、法规和工程【建,设强制性标准的【执,行情况?;  ? (:。。二)监?督检查建《设工程?中各方主《体的施工安全行为和!安全措施落实情况】;   (三)组织!建设工程《施工安?全宣传、教》育和:培训;   (【四,),参与: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!故调查;   【。(五)法律、法【规规定的其他监督管!。。理职:责,   第四十—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!政府: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!。部门:或者其他有关部门】在履行安全》监督检查《职责时可《以采取下《列,措施   (一【)要求被《。检查单位提供有关】建设工程《安全生产《的文件和《资料;   (二】)进入被检》查单位的施工—现场进行安》。全检查并将》检查:的时间、地》点、:内容、发现》的,。问题及?其处:理,情况作出书面记录】;   (三)纠正!施工中违反》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!;  ?。 (四)发现—施工安全隐患—时责:令被检查单位改【正或者立即排—。除,隐患:。;重大安全事故隐】患排除前《或者排除过》程中无法保》证安全的《责令从危险区—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!者暂时停《止施:工;  《 (五)法律、法】规规定的其他—措施   》其他负有建设工程质!量和:安全生产《监,督管理责任的行政执!法部门对施》工现场依法实—。施检查?时应当互《相,配合实?行,联合检查;确需分】别进行检《查的将检查情况通】报同级人《民政府住《。房和城?乡,建设主管部门或【者其他有关部—门   《第四十五条 安【全生产监督管理【部门应当依》法对施工单位取得】安全生产许》可证的?情况进行监》督   第》四十六?条, 建设工程安全【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!查处:理按照国《。家和自治区》的有关规定执—。行   第》四十七条 住房和城!乡建设主《管部:门或:者其他有关部门【应当通过建》设工程监督》管理信息平台向【社会公布建设工程的!基本情况、主要参】与单位?、施工许《可、:竣工验收等信—。息   《住,。房和城乡建设主【管部门应《当建立建设工程安全!生产违法行为记录和!查询系统向》社会公布安全生产违!。法,行为及其《处理结果  —     第六章 !法律责任《   第《四十八条 违—反,本,条例第十八条、【第十九条、第二十条!规定勘察《、设计单《位有下列行为之【一的责?令限期改正;逾期不!改的处以5》万元以上1》0万元以下的—。罚款;情节严—重的责令《停业整?顿降:。低资质等级直至吊】销资质证书》;造成损失的依法】承担赔偿责》任;涉嫌犯》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!理   (一)勘】察单:位未:按照法律法规—以,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!准从事勘察活动、】其提供的勘》察资料?和文件不真实—、准确?。不能满足建设工程安!。全生产的需要的; !  (二)设计【单位未?就有关建《设工程安全》生产事项《向建设、《施工、工程监理等】单位作出说明并完成!技术交?底的;   (【。三)设?计单位在设计文件】中未对防范》安全生产事故提出指!导意见的;  【 (四)勘》察、设计单位—在发生安全事故【。后,不配:。合,调查并在勘察、设计!的后续方案中—未提出防范、补救措!施的 ?  第?四十九?条 违?反本条例《第,。二,十,二条第三《。。款规定总《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!程师委?托他人代行监理职】责或者同时承担两个!。以及两个以》。。上建设工《程项目安全监理的责!令限期改正;逾【期不改的《处,以3万元以上5万元!以下的罚款;造成】建设工程《安全:生产:事故的暂扣》或者吊销监理人【员资格证书》;涉嫌犯罪》的移送司法机—。关处理?   第五》十条: 违反本条例第二】十八条?规定施工人员未【经安全?生产教育培》训或者考核》不合:格,上岗作业的、特种】作业人?员,。未取得?特种作业操作—资格上岗作业的、电!(气)焊工和油漆工!未进行岗《前消防安全》培训上岗作业的责】令限:期,改正:;逾期不改的—处以5000元以上!2,万元以下《的罚款?;造成建设工程安全!生产事故《涉嫌犯罪的移送【司法机关处理  】 第五十一》条 违反本》条例第?三十:条规定专职安—全生产管理人—员发现建设》工程:安全生产存在事故】隐患未及时向项目负!责人和建设工程安】全管理机构报告未立!即,制,止,违,章,指挥、违章操—作的或者在建—设工:程实施期间》脱岗、同时》承担:。两个以及两》个以上建设工—程项目的现场安全】监,。督工:作的:责令限期改正;【逾,期不改的《处以3万元》以上5万元》。以下的罚《款;:造成:建设工程安全生产】事故:的暂扣或者吊销专职!安全生?产管理?人员:考核证书;》涉嫌犯罪的移送【司法机关处理   !第五十?二,条 住?房和城乡建设主【管部门或《者其他?。有关:部门:在建设工程安—。全生产监督检查中】发现勘?察、:设计、施工、—工程监理、检—验,检测等单位不符合】相应资质条件—的应当责令》其限期改正;—逾,期不改正的责令【停业整顿《降低其资《质等级?直至:吊销资质证》书   第五十三条! 住房和城乡建【设主:管,。部门:或者其他有关—。部门以及建设工程安!全监督机构的工作人!员在建设工程—安,全生产监督》管理工?作中玩忽职守、【滥用职权、徇私【舞,弊的由其《所在单位《。或者监?察机关给予行—政处:分;涉嫌《犯罪的移送司法机】关处:理  ? 第:五十四条《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!监督人?员,。的尽职免《责按:照国家有关》规定执?行   第五十五】条 本条例规定【的,行政处罚由》住房和城乡》建设主管部门或【者,其他:有关部门《依照法定职权实施 !  :第五十?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!定的:其他行为法律、法规!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!规定:  :  :   第七》章 附则   第】五十:七条 抢险救灾和】农牧民自建低层住】宅的安全《生产管理不适—。用本条例  — 第五十八》条,。。 ,本条例自《201?5年4月1日起【施行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