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藏自治区建筑【业企业资质管理办】法(:试行)
第一章 】总则
第一条— 为加强《我区建筑业企—业资质管理》,规范建筑市场秩】序保障建设工程质】量安全根据国务【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!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!意见、西藏自治区人!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!进建筑业持续健康】发展的实施意见、】建筑业?企业资?质管理规定、建筑】。。业企业资质标准等相!关文件精神结合【我区实际,制定【本办法
第二条【 依法取得营业执照!从,事土木工程、—建筑工程、》线路管线设备安装工!。程,的,新建、扩建、改【建等活动《的企业应《申请建筑业企—业资质?经审:查合格取得建筑业】企业资?质证书后方可在资】质许可范围内从事】建,筑施工?活动
第三条 自治!区住:房城乡建《。设主管部门》负,责全:区行政区域内建筑业!企业资质的统一【监督管理区交—通、水利、通信等】有关部门《。配合住房城乡建设】主管部门实》施本行业《内相关资质类别建】筑业企?业资质的管理工作各!市(地)、县—(区)住房和城【乡建设局负责本【行,政区域内《的建筑业《企业:。。。资质监督管理工【作
:。第二章 申》请与许可《
第四条 下列建】筑业企业资质—由自治区住房城【乡建设主管》。部门许可
(一【)施工总承包序列】二级:资质及铁《路,工程施工总》承包三级资质;
(!二)专业承》包序列一《级资质(不含公【路、水?运、水利《、铁路、《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!一级资质及》涉及多个专》业,的,专业承包一级资质)!;
(三)专—业承:包,序,列二级资质(不含铁!路、民航方面的专业!承包二级《资质);铁路方面】专业承包三级资质;!特种工程专业—。承包资质
第五条】 下列建筑业企【业资:质由各?市(:地)住房城乡建【设主管部门》许可:。
(一)施工总承】包序列三级》资质(不含铁路【工程施工总承—包三级?资质);
(—二):专业承包序列三【。。级资质(不含铁路】方面专业承包—资质)及预》拌混泥土、模板【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!;
(三)劳务【分包序列资质—;
(四)燃气【燃烧:器具安装、》维修企业资质
【第六条 申请建【筑业企业资质相关资!料要求
(一)企业!通过“?西藏自治区建筑市】场监管与诚》信,。一体化工作平台【”中资质申报系【。统按要求填报相关】数,。。据资料
(》二)企业《对提供申请资料【的真:实性负责
(—三)企业申请—资质受理部门负【责核对相关证书及】资料等需要核实【的原件企《业应当?。提供相?关资料原件
—(四)资质》申报的资料应填写规!范内:容齐全上传的证【件、资?料,等扫描件必》须清晰、可辨
(】五)自?治区、各《。。市(地)住房—城乡建?设主管?部门应当对符合要】求的申请在10【个工作日《内完成审查和—发证(其中包括公】示时:间,。。7天)
第三章 】。资质申请相关指标
!第,七,条 资质标准考核】的相关指标》
(一)企》业申请各类别最低】等级资质《新,办或延续按照建【筑业企业资质标【准,指标进行考核
【(二)企业申请资质!升级,按照》住建部有关要求【取,消关于?注册:建造师、中级—以上职称人员、持有!岗位证书《的现场管理》人员、技术工人的指!标考核;企业—业绩以建筑业企业资!质标准?中业绩考《核指标?规模的6《0%进行考核(数量!必须:符合要求)涉及由住!建部:门,直接审批《的资质类别原—则上以上《报至“西藏自治区建!筑市场监《管,与诚:信,一体化工作》。平台”的业绩—为准涉及行业—资质类别的原则【上以行?业部门初审》意见为准;其他相应!指标按建筑业企【业资质标准进行【考核:涉,及住建部审》批权限的按》照,住建:部相关要求执—行
:(三)区《。外具备一级及—以上总承包资质【的建筑业企》业,申请落地子》公司按照央企落【地,。相关政策规定执【行
(?四)除资质升级【以外在资《质新办、延续—中涉:及行业资质类别的不!再报行业主管部门初!。审由:自治区、各》市,(地)住房和城乡】建设主管《部门:按照资质《标准审批
(五【),资质新办、增—项、延续、升级时】不再考核企》业财:务审计?报告:、自有机械设备【、,人员社保《三项指标
第八条】 人员考核》的相关指标》
,(一)注册建造师指!标,考核建造师》应当:是本企?。业的注册人员以【全国建筑《市场:监管公共服》务,平台:或区住?房城乡建设执—业资格?注册:中心:查询结果为》。准
(?二)持有《岗,位证:书的施工《现场管理人》。员指标考《核企业提供全—国各省(市》)、自治区建设【主,管部门、《各行业部《门,门户网站及官—方授权的单位相应的!网站上?能够:查询到且已变更至】申请企业《的岗位证书
(三)!技术工人指标—考核企业《提供全?国各省?。。(市)、自治—区住房城《乡建设主管部门、人!社部:门、各?行业部门《门,户网站及官方—授权的单位相应的】网站上能够查询到的!。技工证书
第四【章 资?质延续与变》更,
第九条 建筑业】企业资质《证书有效《期届满企业继续【从事建筑施工活【动,。的应当?于资质证书有效期】届满3个月前向原资!质许可机关提—出延续申请
—第十条 《企业资质延续时【在资质有效期内【提出延续申请的取消!。注册建造《。师、中级以上职称】人员:、持有岗位证—书的现场《管理人员、技术工】人的指标考核;超过!资质有?效期提出《延续申请的严格【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!标准要?求对企业《注册人员、》现场管理人员、技】术工人等指标进行】审核
第十一条 】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!理中引入具有相关】从业资质的独—立第三?方信用评价机构服】务建筑业企》。。业在申?请资质升级时—应当提供近一个月】达到“AAA”【级的信用评价报告
!第,。十二条 企业在建筑!业企:业资质?证书有效期内—名称、地址、注册】资本:、法定代表人等发生!变更的应当在—工商部门办理变【更手续?后1个月内办—理资:质证书?变更手续资》质许可机《。关应当在2个工【作日内办理》完毕资质申报系统上!线运行后按照系【。统相关要《求,办,理
第?十,三条 建筑》业,企,业,发生合并、分—立、重组《、跨省变更》等事项按照住建部相!关文件?规定:执行:企,业跨省变更即企业申!请办理工商》注册地跨省变更的按!照相:关规定给予企业一】年的资质有效期企业!应在:有效:期内将相关人—员变更到位》并按规定申请重新】核定所有类》。别,。等级的?资质按照建筑业企业!资质标准指》。标进:行考核?
第五章— 监督管理
第【十四条 县级以【上住房城《乡建设主管部—门和其他有关部【门,应当依照有关—法律、法《规和:本规:定加强对企业取得】建筑业企业》资质后是否满—足资质?标准和市场行为【的监督管理
第十】五条 建筑业—企业:违法从事建筑活动的!。违法行为发》生地的县级以上住房!城乡建?设主管部门》。或者其他《有关行业《部门:。应当依法查处并将】违,。法事实、处理结果】或者:处理建议及时告【知,该建筑业企业资【质,的,。许可机关
》第十:六条 ?企业不再符合—相应建筑业企业【资质标准《要求条件的》县级以上住房城【乡建设主管》部,门、其他有关部门】应当责令其限期改】正并:向社会?公,告整改期限最长【不超过3《个月;企业整改期间!不得申请建》筑业企?业资质的升级、【增项不能《承揽新的《工程项目《。逾期仍未达到建筑】业企业资质标准【要求条?件的资质许可—机关可以撤回—其,建筑业企《业,资质
第十七条 被!撤回建筑《业企业?资质的企业可—以在资质被撤回【后3个月内向资质】许可机关提》出核定低于原等级】同类别资质的—申请企业申请—资料仍达不到低于】原等级同类别资质的!资质许?可机关可直接撤【销该企业《的,资质
第十八条 企!业弄虚作假取得【资质的严格按照【相关规定依法—给予行政处罚并撤】销其:。相应资质且自撤【销资质之日起3年内!不得申请该》项资质对在资质申】请时发现弄虚作【假的:。企业许可机关不批准!。其资质申《请企业在1年—内不得?再次申请该项资质】
第十九条 企【业,申请建筑业企业【资,质升级、资质增项在!申请之日《。起前一年至资质许】可决定作出》前有下列《情形之一的资质【许,可机:关,不予批准其建—筑业企业资质升级】申请和?增项申请
(一)】超越本?企业资质等级—或以其他《企业的名义》承揽工程或允许【其,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!业的名义承揽工程】的;
(二)—与建设单位》或企业之间相—互串通投标或以行】贿等不正《当手段谋取中—标的;?
(三)将承—包的工?程转包或违法分包】的;
(四)违反国!家工程建设强—制性标准施工—的;
?(,五):恶意:拖欠分包《企业工程款或者劳】务人员工资的;【
(六)《。隐瞒或谎《报,、拖延报告工—程质量安全》事故破?坏事故现场、—阻碍对事《故调:查的;?
(七)按照—国家:法,律、法规和标准【规定需要《持证:上岗的现场管—。。理人员和技术工【种作业人员未—取得证书上岗的【;
(八)未依法】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!务或拖延履行保【修义:务的;
(九)伪造!、变造、倒》卖,、出租?、出借?或者以?其他:形式非法《转让建筑业》企,业资质证书》的;:
(十)发生过较】大以:上质量安全事—故或:者,发生过两《起以上?一般质量《安全事故的》;
(十一)—其它违反法律—、法规的行为
第!二十条 资》质审批机《关应不断完善工【作措施充分利用“互!联网+政务服务【”建:立健全公开透—明、:规范运行、制约有效!的工作?机制和标《准,化工:作体系严格遵循“】。一次:性告知、分级审核、!及时公示、限—时,办结”?的资质审批原—则
第二《十,一条 自治区住房】。城乡建设《主管部门应定—期不定?期对各市(》地)企?业资质申报和审【批情: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!认真:履职的审批机关【及其工作人员和参与!企业资质申》报弄:虚作假或为企业【提供虚?假证明的有》关单位?和个:人给予通报》批评涉嫌违法违【纪的工作人》员移交纪检监察机关!处理:对审批?。机关及其《工作人员违反规定】进行资质《许可的?依法撤?销,相应:资质情节严重的对直!接负责的主管人员】和其他?直接责任人员—移交:纪检监察机关—处理
第二十—二条 各级住—房,城乡:。建,设,主管部门要按—照“宽进严管—”的原则进一步加强!事中事后监管加强】对施工现场主要【管理人?员到:岗履职的监》。督检查重点》加强对项《目经理?。是否持注《册建造师证书上岗】、岗位人员是否在】岗履职等行为的监】督检查对有》违法违规行为的企】业或人员依法—给予相应的行—政处罚将企业—和个人不《良行为?记入信用档案并【通过“?西藏自治区建—筑市场监管与—诚信一体化平台”向!社会公布切实—规范: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!程,质量:安全
?第六章 附则
【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!由西藏自治区—住房和城乡》建设厅负责解释
第!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!2018年8—月1日起试行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