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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肥市人民》政府办公厅关于印】发 合肥市城市地】下,综合管廊管理—办法(试行)的通知! 各?县(市)、区人民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】、各:直,属机构 合肥市城】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!办,法,(试行)已经—市,政府同意现印发【给你们请认真—贯彻执行   【   ?       【    《 ,   ?2017年11月】16日 《 合肥市城市地下!综合:管廊管理办法— ,。(试行) 第一】条 目的和依据【 为规范《我市城?市地下?综合管廊的规划、】。建设和运《营管理保障地下综】合管廊的安全有【效运行集约利用【与优化城《市地下空间根据有关!。。法律、法规》规定结合《。本市实际制定本【办法 第二条 【定义: 本办法所称的城】市地下综合》管廊(以下简称“】管廊”?)是指建于城市【地面以下用于容【纳两类及以上城市】工程管线的》构筑物?及其附属设》施附:属,设,施包括用于维护管廊!正,常运行的消防—、供电、照明、通】风、排?水、标?识、监控与报警【系统:等 城市工程管线】(以下简称“—。。管线:”)包?括供水、排水、【中水、燃气、热力、!电力、照明》、,通信(含城市监控)!、广播?电视、交通信号、】。工业:等地下管线》。及其附属设》。施, 第三条 基本原】则 管廊建》设,管理工作《应当遵?循政府主导、综【合,协调、规划引领、】因地制宜、远近兼】顾、统筹建设—、信息共享、安【全运行的《。。原则 第四条 部门!职责 市城乡建设行!政主管部门是本市】管廊建?设、运营管》理的行业《主,管部门市规划—行政主管部门是【本市管廊《规划:管理的主管部门【市物价?主管部门负责入廊】费用和日常维护费用!的,测算定期公布指【导价 各县(市【)、:区人民政府》(含开?发区管?委会下同)》按照“属地》管理”的原则—负责本辖《区内:管廊规划、建设、】。管理等工作 管廊建!设运营单《位(以下简》称“运?维单位”)负责【管,廊及其?附属设施的运营【管理同时应当为【。管线产权、管—。理单:位实施日常维护【、抢修工作提供【便利:条件 各管》线产权、《管理:单位负责入廊管线运!行维护管理 市【发改、经信、财政】、国土、城管、公安!、,水利、环《保、公管、审—计、国资、人—防、工商《等部门?按照各自职责—做,好相:关工:作 第五条》 投资模式 各县】(市)、区人民政府!统筹安排资金用【于管廊的《建设和维护》管理鼓励社会资【本和入廊管线—单位参?。与管廊的投资建【设和运营管理—通过特许经》营,、投资补贴》、政府购买服务【等方:。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!本合作 市级补助资!金按照市政府的相关!政策规?定,执行 第六》条 规划《编制 管廊专项规】。划应在充《分考虑各专业管线单!位规划?。需求的前提下由市规!划行政主《管部门组织编制【原则上五年进行【一次修订或根据城市!规划和重要管线【规划的修《改,及时调整 第七条】 编制要求》 市:规划行?政主管部门组织编】制,管廊专项《规划时要充分了解】各类管线入》。廊需求征求管—。线单位意见》向,管廊:规划:设,计单位提供最—新的规划《建设资?料;各行业》主管部门《和管:线单位编制相关【。专业规划时要充分结!合管廊专项规划 】第八:条 规划布局 【管廊专?项规划的编》。制应与地下空间【开发利用、各类管线!、,道路交?通、轨道交通、【。环境保?护规划?等专项规划相衔接并!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!在充分掌《握管线?资料:的基础?上科学预《测管线规划需求量】按,照因地制宜》、远近兼顾》、全:面规划?、,分步实施的原—则确定?管廊的?建设布局《、管线?种类、断面形式、】平面位?置、:竖,向,控制等并明》确建设规模和—时序: 第九条 建—。设要求 管廊建设应!严格按照先》。规划后?。建设的?原则实施应》。依据管廊专项规划】有序推进《与城市道路、—新区建设、》。旧,城更:新、片区改造、河】道治:理、轨道交通—建设和地下空—间开:发建设等同步进【。行 :第十条 建设手【续 管廊《。建设单位应当按【照建设程序办理管】廊建设?工程的相关手续 】管廊建设需穿—。越城市道路、公路】、铁路、轨道交【通,、人防(民防)设施!、河道、绿》(林)地或者涉及】消防安?全、文物保护、【。树木保?护的建设《。单位应当按照—相关法?律法规?。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!续 第?十一:条 勘查、设计、施!工等要求 管—廊建设?工程:的勘察、设计、施】工、监?理单位?的确定应当依照国家!。有关法律、法—规和规章规定进【行管廊建设工程【。的勘察、设计、施】工应当符合国—家标准、技术—规范:及省市相关要求确保!管廊:安全运?行 鼓励《采用:新材料、新工艺、】新技:术稳步?推广采用预制—管廊:拼,装,技术提高工程—质量、安全和—节能环保水平积极采!用三维信息模型等技!术建设管廊综—合信息管理运—维平台?实现管廊《管理数字化》和智能?化 第十二条— 竣:工验收 管廊建设工!程竣工?。后建设?单位应当按照—规定组织《竣,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及!时编制竣工决—算,并,经审计后办理—。管廊交接手续和资】产移交手续运维【单位发现管廊不【符,合质量要求的应当】书面:报,告,有关行政主管部【门依法?。处理 市规划、【建设行政主管部【门和其?他,有关:行政:主管部门发现—建设单位竣工—验收违反有》。关规定的《应当依法责令限期整!改、重新组织竣【工验收 第十三条】 入廊要求 对【建设:。管,廊的区域已》在管廊中预》留位置的管》线应:当纳入管廊管廊达】到满载前不得在管】廊以外建设管线对于!应当纳入管》廊的:管线在管廊外—进,行建设施工》。的,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!。部门不予批》准 除因技术要求无!。。法纳入管廊的—或者与?外部用户《连接的管线》。外不得重复建设管线!既有管?线应根据实际需【要结合管线改造逐步!迁移至?管,廊内 各行业主管部!门,。和入:廊管线单位应当按】照相关要求》做好管线入》廊工作 第十四条】 收费及补》贴 :管廊实行有偿—。使用制度入廊管线收!费标准的《。。制定:。要统筹考虑建设【和运:营、成本和收益的】关,系运维单位负责向入!廊管线单《位,。提供管廊使用及维护!服,务按照协议收取管廊!有偿使用《费 :运维单位在管—廊运营维护初期不能!通过收费补》足,成本的各《。县(市)、区人民政!府,应根据实《。。际情况给《予补贴 第十五条】。 设施?维护职责《。。 管廊及其附属设】施,的维护由运维—单位:。负责:入廊管线的维护及】日,常管理由各》入,廊管线单位负责【 第十六条》 监管?职责 城乡建设行政!主,管部门主要履行以下!。职,责 (?一)监?督管廊的建》。设、验?收、移交接管等行为!; :(二:)对运维单位、【入廊管线单位—履,行义务的《行为进行管理;【 (三)对》运维单位的工作绩效!进,。行考核?评估; (》四)其?他需要履行的职责】 第十?七条 ?运维单?位职责 《运维单位应当履【行以下?职责 (一)遵守管!廊管理相关法规【、,规章及?规范要求建立健全】运营维护制度落实管!廊及:其,附属设施的养—护维修、《安全监控和巡查等】保障措施确保设【施设备正常运转【; (二)保持管廊!内的整洁和通风良】好; (《三,)与入廊管线单位签!订,协议明?确入:廊管线种类》、付:费方式、计费周期】、施工要求等内容】; (四《)统筹安排管线【单位:。。日常:维护管理配》合和协助管》线单位的巡》查、养?护和维修《工作发现入廊—管线出?现隐:患及时通《知管线单位》并及时报《告主:管部门; (—五,)制定管廊》应急预案管廊内【发生险?情时及时采取紧急措!施并通知管线单位】进,行抢修?; (?六)定期《对,管廊的?运行状况进》行检:测评定对管》廊构筑物《及附:属设施的运行状况进!。行安全评估;— (:七)对?管,廊,及其周边区域—的施工?作业进行安全监督】发现并制止影响【管廊安全的施工【行为并及时报—告相关主管部门【; (八)其他【为保:障管廊安全》运行应履行的—职责: 第十八条 —管线单?位职责? 入:廊管线单位应当履】行以下职责 (一)!建,立,健全安全《责任制度配合运维单!位做好管廊的安全运!行; ?(二)制定管线应】急预案并报运维单】位备:案; (三)—负责组织《管线入廊敷设—、竣工?验收、迁移、变更】、废弃;《 (四)编》制实施入廊管线【的维护和巡》。检计划?并接受管廊运—维单位的监督检【查; (五)—建立管?。线定期巡查制度做好!巡查记录记》录内:容应当包括巡查人】员、时间、地点、发!现问题与处理—措施、报告记录及】巡查人员签名等【; (?六):严格执行管线使用和!维护的相关安全【技术规程在管廊【内施工时《根据相关《要求做好安全防护如!造成管廊设施损坏】或第三?。方损失?的应予赔偿;— (:七)在管廊内实施】明火作业的应当制】。定施工方案》提前申请并严格【执,行消防要《求; ?(八)?各入廊管《。线单位应将入廊费】。、日常维护费等【纳入单位年》。度预:。算并及时缴》纳相关费用; (九!。)应当按照协—议要求入《廊并按照相关技术】规范要求进行施工;! ,(十)其他为—保障管廊《安全正常运行应【履行的?职责 第十》。九条 管《线抢修 管廊内【的管线发生故障【需要紧急《抢修挖掘城市道【路的管?线单位应当在发生】故障24小时—内按:照规定补办相关道路!挖掘手续抢修后按】照规定及《时恢复道路原—状 第二十条 管廊!改迁 因《工程建设需要—移动、?改建管廊及附属设】施,。的工程建设单位【应当按规定办理【相,关手:续并将?设,计图纸送运维—单位备案;》运维单位应》。及时通知入》。廊管线单位所需费用!。由工程?建设单?。。位承:担 第二十一条 管!线,废弃 入廊管线单位!废弃管线的应—。及时向管廊运维单】位报告采取有效措施!防,。范安全隐患并自【。。行清理废弃管线 】第二:十二条 法》律责任? 违反本办法规【定运维单位》和入廊管《线,单位未履行》相关义务的由管【廊管理?部,门责:令限期?改正对于从事危【害管廊安全》活动的造成管—廊损失的依》。法承担赔偿》责任;?涉嫌犯罪的》移,交司法机关追究刑】事责任 第二十三】。。条 本办《法自发布《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二!年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