云,南省住房城乡建【设领域科《学,技术计?划项目管《理实施细《则
:第一章 总 则!
第一条 【 为了规范和加强云!。南省住房《城乡:建设领域科学—技术:计划项目《(以下简称“科【技项:。目,”)的管理进一步做!好申报住房》城乡建设部科学【计划项目的培育孵化!工作根据《中华:人民共和《。国科学技术进—步法、建设领域【推,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!。定、住房和》城乡建设部》科学技术计划项【目管:理办法住房城乡【建设:科技创新“十三【五”专项《。规划等有关规—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!本细则
《第,二条: :本细则适用于科技】项,。目的:。申报:、,审批:、组织实施和验【收,管理等
第三条 】 科:。技项:目包括?。软科学研究、科【研,开发、?科技示范工程和【。国际科技合》作,。等
第四条 省住!房城乡?建设厅负责组—织项目的申报和编制!下达科技项目计划】组织进行科技项【目的立项评》审、中?期检查、项目验收
!第,五,条 省《住房城乡建设—厅负责建立科技项目!专家委员会
第六】条 凡申报住房】城乡建?设部:科学技术计划的项目!须,先申报完成省级科】技项目
第二章 !申 报
【第七:条 科技项—目的申报面向—全,省各:级住房城乡建设【管理部门以》及,相关企?事业单位、高等院校!。、科:研机构、行业学【(协)会等》建设:科技研?发、转化和推广应用!单位
第八》条 申报》的科技?项目应符合住房城】。乡建设科技发展重点!技术领?域创新性强技术水】平达:到国内领先》或更高且《具有较强的推广和】应用价值对》。促,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!化升级有积极—作用
第《九条 ? 软:科学研究优》先支:持与住房城乡—建设领?。域技术政策、产业】政策、发《展战略与规划—等重大问题密—切,相关:。为管理决策提供科学!。依据的战略》性、前?瞻性、政策性—科技项目并能提升】成,为相关领域的标【准规范?
第十?。条, , 科研?开发优先支持解【决行业共性关键问题!形成新型技术体系】促进:产,品,设备技术升级对整体!。技术进?步有:较大的带动作用并具!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开!发基础有较好的推】广应:用前景和《显著的经济、—社,会,、环:境效益?的科技项目
第十】一条 科》技示范工《程应选用住房城乡】建设:重点推广技术领【域和:技术公告中》推广技术的工程项目!;各:级建:设主管部《门及:相关部门确定的【。示范项目
》第十二条 科技】示范工程《。。选,用的技术应优于现】行的技术标准—或满足?现行技?术标准但采用的【。技术具有省内领先水!平;选?用的技术与产—品,应通过有关部门的】论证并符合国家、行!业或地方标准没有】国家、行《业或:地方标准的》技术与产品应由具有!。相应资?质的检测机构出具检!测报告?并,通,。过省级以上》有关部门组织—的,专,家审定
第十三条】 科技示范工程】实行属地化管理【工,程,所,。在地州、市级住房】城,乡建设行政》主管部门《需签署推荐意见【
第:十四:条 :。 申报单《位应具备的》基本条?件
:(一)申报单位应】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】具备完?成计划项目必—备,的人才条件和基本】技术装备具有较【强的研究开》发实力?
(二)鼓励实行】以,企业为主体、产学研!相结合跨地区跨行】业的方式《;以开展国际科技】合作拓展《合作领域、创—新合作等方式联【合申报
(三)【多个单位《联合申?报科技?项目时应《事先以文字》形式约定各方—对科技成果所—。拥有的权利和义务】。
(四)国》。际科:技合作项目要有与】国外:合作机构的合作协】。议且协?议双方应为》。独立:法人申?报国际?科技合作的项目不】再单独申报软—科学研?究、科研开发、科】技示范工《程等项目
(五)】科技示范《工程项目一般—应由建设或开发【单位申报或由建【设、开发、施—工总承包、施工、】设计、示范》技术的技术依—托单位?等联合申报;也可】。经建设或开》发单位同意后由【设计、施工总承包】单位等联《合或其中一家单【位申报
(六)科】技示范工程项目的】。申报单位应》先履行工程》建设立项审批及施】。工,图审查程序具备【工程建设《条,件后再申请科技示范!项目
第十》五条 科技项目】申,报的基本条件
(】一):申报:单位按照《省住房城《乡建设厅发布的申】报科:技项目的通知—。及申报要求客观【准确:地填写相应的—申报书中的》目标、研《究(示范《)内容、考》核指标等《连同相关的申报材料!。一并提交有关管理】部门
(二》)科技项目的申【报采取公开征集或】定向:申报等方式》
公开征集》是指省住房》。城乡:建设厅根据住房【城乡建设事》。业发展需要》发布年度科技—项目:申报指?南明确项目》申报的?重点支持范围受理社!会有关机构和单位】的自愿申报》
定:。向申报是指省住房】城乡建?设,厅根据住房》城乡建设事业—发展:需要及建设科技发展!动态经过调研—。、专家研《讨等方式提出重要项!目需求并组织—。相关单?位申报
(三)申报!单位根据项目或单】位的隶属关系向具有!推荐:资,格的住?房城乡?建,设,。主管部门或单位提】交申:报,材料
各州、市住房!城,乡建设主管部门可推!荐,本地:区申:报的科技项目中【。央在云南和省属相关!企事业单《位、高等院校、科研!机构、行业学(协)!会可推荐本单位【申报的?。项目推荐单》位负责对项目—申报材料的》真实性进行审核
(!四,)申报项目拟采取的!方法、技术》路线及实《。施方案先进可—行预期目《标定位合理并已具】有一定的工作—基础和研究条—件
:(,五)项目实施应【成立项?目,组项目组负责人应是!项目的实《。际主:持人一般应具有【高级专业《技术职?称在所?。申报领域《。内有较?突出的?。成就:项目组成员一—般不少于《5人高级《职称人员不少于3】人,各,成员分工《明确软科学研—究、科研开发类项目!优先扶持具》有博士、硕士学位】的中青?。年人才?
(六)项目所【需的:研,究和示范经》费以自筹为主—申报项?目经费预算合—理财务管理》制度健?全
(七)申报项】目的有关材》料内容真实无知识】产权纠纷项目—申报单位承》。诺对此承担相应责任!
第十?。六条 申报材料】
(一)《。科技项目申报书【(一式四份)—;
(二)有关材料!(一:式四份装订成册)
!1.科技《项目可行性报告;】。
2.申报单位【资质资格证书的复】。印件:;
3.工程开(竣!)工:审,批文件的复印件;】
4.其他有关技】术证明材料(—包括标准、专—利、工法、科—技,成,果、技术推广—证明:等):
第三》章 审 批
】
第十七条 —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!组织:专家成立专家组【按申报的科》技项目类型》分专业?进行评审专家组的专!家从科技项目—专家:委员:会中遴选
第十【八条 每一类科技!项目的评审专家组】由5名以《上专家组成参—加评审的专家应具有!高级专业技》术职称且掌》握本专业技术—发展:现状和趋势
第十】。九条 《科技项?目,的评审通过评审专】家审阅申报材料的方!式作出评审结—。论必要时可由—。申报单?位或有关管》理,。人员到评《审,现场答辩《对评审结论有—异议的可向评—审专家?说明情况
》第二十条 —科技项目的》专家评审采取实名制!参加评审的专家【按照评审工作要【求认真审阅申—报材料作《出客观公正的—评价独立填写评【审表格并表明—是否同意通过评审的!结论性意见
—第二十一条 参】加评审的专家和相关!工作人员应遵守【评审工作《纪律不得《收受申报单位等【赠送的礼《品和礼?金
第二十二—条 参加评—审的:专家及?工作人?员应对评审结—果保密?科,技项目在省住房城】。乡建设厅公布之前】不得向申报单位及有!关方面透漏评审结果!
第二?十三条 《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!根据评?审结果?。负责:下,达年度项《目计划文件
第二】十四条? 省住《房城乡建设厅科技处!负责:对,通过评审的科技【项目申报材料—。存档并作为科技项目!的实:施、管理和验收考核!的依据
第四】章 项目启动与中!期管理?
第二》十五条 《 ,科技:项目:完成审批后项目【承担单位根据—专家评审意见修【改完善限期形成项目!实施方案报省住【房城乡建设》厅批准后《进入项目启动阶段】。。
第二十六条— , 科:技项:目承担单位要按【照印发的本省住房城!乡建设领域科学技术!计划和?科技项目《申报:书、实施《方,。案的内容和要求按计!划进度认真组织【。实施实施《过程中因《特殊情况需》调整计划的应及时】提出申请明确调整的!内容和时间逐级上报!。批准后按调整后的】计划进度实施—
第:二十七条 》 省住房《城乡:建设厅根据项目【进展情况对项目【实施进行中期检查中!期检查采用项—目承担单位每半年报!送项目?。自查报告或项—目不定期现场—检查:两种形式《
项目中期》。检查和项目自查【。报告的主要内容包】括
(一)》项目是否按照—经认可的申报书、】实施:方案组织实施;【。
(二)项目取得的!阶段:性成:果,及其质量;
(【三,)项目?实施遇到的》主要问题;》
(四?)项目下一》阶,段的工作计划—
第二十八》条 科技》项目执行过》。程中出现下列—情况之一予以—撤销
?(一)实践证明所】选技:术,路线:不合理研究内容失】去实:。。用,价值在实施过—程中发现为低—水平:重复的;《
(二)依托—的工程建设、技【术改造、技术—引进和国《外合作项目未能落】实的;
(》三)骨干技术人员发!生重:。大变化致使技—。。术研究开发、技术示!。范无法进行》的;:
(四)组织管理不!力致使研究》示范:无法进行的》;
(?五):发生重大质量—。安全事故或严重污染!环境的?;
(六《),未按有?关管理规《定执行的
第五!章 验 —收
?
第二十九条— 科技项目应在规!定的研究期限结【束后3个月内由第】一,承担:。单位提交书面验【。收申请由省住房【城乡建设厅》组,织,项目验收
第三十条! , 申请验《收应提交验收申【请,。书、研究《报告、科技成—果,登记表等《相,关验收文件;—科技示范《工程项目《应,在通过工程竣工验】收后申请科技示范工!程项目验收
—第三十一条 【省住房?城乡建设厅科技【处对:。申请验收材料进行】形式审?查通过审查的将组】织专:家或:委托相应的机构组】织验:收
第三十》。二条 科技项目】验收分为项目实【体和会议《验收:两种形式验收—委员会一般》由7:-13名专家组成】验收:专家应具有较—高的理论水》平和较为丰》富的实践经验—且具:备高级以上技—术职称
第三十【三条 科技项目】验收的主要依据为】本,。省住房城乡建设领】域科学技术计划文】件、经盖《章确认的项目—申,报书、项目实—施方案、《执行期?间下达的有关文【件项:目中期检查、自查】资料以及相关的专】项管理办法和规定】。
第三十四条 【 验收结论分—。为通过验收和不通】过验:收凡有?下列情形《之一的不予通过验】。收,
(一)未完—成任务书所》含,任,务,的;
(二》)提供?的验收文件、资料、!数,据不真实《不完:。整弄虚?作假的;
(三【),未经申请或批准承担!单,位、负责人、考核目!。标、研究内容、技术!路线等发生重大变】更的;
(四—)剽窃、抄袭—他人科技成》果违反科《。技活动道德或—。有知识产权争—议的
第三十五【条 验收通—过的科技项目颁发验!收证书第一承担【单位应?在限期内办理验收证!书
第三十》六条 《未通过?验,收的:科技项目应及时进行!整改整改后仍不能】满足验收要求的【取消科技《项目资格
第三十】七条 如因特【殊原:因不能?如期验收的科—技项:目承:担单位应《在规定的研究期【限,满前:。一个月内以书面形】式提出延期验—收的申请并经—省,住房城乡建设厅批】准后:按调:整后的?时间办理验收手续】
第:三十八?。条 逾期一年【以上未提出》验收申请《并未对延期说明理】由的取消科技项目】资格
第三十九条】。 同时申请了住房!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!与科:技司的科学技术【计划项目验收的【采用省、部联合【验收的?形式进?行项目验《收
第》六,章, 附 则—。
第四十条 !涉及国家秘密的【科技成果有关单位】和人员要遵照—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!国家秘密《法科学技术保—密规定及相》关法规的《规定切实做》好保密工作》
第四?十一:条 本细则—由,省住房城乡建设【厅负责解《释
第四十二—条 本细则自20!。17年?。11月20日—起施行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