云南省住《房城乡建设领域科学!技术计划项》目管:理实施细则
第一】章 总 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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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为【了规范和加》强云南省住》房城乡?建设领域科学技【术计划项《目(以?下简称“科》技项目”)的管理进!一步做好申报—住房城乡建设部科学!计划项目的》培,育孵化工《作根据中华人民【共和国科学技—术,。进步法?。、建设?领域推广应用—新,技术管?。理规定、住房和城】乡建设?部科学?技术计划项》目管:理办法住房城乡建】设科技创新》“十三?五”专项《规划等有关规定结】合本省实际制定本】细则:
第二?条 : 本细则适用于【科技项目的申报【。、审批、组》织实施和《验收管理等
—第三条 《。 科技项目包括【。软科学研究、科研】开发、科技示范【工程和国《际科技合作等
第】四条 省住房城】乡建设厅负责—组,织项目?的申:报和:编制下达科技项目】计,。划组织进行科技项目!的立项评审、中【期检查、项目验收】
第五?条, 省住房城—乡建设厅负》责建立科技项目专家!委员会?
第六条 凡申】报住房城乡建设【部科学技术计—划的:项目:须,先申报完成省—级科技项目
第【二章 申》 报
第【七条 科》技项目?的申报面向全省【各级住房《城乡建?设管理部门以及【相关企事业》单位、高等院校、】科研机构、行业【学(协)会》。。等建设?科技研发、转—化和推广应用单【位,
第八条 申报】的科技项目应—符合:住房:城乡建设《科技:。发展重点《技术领域创新性强】技术水平达到—国内:领先或更高》且具有?。较强的推广和—应用价值《对促进产业结构【调,整和优化升》级有积极作用
【第九:条 : 软科学研》究优先支持与—住房城乡建设—领域技术政策、【产业政策、发展战】略与规划《等重大?问题密切相关为管】理决策提《。供科学依据》的,战略:。性、前瞻《性、:政策性?科技项?目并:能提:升成为相关》领域的标准规—范
第十《条 科研开发优先!支持解决行》业共性关键问题【形成新型技术体系】促进产品设》备技术?升级:。。对整体技术进步有】较大的带动》。作用并具有一—定的前期研究—开发基础有较—好的推?广应用前景和—。。显著:的经:济、社会、环境效益!的科:技项目
第十一【条 科技》。示范工程《应选用住房城乡【建,设重点推《广技术领域和技术公!告中推广技术的【工程项目;各级建】设,主管部门及相—关部:门,确定的示范》项目
第十二条 】 科技示范》工,程选用的技术应优于!现行的技术》标准:或满足现行技—。术标准但采用的技】术具有省内领—先水平;选用—的技术与产品应通过!有关部门的》论证:并符合国家》、行业或《地方:标准没有国家、行业!或地:方标准的技术与产品!应由:具有相应资》质的检测机构出具】检测报告《并通过省级以上有】关部门组织》的专家审定
第十三!条 科技示范工】程实:行属地化管》理工程所在地州、市!级住房城《乡建:。设行:政主管部《。门需签?署推荐?意见
第十四条 !。申报单位应》具备:的基本条件
(一】),申,报单位应具有独立】法人资格具备完【成计:划项目必《备的人才条件和基】本技术装备具—有较强的研究开发实!力,
(二?)鼓:励实行以企业为【主体、产学研相【。。结合跨?地区跨行业的方式】;以开展国际科【技合:作拓展合作领—域,、创新合作等方【式联合申报》
(三)多个单位联!。合申报?科技项目时应事先以!文字形式约定—各方对?科技成果所拥有的权!利和义务
(四【)国际?。科技:合作项目要有与【国外合作机构—的,合作协议且协—议双方应为独立法】人申报国际科—技合:作的项目《。不再单独申报软【科学研究、科研开发!、科技示范工程【等项:目
:(五)?科技示范工程—项目:一般应由建设或【开发单位申报或由建!设,、开发、施工总承包!、施工、《设计、?示范技术的技术依】托,。单位等联合申报;也!。可经建设或开—发单:位同意后由设—计、施工总承包单位!等联合或其中—一家单位《申报
?(六)?科,技示:范工程项目的申报单!位应先履行工—程建设立《项审批及施工图【审查程序具备—工程建设条件后【再申请科技示范项目!
第:十,五条 科技—项目:申报的基本条—件
(一)申报【单位按照省住房城乡!建设厅发《布的申报科技项目的!通知:及申:报要:求客观?准确地填《写相应的申报书【中的目标、研—究,(示范)内容、考】核指标等连同相关】的,申报材料一并提交有!关,管理部门
(二)】科技项目的申报采取!公开征集或定向申报!等方式
公》开征集是指省住房城!乡建设厅根据住房】城乡:建设事业发展需【要发:布年度科技项目【申报指南明确—项目申报的重点支】持范围受理社会有】关机构和单位的自愿!申报
?定向申报是指省住】房城乡建设厅根据住!房城乡建设》事业发展需要—及建设科技》发展动态经过调【研,。。、专家研讨等方【式提出重要项目【需求:并组织相关单位申报!
(:三)申报单位根据】项目或单位的隶属】关系向具有》。推,荐资:格的住房城乡—建设:主,管部门或单位提【。交,申,。报材料
《各州、市住房—城乡建设主》管部门可推荐—本地区申报的科技】项目中?央在云?南和省属相关企事】业单位?、高等院《校、科研《机构、?行业学(协)—会可推荐本单位申报!的项目推荐单位负】责对项目申报材【料的:真实性进行审—核
:(四)申《报项目?拟采取的方法、技术!。路线及实施方案【先进可行预期—目标定位合理—并已具有一定—的工作基础》和研究条件
(【五)项目实施应成】立项目组项目—组负责?人应是项目》的,实际主持人》一般应具《有,。高级专?业技术职称在—所申报领域内有较突!。出的成就项》。目组成员一》般不少于5人高级】职称人员不少—于3人各成员分【工明确?软科学?研究、科《研开发类《项目优先扶持具有博!士、硕士学位的【中青年人才
—(六)项目》所需的研究》和示范经费以自【筹为主申报项目经费!预,算合理财务管理【制度健全
(七【。)申报项《目的有关材料内容】。真实无知识产权纠】纷项目申《报单位?承诺对此《承担相应责》任,
第:十六条 申—报材料
(》一)科?技项目申《。报书:(一式四份);
】(二)有关材料(一!式四份装订成册)】
,1.科技《项目可行《性,报告;
《2.申报单位资质】资格证书的》。复印件;
3.工程!开(竣?),工审:批文件的复印件;
!4,.其他有关技术证明!。材,料(包括《。标准:、专利、《工法、科技成果、技!术推广证明等)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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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三章 ? ,审 :。批
第》十七条 》。省住:房城乡建设厅组织】专家成立专家—组按申报的科—。技项目类型分专【业进行评审专—家组的专家从科技项!目专家委员会中遴选!
第:十八条 》每一:。类科技项目的评审专!家组由5名以—上专家组《成参加评《审的专家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】术职称且掌握本【专业技术发展现状】和趋势
第十九【条 科《技,项目的评审通—过,评审专家审阅申报】材,料的方式作出评【审结:论必要时可由申报单!位或有关《管理人员到评审现】场,答辩对评审结论有异!议,的可向评审》专家:说明情况
第二十条! 科技《项目的专家评审采】。取实名?制,参加评审《的专家按照》评审:工作:要求认真审阅—申报材料作出客【观公正的评价独立】填写评审表格—并表明是否同—意通过评审的结论】性,意见
第二》十一条? 参加《。评审的专家和相关工!作人员应遵守评审工!作纪律不《得收:受申报单位等—赠送的?礼,品和礼?金
第二十二条 !。参加评审的》专家及工作人员应】对,评审结果《保密科技《项目在省住房城乡】建设厅公布之前不】得向申?报单:位及有关方面透【。漏评审结果
第二十!三条 省》住房城乡建》设厅根据评审结果负!责下达年《度项目?计划文件
第二【十四条 省住房城!乡建设厅科技处负责!对通过评《审的科技项目申【报,材料:。存档并作《为科技?项目的实施、管理】和验收考核的—依据
第四章】 项?目启:动与:中期:。管理
第二十】五条 科技—项,目完:成审批后项目承担单!位根据?专,。家评审意见修—。改完善限期形成项目!实施方?案报省住房城乡建设!厅批:准,后进入项目启动阶段!
第二?十六条?。 科技项》目承担单位要按照】印发的本省住房【城乡建设领域科学技!术计划和《科技项目申报书、实!施方案的《内容和要求按计划进!度认真组织实—施实施过《程中因特《殊情况需调整计划】的应及时提出—申请:明确调整《的,内容和时间逐级上】报,批准后按调》。整后的计划》进度实?施
第二十七—条 省《住,。。房城乡?建设厅根据》项目进展情》况对项目实施进行】中期检查中期检查采!用项目承担单位每】半年:报送项目自查报【告或:项,目不定期现场—检查两种形式
【项目:中期检查《和项目?自查报告《的主要内容包—括,
(:一)项?目,是否按照经》认,可的申?报书、实施方案组】织实施;
(二)】项目取?得的阶段《性成:果,及其:质量;
(三)【项目实施《遇到的主要问题;
!(,四)项目《下,一阶段的工》作计划
第》二十八条 科技项!目执行?过程中出现》下,列情况之一予以撤销!
,(一)?实践证?明所选技术》路,线不合理研究内容失!。去实:用价值在实施过程中!发现为低水平—重复的;
(二)依!托的工程建设、技】术改造、《技,术引进和国外合作项!目,未能落实《的;
(三)骨干】技术人员发》生,重大变化致使技术】研究开发、技术示范!无法进?行的;?
(四?)组织管理不力致使!研究:。示范无法进行—的;:。
(五)发》生重大?质,量安:全事故或严》重污染环《境的;
(六)未】按有:关管理?。规定执行的
第!五章 验 收】
第二十九【条 科技项目应在!规定:的研究期限结束后3!。个月内由第》一承担?单位提交书》面验收申《。。请,由,。。省,住,房城乡建设厅—。组织项目验收—
第三十条 【申请验收应提—交验收申《请书、研《究报:告、科技成果登记】表等相关《验收文件;科—技示范工程项—目应在通过》工程:。竣工验收后申请科技!。示范工程项》目验收?
,第三十一条 省住!房,城乡建设《厅科:技处对申请验—收材料进行》形式审查《通过:。。审查的将《组织专家《或委托相应的—机,构组织验收
—。第三十?。二,条 科技》项目验收分为项【目实体和会议验【收两:种,形式验收委员会【一般由7-13名】专家组成验收专家应!具有较高的理论水】平和较为丰富的实践!经,。验且具备《高级以上技术—。职称:
第三十《三条 科》技项目?。。验收的主要依据为本!省住:房城:乡建设领域科学【。技,。术计划文《件、经盖章》。确认的项目》。申报书、《项目实施方案、执】行期间?下达:的有关文件项目中期!检查、?自查资料以》及相关的专项管理】办法和规定》
第三十四条— :验收结论分为通过】。。验收和不通过验收】凡有下列情》形之一的不予通过】验,收
(一)》未完成任务书所含任!。。务的;
(》二)提供的》验收文件、》资料、数《据,不真实不完整—弄虚作假的;
(】三)未经申》请或:批准承担单位、负责!人、考核目》。标、研究内容、技术!路线等发生重大【变更的;
(—四)剽窃、抄袭他人!科技成果违》反,科技活动道德或有】知识:产权争议的》
第:三十五条 验收通!过的科?技项目颁发验收【证书第一承担单位应!在限:期内办理《验收证书
》第三十?六条 未》通过验收的》科技项目应及时进行!整改整改《后仍:不能满足验收要求】的取消科技项目【资格
第《三十:七条 如因特殊】原因不能如期验收的!。科技项?目承担?单位:应在规定的研究期限!满,。前一个月内以书面】形式提出延期验收的!申请并经省住—房城乡?建,设厅批准后按调整】后的时间办》理验收?手续
第三十—八,条 逾期一年【以,上未提?出验收?申请并未对延期说明!理由的取消科技项】目资格
《。。第三十九《条 同时》申请了住房城乡建】设部:。建筑节能与科技司的!科学技术计划项目验!收的:采用省、《部联合验收的形式进!行项目验收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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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 【附 则
第】四十:条 涉及》国家秘密的科—技成果有关单位【和,人员要遵《照,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!国家秘密法科学技术!保,密规定及相关—法规的规定切—实,做好保密工》作
第四十一—条, 本细《则由省住房城乡建】设厅:负责解释
第四十】二条 本细—则自201》。7年11月2—0日起施行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