云南省?住房:城乡建设领》。域,科学技术计划项【目管理实施细则【
第一章 》 总 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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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为了!规范和加强云南【省住房?城乡建设领域—科学:技术计划项目(以下!简,。称“科?技,项目”)的》管理进一步做好【申,报住房城《乡建:设部科学计划项目的!培育孵化《工作根据中》华人民共《和国科学技术—。进步法?、建设?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!管理规?定、住房和城乡【建设部科学技术计】划项目管理办法【住房:城乡建设科》技创新“十三—五”专项规划—等有关规定结—合本省?实际制定本细则【
第:二条 本细则【适用于科《技项:目的:申报、审批、组织实!施和验收《管理等
第三条 !。科技项目包括软科学!研究、科研》。开,发、科技示范工程】和,国际:科技:。合作等
第四条 !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!责组织项目的—申报和?编制下?达科:技项目计划》组,织进行?科技项目的立项【评审、中期检查【、项目验《收
第五条 省】。住房城乡建设厅负】责建立科技项目【。专家:。委员:会
:第六条 凡申【报住房城乡建—设部科?学技术?计划的项目须先申报!完成省级科技项【目
第二章 — 申 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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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 科技】。项目的?申报面向《全省各级住房—城乡建设管理部【门以及相《。关企事业单位、高】等院校?、,科研机构、行业【学,(协)会等》建设科技研发—、转:化和推广应》。用单位
第》八,条 申《报的科技项目应符】合住房城乡建设科技!发展:。重点技术领域创新】性强:技术:水平达?。到国内领《先或更高且》具有较强的推广和】应用价?值对促进《产业结构调整—和优化升《级有积极作用
第九!条 : 软科?学研究优《先支持与住房—城,乡建设领域技术政】策、产业政策、发】展战略与《。规,划等重大问题密切相!。关为管理决策提【供科学依据的战略】性、:前瞻性、政》策性:。科,。技项目并《能提升成为相关【领域的标《准,规范
第十条 【 科研开发优先支】持解决行业共性关键!问题形成新》型技术体系促进产品!设备技术升级对【。整体技术进步有较大!的带动作用并具【有一定的前期—研究开发基础有较】好,的推广应用前景【和显著的经济、社】会、环境效益—。的科技项《目
第十一》条 科技示范【。工程:应选:用住:房城乡建设》重点推?广技术?领,域和技术《公告中推广》技术的工《程项目;各》级建设主《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确!定的:示范项目
第十二】条 ?科技示范工程选用】的技:术应优于现》行的技?术,标准或满足现行技术!标准但?采,。。用的技术具有省【内领先水《平;选用《。的技术与产品—应通过有关部门的】论证并符合国家、行!业或地方《标准没有国家、行】业或地方《标准的技术》与产品?应由:具有相应资》质的检测机构—出具检测报告—并通过省《级以上?。有关部?门组:织的专家《审定
第十三条 !科技示?范工:程,实行属地化管理工程!所在地州《、市级住房城乡建】设行:政主管部门需签署推!。荐意见
第》十四:条 申报》单位应具备的—基本条件
(一)申!报单位应《具有独立法人资【格具备完成计—划项目必《备的人才《条件和基《本技术?装备具有较强的【研究开发实》。。力
(二)鼓励【实行以企《业为主体、》。产,学研相结合跨地【区跨行业的方式;】以开展?国际科技《。合作拓展合作领域】、创新合《作等方式联合申报
!(三)多个》单位联合申》报科技项目》时应事先以》文字形式约》定各方对科技成果】所拥有的权利和义务!
(四)国际科技合!作项目要有与国外合!作机构的合作—。协议且协议》双方应?为独立法人申报国】际科技合作的项【。目不再单独申—报软科学研》究、科研开发—、,科技示范工程等项目!
(五)科技示【范工程?项目一般应由建【设或开发单位申报】或由建设、开发、施!工总承包、施工【、设计、《示范:技,术的技术依托单位】等联合申报;—也可:经建设或开发单【位同意后由设计、施!工总承包单位等联】合或其中一家单位】申报
(六)科【技示:范工程项目的—申,。报单位应先履行【工程建设立项审批】及施工图审》查程序具《备工程建设条件【后再申请科技示范项!。目
第?十五条 科技项】目申报的基》本,条件
?。(一)申报单位【按,照省住房城乡建【设厅发布的申报【科技项目的》。通知及申《报要求客观准确【地填写相应的申报】书中的目标、研【究(示范《)内:容、考核指标—等连同相关的申报】材料一并提交有关管!理,部门
(二)科技】项目的?。。申报采取公开征集或!。定向申报等》方式:
公开?征,集是指省住房城乡】建设厅?根据住房城乡建设事!业发:展需要?发布年度《科技项目申报指南】明确项目申报的【重,点支持范围受—理,。社会有关机构—和单位的自》愿申报
定向—申报:是指省住房城乡建】。设,厅根:。。据,住房:。城,乡,建设事?。业发展需要及建【设科技发展动—态经过调研》、专家?研讨等方《式提:出,重要项目需求并组】织相关单位》申报
?(三)申报单位根据!项目或?单位的隶属关系向具!有推荐资格的住【房城:。乡建设主管部门或】单位提交申报材【料
各州《、市住?房城乡建设主—管,部门可推《荐,本,地,区申报的科技项目】中央:在云南和省属相【关企:事,业单:位、高等院》校、科研机构—、行业?。学(协)会》可推荐本单位—申报:的项目?推荐单位《负责对项《目申:报材料的真实—性,进行审核
(四)】。申报项?目拟采取的方法、技!术,路线:及实施方《案先进可行预—期目标定位合理并已!具有一定《的工作基础和—研,究条件?
,(五:)项目?实施应成立项目组】项,目组负?责人:应是项目的实—际主持人一般应具】有高级?专业技?术职:称在所申《报,领域内有《较,突出的成就项目组】成员:一般不少于5人高】级职称人员不少于】。3人各?。成员分工明》确软科?学研究、科》。研开发类项目优【先扶持具有》博士、硕士》学,位的中青年人才【
(六)项目所需】的,研究和示《范经费以自筹为主申!报项目经费预算合理!财务管理制度—健全
?(七)申报项目的有!关材料内《容真实无《知识产权纠纷项目申!报单位承诺对此【承担相应责任
第十!六条 申报材【料
(一)科技【。项目申报书(一式四!份);
(》。二,)有关材料(一【式四份?装订成?册)
1.科技项】目可:行性报告;
2.】申报单位资》质资格证书》的复印?件;
3《。.工程?开,(竣)工审》批文件?的复:印件;
4.—其他有关技》术,证明:材料(包括标准、专!利、工法、科技成】果、技?术推广证明》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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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三章 审》 批
第—十七条 省住【房城乡建设厅组织专!家成立专家组按【。申报的科《。技项目类型分专业进!行评审专家》组的专家从科技【项目专家委员—会中遴选
第十【八,。条 每一类科【技项目的评审—专家组由5名以上专!家组成?参加评审的专—家应具有高》级专业技《术职称?且掌握本《专业技术《发展现状《和趋势
《第十九条 科【技项:目的评审通过评审】。专家审阅申报材料】的方式作出》评审结论必要时可由!申报:单位或有关管理人员!到评审现场答辩对】评审结?论有异议的可向【。评审专家说明情况】
,第二十条 》 科技项目的专家】评审采取《。实名制参加评审的】。专家:按照:评审:工作要?求认:真审阅申报材—料作出客观公正【的,评价:独立:填写评审表》格并表?明是否同意通—过评审的结论—性意见
第二十【一,条 参加》评审的专家和相关工!作,人员应遵守评审工】作纪律不得收受申】。报单位等赠送的礼】品和:礼金:
第:二十二条 参加】评审的?专家及工作人员应】对评审结果》保密科技项目在省住!房城乡建《设厅公布之》前不得?向申报单位》。及有关方面透—漏评审结果
—第二十三条》 省住房城乡建】设,厅,根据评审结果负【责下达年度》项目计划文件
第】二十四条《 省住《房,城乡建设《厅科技处《负责:对通过评审》的科技项目申报材】。料存:档并:作为科?技项目的实施、管理!和,验收考核的依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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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项目】启动与?中期管?理
第二—十五:条, 科技项目完【成审:批,后项目承担单—位根据专家》评审意见修改完善】限期形?成项目?实施方案报省—住房城乡建设—厅批:准后进?入项目启《动阶段
第二十六】条 科技项目承】担单位要按照—印发的本省住房城乡!建设领?域科:学技术计《划和科技项》目申报书、》实,施方:案的内容和要求【按计划进度认—真组织实《施实施过程中—因特殊情况需调整计!划的应及时提出【申请明确调整的内】。容和:时间逐级上报批【准后按调整后—的计:。划进度实施
第【二十七条 省住房!城乡建?设,厅根据项目》进展情?况对项目实》施进行中期检查中期!。检查采用项》目承担?单,位每:半年报送《项目自查报告或项目!不定期?现场检查两种形式】
项目中期》检,。查和项目自查报告】的主要内容包括
(!一)项目是否按照】经认可的《申报书、实施方【案组织?实施;
(二)项目!取得的阶段性成果】及,。其质量;
(三【),项目实施遇到—的主要问题;—
(:四)项目《下一阶段的工作计】划
第?。二十:八条 科技—项目执?行过程中出现下【列,情,况之一予《以撤销
(一—)实践?证明所选技术路线】不合理研究内容【失去实用《价,值在实施《过,程,中发现为低水平【。重复的;
(二)依!托的工?程,建设、技《术改造、技术—引进和国外合作【项目未能落实的;
!(三)骨干技术【人,员发生重大》变化致使技》术研:究开发、技》术示范无《法进行的;》
(四)组》织管理不力致使研究!示范无法《进行的;
》(五:)发生重大质量【安全事?故或严?重污染环境的;【
(六)未按—。有关管理《规定执行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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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》 验 收—
第《二十九条 》 科技项《目应在?规定的研究期限结束!后3个月内由第一承!担单位提交书面验】收申请由省住房城】乡建设厅组织项目验!收
第三十》条 申请验收【应提交?验收申请书、研究报!告、科技成果登记】。。表等相?关验:收文件;科技示范】工程项目应在—通过工程竣》工验收后申请—科技示范工》程项目验《收
第?三十一条 —。省住房城《乡建设厅科技处对】申请验收材料—进行形?式审:查,通过审查的》。。将组织专家或委【托相:应的机构组》织验收
第三—十二条 科—技,项目验收分》。为项目实《体和会议《验收两?种形式验《收委员会一般—由7-13》名专家组成验—收专:家应具有较高的【理论水平和较为丰富!的,实践经验且具备高】。级以上技术职称
第!三十三条 科技项!目验:收的主要依据为本】省住房城《乡建设领域科学技术!计划文?件、:经盖章确认》的,项目申报《书、项目实施方案】。、执行?。期间下达的有—关文:件项目中期检查、自!查资料以《及,相关的专《项管理办法和规定
!第三十四条 验】收结:论分为通过验—收和不通过验收凡】有下列?情形之一的不予通过!。验收
(《一):未完成?任务:。书所含任务的;【
(:二)提?供的验收文件、【资料:、,数,据不真实不完整弄】虚作假的;
(三)!未经申?请或批准承担单位、!负责人、考核—目标、研究》内,容、技术路》线等发生重大—变更的;
》。(四)剽窃、抄【袭他人科技成—果违反科技》活动道德或有知识产!。权争议的
第三十五!条 : 验收通过的—科技项目颁发—验收证?书,。第一承担单位应在限!。期内办理验》收证书
第三十六条! 未通过》验收的科技项目应】及时进?行整改整改》后仍不能满足验【收要:求的取消科技项目资!格
第三十七—。条 如因》特殊原?。因不:能,如期验?收的科技《项目承担单位应在规!定的:研究期限满前—一个月内以》书面形式《提出延期验收的申】请,并经省?住房城乡《建设厅批准》后按调整《后的时间办理验收】手续
第三十—八条 逾期一年以!上未提?出验收申请并未对】。延期说明理》由的取消科技—项目资格
第三【十九:条 同时申请了住!房城:乡建设部《建筑节能与科技【司的科学技术计划项!目验收的采用省、部!联合验收《的形式进行项—目验: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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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 》 附 则
第!四十条 涉—及,国家秘密的科—技成果?。有关单位《和人员要遵照中【华人民共和国保【守国家秘密法科学技!。术,保密规定及相关法】。规的规定切实做好保!密,工,作
第四《十一条 本细则由!省住房城乡建—设厅负责《解释
第四十—二,条 本细则自20!17年11月20日!起施:行
附件1.】云南省住房》城乡建设领域科学】技术计划项目—-科技示范工程【(建:筑,工程类)申报书;
! 2.云南省住房城!乡建设领域科学技术!计划项目科技示【范工程(市政—公用工程类》。),申报书;
3.云!。南省:住房城乡建设领域】科,学技术计划项—目科技示范工—程(宜居低碳城镇建!设类)申报书;
】 4:.,云南:省住房城乡建设【。领域:科学技术计》划,项目科技示范工【程,(,绿色施工类)申报书!;
5.云南省】。住房:城乡建设领域科学】技术计划项目信息化!示范项目申报书;】
, 6.云南省住房城!乡建设?领域科学技》术计划项目软科学及!研究开发项目申报书!;
7.》云南省住房》城乡建设领域—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科!。技示范工程(绿色】建筑类)申报—书,;
8.云—。南省住?房城乡建设》领域科学技术计划项!目(低能《耗示范工程类)申】报书;
9—.云南省《住房城乡建设—领域科技计划项目验!收申请表《;
10.云南】省,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!技计划项目验收函审!。表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