云南省住房城乡建】设领域?科,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!实施细?则
第一《章 总 —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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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》 为了规范和加强云!南省住房《城乡建设《领域科?学,技术计划项》目(以下简称“科技!项目:”)的管理进一步做!好,申报住?房城乡建设》部,科学:。计划项目的培—育孵化工作根据中华!人民:共和:国科学?技术:进步法、建设领域推!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!定、住房和城—乡建设部科》。学技术计划》项目管理办法住房】城乡建设《科技:创,新“十三五》”专:项规:划,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!实际制定本细则
第!二条 《本细则适《用于科技项目的申报!。、审批、组织实施和!验收管理等
第【三条 科技项目包!括软科学研》究、科研开发—、科技示范工程【。和,国际科?技合作等《
,第四条?。 :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!责组织项目》的申报和编制下【达科技项目计划【组,。。织进行科技项目的】立项评审、中—期检查、项目验收
!第五条 省住房】城乡:建设厅负责建立科】。。技项目专家委—员会
第六》条 凡申报住房】城乡建?设部:科学技?术,计划的项目须先申报!完,成省级科技项目
第!二章 ? 申 《报
第七—条, 科技项目的申】报面向全省各级住房!城,乡建:设管理部门以及相关!企事:业单位、《高等:院校、科研机构【、行业?学(协)会等建设】科技研发、转化和推!广,应,用单位
第八条 !申报的科技项目【应符合?住房城乡建设科技】发展重点技术领域创!。新性强技术水—平达到国内领先或更!高且具?。有较强的推广和【应用价值对促进产业!结构调整和优化【升级有积极》作用
第九》条 软科学研【究优先支持与住【房城乡建设》领域技术《政策、产业政—策、发展战略与规】划等重大问题密切相!关为管理决策—。提供科学依据的战略!性、前瞻性、政策】性科技项目并—能提升成《为相关领域的标准】规范
第《十条 《科研开?发优:。。先支持解《决行业共性》关键问题《形成新型技》术体系促进》产品设备《技术升级对整体技术!进步有较大的—带,动作用并《。具有一定《的前期研究开发基础!有较好的推广—应用前景和显著的经!济、社会、》环境效?益的科技项》目
第十《一条: 科技示范工程应!。选用:住房城乡建设重点推!。广技术领《域和:。技术公告中推广技】术的工程项》目;各级《建设主管部门及【相关部门确定的【示范项目《
,第十:二条 ? 科技示范工程选用!的技术应优于现行】的技:术标准或满足现行技!术标准?但采用的技》术具有省内领—先水平;选用的技术!与产品应《通过有关部门的【论证并符合国家、】行业或地方标准没】有国家、行业或地方!标,准的技术与产品【应由具有相应资【质的检测机构出【。具检测?报告:并通过省级》以上有关《部,门组:织的专家审定
第】十三条 科技示】范工程实行》。属地:化管理工程所在【地州、市《级住房城《乡建设行政主管【部门:需签署?推荐意见
第十【四,条 ?申报单位应具—备的基本条》件
(一)申—。报单位应具有—独立法人资格具【备完成?计,划项目必备的人才条!件和基本《技术装备具有较【强的研究开发实力
!(二)鼓励实行以企!业为主体《、产学研相结合【跨地区跨行业的方式!;以开展国际科【技合作拓展》合作领域、创—新合作等方式联合申!报,
(三)《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科!技项目时应》事先以文字形—式约定各方对科【技成果?所拥有?的,权利和义务
—(四)国际科技【合作项目要有与国外!合作机构的合—作协议且《协议双?方应为独立法人申】报国际科技合—作的项目不》再单独申报软科学】研究、科《研开发、科技示范】工程等项目
—(五)科技示范工程!项,目一般?应由建?设或开发单位申【报或由建设、开发、!施工总承包、施【工、设计、示范【技术的技《术依托单位等联合】。申报:;也:可经:建设或开发单—。位同意?后由设计、施工总承!包单位等《。。联合:或其中一家单位【申报
(六)科【技示范?工程项目《的,申报单位应先履行工!程建设?立项:审批及施工图审【查程:。序具备工《程建设条件》后再申请科技示【范项:目
第?十五条 科技项目!申报的?基本条件
》(一)申《报单:位按照省住房城乡】建设厅发布的申报科!技项目?的通:。知,及申报要求》客,观准确地填写相应的!。申报书中的目标【、研究(示范—)内容、考核—指标等连《同相关的申》报材料一并提交有关!管理:部门
(二)科【技项目的申报采取】公开征集《或定:向,申报等方式
公【开,征集是指省住房【城乡建设厅根—据住房城乡建设事】业发展需要发布年】。度科技项目申报指南!。明确项目《申报的重点》。支持范围受理社会】有关机构和单位【的自愿申报
定向申!报是:。指省住房城乡建【设厅根据住房城乡】。建设事业发展需要】及建:设科:技发展动态经过调】研、专家研讨等方】式提出?重要项目需求—并组织?相关单位申报—
(三)申报—单位根据项目或【单位的隶属关系向具!有推荐资格的住房城!乡建设主管部门【或,单位:提交申报《材料
各《州、市?住房城乡建设主【。管部门可推荐本地区!申报的科技项目中央!在云南?。和省属相关企—事业单位、》高等院校、科研机】。构、行业学(协)会!可推荐本单位—。申报的项目推—荐,单位负?责对项目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】进行审核
(四)申!报项目拟采取的方】法、技术《路,线及实施方案先【进可:行预期目《标定位合理并已【具有一定的》。工,作基础和研》究条件
(五)【项目实施应成立项】目组项目组负—责人应是《。。项目的实际主持人】一般应?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!称在所申报领域【内有:较突出的成就项目】组成员一般不少于】5人高?级职称人员不—少于3人各成员分工!明确软科学研—究、科?研开发类项目优先】扶持具有《博士、硕士学位【的中青?年人才
(》六)项目所》需的研究和示范经】费以自筹为主—申报项?目经费预算合—理财务管理》制度健全
》(七)申《报项目的有》关材料内《容真:实无:知,。识产权纠纷项—目申报单位》承,诺对此承《担,相应责任
第十六】条, 申报材》料
(一)科—技项:目申报书《(一式四份》);
(《。二):有,关材料(一式四【份装订成册)
1】.科技项《目可行?。性报告;
2—.申报单《位资质资格证—书,的复印件;
3【.工程开《(竣)?工审批文件的—复印件?;
4.其他—。有关技术证》明材料(包括标准、!。专利、工法、科【技成果、技术推【广证明等)
第!三章 审》 批
《
第十?。七,条 ?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!织,。专家成立专》家组:按申报?的科技项目类型【分专业?进行评审专家组的】专家从科技项目专】家委员会中遴选
第!。十,八条 《每一:类科技项《目的评审《专家组由5名以上】专家组成参加评审】的专家?应具有高级专—业技术?。职称且掌握》。本专业技《术发展现《状和趋势
第十【九条 ? 科技项目的评审通!过评审专家审阅申报!。材料的方《。式作出评审结论【。必要时可由申—报单位或有关管理】人,员到:评审现场答辩—对评:审结:论有异议的可向【评审专家说明情况
!。第二十条 —科技:项目的专家评—审,。采取实名制》参,加评审的专家按照】评审工作要求认【真审阅申报》。材料作出《客观公正的》评价独立填写评【审表格并表明是否同!意通过评审的结论性!。意见
第二十一条 ! 参加评审的专家和!相关工作人员应遵】守评审工作》。纪律不得收受申【报单:位等赠送的礼品【和礼金
第》二十二条 —参加评审的专—家及工作人员—应对评?审,结果保?密科技项目》。在省住房城乡建【设,厅,公布:之前不得向申报单】位及有?关方面透漏评审结果!
第二十三条— 省?住,。房城:乡建设?厅根据?评审结?果负责下达年—度项:目计划?文件
第二十四【条, 省住《房城乡建设厅—科技处负责》对通过评《审的科技《项目申报《材料存档并作为科】技项目的实》施,、管理?和验收考《核的依据
【第四章 项目启动!与中期管《理
第二十五条! 科技项目完成】审批后项目承担单】位根据专家评审【。意见修改完》善限期形成项目实】施方案报省住房城】乡建设厅批准—后进入项目启—动阶:段
第二十》六,条 ?科技:。项,目承担单位要按照】印发的本省》住房城乡《建设领域科》学,技术计划和科—技项目申报书—、实施方案的内容】和要求按《计划进度《认真组织《实施实施《过程中因特殊情况需!调整计划的应及【时提:出申请?明确调整的内容和】时间逐?级上报批《准后按调整后的计】划进度实《施
:第二:十七:条 省住房—。城乡建设厅根据项】目进:展情况对项目实施进!行中:期检查中期》检查:采,用项:目承担单位》每半:年报送项《目自查报告或项目不!定期现场检查两种】形式:
,项目中期检查和项目!自查报告的主—要,内容包括《
(一?)项目是否按—照经认可的申报书、!实施方案组织实施;!
,(二:)项目取得的阶段性!成果及其质量;
】(,三)项目实施遇【到的主要问》题;
?(,四)项目下一阶段的!工,作计划
第二十【八条 《科技项目执行过程中!出,现下列情况之一予】以撤:销
(?一)实践证明所【选,。技术路线不合理研】究内容失去实用价值!在实施过程》中发:现为低水平重—复的;
《(二)依托的—。工程建设、技术【改造:、技术?引进和国外合作项目!未能落?实的;
(三)【。骨干技术人员—发生重大《变化致使技术研究开!发、技术《示范无法进行的;
!(四)组织管理不】力致使?。研究示范无法进【行的;
(》五)发生重大质【。量安全事《故或:严重:。污染环境的;
(六!)未按有关管理【规定执行的
】第五章? 验? 收?
第二》十九条 》科技:项目应在规定的研究!期限:结束后?3个月内由第一【承担单位提交书【面验收申请由省【住,房城:乡,建设:厅组织项目验收【
第三?十条: , ,申请验收应》提交验收申请书、研!究报告、科技成果】登记表等相关验【收文件;科技示范工!程项目应《在,通过工程竣工验收】后申请科技》示,范工程项《目,验收
第《三十一?条 省住房—城乡:建设厅科技处对申】请验收材《料进:。行形式审查通—过审查的将组织专家!或委托?相应的机构组织验收!
第三十二条 【 科技项目》验收分为项目实体】和会议?验收两种形式验收委!员会一般《由7-13名—专家组成验收—专家应具有较—高的理论水平—和较为丰富的实践】经验且具《备高级以上》技术职称
第三十】三条 科技—项目验收的主要依】据为本省住房城【乡建设领《域科学技术计划文】件、经盖章》确认的?项目申报书》、项目实施方案【、执行期间下达的】有关文件《。项目中期检查、自查!资料以及相关的专项!。。管理办法和》规定
第三》十四条 验—收结论分为通过验收!和不通过验收凡有下!列情形?之一的不予》通过验收
(一)】未完成任务书所含】任,务的;
《(二)提供的验收】文件、资料》、数据不真实不【完整弄虚《作假:的;
(三)—。未经申请或批准【承担单?位、负?责人:、,考核目标、研究【内容、技术》路,线等发生重大变更】的;
(四)剽窃、!抄袭他人科技成果】违反科技活动道德】或有知识产》权争议的
第三【十五条 》验收通过的》科,技项:目颁发验收证书第】一承担单位应—在限期内办理验收】证书
?第三:十六条 未通过】验收的科技》项目应及时进行【。整改整改后》。仍不能满足验收要求!的取消科《技项:目资格?
第三十七条 】如,因特殊原因不—能如期验收的—科技项?目承担单《位应在规定的研究】期限满?前一个月内以书面】形式提出《延期验收的申—请并经省住房城乡建!设厅批准后按调整后!的时间办理》验收手续
第三【十八:条 逾期一年以上!未提出验收》申请:并未对?。延,期说明理《由,的取消科技》项目资格
第—三十九?条 同时申—。。请了住房城乡建设部!建筑节能与》科技司的科》学技术计划》项目验收的采—用省、部联合—验收的形式进行项目!验收
第六章 ! 附 则
】第四十条 涉【及国家秘密的科技成!果有:。关单位和人员要遵】照中华人民》共和国保守国家秘】密法科学技》术,保密规?定及相?关,法规的?规,定切实做好保密工】作
第?四十一条 —本细则由省住—房城乡建设》厅,负责解释
第—。四,十二条? 本细则自2【017年1》1,月20日《起施行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