遵义市城市管—理局中心城区燃【气,管理规?定(试行)
第一条! :为加强我《。。市中心?城区燃气设施安【全管理保障城—市燃气的安全—使,用和正常《供应防止和减—少燃气安全》事故根据国务院城镇!燃气管?理条例、贵州省【燃气管理条》例、贵?州省市政公用事业】特许:经营管理条例—。等相关?法规以?。及燃气行业相关【技术规范和服务导则!。要求:结,合我市?中心城区实际制定】本规定?。
第二条《 本市中心城区内!燃气设?施(含管《。道、气?库、气站《及设备)的》申报、?工程建设《、设施?保护、燃气企业【(网点)经营以及相!关管理活动适用【本规:定
:第三:条 : 遵义市城市管理】局(遵义市城市综合!执法局)负责我【市中心城区(三城区!)燃气管理工作督】促,企业开展燃气法律、!法规和?安全知识《的宣传督促企—业建立?完善燃气《安全制度和加强安】全管理协调》相关部?门对燃气《设施工程进》行分部?验收和综《。合验:收协调相关》部门定期对燃气【。企业进行安全检【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!。题及时?会同相关部门督【促,燃气企业进行整改】。
市城市综合执法支!。队应按照工作职责加!强对中?心城区?燃气设施、》网,点安:全隐患的检》查力度加强对燃【气行业违法行为的】查处力度对企业【安,全工作进行巡查督】促
三城区城—管局应按照属地【管辖原?则加强对中》心城:区燃气管道施工破路!挖掘行为的审批【和,。管理依?法,查处各类违规—占,破挖掘道路行为三城!。区城管局不》得承接任何燃—气管:道破路恢复工程
】第四条? 燃气企》业新建、改建、【扩建燃气设施—工程必须遵守以下规!定,。
(:一):燃气工程项》目的勘察、》设计、施工和—。监理必须由持有相应!资质证书的单位承】担;:
(二?。)燃:气设施建设必须按国!家基本建设程序和燃!气特:种行业建设程序【。进行报批;
—(,三)燃气设施—工程建?设,过,程中燃气企业必须按!规,定向质监部门—申报备案接受质监部!门监管必须严格【按照质?监部门的相关要求及!。技术规?范组织?施,工
(四)燃—气设施工程》竣工后燃气建—设单位必《须及时报请市—城,管局牵头协调综【合验收?市城管局根据项【目建设规模、类【别视需要协》调安监?、质:监、消防、住建、规!。划、国土等部门【会同燃气建设单【位、监理单位、施工!单位进行综合验收】由相关职《能部门出具验—收,。报告后方可》投入使用《。。;,
综合验收》合格后?燃气:企业应向市城—管局等监督管理部】门同时上报竣工【验收:资料主动接受行【业,主管部门及其—他监督管理部门的监!。督检查
(五)城镇!。燃气工程《应按建设《部城镇燃《气设计规范进行【设计施?。工及验收应按—建设部城镇》燃,。气输配工程》施工及验收规范(】CJJ3《3-200》5)、聚《。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!术规程(CJ—。J63-2》008)等国家标】准规定?的要求进《行燃气工程项目施】工过程中如》需调整修改》原设计施工方—案除需?征得设计、监—理,。单位同意外还必【须征得城管》、质监等部门—同意
(六)—燃气充装、经—营,单位和设立瓶装【供气网点的燃—。气经营企《业必须取得公安消防!部,门,的,检查意见后方可向市!城管:局申请办理燃—气年审?。;气瓶充装单—位的:年审必须有质监部门!的意见
《(,。七)燃气经营者变更!燃气经营、》存,放地点必须报公安】消防部?门核准?并报市城管局备案 !。。
第五条 燃【气经营?企业应当与用户【签订供气用气合同】明确双方的权利【和义务燃气经营企】业,。。。因施工、检修等原】因需:要临:时调整供气量或【者暂停供气》的应:。当将作业时间和影响!区域提前4》8小时予《以公告或者书面【通知燃气用户并保】证,及时恢复《正常供气;因—突发事件影响—供气的应当》采取紧急措》施并及时通知燃气】用户燃气经营—者,。停,业,、歇业?的应当事先对—其供气范《围内的燃气用户【的正常用气》作,出妥善安《排并:在90个工作日前】向市城?管局报?告经批准方可停业】、歇业
第六条【 燃气经营企业】应当建立健全—燃气质量检》测制:度确保?所供应?燃气的质量》和计:量符合国家规范标准!向,社会:公示:已,竣工投?入使用的燃气—管,道信息?、燃气设施安全保护!范围、建设状况、】。燃,气种类?、气质成分对燃气】用户咨询、投诉【应当:自收到之《日起5个《。工作日内《予以答复
第七条 ! 燃气经营企业【对,其供气范围内的市】政燃气设施承担运行!、维护、抢修和【更新改造的责任对其!所属:燃气设?施要定期进行安【全检查和维护对【存在安全隐患—或不符合安全规范】要求的?管线、设《施,等应及时整》改确保安《全;管道燃气经营】者应当按照供气、】。用气合同的》约定对?单位燃气《用户的燃气设施【承担相应的》安全管理《责任燃气经营企【业对用户的庭院、】。户内的燃气设施应当!每年进行一次以上全!面安全检查》并对用户安全用【。气给予技《术,指导 ?
,第八条 》燃气经营企业—应当在燃气设施所在!位置设置明显的警示!标志:公,示燃气设《施安全?。保护范?围有关单位》在燃气设施安全【保护范围施工作业可!能影响燃气》设,施安全的《燃气企?业应会同《施工单位共同制【定,燃气设?施保:护,方案并派《专业人?员在施工现场执守】
第九条 燃【。。气公:。。司应:对充气?站、:集中:配,送网点进行》统,一管理?结合市?区实:际设置瓶《装气集中《配送:点实:行瓶装气集中配送;!对其从?事瓶装?燃气送?气服务的人员—和车辆加强管理并承!担相应的《责任:建立用户档案宣传】燃气安?全使用知识》上门服务的》工作人员佩戴—统一证件《燃气公?司(充?气站:)应与瓶装气集【中配送?点签订安全》服务承诺书》对网点的气体—质量:、钢瓶质量负责按照!安全:规范要求设置气瓶】存放:库房网?点内不得堆放超【过,消防要求的瓶装【气严禁网点使用【非,。自有气瓶使用超过】检测期?限的钢瓶或者—超过使用年限—的钢瓶销售》。未经许可的充—装单位充装的瓶装燃!气严禁网点》私自倒装气瓶和混装!燃气
第十—条 燃气运—输必须符合消防安】全和道路危险货【物运输规定要求禁止!从汽车槽车直接向钢!瓶灌装液化石油气燃!气贮存和输配所【。使用的压力容器【必须向质量技术【监督部?门,登记领取《使,用证并定期申报检】验其安全附件—。也必须定《期校验气瓶充—装单位应当》定期将液化石油【气钢瓶?送交质量技》术监督部门》批准的钢瓶检测机构!进行检测燃气—计量器具必》须,定期:经质量技术监督部】门认可的机》构,检定:合格:凡在本市销售—的燃气器具必须符合!国家有关法》律法规要《求和国家有关质【量,。技术标准
第—十一条 《 燃气?经营企业《应当:建立:安全应急处》置机制、24小【时值班制《度向社会和用—户公布报警》电话配备足够的应】急处置人《员和必要的应急处】置设:备、器?材,定期组织演练对突发!的燃气?事故要及《时处置建立网—格式巡查制度和责】任制度明确网格责任!人对:设备:的检测、维护、保】养要:形成规范《有序的制度对重点】区,域、重点路》段、重点设施—、重点用气》单位要进行》每,日巡查完善巡查日志!建立:完,善的交接班制度【、设备检《。修制度?、消防制度和责任】追,究制度及时对燃气设!施和消?防、防雷、防震设】施进行?维修、?维护确保设施—的正常使《用
第十《二条 《燃气经营企业应【当按照国《家有关规定建立【健全燃气安》。全评:估和风?。。险管理体系对燃气】设施:防,腐、绝缘、防雷、】降压:、隔离等保护装置】和安全警示标志【定期进?行,。巡查:、检测、维修确保】燃气设施《的安:。全运行燃气企业【应建:立完善的安全隐患】。排查制度定期开展】隐,患排:查及时采取措施【消,除,隐患在接到其所属】的,燃气设?施损坏、《泄,漏或者其他燃气事】故的报告《后应当立《即派人抢修和处理对!侵占、毁《损、擅自拆》。。。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!以及毁损、覆—。盖、涂改《、擅自?拆除:或者移动燃》气设:施,安全警示标志的【行为予以劝阻、【制止;经劝阻、【制止无?效的应?当,立即向城市管理部门!、安全生产监—督管理部门》。和公安机关报告【
第十?三条 三城区城【管部门?负责对燃气企业申请!开挖城市道路埋设燃!气,管网的审批在办理】破路审批《手续前应审》查其是否完善质【监等相关部》门手续对破路—后道:路恢复质量进行监】。督管:理,对各类违法破路行】为及时?查处
对其他建设】项目申请办理—破路审批手》续的三城区城管部门!应当明确告知—其应与燃气经—营企业共《同制定燃《。气设:施施工保护方案并报!质监部门同意后方】可办理破道手续
第!。十四条? 各管道燃气—企业:应当:严,格按照遵义》市,中心城?。区管道燃气特许【经营协议《的,规,定在各自特》许经营区域》内开:展经营活动严禁跨区!域开展燃气建设、】经营、及推广活动】
对:因,。历史原因或用户指】定要求管道燃气企】业跨区域提供—燃气:服务的必须》经市城管局书—面同意后方可开【展相:关活动
第》十五条 因市场变化!等原因燃气》企业需进行价—格调整的燃气企业】要,提前书面报告城管】、物价部门在取得同!意批复后方可调价因!燃气:企,业的行为导》致的行业不》稳定并造成严重【社会影响的》应按有关规》定严肃查处》
第十六条 本规定!由市城管局负责解释!自行文之日起试行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