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阳市道《路和:建筑消防设施标【。识,化管理规《定
第一条》。 为?进一步提高社会单】。位消防?安全管理《水平预?防和减少火灾危害】根据贵阳市消防【。条例制定本规定
】第二:条 本规定中的道!路是指消防车通道】(应急出口)、高层!建筑和单位内部的环!形消防车《道、消防车登高【作业场?地以:及回车场
本规定中!的建筑消防设—。施是指贵阳地区机】关、团?体、企业、事—业单位和具有一定】规,模的个体工商户【在建筑内部设置的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、!自动喷水《。灭火系统《以及消火《栓系统等消防设施、!。器,材
第三条 【本规定所称标—识化管?理是指在场》所,及其外部相应部位】标注:用于识别单位性质、!。消防设施和器材【的种类、使》用方法?、注:意事项?以及火灾时引导人】员,安全疏散功能—等提示?性或:。警示性的标识
【第四条 贵—阳市道路和建—筑消:防,设施标识化管理工】。作由公?安机:关消防机《构进行指《。导和监管单位的消】防安:。全责任人、消—防安全管理人全面】负责实施《
第五条 》 下:列道路应设置—消防警?示性标识
(—一,)消防车通道—(应急?出入口);》
(二)环形—消防车道;
—(三)消防车回车】场;
(四)消防】车,登高作业场地—。
第六?。。条, 下列《消防:设施、器材应设【置消防认知性标识】
(一)室外消【火栓、水泵》接合:器、消防《水池以及《可用作消防用水的其!他水源?等,;
:(,二)室内消火栓【、灭火器、防火卷帘!和防火?门;
?。(三)自《动喷水灭火系—统、火灾自动报【警系:统和机械《防排烟系统等—设施的?管道、阀门》组件
?第七条? 单位应在下列】部位设置提示性标】识
(一)消防安全!重点单位在场—所主要入口处设【。置消:防安全重点》单位标识;
(【二)设有自动—。消防设施的场所应】在,消防控制室设置火灾!报警处置程序—张贴控?制室操作《人员培训合格—证、消防设施检【测合格?证、消防平面—图和灭火疏散—。应急组织机构图等
!(三)配电》房、库房《以及其它火灾—高危功能库(区域)!应设置?消,防安全?。重点部位标识
(四!。)单位或建》。筑的主?要入口处设》置消防地《图,标识建筑《功能的分《布、消防车》道以及消火栓—。、水泵接合器—等消防设施》的位置
第八条【 社会单位—应,将消:防标识纳入日常【巡查、检查内容发】。现损坏、遮挡、【脱,落等情况时应及时】修复
第九条 公!。安消防?机构应?当将消?防标:识设置情况》纳入建?。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!。、公众?聚集场所开》业前检查和日常监督!检查的内容发现未按!规,定设置消防标—识的应当责令单位】限期:。改正并?依法予以处理
第十!条 本规定自公布!之日起施行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