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阳市道《路,和建筑消防》设施标?识化管理规定
第】一条 为进一【步提高社会》。。单位消?防安全管理》水平预防《。和减少火灾危—害根据?贵,阳,市消防条例制定本规!定
第二条 本】。规定:中的道?路是指消防车通道(!应急出口)、高层】建筑和单位内—部的环形消防车道、!消防车登高》作业场?地以及回车场
本】规,定中的建筑消—防设施是指贵阳【地区: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】、事业?单位和具有一定【规模的个《体工商户在建筑内部!设置的?火灾自动《报,警系统、自动喷水灭!火系统?以及消火栓系统等消!。防设施?、器材
第三条 】 本规定所》称标识化管理是指】在场所及其外部相应!部位标注用于识别单!位性质、消防设【施和器材的种类、使!用方法、注意事【项,。以及:火灾时引导人员【安全疏散功能等【提示性或警示性的标!识
:第,四条: 贵阳市道路和】建筑消防设施—标识化管理工作由】公安:机,关消:防机构进行》指导和监管单—位,的消防安全责—任人、?消防安全管理人全面!负责:。实施
第五条 下!列道路应设置消【防警:。。示性标识
》(一)消防车通道】(应:急出入口);
(二!)环形消防车道【;
(三《)消防车回车场【;
(?四)消防车》登高作业场地
【第六:条 下《列消:防设施、器材应设置!消防认知性标识【
(一)室》外消:火,栓,、水泵接合器、【消防:水池:以及可?用作消防用水的其】他,水源等;
(—二)室内消火栓、】灭火器、防火卷帘】。和防:火门;
(三)自动!喷水灭火系》统、火灾自动报警】系统:和机械防排烟—系统等设《施的管道、阀—门组件
第七条【 , 单位应在下列【部位设?置提示性标识
(】。一)消防安全重点单!位在场所主要入口】处设:置,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!识;
(《二)设有《自动消防设施—的场所应在消—。防控制?室设置火灾报警【处置:程序张贴控》制室操?作人员培训合格【证,、消防设施检—测合格证、消防平】面图和?灭火:疏散应急组织机【构图等
(三—)配电房、》库房以及其它火灾高!危功能?库(区?域)应设置消防安】全重点部位》。标识
(《四)单?位或建?筑的:主要入?口处设置消防地图标!识建筑功能的分布、!消防车道《以及消火栓、水泵】接合器等《消防设施的》位置
第八条— :社会单位应》将消防标识》纳入日常《巡查、?检查内容发现损坏】、遮:挡、脱落等情况时应!。及,时修复
第》九条 公》安消防机构应当【将,消,防标识设置情—况,纳入建筑工程—竣,工消防验收、—公,众聚集场所》开业前检查》和日常监督检查的内!容发现?未按规定设置消防标!识的:应当责令《单位限期改正并依】法予以处理
—第十条 本规定】自公布之《日起施行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