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省水利工—程,建设项目安全生【产费使用管理暂行】。。办法:
第:一,章 总《则
第一条为了【建立全省《水利工程安全生产】投入长效《机制加强全省—水,。利工程建设项目安】。全,生产费用《的管:理保障水利生产经】营单:位安全生产》资金及时、足额使用!于水利建设工程提】高工:。程安全防护能力【促进水利施工企业】的本质安全最大【。限度的?防止和减《少,。事故保障人》民群众生命财产安】全根据中华人民共】和,国安全?生产:。法、建设工程安【全生:产管:理条例?和企:业安全生产费用【提取和使用》管,理办法(财企—〔2012〕16号!)制定本办法
第】二条本?办法:适用于全省》新建:、,改,。建,、扩建?及加固等小》。(2)型《及以上的水》。利工程(含》小,(2)型以》。下,。农,村饮水工程)
第三!条本办法所称安全】生产费用《是指为?保障水利工程—施工现场《。安全作?业环:境及安全施工、【。。文明施工《。而采取相关安全措】施所需要《的费:用(工程设计中【已考虑的安全—。防,护措施费用除外)】
第四条《安全生产费用按【国家相关规定按【比例提取在工程【招投标?时单独列项列入【标外管理
第—二章 安全生产费!。用的使用《
第五条安全生产费!用必须使用在—与本工程《项目安全《。生产工作的相关内容!使用范围《如下
(一)完【。善、改造和维护安】全,防护设施设备支出】(不含“三同时”要!求初期投《。。入的安全设施—)包括施工现—场临时?用电系?统、洞口、》临边、机械设备、高!处作业防护、交叉作!。业防护?、防火、防爆、【防尘、防毒》、防雷、防山洪、防!地,质灾害?、地下工程有害【气体:监测、通风、临【时安全防护》等,设施设备支出;【
(二)配》备、维护《、保养应《急救:援器:材、设备支出和应急!。演练支?出;
(三)开【展重大危险源—和事故隐患排查【、评估?、监控和整改—支出:。; ! 》 【
(四)安全生产检!查、评价(不包括新!建、改建、扩—建项目?。安全评?价)、?咨询、标《准化建设支》出;
(五【),配备和更新现场作】业,人员安全《防护用?品支:出;
《(,六):。。安全生产宣传—、教育、培训支出;!
(七)安全—生产适?用的新技术、新【。标准:、新工?艺、新装备的推广】应用:支出;
(八)【安全设施及特—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!;
(九)其—他,。与安:全生产直《接,相关的支出
第六条! 工程总承包单位】应当将?安全生?产费:用按比例支付分包单!位并监管其》使用
?。第七条? 在本办法规定【的使用范围内安全生!产费用应当优先【用于排查治》理安全生产隐—患或达?。。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!的支:出
第?八,条, 工程建设单—位(项目《法人)应《对,安,全生产费用进行专】账,管,理,:不得截留用于—。其,他
:第九:条 施工单》位必须将《安全生产《费用:进行专账管理—和,核算按规定范围足额!使,用不得?挤占、挪用;工程完!工,后安:全生:。。产费:用产:生结余的由建设单】位收回并使用于本】工程
第三章— 监督管理—
第十条 工程施】工单位应在工程动】工前编制安全生【产费用?年度使用计》划报工程监理单位】审,查工程建设》单位:审批;建设单—位依据年《度计划将《。安全生产费》用及时、足额—拨付给施工》。单位并监督其—使用
第十一条 工!程建:设单位(项》目,法人)和《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!全内部安全生产费】用管理制度》建,立,使用台账明确安全生!产费用提《取和:使用程?序、职责及》权限并按规》定提取和使用—
第十二条 —建设单位(项—目法人)应编制年】度,安全:生产费用使用计【划并纳入财》。务预:算
第十三条 【安全生产费用的财】务管:理应当符合》国家统一《会计制度的规定【
第:十四:条 任何部门、单】位不得对《工,程安全生产费—用采取?收取、代管等形【式对其进行》集中管理和使用(国!家法律、法规另【。有规定的除外—)
第十五条【 因安?全,生产费用使用不足或!不及时按《工程安全的需要进】。行投入而导致生产安!全,事故发生《的将按相关法—律法规严格》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!
,第,十六:。条 各?级水行政部》门依法对各水利【工程:建设:。单位、施《。工单位的《。安全:生产费用的提取、】使用:和管:理进行监督》检查
第四章— 附则
第十七条!本办:法自发布之日起执】行
第十八条—本办法由贵州省水】利厅负责解释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