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省水土保持补偿!费征收管理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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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为预防和!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!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根!据,中华:人民共?和国水土保持—法、贵州《省水土保《持条:例等:。法律、法规的规【定结合本《省,实际制定本办法【
第二?条 :开,办,生产: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!他生产?建设活动损毁水【土保持设施、地貌】植被不能恢复—原,有水土保持功—能的单位和》个人应当缴》纳水土保持补偿【费
前款《所称的其他生产建设!。活动是指取》土、:挖砂、采石》(不含河《道采砂?)烧制砖、瓦、瓷】、,石灰排放废弃土【、,石、渣等
第三条】 水土?保持补偿费全额上】缴国库纳入政府性基!。金预算管理实行专款!专用:年,终结余转《下年使用
第四条 !县级以上人民政府】水行政主管》部门或者水土保持机!构按照分级管—理权:限负责?水土保持补》偿费:。的征收和管理工作】
县级以上人民政府!财政、发《展改革、审计和【。监察等有关部—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!水土保持补偿费的监!督管:理工作
第五条 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!交水:土保持补偿费
(一!)修建学《校、幼儿园、医院】、儿童福利》院、社会《福利院、敬老院、老!年公寓、公共文【。化体育场所等—公益性?工程项?目的;?
(二)农》业,、农村修建》基础设施农》民依法修建自—用住:。房或者因生产、【生活需要取土—、,取石的;
(三)建!设保:障性安?居工程、市》政生态环境保护基】础设:施,。项目的;
(四)建!设军:事设施的《;
(五)按—照相关规划开展水】土,流,。失治理活动的;
】(六)?国家规定免征水土】保,持补偿?费的其他《情形
前款》。规定:免交水土保持补偿】费,的单位?和个人?。应当承担预防和【治,理水土流失的—责任
第六条 除】本办法规定》外任何单位》和,个人不得擅自减免】水,土保持补《偿费不得改变水土】保持补偿费征—收对象、《范,围和标准
第七条】 水土保持补偿费】按照下?列管理?权限分级《征收
(一》)国家?和省级审批、核【准、备案的生产建设!项目水土《保持补偿费由省人】民政府水《行政主管部门征【收;
?(二:)市(州)人民政府!审,批、核准、备案的】生产建设项目水【土保持补偿费由市】(州)人民》政府水?。。行政主管部门—或者水土保》持机构征收;
(】三)第一项、第二项!规定:以外的?水土:保持补偿费由—。县级人民《政,府水行政《主管部门《或者水土保持机【构征收
第八条 上!级水行政主管部【门或者水土保—。持机:构,可以委托或者指定下!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】或者水土保持机构】征收水土保》持,补偿:。费
第九条 开办一!般性生产建设—项目的应当》在征用地结》束后项目开工前【一次性?缴纳水土保持补【偿费
开采矿产资】源处于建设期—的应当?在建设活《动开工前一》次,性,缴纳水土《保持补?偿,费;矿产资源处于】开采期的《应当按照《季度缴纳水土保持补!偿费
开采矿产资源!的,应当按照《。季度向水行政主管部!。门或者水土》保持机构报送矿【。产资源?。开,采量:、取土挖砂采石【量、弃土《弃渣量等资料不报】、瞒报或者》谎报的按照设—计,。。最,大开:采量或者排弃—量缴纳水土保持【补偿费
从事其他生!产建设活动的缴【纳水土保持补—偿费的具《体方式由所在—地县级人民政府【水行政主管部门【或者水土保持机构】确,定
第十条 未编制!水土保持《方,案的生产建》设项目由有审批权】的县级?以,上,人民政府水行—。政主管?部门或者《水土保持机构责令限!期编报水《。土保持补《偿费按照经依—法审:批的水?土保持?方案核定的金额一】次性征收
第十一】条 单位和个人缴】纳水土保持补偿费】不免:除其水土流失防治的!责任:
第十二条 县级】以上:人民政?府水行政主管—部门或?者水:土,保持机构征收水【土保持补偿费应当使!用省人民政府财【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!政票据并按照规【定向社会公示收费】项目和标准
县级】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!主管部门或》者水:土保:持机构?。收费时?应当向单位和—。。个人送达水》土保持补《偿费缴纳《通知:单,单位和个人》应当:自收到?缴纳通知单之日起1!。5日:内办理缴纳手续
】第十:三条 ?。县,级以上人民政府【水行政主管部—。门或者水土保持【机构征收的水—土保持补《偿费按照1》∶9的比例》分别上缴中央和地方!国库
?水土保持补偿—费的收费标准—和缴库方式由省人民!政府发展改革、财政!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!部门:另行:制定
?第,十四条 征收的水土!保持补偿费专项【用于水土流失预防和!治理水土保持—生态建设《、管理水《土保持规划、—设计、勘察和监测】水土保持宣传、【教育培训和》科,技示:范等工作
第十五条! ,县,级以:上人民政府水行【政主管部门》或者:水土保持《机,构应当每年通过报纸!、网络等方式向社会!公开:水土保持补偿费的】征收使用情况
第十!六条 县级》以上人民《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!或,。者水土保持》机构对水土保持补】偿费:缴,纳情况进《行监督、检查时有】。权采取下列措—施
:(一)要求被检查的!单位或者个》人提供有关文件【。、证照、资料;
】。(二)要求被—检查的单位》或者个人就执行【本办法的有关问【题作:出说明;
(三【。)进入被检查的生产!。。建设项目现场进行】调查;
(四—)查阅、复制与【征收水土保》持补偿费有关的单】据、:票据、帐簿、记帐凭!证和报表等
—监督检查人》员进行监督》检查时应《当出示合法有效【。的行政执法证件【并不得?妨碍有关单位和【个人正常的生产经营!活动
有关单位和个!人不得拒《绝或者阻碍》监,督检查人员依法执】行公务
《第十七条 拒不缴】纳或:。者拖延缴纳水—土保:持补偿费的按照中】华人:民共和国水》土保持法第五十七条!的,规,定予以处罚》
,第十:八,条 县?级以上人民政—府水行政主》。管部门或者》其他有?关部门及其工—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!定滥用职权》。、玩忽?职守、徇《私舞弊尚不构成【。犯罪的对《直接负责《的主管人员和其他】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!予行:政处分
第十九条 !本办:法自公布之日起施】行2009年—3月16日省人【民政府发布的贵【州省:。水土保持《设施补偿费》征收管理办法同时】废,止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