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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贵州省水土保持补】偿费征收管理办法 ! ,第一条 为预—防和:治理水土流失—保护和合理利—用水土资《源根据中华人民【共,和,国水土保持法、【贵州省水土保持【条例等法《律、法规的规定结】。合本省实际制—定本:办法 第《二条 开办生产建设!项目或?者从事其他生产建】设,活动:。。损毁水土保》持设施、地貌植【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!保持功能的单位和】。个人应当缴》纳水土保持补偿费】 前:款,所称的其他生产建设!活动是指取土—、挖砂、采》石(不含《。。。河,道采砂)烧制—砖、瓦、瓷、—石灰排放废》。弃土:、石、渣等 第三条! 水土保持补偿费】全额上缴国库纳【。入政府性基金—预算管理实》行专款专用年—终结余转下年使用 !第四条 县级以上】人民政府水行政主】管部门或者》水,土,保持机构按照分级管!理权限负《责水土保持补偿费】的,征收和管理工—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!府财政、发》展改革?、审计和监察等有关!部门按?。照职责分工负责【水土保?持补偿费的监督管理!工作: 第五条 有下【列情形之一》的免交水土保—持补偿费 》。(一)?修建学校、幼儿【园,。、医院、儿童福利院!、社会福利院、敬老!院、:老年公寓、》公,。共文化体育场所等】公益性工程项目的;! (二?)农业、农村修建基!。础设施农民》依法:修建自用《。住房或者因生—产、生活《需要取土、取石的】。; (三《)建设保障性—安居工?程、:市政生态环境—保护基?础,设施项?目的:。;, (四)建设军事】设,施的:; (五)按照【相关:规划开展水土—流失治理活动—的; (六)国家规!定免:征水土保持补偿费】的其他情形》 ,前款规定《免交水土《保持补偿费的单位】和个人应当承担【预防和治《。理水土流失的—责任 第六条 除本!办法规定外》任何单位和》个人不得擅自减【免水土保持补偿【费不得?改变水土保》持补偿费征收—对象、范围和—标准:。 第七条 水土【保持补偿费》按照下列管理权限】分级:。征收 (一)国家和!省级:审批、核准》、备:案的生?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!补偿费由省》人民政府水行—政主:管部门征收; (二!)市(州)》人民政府审批、核准!、备案的生产建【设项目水土保持补】偿费由市(州—)人民政府水行【政主管?部门或者水土—保,持机构征收》; (?三)第一《项、第二项》规定以?外的水土保持—。。补偿费由县级人【民政:府,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!水土:保持:机构征?收 第八条 上级水!行政主管《部门或者水土保持机!构可以委托或者指】定下: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!。者水土保持机构征】收水土保持》补偿费 第九条 】开办一般性生产建】设项目的应当—在征用地结束后项目!开工前一次性缴纳】水土保持补》偿费: 开采矿《产资源处于建设期的!应当在建设活动【开工前一次性—缴纳水土保持补【偿费;矿《产资源处于开采【期,的应当按照》季度缴?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!开采矿产资源的【应当按照《季,度向水行政主管部门!或者:水土保持机构—报送矿产《资源开采量、取土】挖砂:采石量、弃土弃渣】量等资料《不报、?瞒,报或者谎《报的按照《设计最大开采量或者!排弃量缴纳水土【保持补偿《费 从事其他生产建!。设活:动的: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!的具体方式由—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!水行政主《管部门或者》水土保持机》构确定 《第十条 未编制【水土保持方案的【生产:建设项目由有审批权!。的县:级以上人《民政府?水行政主管部门或】者水土保持机—。构责令限期》编报水土保持补偿费!按照经?依法审批《的水土保持方案核定!的金额一次性—征收 第十一—条, 单位?和个人缴纳》水土保持补偿费不免!除其水土流失—防治的责任 —第十:二条 县级以上【人民政府水》行政主管《部门或者《。水土保持机构征【收,水土保持补偿费应】当使用省《人民政府财》。政部:门统一?印,制的:财政票据并按照规定!向社会公示》收费项目和标准 县!级以上人民政府水】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!土保持机构》收费时?应当向单位和个人】送达水土《保持补偿费缴纳【通知单?单位和个人应当自】收到缴?纳,通知单之日起15】日内办理缴纳手【。续 第十三》条 县级以上人【民政府?水行政主管部门【。或者水土保持机构征!收的水土保持补偿】费按照1∶9的比】例分别上缴中央和】地方国库 水—土保持补《偿费的收费标准和】缴库方式《由省人民政府—发展:改革、财政》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!部门另行《。。制定 第十四条【 征收的水土保【持补偿费专项—用于水?土流失预防和—。治理水土保持—生态建设、管—理水土保持规划、设!计、勘察和监测水】土保持宣传、—教育培训和科—技示范等工作 【。第十五条 县—级以上人民政—府水行政主管部【门或者水《土保持机构应当每年!通过报纸、》。。。网络等方式向社会公!开水土保持补偿费】。。的,。征收使?用情况? 第十六条 县【级以上人民政府水】行政主管部门—或者:水土保持机构对水】。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情!。况进行监督、检查时!有权采?取,下列措施 (一)要!。。求被检查的单位或】。者个人提《供有关文件、证照、!资料; (二—)要求被检查的【单位或者《个人就执行》本办法的《。有关问题作出说【明; (三)—进入被检查的生【产建设项目》现场进行调查—。; (四)》查阅、复制与—征收水土保持—补偿费有《关的单据、票据、帐!簿、记帐凭证和【报,表等 监督检查【人员进行监督检查】时应当出示》合法有效的行政执】法证件并《不得妨碍有关单位和!个,人正常的生产经营】活,。动 有关单位和个】。人不得拒绝或者阻碍!监督检查人》员,依法执?行公务 第》十七条 拒不缴纳】或,者拖延?缴纳水土保持—补偿费的按》照中:华人民?共和国水《土保持?法第五十七条的规】定予以处罚 第十】八条 县级》以上人?民政府水行》。。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!有关部门及其—工,作,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!。滥用职权、玩—忽职:守,、徇私舞弊尚—不构成犯罪》的对直接负责的主】管人员和《其他直接责任人【员依法给《予行政?处分:。 第十九条》 本办法自公布之】日起施行《2009《年3:月16日省人—民,政府发布《。。的贵州?省水土?保持设施补偿费征】收管理办法》同时废止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