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广安市征地补—偿安置办法 第一章! 总 则  — 第一?条 :为保障征地工—作的顺利推进维护】被征地?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!益根据中《华人民共《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!省〈中华人民共【。和,国土:地,管理法〉实》施,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四!川省:人民:政府办公厅关于【调整征地补偿安【置标准等有关问题】的意见(川》办函〔2008【〕73号)、四川】省,人民政府办公厅关】于进一步做好被征】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!的通知(《川办:。发〔2008—。〕15号)》、四川省人》民政府办《公厅关于被征地农】转非人员参》加基本养老保—险,有关问题的通知【(川:办函〔2《009〕302【号)、四川》省人民政府》关于:同意广安《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!着物补偿标准的批】复(川?府函〔2《0,12〕95号)等文!件的有关规》定结合广安市—实际制定本办法 !。 , ,第二条 在广—安市行政《区域内凡《经依法批准》。征收农村《集,体经济组织》。土地的补偿安置【。适用本办法 —   第三》条 市、区市—县人民政府是实施征!地拆迁补偿安—置,的主体统一组织实施!辖区内?征地拆迁补偿—安置工作各》相关部?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各!司其职各负》其责切实做好对本辖!区内被征地组—农民的拆迁》、,。补偿、安置和社会保!障工作 《   国土资源管】理部门?为征地补偿》安置的实施》部门负?责承办“两公告【、一登记”、组织听!证、补偿安置费【支,付等征?地拆迁工作 —   人《力资:源和社会保障部门】负责做好被征—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!编制、实施》办理征地农转非人员!的社会保险、采取】就业培训《。等措施促进被征【地在城镇安》置人员就业》等工:作  《 财政部门负责协】调落实征地》拆迁补偿《安置经费和被征地】。农民参加社》会,保险:所需:资金:。的,筹集、预算审—核、资金拨付工作】 , , , 住:房城乡建设、规划等!部门负责安置房建设!的选址、规划设【计、质量监管等【工作:   公安部【。门,负,责审查、《核实并?。向国土资源部门提】供被征地农村集体经!济组:织(以下简称被征】地组)的常住农业】人口数?及花名?册、:负责被?征,地农:民在城镇安置的确认!和为被征地》在城镇安《置人员办理转非手】续等工?作 ?  民政部门负责全!征组建?制调整及符合条件的!被征地农民》最低:生活保障等社—会救助?工作   林【。业部门?负责征、占用—林地及林木采伐手】续的办理及协调工】作 ?  农业部门负【责对被征地农村集】体,经济组织《。常住农业人口的集体!土地承包经营权【。资格的审查和确【认等工作  【 乡镇人民政府(街!道办事处)负责做好!被征地组和农民思】想工作组织、督【促被征地组按规【定推:选被征地在城镇安】置人员并办理农转】非人员的转非—、保险安置等手续】负,。责征地?拆迁安置补》偿资金的使》用监管?督促被征地组支持】征,地拆迁安置补偿【。工作化解征地—拆迁安?置中的矛《盾纠纷   第】四条 市《、,区市县?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征!地调节资金从土地】出让收入《中提取用于》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!保障支出具体—标准:及资金的收缴—、管理?、使用等办法按相】关规定执行 —   第五条 征收!土地面积以具有土】地勘测定界》资质的测绘单位按】照,。国,土资源部土地勘【测定界规《程进行实地勘—测的面积为准征地】地类按照国土资【。源部全国土地—分类:的标准进行分类【。   被》征地农村集》。体经:济组织的总耕—地面积按具有土地】勘测定界资质的测】。绘单:位实:地勘:测面积计《算,    第二章 !土地:补偿费、安》置,补,助费、青苗和林木补!偿费   》第六条 征收土地】统,一年产?值按照经省政—府批准后广安市【人民政府公布—的征地统一年产【。。值标准?执行   第七条! 征收土地的土【地补偿费和安置补】助,。费的计算标准征【收每亩耕地的土【地补偿费《按征: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!10倍计算安—置补助费依据被征】地组人均耕地面积按!以下标准计算人【均耕地在1亩及以上!的每:亩耕地?按征地统一年—产值标准的6—倍,计算;人均耕地1亩!以下的每《个安置?人,口按:统一年?产,值的6?倍计算 》。 , 征收其他土地的】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!助费按征收耕地的补!偿标准?减半计算 》   征收》土地范围内的塘、库!、堰及园地的土地补!偿费和安《置补助费按征收【耕地的补偿标准【补偿但不计算农转】非人员   第八!条 征收耕地的青】苗补偿费大春按征地!统一:年产值标准的—60%、小春按【统一年产《值的:。40%?标准执行   在!征收土地《范围内间《种的林?木、树竹按1—500元/亩的标准!补偿到被征地—组由乡镇督促—被征地组《合理分解支付到所】有权:人补偿后的树竹林】木由所有权人自行】砍伐或移植   !。对征收?土地范?围内间种的林木【、树竹?被征地组三分之【二以:上的群众《不,愿意按15》00元/《亩的:标准进?行,补偿的由《国土资源部门—。组织乡镇、村及【。所有权人《进行实物清点按附表!三的标准《进行补偿补偿费用】直,接支付给林木、树】。竹的:所有权人  【 成片?种植的(0.5亩】以上的)防护—。。林、特种林、果树及!其他:经济林?木、桑?树、茶树、园林【乔木及花灌木等按附!表四:的,标准补偿《补偿后?由所有权人自行砍伐!或移植   征收!土地的地《上附着物和青—苗补偿费由》实,施征地补偿安置部】门支付给地上附着】物和青苗《的所有者   】第九条 《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!费和征收其》他土地的《土地:补偿费、安置补助】费直接?支付给被征》地组由被《。征地:组扣减劳动力农转】非人员?失业:保险集?体应缴部分后的剩】余,部分:按照有?关规定使用被征地】组要按照政务(【村务)?公开的要《求,将征地补偿、安置费!用使:用管理情《况公开 《   第十条 【征收土地的安—置补助费原》。则,上,在办理农转非—手续后一次性支付给!个人对参加社会【保障的安置补助费】首,先用于缴纳被征地农!民本人的社会—保险资金在农转【非手续办理后—15日内《。。一次性支付》给,社会保?险机构作为缴—纳社会保障资金个人!缴费部分多》余部分支《付给个人作为—生,活,安置费用《不满1?6周岁的被》征地农转非人员的生!活(安?置)补助费由被征】地组在办理农转【非手续后一次性支】付给法定监》护,人   第三【章, 被征地人》员安置? ,  第?十,一条 被《征,地人员安置对象为政!府征收土地公—。。告发布之日公安部】门登记在册的—享有:农,。村集体土地承—包权的常住农业人口!(含现役义》务兵和上士》。〔含上士〕》以下士官《、在校?大中专?学,生、正在服》刑及劳教人员)【。   自征收【土地公告发布之日】起至政府批准的征地!补偿安?置方案?之日止依法婚—嫁迁入的农业人口和!符合计划生》育政策生育的—人口享?。受安置 《 ,  第十《二条 被《征地:组下列人员不—享受:。补偿安置  【 (一)征收—土地:公告发布之》日前非法定》婚,姻,。或抚养、赡养关系】迁入的人员和其【。。他违规迁入人员 】   (《二)征收土地公告发!布之日起新增加(迁!入):人,员(依法婚》嫁、生?育的人员除外—),   (》。三)征收土地—公告发布《。之日前迁出、死亡人!员,。。以及服役转干—人员和服役满8年】以上的士《官   (四)以!前征地?已安置的人》员(:包括以?前,征地:应农转非而》未,转非的人员) 【   第十》三条 ?本,。办法:第十二条所》列,不,享,受补偿安置的人员其!户籍所在《地的农村集体—经,济组:织土地被全部征收的!。根,据自:愿的原则可一并办】理农转非手续 【   第十四条【 被征?地在:城镇安置《人员的人《数按照征收》耕地面积《除以征地前被征地组!人均占有耕地的【数量确?。。。定被征地组人均占】有耕地的《数量为?被征地?。组总耕地面积—除以被征地组—总农业人口   !被征地人员的年龄】以政府批准》的征收补偿安置方】。案之日?为基:准日:以公:安部:。。门户籍登记的年【龄为准?   第十五条 !政府:。批准征地补偿安【置方案之日》年满16周岁及【其,以,上符合?条件的被征地在城】镇安置人员应参加】企业职?工基本养老保—险由征?地单位向社会保险】经办机构为其—一次性缴纳一定【。年限的基本》养老:保险费其缴费基数】为政府批准征地补】偿安置方案之日【上一年?度全省在《岗,职工平?均,工资的60%—缴费比例《为2:。0%(?其中征地单位—缴纳12%被征地】农,民个:人负担8%》)个人应缴》纳的养老保险费由征!地单位从《其所得的征地安【置补助费中》(为扣减个人应【缴劳动力失业保险费!的剩余部分)—代扣代缴不足—部分由征地单位承担!征地单位《足额缴纳基本—养老保险费》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!按缴费基《数的8%《为其建立《个,人账户 《   (一)—根据:政府批?准征地?补偿安置方案之日被!征地在城《镇安置人员的实际】年龄按照从》16周岁开始实际】年龄每增加2周岁增!加1年缴费年限的办!法(即满《16周岁缴费—1年满1《8,周岁缴费2》年以此类推下—同)一次性缴纳【基,本养老?。保险费缴《费年限最多不超【过15年 》   (《二)被征地在—。城镇安置人员未达到!领取:基本养老金》条件的应按规定继续!缴,纳基本养老保险【费被征地在城镇【安置人员在》男年满?6,0周岁、女》年满55周》岁时:累计缴纳年限—达,到,15年以上(含【15年)可以申【请办理基《本养老金手续并【从社:会保险?经办机?构批准的次月起按】月领取基本养—老金并?享受国家规定的【基本养?老调:整政策 《   (三)基本】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!和个:人账户养《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!月标:准以:。全省上年度在岗【职工月平均工资【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!缴费工资的平均值】为基数缴费每满一】年发给?。1%:个人账户养老金月】标准为个人账户【储存数除以计发月】数 :。   (四)在【未达到领取养老金条!件死亡或已领取基】本养老金死亡的被】征地在城镇安—置人员其个人账户】余额及利息由社【会保:险经办机构按规定】支付给法定继承人或!指定受?益人:   (五)领】取基本?养老金期间》死亡:的被征地农民社会】保险经办机构从【死亡后的次月起停发!基本养老金并按规】定支付丧葬费—。和一次性抚恤金【   第十六条】 政府?批准征收《补偿安置方案之日年!满16周岁及其【以上的?被征地在城》。镇安置人员》。本人坚?持,。货币安?置的可由本人—申请:经司法?公证后将其》安置费一次性支【付给个人标准为征地!时所在组被征地【在城镇安置人—员人均享受耕—地安置补助费的数额!。征地安置时》已按月享受职工基本!。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!不再纳入被征地农民!养老保?险参保?范围   —第十:。七条 政《府,批准征收补偿安置方!。案之日不满16周岁!的被:征地在城镇安置人】员由被征地组直【接,向其法定《监护:人发给生活》(安置)补助费标】准,为征地时《所在组被征》地在城?镇安置人员人均享受!耕,地安置补助费的数额! :  第十八条— 政府批《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!之日:男年满?16周岁《。、不满60》周岁和女年满—16周岁、不满55!周岁且处《于失业状态并有【就业愿?望,的,被征地在《城镇安置人》员纳入失业保险范】围由征地单位—为其办理失业保险】手续就业服务管理】机构免费《发给四川省》就业失业登记证【   (一)参加!失,业保险的被征地在】城镇安置人》员在依?法履行缴纳失业保险!费的义务《后就业服务》管理:机构为其建立个人】缴费记录并按规定】提供失业保险—待遇   (二)!被征地在城镇安【置人员领取》失业保险金的期限】最长不超过24个】月,其失业保险》金的发放标》准、其他失业保险】待遇、管理服务【等与当地城》。镇其他?。享受失业保险待遇】的,人员同等对》。待但是?在享: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!达,到法:定领:取基本养老金—年龄并享受》退,休养老金待遇—的应停发失》业保险待遇   !(三)被征》地在城镇安》置人员?失业保险《费的缴纳采》取国家、集体和【个人三?方负担的办法应缴】。纳失业保险费—的标准为以政府批准!补偿安置方案时本人!在当地享受全部失业!保,险待遇所需资—金其中个人应缴【部分:按户口?所,在地: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!的6:0%作为《缴费基数按》缴费基数的1—%计缴10年从【本人的安《置补:助,费中:抵缴;其余部分由征!地单位承担80%】、被征地组承担20!%应由被征地组和】个人:负担的部分由国土资!源部门在征地费【用拨付过程中统一】办理并及时》足,额划入失业保险基】金账户   【(四)符合享受失业!保险的被征地—在城:镇安置人员持四川省!就,业,失业登记证等—相关材料到户籍所】在地:就业服务管理机构】办理申领失》业保:险金待遇手续就业服!务管:。理机构应在规定【时间内审核确认【其享受失业保险【待遇:。的资格和期限—按规定提供失业【保险待遇和再—就,。业,服务项目   第!十九条 政府—。批准征地《补偿安置方案之【日男年满60周岁、!女年满5《5周:岁的:被征地在城镇安【置人员?参加城镇居民—基本医疗保险—享受居?民基本医疗保—险待遇?。。由当:地政府按照城—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!政策规定一次性缴纳!15年城镇居民基本!。。医疗保险费本人不】缴费其个人应缴纳】的部分城镇规划【区,内,。按,批次实施土地征收的!。由政:府从土地收益中列支!其个人参保情况由】经办机构按规定申】报,规划区域外按—项目单独选址办理】土地征收的由征【地单位承担列入划拨!和出:让土地成《本,。一次性缴纳的城镇居!民基本医《疗保险?费为政府批准征【地补偿安置》方案之日上一年度】当地城镇《居,民可支配收入×2.!6%×15年 【   政府批准征地!补偿安?置方案之日男未满】6,0周岁、女未—满,。55周岁在城镇【安,置的被征地在城【镇安置人员》重,新在城镇就业—的随用人《单,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!医疗保险;以—灵活方式就业的【按,。照规定参加城—镇职工基本》医疗保险;没有就业!的参加城镇居民【基本医疗保险政府对!上述人?员参加医疗保险可】根据本人《年龄、参《保类别?及医疗保险》缴费年限的规定给】予一:定缴:费年限补助用于建】立医疗保《险关:系所需经《费城:镇规划区内批—次征地的由政府从】土地收益《中解:决城镇?规划区外单》独选址项目征地【的由征地单位承担】列入划拨和土地出】让成本补贴年—限男年满50—周岁:不满60周岁—。和女满45周岁不满!。55周?岁的人员《补,贴,7年:;男:年满18周岁—不满5?0周岁和女满18】周岁:不满45周岁—的人员补贴5年 】   ?第二十条 被—征地在城镇安—置人员所需社—会,保障资金《原则上由被》征,地在:城镇:安置人员、》农,村,集体经济组》织、征地单位共同承!担被征地在城镇安】置人员社会保障【所,需资金的个人缴费】部分从其所得的安】置补助?费中:直接缴纳《。被,征地在?城镇安置人员安置补!助费全?部缴:纳,社会保障《资,金个人缴费部分后】不足的部分由征地单!位负责列《入划:拨或出让土地成本 !   第二十一条 !。对,家庭确有《困难符合城市居民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】。的在城镇安置的被】征地人员纳入当地城!。市居民最低生活【保障范?围做到“应保尽保】”   》对符合城市医—疗救助?条件的纳入城市医】疗救助范围》 , ,   第四章— 建(构)》筑物拆迁补偿和安】置   第》二,十二条 征地拆迁】补,偿的建(构)筑物】必须具有《合法手?续、:。正规成型和有使【用价值所有违法违】章的建(构)筑物】。和废弃的设施、【住宅周?围的自然道》路、坎沟《、天然?石,坎,(坝:)一:。律不予?补偿  》 第二十三条 征】地被拆迁户搬动【。材料和租《借房屋?。及搭:建工棚等《迁家:移居每户一次—性发放?搬迁(家)补助费标!准为家庭人口1【3人:600元《家庭人口4人—800元家庭人口】5人及以上1—000元 》   对被拆迁户的!电话移装、网络【移接每户各补—偿500元搬—迁后保留《户头重新安装时有关!部门只收取搬—迁安装工料费对【有线电视《的被拆?迁户搬迁后》每户:补,偿500《元保留其户头—重新安装有线电视有!关部门所收材—料工:时费每户不超过5】00元   【对被拆迁户其—它室内设施》拆迁每?户补偿1500元】。。   建(—构)筑物拆迁补【。偿和附属设施补【偿标准按附》表一、附《表二的标准》计算补偿《   《第二十四条 城【市,(,镇)规划区》内批次征《收土地涉及住—房拆:迁的实行还房安置】。或货币安置;—实行还?房,安置的由《实,施征:地拆迁的政府提【供基本?住房具体按下列规定!执行   (一】)被拆迁户享受基本!住房建?筑面积?标准按每人35【平方米的标》准(含公《摊面积?下同)计算   !被拆迁户在基本【住房建筑面积内【不支付购房费用【。也不享受原住—房拆迁补偿 【。  被拆迁户享受】基本住房建筑面积】的家庭人《员必须具备以—下条件?1,.必须?是被征地农村集【体经济?组,织成员;2.必【须是持有合法手续的!权,利人所属户籍—登记人员;3.【必须是在被拆迁住房!内长:期居住的《家庭人员 —  以下人》。员享受?还房安置《纳入原家庭人—口,。合并计算1.—原未享受房》。屋拆:迁安置补偿》政策的被拆迁户【原征地?就地农转《非人:员;2.《长期:在被征地组居—住的乡镇原》临聘的“几员”【、轮换工、》下岗职工;》。3.经原有》权机关批准回到【原村民小组》居,住的退?休干部、职工、教师!等;4.现役义务】兵和上士(》含上士)以》下士官、在校大中专!学,生、正在服刑及劳教!人员  》 (二?)原被拆迁住房【面积超出人》均3:5平方米《的部分按附表一规】定标准补偿收购【。   (三—)安置房的建设由区!市县人民政》府根据具体情况【统一组?织修:建或在土地拍—卖时配建或》在市场上购买商品】房安置   (四!。)安置房用》地实:行划拨供地  】 (五)安置房的】建设标准按商—品房住宅小区修建根!据规:划和安置需要—可修:建多层、小高层【、高层;供水、供电!、供气单位确保【建成:的安置房《通水、通电、通【气,;小区内配》套,设施齐?全其:设计方案由住房【城乡建设部门审查】提供在征求被拆迁户!意见后实施安置房选!址要充分尊重被【。拆迁户的《。意见充分考虑—水,。、电、气等市政【。基,础设施配《套 :   (六》)安置房套型分为】3种按建筑面积计算!70平?方米:/,套、10《5平方?米/套、14—0平:方米/?套 :   (七)—人,口,为4人或《4人以上的》被拆迁户可对—应选择?两套达到基本—住房建?筑面积的安置房 】。   第二十—五条 城镇》规划:区内商业门面房的认!定,及补偿  — (:一)商业门面房【。。的认定位《于民政部门》命名的已建成—的,街、路、巷并办理了!。营业执照、》缴纳了相《关税费、经营—3年以?上且仍在经》营的门面房可—认,定为商?业门面房《   (二)商业!门面房实行》货,币补偿?标准为进深7米按】附表一相同结构【补偿标准的3倍计算!进深超过7米部【分按附表一相同结】构补偿?标准的1.5倍计】算   (三)被!拆,迁户将?原住宅擅自改—为经营?性用房的拆》迁时:仍按:住,宅标准补偿 —   第二》十六:条 被拆迁户—签订拆迁补》偿安置协议后被【拆迁:房屋及附属设—施由实施拆》迁的单位组》织统一拆除残值归政!府  《 对不符合享受基本!住房建筑面》积,的,被,拆迁户?实行:货币:补偿安置 》   实行货币安】置的按附表一和附】表二的标准补偿自】行,拆,除并不?。再选址建房   !第二十七条 城镇规!。划区外和《单独选址项目征收】土,地涉及的房屋拆迁】可实行货《币补:偿安置按附》表一和附表二的标】。准补偿自行》拆除: :  :被拆迁?户拆除后《。需要建房的原—则上:由所在地乡》(镇:),。。人民政府统一—规划选址安排到农】民新村或居民点【集中建?设所需土《地由被征《地组或被《征,地组所在的村民【委员会调剂》解决新建《房屋占用《耕地的按征》收土地补偿标准【减半补偿但不计【算农转非人员—安置涉及的青苗和】附着物补偿按—本办法标准》补,偿减半补偿的—费用支?付给被征地组—不纳入被征》地组农转《非人员安置经费【。由被征地组按有【关规定使用新建房】屋占用非《耕地的不予补偿【   被拆迁户】新建房?屋占用土地面积人】均不能超过》30平方米家庭人口!在3 人以下的【按3人计算4 人的!。按4人?计算5人以上—的按5人《计算涉及《的乡镇人民政—府、街道办事处【、村民委员会要加强!对被拆迁户新建房】屋占:地、建设的管理和指!导协助办理》建房有关手续—有关部门免》收一切行政事—业性收费   第!二十八?条 :统一:修,建安置用房的安置房!建设应提前准备【原则上?做到先安置、—后拆迁?确需过?渡的要落实过渡【房源支付过渡—。费过渡费支付—标准:按以下规定执行【   (一)还房!安置被拆迁户的从拆!迁还房安置协—议,签订之日《起一:次性支付一年的过】渡费标准为13人的!4000元/户【·年46人》的6000元/户】·年7人以上的7】000元/户·【年 :   还房安置【的拆:迁,过渡期不《能超过一年》超过:一年的过渡费增【加一倍支付》。 :。  凡提供了安置房!无,正,当理由不接受安置房!的,不再支付过渡费 】 ,  (二)对实行货!币补:偿安置自拆自—建需要过渡的被【拆迁户由拆迁人按本!条第(一)》款规定标《。准一次性《支付:6个月的《临时过?渡费   第二】十九条 《征收鱼塘按鱼塘的水!。面面积20》00元/亩》的标准补《偿鱼苗损失费—鱼,。塘的其他附属设施按!广安市?征收土地的地面附属!设施拆?。迁补偿标《准,执行(见附表—二)   第三十!条 征收土》地涉及到预制场【、学校、医院、【敬老院、厂房、水】塔、配电房》(站)、抽水—站等建筑物按有关法!律规:定处理  — 第三十一条 征收!土地涉及《的杆管线迁移按以】下原则办理》。   (一—)220《V(含22》。。0V)以下电—力杆线按《电杆数量计算对【每,杆一次性补助100!0元(其杆数为拆迁!杆数和?恢复:新建增加杆线数之】和)   —(二)广《。播、电视、电话设施!拆迁按电杆数量【计算对?每杆一次性补助8】00元(其》杆,数为拆迁杆数—和恢复?新建增?加杆线数之》和):   (三)【220V以上—的10kv、3【5k:v等电力《杆线:和移:动、联通、电信以及!国防光缆等》通信设?。。施以及输油》输气管线和供水【管道迁改、》文物保护等补偿【费用由征地单位与】产权:单位进?行,协商确定补偿—金,额协商不成的可由双!方当事人《共,同,委托:中,介机:构评估按评估价格】进行补偿后拆除【   第五章【。 ,。征地程序 》  :第三十二条 征【收农村集体经济组】织土地市、区市县人!民政府要依法—执行“两公告—、一登记”和听证制!度   第—三十三条 在征地依!法报批前市、—区市县国土资源【部,门应当将拟征收土地!的用途、《位置告知被征地【农,民拟征土地利用现状!的调查结《果须由被征》地组确认;并—按有关规定对—拟征:。收土:。。地补偿标准、—安置方案和社—会保障方案组—织听证?。  ? 第三十四条 【。自告知之日》。起被征?地农村?集体经济《。组织:和村民?不得在拟征》收土地上《抢栽、抢《。种,、抢建、抢装(修】),饰否则征地拆—迁补偿时一律不【予补偿 》  第三十五—条 有关《部门自告知之日起】在拟征地范围内暂停!办理下列事项—   (一—)新审批宅基地和其!他建设用地》   (二)办理!户籍的?迁入、分户   !(三)以拟》被拆迁房屋》为住址办《理工商?注册登记手续  ! (四)改变房屋、!土地用途 —  (五)进行【土地承包经营—权流转   暂停!办理有关事》宜的期?限自:告知之日起计算【最长不超过1—2个月法律法规【另有规定的除外 !  暂停期限内擅自!办理的本条第三款】所列事项在》。实施征地拆迁—补偿时不予》认定   暂【停期限?内,因出生、婚》嫁和复、《转、退军人、大【中专院校《学生等确需办理户口!。迁入且符合户籍管理!规定的人《员经拟征收土地所在!的乡镇人民政府核实!。后可到公安部门【办理:户籍迁入手续  ! 第三十《六条 征地补偿、】安,置方案和社》。。会保障方案》经,。市、区市县人民政】府批准后应当在10!个工作日内将—批,准征地机关、批【准文号、征用土地】的用途、范围、面积!、征地补偿标准、被!征地农民安置、【。社会保障办法、【办理征?地补:。偿,。的期限等在》被征地所《在乡(镇)、村(】组、社区)予以【公告公告期不—少于10天未公【告的:不得实施征地—   第三十七条! ,被征:地的农村《。集体经济组织—、农村?村民或者其》他权利人《应当在?征收土地公告规定】的期限内持》土地:权属证书到指定地点!办,理征地补偿登—。记手续   被征!地的:农村集体经济组【织、农村村》民或者其他权—利,人未如期办理征地】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!偿内容以《被征地所在》地的县级国》土资源部门的调【查结果为《准  《。 第三十八条—。 ,依法批准征收—或征用土地范—围内的原《集体土地所有证和集!体,土地使用证自—征,收土地公告之日起作!废权利人应当将其交!由,相关部门予》以注销   【第三十九条 —征收土?地经:依法批准并对当【事人依法补偿—、安置后《土地所在地》。县级以?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!主管部?门应当向被》征地单位发》。出交地通知被征【地单位应当按通知】规定的期限交付土地!不得拒绝和阻挠 !  第六章 奖励】及处罚   第四】十条: 有下列情形之【一的由征《地拆迁单位给予奖励!   (》。一,。)被拆迁《户自征地补偿—安置:方案公告发布之【日起1?个月内与征地—拆迁单位签订拆迁补!偿协:议的按认定》的被拆迁房屋合【法建筑部分奖励【每平方米4》0,元;被拆迁户自征地!补偿安置方案公【告发布之日起2【个月:内与征地拆迁单位签!订拆迁?。补偿协议的按认定的!被拆:迁房屋合法建筑部分!。奖励:每平方米20元【;超过上《述期限签订拆迁补】偿协议的不予奖励】 : , (二)城镇—规划区?外单独选址》项目征收土地—房屋自拆自建—的被拆迁户自签【订房屋拆迁补—偿,协议之日起20日】。内将房屋《拆除完?毕并:经,验收:的、还房安置的【被拆迁?。户自签订房屋拆【迁补偿协议之—日起10日》内搬迁完毕并—将,房,屋,交给拆迁单位的【按认:定的被拆《迁房屋合法建—筑,部,分奖励每《平方:米40元;》自,拆自:建的被拆迁户—自签:订,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之!日起30日内—将房屋拆除完毕并】经验收的《、还房安置的被拆迁!户自签订《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之!日起15日内搬【迁完毕并将房屋交】。给拆迁单位的按认定!的,被拆迁房屋合法建】筑,部分奖励每》平方米20元—;超过上述期限的不!予,奖励 《  第四十》一条 对在征地拆迁!补偿安置工》作,中成绩突《出的单位和个—人由市、区市县人民!。。政府给予奖励 【。。 , , 第四十二条 征】收土地依法补偿【安置后当事人拒不搬!迁的由市、区市【县土:地,行政主管部门—责,。令限期?搬迁;逾《期不搬迁的由市【。、区市?县人:民政府依法申—请人民法院强制搬迁! ,。  : 第四十三条 【在,征地拆迁《补偿安置工》作中对不《按规定的标准执【。行提出?不符合法律、法规和!。政策要求妨碍土【地征收、影响工程建!设等违法行为根【。据情节轻重按有关法!律规定?处罚  》 第七章 附 则】   第四十四【。条 本办法第二【十三条?“搬迁户其他室内】设,施”是指除粮仓【、灶台、水缸—、圈舍之外的—其他室内设施—如洗衣台、厨柜【、厕所?、室内照明线路【等设施   第四!十五条 建设用地项!目经批准使用国有农!、林、牧《、渔的土地补—偿费:用对失地《的国有?农场农工《(,在编制?的非:。农业户口)安—置补助费《比照征收集体所有土!。地的补?偿办法和标准执行 !。。   第《。四十六条《 大中?型水利?水电项?目建设征收土地【补偿费标准和移【民,安置办?法按照国务》院和省有关》规定:执行   第四】。十七条 本办法在】实施过程中》若因:。中,、省、市征》地补:偿、社会安置保险政!策调整从《其,新规定   第】四十八条 》对本:办法规定之外—的补偿项目》和补:偿标准区市县政府】可自:行修订合理补偿【   《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!自201《。8年5?月20日起施行广安!市人民政府20【13年5月2—0日印?发的广安市征地【补偿安置办法(【广安府发〔2—013〕13号)】有效期满自动废止】    《 ,   第《五,十条 本办法由市】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!   附件》1,.,。广,安市征收《土地地面建(构【)筑物补偿》。标准  》 ,      —  :   2.》广安市?。征收土?地地面附《属设施拆迁补偿标】。准表 ?         !     3.广安!市,征收土地地面—零星林木《。补偿标准表 【        】     》。4,。.广安?市,征收:土地地面成片林木】补偿标准《表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