遵义市城镇燃气安全!。管理办法
【遵义市城镇燃气【安全管理办法已经2!014年12月【22日第四届市【。人民:政府第59次常【。务会议暨《第51次市》。长办公会议审—议通过现予发—布自发布《之日起施行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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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一章 总】 则?
第》一条 为加强城】镇燃气?安全管理《维护燃气市场秩序】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!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!据中:华人民共和国—安,。全生产法《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!种设备安全法、【中华人民共》。和国消防法、国务院!城,镇燃:。气管理条《例、贵州省》。燃气管理条例—及,有关:法律、法规和技术】规范的规定结—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!法
》第二条 遵义市行!。。政区域内城镇燃气】规划、建设、储【存,。、,运输、使用、经营】、设施保护及燃气】器具:的销:售、安装、维修等安!。全管:理适用本《办法
第三条! ,市城市管理》部门:为本市?燃气行业的主—管部门(《以下简称燃气主【管部门)负责本市】。燃气安全工作的统】一管理和监督县【(市、?区)城市管》。理(住?建)部?门,具体:。负责本辖《。。区的燃?。气安全管理工作 】
: 安监?、质监、消防、住】建,、规划、交》通、交警、环境保护!、工商?、发改、经贸—、气象?、价格等相关—。部门应当按照各【自,职责:依法做好燃》气安:全管理工作
!第四条 燃气【安全:管理:应当遵循安全第一】、预防?为主、规范管理【、强化应急的原则 !
第五条 任!何单位和个人对危】害燃气安全的行【为,。有权制止和举报对】发,现,安,全隐患、防》范燃气?事,故发生以及在抢险救!灾中的有功人员【县(市、《区)人民政府应当给!予奖励?
— :第二章? :设施建设安全—管理
第六条! 燃气设施的建设!应当符合城》市,发,展总:。体规划和城镇燃【气专项规划的要求并!遵守安全生产和环境!保护等有关》规定
进行】新区:建设、旧区改—造,应,当按照城乡》规划和燃气》发展规划配》套建设燃气设施或者!预留燃气设》施建设用地》配套建设燃气设施的!燃气工程《及其安?全设:施应:当与主?体工程同时设计、同!时,。施工、?同时验收
【 第七?条 燃气场站建设!应当按照工程建设】项目基本建设—程序依法办理相关手!续燃气管道(中【压以上)建设应当】。完善行?业主管部门》、规划?部门和质监》。部门相关《手续
第【八条 新建、【改,建,、扩建燃气工—程项目和建设燃气】供应:。场站应?当进行环境保护论证!和,安全评价
】燃气工程的设计、】施工、监理应当由具!有相应资质的设【计、施工、监理单】位承担严格执行有】关技术标准和规范】并完:善,工程建设的相关档】案资料纳入城市【建设档?案管理范畴》
严禁—采用挂靠、分包、】转包等方式承—接燃气项目的设计、!施,。工、监理等工—程
第九条 ! 燃:气工程项目建设【完成后应《当由相关部门—进行验收未经验【。收或验收《不合格的燃》气设施不《得投:入使用燃气》工程建设单位、施】工单位和供》气,单位应当建立完整】的燃气工程技术档案!
? 第十条 》 燃气设施设备【中属于特《种设:备、计量、防(灭)!火、防雷接地—。等相关?专业部门管理—的建设单《位按照相关法律【法,规规定?办理相关手续由质】监、消?防、气?象等:部门依法进》。行安全管《。。理及监督检查
】 第十《一条 燃气—安全设施建设—应当提高科》技,水平不断《。提高安全保》护措施的科技含量建!设数字化、智能【化的燃气安全—管理指挥调度—体系:
: 第十二条— :燃,气主管部《门应当?会,同规划管理》部门参照国家—有关设?计,规范标准《划定:燃气设施的》安全:保护范围并》向社会公布
】 燃气经《营企:业应当在《划定的安全保护范围!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!示标志地下燃—气管道?。应当同时敷设由耐】腐材料制作的安全】警示带在地》面设置标识牌、转角!桩等标志标识并注】明产权单《位、抢险报修—电话:。。等
任—何单位?和个人不得擅自移】。动、覆盖、涂改【、拆除和损毁燃气设!施的:安全警示标志、【安全警?示带及其《他,标志标识
第!十三条 在燃气设施!安全保护范围内【。不,得实:施下列?行为:
? (:一)建造建筑物、构!筑物;
(二!),堆放物品或》者排放腐《蚀性液体、》气体;
— (三)擅自开挖】沟渠、挖坑取土、打!桩、顶进以》及动:用,明火等作业》;
(—四,)爆破作业;
! (五)《法律、法规》、规章禁止》的其他危害燃气【设,施安全?的行为
第】十四条 在燃气】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!确需铺设管道和从事!打桩、挖掘、顶【进等施工作业的建设!单位应当会同—施,工单位?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!案经与燃气经营【企业协调一致方【可开工建设燃—气经营企《业应当指派专门【的技术人《员到现?场提供?安全保护指》导相关部门在进行有!可能涉?及燃气安全的工程施!工项目审批前应当避!开燃气设施保护范】围
? , 建设单位与燃气】经营:企业对前款规定的】燃气设施保护方【案产生争议的由【燃气管理部门—。组织专家论证—。后依法?予以处理
— 第十《五条 燃气经营】企业应当建立并【落,实定期巡视检查制】度,对场:站内燃?气设施小区内的【立管、调压器等公用!燃气设施进行巡【查 :
第十六条 !因施:工,等,人为:原因造成燃气管道及!设施损毁的责任人】应当协助燃气经营】。企业采取相应—措施进行抢修—。恢复原状《抢修:费用及其他》损失:。由责任人承担—
对不配合燃!气经营?企业采取《相应保护措施、对】安全告诫置之不理】的施工单位》或个人造成燃气设】施损坏、泄漏的由】燃气主管部》门会同相关部门进】行调查处理造成【严重后果《的按安全生产—事,。故有关规定予以处理!
第十七条 ! 发生燃气》事故燃气经》营企业应当》立即组织抢险抢修】并依法向辖区—人,民政府、《燃气主管部》门和安监、消防、】质,监、环保等部—门报告
— 抢险抢修》时可以依法》拆除妨碍抢险抢修的!其他设?。。施和建(《构)筑物事后应【。当由事?故责任方及时—修复:、补偿?
《。抢,险抢修时有关—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!必要的协助》。不得以任何》理由阻?。挠、妨碍抢险抢【修作业
》 抢修室内燃气】设施时?用,户应当无条件拆除违!法遮:。挡包裹?燃气:设施:。的装:饰装修物用户不拆】除,的抢修人员》可,以拆除
— 第:十八条 占压燃】气,管道的违法建(构】)筑物?当事人应当》自行:拆,除;拒?不拆除的由具有管辖!权的县级以上燃气】主管部门依法—处理
》 ,第十:九条 燃》气,经营企业对所运【营的:燃气设施应当—按照有?关规定进行安全保】护重点部位设置【安全:监控装?置逐步建立燃气设施!安,全监控数《字指挥调度系统 】
: 第二十《条 ?管道燃气《设施和燃《气计量?器具的维《修、更新责任按下】列规定划分
!(一:)居:。。民用户管道燃—气设施?和燃:气计量器具的维【修、更新由管道【。燃气企业负责;【
(二)【单位用户和其—他用户以《管道燃?气干管与《支管接?口处为?。界接口以外的燃气设!施和燃气计》量器具?由管道?燃气经营企业负责】;接:。口以内的《由用户或《者投:资,者负责
管】道燃气设施和燃气】计量器具的维—修,、更新费《用按前款规定由责任!人承担另有合—同约:定,的按合同《。约定办理 》
:。
第—三,章 经营安—。。全管理
第二!十,一条 燃气主管部!门应当?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制!度逐步推《进燃气企业安全管】理标准化达标活动】实,行定期安全评价【制度
—管道燃气经营企业】安全评价周期按【照特许经营》协议的规定》执行:其它燃气经营企业每!。三年进行一》次安全现状综合评价!安全评?价应委托具有资【。质的:安全评价机构—进行在安全评价报告!有效期间企业发生重!大,安全事?故、:安,全管理状《况或企?业生产经《营性:。质发生重大变化的应!当重新组《织评价未参加—安全评价或安全【评价不合格》。的企业将由》燃气主管《部门依法处》理
》第二:。十二条 燃—气经营企业应当【强化燃气安全—。。管,理主体意识按—照“:。一岗双责”的—要求建立燃气安【。全“一把手》负责制”建立安【全管理体系》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!员层层落实安—全责:任制实现网》格化安?全管理?
第》二十三?条 燃气》经营企?业应当制定专项【燃气事?故应:急抢:修预案建立》与经营规模相适【。应的专业抢修队【伍配备通讯器材、抢!修设备、防》护用品设专》岗24小时》值,班并向?社会:公布抢险抢修服务】。电话
应急抢!修预:案应当报燃气管【理部门、安全—生,产监督部门、公安】消防部门等》部门
》 第二十四条 】燃气经?。营企业中从事安全】管理、技术和操【作,的人员?应,当按照有关规—定接:受培训经考核合【格取得?相应资格后方可从事!相应的安《全管理或者作业活动!
第二—十五条? 燃气经》营,企业应当制定用户安!全用气?操作规程《向用户发放安全用】气手:册并安排专》人对:用户进行燃》气,安全使用教育、【解答用户咨询定【期对用户安》全用气情况》进行检查发现违【反安全用气规—程的应当予以—劝阻、?。制止并提出改正意】见发:现危及公《共,安全的?用气行为《。或者有严重》安全隐患《。的可以采取》暂停:。供气的?安全防范措施—
第二—十六条 燃气—经营:企业及?其从业人《员不得向无燃气经】营许可?证的单位《和个人提供》用于:燃气经?营的气源
第!二十七条 从—事瓶:装液化石油气—经营:活动的不得实施【下列行为
— (一)给—超期限未《检验或?者检验不合格的【钢瓶充装燃气;【
(二)给报!。废、改装或者非自】有的钢瓶充装燃【。气;:。
(三)给超!残液量标准的—钢瓶充?装燃气;
(!四)超过国家规定】。的允许误《差给钢?瓶充装燃气;
! (:五)用槽车》直接向钢瓶充装燃】气或者钢瓶间相互】倒灌燃气;
!。(六)给不》符合国?家标:准的钢瓶充装燃气】;
(七【)倾倒残液、在【核定的经营场—所外摆放《、销售燃气钢瓶;】
: (八)销售无】合格标识的钢瓶; !
: (九?)向液化石》。油气:钢瓶:中充装、掺》混二甲?醚或其他物质—
(》十)储存量超过【核定数?量;
》 (十一)在不符】合规定的《场所储存、使—用瓶装?燃气;
(十!二)法律、》法规、规章禁止的其!他行为
【第二十八条 燃气!经营企业《应当按照国》家法律法《规和:规范要求《及时申?请相:关检:验机构对《管网设施、相关【设备、仪器仪表及报!警,装,置等进行检验应当根!据其运?营,的燃:气管网设施》、设:备的使用情况—和设计?。使用年限制定—维护更新计划及时】进行维?护、更新确保燃气管!网设:施、设备的安全运行!。
第!四章 使用安【全管理
第二!十,九条: 燃气用户应当遵守!。安全用气规程—。管道燃气用户不【得擅:。自扩大用《。。气范围?、改变?燃气用途或者—安装、改《装、:拆除:固定的燃气设—施和燃气器具
! 燃气经营企—业,和个人应当与—用户签?订燃气供应使用合同!完善瓶装燃》气的销售登记制度】定期对燃气》。使用、?存,储场所进行》安全检查尤其要加强!。。学校、医院、企事业!。单位、?餐饮场所《等燃:气使用单位的安全】。检查
》 燃气供应单位应】完善燃气用户设施定!期安全检查制—度并对用《户进行入户安全宣传!
: 燃气经营企【业及燃气供应—站(点)应当按规】定安:装燃气泄漏报警【装置:确保经营场所及周边!的安全在使用—燃气的人员》密,。集,的室:内,公共场所和安装【有燃气?设备的地下》。或者半?地下建?筑物内应当依法【安装燃气《泄漏报警装置和安全!自动保护装置 【
第《三,十条 燃气—单位用户应当—建立燃气事故抢险】抢修预案《落实安?。全管理制度配备专、!兼职:安全:管理人员维护—人员应?当具:备必:要的燃气安全知识】。掌握:安全操作《技,能
《。 管道燃气》单位用户的抢险抢】修预案应当与燃气】经营企业《的抢险抢《修预案相衔》接,
第》三十一条 》燃气用?户不得实施以下【。行为
(一】)遮挡、包裹—、改动燃气》管道、?设施;
(】二,)将燃气器具或者】。设施:。作为负重支架或者电!。。气设施?的接地导体; 【
(《三)管?道燃气用《户私自通气自行点火!擅自启封、动用【、调整?燃气经?营企业密闭》的燃气设施;
】 (四)安装【、使用?。不合格的燃气器【具、连接器;
】 (?五)擅自拆卸—、改装燃气计量装置!;
(六)加!热、:摔砸、?倒置、曝晒》燃气钢?瓶;
—(七)倾《倒燃气?钢瓶残?液钢瓶之《间倒气;
】(八)擅《自改变民用燃气用途!将民用燃气用作【工业原料《。、替代乙炔等作为】切割用气体等;【
:。 (?九)擅自改换燃气钢!瓶检验标记或—者漆色; 》。
(十)—使用明火检》查燃气泄露》;,。 ,
(十一)擅自!安装、?使用或者维修以管道!燃,气为燃料的热水【器、空调器等燃气器!具,;,
(十—。二)在地下建—筑、高?层建筑、古建筑、文!物保护单《位,以及人员密集的场所!。使用钢瓶燃气等危】害公共安全的;
! (十三)法律、!法,规,、规章禁止》的其他行为》;
第三十二!条 燃气用—户应当使用经过【国家质量认》证的并且经过—。法定检测机构进行】气源:适配:性检:测合格的列入当年贵!。州省燃气器具销售目!录的燃气器》具燃气器具应当【。由取得燃气器—具安装维修资—质证书的企》。业安装维修
【 第三十》三条 燃气用—。户发现燃气管道泄漏!及设施安全隐患【应当及时告》知燃气经营企—业燃:气,经营企业应当自接到!燃气用户告知后及】时抵达现场进行【安全检?查,。处理:未能及时到达—处理的用《户可以向燃气—管,理部门投《诉,
— 第三十》。四条 提倡家庭用!户安装使《用,燃气泄露报警器和】安全:自动切断阀》使用高强度》金属管替代》橡胶软管
】为提高抗《风性能力提倡燃气用!户参加燃气商业【保险
—
第五章 !运输安全管》理 :
第三十五条 ! ,公安交?通,管理:部门、道路交—通管理?部门及质量技—术监督部门应当依】据各自工作职责按照!危,化品、易燃易爆物品!运输的相关要求加】强对燃?气运输企《业、车辆、驾驶人员!及其他从业》人员的管理和监督】检查
第【。三十六条《 通?过道路运输燃气的】必须使?用符:合相:关要求的专》用车辆并取得危【险,货物道路《运输许可中心城区燃!气配送运输》。车辆应当采用符合规!定的车辆《。按就近?原则实行《配送
第【三十七?。条 负责》城市(镇)内燃气运!送的:车辆企业《及驾驶人员、—押运人员应当按【照交通、《交警等部门对危化、!易燃易爆物品运输的!要求:和本市相关规定【完,善企业运《输资质和驾驶人【、押运员从业—资格:。
第三十八】。。条 运输》车辆应定期》进行安?。全技术状况》检验未定期检验或】检验不合格、不具备!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!不得上路《行驶
—。 ,
第《六章 监督检查 !
第三十九条 ! 燃气管《理部门应当》依法对燃气设施、经!营、使用安全—情况进行《。监督检查发现事【故,隐患:应当:及时通知《燃气经营企》业,、燃气用户和政府】有关部门及时处理】
: 质监、》消防、气象、—安监:、交通、《公安交通管理等相关!部门应当负》责按:照各自职责对燃气】设施及燃气经营【、运输的安全情况】进行监督检》查
》第四十?条, 燃气主管—部门和其他有—关部门对燃》气经营企业和燃【气,用户进行安全—监,督检:查时应当出示—。有效执法证件不得】影响企业《。的正常生产经营活】动,燃气:经营企业和用户【不,得拒绝监督检—查
? 第四十》一条 燃》气,主管部门《应当建立安全举报及!投诉制度设立投诉】电话并?。向社会公布燃气主】管部门受理投—诉后应当及》时处:理并将处理结果反】馈,投诉人 》
第四十二【。条 ?燃气主管部门—应,当,监督:。指导:燃气企业建立—健全安全管》理制度和安》全保卫制《度落实安全责—任
》。第四十三《条 燃气主管部门!应当制定燃气安全预!警联动和事故—救,援方案并指》。导燃气企业制定燃】气事故?抢险:。抢修应急《预案
第四十!四条 《县(市)燃》气管理部门应—当建立燃气安全指挥!调度:系统发?生,重大燃气《事故应当及》时调度进《行抢:险救:灾
《
第七章】 罚 则【
? 第四?十五条 违反本】办法相?关规定?的由燃气主管—部,门和:相关职能部门依照】中华人民共》和国安全《生产:。法、中华人》民共: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!。、中华人民共和国】。消防法、城镇燃【气,管理条例、贵州省燃!气管理条例》等,相关:法律、?法规进行处》罚
第四十】六条 违》反本办法规定—造成严?重后果涉嫌犯—罪的依法追究—刑事:责任;对《。燃气设?施及他人人身—财,产造成?损失的?依法:承担赔偿责任 【
?第四十七条 【从,事,燃气安全监督管理的!国家:工作人员在》工,作中滥用《职权、徇《。私舞弊、玩忽—职守的由《有关部门给予行【政处分;涉嫌—。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!。责任:
【 第:八,章 附 则】
第四—十八条 本办【。法自:发布之日起》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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