遵义市城《镇燃:气安全管理办法
! 遵义市城镇燃气安!全管理办法》已经:2014年1—2月22《日第四届市人—民政府?。第59次常》务会议暨第51次】市长办公会》议审议通过现予【发,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!
《 — 《 【 》 — ? ! 】 — — — ? —。市长王秉清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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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!总 则
【 第一条 》 为加强城镇燃气安!全管理维护燃气市】场秩:序保障社会公共【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!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!和,国,安全生产法、—。。中华人民共》和国:特种设备安》全法、?中华:人民共和国消—防,法、国务院城—镇,燃气管?理条例、贵州—。省燃气管理条—例及:有关法律、法规和技!术规范的规定结合】本市实?际制定本办》法
第—二条 ? 遵义市行政区域内!城,镇燃气规划、建设】。、储存、《运,输、使?用,、经营?、设施保护》及,燃气器?具的销售、》安装、维修等—安全管理适用本办】法
第三条 !市,。城市管理部门—为本市燃气行业的主!管部门(《以下简?称燃气主管》部,门):负责本市燃气安全】工作的统一管—理和监督县》。。(市、区)城市管】理(住建)部—门具体负责本辖区的!燃气安全管理—。工作
《 安监《、质监、消》防、住建、规划、交!通,、交:警、环境保护、工商!、发改?、经贸、气象—、价:格等:相关部门应》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!做好燃?气安全管理工作
! 第四条 【燃气:安全管理应当遵循】安全第一、预防【为主、规范管理、】强化应急的原—则
第—五条 任何—单位和个人对危【害燃气安全》的行为有《权制止和举报对发】现,安全:隐患、防范燃—气事故发生》以及在抢《险救灾中的有功人】员县(市、》区)人民《政府应当给》予奖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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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二章 设—施建设安全》管理
第六条! 燃气设施的建】设应当符合城市发展!总体规划和城镇燃气!专项规?划的要求并遵—守,安,全生产?和环境保护》等有关规定
【 :进行新区建设、【旧区改造《应当按照城乡规【划和燃气发展规划】配套建设燃气设【施或者?预留燃气设施—建设用地《配套建设燃气设施】。的燃气工程及其安全!设施应当与主体【工程同时设计、同】时施工、同时—验收 ?
第七条 燃!气场站建《。设,应当:。按照工?程建设项目基—本建设程序依法【办理相关手续—燃气管道(中压【以,上)建设应当完善】行业主管部门、【。规划部门和质监部门!相,关手续
【第,。八,条 新建、—改建、扩建燃气【工程项目和建设燃】气供应场站应—当进行环境保护论证!和安:全评价
【燃气工程的设计、施!工、监理应当由具】有相:应,资质的设计、施【工、:监,理单位承担严—格执:行有关?技术标准和》规,范并完善《工程建设的相关档】。案,。资料:纳入城市建设档案】管理范畴
— 严禁采用挂【。靠、分包、转包等】方式承接燃气项目的!设计、施工、监【理等工程
— :第九条? 燃气工程项【目建:设完成后应》当由相?关部门进行验收未】经验收或验》收不合格的燃气【设施不得投入使用】燃气工程《建设单位、施—工单位和《供气单位应》当建立完整的—燃气工?程技术档案
【 第十条 【燃气:设施设备中属于特种!设备、计量》、防(?灭)火、防雷—接地等相关》专业部门管理的建】设单位按《照,相关法律法规—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由!质监、消防、气象】。等部:门依法?。。进行安全管理及【监督检查
第!十一条 燃气安全!设施建设应当提高】科,技水平?不断提高安全保护】。措,施的科技含量—建设数?字化、智能化的【燃气:。安全管理《指挥调?。度体系
【第十二条 燃【。气主管部门应当会同!规划管理部门参【照,国家有关《。设计:规范:标准划定燃气—设施的安全保护范】围并向社会公布 】
: 燃:气经营企《业应当在《划定的安全保护范围!内设置明《显的安全警示标【志地下燃气管道应当!。同时敷设由》耐腐材料制作的【安全:警示带在《地面设置标识牌、转!角桩等标《志标识并注明产【权单位、抢险报修】电话等
》 任何单》位和个人不》得擅自移动、覆盖、!涂改、拆《除和损毁燃》气设施的安全警示标!志,、安全警示带及其他!标志标识
】第十三条 》在燃气设施安全保】护范围内不得实施下!列,行为:
: :(一)建《。造建筑?物、构筑物;
】。 (二)堆放物品!或者排放腐》蚀,性液体、气体—;,
? (三)擅自—开挖:沟渠:、挖坑取土、打桩、!顶进以?及动用?明火等作业;—。
: (四)爆破作业!;
(五【)法律、法规、【规章禁止《的其他?危害燃气设施安全的!行为
—第十:。四,条 在《燃气设施《安全保护范围内确需!铺设:管道和从事》打桩、挖《掘、顶?进等施工作业的建设!单位应当会》同施工单位》。制定燃气设施保【护方案经与燃气经】营企业协《调一致方可开—工建设燃《气经营企业应—当指派专门的—技术人员到现—场提供安《全保护指导》相关部门《在,进行有可能涉及燃气!安全的?工程施工项目—审批前?应当避开燃气设施】保护范围 》
, 建?设单位?。与燃气经营》企业对前款规定【的燃气设施保护方】案产生争议的由【。燃气管理部门—组织专家论》证后依法予以处理 !
第《十,五条 燃》气经:营,企业应当建立并落实!定期巡?视检查制度对场站】内燃气设施小区内】的立:。管、调压器等—公用燃气设施—进行巡查 》
第十六条 !因施工?。等人为原因造成燃气!管道及设施损毁的】责,任人应当协》助燃气经《营企业?采,取相应措施进行【抢修恢复原状—抢修:费用及其他损—失由责任人承担【
对不配【合燃气经营企—业采取相应保护措施!、,对安全告诫》置,之不理?的施工单位或—个人造成燃气设【施,损坏、泄漏的由【。。燃气主管部门—会同相关部门进行】调查处?理造成严重后—果的按安《。全生产事故有关【规定予以处》理
第—十,七条 发生燃气】事故燃?气经营?企业应当立即组织抢!险抢修并依法向【辖区人?民政府、燃》气主管部《门和安监、消—防、质监、环—保,等,部门报告 》。
抢险》。抢修时?可以依法拆除—妨碍抢险抢修的【其他:设施和建(构)【。。筑物事后《应当由事故责任方】及时修复《、补偿
【。抢险:抢修: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!当,。给予必要的》。协助不得以任何【理,由阻:挠、妨碍抢险—抢修:作,业
抢修【室,内燃气设《施时用户应当无条件!拆除违法遮》挡包裹?燃气:设,施的装饰《装修物用户不—拆,除的抢修人员可以】拆除
《 第?十八条 占压燃】气管道?的违法建(构)筑物!。当事人?应当自行拆》除;拒不拆》除的:由具有?管辖权的县级—以上燃气主管部门依!。。。法处理
第】十九条 燃气经】营,企业对所运营的燃气!设施应当《按,照有关规定进行安全!保护重点部位设置安!全监控装置逐—步建立燃气》设施安?全,监控数字《指挥调度系统
】 第二十条 【 管道燃气设—施和燃气计量器具】的维:修、更新责任—按,下列:规定划?分 :
, :(一)居民用—户管道燃气设—施和燃气计》量器具的维修、【更新由管道燃气【企业负责;
!(二)单《位用户?和其:他用户?以管道燃气干—管与支管《接,口处为界《接口以?外的燃气《设施和燃气计量器】具由管道燃气—经营企?业负责;接口以【内,。的由用户或者投【资者负责《
管道燃【气设施和燃气计量】器具的维修、—更新费用《按前款规定由责任】人承担另有合同【约定的按《合同约定办》理
!第三章 经—营安全管理
【 第二《十一条 《 ,燃气主管部门应当】完善安全生产—考核制度逐步推进燃!气企业安全管理标】准化:达标活动《实,行,定期安全评价—制度
管道】燃气经?营企业安全评价【周期按?照特许经营协—议的规定执行其它燃!气经营企《业,每三年进行一—次安全现状综合评价!。。安全评价应委托具有!资质: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!在安全评《价报告有《效期间企业发生重大!。安全事故《、安全管《理状况或企业—生产经营性质发生】重大变化的应当重新!组织评价未参加【安全评价或安全评】价不合格的企—业将由燃气主管【部门依?法处理
第】二十:二条 ? 燃气经营》企,业应当强化燃气安】全,。管理主体《意识按照“一岗【双责”的要求—建立燃气安》全“一把手》负,责制”建立》安全管?理,体系配备专职安全】管理人员《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!实现网?格化安全管理 【
第二》。十三条 燃气【经营:企,业应当制《定专项燃气事故应】急抢修预案建—立与经营规模相适】应的:专业抢修队伍—配备通讯器材、【抢修设备、防护【用品设专岗2—4小时值班并向【社会公布《抢险抢修服务电话】
? 应急抢修预案应】当报燃气《。管理:部门、安《全生产监督部门、公!安消防部门等部门】
第》二十:四条 燃》气经营企业中—从事安全管理、技术!和操:作的人员应当按照】有关规定接受培训经!考,核合格取得相应【资格:后方可从事相应的】安全管理或者作业】活动
—第二十五条 — 燃:气经营企业应当制】定用户安全用气操】作规程?向用户发放安全用】气手册并安排专【人对用?户进行燃气安全使用!教育、解答用—户咨询定期对—用户安全用气情况进!。。行检查发现违反安全!用气规程的应—当予:以劝阻、制止—并提出改正意见【发现危?及公共安全》的,用气:行为或者有严重安全!隐患的可以采取暂】停供气的安全防范措!施
第二【十六条 燃气经营】企业及其从业—人员不得向无燃气】经营许可证》的单位和个》人提供用于燃气经营!的气源
【第二:十,七条: 从事?。。。瓶,装液化?石油气经营活动的不!得实施下列行为
! (一)给超期限!未检:验或者检验不合格】。的钢瓶充《装燃气;《
(》。二)给报《废,、改装或《。者非自有的钢瓶充】。装燃气;《 ,
(三)给超残!液量标准的钢瓶【。。充,装燃气;
(!四)超?过国家规定的允【许误差给钢瓶充【装燃气;《
(五)用槽!车直接向钢瓶—充装燃气或者钢【瓶间相?互倒灌?燃气;
【(六:。)给不符合国家标】准的钢瓶充装燃【气;
(七)!倾倒残液、在核【定,的经营场《。所外摆放《、销售燃气》钢瓶;
— (八)销售无【合,格标识?的钢瓶?;
(—九)向液化石油气钢!。瓶中充装《、掺混?二甲醚或其他物质】
(十)【。储存量超过核定数量!。; :
(十一)在不!符合规定的》场所储存、使用瓶】装燃气?;,
(十二【)法律、法规—、规章禁止的其【他行为
【第,二十八条 —燃,气经:营企业应当》按照国家法律—。法规和规范要—求及时申《请相关检验机构【对管网设施、相关设!备、仪器仪表—及,报警装置等进—。行检验应当根据其】运营:的燃气管网设施、设!备的使用《情况和?设计:使用年限制定维护】更新计划及时进行】维护、更新确保燃气!管网设施《、设:备的安全运行
】 , ,
? 第四章 使用】安,全管理 《
第二》十,九条 燃气用户应当!遵守安全用气规【程管道燃气用户不】得擅自扩大用气范】围、改变燃气用【途或者安装、改装】、,拆除固定的》燃气:。设施和燃气器—具
燃气经】营企业和个人应当】与用户签订燃气供】应使用合《同完善瓶装燃气的销!售登记制度定期【对燃:气使用?、存储场所》进行:安全检查尤其要加】强学:校、医院、企事【业单位?、餐饮场所等燃【气使用单位的安全】检查
《 , 燃气供应单位应】完善燃气用户设施】定,期安全检查》制度并对《用,。户进行?。入户安全宣传—
燃》气,经营企?业及燃气供》应站(点)应当按】规定安装燃气泄漏】报警装置《确保经营场所及周边!的安全?在使用燃气的—人员密?集,的室内公共场所和安!装,。有燃气设备的地下】。或者半地下》建,筑物内应当》。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!警装置和安全—自动保?护装置? ,
第《三十条? 燃气《单位用户应当建【立燃气事《故抢险抢修预—案落实安全管理【制度配备专》、兼职安全管理人】员维护?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!燃气:安全知?识掌握安全操作技】能
管道燃气!单位用户的抢险【抢修预案应》当与燃气经营企业】的抢险抢修预案相】衔接
第【三十一条 燃气用户!。不得实施《以下行为
—。 (一)》遮挡:、包裹、改》动燃气管道、—设施;
》 (二《)将燃气器具或者设!施作:为负重支架或—者电气?。设施的接地》导体;
》 :(三)管道燃气【用户私自《通气自?行点:火擅自启封、—动用、调整燃气经营!企业密闭的燃气【设,施;:
(四—)安:装、使用《不合格的燃气器具】、连接器;》
(五—)擅:自拆卸、《改装燃气计量装置;!
(六)加】热、摔砸、倒—置、曝晒燃气钢瓶】;
《 (:七)倾倒燃气钢瓶残!液钢:瓶之间倒气;
! (八)擅自改变民!。用燃气用途将—民用燃气《用作工业原料、替】代,乙炔等作为切割用气!体等;
》 , (:九)擅自改》换燃气钢瓶检验【标记或者漆色;【
(十—)使用?明火检?查燃气泄露;
! (十一)擅自安】装、使?。用或者维修以—管道燃气《为燃料的热》水器、空《调器等燃气器具; !
, (十二)在【地下建筑、高层建筑!、古建?筑、:文物:保护单位《以及人员密集的场所!使用钢瓶燃气等【。危害公共安全—的;
《 (十三)法【律、法规、规章禁】止,的其他行《为;:
《第三十?二条 燃气—用户应当使用—经过:国,家质量?认证的并且》经过法定《检测机?构进行气源》适配:性检:测合格的《列入当年贵》州省:燃气器具销》售目录的燃气器【具燃气?。器,具应当由取得燃气】。器,具安装维修资质【证书的企业安装维修!
第三—十三条 燃气—用户发现燃气管道泄!漏,。及,设施安全隐患—应当及?。时,告知燃气经营企【业燃气?经营企业应当自接到!燃气用户告知—后及时抵达》现场进行安全检查】处理未能及时到【达处理的用户可以】向燃气管理部门投】诉
【 第三十》四条 提》倡,家庭:用户:安,装使用燃气泄露【报警器?和,安全自动切断—阀使:用高强度《金属管替代橡胶软】管 :
为提》高抗风性能力提【倡燃气用户参—加燃气?商业保?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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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五章 运输安全!管理
《 第?三十五条《 , 公安交通管理【部门、道路交通【管理部门及》质量技?。术监:督部门?应当依据各自工作职!责按照危《化,品、易燃易》爆物品运输的相【关要求加强对燃气运!输企业、车辆、驾驶!人员及其《他从:业人:员的管理《和监督检查
】 第三?十六条 《 通过道路运—输,燃气的必须使用符】合相:关要求的《专用车辆并》取得危险《货,物道路运输许—。可中心城区燃气【配送运输车辆应【。当采用?。符合规定的车辆按】就近原则实行配送】
第》。。三十七条 负责】城市(镇)内燃气】运送的?车,辆企业及驾驶人员、!押运人?员应当按《照交通、交警等部门!对危化?、易燃易爆物—。品运输的《要,求和本市相关—规,定完善企业运—输资质和驾驶人【。、押运员从》业资格
【第三十八条 运输!车辆应定期进行【安全技术状况检【。验未定期检验或【检验不合格、不具备!安全技术条件的车】辆不得上路行—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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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六《章 监督检查 】
第三十九条】 :燃气管理部门—应当依法对燃气【设施、经营、使【用安全情况进—行监督?。检,查发现事《故隐患应当及时通】知燃气经营企业、燃!气用户和政府有关部!门及:时处理
— 质监?、,消防、气《象,、安监、交通、【公安交通管理等相关!部门应?当,。。负责按?照各自职《责对燃气设施及燃气!经营、运输》的安全情况进行【监督检查
— 第四十条 】燃气:主管:部门和其他有—关部门对燃气经营】。企业和?燃气用户进行安全】。监督检查时应—当出示有效》执法证件不》得影响企业》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!燃气经营企业和用】。户不得拒绝》监督检?查
《 第四十《一条 燃气主管部!门应当?建立安全举报—及投诉制度设立投】诉电话并向》社,会公布燃气》主管部门受理投【诉后应当《及时:处理并将《处理结果反》馈投诉?人
第四】。十二条 燃气【主管部门应当监【督指导燃气》企业建立健全安【全管:理制度和安全保卫】制度落实安》。。全责任 《
第四十三【条 燃气》主,管部:门应:当制定燃气安全预】警联动和事》。故救援?方案并指导燃—气企业制定》燃气事故抢》险抢修?应,急预案
【第四十四条》 县(市)—燃气管理《部门应当建立燃气】安全:指挥调度系统发生重!大燃:气事故应当及时【调度进行抢险救灾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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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章 ! 罚 则— ,
第四》十五条? :违反本办法》相关规定《的由燃气主管部【门和相关职》能部门?依照中华《人,民共和?国安全生产法、中】华人民共《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!、,中华人民《共,和国消防《法、城镇《燃气管理条例、贵州!省燃气管理条例【等,相,关法:律、法规进行处罚】
《第四十六《条 违反本办法】规定:造,成严重后果涉嫌犯】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!任;对燃气设施及他!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失!的依法承担赔偿【责任 ?
: 第四十七条 从!事燃气安全监督管理!的国家?工,作人:员,在工:作中滥用《职权、徇《私舞弊、玩》忽职守?的由有关部》门给予行《政处分;涉嫌犯罪的!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!
》 第八章 — 附 《 则 ?
:。 第四十八条 【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!起施行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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