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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安市停车》场管理?办法: 第一章 总 则 !  第一条》 为了?加强本市《停车场的规划和建设!规范停车场管理【。改善道路《交通:状况保障城市交通协!调发展根据有关法】律、法规结》合本市实《。际,。制定本?办法   第—二,条 本市行政区【域内:停车场的规划—、,。建设、设《置、使用、经营及】相关管理活动适【用本:办法   公共交】通,、道路客货运输车辆!等停车场的》规划、建设和管理】适用国家和本省【、市:其他有关规定   !第三条 本办—。法所称停《车场是指供各类机动!车和非?机动车停放的场所包!括公共停车场、专】用停车场、道路临】时停车泊位》和非机动《车道:路临时停放》。点   《。公共停车场是指根】据规划独《立建设、建筑—。物配套?建设以及《在道:路以外临时占地设置!。。的供社会公众停【放车辆的场所— ,  专用停车场是指!为特定?对象提供停车—服务的场所包—括建筑物配建的专】用,停车场?、建筑?区划:内,共有部?位施:划的停车位等 【  道?路临时停车》。泊位是指依法—在,城,市道路?。范,围,内施:划设置的机动车【临时停车泊位包括车!行道停车泊》位和人行《道,停车泊?位   非机动车道!路临时停放点—是指依?法在城市道路范【围内施划设置的非】机动:车临时停放点 【  第四条》 市公安机关交【通管理部门是本市停!车,场管理的行政主【管部门负责》停车:场的统?筹协调和监督管【理   建》。设行政管理部—门负责公共停车场】建设的?监督管理   规】划行政管理》部门负?。责组织编制停车场】专,项规划以《及建筑物配建停车场!规划的监督管理 】  城市管理—部门负责人行道车】辆停:放秩序的管理  】 ,开发区管理委—员会可以根据相关行!。政管理部《门的委?托对:开,发区范围《内的:停,车场进?行日常管理》   发展和改革、!财政、国土资源、】。市政、?房管、消《防、质监、工商、】税务:。、,。。价格、人防等—。。行政管?理部门按照各—自职责做好停车场】管理:相关工?作   第》五条 市、区—。、县人民政府建【立、健全停车场【规划、建《设和管理工作—协调:机制协调有》关部:门做好?相关工?作,解决停车场规划【、建:设和:管理工作中》的重大问题   第!六条 停车》场,的规划、建设和管理!应当遵循统一规划、!配套建设、政府引】。导、多方参》与、高效管理、方便!群众的原《则逐步缓《解停:车矛盾改善城市交通!秩序   》第七条 公共—停车场建设按照谁投!资、谁受益的原则】采取多元化的方式】确定项目建设主体 !  政府可以采用】和,社会:资本合作的方式建】设公共停车场鼓励】单位和个人》投资建设公共—停车场鼓励利用各】类闲置土地资源建】设公共停车场实【行有偿使用   】第八条 鼓励停车场!投资主体采取发行】停车场建设专项债】券、设立停车设【施建设专项产—业投资?。基金等?方式拓宽停》车场建设融资渠【。道,   第九条 鼓】。励单:。位的专用停车—场在满足本单—位停车需求的情【况下向?社会:开放   第十条】 市建?设行政?管理部门《负责本市停车信【息系统的建设—及运行?管理推广《应用智?。能,化、信息化手段管】。理停车场《区、县人民政—府和开发《区,管理委员会以及市】公安:机关交通管理、城】市管理等部》门按照?各,自职责配合实施 】第二章 机动车停车!场的规?划和建设   第】十一条 规》划和建设停》。车,。场应当?遵循集约利用—。土地的原则》充分利用《地下:、地表和地上空间合!理配置并与城—市交通体系建设【相衔接   第十】二,条 市、县规划【行政管理部门应当】根据城?市总体规划、控【制性详细规》划、综合交通—规划结合城》市建设发《展需要会同发展和】改革、建《设、国土资》源、公安、市政【、城市管理》等,部门组织编》制停车场《专项规?划报本级人民政【府批准后实施  】 第十三条 建设行!政管:理部门应当根据停车!。场专项规《划编制公《共停车场《年,度建设计划报本级人!民政府批准   】第十四条 市、县】国土资源行》政,管理部门应当—根,据停车场《专项规划和公共停车!场年度建设计—划分别制定》土地:供应保障规划与年度!供地计划报本级人民!政府批准 》  :第十五条 公—共停车场项目无人】投资的市、区、县】人民政府和》开发区?管理委员会应当投资!建设并纳入本级年】度财政预算和—投资计划   第十!六条 公共停车场】建设实行下列用地保!障措施   (一)!建设公共停车场【原则上采取行政【划拨方式供地不属】于划拨?用,地目录的《以出让方式供—地;   》(二)主城区五千平!方米以下的地块优】先用于?。公共停车《场等公用配套服【务设施的完》善   第十七【条 单位、居住【区闲置的土》地广场、学校操场】、公园、绿地等地下!空间可以实施—市场化方式投—资建设公《共停车场 》  市建设》行政管理部门会同】市财政、公安机【。。关交:通管理、国土—资源:、规划等部门根【据,公共停车场建—设,的需要提请市政府】制定:。和调整投《资建:。设公:共停车场的优惠【政策  《 第十八条 市规】。划行政管理》部门根?。据本市经济社会和】交通发?。展的需要制定本市建!筑物:。配建停?车场:的车位配建标准【报市人?民政府批准后实【施并适时按照—程序进行《调整   公共【建,筑,、商住?一体:的,建设项目《的停车场车位配建标!准应当明确》公共停车位》的配置?比例公共停车—位应当相对独—立标识明《显   第十九【。条 新建、改建【、扩建的公共建筑】、,商业街区、居—。住区、?大中型?建筑:等建设项目应当【按照规定配套建设停!车场确因地》质原因无法满足配】建要求的经》规划行政《管理部门同意后【建设单位应当按【照所缺停车位—数量易地建》设   配》套建设的停》车场应?当与主体《工程同步设计、同】步施工、《同步验收、同步交】。付使用?   第二十条 】建设停车场应当【依法:按照基本建》设程序进行项—目报批公共停—车,场可以按照相关规定!简化审批《手续   》设置临时停车场的应!当进行场《地硬化?设置相应的标志、】标线并符合国家、省!、市相关标准—  : 利用城市桥—梁下空间设置—停车场的《。应当符合相关规【定和征得桥》。梁,管理单位同意应当】采,取有效措施保—护桥梁?结构安全并配合桥梁!维护、保养作业【   机械式停【。。车设施的《安装、使《用、维修《、维护?保养活动应当严格】遵,守相关?规定确保《使用:安全:   第二十一【。条 :建设停车场应—当符合停《车场设计要求配套】建设照明、》通讯、排水、排风】、消:防、视频监控—、停:。车,引导:等系统?设置残疾人专用停】车泊位、《交通安全和》防汛设施设备—设置或者预》留供新能源汽车【使,用的充电《装置:   ?新建住宅《配,建停车位应当全部】设置充电设施或【者预留建《。设安装条件》新建的大《于二万?平方米?的,商场、宾馆、—医院、办《公楼:等大型公共》建筑配建《的停车场建设充电设!施的停车位》应当不?少于总停车位的【百分之?十  ? 第:。。二十二条 建筑【物的功能发生改变】的应当按照停车场】配建标准重新核【算停车配《建指标并按》照新核算的停—车配建指标建设停车!场或者?。停车位 第三—章 道路临时—。停车泊位的施划设】置   第》二十三条 道—路临时停车泊—位的设置应当遵【循总量控制适度从紧!的原:则保:障道路交通有序、安!全、:畅,通,   第二十四条】 公安机关交—。通管理部门》负责道路临时停车泊!。位的施划设置对已施!划设置的停车泊位】的数量、停车时【段、收费时段—、,收费标准应当立【牌公布   除【公安机关交通管理】部门外任何单位【和个人不《得设置、撤销—道,路,临时停车泊位  】 第二十五条 【设置道路临时停车泊!位应当符合下—列规定   (【。一)保障行人、【车辆通行及安—全;:   (二)符【合区域道路车辆【停放总量控制要【求;   》(三)与区域停【放车辆供求状—况、车辆通行—条件和道路承载能力!相适应;  — (四?)对道?。路临时停车泊—位的防汛情况进行】评估:预,防;  《 (五)法律、法规!、规章规定的其他】要求   第二十】六,条 禁止在下列区】域设置道路》临时停车泊位  】 ,(一:)城市?主干道车行道;  !。 (:二)消防《通道:、盲人?专用道和大型公【。共建筑附近的疏散通!道;   (三)净!宽小于四米的—。人,行道:;   (四)道】路各类管网井盖【周边:一点五米、消火栓】。周边:三十米范围内; 】  (五)其—他不宜设《置的区?域,   第二十七条 !公安机关交通管【。理部门应当每年根据!道路:交通状况、周边车辆!停放需求《等情况对《设置:的道路临时停车【泊位进行评估并按照!评估结果《对道路临时停车泊位!进,行调整   —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安!机关交通管理部【门应:当调:整或者撤销道路【临时停车泊位   !(一)道路交通【状况发生变化—已经影?。响行:人、车辆正常通行的!。。;   《(二:)道路周边》停车场已经能够满】足车:辆停:放需求的; —  (三)因—城,市基础设施或者【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需!要的:;   (》四)其他需要调整】或者撤销的》情形   第二十八!条 住?宅区周?边道路具备节假【日、夜间《等时:段,性停车条《件的:公安机关交通—管理:部,门,可以设置动态道【路临时停车泊位 】。。  动?态道路临《时停车泊位应当【在现场公示》停车时?段、允许停》放的范围、违—反规则处理等内容】。超过规?定时间在动》态道路临时》停车:泊位停放机》动车的?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!或,者城市管《理部门依法进—行处理 第四章 】非,机动车停车场—(站)的建设、【设置和?管理   第二十】九条: 新:。。建、改建《、扩建的居住区、】办公:楼、体育场馆、【影剧院、医院等建筑!应当配建非机动车】停,。。车场(站)》   建筑配建的】非机动车停车—场(站)应当建设在!其用地?范围内并与建筑主体!同步设计、》同步建设、同步交付!使用   禁止擅自!。改变非机动车停车场!(站:。)使用?性质: ,  第三十条 本】办法施行前已建【成的火车站、—轨道交通《站点等交通集—。散地以?及政府服务中—心、学校、商场【、集贸市场》、步行街《、展:览馆等人员流动【较多的?场所未配建非机【动车:停车场(站)的其】所,有人和管理人应当】根据交通需要合理】设置:非机:动车:停车场(站)  】 第三十一条 【各区、县城市管理部!门和受?委托:的,各开发区管理委员】会负责设《置非机动车》。道路临时停放—站,点,并加强非《机动车道路临—时停放?点的日常《管理  《。 ,禁止任何单位和【个人擅自《占用道?路,设置非机动车—停车:场(站)   【第三十二《条 施划非机动车临!时停放站《点应当?符合下列要求  】 (一)不》影响道路《交通有序、安全和】畅通;   —(二)不占用疏【散通道、消防通【道,、无障碍设》施通道和城市绿地;! ,  (三)标志、】标线:清,晰,醒目、规范 —  第三十三条【 ,配建的非机动车【停车场?(站)?由产:。权人确定《管理单?位城市公《共自行车停车场【(站)由市人—民政府依法确定经营!服务单位《   ?第三十四条》。 非机动车应—当在规定的非机【动车停放点》停放不得随意—停放、影响市—容环境没有规定停放!地点的应当》停放在不影响其【他车辆?、行人通行》的地:点   第三—十五条 共享—。单车经营单位应当加!强本单位《所属共享单车—的停放管理安排人员!巡查:及,。时纠正共享单车随意!停放、影响市—容环境的行》为   鼓励共享单!车经营单《位采:用先进的科学技术规!。范共:。享单车的停》放秩序   —第三十六条 沿【街单位应当》加强自律《规范、有序停—放非机动车不得随意!。停放:  : 对在本单位—。的市容环境卫—生责任区内随意停】放非机动车的沿街】单位应当予以劝【阻引导?行为人停放至非机】动车:停放:点;对不《听,劝阻的?。可以向区、县—。。城市管理部门—或受:委托的开发区—管理委员会》报告 第五章—。 停车场《的经营和管理 【  第三十七条 政!府投资建设的公共】停车场和道》路临时停车》泊位根据管理需【要可以逐步推行【市场化采取招标、谈!。判等方式确定经营服!务单位需《要向社会力量购买运!营、维护和管理服务!的应当按照政府【采,购的程序、方式【及其他要求选择停】车,场经营服务单位【。   非政府—投资建?设的:停车场其所有权【人可以自行经营、】维护和?管理也可依法—委托:停车场经营服务单】位运营、维》护和管理  — 利用业主共有道路!、地上场地设置的停!车场:。用于经营的由业主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!物权法和物业管理】条例:等法律、《法规规定《决定管理《方,式和经营《服务单位 》  第三十八条【。 公:共停车场进》行经营活《动经营服务单位应】当依法办《理工商、税务等相关!。手续   专用【停车场?向社会提供停车【。经营服务的应—当,按,照前款规定》办,理相关手《续纳:入公共停《车场管理   第三!十九条 公共停【车场和专用停—车场的?经营服务单位应当】。在办理完相关手续】之日起?十五日内持》下,列资:料到市公安机关交】通管:。理部门?进行备?案   (一—)经营?服务单位基本信【息;:。   (二)使用】权证明材料》;   (三—),停车场平面示意图】; : , (四?)符合规定的停车设!施、设?备清单;  — ,(,五)经营、服务、】安全管?理制度;  — (:六)法律、法—规规定的其他资【料   本》办法施行前》已取得合法》经营手续的》公,共停车场和专用停】车场的经营服务单】位应当在本》办法施行之日起三】十日内办理备案【   第四十条 】停车场经营服务【单位变更登记事【。项或者?。解散:。的,应当按照规定向工商!、税务等部门办理】相关变更、注销【。登记手续自变—更、注销登记之日】起十五日内》到市公安机关—。交通:管理部门变更备案信!息   第四十【一条 公《共停车场的经—营服务单位和专用停!车场的管理单—位应当将《其停车?信息纳入本市停车信!息系统 《  :。停车信息系统—的信息?应当在各行》。政管理部门》之间实现共享加强停!车,场的使用和安全【管理   第四【十,二条 停车收—。费按照停车场的【不同类别实行不同的!收费定价方式  】 道路临时》停车泊位、政府投资!建设的公共停车【场停车收费实—行政:府定价社会资本【全额:投资建设的公共停】。车场停?。车收费实行市场【调节价政《府与社会资本合作】建设的公共停车【场收:费标准由政》府出资方与社会投资!者协议确定   】物,业管理区《域内停车《服务收费按》照西:安市物业管》理条例陕西》省定价?目录等有《关规定执行   】实,行政府定《价的停车场应当根据!。区位实行差异化收】费标准具体标准由市!价格行?政管:理部门会同财政【。、公安?机关交?通管理、《城市管理等》部门制定报市人【民政府批《准,后执行   第【四十三条 实行政】。府定价的停车场停】。。车场经营服务单位】应当按照价格行政】管理部门《。核定的?收费标准《收,取停车服务费不【得擅自?提价   第四十】。四条 鼓励专用停车!场在满足自身停车】需,求的情况下采取【错时停车等》方式向社会提供停车!服务 ?。  第四十五条【 因法定节假日、大!型活动等原》因公共停车场不【能满足社会停车服务!需求时公共建筑的专!用停车场经营管理】单位应当按照公【安机关交《通管理部门的要【求在满足自》身停车?需求的情况下向社会!。提供停?。车,服务 ?  第四十六条 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!擅自将停车场挪【作他用或者停—止使:用不得减少规划确定!的停车位数》量   《公共停车场》可以整体出售但不】得出租?或者分?割,出售公共停车场及】公共建筑配建停【车场中设置的公共】停车:位,不得:。改变用途《和,公共使用性》质   第四十【七条 公共停车【场经营服务单位或者!专用停车场管理单】位应当遵《。守下列规定   】(一)在醒》。目位置设置》统一:的,停车场?标志:牌,标明地点名称—、车位数量、—监,督电话属于》经营的?标明收费标准;  ! (二)《。制定停放车辆—、安全保卫、—消防、防汛等—。管理制度;  【 (:三)配置智能化停】。车管理系统和完备的!照明、消防、—监控等设《。备;   (四)保!持停:。车,场环境?卫生整洁; —  :(五:)维护机动车停车】场内车辆停放和行驶!秩序保持标志标【线清晰?   第四十—八,条 公共《停车场经营》服务单位不得有下列!行为   (一)无!正当理由拒绝提【供车辆停放服—务; ?  (二)在—停车场?内存:放或者允许他人【存放与停放车辆无关!的,物品允?许车:辆停放者《或者:他人占用《停车位发布广告或者!从事:经,营活动;《   (三)—。在,停车场内从事或【者允许他人从—事,车辆:维修经营活动—;   (四)法】律、:法规、规《章禁止的其》他行为   第【四十:九,条 公共停车场和道!路临时停车泊位管理!员需经岗前培训统】一着装、佩戴工【作牌:、仪容整洁、文明服!务、按照规定收【费  ? 符合下《列情形之一》的机动车停放者可以!。拒付停?车费   (—一)未?在划定区《域收费的《。。;   (二)未按!照规定着装的; 】  (三)不佩戴】。工作牌的;   (!四,)不按照《规定出具票据—的   《第五十条 》任何单位和》个人不得在》道路临时停》车泊位上设置地桩、!地锁等?障碍或?者以其他《方,式阻碍、《影响道路临时停车】泊位的使《用但因城市市政公】用设施日常维护【需要可能临时影【响,泊位使用的除外【 ,  第五十一条 】。因城市基础》设施建设或者大型】。群体性活动》需要临时占用—道路临?时停车?。泊位或者非机动车停!放站点的应当由公】安机关交通》管理或者城市管【理部:门提前?向社会公告   】第五十二条 公安消!。防机构应《。当指导停车场经营服!务单:位划设消防通道禁】停区域?、设置消防通道标志!标,识   对》。违,法,占用消防车通道和】消防:。车登高作业》场地停车的》停车场经营服务单位!应当予以劝阻、【制止对不《听劝阻或者制止的应!当及时报告所在地】公安消防机构—   第五十三条 !住宅:小区内规划》用于:停放机动车的车位的!归,属,由当事人通》过出售、附赠或者出!租等方式约定并【应,当首:先,满足本区域内业主的!停车需要不得擅【自改变使用性—质   《住,宅小区?。现有:停车:场不能满足停车需要!。的在不影响消—防安全、道》路,通行的前提下—经业主自《治,组织同意《。可以在小区》内空置?。。场地、?道,路划定业主共有的停!。车位  《 第五十《四条: 利用?建筑退红线范围【设置的停车场应当经!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进!行用地界限认—定由产权单位确定】经营:服务:单位:停车场出入口—对人行道造成损【坏的按?照谁经营、谁养【护的原?则由经营服》务单位及时》进行维?护   第五十五条! 利用建《筑,退红线范围设置【的停车?场,收费管理设施应【当设置在项目用【地红线范围内严禁】在道路红线范围【内设置?岗亭和?收,费道闸?   建筑退—红线范围单独设置】。的停车场的用—地范:围应当利用可移【动的护栏或者—花坛等措《施与道路人行道进】行,隔离   第五十】六,条 驾驶《人应当遵守下列【规定   (一)服!从管:理人员指挥在指【定车位停车不得【占用消防通》道;   (—二,)不得损坏停车设施!、设备?;   《。(三)不得违—法,停,放装有易燃、易爆】、,有毒、有害等危险品!的机动车;   (!四,)按:规,定缴纳停车》费用 第六章 【监督管理   【第五:十七条 公安机关】交通管理部门应【当加强停《车场管理建立—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定!期组织相关部门对停!车,场进行监督检查【。   第五十八【条 规划行》。政管理部门》应当加强对未按【照规划配建》停,车场或者配建停【车场达不《到标准的行》为的监督检》查并依法进行—查处   第—五十九条《 公安机关交—通管理部门应当【及时:查处违法设置道路临!。时,停车泊位的》行为  《 城市管理》。部门应当加》强对非机动车道【路临时停放站点的管!理并对车辆在—人行:道的停放《秩序进行监》督检查及时查处共】享单车和其他非机动!车,驾驶人违《法停:放,车辆的行《为,督促共享单》车,经营单?位,履,行,管理义务  — 第:六十:条 停车场管理工】作应当建立行政执法!巡查通报制度 【  公安机关交通管!。理、规划、城—市管理、《价格等?。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在!。。停车场管理的—巡查或者行》政执法活《动中发现不属于本部!。门职责范围的违【法行为时应当及【时向有权《。单位通报《接到通报的》相关行政管理部门】应当及时依法查处】违法行为《   第六十一条 !公安:机关:交通管理《部门应当向社会公】布受理投诉举报的】方式在接到》投诉举报后应—当及时进行调查发】现违法?行为应当由其他【相关行政管》理部门查处的移【交相关?行政管理部门—进,行处:理,相关行?。政管理部门对违法行!为查处后应》当及时将处理情况向!投,。诉举报人《反馈 第七章 法律!责任   第六【十二:条 违?反本办?法第十九条规定未】按,照规划要求建—设停车场的由—规划:。行政管理部》门,依,照有关法《律、法规处罚并责令!其补建   —。第六:十三条 《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!条第二?款规定擅自设置道】路临时停车泊位的】由公:安机关交《通管理部《门责令限期改正【处一千元以》上二千?元以下?。罚款 ?  第六《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!第三十一条第二款】规定擅?自占用道《。路设置非机动车停】车场(站《),由城市管理部门【责令改正《。逾期未改正的—。处一:千元以上二千—元以下罚款   第!六十五条 违反本办!法第三十九条规定】未进行停车场备案的!由公安机关交—通管理部《门责令限期》改正逾期未改正的】处三千?元,以上五千元以下罚】款   《第六十?六,条 :违反本办法第四十六!条第一款规定擅自将!停车:场挪作他用或—者,停止使用的由—公安机关交》通,。管理部?。门责令限期恢复【逾期不恢复的—按每日每《平方米五元处以罚】款   第》六十七条《 ,违,反本办法第》五十条规《定在道路《临,时停车泊位上设【。置地桩、《地锁等障碍或者以其!。他方式?阻,碍、影响《道,。路临时停《车泊位的使》。用的由?公安机?关,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限!期改正?对单位处五百元【以上一千元以下【罚款对个人》处二百元罚款—   第六十—八条 停车场管理】相关部门《的工作人员》违反本办法》的规定玩《忽职:守、:滥用职权、》徇私舞弊的由所【在单位或《者监察机关按照管】理权限决定》给予行政处分—;构成犯罪的—依法追究刑事—责任;给当》事人造成损失的依】法予以赔偿 第八】章 附 则    !   第六十九条 !本办法自201【7年:8月28日起施行2!012年4月2【7,。。日,西,安市人民政府—令第98号发布【的西安市机》动,车停车?场建设管理办—法同时废止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