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,安,市停车场管》理办法
《第一:章 :总 则
》 第一条 》为了加强本市停车】场的规划和建设【规范:停车场管理改善道路!交通状况保》障城市交通协调发】展根据有《关法律、法规—结合本市《实际制定本办法【
第二》条 本市《。行政区域《内停车场的规—划、建设、设置、使!用,、经营及相关管理】活动适用本办法
】 :。公,共交通、《道路:客,货,运输车辆等停车场的!规划、建设和管理】。适用国家《和本省、市其他有】关规定
》 第三条 本—办法所?称停车场是指—供各类机动》车和非?机,动车停放的场所【包括公共停车—场、专用停车场、】道,。路临时停《车泊位?和非机动车道路【临时停放点
公!共停车场是指—根据规划《独立建设、建—筑物配?套建设以《及在道路《以外临?时占地设《置的供社会公—众停:。放车辆的场所
【 专用《停车场是指为特定】对象提供停》车服务的场所—。包括建筑物配建的专!用停车场、建筑区划!内共有部位施划的】停车位等
【道路临时停车泊位】。是指依法在》。。城,市道路?范围内施划设置的机!动,。车临时停车泊位包括!车行道?停车:泊位和?人行道?停车泊位《
, 非?机,动车:道路临时停放点是】指依法在城市道路范!围内施?划设置?的非机动《车临:时停放点
第】四条: 市公安机》。关交通管《理部门?是本市停车场管理的!行政:主管部门负责停【车场的统《。筹协:调和监?督管:理
建设行政管!理部门负责》公共停车场》建,。设的监?督管:理
《规,划,行政管理部门负责】组织编制停车—场专项规划以及建】筑物配建停》车场规划的监督管】理
城市管理】部门负责人行道【车辆:停放秩序的管—理
开发区管】理委:员,会可以根《。据相关行政管—理部门的委》托对开发《区范围内的停车场进!行日常管理》
发展和改革、!财政、?国土资源、市政、】房管、消防、质监、!工商、税务、价格】、人防?等行政?管理部?门,按照:。。各自职责《。做好停?车,场管理相关工作
】 第五《条 市、《区、县?人民政府建立、健】全停车场规划—、建设和管理工作】协调机制协调—有关部门做》。好相关工作解决【停,车场规划《、建设和管》理工作中的》重大问题
第六!条 :停车场的规划、建】设和:管理应当遵循统【。一规划、配套—建设、政府引导、多!方,参与、高效》管理、方《便群众的原》则逐步缓解停车矛盾!改善城市交》通秩序
第七】条 公共停车场建】。。设按照谁投资、谁受!益的原则采取多元】。化的方式确定项目建!设主体
—政府可以采用—和社会?资本合作的》方,式建设公《共停车场鼓励单【位和个人投》资建:设公共停车场鼓励】利用各类闲置—土地资源建设公【共,停车场实行有偿【使用
》第八条 鼓励停车】场投资主体》采,取,发行停车《场建:设专项债券、设【立停车?设,施建设专项产业投资!。基金等方式拓宽【停车:场建设融资渠道【。
第九》条 鼓励单位的【专用停车《场在满足本单位停车!需求的情况下—向,社会开放
第十!条 :市建设行政管理部】门,负责:本市停车信息—系统的?建设及运行管—理推广应用智能化】、,信息化?。手段:管理:停车场区、》县人民政府和开发】区管理委员会—以及市公安》机关交通管理—、城市管理等部门】按照各?自,职责配合实施—
,第二章 机动车【停车场的规》划和建设
第】十,一条 ?规划和建设停车场】应当遵?循集:约,利用土?地的原则充分利用地!下、地?表和:地上空间合理配置并!与城:市交通体系建—设相衔接《
第十二条【 市:、县规划行政管【理部门应当根据【城市总体规划—、控制性详细规划、!综合交通《规划结合城》市建设发展需要【会,同发展和改革、建】设、:国土资源、公安【、市政、城市管理】等部门组织编制【停车场专项规—划报本级人民政【府批准后《实施
第—十三条 建设行政】管,理部:门应当根据停车场专!项规划编制公共停】车,场年度建设计划报本!级人民政府批准
】 :第,十四条 市》、县国土资源—行政:。管理部门《应当根据停》车场专项规划和公】共停车场年度建设】计划分?。别制定土地供—应保障?规划与年度供—地计划报本》级人民政府批准【
第十》五条 公共停车场项!目无人?投资的市、》区,、县人民政府和【开发区管理》委员会应当》投资建设并纳—入本级年度财政预】算和:投资计划《
: 第十六条 公共】停车场建设》实行下列用地保【。障措:施
? (:一)建设公》共停车场原》则,上采:取行政?划拨方式供地不属于!划拨用地目录的【以出让?方式供?地;
(二)主!城区五千《平方米以下》的地块优先用于【公共:停车场?等公:用配套服务》设施的?完,善
《第十七条 单位、居!。住区闲置的土—地广:场、:。学校操场、》公园、绿地等地下空!间可以实施市场化】方式投?资建设公共停—车,场
? 市建?设行:政管理部门会同市财!政、公安机关交【。通管:理、:。国土:资,源、规划等部门【根据公?共停车场建设的【需要提请市政府【。制定和调整》投资:建,设公共停车场的【优,惠政策
第十】八条: 市规划《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本!市经济社会和交通发!。展的需?要制定?本市建筑物配建【停车场的《。车位配?建标准?报,市人民?政府批准后实施并适!时按照?程序进行调》整
公》共,建筑、商住一体的】建设项目《的停车场车位配【建标准应当明确公共!停车位的配置比例】公共停车位应当相对!独立标识明》显
: 第十《九条 新《建、改建、扩—建,的公共建筑、商业街!。区、居住《区,、大中型建筑等建】。设项目应当按照规】。定配套建设停车场确!因地质原因无法满】足配:建要求的经规划【。行政管理《部门同意后建设单位!应当按照所》缺停车位《。数,量易地建设
【 配套建设的—停车场应当》与主:体工程同《步设计、《同步施工《。。、同步验收》。、同步交付使用
! 第二?十条 建设停车场】应当依法按照基本】建设程序《进行项?目报批公共停—车,场,可以按?照相关规定简化【审批手续《
:。 ,。设置临时停车场的】应当进行《场地硬化设置相应的!标志、标线并符合国!家、省、市相关标】准
? 利:用城市桥梁下空间】设置停车场》的应当?符合相关规定和【。征得桥梁管理单【位同意?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!护桥梁结构安全【并配合桥梁》维护、保养作业
】 机械式停车设施!的安装、使用、维修!、维护保养活动应当!严格:。遵守相关规定—确保使用安全
】 第:二十一条 建设停车!场应当符合停车场】。设,计要求?配,套建:设照明?、通讯、排水—、排风、消防—。、视频监控》、停:车引导等系》。统设置残疾人专用停!车泊位?。、交通安全》和防汛设施设—备设置或《者预留供新能源汽】车使用的《充电装置
新建!住宅配建停车位应当!全部设?置,充电:。设施或者预留—建设安装《条件新?建,的大于二万》平方米的《商场、宾《馆、医院、办公楼】等大型?公共建筑配建的停车!场建设充电设—施的停车位应当【不少于?总停车位的百分【之十
? 第二十二条【 建筑物的功能发生!改变的应当》按照停?车场配建标准重新】。核算停车配建指标】并按照新核算的停车!。配,建指标建设停车场】或,者停车位《
,第三:章 道路临时停车泊!。。位的:施划设置
第二!十,三条 道路临—时停车泊《位的设置应当遵【循,总量控制适度—。。。从紧的原则保障道路!交通有序、安全、畅!。。。通,。
第二十四条】 公安机关交通【管理部?。门负责道路临时停】车泊位的《施划设?置对已施划设置的停!车泊位的数量、【停车时?段、收费时段、收费!标准应当立牌公【布,。
除公安—机关交通管理—。部门外任何单位【和,。个人不得设》置、撤销道路临时】停车:泊,位
第二十五条! 设置道路临时【停车泊位应当符合】下,列,规定
(一【。)保障?行人、车辆通行及安!全,;,
: (二)符合区【域道:路,车辆停放总量—控制要?求;
《 (三)与区域停放!车辆供求状况、车】辆通行条件和—道路:承载能力相适应;
!。 (?四)对?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!防汛情?况进行评估预防;
! , (五)《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!定的其他要》求,。。
第二十—六,条 禁止在下列【。区域:设置道路临时—停车泊位
(】一)城市主干道车行!道;
(二)】消防通?道、盲人专用道和】大型公共建筑附近】的疏散通道》;
《(三)净宽小—。于四米的人行道;】
(《四)道路各》类管网井盖周—边一点五米、消火】栓周边三十米范围】内;
(五)】其他不宜设置的区】域
第二十【七条 公安机—关交通?管理部门应当每【年根据道路交通【状况:、周边车辆停放【需求等情况对—设,置,。的道:路临时停车泊位【进行评估并按照评估!结果对道路》。临时停车《。泊,位进行调整
有!下列情形《之,一公安机关交通管】理部门应当》调整或者《撤销道路《。。临时停车泊位—
?(,一)道路交通状【况发生?变化已经影响行人、!车辆:正常通行的》;
?。 (:二)道路周边—停车场已经能—够满:足车辆停放需求【的;
《 (三?)因城市《基础:设施或者其他公共设!施建设需要的;
! (四)其》他需:要调整或者撤销的】情形
第—二十八条 住宅区周!边道路?具备节假日、—夜间等时段性停车】条件的公安机关交】通管理?部门:可,以设置动态道—路临时停车泊位
! 动态道路临时【停车泊位应当在现场!公示:停车时段、允许停】放的范围、违反【规则处理等内容【超过规定时间在动态!道路临时停车—泊位停放《机动车的由公安【机关交通管》理或:者城:市管理部《门依法进《行,。处,理,
,第,四,章 非?机,动车停车《场(站)的建—设、设置和管—理
第二十【九条 新《建、改建、扩建【的居住区、办公楼、!体育场馆、》。影剧:院、医院等建筑应当!配建非机《。动车停车场(—站)
》建,筑配建的非机动车停!车场(站)应当建】设在其用地范围内】。。并与建筑主体—同,步,设计、同《步建设、同步—交付使?。用
禁止擅自改!变非机动《车停车场(站)使】用性质
—第三十条 》本,办法施?行,。前已:建成:的火车站、轨—道交通站点等交通】。集散:地以及政府服务中心!、学校、《商场、集贸市场、步!。行街、?展览馆等人员—流动较多的场所未配!建非:机动:车停:车场(?。站)的其所有人【和管理人应》当根据交《通需要?合理设置非机动【车停车?场(站)
第】三十一条 》各区、县城》市管理?部门和?受委托的各开发区管!理委员会负责设置非!机动:车道路?临,时停放站点并—加强非机动车—道,路临:。时停放点《的,日常管理
【禁止任何《单位和个人擅—自占用道路设置非机!动车停车《场(站)
第三!十二:条 施划非机—动车临?时停:。放站点应当符—合下列要求
— (一)》不影响道路交通有序!、安全和《畅通;?
(二)不占用!疏散通道《、消防通道、—无障碍设施》。。通,道,和城市?绿地;
(三】)标志、标》线清晰醒目、—规,。。范
? 第三?十三条 配建—的非机动车停车场】(,站)由产《权人确定《管理单位城》市公:共自行车停车场【。(站)由市人—民政府依法确定经】营服务单位
— 第三十四—条 非机动》车应当在规定的【非机:动车停放点停放不】得随意?停放、影响》市容环境没有规【定停放地点的—应当停放在不影【响其他车《辆、行人《通行的地点
【 ,第,三十五条 共享【单车经营单位应当加!强,本单:。位所:属共享?单车的停放管理安】排,人员:巡查及时纠正共享】单车随意《停放、影响市容环】境的行?为
鼓励共【享单车经营单位采用!先进的科《学技:术规范共享》单车的停放秩—序
: 第三十六条【 沿街单《位应当?加强自律规范、【有序停放《非机动车不》得随意停放
【 对在本单位的市容!环境卫?生责任区内随意【停放非机动车—的沿街?单位应当《予以劝阻引》导行为人停放至非】机动车停放点;对不!听劝阻的《可以向区、县城市】管理部?门或受?委托的开发区—管理委员会报—。告
第五章 停车场!的经营和管理
】 第三十七条— 政府投《资建设的公共停车】场和道路临时停【。车泊:位根:据管理需《要可以逐步推行市】场化采取招标、谈判!等方式确定》经营服务单位需要】向社会力《量购买运营》、维护和管理服【务的应当按》照政府采购的程序、!方式及其他要求【选择停车《场经:营,服务单位《
非政府投【资建设的停车场其所!。有权人可以自行经营!、维护?和管:理也可?依法委托停》车,场经营服《务单位?运营、维护和管理
! 利用业主共【有,道路、地上场地设】置,的停车?场用于经营》的由业主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!物权法和物》业管理条例等—法律、?。法规规定决定管理方!式和经?营服务单位
— 第三十八条【 公共停车场进【行经营活动经营服】务单位应当》依法办理工商、【税务等相关手—续
: 专用停车—场向社会提供停车经!营服务的应当按【。照前款规定办理相】。。关手:续纳入公共停车场】。管理
《 第三十九》条 公共停车场和】专用停车场》的经营服务单—位应当在办理完【相关手续《之日起十五日内持下!列资料到市公安机】关交:通管理部门进行备】案,
(一》)经营服务单位基本!。。信息;
》 (二)使用—权证明材料;
】 (:三)停车场平面示意!图;
(—四):符合规定的》停车设施、》设备清单;
(!五)经营《、服:务、安全管理制【度;
? (六)法律、】法规:规定的其他资料【
: 本办法施行—前已取得《合法经营《。。手续的公共停车场和!专用停车《场的经营服》务单位应当在本办法!施行之日《起三十?日内办理《备案
? 第四十条 【。停车场经营服务【单位变更《登记事项《或者解散《的应当按照》规,定向工商、税务等】部门:办理:。相关变更、注销【登记手?续自:变更:、注销登《记之日?起十五日内到—市公安?机关交?通管理?部门变更备》案信息
》 第四十一》条 公共停》车场的经营服务单】位和专用停车场的】管理单?位应当将其停车【信息纳入本市停车】信息:。系统
》停车信息系统—的,信息应当在各行政管!理部门之间实现共】享加强停《车场的使用和安全】管理:。
第四十二【条, 停:。车收费?按照停车场的—不同:类别实?行不同的《。收费定价方式
【 ,。 道路临《时停车泊《位,、政府投资建设的公!共停车场停车收费】实行政府定价—社会资本全额投【资建设的公共停车】场,停车收费《。。实,行市场调节价—。政府:与社会资本》合作建设的公共停】车场收费标准由【政,府出:资方与社会》投资者协《议确定?
物业》管理:区,域内停车服》。务收:费按照西安市物【业管理条例》陕西省定价目录等有!关规定执行》
: 实行政府定价【的停车场应当根【据区位实行差异化收!费标准具体》标准:由市价格《行政:管理部门会同—财政、公安机—关,。交,。通,。管理、城市管理等部!门,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!准后执行
第四!十三条 实行政【府定价的停车场停】。车场经营服务单位】应当按照《价格行政管理—部门核定《的,收费标准收取停车】服务费不得擅自提】价
第四十【四条 鼓励》。专用停车场》在满足自《身停车?需求的情况》下采取错时停—车等方?式向社会提》供停车服务
【。 第四十五条 因法!定节假日、大型【活,动等原因公》。共,停车场?不能满足社会停车服!务需求?时公共建筑》的专用停车》场经营管理单位应当!按照公安机关交通】管理部门《的要求在满足自【身停车需求的情况下!向社会提供》停车服务
第四!十六条 任何单【位和:个人不得《擅自将停车场挪【作他用或者停止使用!不得减少规划—确定的停车位数量
! 公共停车—场可以整体出—售但不得出租或者】分割出售公》共停车?场及公共建筑配建】停车场?中设:置的公共停车位【不得改变用途和公】共使:用性质
—第四十七条 公共停!车场经营服务—单位:或者专用停车场管】理单位应当遵守下】列规定
》 ,(一)在醒目位置设!。置统一的停车场【标志牌标明地点名称!、车位数量》、监督电话》。属于经?营的标明收费标【准;
》(二)制定停—放车:辆、安全保卫、消】防、防汛等》管理制度;》
(《三)配置智》能化停车《管理系统《。和完备的照明—、消:防、监控等设备【。;
(四—)保持停《车场环?境卫生整洁;—
: (五)《维护机动《车停车场内》车辆:停放和行驶秩序【保持标志标线—清晰
第四十】八条 公共停车场】经营服务单位—不得:。有下:列行为
《 (一)》无正当理由拒—绝,提供车辆停放—服务;
《。 (?二):在停车场内存放【或者允?许他人?存放与停放》车辆无关的》物品允许车辆停【放者:或者他人占用停【车位发?布,广,告或者从《事,经营:活,。。。动;
(三)】在停车场内从—事或者允许他—人从事车辆维修经】营,活动;
《 (四)法律、】法,规、规章禁止—的,其他行为
第四!十九条 公共停车场!。和道路?临时:。停车泊位管理员【。需,经岗前培训统—一着:装、佩戴工作牌、仪!容整洁、文明—服,务、:按,照规定收费
】符合下列情形之【一的机?动车:停放者可以》。拒付停车费
— (?一,)未在划定区—域收费的;
— (二)未按照】规,定着装的;
(!三)不佩戴工—作牌的?。;,
(四)不【按照规?定,出具票据的
【 第:。五十条 任》。何单位和个人不得】在道路?临时停车泊位上设】置地桩、地锁等障碍!。或者以其《他方式阻碍》。、影响道路》。临时停车泊位的【使用但?因城市市政》公用设施日常维护】需要可?能临时影响泊—位使:用的除外
— 第五十《一条 因城市基础】设施建设或者大型群!体性:。活动需要临时占用】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或!者非机动《车停放?站点的应当由公安机!。。关交通管理》或者城?市管理部门提前【向社会公告》
: 第:五十二条 》公安:消防机构应》当,指导:。停车场?经营服务单位—划设消防通道—禁停区域、设—置消防通道》标志标识
对】违法占用消防车通道!和消防车《登高作业场》地停车的停》车场经营服务—单位应当予以—。劝阻、制止》对不听?劝阻或者制止的应当!。及时报告所在—地,公安消防机构—
第五十三条 !住宅小区内》规划用于停》放机动车《的车位的归属—。由当事人通过—。出,售、附赠或者出租等!。方式约?定并应当首先—满足本区域内业主】的停车需要不得擅】自改变?使用:性质:
住宅小区现】有停车场《不能满足停车需要的!在不影响消防—安全、道《路通行的前提下经业!主自治组织同—。意可以在《小区内空置场—地、道路划定业主共!有的停车位》
: 第五十四条 利】。用建筑退红线—范,围设置的停车场应】。当,。经规划行政》管理:部门进行用地界限认!定由产?权单位确定》经营服务《单位:。停,车场出入口对—人行道造成损坏的按!照谁经营、谁养【护的原则由经营【服务单位及时进【行维护
—第五十五条 利【用建筑?。退红线范围》设置的停车场收【费管理设施》应当设置在》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!严,禁在道路红》线范围内设置岗【亭,和收费?。道闸
建筑【。退红线?。范,围单:独设:。置的:停车场的用地范围】应当利用《可移动?。的护栏?或者花坛等措施与道!。路人行道进行隔【离
《。第五十?六条 驾驶人应当】遵守下列规定
【 (一)服从管】理人员指挥》在指定?车位停车不》。得占用?消防通道;
【 (二)不得损【坏停车设施、设备】;
? (三)不得违法停!。放装有?易燃、易爆、—有毒、有害等—危险品的机动车【;
(四—)按规定缴》纳停车费《用
第六章 监【督,管,理,
第《五十七条 》公安: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!。当加强停车场管【理建立?。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定!期,。组织:相关部门对停车【场进行监督检查【
第五十—八条: 规划行政管理部】门应:当加强对《。未,按照规划《配建停车场或者配建!停车场达不到标准的!行为的?监督检查《。并依法进行查处【
第五》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!通,管理部门应当—及时查处违法—设置道路《临时停车泊位的行为!。
城市管理【部门应当《加强对非机动车【。道路临时《停放:。站点的管理并对车】辆在人?行道的?停放秩序进行监督】检查及时查处共享单!。车和:其他非机动》车驾驶人《违法停放车辆—。的行为督促共享单车!经营单位履行管理义!务
第》六十条? 停车场管》理工作应当建—立行政执法巡查【通报制度
》 公安机》关交通管理、规划、!。城市管理《、价格等相》关行政?管理部门在停车【场管理的巡查—或者行政执》法活动中《发现不属于》本部门职《责范围的违法—行为时应当及时向有!权单位?。通报接到通》报的相关行政管理部!门应当及时依—。法查处违法行为【
?第六十一《条 公安机关—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向!社会公布受理—投诉举报《的方式在接到投诉举!报后应当《及时进?行调查发现违法行】。为应:当由其他相关行政】管理部门查处的【移,交相关行政管理部】门进行处理相关行政!管理部门对违法行】为查处后《应,当及时将《处理情况向投—诉,举报人反馈
第七章! ,法律责任《
第六十二条 !违反本办法第—十九条规《定未按照规划要求】建设停车场》。的由规划行政—管理部门依照有关】法,律、法规处》罚并责?令其补建《
第六十三条 !违反本办法第二十】四条第二款规定擅】自,设,置道路临时》停车泊位《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【管理:部门:责令:限期改正处》一,千,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!款
? 第六十四条 【违反:本办法第三十—一条第二款规定擅】自占:用道路设置》非机动?。车停车场(》站)由?。城市管理部门—。责令改正逾》期未改正的》处一千元《以上二千元》以下罚款
第】六十五条 》违反本?办法:第三十九条》规定未进行停—车场备案的》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!部门责令限期—改正逾期未改正【的处三?千,元以:上五千?元以下罚款
】第六十六条 违【反本办法《第四十六《条第一?款规定擅自将停【车场挪作他用—或者停止使用—的由公?安机关交通》。管理部门责》令,限期恢?复逾期不恢》复的按每日每—平方米五元处—以罚款
—第六十七条 违【。反本:办法第五十条—规定在道路》。临时:停车泊位上》。设置地桩、地锁等】障碍或者以》其他方式阻碍、影】响道路临时停车泊位!的使用的由公安机】关交通?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!正,对单位处五百元以】上一千元以下—罚,款对:个人处二百元罚【款
第六十八条! 停:车,场管理相关部门的】工作:人员违反本办法的规!定玩忽职《守,、滥用职《。。权、徇私舞弊的【由所在单《位或:。者监:察,机关按照《管理:权限决定给予行【政处分;构成—犯罪的依法追究【刑,事责任;给》当事人造成》损失:的依:法予:以,赔偿
第八章—。 附 则
》 《。。。 第六《十九条 本办法【自2017年8月】28:日,起施行2012年】4月27《日西安市人》民政府令第98【号发:布的西安《市,机动车停车场建设】管理办法同时废止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