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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西安市停《车场管理办法 【第一章 总 —则   第一条 为!了加强本市停—车场的规划和建【设规范停车场管【。。理改善道路交通状】况保障城市交通协调!发展根据有》关,法律、法规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】本办法?   第《二条 本市行—政区域内《停车场的《规划、建《设、设?置、使用、》经营及?相,关管理活《动适用?本办法   公共交!通、道路客货—运输车辆《等停车场的规划【、建设和管理适【用国家和本省、市其!他有关规定 —  :第三条? 本办法所称—停车:场是指供各类—机动车和非机动车】停放的?场所包括公共停车】场、专?用停车场、道—路临时停车泊—。位和非机动车道路】临时:停放点   —公共:停车场是指根据【规,划独立建设、建筑物!配套建设《以及在道路以—外,临时:占地:设置的供社会公众】停放:车辆的场《所   专用停【车场是?指为特定对象—提,供,停车服务的场—所包括建筑》物配:建的专用《停车场、建筑—区划:内共有部位施划的停!车位等   —。道路临时停》车泊位是指依法在城!市道路范围内施划】设置的机动车临【。时停车泊位》包,括车:行道停车《泊位和人行道停【车泊位   —非机动车道路临【时停放点是》。指,依,法在城市《道路范围《内施划设《置的非?机动车临时停—放点   》第四条 市公—安机关交通》管理部门《是本市停《车场管?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!责停:车场的统筹》协调和监督》管,理  ? 建设?。行,政管理?部门负责公》共停车场建设的【监督管理  — 规划?行政管理部》门负责组织编制停】车场专项规划以及建!筑物配建停》车场规划《。的监督管《理,  : 城:市管理部门负责人】行道车辆停》放秩:序的管理《。   ?开发:区管:理委员会可以—根据:相,。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委!托,对开发区《范围内的《停车:。。场进行日常管理【   发展和改革】、财政、国土资【源、市政、房管【。、,消防、质监、—工商、税务、价【格、人防等行政管理!。部门按?照各自职责做好停】车场管理相关工【作   第五条 市!、区、?县人民政府建立【、健全停车》。场规划、建设和管】理工作协调机制协调!有关部门做好相关】工,作解:。决停车场《规,划、建设《和管理工作中的重大!问题   第六【。条 停车场的规划、!建设和管理应当遵】循统一规《划,、配套建设》、政府?引,导、多方参与、高】效,管理、?方便群众《的原则逐步》缓解停?车矛:盾改善?城市交?通秩序 《 , 第七条 》公共停车《场建设按照谁投资】、谁受?益的原?。则采:取多元化的方—式确定项目建—设主体   —政府:可以采用和社会资本!合作的方式建—设公共停车场—。鼓励单位和个人投】。资建设公《共停车?场鼓励利用各—类闲置?土地资源建设公共停!车场实行有偿—使用   第八【条 鼓励停车场投】资主体采取》发行停车场》建设:专项债券、设立【。停车设施建设专【。项产业投资基金【等方式?拓宽停?车场:建设:融资渠道 》  第九条》 鼓励单《位的专用停车场在满!足本单位停车需求】的情况下向社会【开放  《 第十条 》市建:设行政管理部门【负责本市停车信【息系统的《建设及运《行,管理推广应用智能】化、信息化手段管理!停车场区、县人【民政府和开发区【管理委员会以—及市公安机关交通】管,理、城市《管理等部门按照【各自职责《配合实施 第二章 !机动车停车场的规】划和建设 》  第十一条 规划!和建:设停:车场:应当:遵循集约利用土【地的原则充分—利用地下、》地表和地上空间合理!配置并与城市交通体!系建设相衔接 【  第十二》条, ,市、:县规划行政管—理部门应当根据城】市总体规划、控制】性详细规划、综合】交通规?划结合城市建设发】展需要会同发展和】。改革、建设、国土资!源、公安、市—政、城市管理等【部门组织《编,制,停车场专项规划【。。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!后,实施   》第十:。三条 建《设行政管理》部门应当根据停【车场专项规划编【制公共停车场—年度建设计划报本级!。。人,民政府批《准   第十—四条 市、县国土】资源行政管理部门】应当根据停车场专项!规划和公共停—车,场年度建设》计划分别制定土【。地,供应:保障规划与年—度供地计划》报本:级人民政府》批准 ? , 第十五条 公共】停车场项目无人【投资的市、》。区、县人民政—府和开发区管理委员!会应当投资》建设并纳《入本:。级年度财政》预算:和投资计划   第!。十六条 公共停车场!建设实行《下列:用地保障措施  】 (:一):建设公共停车场原】则上采取《行政划拨方式供地】不属于划《拨用地目《录的以出《让,方式供地;   】(二)主城区五【千平方米以下的地块!优先用于《公共:停车:场等公用配套服【务,设施的?完善   第—十七条 《。单位、居住区闲置的!土地:广场、学校》操场、?。公园、绿地等地下空!间可以实施》市,场,化方式?投,资建:设公共停《车场 ? , 市建?设行政管《理部门会同市财政】。、公安机关》交,通管理、国土资【源、规划等部门【根据公共停车—场建设?的需要提请》市政府?制定和调整投资建设!公,共停车场的优惠政】策   第》十八条 市规划行】政管理部门根据本】市经济社会和交通】发展:。的需:要,制定本市建筑物配】建停车场的》车位配建标准报市人!民政府?批准后实施并适时按!照程序进《行调整  》 公共建筑、商【。住一体的建设项目】的,停车场?车位配建标准应【当明确公共》停车位的配》置比例公共停车位】应当相对独立标识】明,显   《第十九条 新建、改!。建、扩建《的公共建筑》、商业街区》、居住区、大中型建!筑等建?设项目应当按照【规定配?套建设?停车场确因地—质,。原,因无法?满足配建要求的经规!划行政管理》部门同意后建—设单位应当按照所】缺停车位数量易地】建设:。   配套》建设的停车》场应当与《主体工程同步设【计、同步施工、同】步,。验收:。、同步交付使用  !。 第二十条》 建设?停,车场应?当依法按照基本建设!程序进?行项目?报批公共停车—场可以按照相关【规定:简化审?批手续 《  设置临时停【车,场的:应当进?行场地硬化》设置相应的标志、标!线,并符合国家、省、市!相关标?准 :  利用城市桥梁】下空间设《置停车场的应当符合!相,关规定和征得桥梁】管,理,单位同意应当—。采取有?效措施保护桥—。梁结构安全》并配合桥梁维护【、保:养作业  》 机械式停车—设施的?安装、使用》、,维修、维护》保养活动应当严格】遵守:相,关规定确保使用【安全   第—二十一条 建—设停车场应当符【合停车场设》计要求?配套建设照明、通】。讯、排水、排风【、消防?、视频监控》、停车引导等—系统设置《残疾人专用停车泊】位、交通安》全和:防汛设施《。设,备设置或者预留供新!能源汽车使用的【充电装置   【新建住宅配》建停车位《。应当全部设置充电设!施或者?预留建设安装条件】新建的大《于二:万平方米的商场【。、宾:馆、医院、办公楼】等大型?公,共建筑配建》的停车场《建,设充电设施的停【车位应当不》少于总停车位—的百分?之,十 :  第二十》二,条 建筑物的功能】发生改变的应当按】照停:车场配建标准—重新核算《停车配建指标—并按:照新核?算的停车配建指标建!。设,停车场或者停—车位 第三》。章 道路临时停车泊!位的施划设》置   《第二十三条 —道路临时《停车泊位《的设置应当遵—循总量控《制适度?从紧的原则保障【。道路交通有序、安】全、畅?通  ? ,第二十四《条 公安《机关:交通管理部》门负责道路临时【停车泊位《。的,施划设置对》已施:划设置?的停车泊位的数量、!停车时段《、收费时《。段、收费《标准应当立牌公【布   除公—安机关交通管理【部门外任何》。单位和个人不得设】置、撤销道》路临时停车泊位【 ,  第二十》五条 ?设置道路《临时停车泊》位应当符合下—列规定  》 (:一)保障行人、车】辆通:行及安全;》   (二)—符合区域道路车辆】停,放总量控制要求【;   (》三)与区域停放车辆!供求状况《、车辆通行条件和道!路承载?能,力相适应;》 ,  (四)对道路临!时停:车泊位?的防:汛情:况进行评估预—防;   (五【。)法律、法》规、规章规定的其】他要求 《  第二《十六:。条 禁止在》下列区域设》置道路临时停车泊位!   (一)城【。。市,主干道车行道;  ! (二)《消防通道、》盲人专用道和—大型公共建筑附近】的,疏散通道; —  (三)净—宽小于四米的人行道!;,   (四)—道路各类管》网井盖?周边一点《五米:、消:火栓周?边三:十米范围内;—。  : (五)其他不宜设!置的区域   第】二十七?条 公安机关交【通管理部《门应当每《年根据道《路交通状况、周边】车辆停放需求等情况!对设置的道路—。临时停车《。。泊位进行评估并按】照评估结果对道【路临时停车泊—位进行调《整   有》下,列情形?之一公安机关—交通管理部门—应当调整或者撤销】道路临时停车泊位】   (一)道路交!通状况发生变—化已经?影响行?人、车辆正常—通行的;《   (《。二)道路周边停车场!已经能够满足车辆停!放需求的; —  :(三)因城市基础】设施或?者其他公共设施【建,设需要的;   】(四)其他需要调整!或者撤销的》情形   》第,二十八?条 住?宅区周?边道路具《备节假日、夜—间等时段性停车条】。件的公安机关交通】管理部门可以设置】动态:道,路临时停车》泊位   动态道路!临时停车泊》位应当在现场公【示,停车时段《、允许?停放:的范围、违反—规则处?。。理等:内容超过规》定时间在动态道【。路临时停车泊位停】放机动车的由公安机!关交通管理》或者城市管理部【门,依法:进行处理 第—四章 非机动—车停车?场(站)的建设、设!置和管理   第】二十九条 新建、改!建、扩建的》居住区?、,办,公楼、体育场馆【、影剧院、》医院等建筑应当【配建非机动车停车场!(站)   建筑】配建的非机动车停车!。场(站?)应当建设在—其用:地范围内并与建筑主!体同步设计、同【步建:设、:同,步交付使用   禁!止擅自改变非机动】车停车场(站)使】用性:质   第三十条 !本办:法施行前已》建成的火车站、轨道!交通:站点:等交通集散地以及政!府服务中《心,、学校、商》场、集贸《市场、步行街—、展:览馆:等人员流动较多的场!所未配?建非机动车停车【场(站)的其所有】人和管理人应当根】据交:通需要合理设置非】机动车停车场(站)!  : ,第三十一条 各区、!县城市?管理部门和受委托】的各开?发,区管理委员会负责】设置非机动车道路临!。时停放站点并加【。强非:机动车道路临时停】放,点的日常管》理   《禁止任何单位和【个人擅自占用道路设!置非机动《车停车场(站)  ! 第三十二条 【施,划非机动车临—时停放站点应—当符合下列》要求 ?  (一)不影响】道路交?通,。有序、安全和—畅通;?   (二)不占用!。疏散通道《。、消防通道、无障碍!设施通?道和城市绿》地; ?  :(三)标志、—标线清?晰醒目、规范  】 第:。。三,十,三条 ?配,建的:非机动车《停车场(站)由产权!人确定管《理单位城市公共自行!车停:车场(站)由—市人民?政府依法确定经营服!务单:位   《第三十四条 非机】。动,车应当在规定—的非:机动车停放点停放】不得随意停放、【影响市容环》境没有规定》停放地?点的应?当,停放在不影响—其,他车辆、行人通行】的地点   第【三十五条《 共享单《车经营?单位应当加强—本单:位所属共享单车【的停放管理安排人员!巡查及?时纠正共享单车随意!。停放、影响市—容环境的行》为   鼓励共【享单:。车经营单位采—用,先进的科学技术【规范共享单车的停】放秩序?   第三十—六条 沿街》单位应当加强自律】规范:、有序停《放非机动车不—得随意停放  【 对在本单位的市】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内!随意:停放:非机:。动车的沿街》单,位应当予以劝阻引】导行为人停放—至非机动车》停放:。点,;对不听劝阻的可】以向区、县城市【管理:部,门或:受委托的开发区【管理委?员会:报告 第五章—。 停车场的经营和管!理  ? 第三十七》。条 政府投资建设的!公共停车场和—道,路临:时停车泊位》。。根据管?理需要可以逐—步推行市场化采【取招标?、谈判等《方式:。确,。定经营服务》单位需要《向社会力量购买【运营:、维护和管理服务】的应当按照政府采】购的程序、方—。式及:其他要求选择停车】场经营服《务单位  》 非:政府:投资建?设的停车场其所有权!人可以自行》经营、维《护和:管理:也可依法《委托:停车场经营服—。。务单位运营》。、维护和《管理   利用业】主共有道路、地【上场地设置》的停:车,场用于经营的—由业主根《据中华人《民共和国物权—法和:物业:管,。。。理条例等法律、【法规规定决》定管理方式》。和经营?服务单?位   《第三十八条 公共】停车场进行经营活】动经营服务单位应】当依法办理工商、】税务等相关》手续 ?  专用停车场向】社会提供停车—经营:服务的?应当按照前款规【定,办理:相关手续《纳入公?共,停车场管《理   第三—十九条 公共停车】场和专用停车场的经!营服务?单位:应,当,在办:理完相关《手续:之日起十五日内持下!列资料到《市公安机《关交通管《理部门进行备—案,   ?(一)经营服务单位!基本信息; —  (二《)使:。。用权证明材料—;   (三)停车!。场平面示意图;  ! (四?)符合规定的停车】设施、设备清单【;   (五—)经营、《服务、?。安全管理《制度;  》 (六?。)法律、法》规规定的其他—资料   本—办法施行前已—取,得,合法经营手续的公】共,停车场和专用停【车场的经营服务单】位,。应当在本办法施行】之日起三《十日内办理备—案   第四十【条 :停车场经营》服务单位变更登【记事项?或者解散《的,应当:按照规定向工商、】税务等?部门办理相关—变更、注销登—记手续自变》更,、注销?。登,记之日起十五日【内到:市公安?。机关交通管理部【门变更备案》信息   第四十一!条 公共停车场的经!营服务单位和专【用停车场的管理【单位应?。当将:其停车信息纳入本】市停车信息系统 】 , 停车信息系统【的信息应当在—各行政管理部门之】间实现共享加强停】车场的使用和安【。全管理   —第四十?二条 停《车收费按照停车场】的不同?类别实行《不同的收费》定价方?。式  ? 道路临时停车泊】位、政府投资建设的!公共:停车场停车》收,费实行政府定—价社会资本全额投资!建设的公共停—车场停车收费—实行市场调节价【政府与社会》资本合作建设—的公共停车场收费】标准:由政府出资方—与社会投《资者协议确定 【  物业《管理区域内停车【服务收费《按照西安《市物:业管理?条例陕西省定价【目录等有关规—定执行   实行政!府定价的停车—场应当根据区位实行!差异:化收费标《准具体标《准由市价《格行政管理部—。门,会同:财政、公安机—关交:通管理、城市管理等!部,门制定报市人—民政:府,批准后执行   第!四十三条《。 实行政府》定价:的停:车场停车场经营服】务单位应当按—。照价格行政管—理部门核定》的收费标准收取停】车服务费不得—擅自提价 》  第四十》四条 鼓励专用停车!场,。在满足自身停车需求!的情况?下,采取错?时,停车等方式向社会提!供停车服务  【。 第四?十五条 因法定节】假日、大《型活动等《原因公共停》车场不能满足社【会停:。车服务需《求时:公共建筑的》专用停车《场经营?管理单位应当按【照公安机《关交通管理部门【的要求在《满足自身停车需求】的,情,况下向社会》提供停车服务—。   ?第四十六条 任何】单,位和个人不得擅【自将停车场挪作他用!或者停止使用不得减!少规划确定的—停车:。位数量   公【共,停车场可以整体出】。售但:不得出租或》。者分割出售公共【停车场及公共—建筑配建停》车,场中:设置的公《共停车位不得改【变用途和公共—使用:性质   第四十七!条 公?共停车场经营服务】单位或?者专用停车场管理】单位应当遵守—下列规定《   (一)—在醒目位置设置【统,一的停车场标—志牌标明《。地点名?。称、车位数量、【。监督电话属》于经营的标明—收费:标准;   (二】)制定停《放车辆、安》全保卫、消防、防汛!等管理制度; 【  (?三)配置智》。能化停车管》理系统和完备的照】明、消防、监控等设!备,;   (》四)保持停》车场环境卫生整洁;!   (五)—维护机动车停车场】内车辆停放和行驶秩!序保:持,标志标线清晰 【 , 第:。四十八条 公共停车!场经营服务》单位不得有下列【行为 ?  (一《)无正?当理:由拒绝提供车辆停】。放服务;《   ?(二)在停》车场内存放或者【允许他人存放与停放!车辆无关的》物品允许车》。辆停放者《或,者他人占用停车位】发布:广告或者从》事经营活动;   !(三)在停》车场内?从事或者《允许他人从事车辆维!修,经营:活动; 《  (四《)法律、法规—、,规章禁止的》。其他:行为   》第四:十九条 公》共,停车场和道路—。。临,时,停车泊位《管理员需经岗前培】训统一着装、佩戴工!作牌、?仪容整洁、文明【服,务、按?。照规定?收费   符合下】列情形?之一的机动车—停放:者可以拒付停车费 !。  (一《。)未在划定》区域收费的;—   (二)未按照!规定着装的;—   ?(三:)不佩戴工作牌的】;  ? (四)不按照规定!出具票据的   】第五十条 任何单】。位和:个人:不得在道路》临时停车泊位上设】置地桩?、地锁等障碍或者】以其他方式》。阻碍、影响道路【临时停车泊》位的使?用,但因城市市政—公用设施日常维【护需要可能临—时影响泊位使—用的除外 》  第?五十:一条 因城》市基础设施建设【或者大型群》体性活动《需要临时《占,用道路临《。时停车泊位》。或者非机动车停放站!点的应当由公安【机关交?通管理或《。者,城市管理部》门提前向社会公告】   第五十二条】 公安消防机构应】当,指导停车《场经营?服务单?位划设消防通道禁停!区域:、设置消防通道标】。志标识   —对违法占用》消防:车通道和消防车【登高作业场》地停车的停》车场经?营服务?单位应当予以—劝阻、制止对不【听,劝阻或者制止—的应当及时报告所】在地公安消防机构】。。   第五十三【条 住宅小区内规】。划用于停放机—动车的车位的—归属由当事》。人通过出售、附赠】或者出租等方式【约定并应当》首,。先满足?本区:域内业主《的,停车:需要不得《擅自改?变使用性质   住!宅小区现有停车【场不:能,满足停车需要的【在,不影响消防安全【、道路通《行的前提下经业主】自治组织同意可【以,在小区内空置场地、!道路:划定业主《共有的?停车位  》 ,第,五十:四条 利《用,建筑退红《线范围设《。。置的停?车场:。应当经规《划行政?管理部门进行用地界!限认定?由产权单《位确定经《。营服:务单位停车》场出入口对人—行道造?成损坏的按》照谁经营、谁养护的!。原则:。由经营服务》单位及时进》行维护   第五】十五条 利用—建筑退红线范围设置!的停车场收费管【理设:。。。施应:当设置在项》目用地?红,线,范围内?严禁在道路红线范】围内设置岗亭—。和收费道《闸   建筑退红】线范围单独设置【的停车场的》用地范围应当利用】可移动?。的护栏或者花坛等措!施与道路人》行道进行隔离  】 第五十六条— 驾驶人应》。当,遵守下?列规定  》 (一)《服从管理人》员指挥在指定—。车位停车不得占【。用消防通道;  】 (二?)不得损《坏,停车设施、》设备;   (三)!不得违法《停放装有《易燃、易爆、有毒、!有害等危险品的【机动:。车;   (四【)按:规定缴纳停车费【。。用 :第六章 监督管理】   第五十七条】 公安机关交通【管理:部门应?当加强停车》场管:理建立?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定!期组织相关》部门对停车场—进行监督检查  】 ,第五十八条 —规划行?政管理部《门应当加强对未按照!规划配建《停,车场或者配建停【车场达不到标准的】行,为的监督《。检查并依法进行查处!   第五十九条 !公安机?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!及时查处《。违法设置道路临时】停车泊?位的行为《   ?城市:管理部门应当加强】对非:机动车道路临—时停放站点的管理并!对车辆在人行道的停!放秩序进行监督检】查及:时查处共享单车和其!他非机动车驾驶人】违法停放车辆的行】。为督促共享》单车经营单》位履行管理义务【   ?第六十?条 :停车场管理工作应当!建立行?政执法巡《查通报制度 —  公?安机关交通管理【、规划?、城市管《理,、价格?等相关行政管理部】门在停车场管理的巡!查或者行政执法【活动:中发现不《属于本部门职责范】围的违法《行为时应《当,及时:向有权单位》通报:接到通报的相关行】政管理部门应—当及:时依法查处违—法行:为   第六十一】条 公安《机关交通管理部【门,。应当向社会公布【受理投诉举》报的方式《在,接到投诉举报后应】当及时进行》调查发现违》法行为应当》由其他?相关行政管》理部门查处的移【交相关行政》管理部?。门,进行处理相》关行政管理部—门对违法行为—查,处后应?当,。及时将处理情况【向投诉举报人反【馈 第七《章 法律责任 【  第六《十二条 违反本【办法第十九》条规定未《按照规划要求建设停!车场的由《规,划行政管理部门依】照,有,关法律、法规处罚】并责:令其补建   第六!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!第二十四条第二款】规定擅自设置—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!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!部门责令《限期改?正处一?千,元以上二《千元以下罚款 【  :第六十四条 违【反本办法第》三十一条第二款规】定擅自占用道路设置!非机动车停车—场(站)由城市管】理部门责令改—正逾期未改正的【处,。一千元以上二千元】。以下罚款   第】六十五条 》违反:本办法?第三十九条》规定未进行停车场】备案的由公安机关交!通管理部门责—令限期?改正逾期未改—正的:处三千元《以上五千《。元以下罚款  【 第:六,十六条 《违反本?办法:第四十六条第一款】规,定擅:自将停车场挪作他】用或:者停止使用的由公】安机关交通》管理部?门,责令限期恢》复逾期不恢复的按】每日每平方米五元】处以罚款   第六!十七条 违反—。本办法第《五十:条规定在道路临时停!车泊位上设置地桩】、地锁?等障碍或《。者以其他方式阻碍】、,影响道?路临时?停车泊位的》使用的由公》。安机关交《通管理部门》责令限期改正—对单位处五百元【以上一千元以—下,罚款对个人处二【百元罚?款  ?。 第六十八条— 停车?场管理相关部—门的工作《人员违反本办法的】规定玩忽职守、滥】用职权?、徇私舞《弊的由所在单位【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!理权限?。决定:给予行政处分—;构成犯罪的依法追!究刑事责任;给【当事人造成损失【的依:法,予以赔偿 》第八章 附 则  !   ?  第六十九条 本!办法:自2017年8【月28日起施行20!12:年,4月2?7日西安《市人民?。政府令第98号发】布的西安市机动车】停,。车场建设管理办法】同时废止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