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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西安市停车场—管理办法《 第:一章 总 则 【  第一条 为了加!强本市停车场的规】划和建设规》范停车场管理改【善道路交通状况【保障:。城市交?通协调发展根—据,有关法律、法规结】合本市实际》。制定本办法》   第二条 【。本市行政《区,域内停车场》的规:。划、建设、设置、】。使用、经营》及相关?管理活动适用本办】法 :  公共交》。通,、,道路客货《运输车辆等停车场的!规划、建设和—管理适用国》家和本省、市其【他有关规定   第!三条 ?本办法所称停—车,场是指供各类机动】车和非机动车停放】的场所包括公共【停车场、专》用停车场、道路临】。时停:车泊位和非机动车道!路临时停放点   !公共停车场是—指根据规划》独立建设《、建筑物配套建设】。以及在道路以—。外临时占地设置的】供社会公众停放车辆!的场所?   专用停车场】是指为特定对象提供!停车服务《的场:所包括建筑》。物配建?的专用停车场—、建筑区《划内共有部位施划的!停车位等   道路!。临,时停车泊位》是指依?法在城市《道路:范,围内施划《设置的机动车临【时停:车泊位包括车—行道停?车泊位和人行—道停车泊《位   非》机动车道路临—时停放点是》指依法在城市道路范!围内施划设置的非机!动车临时停》放点   第四条 !。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!部门是本市停车【场管:理的行?政主管部门》负责:停车场的统》筹协调和《监督管理《   建设行政管】理部门负责公共停车!。场建设的监督—管理  《 规划行政管理部门!负责组织《编制停车场》专项规划《以及建筑物配建停车!场规划的《监督:。管理:   城市》管理部门负责人行】道车辆停放秩序【的管理   开发区!管理委员《会可以根据相关【行政管理部门的【委托对开《发区范围《。内的停车场进行日常!管理:   发展和改【革,、,财政、国土资—源、市政、房管、消!防、质监、工商、税!务、:价格、人防等行政】管理部门按照各自】职责做好《停车场管理》相关工作   第】五,条 市、区、—。县人民?政府建立、》健全停车场》规划、建设》和管理工作协调【机制协调有关部门】做好相关《工作解决停车—场规划、《建设和管理工作中】的重:。大问题   —第六条 停车—场的规?划、建设《和管理应当遵循统一!规划、配套建—设、:政府:引导:、多方参《与、高效管理、【方便群众的原则逐步!缓解停车矛》盾改善城市交通秩序!  : 第七条《 ,公共:停车场建设按照谁投!资、谁受益的原【则采取多元化的方】式确定项目建—设主体 《  政府可以采用和!社会资本合作的方】式建设公共》停,车场鼓?励单:位和个人投》资建设公共停—车场鼓励利用各类】闲置土地资源—建设公共停车场实】行有偿使用》  : 第八条《 鼓励停车场投资主!体采取发行停—车,场建设专项债券、设!立停车设《施建设专项产业【投资基金等方式拓宽!停车场建设融资【渠道   第—九条 鼓励单位的专!用停车场在满足【本单位停车需—。求的情况下》向,社会开放   第】十条 市《建设: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!市停:车信息系《统的建设及》运行管理《推广应用《智能化、信息化手】段管理停车场区、县!人民政府和开发【区管理委员会以【及市公安机关交通管!理、城?市管理等部门—按照各自《职责配合实施 第二!。章, 机动车停车—场的规划和建设【   第十一条 】规划和?建设停车场应当遵】循集约利《用,土地:的原则充分》利用地下《、地表和地上—空间:合理配置并与城市交!通体系建设》相衔接   第十二!条, 市、县规划—行政管理部》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!。规划、控《制,性详细规划、综【。合交通规划》。结合:城市建设发展需要】会同发?展和改?革、建?设、国土资源—。、公安、《市政、城《市,管理等部门组—织编制停车场专项】规,划报本级人民政府】批准:后实施?   第十三条 建!。设,行政管理部门应【当根据停车场专项】规,划编制公共停车场年!度,建设计划报本级人民!政府批准   第】。十四条 市、县国土!资源行政管理部【门应当根据》。停车场专项规划【和公共停车场年度】建设计划分别制定】土地:供应保?障规划与年度供地计!划,。。报本:级人民政府》批,准   第十五条】 公共停车》场项目无人投资【的市、区《、,县人民政府和开【。发,区管理委员会—应当投资建设并纳入!本级年度财政预算】和投:。资计划   第十】六,条 公?共停车场建》设实行下列用—。地保障措施  【 (一)建设公共】。停车场原则上采取】。行政:划拨方式供地—不属于划拨用地目录!的以出?让方式供地;  】。 ,(二)主城》区五:。千,平方米以下》的地:块优先用《于公共停车场等公】用配:套服务设施的—完善  《 第十?七条 单位、居住】。区闲置的土地—广,场、学校《操场、公园、绿【地等地下空间可【以实施市场》化方式?投,资建设公共停车【场 :  市建设行政【管理部门会同—市财政、公安机【关,交通管理、》国土资源、规划【等部门根据公共【停车场?建设的需要提—请市政府制定和【调整: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!。的优惠政策  【 第十八条 —市,规,划行政管理部门【根据本市经济社会】和,交通发展《的需要制定本—。。市建筑物配建—停车场的《车位配建标》准报市人民》。政府批准《后实施并适时按【照程序?进行调整《   公共建筑【、商住?一体的建设项目的】停车场车位》配建:标准应?当明确公《共停车位的配置比】。例公共停车位应【。当相对独立标识【明显   第—。十九条 新建—、,改建、扩建》的公共建《筑、商业街区—、居:住区、大中型—建筑等建设项目【。应当按照规定—配套建设停车—场确因地质》。原因:无,法满足?配,。建要求的经规划行政!管理部门《同意:后建设?单位应当按照所【缺停车位数量—易地建设   配】套建设?的停车场《应当:与主体工《程同步设计、同步施!工、同步验收、同步!交付:使用   第二十条! 建设?停车场应当依法按】照基本建《设程序进《。。。行项目报批公共停】车场可以按照相关规!定简:化审:批手续   设置】临时停车场的—应当:进,行场地硬化设置【相应的标志、标【线并符合国》。家、省、市相关标】准 :  利用城市桥梁】下空:间设置?停车场的应当符合相!关规定和征》得桥:梁管理单位同意应】当采取有《效措施?保,护桥梁结构安—全并配合《桥梁维护、》保养作业  — 机械式《停车设施的安装【、使用、维修、维】护,保养活动应当严格遵!守相关规定确保使】用安全   —第二:十,一条 建《设停车场应当符合】停车:。场设:计要求配套》建设照明、通—讯、排水《、排风、消防、视】频监控、《停车引导等系统【设置残疾人》专用停车泊》。位、交通安》全和防汛《设施设备设置或者】预留:供新能?源汽车使用的—充,电装置   —新建住宅《。配建停车位应—当全部设置充电【设施或者预留建设安!装条件新建的大于】二万平?方,米的商场、宾馆、医!院、办公楼》等大型公共》建,筑配建的停车场建设!。充电设?施,的停车位应当—不少于总停车位的百!分之十   第【二十二条 建筑【物的功能发生改【变的应当按照停车场!配建标准重新核算】停,车配建指标并按照】新核算的停车—配建指?标建设停车场—或,者停车位 第—三章 ?道路临时停车—。泊位的施划设置 】  第二《十,三条 道《路临时停车》泊位的设置》应当遵循总量控【。制适度从紧的原【则保障道《路交:通有序、安全、畅通!   第《二,十四条 《公,安机关交通管—理部门负责》道路临时《停车泊位的施划设】置对已施《划设置的停车泊位】的数量、《停车:时段、收《费时段、收费标准】应当立?牌公布  》 除公安机关—。交通管?理部:门外任何单位和个人!不,。得设置、撤销—道,路临时停车泊—。位  ? 第二十五条 设置!道路临时停车—。泊位应当《符合下列规》定,   (《一)保障行》人、车辆通行及安】全;   》(二)符《。合区域道路车辆停】放总量控制要求【;   (三—)与区域停放车辆供!求状况、车辆通行条!件和道路承载能力相!。适应;   —(四:)对:道路临时《停车泊位的防汛【情,况进行评估预防; !。  :。(五)法律、法规】。、规章规定的其他要!求   《。第二十六条 禁止在!下列区域设置道【路临时停车泊位 】  (一)城市主干!道车行道; —  (?二)消防《通道、盲人专用【道和大型公共—建,筑附近的疏》散通道?;  ? ,(三)净宽》。小于四米的人—行道:;   (四—)道路各《类,管网井盖周边一【点五:米、:消火栓?周边三十米范—。围,内;   》。(五)其他》不宜设置的》区域   》第二十七条 公安】机关交通管理部门】应当每年根据道路】交,。通状:况、周边车辆停【放,需求等情《况对设置的》道路:临,时停车泊位进行评】估并按照评估—结果对道路临时停车!泊位进行调整 【  有下列情形之一!公安:机关交通管理部【门应:。当调整或者撤销道】路临:时停车泊位》   (一》)道路交通》。状况:发生:变化:已经影响行人—、车辆正常通—。行的;   (【二)道路周》边停:车场已经能够—满足车辆停放需求的!;   (》。三)因城市基础设施!或者其?他公共设施建设【需,要的;   (四)!其,他需要调整》或者撤销的情形  ! ,第二十八《条 住宅区》周边道路具备节【假日、夜间等时【段性:停车条件的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!门可以设置动—态道:路临时停车》泊位  《 ,动态道路《临时停车泊位应当】在,现场公示停车时段、!允许停放的范—。。围,、违反规则处—。理等内容超过规定时!间在动态道路—临时停车泊位停【放机动?车的由公安机—关,。交通管理或者—城市管理《。。。部门依法进行处理】 第四章 非机【动车停车场(站)的!建设、设置和管理】   第二十九条】 新:建、改建、》扩建的居住区—、办公楼《、体育场《馆,、影剧院、医院等】建筑应当《配建非机《动车停车场》(站:)  ?。 建筑配建》的非机动车停车场】(站)应当》建设在?其用地范围》。内并与建筑主体同步!设计、同步建设、同!步交付使用   】禁止擅自改变非机】动车停车场》(站)使用性—质,   ?第,三十条 《。本办法施《行前已建成的火车站!、轨道交通站点【等交:通集散地以及政【府服务中心》。、学校、商场—、集贸市场》、步行街《、展览馆等人员流动!较多的场所未配建】非机:动车停车场(—站)的其所有人和】管理:人应当?根据交通《需要:合理设置非》机动车停车》场,(站)   第三】十一条 各区、县城!市管理部门和受委】托的各?开发区管理委员【。会负责设置非机【动车:道路临时停放站【点并加强非机动【。车道路临《。时停:放点的日常管—理   禁止任【何单位和个人擅【自占用?道路设置《非机动车停车—。场(站) 》。。  第三十二—条, 施划非机动车【临时停?放站点应当符合【下列要求   (】一)不影响道路交】通有序、安全和畅】通;  《 (二?),不占用疏散通道、】消防通?道、无障《碍设施通道和城【市绿地;   (三!)标志、标线清晰醒!目、:规范   第三【十三:条 配建的非机【动车停车场(站【)由产权人确—定管理单位城—市公共自行车—停车场(站》)由市人民政府【依法确定经营服务单!。位   第三十四】条, 非:机动车应当在规定】的非机动车停放点】停放不得随意停【放、影响市容—环境没?有规定?停放地点《的应当停放在不影】响其他车辆、行人】通行:的地点   第三十!五条 共享单—。车经营单位应当加】强本单?位所属?共享单车的》停放管理安》排人员巡查及时【纠正共享单车随【意停放、影响市容】环境的行为  【 鼓励?共享单车经营单位】采用先进的》。科学技术规范共【享单:车,的停放秩序   第!三十六条 沿街【单位应当加》强自:律规范、有序停放非!机动车不得随意停放!   对在》本单位的市容—环,境卫生责任区—内随意停放非—机动车的沿街单【位应当予以劝阻引】导行为人《停放至非机》动车停放点;对【不听劝阻的可以向区!、县城市管》理部门或受委托的】开,发区管理《委员会?报告 第五》章, 停车?场的经?营,和管理  》 第三十七条 政府!。投资:建设的公共停—车场:和道路临时停车【泊位根据管理需要】可以逐步《推行市场《化采取?招,标、谈判等方式确】定经营服务单位需】要向社会力量—购买运营《、维护和管理服务的!应,当按照政府采购的程!。序、方?式及其他要求选【。择停车场经》营服务单位》   非政府投资】。建设的停车场其【所有权人可以—自,行经营?、维护和管理也可】依法委托停》车场经营服务单位】。运营、维护和管【。理  ? 利用业主共有道路!、地上场地》设,置的停车场》。用于经?营的由业主》根据中华《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!物业管?理条例等法律、【法规规定决定管理方!式和经营服务—。单位  《 第三?十八条 公共停【车场进行经营活【动经营服务单位应】当依法办《理工商、税务等【相关手续   【专用:停车场向社会提供停!车经:营服务?。的应当按照》前款规定办》。理相关手续纳入【公共停车场管理  ! 第三?十九条 公》共,停车场和《专用停车场的经营】服务单位应当在办】理完相关手续之【日起十五日内持【。下,列资料到市公安机】关交通管理部—。门进行备案  【 (一)经》营服务?单位基本《信息:。;  ? (二)使用权证明!材料;   —(三)停车场—平面:示意:图,; :  (四)符合【规定:。的停车设施、设备清!单;   (五)经!营、服务、安—全管理制度; 【  (六)》。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!。他资料 《  本办法施行前】。。已取得合《法经营手续》的公共停车场和专】用停车场的经—营服务单位应当在本!办法施行之》日起三十日内办【理备案   第【四,十条: 停车场经营服务单!位变更?。登记事项或者解【散的应当按照规定向!工商、税务等部门】办,理相关变更、注【销登记手续》自变更、注销登记之!日起十五《日内到市公安机关交!通管:理部门变更备案信息!   第四十一条 !公共:停,车场的经《营服务?单位和?专用停车场的管【理,单位应?当将其停车信息纳】入,。本市停?车信息系统 — , 停车信息系统【的信息应当在各行政!管理部门之》间实现共享加强停车!场的使用和安—全管理   第四十!二条: 停车收费按照【停车场的不同类别】实,。行不同的收费定价】方式   道路【临时停?。车泊位、政府—投资建设《的公共?停车场停车收费实行!政府定价社会—资本全额投资建【设的公?共停车?场停车收《费实行市场调节【价政府与社》会资本合作建设的】。公,共停车场收》费标准由政府出资】方与社会投》资者协议确》定   物》业管理区域内停【。车服务收费按照西】。安市物业管》。理条例陕西省—定价目录《等有关?规定:执行:   实行》政府定价的停车场应!当根据区位实行差】异化:收,费标准具体标准【由市价格行政—管理部门《会同财政、公安机关!交通管理《、城市管《理等部门制》定,报,。市,人民:政府批准后》执行:  : 第四十三》条 :实,行政府定价的—。停车场停车场经【营服务?单位应当按照价格】行政管理部门核定】。的收:。。费,标,准收取停车》服务费不得擅自提价!   第四十四条】 鼓励专用停车场在!满足自身停车需求】的情:。况下采取错时—停,车等方?式向社会《提供停车服务 【  第四十五条 因!法定节假日》、大型活动等原因公!共停车场《不能满足社会停车】。。服务需求时公共【建筑:的专用停车场经【营管:理,单位应当《按照公?安机关交通管理部】门的要求在》满足自身停车需求的!情,况下向?社会提供《。停车服务   第四!十六条 任》何,单位和个《人不得擅自》将停车场《。挪作他用《或者停止使用—。不得:减少规划确定—的停车位数量   !公共停车《场可:以整体出售但不得出!租或者分割》出售公共《。。停车场?及公共建筑配建停车!场中设置的公共【停车位不得改变【用途和公共使—用性质  》 第四十《七条 公《共停车场经》营服务单位或者【。专用停车场管理单位!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!  (一)在醒【目位置设置统一的停!。车场标志牌标明地】。点名称?、车位数量》。、监:督电话属于经—营的标明收费标【准;   (二)制!定停放车辆》、安全保《卫、消防、防汛等管!理制度; 》  (三)配—置智能?化停车管理系统【和完备?的照明、《消防、监控等—。设备;   (【四)保?持停车场环境卫【。生整洁;   (五!)维护机动》车停车场内车辆停放!和行驶秩序保持标】。志标:线清晰   —第四:十八条 《公共:停,车场经营服》务,单位不得《。有,下列:。行为   (一)】。无,正当理由拒》绝提供车辆停放服】务;   (二)在!停车场?内存放?或者允许他人—存放与停放》车,辆无关的物品允许】车辆:停放者或者》他人:占用:停车位发布广—告或者从《事经营?活动;   (【三)在停车场内【从事或者允许—他人从事车辆维修经!营活:动;  《 (:四)法律、》法规、规章禁止【的其他行为》   第四十九条 !公共停?车场和道《路临时停车泊位管】理员需经岗前培【训统一着《装、佩戴工作牌【、仪容整洁、文明服!务、按照《规定收费   【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!机动车停《放者可以拒付—停车费   —(,。一)未在划定—。区域收费的;—   ?(二)未按照规定】着装的;   【(三)不佩戴—工作牌的;  【 (四)《不按:照,规,定出具票据的  】 ,第五十条 》任何单?位和个人不》得在道路临时停【车泊位上设置地【桩,、地锁等障碍—。或者以其他》。方式阻碍《、影响?道路:临时停车泊位—的使用?但因城?。。市市政公用设施【日,常维护需要可能【临时:影响泊位使用的除外!   第《五十一条 因城【市,基础设施建设或【者大型群体性活【动需要临《时占用道《路临时?停车泊位或者—。非机动?车,停放站点的》应当由公安机关交】通管理或者城市管理!部门提前向社会公】告   第五十二条! 公安消《防机构应当指—导停车场《经营服务单》位划设消防通道禁】停区域、《设置消防通》道标志标识   对!违法占?用,消,防,车通道?和消防车登高作【业场地?停车:的停车场《。经营服务单位应当予!以劝阻、制》止对不听《劝阻或者制止的应】当及时报告所—。在地公安消防机【构   第五十三】条 住?宅小区内规划用于】停放机动《车的车位的归属由】当事人通《过,出,售、附赠或者出租】等方式约定并应【当,首先满足本区域内】业主的?停车需要不得—擅自改?变使用性质》   住宅小区现】有停车场《不能:满足停?车,需要:的在:。不影响消防安全、道!路,通行的前提下经【业主自治组织同意可!以在:小区内空置》场地、道路》。划定业主《共有的停车位  】 第五十四条 利用!。建筑退红线范围【设置的停《车场应当经》规划行政管理部【。门进行用地界限认定!由产权单位》确定经营服务单位停!车,场出入口《对,人行道造《成损坏的按》。照谁经营、谁—养护的原《则由经?营服务单位及时【进行维护 》  第五十五—条, 利用建筑退红线】范围设置的》停车场收费管—理设施应当设—置,在项目用地红线范】围内严?禁在:道,路红线?范围内设《置岗亭和收费道【闸  ? 建筑退红线范围】单独设?置的停车场的用地范!围应当利用》可移:动的:护栏或者花坛等【措施:与道路人行道进行】隔离  《 第五十六条 驾驶!人应当?遵守下?列规:定   (一)服从!管,理人员指挥在—指定车位停车—不得占?用消:防通道;   (二!)不得损坏停车设】施、设备;   (!三)不得违法停放】装,有易燃、易爆、有】毒,、,有害等危险品的【。。机动车;  — (四)按规—定缴:纳停:车费:用 第六《章 监督管理  】 第五十《七条 ?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!门应当加强停车场】管理建立健全监督检!。查制度定期组织【相关:部门对停车场进【行监督检查 —  第五《。十八条 《规划行政管理—部,门应当加强》对未按?照规划配建停车场或!者配建停《车,场达不到《标准的行《为,的监督检查》并依法进行》查处   第五十】九条 ?公安:机关交通管理部【门,。应当及时查处—违法设置道路—临时停车泊位的行】为 :。  城?市,管理部门应当加强】对非机动车道路临】。时停放站点的管理并!。对车辆在人》行道的停放秩序【进行监督检查—及时查处共》享单车和《其他非机动》车,驾驶人违法停放车辆!的行:为督促共享单车【经营:单位履行《。管理:义务 ?  :第,六十条 停车—场管理工《作应当建《立行政执法巡—查通报制度》   公安机关【交通管理《、规划、城》市管理、《价,格,等相:关,行政管理部门—。在停车场《管理的?巡查或者行》政执法活动中发【现不属于本部门职】责范:围的违法行为时应当!及时向有权单—位通报接到通—报,的相关行政管理部】门应当及时依法查处!违法行?为   《第六:十一条 公安机关】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向!社会公布受理投诉】举报的方式在接【到,投诉举报后》应当及时《进行调查《发现违法行为应当由!。其他: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查!处的移交相关行政管!理部门进《行处理相关行政管理!部门对违法行—。为,查处:后应当及时将处理情!况向投诉举报—人反馈 第七—章 法律责任—   ?第六十二条 违反】本办法第十九条【规定未按照规划要】求建设停车场的由】规划行政《管理部门依照有【关法律、法规处【。罚,并,责令其?补,建  ? 第六十《三条 违反》本办法第二》。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擅!自设置道路临—时停车泊位的—由公安机关交—通管理?。部门:责令限期改正—处一千元《以上二千元以下【罚款   第六十】四,条 违反本》办法第三十》一,条第二?款规定擅自》占用道路设置非机】动车停车《场(站)由城市【管理部门责》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!处,一千:元以:上二千元以下罚款】   第六十五【条, 违反本办法第【三十九?条规定未进行—停车场备案的—由公安机关交—通管理部门责令限】期改正逾期未改【正的处三千元以上五!千元以下罚款   !第六十六条 违【反本办法第》四十六条第一—款规定擅自》将停:车场挪作他用或者停!。止使用的由公安机关!交通管理部门责令】限期恢复逾期—不恢复的按每—日,每平方米五元处以】罚款   第六十】七条 违反》。本办法第五十条【规定在道路》临时停车泊位上设置!地桩、地《锁等障?碍或者以《其他方式阻》碍、:影,响道路临时停车泊】位,。的,使用的由《公安机关交通—管理部门责令限【期改:正对单?位处五百元以上【一千元?以下罚款对个人【处二:百元:。罚,款 :  第六《十,八,条 停车场管理相关!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!本办法的规》。定玩忽职守》、滥用职权、徇私舞!弊的由?所在单位或者监察】机关按照《管理权限决》定给予?。行政处分《;构成犯《罪的依法《追究刑事责任;给】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!法予以赔偿 第【八章 ?附 则      ! 第六十九条 本】办法自2017年】8月28日》。起施:行20?12年4月》27:日西安市人民政府令!第98?。。号发布?的,西,安市机动车停车场建!设管理办法同—时废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