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春市人民政—府关于修改长—春,市,政府投?资建设项目审—计监督办法的决定
!长春市人民》政府决定对长春市】。政府投资建设项【目审计监督办法【作如下修改
一【、,将第十条《修改为“审计机关对!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实!施审计后《应当:出具审?计报告、审计—决定书或者审计【移,送处理书”
—二,、将:第十二条修改为“】纳入年度计》划的审?计项目审计机关应】当在规定时间—内完成审计”
三、!删去第十四条
本决!定自公?布之日起施行—
长:春市:政府投资建设—项目审计监督办法根!。据本决定《作相应?修改并对条文序【号作:相应:。调整重新《公布
长春市】政府投资建设项目】审计:监督办?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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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【条 :为加强?对政府投资建设项】目的审计监》督,规范政》。府,投资建设行为提高】政府投?资,建设效率根据中华人!民共和?国审计法、中华【人民共和国审计【法实施?条例等法《律,、法规的有关规【定结:合本市实际》制定:本办法
】第二条?。 本办法所称政府投!资建设项《。目包括下列政府投】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!的建设项目
【。 (一》)全部?使,用预算内投资资【。金、专项建设资【金、政府举借债【务筹措的资金—等财政资金的—;
(二】),未,全,部使用财政资金【财政资金占项目总】投资的比《例超过?5,0%或?者占项目总投—资的比例在》。50%以下但政【府拥有项目》建设、?。运营实际控制权的】;
—。。(三:)其他应当依法接】受审计监督》。的
《。 第三条》。 市:审计机关是本—市政府投《。资建设项目审—计监督的主管机【。关负责本级政府【投,资建设?项,目的审计监督工作
! 县(市【)、区审计机—关按照法定》职,责分工负责》本级政府《投资建设项》目的审计监督—工作
?。 发展和改革!、,财政、建设、—规划、交通、—水利、国土》、环保?、税务、工》商,、监:察等有关部门应【当按照各自职责协】助做好?政府投资建设项目】审计监督的相—关工:作
《 第四《条 审计机关应当根!据法律、法》规的规定按照—本级人民政府和上】级审计机关》的要求确定》。年度政?府投资建设项—目审:计工作重《点编制年度》。审计项目《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!批准后组织实—施
: 第五条【 审:计机关依《。照有:关法律规定的职【权,。。和程序?对,政府投资《建设项目独立行使】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!行政机关、社会团体!。。和个人的干》。涉
任【何单:位和个人《不得拒绝、阻—碍审计机关》依法: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!。。进行审计监督—
: ?第六条 审计机关对!政府投资建设—项目审计时应—当以政府投资建设项!目建设单位为被审计!。单位必?要时可以依照法【定审计程序对勘察】、设计、《施工、监理、采购】、供货等《单,位与政府投资建设项!目有关的财务收支进!行审计监督
【 ?第七条 对》于投资规《模大、建设周期长的!政府投资建设项目】经本级人民政府同】意审计机关可以对其!。实施全?过程跟踪审计—也可以进行阶段审】计、不定期审计【、专:项审计或者专—项,审计调查《
第八条】 审计机关审计政府!投,资建设项目可以【聘,请社会审计机构和具!有与审计事项相关专!业知识的人员参加审!计
—审计机关应当加强】对聘:请机:构和人员《的监督管理
! 第九条《 审计机关》及审计?机,关聘请社会审计【机构和具有》与,审计:事项相关《。专业知识的人员【对政府投资建—设项目审计所—需经费?列,入财政预算由—本级政府《予,以保障?
? 第十条》 ,审计机关对政府【投,资建设项目》实施审?计后应当出具—审计报告《、审:。计决定书或者—审计移送处理—书
—第十一?条, 审计?机关聘请《的,社会审计机构审计政!府投资建设项—目出:具的建设项》目工程造价》审,。计报告审计》机关应?当进行核查经—核查社会审计机构】。出具的?。建设项目工程造价】。审计报?告存:在问题的社会审【计,机构应当根》据审计?机关核查结果修改】或者重新出具建【。设项目工《程造价?。审计报告
!第十二?条, 纳入年度计划的】审计:项目审?计机:关应当在规定时【间,。内完成审计
— 第十—三,条 政府投资建设项!。目建设单位不得擅自!以合同形式要—求,设计单位扩大投【资规模和提》高建设标准增加概】算投资
— 政府投资建设项!目设计单位不得擅】自扩大投资》规模:、提高建设》标准或者违反—合同规定进行设【计
《 第十四》。条 政府投资建设】项目工程价款结算中!多计少计的工—。程款应当《依据审计结果予以调!整;政府投资建设】项目建设单位己签证!多付工程款的审计】机,关应当依据审计结】果予以?收缴
— ,。第十五条 》对政:府投资建设项目中应!计,、应缴而未计缴的】各种税费审计机【关应当督促补计、】补缴:超过法?定期限?的应当?予以:收缴
第十!六条 对转移、【侵占、挪用》。的建设资金审—计机关应《当责令限期归—还;用于经营活动】的,应当同?。时收缴其《收益
— 第十?七条 违反本办【法规定政府投—资建设项目建—设单位擅自以合【同形式要求》设计:单位扩大《投资:。规模和?提高建设标准增【加概算?投资的由审计机【关对政?府投资建设项目建设!单位处以超出投【资部:分5%以下罚—款,
第十【八条 违反本办法】规,定政府?。投,资建设项目设计单】位擅自扩大投资规模!、提高?建设标准或者违反】合,同规:定进行设《计的由审《计机关对政》府投资建设项目设计!单,位处以该部》分设计费5》0%以下罚款
】。 第十九条 】违反本办法规定【对被审计单位不【配合:审计:拒绝:、拖延提供资料【或者:阻碍检查的由审计】机关责令《改,正;拒?不改正?的可以处五万元以】下罚款对《直接负责的》主管人?员和其他直》接责任人员可—以处二万元以—下罚:。款审计?机关认为应当给予】。处分的?向有关主管机关、】单,位提出?给予处分的建议;】构,成犯罪的依法—追究刑事责任
【。 第二十条】 ,审计机关《。提出的对被审计单】位给予处理、处罚】的,建议以及对直接【负责的主管》人员和其《。他直接责任人员给】。予处分的建议—。有关主管《机关、单位应当依】法及时作出决定并将!结果书面通知审计机!关,
第二【十一条 审计机【关聘请的《社会审计机构或者具!有,与审计事项相关专业!知识的?人员在政府》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中!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!定的:由审计机《关停止其承》担的:工作、追究违约责任!、移送?有,关部:门处理;涉嫌犯【罪的移送司法机【关追究刑事》责任
》 第二十》二条 审计机关工】作人员在政府投【资,建设:项目:审,计监督过程中滥用职!。权,、徇私舞弊、玩【忽职守的依》法给:予,行政处分;构—成犯罪的依》法追究刑事责任
! 第二十三条 !本办法自2》011年2》月1日起施行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