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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春市?人民政?府关于修改长春市】。政府:投资建设项目—审计监?督办法的决定 【长春市人民政府【决,定对长春市政府【投资建?。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!作如下?修改 ?一、将第十》条修改为“审计【机关对?政府投资建》设项目实《施审计后应》当出具审计报告、审!计决定书《或者审计《移送处理书” 二、!将第十二条修改【为,“纳入年度计划【的审计项目审计机】关应当在规定时间内!完成:审计” 《三、删去第十—四条 本决定自公布!之日起施行 长【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!目审计监督》办法根据本决定【作,相应修改并对—条文序号作相应调】整重新公布  【 长:春市:政府投资建设—项目审计监督办法 !      第一】条 为加强》对政府投《资建设?项目:的审计监督,规【范政府投资》建设行?为提高政府投资【建设效?率根据中《华人民共和》国审计?法、中华人民共和】国审:。计法实施条例等法】律,、法规的有》关规定结合本市实】际制定?本办法     第!二条 本办法—所称政府《投资建设项目包括下!。列,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!资为主的建设—项目     (】一)全部使用预【算内:投资资金、专项【。建设资金、政府举借!债务筹措的》资金:等财政资金》的;    — (二)《未全部使用财政资】金财政?资金:占项目总《投资的比例》超过50%或者占项!目总投?资的:比例在?50%以下但政府】拥有项目建设、运】。营实际控制权的【;     (【三)其他应》当依法接受审计监】督的     第】。三条 ?市审:计机关是本》市政府投资建—设项目审计监督【的主管机关负责本级!政府投资建》设,项目的审计监督【工作 ?    县(市)、!区审计机关按照【法定职责分工负【责本:级政府投资》。。。建设项目的审计【监,督工作     发!。展和改革、财政【、建设、规划、交通!、水利、国》土、环保、税务、】工商、监察等有关部!门应当按照各—自职责协助》做好政府投资建设项!目审计监督》。的相关工作 —  :  :第四条 《审计机关应当根据】法,律、法规的》规定:按照本级人民政府】和上级?审计:。机关的?要求确定年度—政,府投资建设项—目审计工作》重点编制年度—审计项目计划报【本级人民《政,府批准后组织实【施,   ?  第五《条 审计机关—依,照有关法律规定的职!权和程序对政府投资!建设项目独立行使】审计监督权不—受其他行政机关【、社会团体和个【人的干涉    】。 任何单《。。位和:个人不得拒绝、阻】碍审计机关》依法对政《府投资?建设项目进》行审计监督  【   第六条 【审计机关对》政府投资建设项目】审计时应当以—政府投?资,建设项目建设单位】为被:。审计单位必要时可以!依照法定审计程序对!勘,察、设计、施工、】监理、采购、供货等!单,。位与政府投资—建设项?。目有关的财务收【支进行审《计监:督   《  第七条 —对于投资规模—大、建设周》期长的政《府投资?建设项目经本级人民!政府同意审计机关可!以对其实施全—过程跟踪《审计也可以》进行阶段审》计、不定期审计【、,专项审?计或:者专项审计》调查     【第八条 审计机【关审计政府》投资建设项目—可以聘请社会审计机!。构和具?有,。。与审计事项相关专】业知识的人员参加审!计,  :   审计机关应】当加强?对聘请机《构,和人:。员的监督管理 【    第九—条 审计《机关:及,审计:机关聘请社》会审计机构》和具有?与审:。计事项相关专—业知识?的人员对政府投【资建:设项目审计所需经费!列入财政预算由本】级政府予以》保障  《   第十》条 审?计机关对《政府投资《建设:项,。目实施审计》后,应当出具审计报【告,、审:。计,决定:书或者审计移送处】。理书 ?   ? 第十一条》 审计机关聘—请的社会审》计机构审计政府【投资建设项目出【具的建设项目工程】。造,价审计报告》审计机?关应当进行核查经核!查社会审计机构出具!的建设项目》工程造价审计报告存!在问题的社会—审计机构应当—根据审计机关核【查结:果修:改,或,者,重新出具建设项【目工程造《价审计报告   】 , 第十二条 纳入年!。度计划的审》计,项目审计机关应当在!规,定时间内完成—审计   》。  第十三条 【。政府投资建》设项目建设单—位不得擅自以—合同:形式要求设计单位扩!大投资规《模,和,提高建设标准增加】概算投资  —   ?政府投?资建设项《目设计单《位不得擅自》扩大投资规模、提】高,建,设标准?或者违反合同规定进!行,设计     第十!四条 政府》投资建设项目工程】。价款结算中》多计少?计的工?程款应当依据审【计结:果予以调整;政府投!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!己签证多付工程款】的审计机关应—当,依据审计结果—予以收缴 》    第十五条 !对,政府投资建设项【目中应计、》应缴:。而未计缴的》各种税费审计—机关应当督促—补,计、补缴超过—法定期限《的应当?予以收缴 》   ? 第十六条 —对转移、侵占、挪】用的建设资金审计】机关应当责令—。限期归还;用于【经,营活动?。的应当同时收缴其】收益 ?    第》十七条 违反—本办法规《定政府投资》建设项目建设单【位擅自?以合同形式要求设计!单位:扩,。大投资规模和—提高建?设标准增加概算投】资的由审计机关对】。政府:投资建设《项目建设《单位处以超出投【资部分5%以下罚款!    《 第十八条 违【反本办法规定—政府:投资建设项目设计单!位擅自扩大投资【规模、提《高建设标准》或者违反合同规定】进行设计的由审计】机关对政府投资【建设项目设计—单位处以该部分【设计费50%以下罚!款    》 第十九条 违反本!办,。法规定?对被审?计单位不配》。合审计?拒绝、?。拖延提供资》。料或者阻碍检查【。的由审计机》关责令改正;—拒不改正的可以处五!万元以?下罚款对直接负责】的主管人员和其他】直接责任人员可【以处二万元以下罚款!审,计机关认为》应当给予处分的向有!关主管机关、单位】提出给?予处分的《建议;?构成:。犯罪的依法追—究刑事责任   】  第?。。二十条?。 审计?机关提出《的对被审《计单位给《予处理?、处:罚的建议《以及对直接负—责的主管人员—和其他直《接责任?人,员给予处分的建议】有关:主管机关、单位应】。当依法及时作出【决定并将结果书面通!知审计机关    ! 第二十一》条 审?计机关聘《请,的社会审计》。机,。构或者具有与审计事!项相:关专业知《识的人员在政府投资!建设项目《审计中?违反有关法律法规】规定的由审计机关停!止其承担《的工作、《追究违?约责任、移送—有关部门处理;涉嫌!犯,罪的移?送,司法机关追究刑事】责,任,   ?  第二十二条【 审计机关工作【人员在政府投资【建设项目审》计,监,督过程中滥用职权】、徇私舞弊、—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!行政:处分;构成犯罪的】依法追?究,刑事:责任   》  第二《十三:条 本办法》自2011年2月1!日起施行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