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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!修改长春市政府【。投资建?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!的决定 长》。春市人民政》府决定对长》春市政府投资—建设项目审计—监督办法作如下修】改 :一、将第十》条修改为“》审,计机关对《政府投?资建设项《目,实施审计后》应当出具审》计报告、审计决定】书或者审《。计移送处理》书” 二、将第十】二条修改为“纳入年!度计划的审》计项目审计机—关应当在规定时间内!完成审计” 三、删!去第十四条》 本:决定自公布》之日:起施行 《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!项目审?计,监督办法根》据本决定《作,相应修改并对—条文序号《作相应调整》重新公布   【长春市政府投—资建设项《目审计监督办法【 ,   ? ,  第一条 为加强!对政:府投资建《设项目的审计监督,!规范政府投资—建设:行为提高《政府投资建设—效,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!国审计法、中华人】民共和国审计法【实施条例等法律【、法:。。规的有?关规定结合本—市实际制定》本办法     第!二条 ?本办法所称政—。府投资建《设,项目包括下列政府投!资和以政府》投资为主的建设项】目 :    (》一)全部使用预【算内投资资》金、专项建设—资金、政府举借【债务筹措的资—金等财政资金的; !。  :  (二)未全部】使用财政资金—财政资金占项目总投!资的比例超》过50?%或者占《项目:总投资的比例在50!%以下但政府—拥有:项目建设、运—营实际控制权—。的,;    》 (三?)其他应当依法接】受审:计监:督的     第三!条 市审计机关是】本市政府投资—建设项目审计监【督的主管机》关负责?本级政府投资—建设:项目的?。。审计监督工作— ,    县(市)、!。区审计机关按照【法定职责分工负责本!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!的审计监督工作【  :   发展和—改革:、,财政:、建设?、,规划、交通》、水利、《国土、环保、—税务、工商、监察等!有关: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!责协助?做好政府投资建【设,项目审?计,监督的相关工作  !   ?第,四条 审计机关【应当:根据法律、法规的】规定按照本级人民政!府和上级审计—机关的要求》确定年度政》府投资建设项—。目审计工《作重点编制年—度审计项《。目计划报本级人民政!府批准后组》织实施    【 第五条 审—计机关依《照有关?法律规定《的职权和程序对政】府投:资建设项目独—立行使审《计监督权不受其他】。行政:机关、?社会团体和个人的】干涉    — 任何单位》和个人不得拒绝、阻!碍审计机关依—法对政府投资—建设项目进》行审计?监督 ?  :  第六条》 审计机关对政【府投资建设项—目审计时应当以政府!投资建设《项,目建设?单位为被审计单位】必要时可以依照法】定审计?程,序对勘?察、设计、施工【、监理、采购、【供货等单位》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!有关的?财务收支进》行审计监督 —    《。第七条 对于—投资:规,模大、建设周期【长的政?府投资建设项目经】本级人民政府—同意审计机关可【以对其实《施全过程《跟踪:审计也可《以进行阶《段审计、不定期审】计、专项审计—或者专项审计调【查     第八】条 审计机关审【计政府投《。资建设项目可以聘请!社会:审计机构和具有与审!计事:项相关专《业知识的人员参加审!计     审【计机关应《当加强对聘请—机构:。和人员的监督管【理     第九】条, 审计机关及审计机!关聘请社《会审计机构》和,。具有与?审计事项相关—。专业知?识的人员对政府投资!建设项目审计所需经!费列入财政预算由本!级政府?予以保障     !第十条 审计机关对!政,府投资建设》项目实施审计后【应,当出具?审,计报告?、审计?决定书或者审计移】送处理?书  ?。  : ,第十:一条 ?审计机关《聘请的社会》审计:机构审计政府投资】建,设项:目出具的建设—项目工程造价审【计,报告审计《机关应当进行核查经!核查社会审计机构】出具的建设项目工程!造价审?计报告存《在问题的社会—审计机构应当根据】审计机关核》查结果修《改或者重新出具【建设:项目工程造》价审计报告》。     》。第十二条 纳—入年度计划的审计】项目审计机关应【当在:规定时间《内完成审计    ! ,第十三条 》政府投资《建设项目《。。建设单位不得擅【自以合同形式要求设!计单位扩大投资规】。。模和提高建设标准增!加,概算投资 》    《政府投资建》设项目设计单位不】得擅自扩大投资【规模:、提高建设标准【或者违反合同—规定进行《设,计     第十】四条 政府投资建设!项,目工:。程价款结算中—多计少计的工程【款应当依据审计结果!予以调整;政府投】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!。己签证多付工—程款的?审计机关应当依据】。审计结果予》以收缴     】第十五条 对政【府投资建设》项目中应计、应缴】而未:计缴的各种》税费审计机》关应当督促补计、补!。缴超过法定期—。。限的应当予以收缴 !。    第十六【条 :对转移、侵占—、挪用的《建设资金审计—机关应当《责令限期归还;用于!经营活动的应当【同时收缴其收—益  ?。。 ,。 , 第十七条 违反】本,办法规定政府投【资建设项目建设【单,位擅自以《合同形式要求设计单!。位扩大投资规—模和提高建设标准】增加概?算投资的《由审:计机:关对政府《投资建设项》目建设单位处以【超出投资部分5%以!下罚款     】第十:八条 违反本办【。法规定政府投资建】设项:目设计单位》擅自扩大投资—。规,模、:提高建设标准或【者,违反合?同规定进行》设计的由审计机【关,对政府投资》建设:项目:设计单位处以该部】分设计费5》0%以下罚款 【  :。  第十九条— 违:。反本办法规定对【被审计单位》不配:合审计拒绝、拖【延提供?。资料:或者阻碍检查的【由审计机《关责令改正;拒不】改正:的可以处五》万,元以下罚款》对直接?负责的主管人员和】其他直接责任人员】可以处二万元以下】罚款审计机关—认为应当给予处分的!向有关主管机关、】单位提出《。给予处分的建议;】构成:犯罪的依法》追,究刑:事责任 《    第》二十条 审计机关提!出的:对被审计单位给予处!理、处罚的》建议以及对直接负责!的主管人员》和其他直接责任人】员给予处《分的建议《有,。关主管机关、单【位应当?依法及?时作:出决定并将结果【。书面:通知:审计机关     !第二十?一条: 审计机关聘请的社!会审计?机,构或:者具有与审》计事项?相关专业《知识的人员在政府】投资建设项目审计】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!规定的?由审计机关停止其】承担的工作、追究】。违约责任、移—送有关部门处—理;涉嫌犯罪—的移送司法机关追】究刑事责任    ! 第二?十二条? 审计机关》工作人员在政府投】资,。建设项目审计—监督过程中滥—用职权、徇》私舞弊、《玩忽职守的依法给】。予行政处分》;,构成犯罪的依法【追究:刑事责任 》    《第二十三条 —本办法自2011年!2月1日起》施行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