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春市人民政—府,关于修改长春市政府!投资建设项》目,审计监督办法—的决定
长春市人】民政府决定对—长春市政《府投资建设项—目审计监督办法作如!下修改
一、将第十!条,修,改为“审计机—关对政府投资建设】。项目实施审计—后应当出具审计【。报告、审计决定书】或者审计移送处【理书”
《二、将第十》二,条修改为“》。纳入年度计划的【审计项目审计机关】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!成,。审计”
三》、删去第十四—。条
:本决定自公布—之,日起施行
长春市】政,府投资建设项—目审计?监督办法根据本决】定作相应修改并对条!文序号作《相应调整重新公【布
长春市【政,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!监督办法
! 第一条 为【加强对政府投—资建设项目的审【。计监督,规范政府】投资建设行为提高】政府投资建设效【率根据中《华人民?共和国审计》法、中华人》民,共和国审计法实施】条例等法律》、法规的有》关规定结合本市实】际制定?本办法
《 , 第《二,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!投资建设项目包【括下列政府》投资和?以政府投《资为主的建设项目
! 《(,一)全?部使用预算内投资】资金、专项建设资金!、政府举借债务筹】措的资金等财政资】金的:;
《 :(二)未《全部使用财政资金】财,政资金占《项目:总投资的比例超【过5:0%或者占项—目总投资的》比例在5《0%以?下但政?府拥有项目》建设、?运营实?际控制权的;
! (三)》其他应当依法接【受审计监督的
【 第三条 】市,审计机关是本—市政府?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!督的:主管:。机关负责本级政【府投资建设项—目的审?。计监:。督工作
— 县(市)、区】审计机关按》。。照法定职责分工负责!本,级政府投《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!督工作
】发展和改革、财政、!建设、规划》、,交通、水利》、国土、环保、税务!、工商、《监察等有关部门应当!按照各?。自职责协《助做好政府》。投资建设项目审计】监督的相关》工,作,
第四条 !审计机关应当根【据法律、法》规的规定按照本级人!民政:府和上级《审,计机:关的要求确定年度政!府投资建设》项目审计工作重【点编制年度审计项】目计划报《本级人民政府批准】后组织实施
— 《第五:条 审计机关依照】有关法?律规定的《职,权和程序对政府【。投资:建设项目独立—。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!其他行政机关、【社会团体和》个人的干涉》。。
任何单位!和个人不得拒绝、】阻碍审计机关依法对!政府投资《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!督
第六条! 审计机关对—政府投资建》设项目审《计时应当以政府投】资建设项目建—设单位为《被审计单位必要【时,可以依照法定审计】程,序对勘察、设计、】施,工、监理、采购、】供货等单位与政府投!资,建设项目有关的【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!督
: 第七条【 对:于投资?规模:大、建设《周期长?的政府投资建设【项目经本《级人民政《府同意审计机—关可以对其实施全过!程跟踪审计也—可以进行阶段审计】、,不定期审《计、:专项:审计或者专项审计】。调查
?。 第》八条 审《计机关审计》政府:投资建设项目可【以聘请社会审计机构!和具有?与审计事项相—关,专业知识的人员参】加审:计
审计】机关应当加强对【聘请机构和人员【的监督管理
— 第九—条 审?。。。计机:。关,及,审,计机关?聘请社会审计机【构和具有与审—计事项相关》专业知识的人—员对政?府投资建设项目【审计所需经费—列,入,财政预算由本级政】府予以保障
】。 第十条 —审计机关《对政府投《资建设项目实施【审计:后应当出具审计【报告、审计决定【书或者审计移送【处,理书
《 第十一条 】审计机关聘请—的社会审计机构审】计政府投资建设【项目出具的建设项目!工程:造价审计报告审计】机关应当《进行核?查经核?。查社会审《计,机构出具的建—。设项目工《程造价审计》报告存在问》题,的社会审计》机构应当根》据审计机关核查结】果修改或者重新出】具建设?项目工程《造价审计报告—
第—十二条 《纳入年度计划的【审计项?目审计机《关应当?在规:定时间?内完成审计
【 第十三条 政!府投资建设项目【建设单位不得—擅自以合同形式【要求设计《单位扩?大投资规模和—提高建设《标准增加《概算投资
!政府:投资:建设项目设计单【位不得擅自扩大【投资规模、提高【建设:标准:或者违反合同—规定进行设》计
第十】。四条 政府投资建】设项目工《程价款?结算:中多计少计》的工程款《应当依据审计—。结果予以调整;政府!投资建设项目—建设:单位己签证多付工】程款的审计机关应】当,依据审计结果—予以收缴
】 第十五条 对【政府投资建设项【目中:应计、应缴而未计】缴的各?种税费?审计机关《应当:督促补?计、补缴超过法定期!限的应当予以收【。。缴
: 第十六【条 对转移、—侵占、挪《用的建设资金审【计,机关应?当责:令限期归《还;用于经营活动】的应当同时收缴其收!。益
? 第十》七条 ?违反本办法规定政府!投资建?设项目建设单位擅】自以合同形式—。要求设?计单位扩《大投资规模和提高】建设标?准增加概算投资的由!审计机关对政府【投资建设《。项,目建设单位处以超】出投资部分5—%以下罚款
— 第十—。八条 违反本办【法规定政府投资建】设项目设计》单位擅自《扩,大投资规模、提高建!设标准?或者违反合同—规定:进行设计的由审计】机关对?政府投资建设项目】设计单位处以该部分!设计费50%以下】。罚款:。
, , 第十九条 违!反本办法规定—对被审计单位不【配合审计拒绝、拖延!提供资?料或者阻碍》。检查的由审计机【关责:令,改正;拒不》改正:的可:以处五?万元以?下罚款对直接负【责的主管《人员和?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!以处二万元以—下罚款审计机—关认为应当给予【处分的向有关主【管机:关、单位提出给予处!分的建议;构成犯罪!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【任
》 第二十条 审计机!关提出的对被审计单!位给予处理、处罚】的建议以及》对直接负责》的主管人员和其【他直接责《任人员给予处分的建!议有关主管机关、单!位应:当依法及时作出决】定,并将:结,果书面通知》审计机关
— 第二十—一,条 审计《机关聘请的社—。会审计机构》或者具有与审计事】。项相关专《业知识的《人员:在政府投资建设项】目审计中违》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!的由审计《机关停?止其:承,担的:工作:、追究违约责任【、移送有关部—门处理;涉嫌—犯罪的移送司—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!
第二十】二条 审计》机,。关工作人员》在政府投《资建设项目》审计:监督过程中》滥用:职权、徇私舞弊、】玩忽职守的依—法,给予行政《处分;构《。成犯罪的依法追【。。究刑事责任》
》第二十?三条 本办法自20!11年2月1日【起施行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