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春市人民》政府关于修改长春】市政: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!监督办法的》决定:。
长:春市人民政府—决定对长春市政府投!资,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!法,作如下修改
一【、将第十条》修,改为“审计机关【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!实施审计《后应当出具》审计报告、审计决定!书或者审计移送【处理书”《。
二、?将第十二条修改为】“纳入年度》计划:的审计?。项目审计机》关应当在规》定,时间内完成》审计”
《三、删去《第,十四:条
本决定自公【布之日起施行
【长春市政府投资建】设项目审《计,监督办法根据本决定!作相:应修改并对条文序号!作相应调整重—新公布
—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!项目审计监督办法】
第】。一条 为《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!项目的?审计监督,规范政】府投资?建设:行为提高政》府投资建设效率【根据中华人民共【和国审计法、中华】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!施条例等法律—、法规的《有关规定结》合本市实际制定【本办法
》 :。。 第二条《 ,本办法所称政—府投资建设项—目包括下《列政府投资》和以政府《投资为主的建设项】目
? : (一)全部使用】预算内?投资资金、》专项:建设资金《、,政,府举:借债务筹措的—。资金等财政资金的;!
(二【。)未全部使用财政资!。金财政资金》占项目总投》资的比例《超过50%或—者,。占项目总《投资的比例在50】%以下但政府拥【有项目?建设、运营实际控】制权的;
【 (?三)其他应当依法】接受:审计监督的
! 第三?条, 市审计机》关是本市政府投资建!设项目审《计监督的《主管机关《负责本级政府投资建!设项目的《审计监督工作—
? 县(市)—、区审计机关按照法!定,职责分工负责本【级,政府投资建设项【目的审计监》督工作
发!。展和改革、财政、建!设,、规:划、:交通、水《利、国土《、环保、税务、【工商、监察等有关】部门应当按照—各自职?责协助做好政府投】资建设?项目审计《监,督的相关工》作
》 第四条 》。审计机关应当—。根,据法律、《法,规的规定按》照本级人民政—府和上级审计机【关的要求确定年度政!府投资建设项—目审计工作重—点编制年度审计【。项目计划报本级【人民政府批准后组】织,实施
第五!条 :审计机关依照有关法!律规:定的职权《。和程序对政府—投资建设项目—独立行?使,审计监督权不受【其他行政机关、社会!团,体和个人的干涉【
》任何:单位和个人》不得拒绝、阻—碍审计机关依法对政!府投资建设项目进】行审计监督
】 第六条》。 审计机关对—政府投资建》设项目审计时—应当以政《。府,投资建设项目建设单!位为:。被审计单位》必要:时可:以依照?法定审计程》序对:勘察、设计》、施工、监》理、采购《、供货等单》位,。与政府投资建设【项目有关的财—务收支进行审—计监:。督
? , 第七《条 对于投资规模】大、建设周期长的政!府投资?建设项目《经,本级:人民政府同意审【计机关可以对其实】施全过程跟》踪审计也可以—进行阶段《审计、不《定期审计、专项审】计或者专项审计【调查
《 第八条 审】计机关审计》政府:投资建设项目—可以聘?。请社会?审计机构《和具有?与审计?事项相关专业知识的!人员参加审计
! 审计机关应当】。加强:对聘请机构和人员的!监督管理
【 第九条 审【计机关及审计机关】聘请:社会审计机》构和具有与审计事项!相关专业知识的【人,员对:政府投资建》设项目审计所需【。经费列入财政预【。算由本级政府—予,。以保:障
第【十条 审计机—关对政府投资建设】项目实施审计后【应当出具审计报【告、审?计决定书《或者审计《。。移送:处理书?
第十一】条 审计机关聘请】的社:会审计机构审—计政府投资建—设项目出具的—。建设项目《工程造价审计报告】审计机关应当进行核!查经核查社会审【。计机构?出具的建设项目工】程造价?审计报?告存在问题的社【会审:计机构应当根—据审计机关核查【结果修改或者重新出!具建设项目工—程造:价审计报告
—。。 第十二条 !纳入年度《计划的审计项目审】。计机关应当在规定时!间内完成审计
【 第十三条 !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建!设单位不得擅—自以合同形式要求设!计单位扩大投资【规,模和提高《。建,设标准增加》概算投?资
政【府投资建设项目设计!单位不得擅自扩【大投资?规模、提高建设标准!。。或者违反合同规【定进行设计
【 第《十四条 《政府投资《建,设项目工程》价款结算中多—计少计的工》程款应当依据—审计结果予以—调整;政府》投资建设项目—建设单位己签证【。。多,付工程款《的,审计机?关应当依据审—计结果予以》收缴
【第十五条 对—政府投资建》设项目?中应:计、应缴《而未计缴的各种【税费审?计机关应当督促【。补计、补《缴超过法定期限【的应当?予,以收缴?
《 第十六条》 对转移《、侵占?。、挪用的建》设资金审计机关应】当责令?限期归还;用—于经营活动的应当同!时收缴其收》益
第【十七条 违反本办】法规定政府》投资建设项目建设单!位擅自以合同形式】要求设计单位—扩大投资《规模:和提高建设标准增加!概算投资的由审【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建!。设项目建设单位处以!。超出投资部分5%以!下罚:款
第十八!条 违反本办—。法规定政府投资建】设项目设《计单位擅自扩大投】资规模、提高建【设标准或者违反【合同规定进行设计】的由审计机关—。对政府投资》建设项目设计单位处!以该部分设计费50!%以:下罚款
】第十九条《 违反本办法规【定对被审计单位【不配合审计拒绝、】拖延提供资料或【者阻碍检查的由【审,计机关责令改正;】拒不改?正,的,可以处五万》元以下罚款》对直接负责》的主管人员》和其:他,直接责?任人员可以处二万元!以下罚款审计—机关认为应当—。给,予处分的向有关主】管,机关、单位提出给】。予处:分的建议;构—成犯罪的依法追究】刑事:。责任
《。 第二》十条: 审计?机,关提出的《对,被审计单《位给:予处理、处》罚的建?议以及对直接负【责的:主管:人员和?。其他直接责任人【员给予处《分的建议有关—。主管机关、》单位:应当依法《及时作出决定—并将结果书面通知】审计机关
— 第二十一条 !审计机关聘请—的社会审计机构或者!具,有与审计《事项相关专业知识】的,。人员在政《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!中违反?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!由审计机关停止其承!担的工作、追究违】约责任、移送有【关部:门处理;《涉嫌犯罪《的移送司法机关【追,究刑事责任
! 第二十二》条 审计机关工【作,人员在政府投资建】设项目审《计监督过程》中滥用职权、徇私舞!弊、玩忽职守的依法!给予行政处分;构】成,犯罪的依法》追究刑事《责任
《 第二》十三条 《本办法自2》。0,11年2《月1日起施》行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