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春市?人民政府《关于:修改长春市政府投】资建:设项目审计监督【办法的决定
—长,春市人?。民,政府决定《对长春市政府投资】建设:项目审计监督办法作!。如下修改《
一、将第》十条修改为“—。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!建,设项目实施审—计后应当出具审【计报告?、审计决定书或者审!计移送处理书—。”
二、《将第十二条修改【为“纳入年度计划】的审计项目审计【机关应当在规定时间!内完成审计》”
三、删去第十四!条,。
本:决定自公布之日起】施行
?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!项目审计监督办法根!据本决定《作相应修改并对条】文序号作相》应调整重新公—布
长春市政府!投资建设项目—审计监督办》法
《 ,。 第《一条: 为加?强,对政府投资建设【项目的审《计监督,规》范政府?。投资建设行为—提高政府投资建【设效率根据》中华:人民共和《国审计法、》中华人?民共和?国审计法实施条【例等法律、法规的有!关,规定结合本市实【际制:。定本办法
!第二条 本办—法所称政府投资【建,设项目包括下—。。列政府投《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!的建设项目》
(一)】全部:使用预算内投—资,资金、专项建设【资金、政《府举借债务》筹措的资金等财【政资金的;》
? (?二):未全部使用财政资】金财政资金占—项,目,总投资的比》例超过?50%或者占项目】总投资的《。比例在?50:%,以下但?政府拥有《。项目:建设、运营实际控制!权的:。;,
(三【)其他应当依法接受!审计监?督,的
第三】条, 市审计机》关是本?市政府投《资建设项《目,审计监督的主管机关!负责本级政府投【资建设项目的审【计监督工作
】。。 县(《市)、区《审计机关按照—法定职责分工—负责本级政》府投资建设》项目的审计》。监督工作
》 发展和【改革、?财政、?建设、?规划、交通、水【利、:国土:、,环保、税《务、工商、监察等】有关部?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!协助:做好政府《投资建设项目审计】监督的相《。关工作
》 , :第四条 《审计机关应当—根据法律、法—规的规定按照本级人!民政:府和上级《审计机关的要求确】定年度?政府投资建》设,项目审计《工作重点编制年度】审,计项目?计划报?本,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!织,实施
— 第五条 审计机】关依照有关法—律规定的职》权和:程序对政府投资建设!项目独立行使审【。计监:。督权不受其他行政】机,关、社会团》。体和个?人的干涉
】。 ,任何单位和个—人不得拒《。绝、阻?碍审计机《关依法对政府投资建!设项目进行》审计监?督
《 第六条》 审计机关对政【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!。时应当以政府—投资建设《项目建设单位为被】审计单位必要时可】以依照?法定审计程》序对勘察、设计、施!工、监?理、采购、供货【等单:位,与政:府投资建设项目【有关的财《务收支进《行审计监督
— ? 第七条《 对于?投资:规模:大、建设周》期长的政府》。投资建?设项目?经本级人民政府【同意审计机关可以对!其实施全过程跟踪审!计也可以《进行:阶段:审计:、不定期审计、专项!审计:或者专项审计—调查
— ,。第八:条, 审计机关审计【政府投资建设项目】可,以聘请社会审计机构!。和具有与审计事【项相关专业》知,识的人员参加—审,计,
《 审计机关应—当加强对聘请机构】。和人员的监督管理】
第九条】 审计机关》及审计机关聘请社会!审计机构和具有【与审计事项相关专业!知识的人《员对政?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!所需经费列入财政】预算由本级政府予以!保障
第】十条: 审计机关对政【府投资建设项目实施!审计:后应当?。出,具审计报《告、审计决定—书或者审《。计移送?处理书
— :第十一条 审计机】关聘:请的社?会,审计机构审计政府】投资建设项目—。出,具的建设项目工【程造价审计报告审】计机关应当进—。行核查经核》查,社会审?计机构出具》的,建,设,项目工程造价审计】报告:存在问?题的社会审计—机构应当根据审计】机关核查结果修【改或者重《新出具建《设项目工《程造价?审计报告《
第十二】条, 纳入?年度计划的》审,计,。项目审计机关应当】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!计
: 第十三【。。条, 政府投资》建设项?目建设单位》不得擅自以合同形式!要,求,设计:单位扩大投资规模和!提,高建设标准增加【概算投资
!政府投资建》设项目设计》单位不得《擅自扩?大投资?规,模、提高建设—标准或者违反合【同规:定进行设计
! 第十四《条 政府投资建【设项目工程价款结算!。中,多计少计的》工程款?应,当依据审计结果予】。以调:整;:政府投资建》设项:目建设单《位己签证多付工程款!的审计机关》应当:依据:审计:结果予以收缴
!。 第十五》条 对政府投—资建设项目》中应计、应》缴而未计缴》的各种税《费审计机关应—。当,督促:补计、补缴超过【法,定,期限的应当》予以收缴
》 第十六条】 对转移、侵占、挪!用的建设资金—审计机关应当责令限!期归还;用于经【营活动?的应当同时收—缴其收益
— :。 ,第十七条 违反本办!法规定政《府投资建设项—目建设?单位擅自以》合同形式要求设计单!。位扩大投《资,规模和?提高建设《标准增加概》算投资的由审计机关!对政府投资建设项】目建设单位》处以超出投资部【分5%以下罚款
!。 第十》八条 ?违,反本办法规定政府】投资建?设项目设计单—位擅自?扩大投资规模—、提高?建,设标准或者违—反合同规定进行设】计的由审计机关对政!府投资?建设项目《设计单?位处以该部》分,设计费5《0%以下罚款
【 第十—九条 违反本办【。法规定对被审—计单位不《配合:审计拒绝《、拖延?提供资料或者—。阻碍:检查的由审计—机关责令改正;【拒不改正的可—以处五万元以下【罚款对直接负责【。的,主,。。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!任人员可以处—二万元以下罚款审计!机关认为应当给予】处分:的向有?关,主,管机关、单位—提出:给予处分《的建议?;,构成犯?罪的依法追究刑【事责:任
《 第?。二十:条 审计机关提出的!。对被:审计单位给予处理、!。处,罚的:建议以及对直—接负责的主管人【员和:其他直接《责任人员给予处分的!建议有关《主管机关、单位【应当依法及时作【出,决,定并将结果书面通】知审:计机关
第!二十:一条:。 审计机关聘请的】社会审计机构或者】具有与?审计事项相》关专业?。知识的人《员在政府投资—建设项目审计中【违,反有关法律法规【规,定的由审计机关停】止其承?担的工作、追究违约!责任、移送有关【。。部门处理;》涉嫌犯?罪的移?送司法机关追究刑】事责任
《 第二十二条! 审计机《关工作人员》在政府投资》。建设项目审》计,监,督过程中滥用职权、!徇私舞弊、玩—。忽职守的《依,法给予行政处分【;构成犯罪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!
》第二:十三条 本办—法自2011—年2月1日起施行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