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规范用词【说,明
:
1 【 为便于在执—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!对待对要求严—。格程度?不同的用词说明【。如,下
】 1)表示很严!格非这样做不—可的;
】
— 正面词《采用“必须”;反】面词:采用“严禁”—;
!。 , 2)表示严格在正!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!的
《
:
— 正面词采》用“应?。”反面词采用“不应!。”或“?不得”;《
】 3)表示允【许稍有选择在—条件许可时》。首,先应这样做的
!
:
正面!词采:用,“宜”;反面词采】用“不宜《”;
?
?
》 4)表示有—选择在一定条件【下可:以这样做的采用【“,可,”
2】 条文中指—明应按其《他有关标《准执行?的写法为“应符合】……的规《。定,”或“应按……执】行”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