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印?发福建省市政排水设!施工程移交》与接管管理办法(】试行)的通知
【闽建[?2018]1号
各!设区市?。建设局(《建委)厦门市市政园!林局泉州市市政公】用局平潭综合试验区!交,通,与,建设局
— 为?进一步加强》市政排?水设:施,管理规范《市政排水设》施建设工程的移交】行为确?保市政?。排,。。水设施工程》建成后正常》投入:使用省厅《。组织编?。制了福建省市政排水!设施工程移交—与接管管理》办法(试《行)现予以》印发请各地认真遵照!执行在执《行过程中有何意【见或建议请径向省厅!城建处反映
! 《 , — : 》 【。 , 》。。 ? 福建省!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】
,。 20《18年?1月: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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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省市政排】水设:施工:程移交与接》管管:。理办法
(》试行)
第一条【 为规范市政【排水:设施工程的》移交行为明》。确建设单《位、接?收,管理单?位(以?下简称接管单位)以!及维护单位的权利】与义务保证市—政排水设施工程建成!后,正常投入使》。用根据建设工程质】量管理条例(国务】院令第279号)、!城镇排水《与污:水,处理条例(》国务院令第6—41号?)、住建《部房屋?建筑工程和》市政基础《设施工程《竣工验收备案—管理暂行办法(住】。。房和城乡建》。设部令第2号)等有!关,规定结合本省实【。际情况?制定:本办法
第二条【 本省城》市、县城新、改、扩!建市政?排水设施工程移交】。与接管适用本办【法乡镇市政》排水设施《工,程可参照本》办法执?行
本办法》所,称市政排水设施是指!市政污水管、污水】检查井、污水—提升泵站内河截污管!、泵井;雨水管、雨!水检查井、》进水井、雨水提升排!涝泵站以及其它排】水设:施构筑物等
第三条! 县级以上—人民政府排水行政】主管部门(以—下简称排《。水主管部门)负【责,本行政区域内的市】政,排水设施移交管理工!作排水?。主管部门可委托【所辖排水接管单位负!责本地区的》市政排?水设施的接收管理】
第四条 市政排!。水设施工程》开工:前建设单位应向【接管单位提》交市政排《水,设,施工程移《交与接管登记表【(,附件1)
市政【排水设?施工程移交与接管登!记表:应当包括以下内容
!(一)工程名称【。
(二)《建设:、勘察、《设计、监理、施【工等参建单位名称
!(三)工程地点【、雨:(污)水管》道管径及长度、【雨(污)水泵站(井!),、附属设施、接【入排水?系统等工程概—况
(四)工程【。建设周期、设计【使用年限
(五【)工程维护管—理需要的其他要求】
第五?条 : 接管?单位在受理接管登记!时应:当向建?设单位书面告知【项目接?管应当具备》下列条件《
(一)项目已【按设计完成建设【内容:和通过竣工》验收(包括完成整】改)不存在》安全隐患《具备:运行、养护》、维修条件》
(二)《主体工程及其配套附!属设施应当满—足,使用要求已签署工程!质量保修书
第【六条 《接管单位参》与市政排水设施工程!建设前?期,方案审查、》图纸会?审等工作
第七条】 在市政排—水,设施建设过程中建设!单位应当定》期将施工《进度通报接》管单位施工重要工序!(闭水实验、压力】。实验泵?站,设备调?试等)应《提前书面通知接【管单位接管单位【可到:场参与对工程—建设中出《现,。可能影响《设施维护《管理的问题建—设,单位应当与接管单位!协商解决协》商处理情况应当记录!在案:
第八?条 : 市:政排:水设施建《设工程?移交按照以下程序执!行
(一)建—设单位在竣》工验收前应委托检测!单位对排水管道进】。行闭路电视系—统(以下简》称CCTV)检测施!工单:位对CCTV检测发!现的管道结构—性缺:陷与功能性缺—陷应当及时进行【修复并委托检测【单位对修复后的【管道进行CC—TV复?测
:(二)建《设,单位在工程》全面完工且具备【竣工验收条》件时应当书面通知接!管单位对准》备移交的设施及【相关资料进》行全面的检查并【。提交所有CCTV】检测报告
(三)接!管,单位应对工程的C】。CTV检测结—果组织抽查复—核对过河倒虹—管,、沿河埋《设等重要管道应全】部抽查复核》并对排?水,设施状?况进:行现场?检查建设《单位必须现》场同步配合》核查并对核查—结果予以确认现场核!查,结束后10个工作】日内接管单位应【当,将需要整改的问题】清单告?知建设单位建设单】位应及时《组织整改再次书面】。通,知接:管,单位进行复核—。接管单位应在接【到通知后7个工【作,。。日,内进行复核
接【管单位复核结—果与原检测结—果有:较大出入的接—管,单位应对整个—项目:提高:复核比例;复核仍有!问,题的应进《行全线复核所发生费!用由建设单位承担】并报: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!原检测单位进行依】法查处?
(四)建设单【位收到整改通知【书后未按时》限进行整改的、【整改复?查,。仍不合格的接管【单,位可报请建》设行政主管部门【由建设?行政主管部》门进行核实后—对原施工单位作为】不良记?录登:记,备案建设单位也可委!托维:护,单位:进行:整改整改完毕—。。后建设单位书面【通,知接管单位进行复】查接管单位应在接】到通知7个工作【日内进行复查
(】五)检?查、复查合格—后接:管单位?应,出具市政排水设施】工程检?查,意见表(附》件2)建《设单位方《可组织项目竣—工验收
(》六)建设单位—自接到市政排—水设施工程检查意】见,表(附件《。2)之日起60天内!。应完成工程》竣,工验收自工》程竣工验收》合格之日起10日内!建设单位应向接【管单位?提交市?政排水设施工程移】交与接管申请表(】附件3?)
(七)建设单】位应在提交移交申请!。后30日内将项目】档案资?料移送接《管单:位
(?八)建设单位应当】在项目档案资料【完成移交的同—时与接管单位签【署市政排水设施【工程竣工移》。交与接管《备忘录(《附件4)
第九条 !。承担排水《管道CCTV检【测的检测单位应【具备相应的检测【设备和检测专业【人员
排水》管道检测办法—及评估应符合城镇】排水:管,道检测与评估技术规!程(CJJ181】)中相关规定—
第十条 —。市政排水设施工程】移交时建设单—位应当向接》管单位提交以下【工程档案《资料
(一)—市政:排水设施工程—移,交与:接管申请表(附件3!)
(二《)建设工程规划【许可证(复印件)及!泵站(井)等附属】设施:国土资源行政主管】部门核?发的土地批复手【续(复印《件)
(三》。),建筑:工程:施工许可证(—复印件)
》(四)市政排水设施!工程:施工图、竣工技术】资料(其中纸质竣工!。。图及竣工图C—AD电子档各2【套)、地《质勘察资料资料必】须符合城建档—案管理要求》真实反?映施:工,过程及施工质—量控制的相》关原始记录、闭水】试,验等资料;泵站工程!中的电器、机械设】备采购?合同、调试运行正】常,的相关记《录资料
(五)建】设单:位与施工单》位签署的工程质【量保修协《议
(?六)市政《排水设施工程移【交,与接:管明细表《(附件?5):
(七)管道堵头设!置情况?。说明:
(八)《勘测单位《出具:的排水管线竣工【检测报?告,及电子档《文件1?套并将管网》测绘数据《录,入所在市区城建【档案馆的管网信【息库
(九)—雨污管?道全线(包括支【管)CC《T,V检测报告资料
】第,十一条 市政排水!设施工程移交接管的!有效期为竣》工验:收合格之日起3【个月:。
工程竣工验—收后超?过移交?接管有效期的建设单!位应当委托检测【单位对移交的市政】排水设施工》程再次进行CCT】V检测评《估检测结果达到该】工程原设计标—准且满足《。。城镇排水《管渠与泵站维护技】术规程(CJJ68!)规:定的方可移交接管
!第十二条《 市政排》水,设施工程在质—量保修期内施工【单位应当按建设【工程质量《管理相关规定及合同!约定承?担质量保《修责任工程的结构】。。性,质,量问题施工单位应】。负责:设计使用《年限内?的保修
建设单位应!对,施工单位在工程【质量保修期内的质】量保修工作进行监】督发现重大质量问】题的建设单位—、接管单位应报告】。建设行政主》管,部门并由建设—单位责成施工单位在!规定的期限内整【改至合格其质量保】修期相应《顺延
第《十三条 在项【目质量保修》期,内施:工单位不履行保修】义务:或者拖延《履行保修义》务的建设单位应根】据与施工单位—签署的?工程质量保修协议】对所:存在缺?陷委托接管单—位进行缺《陷维修所需费用由建!。设单:位承担并报请建【设行:政主管部门对原施】工单位的不良行为纳!。入企业不良信—用评价
第十四】条 建设单位【与接管?单位:在,项目:移交:过程中对责任—和义务?产生争?议的应当协商解【决协:。。商不成的提请排水】行政主?管部:门协调处理
第十!五,条 ?市政排水设施移交后!维护管理由接管单】位,负责未办理》移交:。的仍由建设单位【负责
第十》六条 申请移【交,的市政排水设施经接!管单位现场》检,查合格并取得—。接管单位《出,具的市?政排水设施工程【检查意见《表,(附:件2)建设单位应】。当在竣工验收并完】成,移交工作后方可办】。理竣工结《算
第十《七条 为保证市政!排水设施工程建成】后能正常投入使用】养管到位因相关【原因暂无法整体【。竣工验收、移—交的工程工程中已】。建,成验收并《投入使用的完—整成系统的排水单元!(,道路已开《通,使,用)宜经《。排水行?政,主管部门同意后推行!容缺:移交接收管理—不,免除项目参建单【位对工程质量缺陷应!承,担的责任
第—。十,八条 政府投【资,建设:的,。市政排水设施工【程在办?理接管手续后排水主!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!增补设施量并向财】政部门?申请增?补、落实养护—维修费用
社会投资!的市政排《水设:施工程办理移—交与接管手续—时应当明确养护【维修经费来源
第十!九条 ?。。 维护?。单位实施的大—中,修工程项目》。移,交参照本《办,法
第二十条 本!办法由福建省住房和!城乡建设厅负责【解释
第《二十一条 —。本办法?自发布?之日起施行
【
附件1《。.市政排水》设施工程移交与接】管登记表
》2.市政排》水设施工程检查【意见表
3.市【政排水设《施工:程移交与《接管申请表
4.市!政,排水设施工程竣【工移交与接管备【。忘录
5.市政排水!设,施工程移《交与接管明细—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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