遂宁:市建筑工程规—划核实管理规定(试!。行)
第《一章 《 ,总 则
第一【条 为《加强建设工程—规划许可实施情况】的监:。督检查规范建筑工程!规划核实工作依【据中华?人民:共和国城乡规—。划法:、四川省城乡规【划条例等法律法【规结合实《际制定本规定—
第二条《 :城市、镇规划—区国有土地上建【筑工程(私有住【宅,除外)的规划—核实适用本规定
】第三条 》本规定所称建筑工】程规划核实》是指城?乡,规划:主管部门对》。建筑工程《的放:线情况和建设情况是!否符合?规划条件和》建设:工,程规:划证许可《的内容进行》验核和确认的—过,程
第?四条 建》筑,工程规划核》实分:为放线?核实(验线)—、,基础竣工核实、【工程竣?工核实三个环节分别!通过验?核建筑工程放线情况!出具的验线测量报告!、基础竣工测量【报,告、工?程竣工测《量报:告(以下统称为测量!报,。告、见附件2)等】措施加强对》建筑工程规划实【。。施,的,监督检查《
第:五,条 建《筑工程规《划核实的《主要内容是验核建筑!工程放线测量—。报,告;核实建筑工程】是否按照规划—条件和?建设工?。程规:划许可证许可—的内容进《行建设;检》查规划建《设用地范围内应拆除!的建筑物是否按规定!。拆除;?核发建设工程规【。划条件?核实合格证及附【件、附图
第—六条 放线核实】是,指城:乡规划主《。管部:。门将放线报告与依】法审定的建筑工程】总平面图《、建筑坐《标定位图进行对照】并组织建《设单位?现场验?核该建筑《工程的?放线情况与城乡【规划主管部门审【定的总平面图、【建筑:坐,标定位图是》否一致
《基础竣工核实—是,指城乡规划》主管:部门将基础竣工测】量报告与建设工【程规划许《可,证及:。附,件、附图确定的有关!建筑基础规》划,部分内?。容进行对照验核建筑!工程基础《的建设情况是否【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!证,及附件、附图—相符
工程》竣工核实是》指城乡规划主—管部门将工程竣工测!量报告?与建设?工程规划许》可证及附件、附图所!确定的?内容进行对照—验核建筑工程—的建设情况是否【与规划条件和建设】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!的内容及附件、【附图相符
第七】条 城乡规划主管!部,。门在核?发建设工程》规划许可《证,及建筑坐《标定位图时同时发】出建:筑工程规《划核实责任告知【书(见附件3)建】设单位应将建筑工】程规划核《实责任告知书—转送放?线测绘单位、设计单!位和施工单位—
建筑坐标定位图应!包括地上建》筑坐标定位图、地】下建筑?坐,标定位图并》注明:地上建筑、地—下建筑的相》互关系?及自然层数
第【八条 ? 建筑工《程规:划,核实建立《联系人工作制—度联系人由各分局负!责指定并报市局备】案,
,建筑工?程规:。划,核实联系人的主要】职责是负责建筑工】程,规划核实的》具体:工作;监督检查建筑!工程实施《规划许可情况;依】法巡查?处理建设单位、放】线测:绘,单位、设计单位【的不良信用行为;协!调处理建筑工程【实施:过程中有关规划【问题;有关文—件,。规定的其他职责
第!。九条 建》设单位应当委—托具有?相应资质的测绘【单位对建筑工—程实施放验》线测量、基础竣工】测量、工《程竣工测量》建设单?位应及时向城乡【规划:主管:部门提供该建筑【工,程,的测量?报告
?第十条? 测量《报,告包括?文本和附图两部分】(含电?子文本)文本格式】应规范并与附图涉及!。的相关内容保持一】致
第?二章 放线【。。核,实(验线)
第十】一条: 测绘《单,位应当依《据城乡?规划主管部门出具】的建设工程建筑坐标!定位红线图和依法】审定: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!图对建?筑工程放《线结果实施验—核测量并及时出具验!线,测量报告
第—十二条? 验线报告文本】应包括验线回—单、验线《比较分析表(见附件!4,)等内容
第十【。三条 规划核实】联系人应现场核【实放线定《。位,情况,将建筑工【程放:线定位的验核情【。况如实?地填写在《验线回单上并—在验线报告上签字确!认归档
第十四条】。 城乡规》划主管部门》应自收?。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!。个工作日《内作:出,受理、不予受理【或要求补正材料【的决定;《作出:上述决?定后逾期不告知【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!日,起即为受理
—放,线核实(验》线)应自受》理之日?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!决定;不能在—上述规定期》限内作出的经—局分管领导》批准可?延长:2个工作《日并告知《申请人延长期—限的理由《
第三章 基】础,竣工规划核实
第】十五条 建—。筑工程基础竣工并】。确定主体《工程轴线《位置后?建设单?位应当委《托相:应资质的测绘单位进!行基础?竣工测?量并及时《出具基?。础竣工测量报告
】第十:六条 《基,础竣工测量报—告的文本应包—括基础竣工》验线:回单、基《。础竣工测量比较分析!表(见附件5—)等内?。。容
第十《七条: 规划核实联系】人应将?。建筑工程基础竣工】验,核,情,。况如实地填》写在:基础:竣工验线回单上【并,。在基础竣工测量报】。告上签?字存档
第十八条】 , 城乡?规划主管部门应自收!到申: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!作日内作出》受理、不予受—理或要求补》正材料的《决定;作《出上述决定后—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!申请材料《之日:起即为受理》
,基础竣工《规,划核实?应,自受理之日起—5,个工:作,。日内作出《决定;?不能在上述》规定:。期,限内作出的》经局分管领导批准可!延,长2个工作日并告】。知申:请人延长期限—的理由?
第四章 》 竣:工规划核实》
第十九条 — 申请竣工规划【核实的?项目应具备以—下条件
(一)申】请规划核实的建筑工!程已:竣工场地建设已完成!规定配套的》设施已建成;
【(二)现场施工【设,施,。、,建材及垃圾已清理】完,毕;
(三》)应:。拆除:的建、构《筑物:。。(含:临时)等《已拆除;《
(四)无违法建设!或违法建设已处理】;
(五)城乡【规划主管部门认为】需要具备的其他条件!
,第二十条《 建筑工》程竣工后建设单【位应当及《时委托相应资—质的测?绘单位?进行建?筑工程竣《工测量、《出具建筑工程竣工】测量报告
第二【十一条 建筑工程!竣工规划核实确认】是指建筑工程按照建!设工程?规划许可《证及附件、附图所】确定:的,内容全?面竣:工后被许《可人:提出申请由》城乡规划主》管部门予《以竣工规划核实【。确认
第二十—二条 建筑工程竣!工规划核实原则上以!项目:。为单位进行》整体规划核》。实因特殊情况确【需进行分段、分栋】规划核实的应由城】乡规划主管部门【集体研究决定
建筑!工程竣工分栋规划核!实确认是指两栋以】上的:建设工?程其中?一栋或几栋建—筑工程竣工》后被许可人》提出申请《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!对已竣工建》筑工程予以竣工规】划核实确认分栋竣】工规:。划核实的建》筑与相邻其他建筑】。的间距应满足规划管!理技术规定》要求:同时应具有完整【的使用功能》、相应的配套设施并!能正常投入》使用
建筑工程竣】工分:段规划?核实:确认是指一栋—或几栋建筑工程竣工!后被许可《人提出?申请由?城乡规?划主管部门对—。已竣:工的:部分建筑予以竣工】规划:核实确认竣》工规:。划核实?确认的?部分:建筑应?具有相对独》立、完整的》使用功能和配套设施!并能正常投入使用】
分段、分栋规划核!实,的建筑工程原则【上只:能依相?应的建?设工程规划许可【证进行核《实确认?
,分段:、分栋规划核实的】建筑工程在对最后部!。分进行规《划核实确《认时必须全面完成】建设工程《规划许可《证及附件、》附图确定的建设内】容,
第二?十三条 工—程竣工测量》报告的文本》应载明以下》内,容建筑工程》竣工比较分析表(附!件6)、建筑工程】建筑面积明细表【(附件7)、建【筑,工程建筑面》积汇:总表(附件8—。)、其?他情况说明等
【工程竣工测》量报告的附图应为】实测15《。00现?状竣工?。地形:图(含管线、绿地】分布图)、实测1】500现《状,地,形建筑?比较图和各楼层实测!平面图
工程竣工】测量报告中的建筑】。工程使用功能—应严格按照建设【工程规划许可证【及附图确定》的功能标注
第二】十四条 《 城乡?规划主管部》门,对建设单位提供的】工程竣工测》量报:告等材料核实后存】档对符合规划条件】。和建设工程规划【。。许可证及附件、【附图的?建筑工?程,核发建设《工程:竣工规?划核实合格证及【附件、附图》;不符合的不予【通过规划核实—同时书?面,告知理由和整—改意见?
工程竣工》测量报告《中的实测1》:500现状竣工地!形图应作为建设工程!规划核实合格证的附!图
第二十五条 !建设单位备齐—相关资料后向核【发建:设,工程规划许可—证的城乡规划—主管部门提出申请
!第二十六条 —。 城乡?规划:主管部门应自收到申!请,材料之日起》5个工作日内—作出受理、》不予:受理或要求》补正:。材料的决定;作出上!述决定后逾期—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!材料之日起即为【受理
竣工规—划核实应自受理之日!起20个工作日内】作出:决定;不《能在上述规》定期限内作出的经】局,。分管领导批准可【延长5个工作—日并告知申请—人延长期限的理由
!第五章? 其他责》任
第二十七—条 测绘单位【出具的放、验线报告!、基础竣工测—量报:。告、:工程竣工测》量报告应符合相关】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!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!及国:家有关规《范、技术标准—、技术规定的要求并!。。能真实准确地反映】建筑工程《的修建情《况城乡规划主管【部门应对其进行【抽查测量报告与【建筑:工程实际《修建不符或》不,合格的由城乡规划】主管部?门抄告相关行业主管!。部门和征信》平台依法进行查处和!公开曝光
第二十八!条 建设单—位必:。须严格按照建设工程!规划许可证及—附件、附图确定【的内容进《行建设?。
建:设单位未按》照建:设工程?规划许可《证,及附件、附图确【定的内容进行—建设的城乡规划【主管部门《应当依法查处建设单!位未履行行政处【罚决定的城乡规划主!。管部门不予竣—工,规划核实确认
【涉及利害关系人的】违法建设《行,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!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!条件核?实合格?证前应当先》。参照行政许可—公示听证暂行规定的!。有,关规定办理
第【。二十九条《 城乡规划主【管部门在《规划核实过程中【必须:依,法履行职责不得【滥用职权有违法【违纪行为的按—有关:规定:处,。理,
第六章 附【 则:
第三?十条 建设单【位提供的测量报告应!当符合建筑工程建】。筑,。面积计?算,规范(GB/T 5!03532015】)和城?市测量规《范(CJJ/T【 8-20》11);所》有测绘成果均应【采取统一的空间定】位基准?即,遂宁坐标系》和1985国家高程!基准
第三十一条 ! 四川省城》乡,规划条例第五—十二条所列》乡、村规划区—内乡村建设项—目的:规划:核实参?照本规?定执行?
第三十二条— :本规:定自2018年3月!。1日:起试行有效期1【。年
附》件1:.名:词解释?;
:2.测量报告的制】作要求;
3.【遂宁市建筑工程【规划核?实,责任告知书;
【4.建筑工》程验线比较分析【表;
?5.建筑工程基【础竣工?比较分析表;—
6.?建筑工程竣工—比较分?析表;
7.建【筑工程建筑面积明细!表;
8.建—筑工程建筑》。面,积,汇总:表
?
附件1
【
名词解释
】
,放线测量《报告是指《有相应资《质的测绘单位依【据城乡?规划主管部门审定】的建设工《程设计方案对建【筑工程实施定位测量!形成的测量成果
验!线测量报告是指有】相,应资质的测》绘单位将验测形【成的测量成果—与放:线报告进《行对照形成的测量报!告
:基础竣工测量报【告是指有相应—资质的?测绘单?位对建筑工》程基础竣工》情况验测形成的【测量:成,果
工程竣工—测量报告《是指有?相应资质的测—绘单:位对建筑工程—竣,工后:进行实地测量形成的!。。测量成果
【附件2
测】量报告的制作要求
!
一、《验线测量报告
(】一,)验线回单》应载明以下内容建设!单位:名称、建《设工程名称、位置、!规划许可情况、【应拆建筑《的拆除情《况,、验线测量》。成,果、以及其他情况】说,明等
(二》)验线比较》分析表?。应将放、《验线测量成》果与:依法审定的建设工】程设计方案图有关的!建筑定位数据—进行对照《制作建?筑工程验《线比较分析表
(三!)验线报告》的附图应当在城乡】规划主管部门—审定的建筑工程总平!面图上制《作并将拟《。建建筑工程的平面】。位置、控制角—点坐标以及与其【他建(构)筑—物的间距、与各类规!划,控,制,线,。。的距离准确、清晰地!标注在附《图,上
二、《基础竣工测量报告】
(一)基础竣工验!线回单?应载明以下内容建】设单位名称建—。设工程名称建—。设单位联系人—及电话?建筑工程位》置施工单位、监理单!位名:称基础竣工测量成】果,及情况说明等—
(二)《。基础竣工测量分【析表应载明》基础竣工测量成【果数据?、验线测量成果【数据等内容》并,与规划许可情况【进行比较分析
【(三)基础》竣工测?量报告?的附图应《在建设单《位提供?的验线报《告附图上制作并将】建筑工程基础竣工总!平,面位置、间》距以及与《其他建筑物、各类】规划控制《线的距离等》的,实测数?据标注在《附,图上
三、建筑工】程竣工?测量报告
(一)建!筑工程竣《工测量报告》应包括以下内容建筑!工程概况、竣工【测量委托书(—或协议)、测绘【单位名称(》盖章:)、资质证书及【其法定代表人姓【名、测绘作业人员姓!名、:。建筑面积计算依【据等:其中建筑工程概况】。应载明建设单—位、建筑工程名称】。、施:工单位名称》、监理单位名称建】筑工程位置、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】证,编,号及:签发时间《。、建设总规模每栋建!筑的层数以及其他】应注明?的情况等内》容
(二)建筑面】积明细表应按照【建筑工程规》划核实确认的标【准格式文本和—内容制作并将每【栋建:筑工程的建筑—面积分别《汇总制作建筑面【积汇总表《
(三)建》筑面积?实测数据应与对应】的规划许可数据进】行比较并《注明其差《值
四、1》:500现状竣工地!形图除?应按地形图的制【作要求的制作规范标!注地形、地貌、【地物:外还应载明建筑工】程的±0.》00层标高》、屋:顶标高、建筑制高】点标高(仅限—于有限高要求的区】。域)、地下管网其】范围应包括》城乡规划主管部门】划定的规划》建设用?地范:围以外周边30-5!0,米的区域
五、【现状绿化用》。地,比,较图是?指测量分析表应【载明:绿地竣工《测量成果数据等内容!并与规划许可—情况进行《比较分析
六、现】。状地形建筑比较【图是指在建筑工程竣!。工实:测现状地形图上叠加!各,类,。规划控制线、放线】附图中的建筑放【线位置
七、楼层平!面图应?载明建筑工程—各楼层的使用功能】。、各:。边,的长度、立》体式(机械式)停】车库的净高》等内:容
附件3 】
遂宁》。市建筑工《程规划核实责任告】知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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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】 (建设单位)
!为加强建《筑,工程的规划核实工】作保障建筑工程【严格按照规划许可】的要求顺利》。实施根?据四川省城乡规划】。条例、遂宁市建【筑工程规划核—实管理?规,定我局将对你单位】( )—建筑工程的放线、基!础竣:工、:工程竣工等三个环节!进行规划核》实并指定遂宁市城】。乡规划管《理局( 《 , )区《分,局的( 《 : )同志作为该】工,。程的规划核实联【系人联系电》话,为( )】。现,将有关事项告—。知如下
一、规【划核实联系的—职责
(一)负【责建筑工程规划核】实的具体工》作;
(《二)监督《检查:建筑工程实施情【况;
(三)查处建!。设单位、放线—单位、建筑设计单位!的违规及《不良信用行》为,;
(?四):协调处理建筑工【程,实施过程中其他有】关规划问题; (五!)有关文件》规定:的其他职责》
二、建设单—位的职责
》(一)应在施—工现场公示经—城乡规划主管部门】依法审定的建设工】。程设计方案》总平面图;
(二】)应积极配合城【乡,规划:主管部门对》建筑工程实施规划核!实并提供与规—。划核实相关的文件、!资料;
(—三)严?格按照建设工程【规划许可证》。及其附?件、附图所确定的内!。容建设不《得擅自修改确需【修改的应《向建筑工程》所,在地城乡规划主管】。部门提出申》请经依?法批准后方可修改;!
(四)应委托具有!相应资质的测绘【单位对上述建—筑工程实施放线、基!。础竣工、工程竣工等!。。三个环节的测—量;
?(五)应与规划核】实联系人保持工【作联系?。及,时将建筑工程的放验!线报:告、:基础竣工《测量报告、工程竣工!测量报告等》材料:分别报请建筑工【程所在地城》乡规划?主,管部门予以核—。实后方可开展下【阶段的工作;
(】。六)不按照建设【工程:。规划许可证及其【及附:件、:附图所确定的内【容进行?建设的或建筑工【程放验线、》。基础竣工、工—程竣工等三》个环:节未经规划核实【擅自开?展下阶?段工作?出,现违法建设行—为的应承担相应的】。法律责任《;
三?、测绘单位、—。建,筑设计单位》、施工单位的职责
!(一)?。测绘:单位、建筑设计单】位应:当,按照国家或》本市有?关城乡?规划、测绘技术标】准的规定进行—测量和设计》;
(二)测绘单】位应当具有相应【的测绘资《质并对其出》具的测量报告—的,真实性?负责
(三)—建筑设计单位、【施工单?位不得违反建—设工程规划》许可:证,及其附件、附—图的要求擅自变更】设计和施工;
【。(四:),规,划核实联《系人不履《行职责、《滥用职权、或其【他违法违纪行为建】设单位?。、测:。。绘单位、《建筑设计单》。。位和施?工单位有权向城乡规!划主管部门举报【。举报电话(082】5-231251】6)
四、建筑工程!规,。划核实工《作流程
(一)【建筑工程放》。线核实建设》单位向城乡规—划主管部门提—出申:请→城乡规划—主管部门向》申请单位《发放建筑《坐标定?位图→建设单位委托!测绘单位到现场测】量→测绘单位向建】设单位和城乡主管】部门:同时提?供放线报告→—建设:单,。位,向,城乡:规划主管部门申请】验核放线报告→城乡!。规划主?管部门?向,建设:单位核?。发建设工程验线合格!通知:书
:(二)建筑》工程基础竣》工规划核《实建设单位在基【础竣工后委托测绘】单位→测绘单位进场!测量→测绘单—位向建设单位—。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!同时提供基础竣工】测量:。报告→建设单—位向城乡规划—主管部门申》请基础竣工核实【→城:乡规划主管部—门将核?实情况填写在基础竣!工验线?回单上并明确是否】符合规划许可—要求:
(:三):建筑:工,程竣工规划核实建设!单位在工程竣工后委!托测绘单位→测绘】单位进场测》量→测绘单位—向建设单位和—城乡规划主管部门】同时:提供工程竣》工测量?。报告→建《设单位向城》乡,规划主管部门申请】。建设工程竣工规【划核:实确认→城乡规【划主管部门》向建设单位核发【建设工程规划—条件核实合格证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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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工程》验线比较分析表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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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《工程基础竣》工比较分《析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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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—7
建?筑工程建筑面积明】细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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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8!
建筑?工程建筑《面积汇总表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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