遂宁市建《筑,工程规划核实管【理规定(试行)
】第一章 总【 则
第一条 】 为加强建设—工程:。规划许可实》施情况的监督检【查规范?建筑工程规划核【实工:作依据中华人民【共和国?城乡规划法、四川省!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!。法规结合《实际:制定本规定
第二条! 城市、镇—规,划区国有土地—上,建筑:工,程(私有住宅除外)!的规划核实适用【本规:定
:第,三条 ? 本规定所称—建筑工?程规划?。核实是指城乡规划主!管部门对建筑工程】的放线?情况和建设情况是否!符合规划条件和建设!工程规划证许可【。的内容进行验核和】确认的过程
—第四条 建—筑工程规《划核实分为》。放线核实(验—线)、?基础竣?工核实?、工程竣工》核实三个环》节分别通过验—核建:筑工程放线情—况出具的验线—测量报告《、基础?竣工:测量报?告、工程《竣工:测量报告《(以下统称》为测量报《。告、见附件2)等】措施加强对建筑工程!规划:实,施的监?。督检查
第五条 !。建筑工程规划核实】的主要内《容是验核建筑—工程放线测量—报告;?核实建筑工程—是否按照规》划条件和建设工程规!划许可证许可的【。内,容进行建设;检查】规划建设用地范【围内应拆除的建筑】物是否?按规:定拆除;核发建设】工程规划条件—核实合格证及—附件、附《图
第六条》 放线核实—是指:。。城乡规划主》管部:门将放线报告与【。依法:审定的建筑工程总平!面图、建筑》坐标定位图进—行对照并组织—建设单?位,。现场验核该建筑工】程的放线情况与城乡!规划主管部门—审定的总平面图【、建筑坐标》定位图是《否一致?
基础竣《工核实是指城—乡规:。划主管部门》。将基:础竣工测量报告【与建设?工程规划《许可证及《附,件、:附图确定的》有关建筑基》础规划部分内容进】行对照验《核建筑工程基础的】建设情况是否与建设!工程规划《。许可证及附件—、附:。图相符
《工,程竣:。工核实是指城—。乡规划主管部门【。将,工程竣工测量报告】与建设工程规—划许可证《及附:件,、,。。附图:所,确,定的:内容:进行对照验核建筑工!程的建设《情况是?否,与,规划条件和建设工】程规划许可证—。许可的?内容及附件、附图】相符 ?
第:七条 城乡—规划主管《部门在核发建设【工,。程规划?许可证及建筑坐【标定位?。图时同?时发出建筑工程规划!。核实责任告》知书:(见附件3)建【设单位应将建筑工】程规划?核实责任告知书【转送放线《测,绘单位、设计单位】和施:工单:位
建筑坐标定【位图应包括地上【建筑坐标《定位图、地下建筑】坐标定位图并注明】地上建筑《、,地下建筑的》相互关系及自然【。。层数
第八》条 建筑工程【规划:核实建立联系人工作!制度:联系人由各分局负】责指定?并报市局备案
建】筑工:程规划核实》联系人的主》要职:责是负责建筑—工程规划核实的具】体,工作;监督检查【建筑工程实施—规划许可情》况;依?法巡:查处理?建设单?位,。、放线测《绘单位、设计—单位的不《良信用行为;协调处!理建筑工程实施过】程中有关规划问题】;有关文件规定的】其,。他职责
《第九条 建—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!相应资质的》测绘单位《对建筑工程》实施放验线》测量、基础竣工【。。测量、工程竣工【测量:建设单位应》及时向城乡规划主】。管部门提供该建【筑工程的测量—报告
第《十条 测量报告包!括文本?和附图两部分(【含电子文本)文【本,格式应规范并—与附:图涉及的《相关内容保》持一致
《第二章? 放线核实(验!线)
?第十一条 —测绘单位《应当:依,据城:乡,规划:主管:。部门出具的建设【工程建筑坐》标定位?红线图?和依法?审定的建设工程设】计方案图对建筑工程!放线结果实施验【核测量?并及:时,出具验?线测量报告
第十】二条 验线报【告文:本应包括验线回【单、验线《比较分?析表(?见附件4)等内容
!第十三条 规划核!实,联系人?。应现场核实放—线,定位情况,将建【筑工程?放线定位的验—核情况如实地填写】在验线回单》上并在验《线报:告上签字确认归档
!第十四条 》 城:乡规划?主管部门应自收到】申请:材料之?日起3个工》作日内作出受理、】。不,予受理或要求补【。正材料的决定;【作出上述决定—后逾期不告知的自收!到申请材《料之日起即为受【理
放线核实(验】线)应自受理之日】起5:。个工作日内作—出,决定;?不能在上述规定【期限:。内作出的经》局,分管领导批》准可延长2个—工作日并告知申【。请人延长期限的理由!
,第三章 基础竣!工规划?核实
第十五—。条 建筑工程基础!竣工并?确,定,主,体工:程轴线位置后—建设单?位,应当委?托相:。应资质的测绘—单位进行基础—。竣工测量并及时出具!基础竣工测量报告
!第,。。。十六条?。 基础竣工—测量报告《的文本应包》。括基础竣工验线回单!、基础竣工测量比】较分析表(》。。。见附件5)等内容】
第十七条 规划!核实联系人应将建】筑工程基础竣工验】核情况如实》地填写在基础竣工验!。线,回单上并在基础竣工!测量报告上签字存档!
第:十八条 城乡规划!主管部门应》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!。。。起3:个工作日内作出【受理:、不予受理或—要求补正材料的决定!;作出上述》决定后?逾期不告《知的自收到申—请材料之日起—即,为受理
基础—竣工规划《核实应自受理—之日起?5,。个工作日内作出决】定;不能在上—述,。规定期限《内作:。出的经局分管领导批!准,可延长2《个工作日并告知【申请人延长期限【的理由
第四章 !竣工规划核》实
第十九条 申!请竣工规划核实的项!目应具备以下条件】
(一?)申:请规划核实的建筑】工程已竣《工场地建设已完成】规定配?套的设施已》建成;
《(二)现场施工设】施、:建材及垃圾已清理】完毕;
《(三)应《拆除:的建、构筑物(含临!时)等已拆除;【
(四)《无,违法建设《或违法建设已处理】;
(五)城乡规划!主管部门认为需要】具备的其他》条件:
第二十条 — 建筑工程竣工后】建,设单位应当》及时委托相应资【质的测绘单位进【行,建筑:工程竣工测量、【出具建筑工程—竣工测?。量报告?
第二十一》条 建筑工程竣工!规划核?实确认是指》建筑工程按照—建设工程规》划许可证及附件、附!图,所确定的《内容全面竣工—后,被许可人提出申请】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!予以竣工《规划核?实确认
第》。二十二条 建筑】工程竣工规》划核实原则上—以项目为单》位进行整体规划【。核实:因特殊情况确需进行!分段、分栋规—划,核,实的应由城乡—规划主管部门集【体研究决定
建筑】工程竣工分栋规划核!实确认是指两栋以】上的建设《工程其中一栋或几】栋,。建筑:工程竣?工后:被许可人提》出,申,请,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!对已竣工建筑工【程予以竣工规划【核实:确认分栋竣工规【划核实的建筑—与相邻其他建—筑的间距应满足【规划管理技术规定】要求同?时应具有完整的【使用功能、相应的】配套设施并能正常投!入,使用
建筑工—程竣工分段规划核实!确认是?指一栋或几栋建筑】工程竣工《后被许可人提出【申请由城乡规划主】管,部门对已竣工的部分!建筑予以《竣工规划核》实确:认竣工规《划核实确认的部分】建筑应具有》相对:独,立、完?整的使用功能—和配套设施并能正常!投入:使,用
分段、分栋规划!核实的建筑工程原】则上只?。。能,依,相应的建《设工程规划许—。可证:进行核实确认
分段!、分栋规划核—实的建?筑工程在对最后部】分进行规划核实【确认时必须全面【完成建?设工:程规划许可证及附】件、附图确定的建】设内:容
第二十三条【 工程竣》工,测量报告的文本【应,载明以下内》容建:筑工程竣《工,比较分析表(附件6!)、建筑工程建筑面!积明细表《(附件7)、建筑工!程建筑面《积汇总表《(附件?8)、其他情—况说明等
工—程竣工测量报告的附!图应为实《测1500现状竣】工地形图《(含管线、绿地分布!图)、实测》15:00:现状地?形建筑?比较图和各》楼层:实测平面图
—工程竣工《测量报?告中的建筑工程【使,用功能应严格按照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】证及:。附图确定的功—能,标注:
第二十四条 】城乡规?。划,主管部?门对建?设单:位提供的《工程竣工测量—报告等材料》核实后存档对符合】规划条件《和建设工《程规:划许可证及附—件、附图的》建筑工程核》发建设工程竣工规】划核:实合格证及附件、】附图;不符合的不】予通过规划核实同时!书面:告知理由《和,整改:意见
?工程竣工测量—报告中的《实测1:《500现状竣—工地形?图应:作为建设工》程规划核实合—格证的附图》
第二十五》。条 建设单位备】齐相关资料后向核发!建,设,工程规划许》。可证的城乡规—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!
第二?十六条 城乡规划!主管:部门应?自收到申请材料【之,日起5?个工:作日内作《出受理、不予受理或!。要求补正材》。料,。的决定;作》出上述决定后逾期不!告知: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!日起即为《受,理
竣工规划核实】应自受理之日—。。起20个工》。作日内?作出决定;不能【在上述规定期—限内作出《的,经局分管领导批准】可延:长5个工作日并告知!申请人延《长期限?的,理由
第五章 【 其他责任》。
第二十七条 测!。绘单位出具的—放、验线报》。。告、基础竣工—测量报告、工程竣】工测量报告》应符:合相:关,法律:、法规、规章和【规范性文《件的规?定以:及国家?有,。。关规范、技》术标准、技术规【定的要求并》能真实准确地反映】建筑工程的修—建情况城乡规划主】管部:门应对其进行—抽查:测量报告与建筑【工程实际修》建不符或《不合格?的由:城乡规划主管部【门抄告相关行业主管!部门和征《信平台依法进行查处!和公开曝光》
第二?十八条 《 ,建设单?位,。必须严格按照—建设工程《规划许可证》。及,附件、附图确定的】内容进行建》设
建设《。单位未?按照:建,设工程规划许—可证及附《件,、附图确《定的:内容进?行建设的《城乡规划主管—部门应当依法查【处建设单位未履行】行政处罚决》定的城乡规划—主管部门《不予竣工规划核【实确认?
涉及利害关—系人的违法建设【行为城乡规》划主管部《门在核发《建设工?程规划条件核实合】格证前应当先参照行!政许可?公示听证暂行规【定的有关规》。定办理
第二十九条!。 城乡规划主管部!门在规?划核实过程中必须】依法履行《职责不得滥用职【权有违法违纪行为】的按有关规》定处理?
第六章 附 】则
:第三十条 建【设单位提供的测量报!告应当符《合建:筑工程建筑面积计】算规范(GB/T !50353201】5)和城市测—量规范?(CJJ《/T 8-201】1);所有测—绘成果均《应采取统一的空间定!位基准即遂宁坐标】系和1985国家】高程基准
第三【十一条 《 四川省城乡规划】条例第五十二条【所列乡、村规—划区:内乡村建设》项目的规划核—实参照本规定执【行
第三十》二条 本规定【自,2018年3—月1日起试行有效期!1年
附件1】.名:词解释;
2.测】量报告?的制作要求;—
3.遂《宁市建筑工程规划核!实责任告知书—;,
4.建《筑工程验线比较分】析表;
5.建筑】工程基础竣工—比较分析《表,;
:6.建筑工程竣工比!较分析表;
7.】建筑工程建筑—面积明细表;
8.!建,。筑工程建筑》面,积汇总表
—
附件》1
《名词解释
【放线测量《报告是?指,有相应资质的测【。绘单位依《据城乡规划主—管部门审定》的建设工程设计方】。案对建?筑工程实《施定位测量形成的测!量,成果
?验线测?量报告是指有相应资!质的测绘单位将【验测形成的测—。量成果与《放线报告《进行对照形》成的测量报告
基】础竣工测量》报告是指有相应【资质的测绘单位【对建筑工程基础竣】工情况验测形成【的测量成果
—工程竣工测量报【告,。是,指,有相应资质的测绘】单位:。对建筑工程竣工后】进,行实地测量形成的】测量成果
》
附件《2
测量报】告的制作《要,。。求
一、—验,线测:量报告
(一)验】线回单应载明以下】内容建?设单:。位名称、建设工【程名:称、:位置:、规划许可情—况、应拆建筑的【拆除情况、验线测】量,成果、?以及:其他情?况说明等
(二【)验线比较分析表应!将放、验《线,测量成果与依法审】定的建设工程设计】方案图有《关,的建筑定位数据进行!。对照制作建筑—工程验线《比较分?析表
(三)验【线报告的附图应【当,在城乡规划主—管部门审《定的建筑工程总平】面图:上制作并将拟—建建筑工程的平面】位,。置、控制角点坐标以!及与其他建(构)】筑物的间距、—与各类规《。划控制线的距离【准确:、清晰地标》注在:附图上
二、基础】竣工:。测,。量报告
《。(一)基《础竣:工验线?。。回单应载明以下内】容建设单位名称建设!工程名称建》设单位联系人及电】话建筑工程位—置施:工单位、监理单【位名称基《。础竣工测量成—果及情况说明等
(!二)基础竣工测量】分析表?应,载明基础竣工测量成!果数:据、验线测量成果数!。据,等内容并与规划【许,可,情况进行《比较分析《
(三)基础竣【工测量报告的附图应!在建设单位》。提供的验线报告附】图上制作并将建【筑工程基《础竣工总《。。。平面位置、间距以及!与,其他建筑物、—各类规划《控制线的距》离等的实测》数,据标:注,在附图?上,
三、建筑工程竣】工测量报告
(一】)建筑工《程竣工测量报告【应包括以下》内,容,建筑:工程概况、竣工测量!委托书(或协议【)、测绘《。单,位名称(盖章—)、资质证书—及其法定代表—人姓名、测》绘作:业人:员姓名、《建筑面积计算依【据等其?。。中,建筑工?程概况应载明—建设单位、建—筑工:程名称、施工单位名!称、监理单位名称建!筑工程?位,置、建设工》程,规划许可证编号【及签发时间、—。建设:总规模?每栋建?筑的层数以及其他】。应注明?的情况等内》容,
(二)《建筑面积明细表应】按照建筑工程规划】核实确认的标准格式!文本和内容制—作并将每栋建筑工程!的建筑面积分别汇】总制作建筑面积汇总!表
(三《)建筑面《积实测数据应与【对应的规《划许可数据进—行比:较并注明其》差值
四、》。。1:500现状【。竣工地形图除应按】地形图的制作—要求的制作》规范标注地形、地貌!、地物外还应载明建!筑工程的《。±0.00层标高、!屋,顶标高、建筑制高点!标高(?仅限于有限高要【求的区域《)、地下管网其范围!应包括城乡规划主】管部门划定的规划】建设用地范围以外】周边:30-?50米的区域
五、!现状绿化《用地:比,较图是指测量分【析表应载明绿地竣工!测量:成果数?。据等内容并与规划】许可情况进行比较】分析
六、现状【。地形建筑比较—图是指在《建筑:工程竣工实测现状】地形:图上叠加各类规划控!制线、放线附图中的!建,筑放线位置
七、楼!层平面图应载明建筑!工程各楼层的使用】功能、各《边,。的长度、立体式(机!械式)停车库—的净高?等内容
—附件3
【遂宁市建筑工程【规划核实责任告【知书
【 》 — (《建设单位)
为【加强建筑工程的规划!核实工作保障建【。。筑,工程:严,格按:照,规划许可的要求顺利!实施根据四川省【。城乡规划条》例、遂宁市建筑工】程规划?核,。实管理规定》我局将对《你单位( — )建筑》工程的放线、基础竣!工、:工程竣工等三个【环节进行规划—核,实,。并指定?遂宁市城乡规划管】理局( )区!分局的( — ?)同志作为》该工程的规划核实联!系,人,联系电话为( ! )现将有关事】项告知如下》
一、?规划核实联系的职】责
(一)负责建筑!工程规划核实的具体!工作;
(二)监督!检查:建,筑工程实施情况;】
(三)《查处建设单》位、放线单位、【。建,筑设计单位的违规】及,。不良信用行》为;
?(四)?。协,调,处理建筑工程实施过!程中其?。。他有关规划问—。题; (五)有关】文,。件,规定的其他职责【
二、建设单位的职!责
(?一)应在施工现【。场公示?经城乡规划主管【部门依?法审定的建设工程设!计方:案总平面图》;
(二)应积【。极配合城乡规划主】管部门对《建筑工程实》施规划?核实并提供与规划核!实相关的文件—、资料;
(【三)严格按》照建设工程规划【许可证?及,其附件、附图所确定!的内容建设不—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!的应向建筑工程所】在地城乡规》划,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!依法:批准后方可》修改;
(四—)应:委托:具有相应《资质的测《绘单位对上述建筑工!程实:施放线、基》础竣工、工程竣工等!。三个环节的测量;
!(五)应与》规,划核:实,联系人保持》工,作联系及时将建【筑工程的放验线报告!、基础竣工》测量:报告、工程》竣工测量报告等材料!分别报请建》筑,工程所在地城乡【规划主管《部门予?以核实后方可开展】下阶段的工作;
】(六)不按照建【设工程?规划许?可,证及其?及附件、附图—所确:。定的内容进行建设】的或建筑工程放验线!、基础竣《工,、工程竣工等—三个环节未经—规划核实《擅自开展下》阶段工作出现违【法建设?行为的应承担相【应的:法律责任《;
三、《测绘单位、建筑设计!单位、施工单—位的职?责,
(一?)测绘单位、—建筑:设计单位应当按【照国家或本》市有关城乡规划、】测绘技术标准的【规,定进:行测量和设》计;:。
(二)测绘单位】应当具有相》应的测?。绘资质并对其出具】的测量报告的真实性!负,。责
(三)建筑设计!单位:、,施工单位不得—。。违反建设工程—规划许可证》及其附?件、附?图的要?求擅自变更设—计和施工;
(四】)规:划核:实联系人不》履行职责、滥用【职,权、或?其他违法违纪—行为建设《单位、测《绘单位、《建筑设计单位和施】工单位?有权向城乡规划【主管部门《举,报举报电话(082!5-2?31251》6)
四、建筑工程!规划核实工》作流程?
(:。一)建筑工》程放线核实建—设单位向城乡—规划主管《部,门,提出申请→城乡【规划主管部门向申请!单位:发放建筑坐标—定位:图→建设单位—委托测?绘单位到现场测量】→测:绘单位向建设单【位和城乡主管—部门同时提》供放线报告》→建设单《位向城乡规划主管】部门申?请验核?放线报?告→城乡规划—主管部门《向建设单位核—发建设工程验线合格!通知书
(二)建】筑工程?。基础竣工《。规,划核实建设单位在基!础,竣工后委《托测绘单位→测绘单!位进场测《量→测?绘单位向建设—单位和城《乡规划主管部—门同时提供基础【竣工测量《报告→建设单位向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】。。申请基础竣工核【实→城?。乡规划主管部门【将核实情况填写在】基础:竣工:验线回?单上并?明确是否符合规划】许可要求
(三【)建筑工《程竣工规划核实建】设,单位在工程竣工后】委托测绘单》位→测绘单位进【场测量→测绘—单,位向建设单位和城】乡,规划主?管部门同时提供【。工程:竣工测量报告→【建设单?位向城乡规划—主管部门申请—建设工程竣工规划】核实确认→城乡规】划主管部门》向建设单位核—发建设工程规划条件!。。。核实合格证
附【件4:<?xml:nam!espace 【prefix =】 ,。o />
建筑【工程验线比较分析】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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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【。7
建筑工程建筑】面积明?细表
建筑工—。程名称 ! ? 》 》 : 【 【 《 【 【 》 单:位,平方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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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附件8
建筑—工程建?筑面积?汇总表
建筑工程】名称 》 , : 》 《 ! — , 【 , ! — , : 《 : , ? , 单:位平方米
】
【建筑工程
栋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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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计《建筑面积
】按使用功能分类【
按》建筑部位分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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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
》
居—住
公—建
》工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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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配套(分类!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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