遂宁市市《城区:城市规划《区棚:户区改?造项:目实施货币》化安置?补偿工作的指导意】见,
第一章 总则
!第一:条 : 为加快《。推进棚户区改造【货币化安置》工作缩短《征收安置期限满足】棚户区居民多元【化需求消化社会【存量住房促》进房地产市》场健康发《展根据住房城乡【建设部 国》。家开发银行关于进】一步推进棚改货【币化安置的通知(】建保〔201—5〕12《5号:)精神结《合,我市实际《制定本意《见,。
,第二条 本意见】适用于市城区(船山!区、遂宁经开区【、市:河,东,新区规划区范围【内下同)《棚户区?征收:补偿货币化安置工】作各县(《区)可参照》执行
第《三条: 棚户区改造货币!化安置应遵循—政府主导、群众自愿!、让利于《民和公开、公平【、,公正的原则在尊【重群众自主选—择补偿方式的前提下!积极推进棚》户区改造《。货币化安置大力提】高货币?化安置比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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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二章 《货币化?安置方式
第—四条 房屋被征收!后被征收人有住【房一套以上(人【均住:房面积?达30平方》米及以上)无需再】买房的政府可—将补偿资《金直接支付》。到,被征收人;需要买房!的由被征收人自【行,安,排补助资金通过房】地产市场《购买;也可通—过政:府搭建的交易平台购!买,商品房?政府将补偿资金直】接支付给售房的【房地产开发企—业,
第三章 房!源,筹集
第五条 【 通过购买社会服】务方式?搭,建棚改货币化安置】交易平台(》网络 实体》);:建立棚?户区改造项目—商品住房房源库供】选择货币化安置的被!征收人自主》选择:。购买
第六条 】用于棚?户区改造货》币化:安置的商品住—房,房源应符合以下【条件
(一)符合】居民安置意愿;【。
(二)户型以【中小户型为主原【则上面积《不超过144平方米!;
(三)》已取得商品房—预售许可《证;
(四)价格】低于该商《品房项目同时—期实际成交均—价5%左右;—。。
(:五)小区基础—设施配套齐全;
(!六)无抵《押(或有抵押但【在被征收人购买【时应:解除)?、无冻结、无查封】、无:权属纠纷等情况
第!七条 《提,供房源的房地产开】发企业?应符合以下条件
(!。。一)具有独立—。承,担民事责任的能【。力;
?(二)具备合法的】。开发资质《;,。
(三)具备—良好的商《业信:誉和:健全的财《务会计制度依法纳税!无违法记录
第四章! :补偿:。。优惠措施
第八条】 货?币化安置补偿优惠政!策,。。
货币化《安置补偿金额—应依照国有》土地上房屋》征收评估办法—选定具有相》。。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!评估机构评》估的价格确》定评估时间为—房屋征收决》定公告之日被征【收人选?择,货币:化安:置在规定时间内签】约并搬迁的住—宅,房可按不低于补【偿评估价格的20%!给予奖?励;非住宅房可【按不低于补偿评【。估价的15》%给:予奖励;领取货【币补偿款之日起【12个月内在遂宁市!市城:区规划区范围内购】买新建商品住—宅房屋的根据购【房纳税凭证》可再按不低》于被征收房屋评估价!格的10%给予补】助,同时:通过遂宁市》棚改居?民购房?服务中心购房—的棚改居民还可【享受:入驻购房服务—中心房地产开—。发企业制定的其【他优惠?
第九?条 棚改货币化安!置税费政策
(【一)被征收人重【新购:置商品住宅房屋购】房成交价格不超过货!币补偿金的》对新购房《屋免征契税;购【房,成交价超过货币【补偿金的对超—过部分?按规定征收契税【
,(二)棚户》区改造实行》货币化安置涉及【的房:地产开发企业、购买!安置住房的》棚户区居民以及转】让存:量房源的企》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!。。可依照国家规定【享受相关税费减免政!策税费优惠》政策按财政部—。 国家税务》总局关于棚户区改造!有关税收政策的通】知(财税〔201】。3〕1?01号)、财政【。部关于?做好城市棚户—区改造相《关工作?的通知(财综—〔2015〕—57号?)和财政部 国家税!务,。总,局关于?企业以售《后回租?方式进行融资等【。有关契税政》策,的通:知(财税〔20【12〕82号)文件!及相关政策规定执】行
第》五章: 实施《程序
第十条— , 通过?政府搭建的棚改货币!化安:置平台购《买,商品住房的按以下程!序执:行
(一)政—府搭建主要面向棚】户区居?民的公共服务平台】加强服务平台运行管!理维:护对提供虚假商【。品房房源信》息的房地产开发企】业(单位《、个人?)从服务平台—除,名,并曝光
(二)房】屋征收?部门向棚户区改造】居,民宣传补偿安置政策!征,集房源需《求,信息:并将信息整理核实】后报政府棚户区改造!公共服务平》台
(三)政府通过!服务平台统一对外公!布征集商品房作为安!置房房源需》求公告房地产开发企!业可到?服务:平台登记房源、【房价、户型、位置等!信息并明确售—房优惠条件
—(四:)政府棚改服务平台!。负责对房地产开发】企业:(单位)提供—的房源信息进行核】实,。选择合适房源统一在!服,务,平台公布供棚户区】居民自主选》。。。购,
(五)棚户—区,。居民按照征收安置补!偿协议协定的补【偿金额自主在公【。共服务平台购—买商:品住房货《币化安置补偿额度低!于商品?住房价格《的不:足,部分由棚户区居【民自行补足;—货币:化安置补偿额度高于!商品:住房:价格的余《款部分应《付给棚户区居—民
(六)棚户区】居民与房地产—开发企业签订购房】合同后由房屋征收】。部门与房地产开发企!业、个人按照网上签!约备案?的,房屋买卖合同—及征:收安置补偿》协议兑现结算—
?第六:章 : 资金来源
第【十一条 棚—户区改造《货币化?安置:资金由属地财政【部门进行统》筹解决其主要来源】主要包括
(一)中!央,和省安排的城镇保障!性安居工程专项补】助,资金、奖励资金;】
(二)市政府、船!山区:政府和市直园区【管委会?。从,城市基础设施配套】专项:资金、土地》出让:收入、公积》金增值收益等—渠,道中安排的资金;】。
(三)国家—开,发银:。行、农业发展—银行、其它》商业银行等》。。金融机构《的,棚,户区改造贷款;
(!四)通过PPP模式!对棚户区及配套城市!。基,础设:施进行?融资的资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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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章 【组织:领导:。和监督
《第十二条 》。 ,棚户区改造货币化】安置工作由》各级政府统》一协调并成立—棚户区改造工作领】导小组?指定相关单位作为项!目实施主体抽—调专人具体负责本】辖区棚户区》改造:安置工?作;:并负责搭建棚改【服务中心和选房平】台;同级财政应按当!年实际完成棚户区货!币化安置补偿任务数!落实:专项工作经费—
第:十三条? 实施《棚户区改造货币化】安,。置工作应主动接受】社会监督建立社会】。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确!保被:征收人的权益对损害!被征收人合》法权益弄虚作假等】行,为将依法依规追究当!事人责任
第—八章 《。附则
第十四—。条 ?本意见?未尽事宜按照—。国家、?省已出台的房屋【。征收与补《偿的有?。关规定执《行
:第十五条《 本意见自201!6年12月》2,日起施行有效期【3年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