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川省工程建设场地!地,震安全性评》价管理规定
四【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修!改〈四川《省工程建设场—地地震?安全性评价》管理:规定〉的决定已经2!01:7年11月1—6日四?川省人民政府第16!。0次常务会议审议】通过现予公》布自公布之日—起施行
》省长: 尹力
2》017年11—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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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为了—加强工?程建设场地地—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!管理提高《工程建?设项目抗震》能力保障生命财产安!全,根据:中,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!。灾,法和四?川省防震减灾条例】制定本规《定
第?二条本规定所称工】程建设场地地震安】全性评价(以下【简称地震《安全:性评价)是指对工】程建设场地的地震】烈,度复:核、地震危》险性分析、地—震动参?。数的确?定、地震《小区划、场址及其周!围,地区的地震》地质稳定性评价【等工作
第三条【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!新建:、改建、扩建重【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!。生严重次《生,。。灾害的建设工—程,项目的地震安全性】。评价和确定其抗震】设防要求均适用【本规定
第四条省】人民政府地震工作】主管:。部门负责本行政【区,域内地?。震安全性评价的管理!和监督?审定全省工程建【设,项目地震安全性【评价的结《。。果并确定其抗震设】。防要求
市(州【)地震?工作主管部》门,(含管理地震工【作的部?门下同)负责本行】政区域内的地震【安全性评价的监【。督管理
县(—市、区?)地震工作主管【部门(?含,管理地震工作—的部门下同)—协,助上级主管部门管理!和监督本《。行政区域内》的地震安全性—评,价工作
第五条【建设和有关行—业行政?主管:部门根?据地震工作》。主管部门提供—的抗震?设防要求归口管理】工程建?设项目的抗》震,设计、施工和—抗,震加固工作
第六】条 :。计划、?财政:、建设、《国土资源、》经贸等行政》主管部门《。和,有关银行应积极配】合地震工作主管部门!。开展地?。震,安全性评价管理【工作把地《震安全?。。性评价工作》纳入建?设项:。目可行性研究和初步!。设计审查的内容建设!项目主持审批单位在!组织可行性论—证和立项《审查以及建设和有关!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在!。主持: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!审查:时必须?通知地震工作主【管部:门,参加
必须进行地】震,安全:性评价的建设项【。目未申报进》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!取得省地震工作【主管:部门审批意见的【审批部门不予批【准立项?有,关银行不予拨款建】设及有关行业—行政主管部门不【得,批准:其施工
《进行地震安》全性评价的》费用应纳入》工程建设《项目投资计划—在工程前期勘察费】用中支出
第七条 !。。一,般工业与民用建筑】参照国家《现行的地震烈—度,或地震动参数区划】图进:行抗震?设,防可以不进》行专门的地震安全性!评价
第《。八,条下列工程建设【项目必须进行专门的!地震安全性评价【并依据评价结—果确定抗震设防【要求:
(一)抗》震,要,求,高于:国家现行地震—烈度或地震动—参数区?划图标定设防要【求的重大工》程和可能产生严重】。次生灾害的》工程(工程具体项】目见附表);—
(二?)位:。于,地震烈?度分界线两》侧8公?里区域内的大—型工程;
(—三):。位于地震《资料研究《和详细程度较差地】区的大型工》程;
(四)新建占!地范:围大:、跨不同地质区【域的城区和》大型工矿企业、经济!科技开发区的大【型工:程
第九《条必须进《行地:震安全性评价的工程!建设项目应当—将地震安全》性评价成果报—告纳入项目可行性】总体报告
工程建设!地,震安全性《评价项?目不得转让、—转包
第十条—地震安全性》评价必须《按照国家质量监【督部:门颁布的技》术规范和《国务院地震行政主管!部,门的:有关:要求进行
》第,十一条省地震—安全性评审机—构的监督管理由省】地震工作主管部【门负责?
第十二条经地【震安全性评价—。的建设项目》必须按地震安—。全性评价结果—确定的抗震设—。防要求和抗震设计规!范进行?抗,震设:计、施工、监理和质!检
第十《三条必须进行地震安!全性:评价的工程建设【项目不申报地震【。安全性?评价的?由地:震工作?主管:部,。门责令改《正采取补《救措施;拒不改正】。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!防,震减灾法有关规定】追究项目业主—的责任和处以罚【款
第十四条—。地震安全性评价业】务单位?。不按地震安》全性评价《技术规范或》有关要求开》。。展评:。价工:作的由省《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责!令,改正;评价质量【。低劣或给《业主造?成损失的责令—整顿:
第十五《。条转:让,、转:包地震安全性评价】项目的?。由地震工《作主:管部门责令限期【纠正可?处,3万元以下的罚款】
第十?六条不按地震安全性!评价结果确定的【抗震设防要求进行】抗震设防的由地【震工作主管部门责】令改:正,采取补救措施按【中华人?民共:和国防震《减,灾法有关规定处以】罚款;?造成损失或构成【犯罪:的依法?承担法律责任不按抗!震设防要求进行抗】震设计?或不按?抗震设计进行施【工、监?理、:质检和验收的—由,。建设或其他》。有关: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!照有:。关法律规定给予处】罚;造成损失或【构成犯?罪的依法承》担法律责任
—第十七条负责工【。程建设?项目审?批和地震安全性评】价审批工作的国家机!关工作人员玩忽【职守、徇私舞—弊造成严重》后果的由主管—部门根据干部—管理权限给予行政处!分;构?成犯罪?的由司?法机关依法》追究刑事责任
第十!八条:依照本?规定罚没的财—。物应上缴地方同【级财:政
第十九》条当事人对主管【部,门根据?本规:定,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!不服的可以》依法申请《行政复议或提起【行政诉讼
第二【十条:本规定自公布之【。。日起施行
附件必】须进行地《震安全性评》价的工程一览表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