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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阳市?建筑施工企业信【。。用综合评《价办:。法 第一章》 总:则 第一条  为】推进工程建设领域】诚信体系建设进一】步规范建筑市场【秩序:保,障工程质《量,和建筑安全》生产根据建》筑法招标投标法社会!信用体系建设规【划纲要(2》0142020年)!建设工程质量管理】条例建设工》程安:全生产管理条例建】筑业企业资》质管理规定等法【律法规?及四川省《社会信用体》系,建设工作实施方【案(川?办发〔2《01:6〕:。61号)《、德阳?市人:民政府关《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!康发展的紧》急通知?(德府发〔201】。7〕9号)等文件精!神结合本市实—际制定本《办法 第二条—  本市《行,政区域内实施建【筑施工企业信用综】合评价运用信用【综合:评价结果适》用本:办法 ?本办法所《称建筑施工企业【信用综合评价是指】评价实?施单:位依据本办法和【。评价标准对建筑施】工企业在本市—行,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!程施工活《。动的市场经》营和现场《。。管理:等,情况的量《化评分 第三条 】 市住房城乡—。建设主管部门是全】市建筑施工企业信】用,综合评价的主管部门!。负责制定评》价标准和管理制【。度建立建筑施—工企业信用综合评】价,系统和运行平台发】布建筑施《工企业信用》综合评价结》果对全?市建筑施工企—业信用综合评价【工,作实:施监督指《导 县(《市,、区)?住房城乡建》设主:管部门(含德阳【经开区下同)依【据项目监管权限和评!价标准?规定开展建筑施工】企业信用综》合评价工作配合【市住房城乡建设【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建!筑施工企业》信,用综合评价系统【和运行平台 县(市!、区)?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!门,应明确?相应的机构》作为评价实施单位具!体负责建筑施工【。企业信用综》合评价工《作 第四条  评价!实施单位应》坚持公开、公—平、公正的原—则严格遵《照本办法、》评价标准《和相关管理规定【实施建筑施工企【业信用综《合评价注重结合日】常监督管理工作【。。维护:。企业合法权》益,和社会公共利益【 第五条  —。建,筑施工企业信用综】合评价依托市级【城乡建设管理一【体化平?台和市?工,程建设招标》投标交易《平台实现全市工程】项,目信:息、:企业人员信息、监督!管理信息的互联【互,通建立健全建筑市】场和施?工,现场联动监》管机制 信用综合】评价管理《系统将?记,录建筑施工企—业的信用信息和评价!。。分数在本市》行政区?域内从事建》筑工:程施工活动的企业应!在信用?综合评价管理系【统中注册接受信【用评价管理 第二】章 评价体系 第六!条,  :建筑:施,工企:业信用综合》评价由企业市—场行为评价》和企业现场行为【。评价组成《分别占总权重的6】0%和40% 【企业市场行为评价】由企业通常》。行为:评价和企业合同【履约行为评》价组成分别占—总,权重的?40:。。。%和2?0%;企业现场行为!评价:由企业质量行为评价!和,。企业:安全文明施工行为】评,价组成各占总权重】的2:0% 第七条— , 企业通常行为【评价是指《。建筑:施工企业在本市行政!区域一定时》段内的纳税、—奖励、处罚等—信息的量化评分【 企业合同履—约行为评价是指建】。。筑,施工:企业在本市行政【区域一定周期内【。的工:。程项:目施:工合同履约、环【保责:任履行、农民工【工资保障、农民工实!名制管理《、农民工工》资专用账户建立、】社会保险缴纳—(工伤保险优—先)、劳动合同签】订、工程价》款结算履约、—工程项目施工进【度,履,约,等情:况的量化评》分 企?业质量行《为评价是指》建筑:施工企业《在本市行政区域一】定,周期内从事房屋建筑!。和,市政基础《设施工程施工期间】。的现场工程质—量管理情况的量化】评分 企业》安全文明施工行【为评价是指建筑【施工企业《。在,本,市行政区域一定【。周期内从事房屋建筑!。和市政基础》设施工?程施工期《。间的现场安全—文明施工管》理情况的量化评【分 建筑施工—企业信用综合评【价的具体内容和时】段、周期等在—评价标准中》明确 第八条  】企业市场行为评价采!取加减累积分制【计算;企《业现场行为》评价采取动态平【均,分制计算 加减累】积分制是指被评【价建筑施工企业一定!时段内所有企业【市,场行为评《价分值?的加减累计;动【态,平均分?制是:指被评价建筑施【工企业在一》定周:期内所?有在建?工程项目某类企【业现场行《为评价分值的算术平!均 第九《条  建筑施工企】业,各类行?为评价按实际分数】。计算低于0分的按0!分,计算 建筑施工企业!信用综合《评价应?按各类行为评—价权重每日》动态计算 第三章 !企业市场行为信息】采,集 :第十条  》企业市场行为—信息:由城乡建设管—理一体?化系统自动采集、】企业自行申报—、城乡?建设主管部》。门,评价、?司法机关《及县级以上监—。。督部门抄送》相结合?的方式?获取 第十一条【  建筑《施,工企业在完税后【应持:建筑:施工企业《信用:信息申报表和税务】机关出具的信—用评级及完税—证明及时向县(市】、区)住房城—。乡,建设主管部门提【交,纳税:信息:市,。外企业向其》。在德阳?。办公经营场所所在】地的县级住房城乡】建设主管《部门申报 第十二】条  ?建筑施工企业—。应持建筑施》工企业信用》信息申报《表和获奖文件或其】他证明材《料及时向县(市、】。区)住房《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!报国家级工法—国家和省级科技【进步奖部、省—、市级工程质量类】奖项:省、市级安》全文明?示范工?地住房和城乡建设】部、四川省住房城】乡建设厅、市、【县(:市、:区):政,府以及市《、县(市、区)【住房城乡建设主【管部门通《报表扬?等奖励信息市外企业!向其在?德阳办公经》。营场所所在》地的:。县级住房城》乡建:设主管?部门:申报: 第十三条  建】筑,施工企?业应持建筑施工【企业信?用信息申《报表和处罚文书【或其:他证明材料》及,时向县(市、区)住!房城乡建《设主管部门申报建】筑施工企业违法【犯罪信?息和县?级以:上监督部《门认定的处罚—信,息市外企业》。向其在德阳办公经营!场所:所在:地的县级住房—城乡建?设主管部门申报 第!十四条 《 县(市、区)【。住房城乡《建设主管部门—、司法机关》及其他县《。级以上监督部门依法!认定的奖《。励信息?、处罚信息由县(市!、,区)住房城乡建设】主管部门相关机构】汇总填?。写,建筑施工企业通常】行为评价抄告表报市!住房城乡建设主【管部:门复核后按评价标】准实施评价并纳【。入建筑施工企—业信用综合评价【系统:公,示 第十五》条  建筑施工【企,业应持建筑施工【企业信用信息申【报表和国家、省【。、市、县级》统计部门出具(或】公告、?公示)?的统:计诚信证《明以及德阳各县(】市、区?)统:计部:门产值证《明(:国,家企业一套表平台】报,表)及时《向县(市《。、区)住房城乡【建设主管《部,门提交统计信息【市外企业向》其在德阳办公经营场!所所在地的县—级住房城乡建设主】管部门申报 第【十六条  建筑施工!企业:应积:极,主动如?。实申报信用信息【 建筑施工企业主】动,申报奖励信息的按】评价标准《实施评价;应由【建筑:施工企业《申报的奖《励信息但未》申报的不予评价 】第,十七条  》鼓,励建:筑施工?企业:主动申报处罚—信息 建筑施工【企业知晓或应当知晓!司法:机关及其他县级以上!监督部门依法认定】的处罚?信息(?经过上诉或行政【复议、行《政诉讼后的最—终结果)之日起2】0,。个,。工,作日内?。应完成处罚信息的申!报;建筑施工—企业主动申报该类处!罚信息?的按评价标》。准减半执行;—建筑:施工企业超过2【0个工作日仍未【。完成申报的县—(市、区)》住房城乡建》。设主管部门》获取该?类处罚?信息后1个工作【日内发出建筑施工】。企业信用信息责令】申报通知《书建筑施工企业【按责:令要求申报处—罚信息的按》评价标?准实施评《价 第四章 —企,业现场行《为信息采集 第【十八:条  ?企业现场行为—信息由评价实—施单位以《现场评价《方式:获取: 第十九条》  本市行》政区域内的房—屋建筑和市政—基础设施工程自【。住房:城,乡建设主《管部门同意开工【建设之日起评价【实施单?位应指派评》价人员对其进行企业!现,场,行,。为评价   评价】实施单位《应在一?个评价周期内对【。所负责评价的—项目完成一轮—评价且每个项目每个!周期原?则上:只评价?一次 第二十条 】 项目因发生质量安!全事故、出现质量】安全隐患和》环保问题被责—令停工整《顿或:者发生群访集访事】件,导致停工的》评价实施单》位应:立即:。按评价标准予以扣分!并在停工《。整顿:期间:延续:扣分不受《本办法第十》九条第?二款限制 第—二十一条  因【故需停止企业现场行!为评价的经评价实】施单位审查》同意后报市住房城乡!。建设主管部门批准】未经市住房城乡【。建设主管部门批【准同意不得擅—自停止企业现场【行为评价 第二十】二条  评价实施】单位应根据监管职责!、监管内容》和监管时限确定企】业现场?。行为评价终》止时:间 :。第二十三条  【。评价:实施单位进行—企业现场行为—评,价时评价人员应不少!于两人并主动出示工!作证件?   企业》现场:行为评价过程中【在影响评价的—有关证据可能—灭失或者以后难【以取得的情况下评价!人,员应留存影像—资料 第二十四条】 , 建设、勘》察、设计《、施:工、监理等》单,位应:协助、配合开展【评价工作《如,实提供有《关资料和回答有关】询问不?得干扰阻挠》  第二十五条 】 ,评价人员《进行企业现场行【为评价?应,当场如实填》写,评价表并在评价完】成后:交由:建设、施工》。、监:理单位相关项目负责!。人当场签《字 第二十六条  !建设、施工、监理】单位不?。认可评价《结果的?应在评价表上写明】不同意见和理—由视同当《场提出异《议评价实《施单位应按》本办法第六章相【关规定处理 施工】单位拒绝在评—价表上签字且不陈】述不:同意见和理由的由】评价人员《将此:情,况记录在评价表【上并由建设》、监:。理单位见证签字【该,。次评价结果视为有效! ,。第五章 信息审核】和管理? 第二十七条 【 德阳市建》。设管理一体化系统采!集的企业《市场行为《信息由建筑施工企】业信用综合评—。价系统自动评价 住!房城乡建设主管【部,门评价、司法—。机关及?县级以上监》督部门抄送采集【的企业市场行为【信息由市《住房城乡《建设主管部门收到】县(:市,、区)?住,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!复核意见后按评【价,标准实施评价并纳】入建筑施工企—业信:用综合?评价系统公》示,。   ?企业自行申报—的企业市场行为信】息由县(市、区)】住房城?乡建设主管部—门在受理之》日,起1个工作日内【送有关部门核查有】。关部门应《在3个工作日内【回复书面核查意【见市住房城》乡建:设主管?部门在收到》书面核?查意见后按》评价标准实》施评价并《纳入建筑施工企【业信用综合评价系】统公示 《第二十八条 — 评价人员应—在评价当日内将企】业现场?行为评价录入—系统或?上交审查 》企业现场《行为信息自采集之日!。起1个工作日内由】评价实施单位内设】机构负责人完成审查!。并提交本单位负责】人审:。核评价?实施单位《。负责人应在》。2个工?作日内?完成审?核 第二十九条  !县(市、区)评价】实施:单位按程序》对企业现场》行为信息完成审核后!应上报市级评价实施!。单位 ?市级评价实施单【位内设机构负责人应!在1个工作日内【完成审查提出是【。否抽查复查》的建议提交》本单位负责人审核 !市级评价实施单【位负责人应在2【个工作日内完—成审核决《定不进行《抽查复查的》纳入信用综》合评价?系统公示《。决定:进行抽查复查的应】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!抽查复查;发—现存在?问题的退回》县(市、区)评价实!施单位重新评价【、审核后《再予上?报 第三十条  建!筑施工?企,业信用综合评价应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】3个工作日》   ?公示无异议的建筑】施工企业《信用综?合评价?自公示结束次日起生!效   公》示有异议的》建筑:施工企业信用—综合评价按本—办法第六章相关规定!处理自处《理完结?次日起生效 —第三:十,一条  记载建筑】施工企业信用综【合,评价的纸《。质、影像等资—料由:评价实施单位保【存评价?。生,。效后保存《期不得少于》3年建筑施工企业】信用综合评价—电子数据由信息系】统,长期保存  — 建筑施工企业信】用,综合评价电子数【据的:储存介?质按保密《介质管理《规定保管 第三【十二条  市住房城!。乡建:设,主管部门信息—中心应每日定—时对:建筑:。施工企业信用—。综合:评价:电子:数据进行备》。份每周对备份数据进!行一次?恢复测试《并做好维护记录 】。  市住房城乡【建设:主管部门应》定,。期组织?。对,建筑施工《企业信用综合评【。价系统进行复—查核验保证系统按规!定程:序和标准评价 【。第三十三条  建】筑施工企《业信用?综,合评价?有关内容在“德【阳市建筑施工企业信!用综合评价平台【”上专栏公示和发】布在“德《阳市住房和》城乡建设局门—户网站”和“德【阳市公?。共资源交易信息网”!上设置链接》同步公示和发—布,需在其他媒介发【布的内容应保持【。一致 第六章— 异议?处理:。 第三十四》条  县(市、区)!。住房城乡建设—主管部?门应对外公布建筑施!工企业信用综合【评价异议受理部门和!。联系方式并建立健】。全处理机制 —第三十五条 —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!综合评?价的异议由评价【实施:单位负责处理—原评价人员应当回】避   《企业市场《行,为评价的异议处【。。理以:有,关法定机关出具的有!效文:件为依据企业现场】行为评价的异议处】。理以留存的评价纸质!资料:、,。影像资料和现场【事实:。为依据 第》三十六条  建筑】施工企业信用综【合评:价,公示期内任何组织】或个人均可提出异议!异议人应提供真实身!份,、联系方《式和具体事实理由 !  不符合前款【。规定的异议》可不予受理回复【 第三十七条—  公示《期,内的企业市场行为评!价异议应向》市,住房城乡建设主管】部门提出   市】住房城乡建设—主,。管部门应在受理当日!内将异议在建—筑施工企《业信用综合评价系】统中:。。予以记录并》自受:理之日起3》个工作日内会同【有关部门作出处理】意见处理意见—应,送,达异:议人并自次日起生效! 第三十八》条  ?建,设、施工、监理【单位对企业》现,场行为评价当—场提出异议的评【价实施单位应在2个!工作日内另行指【派人员对异议—事项进行核查并在核!查意见送达异议【。。。。人当日内在建筑施工!企业:信用综合评》价系统?中,予以记录 第三十】九条  公示期【内的企业《现场:行为:评价异议应向评价】实施单位或》县(市、区》)住房城乡建设主】管部门提《出评价实施单位或】县(市、区)住房城!乡建:设主管?。部门:应在收?到异议当日》内将异议在建筑施】。工企业?信用综?合评价?系统中予以记—录   不》属于本单位》职责范围内处理【的异议应在收到异】议之日起1》个工:作日内转送有权评】价实施单位处理【 第四十条》  评?价实施单位》应在5个《工作日?内对公?示期内的企业现场行!为评价异议作出【处理:意见并在《处理意见送达异议人!当,。日内在建筑施工企】业信用综合评价【系统中予以记录【。   异议人对处】理意见不服》的可在收到处理【意见之日起2个【工作日?内向市住房城乡建】设主管部门》提出复?核   市住房城】乡建设主管部门【应在10个工—作,日内组建复核小【组作出复核决定送达!异议人并自》次日起生效市—住,房城乡?建设主管部门作出的!复核决定为企业【现场行为评价—的最终决定 第四十!。一条  异》。议处理过程中有【关单位和人员涉嫌违!纪违法?的,由有权部门》依法查处 第四【十二条  建立【。异议统计分析制度】市级评价实施单【位定期将异议处【理,。情况:抄送县级评》。。价实施单《位定期汇总》分析后?上报市住房》城乡建设主》管部门 《第四十?三条  生》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信!用综合评《价数据任何人不得】擅自更改以下情形确!需更改?的应由企业自行申】报或评价《实,施单位填写建—筑施工企业》信用综合评价系统】数,据更:改申:。报表并附相关证明】材,料经市住房城乡建设!主管:部门批准后方可更】改 (一《),。有权部?门依法撤销或变【更建筑施工企—业信用综《合评价数据》的;: (二)同》一事:由产生其《。他法律后果》按评价标准需—更改: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!。合评价数《据的; (三)其】他法:定原因导致已发布建!筑施工?企业信用综合评【价数据需更改—的 第四十四条 】 经批准更改的【建筑:施工企业信》用综合评《价数据由《市住房城乡建—设主:管部门在1》个,工作日内完成更【改并做好《见证记录《 更:改后的建筑施工【企业信用《综合评价不具有溯】及效力 第七章 评!价,结果:运用 ?第,四十五条  —建筑施工企》业信用综合评价应】在建筑业企业库、人!。员库和项《目库中?同步联动记》录 第四《十六条  国有【投资及?政府投资项目采【用招标方式确定施】工总承包企业时实】行,。投标人信用综合【。评价结果与建—设工:程招标投《标挂钩将《信用评价综合得分】作为评标条件的【重要依据《 作为评标条件之】一评标时应当使【用开标当《日投标?。人的:信用综合《评价:得分(联合体投【。标的按照组成—联合体各投标—人的信用综》合评价?得,分的最低分作为联】。合体得分)按—。照,以下三种方式确【定中标?候选人 采用综合】评估:法的应在评标办法】中,。设置信用标招—标,文件在原有商—务标:和技术标基础—。上增加信《用标:招标文件中必须【明确商务标、技术标!和,信用标的《权重权重合》计为100%其中】信用标在总》得,分中所占权重为【10%按《综合评?估得:分的最高分确—定中标候《选人采用《综合评估《法应符合工程技【术复杂的条件且经】行业主管部门—认定 采用经评【审最低投标》价法的先按有效投标!价,评出前三名》然后以信用综合评】价,得分除以投标价【格,。按比值从高到低排】。名确定中标候—选,人,比值相同《的按信用综合评价】得分的最高分确定】中,标候选人《 采:用抽:签法:。的先随机抽出三【名投标人《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!从高到?低排:名确定中标候—选人:得分相同《的再次抽签确定 】交通、?水利等其他建—设工程项目参—照执行 第四十【七条  建筑施【工企业信用》综合评价应与—企业资?质,资格动?。态监管、评优评先、!政策扶持《等相结合对信用【综,合评价得分》低于70分(不含)!的建筑施工》企业实行“》黑名单”管》理制度?“黑名单《”企业不得》在德:阳市行政区域内参】与其他项《。目的招投标不得承】接未完工程以外【的建设工程》项目具体《办法由市住房城【乡建设?主管:部门:另行制定《 第八章《 罚则 第四—十,八条:  建筑施》工,企,业在资质申报、信】用综:。合评:价、工程招标投【标等活动过程中提】供虚假信息的住房】城乡:建,设主管部门相关【机构应予以通报并】按评价标《准实施评价 建筑施!。工企业经《责令仍不申报处罚信!息的:按评价标准》加倍执行 第四十】九条 评价》实施单位不》按规定程序评价、不!按规:定时限评价》、评:价情况与《实际不符的责—。令限:期改正在《全市:。予以:通报由?此造成集中投诉【。或不良影响的由市】住,房城乡?建设主管部门约谈其!主要负责人并对单位!直接:负责的?。主管人员《和其他直接责任【人员依?照相关?。规定给予处分 【 第五十条  住】房城乡建设主管【部门和评价实施【单位的工作人—员在建筑施》工企业信用综合评】价工作中玩忽职守、!滥用职权、》。徇私舞?弊,的视其情节轻重【给予警告、通报批评!、取消评价资格【、调离工作》岗位、撤职等处理】;涉:嫌违纪违法》的移送?有权部?门,依,法处:理 第五十一条 】 评价实施》单位不?按规定程序擅—自修:改,记载建筑《。施工企?。业信用综合》评价的纸质》、影像、《电子:数据等资料的—依照相关规定追究】有关责任人员行政】责,任;涉?嫌,违纪违法的移送有权!部门依法处理 第】五十:二条:  未按规》定保存记载》建筑施工企业—信用综合评》价的纸质、影像【。、电子数据等—资料造成丢失—、损坏或被篡改【的依照相关》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!。员行:政责:任;涉嫌违纪违【法的移送《有权部门依》法处:理 第九章 附则】 第五十三条—  全市《房,。屋建筑和市》政基础设施》工程的项目报建【、招标公《告发:布、招投标情况【确认、合同备案、施!工许:。可、质?。。量安全、合同履【约以及诚《信评价的监督管理】县(:市、:区)住房《城乡建设主管部门】应在“德阳市建筑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】评价平?台”实时记》录、动态发布—需在其他媒》介上发?布的内容应保持一致! 第五十四条—  企业合同履【约行为评价需在工程!项目现场进》行的其计分规则、】信息采?集审核、《。异议处理等按本办法!。有关企业现》场行为?评价的规定执行 】第五十五条  【建设、?勘察、设计、监理】、造价咨询、—招,标代:。理等建设领域企业信!用综合评价参—照本办法执行具体标!准由市住房城—乡建:设主管部门》另行制?定, ,第五十六条  各相!关,单位使用的德阳市】建设管理一体化平】台系统和德阳市建】筑施工?企业信用综》。合评价平台的日常】维,护由市住房城—乡建:设主管部《门负责相关设施设备!由市:住房城乡建设—主,。。管部门统一》采购后配《置且按使用寿命期限!及时更新《 第五?十七条?  建筑施工企业信!用综合评价工作情况!纳入县(市、区【)住房?城乡建?设主管?。部门年?度目标考核 第五】十八条  本办法由!德阳市住房和城乡】建设局负责解释【 第五十《九条  本办法自发!布之日起《30日后施行有效】期5年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