德阳市建筑施工企】业信用综合评价【办法
?第,一章 总则
第一条!。 为推进工程【建设领域诚信体【系建:设进一步规》范建筑市《场秩序保《障工程质量》和建筑安全生产【根,据建筑法《招标投标法》。社会信用体》系建设规划纲要(2!01:4202《0年:)建:设工程质《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!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!筑业企业资质管【。理规定?等法律法规及四【川省社会信用体系建!设,工作:。实施:方案(川办发〔20!16〕61号)、】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!促进:。建筑业持《续健康?发展的紧急通知【(,德府发〔2017】〕9号)等》文件精神结合—本市实际《制定:本,办法
第二条 】本市行政《区域内实施建筑【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!价运用信《用综合评价》。结果适用本办—法
本办法所称建筑!。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!价是指评价实—施单位依据本办法和!评价标准对建筑【施工企业在》本市行?政区域?内从事建筑工程【施工活动的市场经营!和现场管理》等情况的量化—。评分
?第三条 市住房城!乡建设主管部门是】全,市建筑施《。工企业信用综—合评价?的主管?部门负?责制定评价标准【和管:理制度建立建筑施】工企业信《用综合?评价:系统和运行》平台发布建筑施【工企业信用综合评】价结:。果,。对全市建筑施工企】业信用?综合评价工作实施监!督指导
县(—市、区)住》房城:乡建设主管部门(含!德阳经开区》下同)依据项目【监管权限《和评价标准规定开】展,建筑施工企业信用】综,合评价?。。工作配合市住房城乡!建设主管部》门建立健全建筑【施工企业信用—综合评价系统和运】行平台
县(—市、区)住房城乡建!。设主管部门应明确相!。应,的,机构作为评价—实施单位《。具,体负责建筑施工企】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!
第四条 评【价实施单位》应坚持公《开,、,公平、公《正的原则严格遵照】。本办法、评价标准】。和相关?管理规定实》施,建筑:施工企业信用综【合评价注重结合日】常监:督管理工《作维护企《业合法权《益和社会公共利益
!第五条 建筑【。施工企业信》用综合评价》依,托市级城乡建设【管理一?。体化平台和市工程建!设招标投标交易【平台实现全市工程项!目信息、企业人员信!息,、监督管理信—息的互联《互通建立健》全建筑市场和施工】现场联动《监管机?制
信用综合评【价管理系统将记【录建筑施工企业的】信用信息和评价分】数在本市行政—区域内从《事建筑工程施工活动!的企业应在信用综合!评价管理《系统中注册接受信】用评:价管理
第二—章 评价体系
【第六条?。 建筑施工企业信!用综合评价》由企业市场行为评】价和企业现》场行为评价组成分别!占总权重的6—0%和4《。0%
企业市场行】为评价?由企业通《常行为评价》和企业合同履约行为!评价组成分》别占:总权:重的4?0%和20%;企业!现,场行为评价由—企,业质量行为评价和企!业安:全文明施工行为评】价,组成:各占总权重的20】%
第七条 企】业,通常行为评价是【指,建筑:施工企业在本—市,行政区域一定—时段内的纳税、奖励!、处罚等信息—的量化?评分
企《业合同履约行为【评价是?指建筑施工企业【在本市行政区域一定!周期内的工》程项:目施工合同履约、】。环保责?任,履行、农民工—工资保障、农民工】实名制管理、—农民工工资专—用账户建立、社【会保险缴纳(工伤】。保险优?先)、劳动合同签订!、工程价《款结算履约、工【程项目施工进度【履约等情况》的量化评分
企业】。质,量行:为评价是指建筑施工!企业在本市行政区】域一定周期内从事房!屋建筑?和市政基础》。设施工程《施工期?间的现?场工程?质量管理情况的量化!评分
企业安—全文明施工行—为评价?是指:建筑施工企》业在本市行政区【域一定周《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!市政基础设》施工程施工期—间的现场安全文明施!工管理?情况的量化》评分
建筑施—工企业信用综—合评价的具体内容和!时段、周期等在【评价标准中明确
第!八条 企业市【场行为评价采取加】减累积分制计算;企!业现场?。行为评价采取动态】平均:分制计?算
加减累积分制】是,指被评价建筑施工】企,业一:定时段?内所有企《业,市场行为评价—分值的?加,减累计;动》态,平均分制是指被评】价建筑?施,工企业在一定—周期内所有在—。建工程项《目某类?企业现场行为评【价分值的算术平均】
,第九条 建筑【施工企业《各类行为评价—按实际分数》。计算低?于0分的按0—分计算
《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!合评:价应按各类行为评价!权重每?日,动态计?算
第?三章 企业》市场行为信息采集】
第十条《 企业市场行为信!息由城?乡建设管理一体【化系:统自动采集、企业】自行申报、城乡建】设主管部门》评价、司法机关【及县级以上监—督部门抄《送相结合的方式获】取
第十一条 【 建筑施工企业在完!税,后应:持建筑施工企—业信用信《息申报表和税务机】关出具的信用—评级及完税证明及时!向,县(:市、区)住房城【乡建设主管部—门提交纳税》信息市外企业向其在!德阳办公经营场所所!。。在地的?县级:住房城乡《建设主管部门—申报
第十二条 !建筑施工企业应【持建筑施工》企业信?用信息申报》表和获奖文》件或其他证明材料】及时向县(市、区)!住房:城乡建设主管—部门:申报国家级》工法:国家:和省级科技进步【奖,部、省、《市级工程质量类奖项!省、市级安》全文明示范工地住房!和城乡建设部、四川!省住房?城乡建设厅、—市、县(市、—。区)政府以及—市、县(市、区)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】部门通报表》扬等奖励信息市【外企业?向,其在德阳《。办公经营场所所在地!的县级?住房城乡建设主【管部门?申报
第十三条 】 建:筑施工企业应持建】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!申报表和处罚文书】或其他证明材—料及时向《县,(市:、区)住房城乡【建,设主管部门申报建】筑施工企业》违法犯?罪信息和县级以【上监督部门》认定的处罚信息【市外企业向其—。在德阳办公经营场】所所:在地的县级住房城】乡建设主管部门【申报
第十四条 !县(市、《区)住房城》乡建设?。主,管部:门、:司法机关《及其他?县,。级以:。上监督部门依法认定!的奖励信《。息,、处罚信息由县(市!、区)?住,房城乡建设主—管部门相关机—构,。汇总填写《建筑施工企业通常行!为评价?抄告表?报市住?房城乡建设主管部】。。门复核后按》评价标准实施评价】并纳入建《筑施工?企业信?用综合评《。。价系统公《示
第十五条 【 建筑施《工企业应《持建:筑施工企《业信用信《息申报表和国家【、,省、市、县级统计部!门出具(或公—告、公?示)的统《计诚信证明以—及德:阳各县(市、区)】统计部?门产值?证明(国家》企业:一套表平台报表)】及时向县(市、区)!。住房城乡建》。。设主管部门提交【统,计信息市外》企,业向其在德阳办【公经营场所所在【地的县级住房城乡】建设主?管部门申报
—第十六条 建筑施!工,企业应积极主动【如实申报信用信【。息
建筑《施工企业主》动,申报奖?励信:息的按评价标准【实施评价;》应由建筑施工企业申!报的奖励信》息但未申报的—。不予评价
第十七条! 鼓励建筑施工】企业主动申报处罚】信息:
建筑施工》企业知晓或应当【知晓司法机关及其他!县级以?上监:督部门依法认—定的:处罚:。信息:(经过上诉或行政复!议、行政《诉,讼后的最终结果)之!日起2?0个工作日内—应完成处罚》信息的申报》;建筑施工》企业主动申报该【类处:罚信息的按评价【标准减半执行—;建:筑施工?企业超过《20个工作日仍未】完成申报的县—(市、区)住房城乡!建,设主管部门获取【该类处罚信息后1】。个,。工,作日:内发出建《筑施工企业》信用信息《责,令申报?通,知,书建:筑施工?企业按责《令要求申报处罚信息!的按:评价标准实施评价
!第四章 《企业现场《行为信?。息采集
第十八条 ! 企业现场行为信】。息由评价实施—。单位以现场评价【方式获取
第十【九条 本市—行政区?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!政基础设《。施工程?。自住房城乡建设主】管,部门同意《开,。。工建设之日》起评价实施单位应】指派评价人员—对其进行《。。。企业现场行为评价
! 评?价实施单位应在一个!评价周期内对—所负责?评价的项目》完成一轮评价且每个!项,目每:个,周期原则上》只评价一《次
第二十条 】项目因发生质量【安全事故、》。出,现质量安全隐患【和,环保问题被责令停工!整顿或者《发,。生群访集《访事件?导致停?工的:评价实施单》。位应:立即按评价》标准予以扣分—。并在停工整顿—期间延续扣分不【受本:办法第?十九条?第,二款限制
》第二十一《条 因故需停止】企业现场行》。为评价的经评价实】施单位审查同意【后报:市住房?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】批准未经《市住房城乡建设【主管部门批准同意】。不得擅自停止—企业现场行为评价】
第二?十二条 《 评:价实施单位应根据监!管职:责、监管《。。内容和监管》时限确定企业现场行!为评价?终,止时间
第二十三条! :评价实施单位进【行企业现场行为评】价时评价人员—应不少于两人—并主动出示》工作证件
》 企业现》场行为评价过程中在!影响评价的》有关证据可能—灭,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!的情况下《评价:人员应留存影像【资料
第二十四条】 建设、勘察【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!。等单位应协助、配合!开展评价工作如实提!供有关资料和回答】。有,关询:问不得干扰阻挠
!第二十五条 评】价人员进行》企业现场行》为评价应当场如实填!写评价?。表并在?评价完成后交由建】设,、施工、监理—单,位,相关项目负》责,人当场?签字
?第二十六条 建设!、施工、监理—单位不认可评价【结果的?应在评价表上写明不!同意见和理由视同】当场提?出异议评价实—施,单位应按《本,办法第六章相关规定!处理
?施工单位拒绝在评价!表上签字且不陈【述不同意《见和理由《的由评价人》员将此情况记—。录在评价《表上并由建设—、监理?。单位见证签》字该次评价结—果,视,为有效
第五—章 信息审核—和管理?
第二十七条 】德阳市建设管—理一体化系》统采集的企业市场行!为信息由《建筑施工《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!统自动评价
住房城!。乡建:设主管部门评价、】司法机关及县级以】上监督部门抄送采】集的企业市场行为信!息由市?住房城乡建》设,主管部门收到县(】市、区)住房城【乡建设主管部门【。复核意见《后按:评价标准实施评价并!纳入:建筑:施工企业信用—综合评价系统公【示
? 企业自行申—报,的企业市场行为信息!由县(市、》。区):住房城?乡建设主管部门【在受理之日起1个工!作日内?。送有关部门》核查有关部》门应在3个工—作日内回复书面核】查意见市住房—城乡建设主管部【门在收到《书,面,核,查意见后按评价标准!实施评?价并纳入建筑施工企!业信用综合评价系】统公示?
第二十《八条 ? 评价人员应—在评价当日内—将,企业现场行为评【价,录入系统或上—交审查?。
企业现场行为信】息自采?集之日起1个工作】日内由评价实—。施单位内设机构【负责:人完成审查》并提交本单位负【责人:审核评价《实施单位负责人【应在2个《工作:日内完成《审核
第二十九条】 县(市》、区)评价》实施:单位按程序对—企业现场行为信息】。完成审核后应—上报市级评价—实施单位
市级评】价实施单位内设机构!负,责人应?在,1个工?作日内?完成审查提出是否抽!查复:查的建议提交本【单位负责人审核【
市级评《价实施单位负—责人应在《2,个工作?日内完成审核决【定不进行抽查复查】的纳:入信用综合评—价系统公示决定进】行抽查复查的—应在5个工作日内】组织抽?查,复查:;,发现存在问》题的退?回县(市、区—)评:价实施单位重新评】价、审核后再—予,上报
第三十条 】。 建筑施工企—业信用综合评价应】进行公?示公示?期为3个工作日
】 公示无》异议的建《筑施工企业信用【综合评价自》。公示:。结束次日《起生效
公示】有异议的建筑施工企!。业信用综合评价【按本办法第六章相关!规定处理自处理【完,。结次日起生效
【第,三十一条 记载】建,筑施工企业信用综】合评价的纸》质、影像等》资料由评价》实施单位保存评价生!效后保存期不得【少于3年《建筑施工企业—。信用综合评价电【子数据由信息系统】长期保存《
建筑施工企】业信用综合评价电】子数据?的,储,存介质按保密介质】管,。理,。规定保管
》第三十二条 【市住:。房城乡建设主管【部门信?息中心应每日—。定时对建筑施工企】业信用综合评—价电子数《据进:行备份每周对备份数!。据进行一次恢复测试!并,做好维护记》录
: 市住房城乡【建设主?管部门应《定,。期组织对建》筑施工企业信用综】。合评价系《统进行复查核验保证!系统按规定程序和标!准评价
第三十三条!。 建筑施工企业】信用综合评价有关内!容在“德阳市建筑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!价平台”上专栏公】示和发?布在“德阳市住房和!。。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!。”和“德阳市公共】资,。源交易信息》网”上设置链接同步!公示:和发:布需在其他媒介发布!的内容?应保持一致
第六】章 :异议处理
第三【十四条 》县(市、《区)住房城乡—建设主管部门应【对外:公布建筑施工—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异!议受理部门和联【。系方式并建立健全处!理机制
第三—十五条 建—筑施工?企,。。业信用综合评价的】异议由评价实—施,单位负责处理—原评价人《员应当回《避
: 企业市场行为评!价的异议《处理:以,有,关法定机关出—具的有效文件为依据!企业现场行为—评,价的异议处》理,以留:存的评价纸》质资:料、影像资料—和现场事实为—依据
第《三,十六:条 建筑施工企业!信用综合评价公示期!内任何组织》或个人?均可:提出异议异议人应】提供:真实:。身份、联系方—式和具体事实理【由
不》符合前?。款,规定的异议可不【予受:理回复
第三十七条! 公示《期内的企业市场【。。行为:评价异议《应,向,市住房城乡建设主】管部门提《出
市住房城】乡建:设主管部门应在受理!当日内将异议—在建筑施工》企,业信用综合》评价:系统中?。予以记录并自受理之!日起3?个工作日内会同有关!部门作出《处理意见处理意见应!送达异议人并自次日!起生效
《第三十八条 建设!、施工、监理单位】对,企业现场《行为评价《当场提?出异议的评价实【。施单位?应在:2个工作日内另行指!派人员对异议事【项,进行:核,查并在核查意见送达!异议人当日内在【建筑施?工企业信用综合评】价系统中予以记【。。录,
第三十九》条 公示期内的企!业现场行《为,评价异议应向评价实!。施单位或县(市、】区)住房城》乡,建设:。主,管部:门提出评价实—。施单位?或县(市、区)住】房,城乡建设主管—部,门应在收到异议当日!内将异议在建—筑施工企业》信,用综合评价系统中】予以记录
不】属于本?单,。。位职:责范围?内处理的异议应在】收到异议之日—起1个工作日—内转送有《。权评:价实施单位处理
】第四十条 评价实!施单位应在》5个工作日内—对公示期内的企【业现场行《为,。评价异议作出处理】意见并?在处理意见送达【异议人当日内在建筑!。施工企业信》用综合评《价系统中予以记录
! :异议人对处理意见不!服的可在《收到:处理意?见,之日起2个工作【日内向市住房城【乡建设主《管,。部门提出复核—
?市住房城乡建—。设主管部门应—在10?个工作日内》组建复?核小组作出复核【决定送达异》议人:并自次日起生效市】。。住房城乡建设主【管部门作出的复核决!。定为企业《。。现场行为评价—的最终决定
第四】十一条 异议处】理过程中《有关单位和人—。员涉嫌违纪违法【的由有权部门依法查!处
第四十二条【 :建立异议统计分【析制:度市级评价实—施单位定《期将异议《处理情况抄送县【级评:价实:施,单位定期汇总—分析后上《报,市住房城乡建设【主管部?门
第四十三条 !生,效的建?筑施:工企业信用》综,合评价数据任—何人不?得擅自?更,改以下?情形确需更改的应】由企业自《行,申报或?评价实施单》位填写建筑》施工企业信用—综合评价系统—数据更改《申报表并附相关【。证明:材料经市住房—城乡建设主》。管部门批准后方【可更改
(一)有】权部:门依法撤《销或变更建》筑施工企业》信,用综合评《价数据的;》
(二)同》一事由产生其—他法律后果》按评价?标准需更改建—筑施工企业信—用综合评《价数据的;
(三】)其他法定》。原因导致已发—布建:。筑施工企业信用综】合评价数据》。需更改的
第四十】四条 经》批准:更改的建筑》施工企业信用综合】评价数据由市住房】城乡建设主管部【门在1个工作—日内完成更》改并做?好见证记录
更改】。后的建筑施工企业信!用综合评价》不具有溯及效力
】第七章 评价—结果运用
第四十五!条 建筑施—工企业信用综合评】价应在建筑业企业库!。、人:。员库和项目库中同】步联动?记录:
第四十六条— 国有投》资及政府投资项目采!用招标方式确定【施工总承包企—业时实行投标人信用!综合评价结果与【建设工程《招标投标挂钩将【信用评价综合得分作!为评标条件的重要】依据
作为评标条】件之一评标时—应当使用开标—当日投标人的信用】综合评价得分(联合!体投标的按照组【成联:合体各投标人的【信用综?合评价得分的最低分!作为联合体得分)按!照以:下三种方式确定中标!候选:人
采用《。综合评估法》的应在评标办法中设!置信用标招》标文件在《原有商?务标:和技术标基础—上,增加:信用标招标文—件中必须明确商务】标、技术标和—信用标的权重权重】合计:为100《%其中信用标在【总得分中所占权重】为10%按综合【。评估得分的最高分确!定,中,标,候选人采《用综合评估法应符】。合工程技术复杂的条!件且:经行业主管部—门认:定
采用经评审最低!投标价法《的先:按有效投标价评出】前,三名然后《以信:用综合评《价得分除《以投标价格按—。比值从高《到低排名确定—中标:候选人比值相同的按!信用综合评》价得分的最高分确定!中,标候选人《
采:用抽签?法的:先随:机抽出三《名投标人以信用综】合评价得《分从高到低排名确】。定中标候选人—得分相?同的:再次抽?签确定
交》通、水利等其他建设!工程项目参照执【行
第四《十七条 《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!。。综合评价应》与企业?资质:资格动态《监管、评优评先、政!策扶持等相结—合对信用综》合评价得分低于70!分(不含)》的建:筑,施工企业实行“黑】名单”管理制度【“黑名单《”企业不得在德阳】市行政区域内参【与其:他项目的招投标【。不得承接未完工【程以外的建设—工,程项目具体办法由】市,住房城?乡建设主管部—门另行制定
第八章! 罚则
第四—十八条 《 建筑施工》企,业在资质申报、信用!。综合评价《、工程招标投—。标等活动过程中提供!虚假信息的住房【城乡建设主》管,部门相关机构应予以!通报并按评价标准】实施评价
》建筑施工《企,业经责令《仍不申报处》。。。罚信:息的按评价标—准加倍执行
第四十!九条 ?评价实施《单位不?按规定程序》评,。价、不?按规定时限评价【、评价情况与实际】不符的责《。。令限:期改正在全市予以】通报由?此造成集中投诉【或不良影响的由市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】部门约谈《其主:要负责人并对单位】直接负责的主管人】员和其他直接责【任人员依照相—关规定?给予处分
第五十!条 住房城乡建设!。主管部门和评价实施!单位的工作》人员在建《筑施工?企业信用综》合评价工作中玩忽职!守、滥用职权—。、徇私?舞弊的视《其情节轻重给予【警告、通报批评【、取:消评价资《。格、调?离工作岗位》、撤职等《处理;涉嫌违纪违法!的移送有权部—门依:法处:理,
第:五十一条 评【价实施单《位,不按规定《程序擅自修改—记载建筑施工—企业:信,用,综合:评价的纸质、影【像、:。电子数据等资—料的依照《相关:规,定追究?有关责任《人员行政《。责任;涉嫌违—纪违法的移送有权部!门依法?处理
第五十二【条 ?未,按规定保存记载建】。筑施:工企业信用综合【评价的纸质、—影像、电《子数:据等资料造》成,丢失、损坏或被篡】改,的依照?相关规定追究—有关:责任人员行政—责任;涉嫌》违纪违法的移送有权!部门依法处理—
第九章 附则【
第五?十三条 全市房】。屋建筑和市政—基础设施《工程的项目报建、招!标公告发布、招【投标情况确认、【合,同,备案、施《工许可、质量安【全、合同履约—以及诚?信评价的《监督管?。理县(市、区)住】房城乡建《。设主管部门应在“】德阳市建筑施工企】业,信用综?合评价?平台”实时记录、动!。态发布需在其他【媒,介上发?。。布的内容应保—。持一致
第五十四条! 企?业合同履约行为评】价需在?工程项目现场进行】的其计分规则、信】息采集审核、异议】处理等按本办—。法有关企《业现场行为评—。价的规定执》行
第五十五条 !建,设、勘察、设计、监!理、造价咨》询、招标代理等【建设领域《企业信用综》合评价参照本办法】执行具体标》准由市住房城—乡建设主管部门【另行:制定
第五》十六条 各相关】。单位使用的》德阳市建设管理一】。体化平台《。系统和德阳市—建筑施?工,企业信用《综合评价平台的【。日常维护由市—住房:城乡:建设主管部门负【责相关设施设备【由市住房城乡—建设主?管部门统《。一采购后配置—且按:使用寿命期限及时】更新
?第五十七条》。 , 建筑施《工企业信用综—合,。评价工?。作情况纳入县(市】。、,区)住?房城:乡建设主管部门年度!目标考核
第五十】八条 本》。办法由德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】设局负责解释
【第五十九条 本】办法自?发布之日起3—0日后施行有效【期5年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