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都市历史建—筑修:缮资金使用》管理办法
第—。一条 ?为规范我《。市历史?建筑修缮资金—(以下简称》修缮资金)的使用管!理,, 提高资金使用】效益根据《。历史文化《。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!。例、成都市历—史建筑保护办法【等有关规定结—合我市实际特—制定本办《法
第二条 本】。办法所称修缮资金是!指各级财政年—度预算安排给各级】房产行政主管—部门专项用于我市】历史建筑修缮补贴】的资金
第三条【 修缮资金的【补贴对象主要—为我:市行政?区域:内历史建筑的修缮工!程项目以及日常维】护、白蚁防治、【抢险加固、》防灾减灾设》施和基本配套设施】的建设、《改造等
第四条 !我市历史建筑—修缮:资金:由市、区(市)【。县财政?按1:1比例分【担
:修缮资金的补贴标】准根据历史建—筑修缮工程预算及】其产:权,性质:确定并综合》考虑历?史建筑保护》价值、安全鉴定结论!、产权人的修—。缮能力等《因,素
(一)房屋【所有权属单位自管】。产、个人私产的保】。护修:缮费用应由单位、个!人承:。担为主补贴比例原】则上不超过20%;!
(二)房屋所有权!属直管公《房性质(含代—管产)的《。补贴比例原则—上不超过6》0,%对于由《直管公房管理单位组!。织实施?。。的排危险性应—急维:修工程?。维修费用在》1,0万元以《下的可全额》在修缮资金》中列支;
》(三)?保护修缮费用—已,从其:他资金渠道》列支的?不再安排使》用修缮资金》
第五条 修缮资!金的使?用按:以下流程办理
(】一)申请保护责任】人按属地原则向区(!市)县房《产行政?主,管部门提出修缮资】金使用申请填报成都!市,历史建筑修缮—资金申请表》(以下简称申请表见!附件)并附修缮【方案审?批文件、中标通知书!或施工委托》合同:、中标单位》投标报价清单或【修缮工程《预算书由《区(市)县房产行】政,。主管部?门统一受《理申:请结算补贴的—除,提交上?述资料外还》应当提?交经过有关部门【认定的工程决算书】以及其他相关资料】
(二?)审核区《(市)县房》产行:政主管部门负责对保!护责任人提》交的申请表》及相关?资料进行初审并签】署初审意见后报送】市房产行政主—管部门市《房产行政主管部门】对区(市)》县房产行政主管【部门的?。初审:意见进行审核确定】具体补贴方案
【(三)拨付市、区(!市)县房产行政【主管部门根据确定】的,补贴方案向财政部】门及时提交资金拨】付申:请财政部门根据【成都市市级财政专】项,资,金管:理暂行办法和财政】国库管理有》关规定在规》定,时间内拨付资—金
:对于市级财政安排】的修缮资金原则上分!2次拨付给区(市】)县再由区》(市)?县,房产行政主管—。部门拨付《。给保护?。责任人项目》进,场施工后首次拨付市!。级财政补贴金额的4!0%修缮工程—竣工并通过》验收后再《拨付市级《。财政补?贴金额的60%
】区(市)县》财政应当根据历【史建筑的修缮需【要安排配《套资金项目》进场施?工后区(市)县财政!应当拨付本级—财政补贴金额—的40%修缮工【程竣工并《通过验收后再拨付】本级财政补贴金额的!60%?
第六条《 历史建筑修【缮工程项《目严格实行竣工【验收制度《符,合验收?条件的修缮工程【项目保护责》。任人:应当按规定及时【组织竣工验收—并在竣工验收后督促!施工单位及》时办:理竣工结算保护责】任人应当自验收【之日起三个》月内将相关竣工资料!。提交市、区》(市)县《房产:行政主管《部,。门
第七条 — 保护?责任人和施工单【位应当按照有关【。。规定在项目》施工:合同中对保修范围】。、保修期限和—保修责任进行—明确:约定
第《八条 修缮资【金,的使用应当遵—守专:款专用原则由市【、区(市)县房【。产,行政主?管部门严格按照有关!财务制度的规—定管:理和使用任何单位、!个人不?得弄虚作假、挪用】、侵占?否则:依法追?究相关?。责任人的责任
【第九条 《 本办法自公布之】日起3?0,日后施行有效—。期5年原成都市【中心城区历史建【筑保:护,修,缮补贴?资金使用管》理暂:行办法(《成房发〔201【3〕193号)同时!废止
附件
—
申 请《。 表 填 》。写 说 明
【。
1、申请人在【填,表,前应当?仔细阅读《本表内容若有疑问】可向当?地房:产,行政主管部门咨【询
2?、本表?所称历?。。史建筑修缮资—金是指?专项用?于,历史建筑保护修【缮补贴的资》金
3、申请人应当!如实填写《相,关内容对《提交的附件》或需:特别说明事项—可在“备注”栏中填!。写,
4、?。本表:统一使?用黑色签字》笔填写数字一律用】阿拉伯?数字:文字说明《用汉字字迹工整、】清楚若有涂改申请】人,应当加盖印章或手】印予以确认
5、本!。表一式?二份市、区(市)县!房产行政主管—部门各一份
6【、本表由市房—产行: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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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成都市历史建—。筑修缮资金申请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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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》 — ? , — ! :。 【 《 】。。 — ! — 填写【日期: 2》0, ?年 : 月?。 , 日?
申】请人(单《。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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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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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:筑,结,构
建!筑风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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