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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市轨道交通【工程施工工地地下】管线和高空电力线】路保护实施细则 第!一章总则 第一【条 近年来随—着我市轨道交通工】程建设快速》发展因施工导致地下!管,线和高空电力线【路,。。损,。坏的事件时有发生给!市民生活地》下管线?和高空电力线路【安,全运行?造成:较大影响为保障我】市城市地下管线和高!空电力线《路安全运行避免因轨!道交通工程施—工导致地下管线【和高空电力线—路损坏根据中华【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!法、中?华人民共和国建【筑法:。、电力法、建—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!条例、建设工程勘】察设计?管理条?。例、电力《。设,施保护条例等法律】法规:结合我市轨道交【通建设实际制定本细!则  第二》条 :本市行政区域内【在建轨道交通工程】施工工地地》下管线和高空—电力线路《保护适用本》细则 第三条 建设!、监理、施工、设计!、勘察?等责任主体应—该按:照法律、法规、规】章的:规定履?行职责并按照本细】则规定的职责落实】施工:现场地下管线和【高,空电力线《。路保护的各项规【定承担企业责任 第!二章建?。设单位职责 第四】条 :工程开工前到城【建,档,案,管理机构、城—乡,规划部?。门,及管线权属单位【查,询并收集所有地下】管线和高《空电力线路资—料施工区域无现状地!下管线资《料或地下管线—位,置难:以判:断以及涉及油气【等危险?。化学品地下管线和国!。防电缆等重要地【下,管,。线的应委托勘察或】测绘:单位实测现状—地下管线图》 第五?条 :及时将获得的地下】管,线和高空《电力线路现》状资料提交给相【关单位填写施工现场!及毗:邻区域内有关资【。料,的交接证明材料表】一览表(附件1【)并保证提交资【。料真:实、:准确:、完整 第六条【 在工程开工—前组织管《线权属?单,位对:施,工、监理单位进行管!线交底并形成相关交!底,。资料:对需要迁《改的管线《向产权?。单位提?出,迁改要?求,并根据工程》需要督促《迁改:单位及时完》成管线迁改工—作并对管线迁改期间!的安全文明施工【负,。管理责?。任对不需要迁改【的管线督促施—。工单位、监理单位】等编制管线保护方案!及措施并在施工过程!中落实 第三章勘察!单位职责 第—七条 在勘察作业】前要认?真查看相关资—料和现场了解场地】内地下管线情况【必,要时勘察《作业前宜采》取挖探孔等有—效措施保证》城市地下管线—安全 第《八条 根据现场实际!情况对建设单位提】。供的管线现状—资料做?必要的?详勘详细列明施工现!场及毗邻区域—内城:市地下管《线情况  第四章设!计单位职责 第九】条 根据建》设,单位:提供的地下管—线和高空《电力线路资料—及勘察?文,件在总平《面图上注《明可能受影》响的地下管线位置】和埋深以及高空电力!管线等情况对—地下管线和》高空电?力,线路提?。出明确保护措—施并在工《程开工前会同建设单!位,向施工、监理单位进!行技术交底》 第五章《施工单位《职责 第十》条 组织施工前根据!勘察:、设计图《纸和建?设单位?提供的地下管线【和高:空电力线路资—料开展管线调查工作!核实施工现场及毗】邻,。区,域的地下《。管线种类《、实际?埋深:及走向以及高—空电力线路位—置、距离情况等【并在管线上方—或相应位置》悬挂标识在地面标记!出管线走《向写明?管线保护《责任人、产权—单位联系方式等完善!土方开?挖,。前,管线安全条件确认】表,(,。附,件2)并《报,监理审批《 第十一条 在充分!了解施?工现场?及,。毗邻区域《内地下管线和高空电!力线路的情况下根据!设计单位要求和【管线权属单位—需求:制定地下管线(【高空电力线路)保】护专项施工方案地】下管线?(高空电力线路【)保护专项》施工方案必须经建设!。单位、?监理单位、设—计单位及管线—权属单位审》批 第十二条 【。加强施工现场管理】指定地?下管线?和高空电力线路保】护责任?人并:落实相关责任做【好地下管《线和:高空电力线路安【全保:护,技术交底对可能【损害地?下管线和高空电力】线路的施《工作业责任人—应采:取跟班作业现场【指导坚持“先探后】挖”原?则确认?无管线后方可使用机!械施工严禁野蛮施】工施工单《位和管线权》属,单位应建《立项目沟通联系制】度保证工程建设【过程中?地下管线安全运【行 第十三》条, 涉:及,油气等危险化—学,品、高?压电缆?、给水主管》及大:型排水箱涵》。。等地下管线》和高空高压电力【线路影响区域—施,工作业7日前书面】通知建设单位协调相!关管线权《属单位指派专人到】现场监护和指导严】格按照地下管线【(高空电《力线路?)保护专《项施工方《案进行施工严禁未】。经管:线权属单位同—意和在情况》不明时盲《目进行施《工 第十四条— 毗邻地下管—线,区域内实施机—械开挖土方之前要】进行人工挖》探发现未标注或标】注与实?际不符?。的地下管线应当立】即停止施工及时向建!设单位及管线权【属单位报告待建设】单位及管线权属【单位确认《并补:充相关资料后方可继!续施工 第十五条】 汽车吊、起重机】、混凝土泵车等大型!吊装机械在电—力线路?保护区内及其附【近从事可能危及电】力,线路安全的施—工作业的《施工:单位:必须编制电力—。设施保护专》项施工方案操—作人员应事先观察施!工,地段上方或》邻近有无高》。压线路作《业时吊装机》械的吊臂及》吊件的任何》部位必须保持与【高压线路的》安全距?离 第十六条— 加强对相》关,机械操作人员—。和施工作业人员【安全教育和安全【技术交底确保—地下管线和》高空电力线路保护的!各项:要求传?达到一线作业人员】 第十七条 作【为场地管理单位应】与管线?。迁,改单位?签订安全协议负责】施工区?域,管线迁改工作的安全!文明施工管》理 第六章监理单位!职责 第十八条【 认真审查施工单位!编制的?地下:管线和?高,空电力线路》保护:专项施工《方案并提《出,审查意?见 第十九条— 督:促施工单位做好管线!保护措?施并严格按专项方案!。。施工在涉及地下管】线,和高空电力线—路影:响区域施工》及管:线迁改时应》派专业监《理工程师《进行旁站监理并【。作好监理记》录 第二十条— 施工过程》中发现存在危—及地:下管线和高空电【力线路?安全的隐《患应:要求施工单位立【即整改情况严—重,的应要求《施工:单位暂时停止施【。工并及?时报告建设单位施】工单位拒《不整改或者》不停止施《。工的应当及时向主】管部门报告 — 第七章应急处【。置 第二十一—条 各建设、施工】。、监理等参建单【位根据项目涉—及,地下管线《和高空电《力线路的类型加强对!作业人员的》安全教育制定应急】。救援预案储备必要的!应,。急救援器材》、设备提高地下管】线和:高空:。电力:。线路事故的应急处】理能:力一:旦出现损坏》地下管线和高空电力!线,路情况时工》程项目实《施单位要立即采【取应急处置措施防】止事态扩大并及时】向,有,关主管部《门和管?线权属单《。位报告管《线权属单位或—。应急:救,援,队伍:抢险维修时建设、】勘察:、设计、施》工、监理等单位应当!积极:配合协助做好—抢险维修《工作并配合有关【部门开展事故调查】工作 第八》。章附则 第二十【二条 各方》责,任主:体单:位应根据本细则制】定本单位的》实施细则并根据本】。单位:生产管理实际建立】健全地下管线设施及!高空电力线》路,保护机?制, 第二十三条 【本细则?由,成都市建设工程质】量监督站负责—。解释并监督执行 第!二十四条 本—细则自发布之—日起执行 施—工现场及毗》邻,。区域内?。有关:资料的交接证—明材料表《一览表<?》xml:name】space pre!fi:x =? ,o ns =— "u?r,。。n:s?chemas-mi!crosoft-】com:offi】ce:o《ffice" 【/> ? 【 序号 【 材?料名称 【份数 —备注 《 》1 给—水管:线 《    【 — ,2 》排水 ?。 污水》管线 》 ,  《   !雨水管线  ! , : 雨污合流管!线   】 3— ? 燃气 — 煤气管线 【 :  》  》 液化气—管线 》   】。 天然气管线 】 :  》 4 【 工业 【乙炔管线 】  :   — 》石油管线  ! 》 5 热力! 蒸汽管线 ! ?  ? :  ? 《 热水管线 【   》。 6 】 电力 】供电管线 】 ,   ! 路灯》管,线,。 《  电!车管线 《。   — ? 交通信号—管线  【 , , 7 】 电信 — 电?话管线   ! ,   《 广【播管线 《   ! 有?线电:视管:线   】 ? 光纤管线 !。   《 8— 建》筑物   】 ? , 》 构筑《物 》  》  《 地下工程】   —。   — 》查明:资料情况 建—设单位(公章)【 现场代《表   《        】       【年  月  —日, , , 资料交接情况】 接收单位(公【章,), ,。项目负责人》         !       年 ! ,月  ?日 【 本表一式四份【。由建设单位负责施工!现场及毗《邻区域地下》。管线、相邻建筑物】和构筑物、地下【工程、水文地质情况!调查可委托具—有相应资质的专【。业单:位进行建设单—位、监理单》位、施工单位—、安全监督》机构各持一份并加盖!建设单位、施工单位!公章 — :。       【      —   ?    《  :        】。 ,      —    《        】        】。    《    《    《 ,      —  :   ?  : ,。。        】 土方开挖》前管线安《全条件确认表 ! ? 工程名称! :   — 土方开挖》位置 —  ? :。 , 管线类型 【   管!线产权单位 【   】。 :开挖:时间 ? 年  —月, ,。 日 计划】完成:时间 ? 年 月 日 ! 施【工单位 》   — 监:理单位 》   【 ?。管线安全条件确【认情况 — : :安全项?目 ?。 :安全条件《 1 ! 管线类型 !  ? 》 2?。 管线数量】   】 3》 管线规格 ! ?  】4 ? , 管线埋深 !  : —5 阀门 】   【 6 — 所属产权【单位 —。  — 7 — ,产权单位《联系方式  ! 8 !。 :。 管线影响范围 !   》 9 】 :。管线警?示标识 《   》 10】 ?。 管线保护方案【   ! : 11? 《管线:交底情况  ! 【12 《 应?急预案 》   — ? 13 值守!人员  【 14! : 其他 —   】 确认结论  】   监《理单位签字(—盖章)? 日  期 】   <!【--:EndFra—g,me:nt--《>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