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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,都市建筑工》程勘:察设计企业和—施工:。图审查机构信用【评价:管理暂行办法— 第一章 总则 】第一条 为加强在我!市从事建筑工程【活动的勘察设—计企:业,和施工图审查机构】的动:态监管营《。造诚实守信》的勘察设计市场环】境推进诚信》体系:建设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【建,筑法、建设工—程勘察设计管理【条,例、房屋建筑—和市:政基础设《施工程施工图设计】。。文件:。审查管理办法(住】建部令13号—)、住房和城乡建设!。部关于印发建筑市场!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!通知(建市》〔2017》〕241号》)、成都《市人民政府办—公厅关于印发成【都市工程《建设招标《投标从业单位信用信!息管理实施办—法的通知《(,成办函〔20—16:〕169号)等有】关法律、法规和规范!。性文件?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!办,。法 第二条 —在本市行《政区域内对勘察设】计企业、施》工图:审查机构从事房屋建!筑和市政基础设施】工程(不《含城市轨道交通工】程,下同)勘察》设计和施工图审查活!动的信用信息—采集、审核、录【入、评价、发布及】应用:适用本办法 本【。办法所称信用评价是!指通过对勘察—设计:企业和?施工图审查机构的】基本信息《、良好行为和不良行!为进行量《化打分以动态化、数!量,化的方式核定其信用!分值并根据》结果进行差》。异化管理 第三【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!部门负责对勘察设计!。企业和施工图—审查机构信用评价的!综合管理《和协调工作统一发】布信用评价结—果市建设信息中心负!。责将勘察《设计企业和施工图审!查,。机构的信用》。评价纳入成都—市建:筑市场?。信用信息《管理系统(以下【简称“?信用信息管理—系统”)《的建设和日》常维护各区(市【)县建设行政主管部!门市墙改办、—市造价站等》单位:按照管理职责—负责信用评》价,信息的采集、—审核和应用 第【四条 凡具有独【立法人资格》持有建设行政主管】部门颁发的》工,。程勘:察设:计资质?、施工图审》查资格证书的勘察】设计企业《和施工图《审,查机:构在:本市:。行政区?域,内从事房屋》建筑、市《政,基础设施《工程的勘察设—计和施工图审查活动!应在信用信息管理系!统中注册《接受信用评价管【理 第五条 市建】设行政?主管部门定期组织对!评价结?果应用情况的评【估适:。时调整评《价标准并向社会【公布保证勘察设计】企业和施《工图审查机》。构信:用评价工作的公开、!公平、公正 第【二章 ?评价内容《 第六条《 信:用评价内容主要包括!基本信?息、良好行》为信息和不良行为】信息 (一》),基本信?息是勘察《设计企业《和施工图审查机构从!事房:。屋建筑和市政基础】设施工程勘》察设计和施》工,图审查活动时需登】。记的相关信息包【括勘察设计企业和施!工,图审查机构登记注】册信息、资》质,(资格)信息、注册!执业人员、》主要工程技》术,人员:和经济管理人员【等信:息 (二《)良好行《为,信息是指勘察设【计企业和《施工图审查机构从】事,工程建设活动中【的工程业绩》、获奖和表彰等信】息 (三)不—。良行为信息是指【勘察设计企业—和施工?图审查机构在—从事工程《建设活动中违—反法律、法规、规】章、工程建设强制】性标:准和规范性文件【、合同约定》等,信,息 第三章 信用】信息的?采集、审核和录入 !第七条 信用信息的!采集遵循“谁—监管:、,谁采集、谁负责【”原则由勘察—设计企业和施工【图审查机构》自主诚信申报—和各级建设行政【主,管部:门采集的方式获【取 第?八条:。 勘察设《计企业和施工图【审查机构的基本【信息、获《奖表彰等良》好行为信息、法院判!。决文书等《不良行为《信息均由勘察设计】企业和施工图审查机!构在规定时限内【自主诚信申报并对其!。自主诚信申报—的信用信息》真实性负责》勘,察设计企业和施【工图审查机构的业】绩以及违反法—律、法规、》规章、?。工程建设强制性标】准和规范性文件【、合同约定受到建设!行政主管部门行【政处罚或通》报批评等不》良,行为信息由建设行政!主管部门采》集录入 《第九条 对应—当由勘?。察设计企业和施工】图审查?。机构自主诚》信申报但未申报【的良好行为信息【不予评价加分应当】由勘察设计企业【。和施工图审查—机构自主诚信—申,报的不良行》为信息勘察设计【企业和施工》图审查机构》在依法?认定的处《罚之日起30个工作!日内自主《申报从生效之—日起按评价标—准实施扣分 第十】条 市属以上(含市!属)及?外地的勘察设计企业!和施工图审查机构】的基本信息由市【。建设:行政主管部》门负责?审核:和录入;市》属以下勘察设—计企业的基本信息】由区(市)县建【设行政?主管部门审核和录】入 第十一条 【建设行政《主管部?门采集单位在获取】信,息后应?在3个工作》日内完成采集工作并!通过信用信息管理】系统上传至》市建设?行,政主管部门审核审核!应在1个工作日【内完成录入系统进】行公示审《核期:间需进行《抽,查,的应在5个工作日】内组织完成发现存】在,问题的退回采—集单位重新采集、】审,核后公?示 第四章 信用信!。。息的评价和发—布 第十二条 勘】察设计企业和施工图!审查机构的信—用,。信息:实行动态评价实时】在信用信息管理【系统中公布》信用评价分值 第】十三条 勘察设计企!业和施工图审查机构!信,用评价得分满—。分为100》分其中设计企—业和施?工,图审查机《构按照?从事房屋建》筑,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!类别分别进行排名各!组成:部分分值计算如【下 (一)基本信息!分勘察设计企业为7!0分、施工图审查机!构为80分》由勘察设计企业和施!工图审查机构在信】用信息管理系统注】册成功即可》获取: (:二)良好行》为信息分以良好信】息,分之和?作为加分计入信【用评价得分》高于1?00分的按100分!计 (三)不良行】。为信息分以不良行为!信息分之和作为扣】分计入信用》评价得分低于0【分的按0分》计 第十四条 勘察!设计企业和》施工图?审查:机构首次参与信用】评价应自行向市【建设:行政主管部门领【取账号和密》码锁自行登入填写】基本信息由相关【部门核实经公—示生:效后即注册成功 第!十,五条: ,初次进入本市从事】建设工?。程活动的外》地勘察设计企业近三!。年内在国际国—。内具有重大影响【。。良好:业绩的市建设行【政,主管部门《认可:后一次性计入10分!。的加:分项评价期》限一:年 第?十六条 经》审核录?。入的信用信》息应向社会》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!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!信,用信息自公示结束的!次日起生效 公【示有异议的信用【信息按本办法第五】章相关规定处理处理!结果:自处理完结公示【。后生效 第十七条 !信用评价《期限在评价标准【中明:。确评价期限届—满后:不再纳入《信用评价转入存储】信息数据库记—入信用?档案永?久存:储 第五章  异议!处理 第十八条 对!信用评价结果的【异议按照“谁采集】谁受理”《的原则由采集实【施单位负责受—理异议人《认为原采《集人有利害》关系的由实施—。单位决定是否—回,避 异?议处理应以》有关法定机关出具】的,有,效文件、留》存的纸质、影像等资!料,或现场事实为依【据 第十九条 信】。用评价?结果公示期内利益】相,关人对评价结—果均可提出异—议异议人应提供真】实身份、联系—方式和具体》事实、理由及证据】。 不符合前款规【。定的异议可不予受理!回复 第二》十条 公示》。期内的信用评—价结果异《议异议受理单位应在!。受,理之日起《的5个工作》日内完成核实并回】复处理;异议人对处!理意见不服的应在收!到处理意见》后,2个工作日内向市】建设行?政主管部门提出复】核,市建设行政主管部】门应自受理之日起】。的10个工作日内】组织复查并》给出复核决定 因】技术条件原因异【议复核时间确需【。延长的延长》时间由市建设行【政,主管部门决》定 第二十》一条 生效后的信用!信息任何人》不得擅自更改—若因客观《法定:原因确需更改—的应由申请人携带】相关证明材料经【市建设行政主管部】门批准后方可更改更!改后的?评价:结果不具有溯—及力 第六章 【评价:结果的应《用 第二十二条【 国有投资》和,政府投资项目—实,。行信用评《价得分与建设—工程勘察《设计(不含单独方】案设计)和施—工,。图审查招标投—标挂钩制度 —(一)采《用综合?评估法?。的招标文件中必须明!确商务标、》技术标?。和,信用标?的,。权,重权重合计》为10?0,。%其中信《用标在总得》分中所占权重为5】%~:10%,以总得分多!少作为推荐中标候选!人排序? (二)采用经评】。。。审最低投《标价法的先按有效投!标价评出前三—名然后以信用评【价得:分除以?投标价格按比值从】高到低排名确定推】荐中:标候选人排序—比值相?同的以信用评价得分!较高的?排名靠前《。 (:。。三)采?用,抽,签法的先随机—抽出三名投标—人以信用评价得【分从高到《低确定推荐中标候】选人排?序得分相同》的再次抽《。签,确定 采用比选方】式或工程总》承包模?式的国有投资—及,政府投资建设工【程项目?使用信用评价结【果时可参照以上方】式执行 第二—十三条 《用于评标的信用评】价得分以《开,标时间当日勘—察设计企《业和施工图审查机】构的信用评价得分】为准 联合体—投标的?以组成单位信用评】价得分最低值作【为联合体的信用评价!得分 第二十四条】 信用评价结果【应作为?勘察设计企业和施工!图审:查机构资《质动态监管、创优评!先、惩?戒的重要《依据: 信用评《价得分经“》预警”连《。续30日在40分】及以下的、或引起】重大质量安》全事故的、或—严重:干扰市场《经济秩序《的勘察设计企业【和施工图审查机构】将被:纳入“黑名单—”管理“黑名单【”管理?期限一年《期满后经整改—合格移出“黑名单】”“黑名单”—中的勘?。察设计企业》和施工图审》查机构不得承担国】有投资和政府投资】项目的相关业务不】。得参与?行业内的评优评先】工作并?被列入重点监管本地!勘察设计企》业不得进行资质升级!施工图审查》机构:不得进?。行资格增项外地勘察!。设计企业将被—抄告相应建》设行政?主管部门《。 第二十五条 勘察!设,计企:业和施工图》。审查机构《的信用信息情—况将通过市建—设行政主管部—门,官网等政《府网站向社会公开】并按有关规》定与“成都信用网”!。等全市公共信用【信息服务平台—进行互联互通 第七!章  责任》处,理 第二十六条 】应当:由勘:。察设计企业》。和施工图《审查机构自主—诚信申报的不良【。信息超过30个【工作日后申报的【从,生效之日《起按评价标准的1.!5倍实施扣分;【超过六个月》仍未申报由》市建:设行政主《管部门获取该—类处罚?信息后录入系统的按!评价标准2倍扣分】 ,勘察设计《企业和施工图审查】。机构虚假申报信用信!息的经?。调查核实后予—以纠正同时按照【评价标?准3:倍扣分并向社—会公示 勘察设计】企业: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在!。发生基本信息变更后!的20个工作日内未!完成变更信息申报的!按评价标准进—行扣分? 第二十七条 【市级、区(市—。。)县建?设行:。政主管部门及—相,关单位工《作人员在《信用评?价工作?中玩忽职守、滥用】职,权、:徇私舞弊《的视其情节轻重【追究其责《任;涉嫌违纪违法的!移,交有权部门依法处理! 第八章  附【则 :第二:十八条 记载勘察】设计:企业和施工》图审:查机构信《用评价的纸质、【影像等资《料由采?集实施单位》或资料接《收单位保存评价【生效后保存期不【。得少于相关信—用,信息的评价期限完成!后三年以上勘察设计!企业和施工图—审查机构信用评价】电子数据由市建【设信息?中心长期保》存 第?二十九条 勘察设】计企业和施工图审】查机构在信》用信:息管理系统》中完成首次注—册,登记后应按要求【最长以12个月为间!隔周期登录系统对】其账户执行激活【操作同时《确认其基本信息准确!有效方可在》本市行政《区域内承担新—的工程勘察设计【。和施工图审查业务 !第三十条 当日信】用评价得《分是指?上一工作《日各种有《。效信:。用信:息的:汇总分数 第三十一!条 信用评》价初始得分以勘察设!计企:业和施工图审查机构!的基本信息和近【三年业绩《为准 第三十二条 !本办法由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!负责解释 第三【十三条? 本办法自20【18年10月8日】起执行有效期两年原!成都:市,勘,察设计企《业和施工《图审查机构信用等级!评,价办法(成建委【〔20?14〕288—号)同时废止 附件!1.成都《市勘察?。设,计企:业信用信息》评价标准     !    《 2.成都市施工图!审查机?构信用信息评价标】准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