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成都市建筑工—程勘察设计》企业和?施工:图审查机构信用【评价管理暂行—办法 第一》章 总?则, 第一条 》为加强在我市从事】建,筑工程?活,动的勘察设计企业】和施工图审查机构】的动态监管》。营造诚?实守:信的勘察设》计市场?环境推进诚信体系建!设根据?中华人民共》和国:。。。建筑法、建设工【程勘察设计管理【条,例、房屋建》筑和市政基础设施】。工程:施工图设计文件审】查管理办法(住建】部,令13号《)、住房和》。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!建筑市场信用管【理暂行办法的通知】(建市〔2》01:7,〕,2,。41号)、》成,都市人民《政,府办:公厅关于印》发成都市工程建设招!标投标从业单—位信用信息》管理实施办法—的通知(《成办:函〔2?016〕169【号)等有关法律【、法规和规》范性文件《。结合我市实际—。制定本办法 —第二条 在本市行】政区域内对勘察设】计企业、施工—图审查机《构从事?房屋:建筑和市政》。基础设施工程(不含!城市轨道交通工程】下同)勘察设计和】施工图审查活动的信!用信息采集、审【核、:录入、评价、发布及!应,用适用本办法— 本办法所称信【用评价是指通—过对勘察设计企业】和,施工图审查》机构的基本信息、】。良好行为和不良【行为进行量化—打分以动态化、数量!化,的方式核定其信用分!值并根据结果进行】差,异化管理 》第,三条 ?市建设行政主管【部门负?责对勘察设计企【业和施工图审查【机构信用评价的综合!管理和?协调工作《统一发布信用—评价结果市建—设信息中心负责【将勘察设计企—业和施?工图审查机构—的信用评价》纳入成都市建筑【市场信用《信息管理系统(【以下:简称“信用信息管理!系,统”)的《建设:。和日常维护》各区(市)县—建设行政主管部【门市:墙改办?。。、市造价站等单【位按照?管理职责负责信用】评价信?息的采集《、审核和应用— 第四?条 凡具有独立法人!资格持有建设行政】主管部?门颁发?的工程勘《察设计资质、施工图!。审查资格《证书的勘《察设计企业和施工图!审查机构《在本市行《政区域内从》。事房屋建筑、市政】基础设施工程—的勘察设计和施工图!审查活动应在信用】信息管理系》统中注?册接:。受,。信,用评价管理 —第五条 市建—。设行:政主管部《门定期?组,。。织对评价结果应用】情况的?评估适时调》整评价标准并向【。社会公?布保证勘察设计企业!。和施:工图审查机构信【用评价工作的公【开、公平、公正 第!二章 评《。价内容 第六条 】信用评价内容主【要包括基本信息、】良好行为《信息和不良行为信】息 (?。一)基本信息是勘察!设计企业和施工【图审查?机构:从事房屋建筑和【市政基?。础设:施工程勘察设计和施!工图审查活动—时需登?记的相?关信息包《括勘:察设计企《。业,和施工图审查机构】登记:注册信?息、:资质(资格)信息】、注册?执业:人员:、主:要工程技术》人员:和经济管理》人员等信息 —(二)良好行为信】息是:指勘察设计企业【。和施工图审查机构】从事工程建设—活动:中的工程业》绩、:获奖和表彰等信息 !(三)不良行为信息!是指勘察设计企业】和施:。工图审查《机构在从事》工程建设活动中违反!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】、工程?建设强制性标—准和规范性文件【、合同约定》等信息 第三—章 信用信息的采集!、审核和录入 第】。七条 ?。。信用信息的》采集遵循“谁监【管、谁采集、谁负】责”原则由勘—察设计?企业和施工图审查】。机构自主诚信—申报和各《级建设?行政主管部门采集】的方式获取 第八】条 勘察设计—企业和施工》图审:查机构的《基本信?息、获奖表》彰等:良好行为信息、【法院判决文书—等不:良行为信息均由【勘察设计企业和施】工图审查机构在规定!时限内自主诚信申报!并对:其自主诚信》申报的信用信息【真,实性负责勘察设计】企业和?施,工图审查机》构的业绩以及—违反:。法,律、法规、规章、工!程建:设强制?性标准和规范性文】件、合同《约定受到《建设行政主》管部门行政处罚【或,通报批评等不良行为!信息由?建设行政主》管部门采集》录入 第九》。条 :对应当?由勘察?设计企业和施工图审!查机构自主诚信申报!但未申报的良好【行为信息《不予评价加》分应当由《勘察设计企业和施工!图审查?机构自主诚》信申报的《不良行为信息—。勘察设计企业和施工!图审查机构在依法认!定的处?罚,之日起30个—。工作日内《自主申报从生效【之日起按评价标【准实:施扣分? ,第十条 市属以上】(含:市,属,)及外地的勘—察设:计企:业和施工图审查机构!的,基本信?息由:。市建设行《政主管部《门负责审核和录【入;市属以下勘察】设计企业的基本信息!由,区(市)县建设行政!。主,。。管部门?审,核和录?入 第十一条 建】。设行政主管部门采】集单位在获》取信息后应》在3个工作日内【完成采集工作—并通过信用》信息管理系统—上传:至市:建设行政主管部【门审核审核应在【1个:工作:日内完成录入—系统进行公示审核期!间需进行抽》查的应在5个工【作日:内组织完成发—现,存在:问题的退回》采集单位重新采集】、审核后公示— 第四?章 :。信用信息的评价【和,发布 第十二条 】。勘察:设计企业《和,施,工图审查机》构的信用信息实行】动态评价实》时在信用《信息管理系统中公】布信用评价分值 】第十三条《 勘察设计》企业:和施工图《审查机构信用评【价得分满分为10】0分其中《。设计企业和》施工图审查机—构按照从事房屋建】筑、市政基础—设施工程类别分【别进行排名各组【成部:分分值计算如下【 (一)基本信息分!勘察设?计企业为《70分、施》工图审查机构为8】。0分由勘《察设计企业和—施工图审《查机构在信用信息】。管理系统注》册成功?即可获取 (—二,)良好行为信息分】以良好信息分之和】作为:加分计入信用评价】得分高于100分的!按100分计— ,(三)不良行—为信息分《以不良行为》信息分之和作—为扣分计入信—用,评,价得分低于0—分的按0分计 【第十四条《 勘察设计企业和】施工图审查机构【首次参与信用评价】应,自行向市建设行政主!管部门?。领取账?。号和密码锁》。自行登入填写基本】信息由相关部门【核实经公示生效后】即注册成功 第【十五条 初次进入】本市从事《建设工程活动的外地!勘察设计企业近三】年内在国《际国内具有重大影响!良好业?绩,的市建设行政主【管部门认可后一【次性计入10分的加!分项评价期限一年 !第,十六条 《经审核?录入的信用》信息应向社会公示】公,示期为3个工—作日 公示无—异议的信用》信息自公示结束【。的次日起生效 公】示有异议的》信用:信息按本《办法第五章相关规】。定,处理处理结果自【处理完结公示—后生效 第十—七条 信用评价期限!在评价标准中明【确评价期限届—满后:不再纳入信用评【价转:入存储信息》数据库记入》信用档案永久—存,储 第五《章  异议处理 第!十八条? 对信用评价结果】的异议按照“谁采集!谁受理”的原则【。由,采集实施单位负【责,受,理,。异议人认《。为原采?集,人有利害《关系的由《。实施单位决定—是否回避 异议处理!应以有?关法:定机:关出具的有效文【件、留存的纸—质、:。影像等资料或现场】事,实,为依据 第十九条 !信用评价结果—公示期内利》益相关人对评价结果!均,可提出异《议异议人《应,。提供真实身份、联系!方式和具体事实、理!由及证据 》不符合前《款规定的异议可不】予受理回复 —第二:十,条 公示《期,。。内的信用评》价结果异《议异议受《理单位应在受—。理之日起的5—个工:。作日内完成核实【并,回复处理;异议人对!处理意见不服的应在!。收,到处理意《见后2个工作日内】向,市,建设行政主管部【门提出复核市建设行!政主管?部门应自受理之日起!的10个工作—日内组织复查并给出!复核决定 因技【术条件原因异议【复核时间《。确需延长《的,延长时间由》市建设行政主—。管,部门决定《 第:二,十一:条, 生效后的信用【信息:。任何人?不得擅自更改若【。因客观法定》原因确需《更改的应由申—请人:携带相?关证明材料经市建设!行政主?管部门批《。准后方可更改更【改后的评价》结果不具有溯及力】 第六章《 评价结果的应用 !第二:十二:条, 国有投资》和政府投资》项目实行信用—评价:得分与建设工程勘】察设计(不含单独方!案设计)和施工【图审:查招标投标挂—钩制度 (一)采用!综合评估法的招标文!件中必须明确商务标!、技术标和信用【标的:权重权重合计—为100%其中信】用标在总得分中所占!权,重为5?%~10%,以【总得分多少作为推】荐,中,标,候选:。人排序? (二)采用经评】审最低投《标价法的先按有【效投:标价评出前三名然后!以信用评价》。得分除以投》标价格按比值从高】到,低排名确定推荐【中标候选人排—序比值相同》的以信用评价得分】。较高的排名靠—。前 (?三)采用抽》签法的?先随机抽《出三名投标人以信用!评价得分从高到低确!定推荐中《标候选人排序得【分相同的再次抽签确!定 采用《比选方?式或工程《总承包?模式的国《。有投资及政府投资】建设工程项》目使用信用评价结】果时可参照以上【方式执行 第二十三!条 用于评标—。的信用?评价得分以开—标时间当日勘—察设计企业和施工】图审查机构的信【用评:价得分为《准 联合体投标的】以组成单位信用评价!得分最低值作为联】合体的信《用,评价得分 第二【十四条 信用—评价结果应作为【勘察设计企业和施工!图审查机构资质动态!监管、创优》评先:、惩戒的《。重,要依据 信用评【价,得分经“《预警”连续3—0日在40分—及以下的、或引起】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!、或严重干扰市场经!济秩:序的勘察设计企【业和施?工图审?查,机构将被纳入—“黑名单”管理【“,黑,名单:”管理?期,限一年期满》后经整改《合格移出“黑名单”!“黑:名单”中的勘—察设计企《业,和施工图审查—机构不得承担国有投!资和:政府投资项目的【相,。关业:务不得参与行业内】的评优评先》工作并?被,列入重点监》管本地勘察设—计企业不得进行资】质升级施工图审查机!构不得进行资—格增项外地勘察【设计企业将被抄【告相应建《设行政主管》。部,门 第二十五条 】勘察设?计企业和施工图审查!机,构的信用信息情况】将通过市建设—行政:主,管部:门官网等政府网站向!社会:公开并按有关—规定与?。“成都信用网”等全!。市公:共信:用信息服务平台进行!互联互通 第七【章,  责任处理 【。第二十六条 应【当由勘察设计—企业:和施工图审》查机构自主诚信申】报的:不良信息《超过:30个工作日后申】报,的从生效之》日,起按评价标准的1.!5倍实施扣分;【超过六个月仍未申报!由,市建设行政主—管部门获取该—类处罚信《息,后,录入系?统的按评价标准2倍!扣分 勘《察设计企业和施工图!审查机构虚假—申报信用信息的【经调查核实》后,予以纠正同》时按:照评价标准3倍扣分!。并向社?会公:示 勘察设》计企业和施工—。图审查?机构在发生基本信】息变更后的20个】工作日内未完成【变更信?息申报的按》评价标准进行扣分】 第二十七条 市】。级、:区(:市,)县建?设,行政主管部门及【相关单位工作—人员在信用评价工】作中玩忽《职守、滥用职—权、徇私舞弊的视】其情节轻重追—究其:责任;涉《嫌违纪违法的移交有!。权部门?依法处理 第八章】  附则 》第,二十八条 》记载勘察《设计企业《和施工图审》查机构信用》评价:的纸质、影》像等:资料由采《集实施单位或资料接!收单位保《存评价生效》。后保存期不得—少于相关《信用:。信息:。的评:价期限?完成后三《年以上勘察设计企】业和施工图审查机】构信用评价电子【数据由市《建,设信息中《心长期保存 第二十!九条 勘察设—。计企业和施工—图审查?机构在信用信息【管理系统《中完成首次注册登】记后应按要求最【长以12个月—为间隔周期登录【系统对其账户执行激!活,操作同?时确认其《基本信息《准确:有效:方可在本市》行政区域内》。承担新的工程—。。勘察设计和施工图】审查业?务 第三十条 【。当日信用评价—得分是指上一—工作日各种有效【。。信,用信息?的汇总分数 第【三十一条 信用评价!初始得分以勘察设】计企:业和施?工,图审查机构的—基本信息《和近三年《业绩为准《 ,。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!。由市建?设行政主管》部门负责解》释 第三十三条 本!办法自20》18年1《0月:8日起执行》有效期两年原成都市!勘察设计企业和施】工图审查机构信用等!级评价办法(成建委!〔201《4,〕,288号)同时废】止 附件1.成【都市勘察设计企业】信用信息评价标准 !         !2.成都市施工【图审查机构》信用信息《评价标准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