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都市建筑工—程勘察设计企—业,。和施:工图审查机构信用】评价管理《暂行办法
第—一章 总则》。
第一条 为加【。强在我市从事建筑工!。程活动的勘察—设,计企业和施工图审】查机构的动》态,监,管营造诚实》守信的勘察设计市】场环境?推进诚?信体系建设》根据中华人民共【和,国建筑法、建—设工程勘察设计管】理条例、房屋建【筑和市?政基础设《施工程?施工图?设计文件《审查管理办》法(住建《部令1?3号)、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】关于印发建筑—市场:信用管理暂行办【法的通知(》建市〔20》17〕241号)】、成都市人民政府】办公厅关于印—发成都市工程建【设招标?投标:从业单位信》用信:息管理实《施,办法的通知(成【办函〔?2016〕169】号)等有关》法律、法《规和规范性文件【结合我市实际制定】本办法
第二条 】在本市行政区域内】对勘察设计企业【、施工?图审查机构从事【房屋建筑和》市政基础设》施,工程(不含城—市轨道交通》工,程下同?)勘察设《计和:。施工图审查活动【的信用信息采集【、审核、录入、【评价、发布及应用】适用本办法》
本办法所称信用】评价是指《通过对勘察》设计企业和施工【图,审查机构的基本信】息,、良好行为和—不,良行为进行》量化打分以动态化】。、,数量化的方式核定】其信用分《值并根据结果进行差!异化管理
第三条】 市:。建设:。行政主管部门—负责对勘察设—计企业和施工图【审查机构《信用评价的综合管理!。和协调工作统一发】布信用评价结果【市建设信息》中,心负责将勘察设【计企业和施》工,图审查机构的信用评!价纳入?成都: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!管,理系统(以下简称】“信用信《息管理系统”)的建!设和日常维护各区(!。市)县建设行—。政主:管部门市墙改—办、市造价站等单】位,按照管理职责负责信!用评价信《息的采集、审—核和应用
第—四条 凡具》有独:立法人资格持有【建设行政主管部【门颁发?的工:程勘察设计资质、】施工图?审查资格证书的勘察!设计企业和施—工图审查《。机构在本市》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!建筑、市政基础设】。施工程的勘察—设计和施工图审查活!动,应在:信用信息管理系统】。中注册接受信—用评价管理
—。第五条 《市建设行政主管【部门定?期组织对评价结果应!用情况的评估—适时调整评价—标准并向社会—。公布保证勘察设计企!业和施工图》审查机构信用评【价工作的公开—、公平、《公正
第二》章 评价内容
第六!条 信用评价内容主!要,。包括基?本信息、良好—行为信息和》不良行为《信息:
(一)基本信【息是勘察设计企业】和施工图《审查机构从事房屋建!筑和市?政基础设《施工程勘察设计【和施工图《审查活动时需—登,记的相关信息包【括勘察设计企业和施!工图审查机》构登记注册》信息、?资质(?资格)信息、注册执!业人员、主要工程】。技术人员和经—济管理人《员,等信息?
,(二)?良好:行为:信息是指勘察设【。计企:业和施工图审查机构!从事工程《建设活动中的工程业!绩、获奖《和表彰等信》息,
,(三)不良行为【信息:是指勘察设计—企,。业,和施工图《审查机构在从事【工程建设活动—中违反法《律、法规《、规章、工程建设】强制性标准和规【范性文件《、合同约定等信【息
第三章》 信用信息的采集】、审核和录入
第】七条 信用信—息的采集《遵循“?谁监管、谁》采,集,。、谁负责《”原则?由,勘察:。。设计企业和施工图审!查机:构,自主:诚信申报和》各级建设《行政主管《部门采?。集的方式获取
第八!条 勘?察设计企业和施【工图审查机构的基】本信息、获奖表彰】等良好行为信息、法!院判决?文书等不良行为信】息均:由勘察设计企业和施!。工图审查机》构在规定时限内自主!诚信申报并对—其自主诚信申报【的,信,用信息真《实,性负责勘察设—计企业和施工图【审查机?构的业绩《以及违反法》律、法?规、规章、》工程建设强》制性标准和》规范:性文:件,、合同约《定受到建设》行政主管部》门行政处罚》或通报批评等不良行!为信息由建设行【政主管?部门采?集,录,入
第九《条 对应当由勘察设!计企业?和施工图审查机构自!主诚信申《报但未申报的良好行!为信息不予》评价加分《。应当由勘《察设计企业和施工图!审查机?构自主诚信申报【的不:良行为信息勘—察设计企业和施工图!审查:机构在依《法认:定的处?罚之日起30个【工作日内自主—。申报从生效之日【起按评价标准—。实施扣?。分
第十条 市属】以上(?含市属)及外地【的,。勘察设计企》业和施?工图审?。查机构的基》本信息由市建设行】政主管部门》。负,责,审核和录入;市【属,。以下勘察设计企业】的基本?信息由区(市)县建!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!和录入
第》十一条 建设行政】。主管部门采集单位】在获取?信息后应在3个工】作日内完成采集工作!并通过信用》信息管?理系统?上传至市建》设行政主管》部门审核审》核应在1个工—作日内完成录—入系统进行公示【审核期?间需:进行抽查的应在5个!工作:日内组织完成发现】存在问题的退—回采集单位》重新采集、审—核后:公示
第四章— 信用信《息的:评价和发布
—第十二条 》勘察:。设,计企业和施工图审】查机构的信用信息】实行动态评价实时在!信,用,信,息管理系《统中公布《信用评价《分值:
第十三条》。 勘察设计》企业和施工》图审查机构》。信用评?价得分满分为1【00分其中设—计企业?和施工图审查—机,构按照从事房屋建筑!、市政?基础设?施工程类别》分别进行排名—各组成?部分分值计算—如下
(一)基本信!息分勘察设计企【业,为70分、》施工图?审查机构为80【分由勘察设计企业】和施工图审查机【构在信用信息—管,。理系统注《册成功即可获取
】(二)良《好行为?。信息分以良好—信息分之和作为【加,分计入信用评价得分!高于:10:0分的按100分】计
(三)不—良行为信息分—以不良行《为信息分之和作【为扣分计入信用评】价得分低于》0分的按0分计
】第十四条 勘—察设计企业》和,施工图审查机构【首次参与《信用评价《应自行?向市建设《行,政主管部门领取【账号和密码锁—自行:登入填写基本信【息由相关部门—核实经公示》生效后即注册成功
!第十五条 初次进】入本市从事建设【工程活动的》外地:勘察设计企业—近三年内在国际【国内具有重》大影响良《好业绩的《市建设行政主管【部门认可后一次性计!入10分的》加分项评价期限一年!
第十六条 经审核!。录入的信用信息应向!社,会公示公示期为3】个工作日《
公示无异》议的信?。用信息自公示结束的!次日起生效
公示有!异议的信用信—息按:本办法第五章—相关规?定处:理处理结果自处理完!结公示后《生,。效
第十七条 【信用评价期》。限在评?价标准?中,明确评价期限届满后!。不再纳入信用—评价转?入存储信息数据【库记入信《用档案永久存储
】第五章 》异,议处理
第十八【条 对信用评—价,结果的异议按照“谁!采,。集谁受理”的—原则由采集实施单】位负责受理异议【人认为原采集—人有利害关》系的由?实,施,单,位决定是否》回避:
异议处理应以【有关法定机》关出:具的有效《。文件、留存的—纸质、影像等资料】或现场事实为—依据
第十》九条 信《用评价结果公—示期内利益相—关人:对评价结《果均可提出异议异】议人应提供真—实身份、《联系方式和具—体事实、理》由及证据
不符【合前款规定》。的异议可不予受理回!。复
第二十条— 公:示期内的信用评【价结果异议异议【受理单位应在受【理之日起的5个工】作日内完成核实并】回复处理;》异议人对处理意见】不服的应《在收到处理意—见后2?个工作?日内向市建设行【政主管部门提—。出复:核市:建设行政主管—部门应自受》理之日起的10个工!作日:内组织复查》并,给出复核决定—
因技术条件原【因异议复核时—间确需延《长的延长时间—由市建设行政主【管部门决定
第【二十一条 生效【后的信用信》息,任何人不得擅自【更改若因客观法定】原因确需更改的应由!。申请人携带相关证】明材料经市建设【行政主管部门—批,准后方可更改更改】后的评价结果不具】有溯及力
第六【章 评价结》果的应?用
第二十二—条 国有投资和政府!投资项目实》行信用评价》得分与?建设工程《勘察设?计,(不含单《独方案设计)—和施工图审》。。查,招标投标《挂钩制度
(一)采!。用综合评估法—的招标文件中必须明!确商务标、技术【标和:。信用标的权重权重】合,计为:100?%其中信用标在总】得分中所占权重为5!%~10%,以总】得分多?少作为推荐中标【候选人?排,序
(?二)采用经评审最低!投标价法《。的先:按有效投《标价评?出前:三名然后以信用评价!得分:除,以投标?价格按比值从高到低!排名确定推荐中标】候选人排序》比值:相同:的以信用评价得【分,较高的排名靠前
】(三)采用抽签【。法的先随机抽—出,三名投?标人以?信用评价得分从高到!低确定推荐》中标候?选人排?。序得分相同的再次抽!签,确定
采用比选方式!或工程总承包—模式:的国有投资及政府投!资建设工程项目使】用信用评价结果时】可参:照以上方式》执行
第二》十三:条 用于评标的【信用评价得分以【开标时间当日勘【察设:计企业和施》工图:审查机构的信用【评价得分为》准
联合体投—标的以组成》单位信用评》价得分?最低值?作为联?合体的?信用评价得分—
第二十四条 信用!评价结果《应作为勘察设计企】业和施工图审查机】构资质动态监—管、:创,优,。评,先、惩?戒的:重要依据《
信用评价得分经】“预警”连续30】日在4?0分:及以下的、或引【起重大质量安全事】故的、?或严重干扰市—。场经济?秩序的?勘察设计企》业和施工图审查【机构将被《纳入“?黑名单”管理—“黑名单”》管理期?限一年期满后经整】改合格移出》“,黑名单”“黑名单”!中的勘察设计企【业和施工图审查【机构不得承担—国有投资和政—府投资项目》的相关业务不—得参与行业》内,的评优评《先工作并被列入重】点监管本地》勘,察设计企业不得进】行资质升级施工【图,审,查机构不得》进行资格《。。增项外地勘察设计】企,业将被抄《告相:应建设行政主管部】门
第二十五条【 勘察设计企业【和施工图审》查机构的信》用信息情况将通【过市建设《行政主管部门官【网等政?府网站向社会公开】并,按有关规定》与“成都信》用,网”等?全市公共信用信【息,服务平台进行互联互!通
第七章 责】任处理
《。第二十六条》 应当由勘察—设计企业和施—工图审查机》构自主诚《信申报的不良信息】超过30《个工作日后》。申,报的从生效之—日起:按评价?标准的1.5倍【实施扣分;超过【六个月仍未申报由】。市建设行政主—管部门获取该—类处罚?信息后录入系统【的按评价标准2倍】扣分
勘察设计企业!和施工图审查—机构虚假申》报信用信息》的经调查《。核实:后予以纠正同时按照!评价标准3倍扣分】并向:。社会:公示:
,勘,察设计企业和施工图!。审查机构在发生基本!。信,息变:更后的20个—工作日内《未完成?变更:信息申?报的按评价》标准进行扣分
第】。二十:七条:。 市:级、区(市)县【建设行政主管—。部门及相关单位工作!人员在信用评价工】作中玩?忽职守?、滥:用,职权:、徇私?舞,弊,的视其情节》轻重追究其》责任;涉嫌违纪【。违法的移交》有权部门依法—处理
?第八章 》附则
第二十—八条: ,记载:勘察设?。计企业和施》工图审?查机构信用评价的】纸质、影像等—。。资料由采集实施单位!或资料接收》单位保存评》价,。生效:后保存期不得—少于相关信用—信息的评价期限完成!。后三年?以,上,。勘察设计企业和施】工图审查机构信用评!价,。电子数据由市—建设信息中》心长期保存
—第二十九条 勘【察,设计企业《和施工图审查机构】在信用信息管—理系统中完》成首:次注册登记后应按】要求最长以12个】月为:间隔周期登录—系统:对,其账:户执行激活操作同时!。确认其基本》信息准确有效方可在!本市行?。政区域内承担新【的工程勘察设—计和施工图》审查业务
第三十】条 当日信用评价得!。分是:指上:一工作日各》种有:效信用信息的汇总】分数
第三十一条 !信用评价初》始得分?以勘:察设计企《业,和施:工图审?查机构的基本信【息和近?三年业绩为准
【。第三十二条 本【办法由市建设行【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!。
第三十三条 本】办法自2018年】10月8日起执行】有效期两年原—。成都市?勘察设计《企业和施工图审查机!。构信用等级》评价办法(》成建委〔2014〕!288号)同—时废:。止
:附件1.成都—市勘察设《计企业信用信息【评价标准
【 2】。.成都市施》工图审查机构信用信!息评价?标准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