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都市城市》地下空间开》。发,利用管理办》。法(试行)
!第一章总则 —
第一【条目:的依据 为加强我】市城市地《下空间开发》利,用管理?合理开?发城市地下》。空间资源《根据中华人》民共和国土》地管:理法中华《人民共和国城—市房:地产管理《法中华人民》共和国城乡规划【法中华?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!法城市地下空间【开发利用管理—规定:等有关?法律、法规和规章】的规定?结合本市《实际制定《本办:法
— 第二条适用范围 !本办法适《用于本?市行政区《域内:地下空间的开发、】。利用:和,管,理, 国防、》人防、防震减—灾、文物保护、【矿产:资源:等,涉及的地《下空间开发利用法】。律、法规另》有,规定:的从其规定
【 第三条地》下,空间:含义: 本:办法所称城市地下空!间是指地表以下的空!间,
城市地下【空间按开发方式分】为结建地下空—间,和单建地下空间结建!地下空间是指同一主!体结合?地面建筑《一并开发《建设:的地下空间单—建地:下空间是指独立开】发,。建设的地《。下空间利用市—政道:路、公共绿地、公共!广场等公共》用地:开,发的地下空间视【为,单建地下空间—
城市地下空间!按,开发深度分为—浅层、中层和深【。层,地,。下空间
城市】地下空间按开发属】。性,分为公?共地:下,空间和非《公共地下空间—公共:地下空间是》指优先满足公共生产!生活、公共活动的】地下空?间,包括地下市政设【施,、交通设施》、公共停车场、【防灾减灾设施等所占!空间;非公》共地下空间》是指用于开发—商业、金融、旅游、!娱乐等及其配套设施!的、以?经营性用途为主的地!下,空间
第四条】遵循原则 城—市地:下空间开《。发利用应当遵循系】统规划?、,分层利用《、公共利益优先、轨!道交通?引领、结合重点地区!综合开发、地下与】地,上相协调的》原则
第五条】部,门,职责 市建委牵【头负责城市》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!综合协调;负责城】市地下空间》建设活动《的监督管《理,和轨道交《通、:地,下,综,。合管:廊等市政基础设施的!建设管理核》发施工许可
市!。。规划局负责制定城市!。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!划等有?关专:项规:划;负责制订轨【道,交通站点《及周边的地下空间开!发利用规划;负【责制定地下空间【开发利用的规划【管理规定办》理城市?地下:空间规划许可;负责!统,筹城市地下空间【。的信息管理工作 】
市?。。公安:消防局负责已取【得施:工许可地下空—间开发利用项目的】消防设计和》验收备案并依—法对其权属单位履】行,消防:安全职责情况—进行监督 》
市国土局负责!城市地下空》间的建?设用:地使用权分层—供应和办理不动产登!。记 :
?市房管?局负责?城市地下《空间建筑物交易和】产权管理工作 【
市人防—办负责平战结合【的城:。。市地下空间开—发利用中涉及人民防!空设防要求的监督管!。理
《 市林业园林局负责!。城市地?下空间开发利用中】涉及:城市绿地、公园保护!和管理要求的—监督管理《
市城管委负!责城市地下综合管】廊建:成后运营《、维护和管理的【指导、协调》和监管?
市交委负】责地下?公共交通设施建【成后的监督管—理
市水务】局负责?地下空间开发利用】涉及地下公共供【、,排水等设施相关事宜!的协调和监管
】 市经信委》。负责: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涉!及的地下电》。力、燃气《、通讯等管线设施】相关:事宜的协调》和监管
—属地:政府负责对本辖区内!地下空间《设施及周边环境【的日常维护状况进行!监督对发现》。的使用功《能,、安全、卫生等问题!及时与相关责任【单位进行协调处【理,
?其他:有关:部,。门,应当按?照各:自职责做好城市地】下空间?开发利?用的监督管》理及:服务工作
第六!条社会?资本:。参与 鼓励社会资】本参:与城市公共地下【空间:。开发利用
第【二章:地,下空间规《划
? 第七条地下空【间规划分层利—用和公共优先 城】市地下空间实行分层!开发利用保证公【共优先?重,点发展市政》设施:、公共交通设施、】公共地?下停车场、综合管】。廊、:应急防灾《、人防?等地下公共设—。施,
第八条—编制地下空》间开发利用规—划 :规,划,主管部门《应当会同国土资源、!城乡建设、人民防】空、:水务、交《通运输、城市管理、!。林业园林、》公安消防、经信等】部门根据城》市发展的需》。要按照城《市总体规划要—求以:轨,道交通?。为基础、《城市公共中心为【。重点:遵循公共优》先、分层利用的原】则系统编制城市【地,下空:间开发利用规划统筹!协调各类地下空【间及设施的关系【 ,
地下《空间开发利用规【划应当落实城市【总体规?划和土?地利:用总:体规划关于地下空】间开发利用的强制】性规:定应:当与:其他各类专项规【划相衔接并体现竖】向分:层,立体综合《开发、横向相关空间!连通、地下》工程:与地面建筑》相协调的原则
】 编制其《。他涉:及地下空《。间开发利用》的专:项规划应当与地【。下空间开发利用【规,划相衔接《 ,
第?九条地下空间—开发利?用规划内容 城市】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!。划,应当包括城》市地下空《间综合开发利用【的现状分析发展战略!总体管控要求规【模和布局功能分区竖!向分层划《。分禁止、限制和适】。宜建:设地下空间》的范围地下》公共设施和市—政设施?配套环境保护要【。求人防要求和防灾减!灾,措施及其他相关【内容
—第,十条:编制城市控》制,性详细?规划要求 编制【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!应当落实《城,。市地下空间开—发,利用规?划、:轨道交通站点及周边!地下空?间开发?利用规划等相—。。关,控制性要求
】。第十一条编》制地下综合》管廊专项规划 城】乡建设主管》。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!门组:织编制城市地下综】合管廊专项规划【城市地?下综合管廊》专项规划《按,相关:规定报市政府批准】后用于指《导和:实施管廊工》程规划建设城—市地下综合管廊【专项规划应当根据城!市发展需要》进行定期《修,编
? 城乡?建设主?管部门应当会同【有关部?门,组织管廊使用单【位等编制地》下综:合,管廊建设规划地下综!合管廊建设》规划应统《筹结:合新区建设、旧城改!造、市政《道路改扩建及市政】主要:廊道建设、地下空间!及轨道交通建设按】照先规划、后建设】的原则依据经批准】的城市地下综合管】廊,专项规划《和,控制性详细规划制】定
第》十二条轨《道,交,。通,沿线开发地下空【间, 轨道交通站—点周边地块》的建设项目》按规划通过》结建方式进行—地下空间开》发利用并连通轨道交!通,。出入:口轨:。。道交通站点》周,边地块的公共建筑和!商业类建筑尽可【能与轨道交通—连通鼓励居住—类项:目与轨道《交通连通与》轨道:交通:连,通的项?目,。应,提供公共出入口 !
地下街宜结合轨!道交通?站点设置在保—。障人:行通廊、市政配套设!施及:人防功能等公—共利益?的前:提下可进行商业开发!
城市轨道【交通车站出入口【通道和地铁配线上】的地:下,空间可进行商业【开发
第三章用地!管理:
: 第十三《条地下?建设用地使》用权 开发》城市地下空间应【当,取得:地下:建设用地《使用:权地下建《设用地使用权的使】用范围按照分层利用!。原则:由规划建设条件确】定 ?
城市地下空间开!发利:用属:人防工程设施—。的人:民防空?主管部?门出具的人民—防空要求是地下【建设用?。地使用权划拨或出让!的必要条件》
: 第十四条规划【条件 规划主管部门!依据控制性》详细规划和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】核,发建设?。项目规划条件—。 ,。
对单建和结】。建地下空间建设【项目依法核发规【划条件时应当—明确项?目规划用途、地【下空间水平投影范】围、开发深度—。、公建配套》要求、?互,联,互通:。通道的出《入口位置等要求
! 第:十五条建《设条件 城乡建【设,主,。管部门依《据城市建设相—。关规:定核发项目建—设,条件对单建和—结建地下空间—建设项目提出轨道】交通:沿线保护区》范围:、公共地下空间建设!标准、地下附属设施!等的具体要求 【
第十六条—地,下建设用地使—用权取得 》结建地下空间建【设工程?的,地下建设《用地使用权随—同地表建设用地使用!权一并?取得其中连接—轨道交通出入—口、穿越市政道【路及公共绿地—等公共?用地的地下空—间可按规划条件确定!的开发利用范围【随地:表建设用地使用权一!并取得?并按规划进》行建:设、使用《和管理?
单建地下空!间建设工《程的地下建设用地使!用权依法采》用以下方式取得 ! ,
(一)》用,于人民防空、—防震减?。灾、城市基础—设施和?公共服务设施—等符合?划拨:用地目?录的:地下空?间建设工程》其地下建设用地使用!权取得可依法采用】划拨:方式其中配套开发】建设且难以分割的经!营性地?下,建设用地使用—权可采用协议方式】
? (二)用于—商业、旅《。游、娱乐《等经营?性用途的地下—空间建设工》。程其地下建设用地使!用,权,应当通过招》标,、拍卖?、挂:牌等公开出让方式有!偿取得 》。
(三)已建成!的单建地下空间【项目依据发改、规划!等相:关部门的批准文件采!用协议出让或划拨方!式完善?。地下:。建设用地使用—权手续 》
(四)支持企!事业单位在已取得】地表建?设用地?使用权的地下—空间投资建设—自用停车设》施并通过协议出让方!式取得?地下建设用地—使用权取得使—用权:后须:按,照地下空《间开发利《用规划进行投资【建设
(】五)根据地下—空间开发利用规划不!能独立开发利用、】但,确需与毗邻地块【整,合使用?的地下?空间可通过》协,议,出让:方式取?得地下建设》用地使用《权 《
:(六:),连接轨道交通出入】口、穿越市政—道路和公共绿—地等公共《用地的地下连—通通道建设用地【使用:。权可通过协议—方式出让给毗邻地块!地下建设用地使用】权人由使《用权人按地下连通】通道:进行建设《、使用?和管理但不得—用于商业开发;【属于人防工程的【由,人民:防空主管部门采取划!拨方式?。取得 ?
规划条件中】。含有:公,共配套设施建设要】求的待开发利用地】下空间城乡建设主】管,部门在?建设条件中对公共配!套,设施的建设时限、标!准及移交等》提,出具体要《求国土资《源,主管部门在土—地出让?方案及土地出—让合同中明确为【竞得:。人的义务
利!用,公共地下空间开发】的地下社会公—共停车场《等,公共配套设施以及利!用非公共地下空间】开发的?应进行统一》。管理的商业、旅【游、娱乐等经营【性设施不得进行分割!登记和分割转让 】
第十七条地】。下建设用地使用权价!款 :以划拨方式》提供地?下建:设用地使《。用权的不再》计收地?下建设用地使用【权,价款 ?
以招标、拍卖!、挂牌?等有偿方式出—让地下建设》。用地使?。用权的其出让起始价!根据:土地估?。价结果?、,产业政策和土地市】场等情况《经集体决策》综合确定《
以协议【方式出让《地下:建设用地使用权的】按照:用途确定应缴纳【的土地出《让价款其中属于【商业、旅游、—娱乐等用途的—按地表所在区域【商业用地基准地【。价,的25?%确定;属于地【下车库、公》共配套?设,施、地?下连:通通道用途的—按地表所在区—域商业用地基准【地价的20%确定】
地下空间】建设用地使》用,权,人,需要使?用他人取得的地表建!设用地修建》地,下空间出入口—的应按?照物权法的有关规】定与其签订》地役权合同并可【向不动产登记—机构:申请地役权登记 】
?第十八条地下—建设用?地使:用权:年限: 单建地下空间【建设工程的地—下建设用地使—用权的最高》出让:年,限应:。当按照土地用途类】别确定 《
结建地下空间!建设工程《的,地下:建设用地使用—权用途与地》表建:设用地使用权用【途,一致的其土地使用】权年限一《。致;用途不一致的其!。地下建设用地—使用权起算》。年限与?地表建?设用地使用权起算年!限一致并《按照土地用途—类别分别确》定使:用年限但《不超过其地》表建设用地》使用权的最高年限】
对连同【地表建?筑物一并建设的地下!车库(位)其—地下建设用》地使用权《用途按该地》表建:筑物的主《。要用:途确认可与地表【建设用地《使用权的最》。高使用?年限一致
】第十九条用地—规划许可 开—发利用城市》地下空间建设单位应!当按照规定申请【。核发用地规划许可】规划部门在核—发用地规划许可前】应征求城乡建设、林!业园林?等相关部门意见 】
结建地下空间!建设工程用地规【。划许可手续原则上同!地表建设《。工程规划许可手续】统一办理
!单建地下空间建设】工程的用地》规划许可手》续按照以《下程序?。。办,理
(—一)以划拨》方式取得地下国有】建设用地使》用权:的应当取《得规划主管部门核】发的建设项目选址】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!许可证
(】二)以出让方式取得!地下:国,。有建设用地使—用权的由《规划:主管部?门依据控制》性详:细,规划和规划管理【技术规定核发建设项!目规划条件》、城:乡建设主《。。管,部,门依据城市》建设相关规定核【。发建设条件后国【。土资源?主,管部门按程序组【织出让建设单—位持国有建》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!同到:。规划主管部》。门申请建设》用地规划许可证 】
第四章建设】管理
第二十条!建,设管:理基本要求 城市地!下空间建设》工程应当符合国家】、省、市工程建设管!理方面的规定城市】地下空间开》发建设?应遵循?创新、协调、绿色】、开放?、共享发展理念【在确保安全的—情况下充分体现以】人为本?
: 第:二十一条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! 建:设单位?在取得建《设用地规划许可【。后可申?请办理建设工程规】划许可证结建地【下空间?工程可与地》面建筑工程一并【取得建设工程—规划:许,。可证
第二十】二条建设工程—施工:许,可证 建设单位【在取:得建设工程规划许】可证和其他有关【批准文件《后方可向城乡建设】主,管部:门申请办理建—设,工程:施工许可证结建地】下空:间工程可《与地面建筑工程一】并取得建设工—程施工许可证 【
未依法取得【建,设工程施《工许可证的》不,。得,进行地下空间工【程施工
—第,二,十三条地下》连通通道建》设 对建设项目规划!建设条件中已—。明,确与相邻地下—空间工程连通要【求的先建《单位应当按》。照规划要求和专业规!范预留地下连通工程!的,接口:后建单位应当—负,责履行后续地下【工程连通《义务:连通通道《面积可计《入人:防,建设面积《对后建地下空间【用于公共地下—设施或后建地—块,按照城市规划—必须与先建地下空间!接口先建单位无【偿向后建单位—提供接口后建地下空!间单位应当负—。责,履行后续地》下工程连通义务 】
, 对建设项目规【。划建:设条:件中未明确地—下空:间工程连通》要求但?建设项目确需连通】的对涉?。。及,规划调整的应向规划!主管部门申请规【划,调整通?过论证审批后方可】申请:规划:许可
《。 第二十四》条轨道交通周边【建设 鼓励》轨道:交通规?划保护区范围内或与!轨道交通《相邻:的其他地《下空间工程》与轨道交通进行整】体开发?建设轨道《交通建?设,应当与沿线地块、道!路、地下《公共:通,道及:市政设施等建设【活动相衔接按规划】要求预留与周—边工程的接口条件连!接通道的实施—由周边工程的—建设:单位负责 》
在轨道交—通沿:线控制?范围、保护》范围内修建的—建筑工程城乡—建设主管部》门应当会同》有关部门组织安【全专项?审查轨道交通出入】口与周边建筑—工程、周边建筑工程!之间鼓励串》联成网先建项目应按!规划条件《专业:规范预留地下通【道工程的接》口后建?地下空间项目或建筑!工程项?目与连?。。接,通道同?步设计、同步审【查,
第二十—五条地下综合—管廊建设 地—下综合管廊建—设应依据地下综合管!廊专项规划》结,合,新区建?设及旧城改造—、市政道路新建及】改扩建、市政主要】廊道建设、地—下空:间,及轨道?交通建设同》步设计?、,同步实施按要求移】交,不依附于道路的【地下综合管廊应当】分,别纳入相关项目计】划同步配套》建设 ?
第二十六条地下!空间非?开挖技术《 在城市交》通繁忙?区域和环境敏感【性区域?应,采用非开挖技术【轨道:交通、地下综合管廊!、地下深层隧道等城!。市地下空间工程【建设:应鼓励推广盾构法】。、盖挖法、顶—管法等非开》挖施:。工技:术
第二—十七条装配》式建设、绿色施【工, 推进地下空间工】程主体结构标准化设!计、装配式生产、机!械化施工、地下【市政基础设》施智能化管理积极】推广建?筑,信息:模型技术(BIM】)在地下空间工程】中,的应用城市》地,下空间?开,发利用?应,按照绿色和》共享发展《理,念,进行建设
第】二十八条海绵城市】建设要求 城市地】下空间开《发区域?周边应?增加:雨水调蓄设施—雨水调蓄设施—应有防止雨水倒灌】措施
公共【绿,地地下空间开发利】用应满足《城市:绿地设计规范、公园!设计规范等相—关,要求利用地》面广场中的地下空】间覆土厚《度应结合《海绵城市目标、种植!需求等因素综合考虑!同,时应满足《荷载及结构要求 】
第二十九条地!下空间安全防护 城!市地下空间》。建筑应?。在安全防护范—围,。内需满足相应国家消!防,技术标准《。及规范要求进行建】设;规划建设—地,下空间消防站地下空!间应配备《必要的?应急:救援器材
第三!十条管线保护和迁】改 城市《地下空间《施工前?建设单位应当按照】规定:查明建设用地范【围内地下《管线的现状并采取】保护或者迁移等措施!保证地?下管线的安全施工】过程中发《现有未?查明的地下管线【或,因施工造成地下管】线损坏?的,应当:及时告?知,。地下管线产》权单位;对无—法确定地下》管线产权单位的应及!时向城乡建设主【管部门?报告及时依法处理 !
第三《十一条各方责任【主体: 城市地下空间建设!工,程的建设《。、勘察、设计—、施工、《监理应当按照规【定由具备相应资质的!单位承担各方应【履,。行质量安全主体责】任并接受相关—部门的质量》安全监督 》
第三十二条规划!。核,。实和:。竣工验收 城—市地下空间建—设工程竣《工后建设单位应向规!划主管部门申请【规划核?实
? 未经规划核实或经!核,实不符合规划条件】的建设单《位不得组织》竣工验收不得—投入使用《 ,
:。结建:地下空间工程应当与!地面建?筑工:程一并进行规—划核实及竣工验收 !。
第三十三条【。。归档要?求 城市地下空间】工程:竣工验收合格后6】个月内建《设单位应《当依:法向城?市建设档《。。案馆移交完整的地】。下空间工《。程档案
— 第:五章权属登》记 :
第三十四条权!。属登记?办理 城市地—。下空间建(构)筑】物,应当按照有关法律】、法规、规章办【。理权属登记属—于人防?工程:的可依法申请—办理首?次登记不得办理分割!。登记;国家法律另】。。。有规定的《从,其规定
【第,三十五条登记簿和不!动产权?属证照记载内容 】城市地下空间建筑物!不动:。产登记簿和不动【产权属证《照应当记《载,建筑物自然状况、权!利状况以及其他依法!应,当登:记的事项;属于人防!工程:的应当注明“—人防工程《”
? 房地产开发项【目中用于对外—销售的地下停车【位,等地下空间不得【作为人防《工程纳入有关计算和!管理并不得标注【“人:防工程” 》 ,
第六《章使用管理
!第三十六条使—用管理责任》。主体 城市》地下:空间所有权人为地】下空间使用》。和维护管理的责任人!所有权人与实际使用!人不一致的由所有】权人委托实》际使用?人承担使用和维护管!理责任
第三十!七条禁止擅自—。改变用途 城市【地下空间《。所有权人或实际【。使用人均《不,得,。拆改、变动》建(:构):筑物主体《或承重结构不得擅】自改变?地下建(构)—。筑物的?规定用途不得—有,法律、法《。规规定的其他禁【止行为属人防工程】的未经?人民防空主管部【门许可不得擅自【改变用途
第三!十八条征用》城市地下《空间 因人》。民,防,空、防震减灾、轨】道交通、综合—管廊、应《急,处置等需要政—。府可以依法征用城】市地下?空间:城市地?下空间?所有权人应当予【以配合因公》。用事业铺《设各种管道、管线等!市政:设施需要占》用城:市地下空《间的土地使用—权人应当同意工【程进出、通过、【穿,越并积?极配:合地下工程的实【施,
第三》十九条地下综—。合,管,廊有偿?。使用 加强地下【综,合管廊建设与管理】地下综合管廊实【行有偿使用原—则收费?。标准由地下综合【管廊建设《运行单位与》入廊管线单位—按照:有关规定确定—
地下》综合管廊建成—区,域内按照规划凡应纳!入地下综合管廊【的管线均应按要【求迁移纳《。入
第四十条日!常管理?和维护 城市地下】空间所?有权:人或实际使用—人应做好地下空【间建(构)》筑物和?设,施的日常管理—和维:护配合城市基础设施!维护单位做好相【关设施的日常维【护保养?做好地下空间的标】识管理、公共—通,道保障及出》入口畅通开放等工作!;具有?人防功能的》地下空间应确保【。战,时能迅速提供—给有关部门和单位使!用
》第,四十一条《安全责?任制度 城市地下】。空间所有权人或实】际使用人应当建立】。健全地下《空间的?使用安全责任—制度采?取防:。范措施避《免火灾、水灾、爆炸!。及危害人体健—康的各种污染等情】况的发生
第!七章法律责任 【。
, 第四十二条—所有权人和实际使用!人,责任 城市地—下空间所有权人【。或实:际,。使用人违反本办法】或其他有关规定的由!相关:部门依法惩处—
: 第四?十三条部门和人员责!任 国土资源、规划!、城乡建设、房管、!交通:运输、林《业园林?、人民防《空、:公安消防、经—信、:。水务等有关部门【。及其工作《人员在城市地下空】。间开发利用管理工】。作中玩?忽职守、滥用职【权、徇私舞弊的依法!给予处分;构成犯】罪,。。的,依,法追究刑事》责任
》 第:四十四条施行有效】时间 本办法自【公布之日起3—0日后施行有—效期2年本办法【施行前公布的文件与!。本办法相《关规定不一致—的适用本办法 【 ,
第四十五条【其他规定《 城市?地下空间开发—利用:涉及:土地征收、征用【的按:法律法规有关规【定,执,行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