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都市城市地下【空间开发利》用管理?办法(?。试行)
第】一章总则 》
第一条】目的依据 为加【强我市城市》地下空间《开发利用管理—合理开发城市地下】空间资源根据中【华人民共和国土地】管,理法中华人民—共和:国城:市房地产管理—法,中华人民《共和国?城乡规划法中华人】民共和国《。人民防?空法城市地下—空,间开发利用》管理规定等有关法】律、法规《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!。市实际制《定本办法 》
第二条】适用范围 》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!政区域内地下—空间:的开:发、利?用,和管理 国防、人!防、:防,震减:灾、文物保护、矿产!资,源,等涉及的地下—空间开发利用法律】、法规另有规—定的从?其规:定,
第《三条地下空间含义 !。本办法所称》城市地下空间是指】地表以下的空间【
: 城市地下空—。间按开发方式分【为结建地下空间和】单建地?下空:间结:。建地下?空间是指同一—主体结合《地面建筑一并开发建!设,的地:下空间单建地下空间!是,指独立开发建设的】。地下空间利用—市政道路、公共绿地!、公共?广,场等公共用》地开:发的地下空间—视为:单建地?下空间?
城市地—下空间按开发深度】。分为浅?层、中层《和,深层地下《空间
城市地】下空间按开》发属性?分为公共地下空间和!非公共地下空—间公共地下空间是】。指优先?满,足公:共生产生《活,、公共活动的地下空!间包括地下》市政设施、交通【设施:、公共停《车场:、防灾减灾设施【等所占空间;非公】共地下空间》是指用于《开发商业《、,金,融、旅游、娱乐等】及其配套设施的、】以经营性《用途为主《的地下空间》。
第《四条遵循原则 城市!地下空间开发利【。用应当遵循系—统规划、分》层,利用、公共利益优先!。、轨:道交通引领、结合】重点地?。区综:。合开发、《地下与地上相协调】的原则
第五条!部门职责 市—建委牵头负》责,城市地下空间开【发利:用的综合协调;负责!城市地下《。空,间建设活动的监【督管理和轨道交通】、地下综合管廊等市!政基础设施的—建设管理核发施工】许可
市—规划:局负责制定城市地下!空,间开:发利用规《划,等有关专项规—划;:负责:制订轨道交通—站点及周边》的地下空间开—。发利用规《划;负责制定地下空!。间开发利《。用的规划《管理规定办理城市】地下空间规划许可;!负责统筹城市地下】空间的信息管理【工作
市公【安消防局负责已【取得施工许可—地下空间开》发利用?项目的?消,防,设计和验收备—。案并依法对其权【属单位履行消防安】全职责?情况进行监督 】
:市国土局《负责城市地下空【间的建设用地使用权!分层供?应和办理不动产登记!。
市房—管局负?责城市?地下空间建筑—物,交易和产权管理【工作 《
市人防办负责平!战,。结合的城市地—下空间?开,发利用中《涉及人民防》空设防要求的监【督管理 》
市?林业园林局负责城】。市地下空间》开发利用中涉及城市!绿地、公园保—护和管?理要求的监》督管理
— ,市,城管委负责城—市地下综合管—廊建成后运营、维】护和管理的指—导、协调和监管 !
市交委负—。责地下?公共交?通设施建成后的监督!管理:
市水—务局负责地下空【间,开发利用《。涉,及地下公共》供,、排水等《设施相关事宜的【协调和监管 —
:市经信委负责—地下空间《开发利用涉及的地】下电力、燃》气、通讯等管线【设施相关事宜的【。。协调和监管》
属地》政府:负责对?本辖区内《地,下空间设施及周边环!境的日?常维护状况》进行监督《对,发现的使《用功能、安全—。、卫:生等问?题及时?与相关责任》单位进行协》调,。处理
《 其他有关部门【应当按照《。各自职责《做好:城市:。地,下空间?开发利用的监—督管理?及服务工作
】第六条社会资—本,参与 鼓《励社会资本参与城】市公共地下空间开发!利用
第二章地下!空,间,规划
》。第七条地下》空,间规划分层》利用和公共》优,先 城市地》下,空间:实,行分层开发利用保】。。证公共优先重点【发展市政设施、【公共:。交通设施、公共地】下停车场、综—合管廊?、应急防《。灾、人防等》地,下公共设施
【 第八条《。编制地下空间开发】利用规划《 规划主管》部门应当会同—国土资源、城乡建设!、人民防空、水务、!交通运输、城市管】理、林业园林、【公安消防、经信等部!门根据城市发展的】需要按照城市总体】规划要求以轨—。道交通为基》础、城市公共中心为!重,点遵循公《共优先、《分层利用的原则系】统编制城市》地下空?间开发利用规划【统筹协调各》类地下空间及设施的!。关系
》地下空间开发利用】规,划应当落实城市总体!。。规划和土地利用【。总,体规划关于地—下空间开发利—用的强制性规—定应当与《其他各类专项规划】。相,。衔接并体现竖向分】层立体综《合,开发:、横向相关》空间连通、地下【工程与地《面建筑相协调的原则!。
编制其—他涉及地下空间开发!利用的专项规划应当!与地下空间开发【利,用规划相衔接
!第九条地下空—间开发利用规—划内容 《城,市地下空间开发【利用规划应当包【括城市地下空间综】合开发利用的现【状,分析发展战》略总体管控要求规模!和布局功能分区竖向!分层划?分禁止、《限制和适宜建设地下!空间的范围地—下公共设施和市【政设施?配套:环境保护要求人防要!求,和防灾减灾措施【及其他相关内容【
第十条编制!城,市控制性详细规【划要求 编制城市控!制性详细规划应当落!实城市?地下空间开发利用】规,划、轨?道交通站点》及周边地下空间【开发利用规划等相关!控制性要求
【 第十?一条编制地下综合管!廊专项规《划 :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!当会同有关部—。门组织编制城—市地下综合管—廊专项规划城市地】。下综合管廊》专,。项,规划按相关》规定报市《政,府批准后用于指【导和实施管廊工程规!划建设城市地下综】合管廊专项》。规划应当根据城市发!展需要进行定期修】编
城乡建设主!管部门应《当会:同有关部《门组织管廊》使用单?位等编制地下—综合管廊建》设,规划:地下综合管廊建设】规划应统筹结合新】。区建设、旧城改造、!市政道路《改扩建及市政主【要,廊道:建设:、地下空间及轨【道交通建《设按照先规划、后】建设的?原则依据经批—准的城市地下—综合管廊专项规划和!控制性?详细规划制定
!第十二条轨道交通沿!线开发地下空间 轨!道交通站点周边【地块的建设项目按规!划通过结建》方式进行《。地下:空间开发利用并【连通:。轨道交通《出入口轨《道交通站点周边地块!的公共建筑和商业类!建筑尽可能与轨道】交通连?通鼓励居住类—项目与轨《道交:通连通?与轨:道交通连通的项【目应:提供公共出入口【 :
地下《。。街宜结合轨道—交通站点设置在【保障人行通廊—、市政配套设施及人!防功能等公共—利益的前提》下可:进行商业《开发
城市轨】道交通?车站出入口》通道和地铁配线上的!地下:空间可进行商业开发!
第三章用地管理!
: 第十三条地下建】设用:地使用权 》开发城市地下空间应!当取得地下》建设:用地使用权地下建设!用地使用权》的,使用范围按照—分层利用原则由【规,划建设条件》确定:
?。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!利用:属,人防工程《设施的人《民防空主《管部门出具的人民】防空要?求是地下建设—用地使?用权划拨《或出让?的必要条件
】第十四?条,规划条?件 规划主管部【。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!划和规划管理技术规!定核发建设项目规划!条,件
》对单建?和结建地下空间【建,设项目依法核发规】划条件时应当明确项!目规划用途、地下】。空间水平投影范围、!开发深度、公—。建配套要求》。。、互联互通通道【的出入口《位置等要求
】第十五?条建设条《件, 城:乡,建设主管部门依【据城市建设相—关规定核发项—目建设条件对单建】和结建地下》空间建设《项目提?出轨道交《通沿线?保护区?。范围、公共地下【空间建设标准—、地下附属设施等】的具体要求 —
:第十六条地下—建设用地使用权取】得 结建地》下空间建设》工程的地《下建设用地使用权】随同地?表建:设用:地,使用权一并》取得其?中连:接轨道交通》出入口、穿》越市政道路及公【共绿地等公共用地的!地下空?间可按规划》条,件确定的《。开发利用《范围随?地表建设用地使【用权一并《取得并?按规划进行建设【、使用和《管理:
? 单建地下空间建设!工程的地下建设【用地使用权》依法采用以下—方式取得 》
(一—)用于人民防—空、防震减灾、【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!服务设?施等符合《划拨用地目》录的地下《空间建设工程其地下!。建设:用地使用权取得【可依法采用划拨【方式其?中配套开发建设【且难以?分割:的经营性地》下建设用地使用权】可采用协议》方式 ? ,
(二)用于商】业、旅游、娱乐等经!营性用途的》地下空间建》设工程其地下建【。设用地使用权应【当通过招标》、拍卖、挂》牌等公开出让—方式有偿取得 !
(三)已建成的!单,建地:下空间项目依—据发改、规》划等相关部门的批】准文件采用协议出让!或划拨方式》。完善地下《建设用地使用—权手:续
—(四)支持企事业单!位,在已取得《。地表建设用地—使用:权的地下空间—。投资:建设自用《停车设施并通过【协议出让方式取【得地下建《设用地使用权取【得使用权后须—按照地下《空间开发利用—规划进?行投资建设》
》(五)根据地下【空间开发利用规【划,不能独立开》发利用、但确—需与毗邻地块整【合使用的地下空【间可通过协议出让】。方式取?得地下建设用地【使用:权
(【六)连接轨道交通出!入口、穿越市—政道路和公》共绿地等公》共用地的地下连【通通道建设用地使用!权可:。通过协议方式出让】给毗邻地块地下【建设用地使用权【人由使用《权人按地下连通通】道,。进行建?。设、使?用,和,管理但不得用—于商业开发;属于】人防:。工程的由人民防空主!管部门?采取划拨方式取得 !
规划》条件中含有公共【。配套设施建设要求】的待开发利用地【下空间城乡》建设主管部门在建设!条件中对《公,共,配套设施的建设时限!、标准及移交等提】出具体要《求国:土资源主管》部门在土地出让方案!及土地出让合同中明!确为竞得《。人的义务
【 利用公共》地下空间开发—的地下社会》。公共停车场等公共配!套设施以及》。利,。用非公?共地下空间》开发的应进》行统一管《理的商业、旅游、娱!乐等经营性设施【不得:进行分割登记和分】割转让
第十!七条地下建设用地使!用权价款 以划拨方!式提供地下建设用】地使用权的不—再计收地下建设用地!使用:。权价款 《
以招标—、拍卖、挂牌等有偿!。方式出让地下建设】用地使?用权的其出》让起始价根据土地估!价结果、产》业政策和《土地市场等情况经】集,。体决策综合确定 】 ,
以协议》方式出让地下建设】用地使用《权的按照用途确【定应缴纳的》土地出让《价款其中《属于商业《、旅游、《娱乐等?用,。途的按地表》。所在区域商业用地】基准地价的25%】确定;属于地下【车库、?公共配套设施、地下!连通通道用》途的按地表所在区域!商,。业用:。地基准地价的20%!确定
》 地下空间建设用】地使用权人》需要使用他人取得】。的地表建设用地修】。建地下空间出入【口的应?。按照:物,权法的有关规—定与其签订地—役权合同并可向不动!产登:记机构申《请地役权登记 【
第十八条【地下:。建设用地使用权年】限 单建地下—空间建设工》程,的地下建设用地【。使用权?的最:高出让年《限应当按照土地用】途类:别确定
【结建地下空间—建设工程的地下建】设用地使用权—用途与地表建设用】地使用权用途—一致:的其土?地使用权年限一致;!用途不一致的其【地下建设用地—使用权起算年限与】地表建设用》地使用权起算—年限一致并按照【土地:用途类别分》别确定使用年—限但不超过其—地表建?设用地使《用权的最高年限【
对连同地】表建筑物一并—建,。设的地下车库(【位):其地下建设用地【使用权用途按—该地表建筑》物的主要用途确认可!与,。地表建设《。用地使用权的最高】使用年?限一致?
第十九条】用地规划《许可 开《发利用?城市地?下,空间建设单位应当】按照规定申请核发用!地规划许可》。规划部门在核发【用地规划许可前应】征求城乡建设—、林业园林等相【关部门意《见
结建【地下空间建设工程用!地规划许可手续【原,则上同地表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】手续统一办理 】
单建地下空间!建设工程的》用地:规,划许可手续按照【以下程序办理—
(》一,)以划拨方式取【得地下国《有,建设:用地使用权的应【当取得规划主管部】门核发的建设项目选!址意见书《建设用地规》划许可证 》
?。(,二):以出让方式取得地下!国有建设用地使用】权的由规划主管部门!依据:控制性详细规划【和规:划管理技《术规:定核发建设项—目规划条件、城乡】建设主管部》门依据城市建设相关!规定核发建》设条件后国土资源主!。管部:门按程序《组,织出让建《设单位?持国:有建:设用地使用权—出让合?同到规划主管部门申!请建设用地规—划许可证
【 第四章建》设管:理
第二—十,条建设管理基本要】求 城市地下—空间建设工程应【当符合国家》、省、市《工程:建设管理《方面的规定城市地下!空间:开发建设应遵循【创新、协《调、绿色、开放、】共享发?展理念在确保安【全的情况下充分体】现以人?。为本 ?
:。第二:十一条建设工—程规划许可证 建】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!地规划许可后—可,申请办理建设—工程:。规划许可证》结建地下空间工程可!。与地面建筑工程一并!取得建设工程—规划许可证
【 第:二十二条建设工程】施工许?可证 建设》。单位在取得建设工程!规,划,许可证和其》他有关批准文件后】方可向城《乡建:设主管部门申—请,办理建?设工程施工许—可,证结建地下空间工程!可与地面建筑—工程一并取得建设工!程,施工许可证
】未依法取得建设【工程施工许可证的】不得:进行地下空间—工程:施工
第二十】三条地下连通通【道建设 对建设项】目规划?建设条件中已明确】与相邻地下空间【工程连通要求的先建!单位应当按》照规划要《求和专业规范预【留地下连通工程【的接:。。口后建单《位应:当,负责:履行后续地下工程】连通义务连通通道面!。积可计入人防建【设面积对后建地下】空间用于公共地【下,设施或?后建地块按照—城市规划必》须与先建《。地下空间《接口先?建单位?无偿向后建单位【提供:接口后建《地下空间单位应【当负责履《行后续地下工—程连通义务》
对建设—项目规划建设—条件中未明确地下】空间工程连通要求但!建设项?目确需连通的—对涉及规划》调整的应向规划主管!部门申请规划调【整通过论证》审批后方可申—请规划许可 —
第二《十四条轨道交—通,周,边建设 鼓励轨道】。交通:规划保护《。区范围内《。或与轨道《交通:相邻的其《他地下空间工程与轨!道交:通进行整体开发【建设轨道交通建设应!当与沿线《地块、道路、—地下公共通道—及市政?设施等?建设活动《相衔接按规划要求预!留与周边工程的接】口条件连《接通道的实》施由周边工程的【建设单位负责 【
在轨道交通【沿线控制范围、保】护范围内《修建的建筑工程城】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!会同有关部门组【织安全专项审—查,轨道交通出》入口与周边建筑【工程:、,周边建筑《工程:之间鼓励串》联成网先《建项目应按规划【条件专业规范预留】地下通道工程的【接口后?建,地下空间项目或【建,。筑工程项目与连接通!。道同步?设计、同步审—查,。
第二十—五条地下综合—管廊建设 地—下综合?管廊建设应依—据地: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!结合新?区建设及旧》城,改造、市政道—路新建及改》扩建、?市政主要廊道建【设、地?下空间及《轨道交通建设同步】。设计、同步实施按要!求移交不依》附,于道路的地》下综合管廊应当分】别纳入相《关项目计划》。同步配套建设 【
第二《十六条地下空间非开!挖技术 在城市交】通繁忙区《域和环境敏感性区域!应采用非开挖技术轨!道交通、地》。下综合管廊、—地下深层《隧,道等城市地》下空:间工程建《设应鼓?励推广?盾构法、盖》挖法、顶管法—等非开挖施》工技术?
?第二十七条装配【式建设、《绿,色施:工 推进地下—空间工程主体—结构标准化设计、】装,配式生产、机械化】施工:、地下市政基础设】施智能化管理—积极推广《建筑信息模》型技术(《BIM)在地下【空间工程中的应【用城市地下空—间开发利用应—按照绿色和共享发】展理念进行建—设
第二—。十八条海绵城市【建设要求 》城市地下空间—。开发区域周边应【增加:雨水:调蓄设施雨水调【蓄设施应有防止雨水!倒灌措施
— 公共绿《地地下空间开—发利用应《满足城市绿地—设,计规范?、公:园设计规范等相【关要求利用地面广场!中的地下空间覆【土厚:度应结?合海绵城市目标、种!植需求等因素综合】考虑同时应满足荷载!及结构要求
!第二十九条》地下空间安全防护】。 城市地下空间建筑!应在安全防》护范围内需满足【。相应国家《消防技术《标准及规范要求【。进行建设;规—。划建设地下空间消】防站地下空》间应配备《必要的应急救援器】材
第三十条管!。线保护和迁改 城】。。市地下空间》施工前?建设单?位,应当按照规定—查明建设用地范围】内地下管线的现状】并采取保《护或者迁移》等措施保证地下管】线,的安全施工过程中】发现有未查明—的地下管《线或因施工造成【。。地下管线损坏—的应当及时告—知地下管线产权单位!;对:无法确定《地下管?线产权单位的—应及时向城乡—建,设主:管部门报告及时【依法处理《
第三十一条各!方责任主体 城【。市地下空间建设工】程的建设、》勘察:、设计、施工、【监理应当按》照规定由《。具,备相应资质的—单位承担各方应履行!质,量,安全主体责》任,并接:受,相关部门的质量【安全监督
第】三十二条规划核实】和竣工?验收:。 城市地下空间建】设,。工程竣工后建设【单位应向《规划主管部》门申请规划核—实,。
未经》。。。。规,。划核实或《经核实不符合—规划条件的建—设单位不得》组织竣?工验收?不得:投,。入使用
》 结建地下空间工】。程应当与地面建筑工!程一并进行规—划,核实及?竣工验收
第】三十三条归档要【求 城市地下空【间,工程竣工验收—合格后6个月内建】。设单位应当》依法向城《市建设档案》馆移交完整的地下空!间工程档案 —。
第五》章,权,属登记
第三!十四条权属登记【办理 城《市地:下空间建(构)【筑物应当按照—有关法律、法规【、规章办理》权属登记属于人防】工程的可依法申请】办理首次登记不【得办理分割登记;】国家法律另有规【定的从其规定— ,
?第三十五《条登记簿和不动【产,权属:证照记?载内容 城市地下空!间建筑?物不动产登》记簿和不动产—权,。属证照应当记载建】筑物自?然状况、权利—状,况以及其他》依法应?当登记的事项—。;属:于,人防工程的应当注】明“人防工程—”,。
: 房地?产开发项目中用于】对,外,销售的地下停车位】等地下空间不得作】为人防?工程纳入有》关计:算和管?理并不?得标注“人防工程】”
第六【。章使用管《理
第三十】六条使用管》理责任主体》 城市地下空—间所有权人为地下空!间,使用:和维护管理的责【任,人所有权《。人与实际使》用人不一致的由所有!权,人委托实际》。使用人承担使用和维!护管:理,责任
第—三十七条禁》止擅自改《变用途 城》市地下?空,间所有权《人或实际使用人【均不得?拆改、变动建(【构,)筑物主体》或承重结构不得擅】。自改变地下建(构】)筑物?的规定?。用途不得有》。。。。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!他禁止行为属—人防工程的未经【人民防?空主管部《门许可?不得擅自改变用【途 :
第?三十八条征用—城市地下空间— 因人?民防空、防震减灾】、轨道交《。通、:综合管廊《、应急处《置等需?要政府可以依法征】用城市地下空间城市!。地下空间所有权人应!当,予以配合《。因公用事业铺设各】种管:道、管线等市政设施!需要占用《城,市,地下空间的》土地使用《权人应当《同意工程进出、通】过、穿越并》积极配合地下工程】的实施
第三十!九条地?下综合管廊有—偿使用 《加强地下综合管廊】建设与管理地下综】合管:廊实行有偿使用【原则收费标准由地下!综合管廊建设运行单!位与:入廊管线单位按【。照有关规定》确定
地—下综:合,管廊建成区域内按照!规划凡应纳入—地下综合管廊—的管线均应按要求迁!移纳入?
第四》十条日常《管理和?维护 城市地下空】间所有权《人或实际《使用人应做好地【下空间建《(构)筑物和设施的!日常:管理和维护配合【城市基础设》施维护单位》做好相关设施的日常!维护:保养做好《地,。下空间的标识管理】、公共通道保障【及,出入口畅通开放等工!。作,;具有?人防功能的》地下空间《应确保?战时能?迅速提供给》有关:部门和单位使用 !
第四十一条安全!责任制度 》城市地下空间所有】权,人,或实际使用人应当建!立健全地《下空间的使用安全】责任制度采取防范措!施避免火灾》、水灾、爆炸及危害!人体健康的各种污染!。等情况的《。发生
—。第七章法律责—任
第四十【二条所有权》人和实际使用人【责任: 城:市地下空间》所有权人《或,实际使用人》违反本办法或其他有!。关规定的《由,相关部?。门依法惩处
】第四十三条部—门和人员责任 国土!资,。源、:规划:、城乡建设、—。房管、交通运输【、林业园林、—人民防空、公安消防!。、,经信、水务等有关】部门及其工》作人员在城市地【下空间?开发利用管理—工作中玩忽职守【、滥用职权、—徇,私舞弊的依法给【予处分?;构成?犯罪的依法追究【。刑事责任《
《第四十四条施行有】效时间 《本办法?自公布之日起—30日后施行有效期!2年:本办法施行前公布】。的文件与本》。办法相?关规定不一》致的适用本办法 !
第四十五条【其他规定《 城市地下空—间开发利用》涉及土地《征收、征用的按法律!法规有关规定—执行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