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都市城市地下空】间开发利用管理办】法,(试行?)
: 第一章总则 ! ,
第一条目】的依据 为》加强我市城市—地下空?。间开发利《用管理合理开—发城市地下》空间资源根》据中华人《民,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】中华人民《共和国城市房地【产管理法《。中华人民共》和国城?乡规划法中华人民】共和国人民》防空法城市地下【空间开发《利用:管理:规定:等有关法律、法规和!规章的规定结合【本市实际制定本办】。法 :
第二【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!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!内地下空间的开发、!利,用和管?理 ?国防、人《防、防震减灾、【文物保护、矿产资】源等涉及的地下空】间开发?利用法?律,、法规?另,有规:定的从其规定
】 第三条《地下空间含义 本】办法所称城市—地下空间是指地表以!下的空间《
城《市地下?空间按开《发方:式分为结《建,地,下空间和单建地【下空间结建地下空】间是指同《一主:体结合地面建筑【一,并开发建设的地下空!间单建地下》空间是指独立—。开发建设的地—下,空间利用市》政道路、公共绿地、!公共广场等公—共用地开《发,的,地下空间视为单建】。地下空间
— 城市地下空间按】开发深?度分:为浅层、中层—和深层地下空间 】
城市地》下空间按开》发属性分为公—共地下空间和—。非公共地下空间公共!地下空?间是指优先满—足,。公共生产生活、公】。共活动的《地下:空间:包括地下市政设【施,、交通?设施:、公共停《车场、?防灾减灾《设施等所占空间【;非公共地下空间是!指用:于,开发商业、金—。融、旅游《、娱乐等及其配套】设施的、《以经:营性用途为主—的地下空间
】第四条遵循原—则 城?市地下空间开发利】用应当遵循系统规划!。、分层利用、—公共利益优先、轨】道交通引领、结合重!点地区综合开发【、地下与地上—相协调的原》则,
第五条部【门职责 市建—委牵头负责城市地】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综!合协调;负责—。。城,市地下空《。间建设活动的监督】管理和轨道交通【、地下综《合管廊等市政基础设!施的建?设管理?核发:施工:许可
》市规划局负责—制定城?市地下空间》开发利用规》划等有关专项规划】;负责制订轨道交】通站:点及周?边的地下空》间开发利用规—划;负责《制定地下空间—。开发利?用,的规划?管理规定办理城市地!下,空间规划《许,可;负责《统筹:城市地下空》间的信息《管理工作 》
市公安》消,防局负责已》。取得施?工许可地《下空间开发利—用项目的消》。防设计和验收备案并!依法对其权属单【位履:。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!进,行监督 《
市国土局【负责城市《地下空间《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分!层供应?和办理不动产登【记 ?
:市房管局负责—城市地?下,空间建筑物交易【。和,产权管理《工作
市【。。人防办?负责平战结合—的城市地下空—间开:发利:用中:涉及人民防空设【防,要求的监督管理 !
市林《业园林?。局负责城市地下空间!开,发利用?中涉及城市绿地【、公园保护和管【理要求的监督管【理,
《市城:管委负责城市地下】综合管廊建成后运】营、:维护和管《理的指导、协调和监!管 ?
市交委负责地下!公共交通设》施建成后的监督管理!
《。市,。水务局负责地—下空间开《发利用涉及地下公】共供、排《水等:设施:相,关事:宜的协调和监管【
市经信委负责!地下空间开发利用】涉及的地下》电力、燃《气、通讯等管线设施!相关事?宜的协?调和监管《
属地政府【负责对本辖区—内地下空间》设施及周边环境【的日常维护》状况进行监督对发】现的使?用功能、安全、卫】生等:问题及时与相关责】任单位进行协调处】理
其他—。。有关部?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!做好城市地下空间】开发利用《的监督管理及服务工!作
第六条社会!资本:参与 鼓励》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公!共地:。。下空间开发利用
!第二章?地下空间规划
】 第七条《地下空?间规划分层》利,用和公共优》先 城市地下空【间实行分《层开发利用》保证:公,共优先重点》发展市政《设施、公共交—通设施、公共地下停!车场、?综合管?廊、应急防》灾、人防等地下【公共设施
第八!条编制地下》空间开发利用—规划 规划》主管部门应》当会同国《土资源、《城,乡,建设、人民防—空、水?务、交通运输、【城市管理《、林业园林、公安消!防、经信等部门根据!城市发展的需要按照!城市总体规划要【求以轨道交》通为:基础、城《市公共中《心为:重点遵循公共优先、!分层利?用的原则系统—编制城?市地下?空间开发《利用规划统》筹协调各类》地下空间及设—施的关系
地下!空间开发《利用规?。划应当落实城市总】体规: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!划关于地下空间开】发,利用的强制性规【定应当?与其他各类》专项规划相衔接【并体:现竖向分《层立体综合开发【、横向相关空—间连通、《地下工程与地面【建筑:相协调的原则
】 ,编,制其:他涉及地下空—间开发利用的—专项:规划应当与地下空间!开,。发利用规划相衔接 !
第九条》地下空间开发—。利用规划《内容 ?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!用,规划应当包括—城市地下空间综合】开发利用的现状【分,析发展战略总—体,管控要求规模和【布,。局,功能分区竖》向分层划分禁—。止、限制和适宜建】设地下?空间的范围地下【公共设施和市政【设施配?套,环境保?护要:。求人防要求和防灾减!灾措施及其他—。相关内容
】第十条编制城市【控制性详细规划要】求 编制城市—控制性详细规划应】当,落实城市地下空【间开发利用规划【、轨道?。交通站?点,。及周边地《下,空间开发利用规划】等相关控《制,性要求
第【十一条编制地—下综合?管廊专项规划 城】乡建设主管部门【应当:会同:有关部门组织—。编制城市地下综合】管廊专项规》划城市地下综合管廊!专项规划按相—关规定报市政府批】。。准后用于指导和实】施管廊?工程规划建设城市】地下综合《管廊:。专项规划应当根据】城市发展需要进行定!期修编
城【乡建设主管部门应】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!管廊使用单位—等编制地下综合【管廊建设规划地下】。综合管廊建》设规划应统筹结【合新区建设、旧城】改,。造、市政道路—改扩建及市政主要廊!。道建设、地下—空间及轨《道交:。通建设按照先规划】、后:建设的?原则依据《经批准的《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专!项规划和控制—性详细规划制定【。
第十二条轨道!交通沿线开发地下空!间 轨道交通站【点周边地块的建【设项目按《规,划通过结建方式进行!地下:空间开发利》用并连通轨道交通出!入,口轨道交通站点周】。边,地块的公共建筑和】商业类建筑尽—。可能与?轨道交通连通鼓励】居住类?项目:。。与轨道交通连通与轨!。道交通连通的—项目应?提供公?共出入口《
地下—街宜结合轨道交【通站:点设置?在保障人《行通廊、市政配套】设施及人防功能等】公共利益《的前:提,下可进行商业开发】 ,
城?市轨道交通车站出】入口通?道和地铁配线上的地!。下空:间可:进行商业开发—
第三章用地管】理
第十三条地!下建设用地使—用权 开发城市【地下空间《应当取得地下建设】用地使用权地下建】设用地使用权的使用!范围按照分层利用】原则由规划建设【条件确定
【 城市地下空间开】发利用属人》防工程设施的人民】防空主管部门出具的!人,民防空要求是地下】建设用地使》用权划拨或》出让:的必要条件
第!十四:条规划条件 规划】主,。管,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!规划:和规划管理技—术规定核发建设项目!规划条件
对!单建和结《。建地下空间建设【项目依法核发—规划条件时应—当,明确项目《规划用途、地下空】间水平投影范—围、开发深度、公建!配套要求、互联互通!通道的出入》口位置等《要求
《。 第十五条建—设条件 城》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据!城,。市建设相关》规定核发项目建【。设条件对单建—和结建地下》空,间建设项《目提出轨道交通【沿线:保护区范围、公共】地下空间建设—标准:、地下附属设施等】的具体要求
【 第十?六条地下建设用【地使用权取得 【结,建地:。下空间?建设工程的地—下建设用地使用权】随同:。地表建设用地—使用权?一并取得其中连【接轨道交通出入口、!穿越市政道》路及公共《绿地:等公共用地》的地下空间可按规】划条件确《定的开发利用范【。围,随,地表建设用》地使用权一并取【得并按规划进行【建设、使用》和管理
【单建:地下空间建设—工程的地下建设【用地使用权依—。法采:用以下方式取得 】
? (一)用于—人,民防空、防震—减灾、城市基础设】施和公共服务设施】等符合划拨用地【目录的地下》空间建设工程其地】下建设用地使用权】取得可依法采—用划拨方式其中【配套开发建设且【难以分割《的经营性《地下建设用地使【用权可采用协议方式! :
(二)》用于商业、旅—游、娱乐等经—营性用途的地下空间!建设工程其地下【建设:用地使用权应—。。当通过招标、拍卖、!挂牌等公《开出让方式有偿取得!
(—三)已建成的—单建地下空间项【目依据发改、—。规划等相关部—门的批?准文:件采用协议出—让或划拨方式完善地!下建设?用地使用权》手续:
(—四,)支持企事业单位在!已取得地表建设用】地使用?权的地下空间投资】建设自用停车设施】并通过协议出让【方式取?得地下建设》用地使用权取—得使:用权后须《按照地下空间开发】利用规划进行投资】。建设
(】五)根据地下空【间开发利用规划【不,能独立开发利用、】但,确需与毗邻地块整合!。。使用的地《下空间可通过协【议出让?方式取得地下建【设用地使用权—
(—六)连?。接轨道交通出—。入,口、穿越市政—道,路和公共绿地等【。公共用地的》地下:连通:通,。道建设用《地使用权可通—过协议方式出让【给毗邻地块》地,下建设用地使用【权,人由使用权》人按地下《连通通道《进行建设、》使,用和管理但不得用于!商业开发;属于【人防工程的由人民防!。空主管部门》采取划拨方式取得 !
规划条件【中含有公共配套设】施建:设,要求的待开发利【用地下空间城乡建】设主管部门在—建设条?件中对公共配—。套设施的建设—时限、标准》及移交等提出—具体要求国土资源】主管部门在土地【出让方案及土地出让!合同中明确为—竞得人的义务 】。
利用公共地下】空间开发的地—下社会公共停车场等!公共配套设》施以及利用非公【共地下空间开—发的:应进行统一》管理的商业、旅游、!娱乐等经营性设【施不得进《行分割登记和分【割转让
第十!。七条:地下建设用》地使:用权价款 以划【拨方:式提供地下建设用】地使用权的不再计】收地下建设用地使】用权价款
【 ,。以招标、拍卖、挂牌!等有偿方式出让地】下建设用地使用权】的其出让起始—价根据土《地估价结果、产业政!。策,。和土地市场等—情况经?集体决策综合确【定 ?
以协议》方式出让《地下建设用》地使用?权的按照用途确【定应缴纳的土—地出:让价:款其中属于商—业、旅游、》娱乐等?用途的?按地表所《在,区域商业《用地基准地价的25!%,确定;属于地下车库!、公共配套设施、】地下连通通道用途】的按地表《所在区域商业用地】基准地价的20%】确定 ?
地下空间建】设用地使用》权人需要使用他【人取得?的地表建设用—地修建地下空间出入!口的应?按照物权法的有关】规定与其签订地【役权合同并可向不动!产登:记机构申请地役【权登记?
第》十,。八条地下建设用地】使用权年限 单建】地下:空间:建设工程《的地下?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最!高出让年限应当【按照土地用途—类,别确定
结】建地下空间建—设工程的地》下建设用地使用权用!途与地表建设用地使!用权用途一致—的其土地使用—权,年限一致《;,用途不一致的其地下!建设用地使用权起】算年限与地表—建设用地使用—权,起算年限《一致并按照》土地用途类》别分别确定使用年限!但不超过其地—表建设用地》使用权的最》高年限
对】连同地表建筑物【一并建设的地下车库!(位)其地》下建设用地》使用权用途》按该地表建筑物的】主要用途《确认可与地》表建设用地使用权的!最高使用年限一【致
《 ,第十九条用地—规划许?可 开发利用城市】地下空间建设单位应!当按照规定》申,请核:发,用地规划许可规划部!门,。在核:发用地规划》许,。可前应征求城乡【建设、林《业园林等相关部门】意见
结建地!下空间建设》工程:用地规划许可手续】原则上同地表建【。设工程?规,。划许:可手续统一办理 !
单建地—。下,空,间建设工程》的用地规《。划许可手续按照【以下程序办》理 ?
(一)》以划拨?方式取得《地下国有建设用地使!用权的应当取—得规划主管部门核发!的建设?。项目选址《意见书建设用地规】划许可证 —。。
(二)以出让】方式取得地下国有】建设用地使用权的】由规划主管部门依】据控制性详细—规划和规划管理【技术规定核》发建设项《。目规划条件、城乡建!设,主管:部,门依据城市建设相关!。规定核发建设条件后!国土资源主管—部门按程序组织出让!。建设单位持国有建】设用地使用》权出让?合同:到规划主管部门申】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!证, ,。 ,
第四章》建设管理《
: 第二十条》建设管理基本要求 !城市:地下空?间建设工程应当【符合国家、省—、市工程《建设管理方面的规定!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】建设应遵《循创新、《协调、?绿色、开放、—共享发展理》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!下充分?。体现以人为本
】 第二十一条建设】工程规划许可—证 :建设单位在》取得建设《用地规划许可—。后可申请办理建设工!程规划许《可证结建地下—空间工程可》与地面?建筑工程一》并取得建设》工程规划许可证 】
第二十二—条,建设工程施工—许可证 建设单【位在: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!可证和其《。他有关批准文件后】方可向城乡建—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!建设工程施工许【可证结建《地下:空间工程可》与,地面建筑工程一【并,取得建设工程施【工许可证 》
未依法取—得建设?工程施工《许可证的不得进行】地下空间工程—施工
第—二十三条地下—连通通道建设 对建!设项:目规划建设》条件中已明》确与相邻地下空间工!程连通要求的先建】单位应当《按照规划要求和专业!规范预?留地下?连通工程的》接口后建单位应【当负责履行后续地】下工程?连通义务连》通通道?面积可计入人防建】设面积对后》建地下空间用于公】共地下设施》或后建地块按—照城市规划必须与先!建地下空间》接口先建单位无偿】向后:建单位提供接口后】。建地:下空:间单位应当负责【履行后续地下工程】。连通义务
— 对:建设项目规》划建设条件中未明】确地下?空,间工程连通要求但建!设项目确需连通的对!。涉及:规划:调整的应向规划【主,管部门?申请规划调整通过】论,证,。审批后方可》申请:规划许可
【第,。。二十四条轨道—交通周边建设 【鼓励轨?道,交通规划保护区范】围内:或与轨道交通—相邻的其他地—下空间工程》与轨道交《通,进行整体开》发建设轨道交通建】设应当与沿线地【。块、道路、地下【公共通道及》市政设施等建设活动!相衔接按规》划要求?预留与周边工—程的接口条件连接】通道的实施由—周边工程的建设单】位负责
在轨道!交通沿线控制范围】、,保护:范,围内修建的》建筑工?程城乡建设》主管:部门应当《会,同有关部门》组织安全专项审【查轨道交通出入口】。与周边建筑工程【、周边建筑工—程之间鼓励串—联成:网先建项目应—按规:划条:件专:业规范?预留地下通道工程的!接口后建地下空间】项目或建筑工—程项目与连接通【道同步设计》、同步审查 —
第?二十五条地下综合】。管廊建设《 ,。地,下综合管《廊建设应《依据地下综合管廊专!项,规划结合新区—建设:及旧城改《造、市政道》路新建及《改扩建、市政主要廊!道建设、地下空【间及轨道交通建设同!步设计、同步实【施按要求移交不【。依附于道路》。的地下综合管—廊应当分别纳—入相关项目》计划同步配套建【设
? 第:二十六条地下空间非!开挖技术 》在城市交通繁忙区域!和环境敏感性—。区域:应采用非开》挖技术?轨道交通、地下【。综合管廊、》地,下,深层隧?道等城市《地下空间工程—。建设应鼓励推广盾】构法、盖挖法、顶】管法等非《开挖施工技术
!第二十七条装配式建!设、绿色施工 推】进地下空间工程【主体结构标准化设】计、装?配式生?。产、机械化施工、】地下市政《基础设施《智能化管《。理,。积极推广建筑—信息模型技术—(BIM)在—地下空?间工:程中的应用城市地下!空间开发利用—应按照绿色和共享发!展理念进行建设 】
, 第二十八条—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!城市:地下空间开》。发区域周边应—增加雨水调蓄—设施雨水调蓄设施应!有防止雨水倒灌措】施
? 公共绿地地下空间!开发利用应满—足,城市绿地设计规范】、公园设计规范【等相关要求利用地面!广场中的地》下空间覆《土厚:度应结合海》绵,城,市目标、种植需求等!因素:综合考虑同时应满】足荷载及结构要求 !
?第二十九《条地下空间》安全防护《 城市?地下空间建筑应在安!全防护范围内需满足!相应国家消》防技:术标准?。及规范要《求进行建设;规划】建设地下空间消防】站地下空间应配【备必要的应》急救:援器材
第三】。十条管线保护和迁改! 城市地下》空间施工前建设【单位应当按照—规定查?明建设用《地,范围内地下管线【的现:。状并采取保》护或者迁移等措施保!证地下管线的安全施!工过程中发现有【。未查:明的:地下管?线或因?。施工造成地下管线损!坏的应当及时—告知地下管》线产权单位;—对无法?确定地下管线产权】。单位的应及时—向城乡建《设主管部门报告及】时依法处理》
第三十一条】。各方:责任主体 城市地】下空间建《设工程的建》设、勘察、设计、】施工:。、,监理:应当按照规定由【具备相应资》质的单位承担各【方应履行《质,量安全主体责—任并接受相关部【门的质量安》全监督
》 ,第三十二条规划核】实和竣工验收 城】。市地下?空间建设工程竣工后!建,设单:位应向规《划主管部《门申请规《划核实?
未《经规划核《实或经核实不—符合规划条件的建】设单位不得组织【竣工验收不得投入使!用
结建—地下空间工程—应当与?地,面建筑?工程一并进行规划】核实及竣工验收【
第三十三条归!。档要求 城市地下空!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!后6个月内建设【单位应?当依法向城市建设】档案馆移交完整的】地下空?间工程档《。案 : ,
第五章》权属登记《
《第三十四条》权属登记办理 【城市地下空间—建(构)筑物—应当按照有关法律】、法:。。规、规章办》理权属登《记属于人防工程【的,可依法申请办理首】次,。登记不得《办理分割登记;国家!法律:另有规?定的从其规定
! 第:三十五?条登记簿和不—。动产权属证照—记载内容《 ,。城市地下空》间建筑物不动—产登记簿和》不动产权《属证:照应:当记载建筑物自然】状况、?权利状况以及其【他,依法应当登记的事项!;属于人防工—程的应当注明“人防!工程”
房地】产开发?项目中?用于对外销售—的地下停车位等【。地,下空间?不得作为人防—工程:纳入有关计算和管】理,并不得标注》“人:防工:。程”
》。 第六章《使,。用管理 》
第三十六条使用!管理责任主体 城】市地:下空间所有权人为地!下空间使用和—维护管?理的责任人所—有权人与实际—使用人不一致的由】所有权?人委托实际使—用人承担使用和维护!管理责?任
第三十七条!禁止擅?自改变?用途 城市地下空】间所有?权人或实际使用人均!不得拆改、变—动建(构)筑物主】体或承?重结构不得擅自【改变:地下建(构)筑【。物的规定用》途不:得有:法,律、法规《规定的其他》禁止行为属人防工程!的未:经人民防《空主管部《门许可不《得擅自改变用途 】
第三《十八条征用城市地】下空间 因人民【。防空、防《震减灾、《轨道交通《、综合管廊》、应急处置等需要】政府:可以依法征用城【市地:下,。空,间城市?地下空间所有—权人应当予》以,配合因公用事业铺设!各,种管道、管》线等市政设施需【要占用?城市地下《空间的土地使用【权人应当同意工程进!出,。、,通过、穿《越并积极配合地下】工程的实施
第!。三十九条地下综合管!廊,有偿使用 加强地】下综合管廊建设与】管理地下综合管廊实!行有:偿使用原则收费【标准:由地:下综合?管廊建设运》行单位与入廊管线单!位按照有关规定确定!
?地下综?合管廊建成》区域内按照》规划凡应纳入地下综!合管廊?的管线均《应按要求迁移—纳入
第四十】条,日常管理《和维护 城市—地下空间所有—权人或实际》使用人?应做好地《下空间建(构—)筑物和设施的【日常管理和维护配】合城市?基,础,。设施维护单》位做好相关设施的】日常维护保》养做好地下空间的】标,识管理、公共通道保!障及出?入口畅通《开放等工作;具有】人防功能《的地下空间应确【保战时能迅》速提供给有关部【门和单位使》用
》第四十一条》安全责任制》度 城市地》下空间?。所有权人或实际使用!人应当建《立健:全地:下空间的使用安【全责任制《度采取防范措施【避免火灾、》水灾、爆炸》及危害人体健—康的各种污染—等情况的发生 】
, 第七?。章法律责任
【 第四?十二条所有》权人:和实际使用人—责任 城市》地下空间所有权【人或实际使用—人,违反本办法或其他有!关规定的由相关部门!依法惩处
— 第四十三条部门】和,人员:责任 ?国土资源、规划、】城乡建设、房管【、,。。交通运输、》林业园?。林、人民防空、【公,安消防、经信、水】务等有关部门及其】工,作人员在城市地下】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工!作中玩忽《职守、滥《用职权、徇》私舞弊的依法给【予处:分;构成犯罪的依法!追究:刑事责任 —
第四十》四条:施行有效时间 本】办,法自公?布之日起30日后】施行有效期2年【本办法施行前公布的!文件与?本办:法相关?规定不一致的适用】本,。办法:
第四十五条!其,。他规定 《城市地下《空间开发《利用涉及土地—征收、征用的按法】律法规有《关规:定执行?